2016年2月29日 星期一

分別善惡樹的再思

分別善惡樹的再思

 

創二8-9:「耶和華神在東方的伊甸立了一個園子,把所造的人安置在那裡。耶和華神使各樣的樹從地裡長出來,可以悅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園子當中又有生命樹和分別善惡的樹。」

創二15-17:「耶和華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創世記是聖經的第一卷書,神真理的種子都埋在這卷書裡。在創世記的一開始,除了神的創造,最引人注意的是伊甸園中的兩棵樹 – 生命樹和分別善惡樹。對於伊甸園中的這兩棵樹,儘管已有很多聖經教師從不同的關點加以解釋;但是基本上,對於那棵分別善惡樹,很多基督徒都還是不免常存困惑:為何神要將一棵會導致人死亡的分別善惡樹放在人面前?這棵樹的屬靈意義到底是什麼?

 

一棵神必須栽種在伊甸園的樹

 

對於為何神要將一棵會導致人死亡的分別善惡樹放在人的面前,在眾多的解釋中,最廣為弟兄姐妹所接受的教導是:對人來說,為了讓人有自由的意志;對於撒但來說,因著神给人有自由選擇的權利,就叫撒但因此而折服。這種解釋是依據約伯記的記載,當神稱讚約伯在地上再沒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撒但卻反駁說,約伯之所以敬畏神,豈不是因為神四面圈上籬笆圍護他和他的家,並他一切所有的嗎?因此,在人面前不能只有一棵叫人活的生命樹,也必須要有一棵叫人死的分別善惡樹。但是,這種解釋並不符合聖經所啟示的真理。

 

首先,這種解釋在邏輯上已經出現不合理的地方。因為當神將分別善惡樹擺在人面前時,就向人下了一個很確定的禁止命令:「你不可吃!」很清楚的,這個命令就已經告訴人是不能憑自己的喜好,去選擇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當然,我們也可以說神只禁止不可吃,但是當人還是要吃時,神並沒有阻止。這也是神給人有自由的意志。是的,神永遠尊重人的自由意志,但是世上的父母絕對不會為了尊重孩子的自由意志,而將營養品和毒藥同時擺在孩子面前,讓孩子自由選擇,更何況是神!

 

創世記第一章第9節說,神使各樣的樹從地裡長出來,可以悅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因此人除了伊甸園中的生命樹和分別善惡樹,人還有其它選擇。人可以隨意吃各樣樹上的果子,包括生命樹,但也可以選擇不吃生命樹的果子,只吃其它樹上的果子。神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神也厚賜基督給我們享受,但神不強迫我們選擇基督。因神喜歡我們像主一樣向撒但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

 

神不強迫人吃生命樹的果子,對於生命樹,神讓人有完全的自由意志去選擇。但是對於分別善惡樹,神雖然也給人自由的意志,但卻命令人不可以吃。這很清楚的告訴我們,為了某種原因,分別善惡樹一定要擺在人面前,但是因為人吃的日子必定死,因此神向人下達了愛的命令:「你不可吃!」。

 

所以,神將分別善惡樹放在人面前,絕對不是為了顯示讓人有自由選擇的權力!這是很清楚的。同樣的,這棵分別善惡樹擺在人面前,也不是為了折服撒但。神可以拿掉約伯外面的祝福,讓約伯自由選擇要不要敬畏神;但是神也禁止撒但傷害約伯的性命(伯二6)。所以,神是不可能爲了撒但,就將一棵會導致人死亡的分別善惡樹放在人面前。那麼我們只能說:在神計劃的經營裡,必須要有一顆分別善惡樹擺在人的面前。這就是我們所要再思的點。

 

分別善惡樹的屬靈意義

 

因著分別善惡樹會導致人死亡,所以對於這棵分別善惡樹所代表的屬靈意義,很多的聖徒都普遍接受一種的教導說:這棵分別善惡樹如同撒但,代表人向神獨立而導致死亡,甚至這棵分別善惡樹一點不差的就是撒但。

 

但是,如果我們從聖經所啟示的真理來看,我們可以很確定的說:撒但根本沒有擁有可以叫人死的權利!

 

在舊約中,如前所提到的,撒但不只不能將死加在約伯身上,即使撒但要將災難加在約伯身上都要有神的允許。在新約中,撒但這世界的王雖然有權力可以將世上的萬國與萬國的榮華賜給主,但是撒但豪無權力將死加在主的身上。撒但只能用狡詐的方式叫主自己從殿頂跳下去。在伊甸園中,撒但充其量就是那一隻比田野一切活物更狡猾的蛇而已。感謝主,死亡與陰間的鑰匙是掌握在神的手裡(啓一18),不是掌握在撒但手裡。即使在第五號吹響時,神為了執行祂的審判,使用撒但成為祂的工具,也只是將暫時無底坑的鑰匙交給撒但(啟九1),叫撒但可以在末世大災難中帶來第一禍,第二禍和第三禍(啟八13)。

 

但是,在希伯來書二章14節說:「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祂也照樣親自有分於血肉之體,為要藉著死,廢除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根據這節,似乎很清楚的告訴我們,撒但就是那掌死權的。這節是和我們已經指出的,啓示錄一章18所説的,死亡與陰間的鑰匙是掌握在神手裡的這個事實是彼此衝突的。

 

聖經是神的呼出,不可能有真理互相衝突的情形。關於希伯來書二章14節“掌死權的”這句話的原文意,文生新約原文字義(Vincents word studies)指出它的意思並非有能力掌管死(power over death),而是在死的領域裡掌權(sovereignty of which death is the realm)。世人之所以死,是因為犯罪的結果,不是撒但有權力將死加在人身上。因著世人都死在過犯罪惡之中,這就構成了所謂死的領域,而撒但就在這死的領域裡作王。撒但雖然因著人的犯罪能在死的領域裡作王,但死並沒有掌握在撒但的手裡。所以希伯來書二章14節後半應該翻譯為:「…為要藉著死,廢除那在死的領域裡作王的,就是魔鬼。」感謝主,主耶穌已為我們而死, 已廢除那在死的領域裡作王的, 叫我們從撒但的國度轉到神愛子的國裡。撒但不是我們的王, 基督才是我們的王。

 

請注意,當人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後,耶和華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啟三22)。按著道理來説,如果分別善惡樹代表撒但或撒但本身,那麼在人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之後,是絕對不可能與神相似,而是應該與撒但相似才對。所以,很清楚的,即使我們不確定這這棵分別善惡樹的屬靈意義,至少我們由人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就能與神相似,那麽這棵分別善惡樹必然也是屬於神的。

 

關於伊甸園的那棵分別善惡樹,首先有一件事是值得我們默想的,那就是:因著人的犯罪,人就被趕出了伊甸園;基本上,從創世記第四章開始,這棵分別善惡樹就再也沒有在聖經中被提起過。也就是說,似乎這棵分別善惡樹從此就消失了,這是很奇特的一件事。如果我們從神永遠的經營來看,我們可以很確定的說,在伊甸園所發生的事,不可能因著人的犯罪就畫上了句號。也就是說,我們可以很確定的相信:在人被趕出伊甸園後,在神的經營裡,我們一定還可以看見伊甸園中所代表的那棵生命樹和分別善惡樹的“影子”。

 

當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時候,首先在出埃及記十六章,神從天上降下嗎哪給以色列人做食物,這嗎哪就如同伊甸園的生命樹;到了十九章,我們又看見另外一幅很奇特的圖畫,這幅圖畫所描述的光景,也如同分別善惡樹一樣會導致人的死亡。那就是神在西乃山賜給摩西兩塊法版時的景像。

 

在出埃及記十九章12節,當耶和華在西乃山要賜給摩西兩塊法版時,對摩西說:「你要在山的四圍給百姓定界限,說:你們當謹慎,不可上山去,也不可摸山的邊界;凡摸這山的,必要治死他。」

 

人摸西乃山會被治死,是因為人無法面對神的聖潔,尤其是面對法版所代表的律法,也就是神在祂行政裡的命令。在西乃山,神的行政就是法版所代表的律法,而律法的功用就是判定何為善,何為惡。判定善惡,就是那棵分別善惡樹的功能。所以,我們可以很確定的說:在伊甸園中,那棵分別善惡樹並沒有因著人的犯罪而消失。在神的經營裡,在西乃山的曠野,神所頒布的律法就是伊甸園中那棵分別善惡樹。律法或分別善惡樹,兩者都是代表神行政裡的法則。

 

律法是為過犯添上的

 

加拉太書三章19節說,「律法是為什麼有的呢?原是為過犯添上的」!在西乃山,神所頒布的律法是因人的過犯添上的。那麽,那棵分別善惡樹所代表的律法,必然也是因爲過犯而添上的,但不是為人的過犯添上的,而是因撒但的背叛添上的。因爲在伊甸園裡,神所造的人是沒有罪的。

 

我們可以說,如果沒有創世記一章1節和2節之間所發生的故事,也就是撒但的背叛,那麼伊甸園裡只要有一棵生命樹就夠了,不需要有第二棵分別善惡樹。但是,因著撒但的背叛,伊甸園裡就一定要有第二棵分別善惡樹。神造人的心意是要人管理全地,但是人所要管理的地是被撒但所竊佔的。因此,在伊甸園裡因著撒但的背叛,就一定要有第二棵代表神公義的分別善惡樹。

 

神在人身上的旨意就是要人來和神配合,執行神對撒但在祂神聖行政裡的審判。但是,雖然神造人乃是按著神的形像,照著神的樣式造的;神造好人之後也說甚好,因為沒有罪的問題。可是在神眼中,人還是赤身露體。赤身露體這個希伯來原文字根意為“光禿禿的,平滑的”。同樣的字根,就衍生成為“狡猾”這詞,用於形容偷偷滑進伊甸園的那條蛇。聖經說,當時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這並非說人的赤身露體不羞恥,而是還不知道羞恥。赤身露體對於榮耀的神來說,總是一件羞恥的事情,只是那時人還不知道赤身露體是羞恥的這個事實而已。

 

所以,人被造之後,雖然沒有罪的問題要解決,但是人在神面前還是有赤身露體的問題要解決。神造人的目的,是要人彰顯神,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爬物。但是只有神的形像和樣式,卻是赤身露體的人,是無法彰顯神,無法代表神作王掌權。赤身露體的人想要代表神作王掌權,這就如同安徒生童話故事《國王的新衣》中,那位被小孩恥笑的不穿衣服的國王。因此分別善惡樹所代表的神的公義,不只是因為撒但的背叛,也是為人立下一個作王掌權的標準,也就是“公義”。因此,在馬太福音我們看見,當王的職事一開始,就先頒佈國度的憲法,為國度的子民先立下公義的標準。

 

所以在伊甸園中,神需要將生命樹和分別善惡樹,這兩棵樹放在人面前。一棵代表神的生命就是神生命的恩典,一棵代表神公義的法則,如同國度的憲法,讓人能代表神作王掌權,執行神公義的行政。羅馬書五章11節說:「我們現今既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要藉著祂,在神裡面誇耀著,在祂的生命裡得救了。」我們相信主時,得與神和好,只是回到神當初造人的光景,但還是赤身露體。一個赤身露體的人,無法在神裡面誇耀。我們要在神裡面誇耀,就必須藉著吃生命樹的果子,進一步在祂的生命裡得救,爲了與神的行政配合,與主一同作王掌權。

 

耶和華以羅欣

 

聖經是一本滿了神聖啟示的書。在創世記一章1節到二章3節,當天地萬物都造齊了,就在第七日歇了祂一切的工,安息了。但是接著第二章4節又再一次記載了神創造天地的來歷。在這兩次的記載中,有一處非常不一樣的地方,就是對神的稱呼:在第一章的記載,只簡單的稱呼為“神”,但是在第二章的記載,卻稱呼為“耶和華神”。

 

第一章的“神”這字的原文是“以羅欣(Elohim)”,代表審判。因此這字在希伯來文用法也用來指審判官(出二一6)。在第一章所記載神的創造,提到這位創造的神是以羅欣,是審判者,代表神所創造的萬物都要伏在祂公義的審判底下。

 

對於神在創世記一章和第二章的不同稱呼,有一件事是我們要特別注意的:嚴格來說,伊甸園中的那棵分別善惡樹,神對人一共吩咐了兩次:第一次就是在創世記第一章29節,只是神並沒有特別指出有一棵分別善惡樹,而是將分別善惡樹包含在一切的果樹中,並用以羅欣的稱謂來吩咐人說:「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這節,以羅欣吩咐一切“結種子的果樹”(原文)都可以作食物;毫無疑問的,這當然也包含分別善惡樹。所以在第一章,以羅欣說:分別善惡樹的果子是可以作食物的。代表在神的經營裡,所有的造物都必須服在神的行政管理底下。

 

但是在創世記第二章1617節,當神第二次吩咐人時,祂的稱謂就改為耶和華以羅欣。在第二章,耶和華以羅欣吩咐人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耶和華是神的名字,字根原文意“存在”。耶和華這名告訴人:祂不只是創造者,而且人的存在也是在於祂這位創造者。在第一章的創造裡,萬物都要面對神的行政,都要符合以羅欣公義的原則。所以,以羅欣說:分別善惡樹也是人的食物。但是,對於當時還是赤身露體的人,是無法面對神的公義的。因此在神的憐憫裡,在第二章,神就啟示祂是耶和華以羅欣,向人吩咐說: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

 

在第一章,以羅欣說: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可以吃;在第二章,耶和華以羅欣說: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所以,“不可吃”的意思不是“不能吃”,而是不能在不該吃的時候吃。有猶太拉比解經說,如果亞當等到黃昏以後(安息日開始)才吃果子,就沒有罪。這裡我們就不去深入探討這種解經的正確性。至少,猶太拉比的這種解經,就表明分別善惡樹的果子的確是可以吃的,只是吃的時機不對。

 

人被擺在伊甸園裡,就需要認識祂是“耶和華以羅欣”。“耶和華”說出人之所以能存在的原因,是神對人的憐憫,這就是伊甸園裡的生命樹。“以羅欣”說出祂所創造的天地萬物,都要有秩有序的服在祂的行政底下(林前十五25-27,弗一22,來二8),這就是伊甸園裡的分別善惡樹。感謝主,“耶和華以羅欣”這名啟示出在伊甸園裡必須要有兩棵樹:生命樹和分別善惡樹。祂是耶和華,是生命樹;祂是以羅欣,是分別善惡樹。生命樹代表神是憐憫的神,分別善惡樹代表神是公義的神。所以,祂的名叫“耶和華以羅欣”,説出我們的神是“憐憫的審判者”,啟示因著神的憐憫讓我們有機會可以面對祂公義的審判!

 

感謝主,伊甸園的生命樹和分別善惡樹,就是神要向人啟示祂是憐憫的審判者!當人犯罪後,創世記讓我們看見,人從伊甸園的犯罪,最終墮落成為約瑟所預表的,被人收殮在棺材裡的死人,停放在埃及(創五十26)。當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神是以雲柱和火柱帶領祂的百姓,就是向以色列人再一次啟示祂是憐憫(雲柱)的審判者(火柱)。到了新約,施浸約翰為主耶穌作見證說,祂要用聖靈與火給人施浸,也是神再一次向人啟示祂是憐憫(聖靈)的審判者(火)。

 

因著神是那位“憐憫的審判者”,我們感謝主!在神憐憫的恩典裡,不只叫我們能面對神要來的審判,更是叫我們能有分於神的行政,執行神對仇敵的審判,使萬有都伏在祂的腳下。這是神的經營藉著伊甸園的生命樹和分別善惡樹所要向人啟示的。但是在伊甸園中,人必須認識自己的赤身露體,需要神的憐憫(耶和華),否則無法面對神的公義(以羅欣)。

 

赤身露體

 

以西結書16章說,耶和華的話臨到以西結,要以西結告訴以色列子民:「我使你增長好像田間所長的,你就漸漸長大,以致極其美麗,兩乳成形,頭髮長成;你卻仍然赤身露體。我從你旁邊經過,看見了你;那正是你動愛情的時候。我便展開衣襟搭在你身上,遮蓋你的赤體;又向你起誓,與你結盟,你就歸於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耶和華神展開衣襟遮蓋祂子民的赤體,為了叫祂的子民能歸於祂。因此,保羅在地上的帳幕裡歎息,深想穿上從天上來的住處,為的是那日在神面前不至於顯為赤身(林後五23)。

 

當初在伊甸園裡的人,赤身露體雖然是羞恥的,但這並非是人真正的難處。因為神在人身上有祂進一步的工作,如同神看見以色列子民赤身露體,會展開衣襟遮蓋他們的赤身露體。在伊甸園裡,人真正的難處是不聽神的話,而導致在赤身露體的情形下,吃了神所吩咐不可吃的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其結果:眼睛就明亮了,便如神能知道善惡,看見自己的羞恥。所謂不知者無罪,這不只是世人的認知,同時這也是屬靈的原則(路二十三34)。但是人只要一知道善惡,就要符合善惡該有的法則,因為這是神行政的原則!當人不知道赤身露體是羞恥的時候,赤身露體還不是人在神面前的難處;但是當人一知道赤身露體是羞恥的,赤身露體就成為人在神面前的難處。因此,人即使只聽到神的聲音,也會害怕,必須藏在園裡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神的面(創三8-10)。

 

羅馬書七章7節說:「律法是罪麼?絕對不是!只是非藉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這裡所謂的“知”並非指人對一般知識道理的“知”。基本上,只要是一個正常人,自己到底有沒有貪心,自己當然知道。保羅這裡的“知”是指人服在律法的審判下的“認罪”。所謂“律法說”,就是“律法的定罪”。律法說:不可起貪心,就是律法對的人的貪心定了罪。如果沒有律法對人的貪心定罪,那就如同人不知何為貪心一樣。同樣的,一個殺人犯,如果沒有律法的判決說他殺了人;那麼那個殺人犯就逍遙法外,就如同沒有殺過人一樣,也就是不知何為殺人。

 

所以若非分別善惡樹說,“不可赤身露體”,亞當與那女人就不知何為赤身露體。因此保羅對律法下了結論說:「律法是聖的,誡命也是聖的、義的並善的。」(羅712)。律法叫不知何為赤身露體的人,在律法的審判下知道赤身露體的羞恥。

 

在福音書中,當施浸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裡,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施浸約翰的職事只著重人的罪;但在神的計劃裡,最初的人並沒有罪的問題,只有赤身露體的問題。赤身露體和罪無關,赤身露體只和神的榮耀有關。因此雖然施浸約翰向世人見証耶穌是神的羔羊,要除去世人罪孽的!但是主耶穌卻說,衪來乃是要成全律法!除去世人的罪孽,不是主來到地上的最主要目的,成全律法才是主來到地上的最主要目的。第一個人亞當無法面對分別善惡樹的要求,因此第二個人基督就來面對分別善惡樹的要求。第一個人亞當無法成全律法,因此第二個人基督就來成全律法。

 

主的道成肉身,不只是為了我們消極的罪,更是積極的為了成全律法。基督徒一生的功課不是對付罪,而是盼望那日在主面前不顯為赤身,就是身體的得贖。

 

在律法上引進更美的盼望

 

希伯來書七章1819節是一段非常重要的經節。這段經節,我們引用恢復本聖經的翻譯:「一面是先前的誡命,因其軟弱和無益,而被廢掉,(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另一面卻在其上引進更美的盼望,藉此我們可以親近神。」

 

首先,希伯來書是說誡命被廢掉,但是主耶穌在馬太福音五章17節卻是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爲何希伯來書的作者所説的和主耶穌所説的是互相衝突的呢?當然沒有互相衝突!

 

主在馬太福音五章17節的廢掉這字的原文是Kataluo,意為解體,拆除,所以是廢掉。然而在希伯來書七章18節的廢掉這字的原文是Athetesis,字根意為擺在一邊(set aside),(暗示)取消,不使用。因此不是拆除式的廢掉,而是擺在一邊不使用。這就如一棟房子,房子被拆掉和房子閒置不使用是不一樣的。房子拆掉了,就代表以後沒有房子住了,這就是主在馬太福音五章17節所說的廢掉。而房子閒置不使用,代表房子還在,只是暫時不住人,這就是希伯來書的作者在七章18節所說的廢掉。

 

所以,希伯來書七章18節最好翻譯為:「一面是先前的誡命,因軟弱和無益,而被擱置」。其中,“因軟弱和無益”不是指律法本身,而是指羅馬書八章3節所說的肉體的軟弱,而有所不能行。因著肉體的軟弱,有所不能行,所以先前的誡命就被擱置在一邊。

接下來,希伯來書七章18節“(律法原來一無所成)”是對17節的簡單總結;也就是說,對於肉體的軟弱,沒有什麼是律法可以被成全的,也就是律法一無所成,所以要先被擱置在一邊。希伯來書的作者備註了這總結後,接著19節就說“另一面卻在其上引進更美的盼望”。所謂“在其上”就是“在律法上”,雖然律法被擱置在一邊,但神卻在這被擱置一邊的律法上,引進更美的盼望。請注意希伯來書的作者在這節所指出的重要屬靈事實:更美的盼望是在律法上引進來的。而這次所引進的,不是照屬肉體的條例,乃是照無窮之生命的大能,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來七16-17),藉此我們可以親近神(來七18),這就是神那生命的恩典。

 

所以神那生命的恩典是在律法上引進來的。這就是生命樹和分別善惡樹所預表的:在生命樹那裡有神無窮之生命的大能,叫我們最終可以配合分別善惡樹所代表的神那神聖的行政。

 

進到完全的地步,不再吃奶

 

希伯來書的作者說:因為我們作先鋒的耶穌,既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遠的大祭司,就為我們進入幔內。我們也要憑著指望,如同魂的錨,又堅固又牢靠,通入幔內(來六1920)。弟兄姐妹,進入幔內,就是進入至聖所。進入至聖所必然要面對的就是約櫃。而在約櫃那裡有神的兩塊法版,代表神的公義,那是神的目標,叫我們進到完全的地步,而不再吃奶,要能吃乾糧。

 

什麼是還在吃奶?還在吃奶的就是不熟練公義的話!什麼是能吃乾糧?能吃乾糧就是心竅習練得通達,能夠分辨善惡!所以,還在吃奶等同於伊甸園裡赤身露體的亞當,而能吃乾糧等同於斷奶的以撒,亞伯拉罕就為以撒設擺豐盛的筵席(創二十一8)。

 

在希伯來原文,“斷奶”這字的字根意是“採取適當的行動去對待人(或善或惡)”。代表這個人已有分別善惡的能力,因此“斷奶”這字也有成熟的意思;例如,摩西按照耶和華的吩咐,將以色列十二支派首領的杖,存在法櫃的帳幕內,只有「利未族亞倫的杖已經發了芽,生了花苞,開了花,結了熟杏。」(數十七8)。其中“結了熟杏”的“結了熟”這詞也是“斷奶”。代表亞倫的杖不只發了芽,生了花苞,開了花,並且已經成熟到一個地步,長出了杏仁果子。所以“斷奶”在基督徒屬靈的意義上是生命成熟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值得亞伯拉罕為以撒設擺豐盛的筵席。

 

希伯來書五章1314節:「凡只能吃奶的都不熟練仁義的道理,因為他是嬰孩;惟獨長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糧;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不熟練仁義的道理”,原文是“不熟練公義的話”;而“就能分辨好歹”最好翻譯為“就能分辨善惡了”,這就是那棵分別善惡樹。我們可以說,自從人被趕出伊甸園後,神藉著希伯來書五章14節,再一次清楚的為我們指出伊甸園中的那棵分別善惡樹是神的目標。嬰孩只能吃奶,長大成人才能吃乾糧。赤身露體的人如同嬰孩,只能吃奶,滿了基督生命度量的人就是長大成人的人,就能分辨善惡了。嬰孩要吃奶是必要的,但是吃奶是為了能吃乾糧。生命樹就是為了讓我們有一天可以分辨善惡,也就是有份於分別善惡樹所代表的神的行政。

 

我們都要知道,進入至聖所去面對約櫃不是一件小事。在舊約沒有人能進入至聖所,即使大祭司一年一次能夠進入至聖所,也要憑著血。為何人不能進入至聖所?因為那會導致人的死亡!為何會導致人死亡?是撒但叫人死嗎?當然不是,每一位聖徒都可以回答,那是因為人不配進入至聖所。弟兄姐妹們,撒但不是代表死亡,這是非常清楚的。神的恩典如何賜給人生命,神的公義聖潔也叫人死亡。因此,當我們說我們可以坦然無懼的進入至聖所時(來十19),我們對於“坦然無懼”要有很強的領會:其實進入至聖所是何等的可怕,因為那會導致人的死亡!因此,希伯來書說,我們可以坦然進入至聖所,那是因為耶穌的血,是藉著祂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祂的身體(來十20)。

 

若沒有主的身體,我們就沒有路可以進入至聖所;若沒有祂的血,我們就沒有人可以在至聖所內存活。感謝主,藉著祂的身體,我們已經可以進入至聖所。至聖所裡的約櫃不只有瑪哪所代表的賜人生命的生命樹,更有法版所代表的分別善惡樹,為了執行神的行政。其實進入幔內就是神帶領我們回到伊甸園。伊甸園因著人的罪被封鎖,但是藉著主所裂開的身體,就為我們打開了那條曾經被封鎖的道路,讓我們回到伊甸園,再一次面對生命樹與分別善惡樹。

 

成全律法

 

以賽亞書四十五章8節說:「諸天哪,自上而滴,穹蒼降下公義;地面開裂,產出救恩,使公義一同發生;這都是我耶和華所造的。」公義是神行政裡屬天的法則,因此從穹蒼所降下的就是公義,是人所必須面對但又無法遵守的法則。感謝主,因著地面開裂了,神的救恩就與公義一同發生。這個從地裡一同發生的救恩和公義,就是伊甸園裡的生命樹和分別善惡樹。分別善惡樹是神的公義法則,是人無法面對的,因此伊甸園還需要有一棵生命樹。生命樹不只是預表神是生命的恩典,生命樹更是預表神生命裡的救贖!

 

在基督徒中間,有一個問題是常被提出來問的,那就是:神是不是預先知道撒但的背叛和人的犯罪?身為一個基督徒,基於我們的基本信仰,這個問題的答案當然是肯定的,因為我們的神是全能的神(創十七1),是無所不知的(約壹三20)。以賽亞書四十六章10節說:「我從起初指明末後的事,從古時言明未成的事,…。」但是,接著的問題是:神既然預知撒但的背叛和人的犯罪,為何又要創造撒但和人呢?原因是神要藉著撒但為工具,好在人的身上,成就非單存的創造所能成就的事,那就是為了叫祂所造的人能成全律法。

 

神所造的亞當,被造後自然就能吃生命樹,但是神所造的亞當,不能馬上就吃分別善惡樹。分別善惡樹所啟示的,就是人必須活在神的行政底下,但是沒有人可以面對神的律法而存活。感謝主,伊甸園中,那條蛇的角色就是神所使用的工具。因著第一個人,亞當,在肉體裡的失敗;末後的亞當,基督,就藉著祂的肉體來成全律法。其實,保羅在羅馬書已經告訴我們:神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特意要憐恤眾人(羅十一32)。請注意,不要誤讀這句經節,以為保羅是說神為了要憐恤眾人,所以叫人犯罪。不,我們的神不是叫人犯罪的神(加二17)!神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一面是叫我們看見:人必須活在神的行政底下,但是沒有人可以面對神的律法而存活。感謝主,因著神的憐恤,人是可以面對那日審判台前的審判的。在神的經營裡,人是如何從無法面對神的行政,到可以面對審判台前的審判呢?保羅說:這是神的豐富,智慧和知識(羅十一33),其關鍵就是基督的十字架(林前二2)!法利賽人總是誇口嚴守神的律法。但主卻責備法利賽人是“假冒為善” - 原文意“演員演戲”。這就是法利賽人成全律法的方法 - 演員演戲。我們都要謙卑的說,很多時候我們在弟兄姊妹面前的聖潔與敬虔,也都是在演戲。

 

感謝主,主道成肉身的目的,就是為了成全律法;這就是伊甸園中的生命樹和分別善惡樹所啟示的。在伊甸園中的分別善惡樹是神從穹蒼所要降下的公義。沒有生命樹所代表的恩典,沒有人可以面對這棵分別善惡樹。神的救恩和公義能一同發生,是因著地面裂開了,是因著基督的十字架。法利賽人是以演員演戲來成全律法,但是保羅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加二20)。

 

兩棵樹真理的發展

 

如果我們從整本的聖經來看這兩棵樹,它所代表的真理,一路從創世記的伊甸園發展到啓示錄的新天新地新耶路撒冷。所謂伊甸園或新耶路撒冷,都是代表神百姓所在的地方。在人犯罪被趕出伊甸園後,伊甸園在舊約就以曠野裡的以色列營,和之後在美地裡的聖城耶路撒冷來預表。其中,生命樹由約櫃中的嗎哪所代表,分別善惡樹由約櫃中的法版所代表。接著,因著以色列人的悖逆,因此在新約中,神就呼招祂的小群,也就是教會,成為伊甸園的預表。教會就是今天的伊甸園;其中,生命樹就是主自己成了那賜生命的靈,分別善惡樹成了寫在我們心板上的律法。到了啓示錄的新天新地,伊甸園就是新耶路撒冷城。而伊甸園中的生命樹又再一次出現在新耶路撒冷,但伊甸園中的分別善惡樹不見了!為何?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乃是為…敵正道的事設立的。」(提前一10)。在新天新地裡,再也沒有任何敵正道的事,因為萬有都已經服在神的行政底下,那時律法已經得了成全,感謝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