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7日 星期一

走到神的祭壇 (3/3) - 哥林多前書

 

平安祭

 

現在我們來看五種獻祭條例中的最後一種祭 - 平安祭。一面來說,我們的主已經為我們成就了和平,便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祂自己和好了(西一20)。但是另一面來說,今天萬有並還沒有與神有真正的和平!相反的,神的忿怒正臨到那悖逆之子(弗五6)。

 

聖經都是神的呼出,是一本非常奇妙的書!保羅在羅馬書告訴我們,神的救恩在罪人身上的四個步驟。首先,我們因著信,就成了神的子民,以恩典為我們的王,使我們不作神的仇敵,與神有了和平。但這只是神救恩的起步,我們還要進一步的在祂的生命裡得救,將我們的身體獻上,以基督為我們的主人,過一個走到神祭壇獻祭的人,這就是接下來的哥林多前書,而哥林多後書是說到神如何將走到祭壇的人,構成新約的執事。在哥林多後書之後就是加拉太書,也就是神救恩的第三步,將我們做成一對新人重新放在伊甸園面對律法的要求。加拉太書之後,就是以弗所書,也就是神救恩的積極目標,得著兒子的名分。以弗所書一章35節說:「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感謝主,得兒子的名分是以弗所書的主題,而且這是按著祂自己意旨所喜悅的。照著這個喜悅,祂要叫我們知道祂旨意的奧秘,就是「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弗一10)。並且,「要叫萬有要服在祂的腳下,使祂為教會作萬有之首」(弗一22)。萬有要快快的服在祂的腳下,因為神的忿怒快要來臨(弗五6)。

 

“要叫萬有要服在祂的腳下”是出自詩篇第八篇,大衛說:「我觀看你指頭所造的天,並你所陳設的月亮星宿,便說: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麼,你竟眷顧他?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並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使萬物,就是一切的牛羊、田野的獸、空中的鳥、海裡的魚,凡經行海道的,都服在他的腳下」。大衛的詩篇說出在伊甸園中,神對人的心意,就是萬有要服在人的腳下。在預表上,就是萬有要服在基督的腳下。

 

可惜的是,人在伊甸園的失敗,萬有並沒有服在人的腳下,也就是說萬有並沒有按著神的旨意,服在基督的腳下。因此,神為了要叫萬有服在基督的腳下,就使基督為教會作萬有之首。意思是:因著人在伊甸園的失敗了,神就將萬有服在基督腳下,讓基督成為萬有之首,也就是神將管理的權柄當作禮物賜給基督。但最重要的,神不只讓基督成為萬有之首,神還把管理的權柄藉著基督也如同禮物一般再賜給教會,也就是說神要人管理全地,基督是中保的角色。因此我們可以說,神就是藉著基督,把人帶回神起初對人的計劃裡,讓人能再一次作王掌權。神與人一同作王掌權是神從起初的心意,實現於將來的千年國(啟二十6),和新天新地新耶路撒冷(二十二5)。

 

感謝主,萬有都要服在基督的腳下!但是,只要萬有一天沒有服在基督的腳下,萬有和神之間就沒有真正的和平!帖前五章3節說,當人正說「平安穩妥」的時候,災禍忽然臨到他們,他們絕不能逃脫。這就是平安祭所代表的屬靈意義,叫萬有與神有真正的和平!

 

在哥林多前書十一章,保羅就以蒙頭和分門結黨來說到平安祭。蒙頭和基督作頭有關,分門結黨和基督的身體有關。如果我們沒有讓基督作頭,我們就要獻上平安祭,因為萬有要服在基督腳下,才有真正的平安!同樣的,如果我們藐視基督的身體,我們也要獻上平安祭,因為神已將基督賜給教會,督賜與教會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秘(弗五31),這個奧秘叫督賜與教會要一同作王掌權。在伊甸園,神的吩咐不是單叫男人作王掌權,神的吩咐是要男人和女人一起作王掌權(創一27,28)。

 

首先,我們來看女人蒙頭的教訓。

 

女人為何要蒙頭呢?我想大部分的答案都會是:“因為男人是女人的頭,因此女人要蒙頭,讓男人做頭”。但是保羅並沒有這樣說!是的,男人是女人的頭,但女人蒙頭絕對不是為了讓男人作頭!

 

保羅在十一章11節已經很明白的告訴我們,女人為何要蒙頭的原因:「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權柄」(林前十一章10,原文)。女人是為天使的緣故!因為天使都是服役的靈(來一14),沒有一個服役的靈是沒有權柄在頭上的。當天使的頭上沒有權柄,那就是對權柄的背叛。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尤其是為那些背叛天使的緣故,宣告在我們的頭上應該都有權柄。

 

但是為什麼是女人要蒙頭,而不是男人要蒙頭來宣告呢?保羅在十一章已經給了我們很多的解釋,但這裡我們只來看第7節:「男人本不該蒙著頭,因為他是神的形像和榮耀;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前半節說「男人本不該蒙著頭,因為他是神的形像和榮耀」,這很容易理解,因為男人是神的形像和榮耀,那如果男人蒙著頭,就會把神的形像和榮耀蒙掉,因此男人不能蒙頭。但我們要注意後半節保羅怎麼說:「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就因為這緣故,所以女人一定要蒙頭,因為女人一蒙頭,就會把男人的榮耀蒙掉,叫男人不能有自己的榮耀,只有神是我們每個人的榮耀。

 

這第7節的後半節實在太重要了!女人之所以要蒙頭,就是把男人的頭蒙掉,叫男人不能出頭,只有基督是我們的頭。女人就是這樣藉著蒙頭,告訴那些背叛的天使,也告訴那些一切要作頭的男人,在我們的頭上應該都有神那唯一的權柄。

 

所以,女人之所以要蒙頭的真正屬靈意義是:“沒有人是可以是作頭的,只有神是我們的頭”。是的,男人是女人的頭,但那只是代表的頭,主才是我們各人的頭,所以女人就是要把這個作頭的男人蒙掉。如果我們還有人認為他是頭,就要為這個頭上沒有權柄的背叛去獻上平安祭。若有人想要辯駁,保羅說,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神的眾教會也是沒有的(林前十一16)。

 

不只我們沒有讓基督作頭,我們就要獻上平安祭;如果我們藐視主的身體,我們也要獻上平安祭。這是保羅在17節所責備的:「我現今吩咐你們的話,不是稱讚你們;因為你們聚會不是受益,乃是招損」。在這裡我們看見信徒中有一種的聚集,也就是吃主的晚餐,我們可能會招損;而在舊約的五種祭中,也有一種祭,只要吃的不恰當,也會招損,那就是平安祭。在舊約的平安祭,凡潔淨的人都可以吃;但人若不潔淨而吃了,這人必從民中剪除(利七19-20)。在新約中,我們來吃主的晚餐,若不分辨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也就是給自己吃喝審判了(林前十一29)。因此,舊約的平安祭,就是新約主的晚餐。

 

在使徒的時代,當信徒們聚在一起吃主的晚餐,也就是吃餅喝杯記念主時,都先來在一起用餐愛宴。但哥林多人並沒有彼此等待,以至有人飢餓,有人酒醉。按著人來說,不彼此等待的確不是很好,但也不致於太嚴重,甚至嚴重到要給自己吃喝審判,但這是人的認知。按著保羅的說法,不彼此等待是因富有信徒與貧窮信徒的彼此分門別類,造成那富有的人藐視那無有的人,也就是藐視主的身體(林前十一22)。

 

因此保羅告訴哥林多人,當日他從主所領受,又傳給他們的,就是要記念主為我們捨了身體,並記念主用祂的血為我們立了新約。我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林前十一23-26)。所以,我們吃喝若不分辨那身體,就給自己吃喝審判了(林前十一29)。

 

請注意:不分辨那身體,並非像很多人所解釋的,指不分辨主的身體所代表的餅和凡俗食物的不同。這種的不同,哥林多人當然都知道,不需要有保羅的教導。不分辨那身體,指的是不分辨主已經接納了我們,把我們安置在身體上這事實。所以,不分辨那身體,就是不正視審查身體上的肢體有無被藐視。同樣的“分辨”這字,也用在31節:「但我們若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審判」。這節也是同樣的意思,我們要先正視審查自己有無藐視主的肢體,這樣我們就不會受審判。這種的審判包括30節所說的,軟弱,患病,和睡了(死)。這些都代表我們與神之間沒有和平,我們就要獻上平安祭。也就是 不分辨主已經接納了我們,把我們安置在身體上這事實

 

保羅在十一章指出哥林多人聚在一起吃的時候,沒有彼此等待。是因為那有的,藐視那無有的。不管富有或貧窮,這都是主在物質的一面所量給我們的。保羅先藉著在物質的一面,讓我們理解什麼是平安祭。到了十二章,保羅才轉到屬靈的一面,進一步藉著屬靈的恩賜,讓我們看見平安祭真正屬靈一面的實行。

 

在物質的一面,主所量給我們的會有不同,但都來自主的權柄。同樣的,主在屬靈的一面所量給我們的恩賜也有分別,但都來自同一位聖靈(林前十二4)。所以接著,保羅就接著身體上的肢體告訴哥林多信徒:這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都是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因此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用不著你。」不但如此,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越發給他加上體面;不俊美的,越發得著俊美。我們俊美的肢體,自然用不著裝飾;但神配搭這身子,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免得身上分門別類,總要肢體彼此相顧(林前十二12-25

 

物質的富有或貧窮叫哥林多的信徒產生分門別類,屬靈恩賜的不同也會叫我們對其它肢體說「我用不著你」。感謝主,我們總要肢體彼此相顧!這是身體的原則!我們每當來到主的餅杯面前,若不分辨這身體,就給自己吃喝審判了(林前十一29)。我們就要為此獻上平安祭。

 

肢體的彼此相顧,就著一面來說,身體上的肢體沒有一個是我不需要的。但就著另一面來說,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因此我們要切慕更大的恩賜,可以顧到那軟弱的,就是顧到那些更是不可少的。弟兄姐妹,切慕更大的恩賜不是讓我們用來誇口,我們之所以要切慕更大的恩賜,為的是要顧到那些在主的眼中更是不可少的。這個更大的恩賜就是十四章的先知講道,以建造教會。而得著這更大恩賜的路乃是愛(林前十三章)。這個愛不只是說要愛身體上的肢體而已,這個愛是一種恆久忍耐的愛,是一種不因肢體情況而退縮的愛。

 

最後,保羅在十五章提到復活!

 

沒有復活,我們和神之間就不可能有平安。因為,就著我們個人來說:沒有復活,我們就仍在罪裡,有一天如果我們在基督裡睡了也要滅亡,那我們這些只在今生有指望的人,就比眾人更可憐(林前十五17-19)。更重要的,就著神的經營來說,藉著復活,主要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廢除了。末了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那時基督就要作王,萬有都要服在祂的腳下,與神之間就有了真正的和平(林前十五24~28)!這就是平安祭藉著復活,所要達到的最終目標,與神有真正的和平。沒有復活,萬有和神之間就不可能有平安。

 

我們感謝神,因著主的恩典,叫我們這些罪人都能走到神的祭壇。燔祭叫我們能為主成為一無所有,完全為著神。素祭叫我們成為除去舊酵的新團,成為神所分別出來的獨特子民。贖罪祭叫我們遵守主的誡命彼此相愛。贖愆祭叫我們能一無所顧,惟顧神在地權益。平安祭叫我們對付神的仇敵,使萬有都服在祂的腳下。這是神在哥林多前書所向我們啟示的。

 

「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主必要來」(林前十六22)!這是保羅勸哥林多信徒該過祭壇生活的結語。主花了代價買我們回來歸祂,我們怎能不走到神的祭壇,開始過祭壇的生活呢?

 

2023年2月26日 星期日

走到神的祭壇 (2/3) - 哥林多前書

 

贖愆祭

 

從林前六章12節開始一直到十章結束,保羅繼續告訴哥林多信徒要過獻贖愆祭的生活。雖然我們都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羅六9-11),但我們卻可能還要不斷的向神獻上贖愆祭。

 

什麼是贖愆祭呢?

 

利未記五章2節說,若有人「摸了不潔之物,,他卻不知道,因此成了不潔,就有了罪」(利五2),這時就要獻上贖愆祭。這裡的意思是,以色列百姓摸了被遮蓋起來的(翻譯為不知道“這字的原文)不潔之物,也是有罪的。雖然不是故意去摸,但因此成爲不潔,也是一個事實,還是需要為這不潔獻上贖愆祭。

 

因此獻上贖愆祭的屬靈意義是:雖然我們表面上沒有刻意去做一件得罪神的事,但是我們也要認真對待每件事情的背後,也有那不討神喜悅的地方!這就是利未記五章1節一開始所告訴我們的:「若有人聽見發誓(或咒詛)的聲音,他本是見證人,卻不把所看見的、所知道的說出來,這就是罪;他要擔當他的罪孽」。這意思就是說,在這裡有人發誓咒詛(如同不潔之物),雖然發誓咒詛的人不是你,但你聽見了(如同摸了不潔之物),卻不說出來(如同不潔之物被遮蓋,與你無關),這就是罪!發誓咒詛是不討神喜悅的,但你卻沒有認真對付神所不喜悅的事(太五33~36)!

 

所以贖罪祭和贖愆祭的不同是:贖罪祭是你實際參與了犯罪,只是因為迷失了而犯罪。但贖愆祭是你沒有真正犯罪,只是你沒有站在神的立場,認真對付那被遮蓋的罪。當神廢了掃羅,改選立大衛作王時,就為大衛作見證說:「我尋得耶西的兒子大衛,他是合我心意的人,凡事要遵行我的旨意。」(徒十三22)。“合我心意的人”這句最好翻譯為“追隨我心意的人(follow, according to, my heat)”。所以贖愆祭的屬靈意義是:不在於追求自己的聖潔,而是以主的心思為心思,以主的意念為意念,顧到神的權益!我個人非常喜歡J. N. Darby的一首詩歌,惟見榮耀裡的基督:

 

何等喜樂,何等喜樂, 我們能彀一無所有

一無所是,一無所見, 惟見榮耀裡的基督;

何等喜樂,何等喜樂, 我們能彀一無所有,

一無所是,一無所顧, 惟顧祂在地權益。

 

“燔祭”,是神將萬有給了我們,是為了叫我們為主成為一無所有,這是何等喜樂。“素祭叫我們看見,若不是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我們是一無所是,“贖罪祭”叫我們不迷失,能一無所見,惟見榮耀裡的基督。“贖愆祭”能叫我們一無所顧,惟顧祂在地權益。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從六章12節開始一直到十章結束,用了這麼長的篇幅,就是要告訴哥林多信徒要過獻贖愆祭的生活,顧到神在地的權益。在這段聖經裡,最主要是包含在以下兩節之間: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他的轄制。」(林前六12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林前十23

 

“凡事我都可行”就如同以色列人獻贖愆祭一樣,獻贖愆祭的色列人,每一件所做的事都是可行的,沒有一件是違背摩西律法的。今天在恩典的時代,我們這些蒙恩的人也會犯罪,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因此,我們“甚至可以說”,在恩典的時代,凡事我們都可行,沒有一件事是我們不能做的。但我們要受真理的平衡,也就是我們要有審判台前的亮光。保羅說,我們蒙召雖然得了自由,只是不可將我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加五13)。

 

是的,凡事我都可行,但要注意 - 不都有益處。什麼是沒有益處呢?林前六章12節說,只要你會被那一件事轄制,就沒有益處。而林前十章23節說,只要那一件事不能造就人,就沒有益處。

 

“被一件事轄制”,就是成了那件事的奴僕,因此我們的主在你的身上再也不能做主掌權。“不能造就人”,就是不能叫主的身體得著益處,就是無法建造主的身體。

 

林前六章12節說到身體的頭,林前十章23節說到主的身體。雖然凡事我都可行,但只要這事不能讓主掌權,或不能建造主的身體,那麼這件事就是沒有益處。凡事為了基督,為了教會,才是保羅對於有益處的定義!因此保羅在31節就做了一個總結:我們「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十31)。凡事為了基督,為了教會,最終就是要叫神得著榮耀。

 

林前六章13節是贖愆祭的開場白:「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神要叫這兩樣都廢壞。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

 

食物如沒有肚腹,就沒有意義,另一方面肚腹也確實需要有食物。但是為何保羅說,兩樣神都要廢壞呢?這是要告訴我們,食物和肚腹的彼此需求,只是為了一個更重要的目的,那就是我們的身體!這就是贖愆祭的屬靈意義:神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所以在享受百物的這件事上,我們“凡物都可吃,但我們要看見神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這件事上,不是單為了我們的享受,而是為了我們的身體,所以我們不能有淫亂的身體。神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最終的目的乃是為叫我們的身體能為了主,主也是為了我們的身體。而且這彼此的需求,並不像食物和肚腹那短暫的彼此需求,所以主還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叫我們的身體永遠是為了主,而不是為了淫亂!感謝主,是主把我們用重價買來的,要在我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六20)。這就是贖愆祭,在凡事我都可行的背後,最終就是要叫神得著榮耀(林前十31)。

 

在這個開場白之後,保羅接下來就用基督徒的幾個生活事例來說明如何獻上贖愆祭。

 

首先,保羅在林前七章告訴我們,為了主,我們最好是留在我們蒙召的身分裡(林前七24)!保羅蒙召時沒有結婚,雖然婚姻是神所命定的,但他願意眾人能像他一樣(林前七7),也就是為了主,能留在蒙召的身分裡。因此保羅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如果他們能常像他就好(林前七8)。對於已婚的,彼此就不能離棄(林前七11-13)。這種留在我們蒙召的身分裡,就是保羅在各教會的吩咐,若是有人已受割禮蒙召,就不要廢割禮;有人未受割禮蒙召,就不要受割禮;你是一個奴僕蒙召,也不要在意;但即使你能自由,也寧可仍用奴僕的身分(林前七21恢復本)。論到童身的人,保羅也勸人最好保持現狀(林前七26恢復本)。對於已死夫夫的妻子,雖然可以隨意再嫁,但是保羅認為若常守節更有福氣。

 

保羅之所以勸我們最好是留在我們蒙召的身分裡,只有一個原因:就是為了基督。在婚姻的事上,我們雖然有自由,但是為了能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我們更願意行合宜的事(林前七35)。沒有顧到自己的權益,只顧到主的權益,這就是向神獻上贖愆祭!

 

向神獻上贖愆祭,不只是為了基督,也是為了基督的身體,就是教會。這是保羅在林前八章藉著吃祭偶像之物向我們說明的。保羅說,論到祭偶像之物,我們曉得我們都有知識。什麼知識呢?那就是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麼,也就是說我們當然可以自由的吃祭偶像之物。但是保羅說,人不都有這等的知識,有人只是看見我們吃了,所以也就放膽去吃。但是吃了之後,又因良心軟弱,還是覺得吃的是祭偶像之物,因而滿了自我的定罪。保羅說,因此他們軟弱的良心,也就汙穢了。如此,基督為他死的那軟弱弟兄,也就因我們的知識沉淪了(林前八11)。所以保羅說:「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林前八13)。沒有堅持自己對知識的正確認識,只顧到軟弱弟兄的良心,這就是向神獻上贖愆祭!

 

接著,在第九章是保羅的自我表白。保羅說,難道他不是自由的嗎?難道他沒有權柄靠福音吃喝嗎?難道他沒有權柄娶信主的姊妹為妻嗎?答案都是肯定的。但是為了弟兄姐妹,保羅可以捨棄自己這些在地的權益,這就是贖愆祭。雖然,傳福音的就可以靠福音養生,但保羅卻是當兵自備糧餉,栽葡萄園不吃園裡的果子,牧養牛羊不吃牛羊的奶(林前八7),反而在凡事上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林前九12)。雖然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他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林前九19)。這就是保羅在向神獻上贖愆祭的教訓中,給哥林多信徒立下的榜樣。

 

在自我表白後,保羅在九章結尾,鼓勵哥林多信徒要這樣的在場上賽跑,為了要得那不能壞的冠冕,並在十章拿以色列人的歷史為警戒。以色列人在這奔跑的賽程上都跑得不好,大都倒斃在曠野。以色列人為何在這賽程上奔跑得不好?因為有臨到以色列人的試探。但保羅說:「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林前十12-13)。因著凡事都可行,如果我們不是一個為主獻上贖愆祭的人,那麼凡事”都會成為我們的試探,最終凡事”都會成為我們的偶像。

 

弟兄姐妹們都愛主,但我們卻很難向神獻上贖愆祭。因為贖愆祭是要捨棄自己合法的權益。但如果我們不願捨棄自己合法的權益,我們就會成為一個拜偶像的人。所以保羅說:「我所親愛的弟兄啊,你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林前十14)。

 

保羅在林前八章已告訴我們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麼,我們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沒有別的神。但是我們已講過,贖愆祭的屬靈意義是:我們要認真對待每件事情的背後有那不討神喜悅的地方!是的,偶像算不得什麼!但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們不能與鬼有相交,我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林前十20-21)。感謝主,我們所祝福的杯,是同領基督的血,我們所擘開的餅,是同領基督的身體;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林前十16-17)。我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我們不能惹主的憤恨,我們沒有比主的能力強(林前十22)。

 

不向主獻上贖愆祭的人,不只會叫我們成為拜偶像的人,更會叫我們成為一個惹主憤恨的人。

 

保羅在第九章的自我表白,和在十章拿以色列人為鑑戒之後。就為贖愆祭下了結論:「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神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林前十31-33)。保羅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為哥林多信徒立下獻贖愆祭的榜樣。這種的榜樣是可以讓人效法的。哥林多信徒該效法保羅,像保羅效法基督一樣(林前十一1)。

 

我們求主不只讓我們認識贖愆祭的意義,也叫我們成為一個實際走到神祭壇獻祭的人。就如同保羅一樣,成為別人效法的榜樣,好叫眾人得益處。

2023年2月24日 星期五

走到神的祭壇 (1/3) - 哥林多前書

 


詩篇四十二篇1,5節:「神啊,我的心切慕你,如鹿切慕溪水。我的心哪,你為何憂悶?為何在我裡面煩躁?應當仰望神,因他笑臉幫助我;我還要稱讚他。」

 

詩篇四十三篇4-5節:「我就走到神的祭壇,到我最喜樂的神那裡。神啊,我的神,我要彈琴稱讚你!我的心哪,你為何憂悶?為何在我裡面煩躁?應當仰望神,因我還要稱讚他。他是我臉上的光榮(原文作幫助),是我的神。

 

詩篇四十二篇是詩篇第二卷的第一篇,開始於可拉的後裔在被擄之地向神的呼求。一面詩人的魂切慕神,如鹿切慕溪水。但另一面他的魂在他裡面憂悶,在他裡面煩躁,因為仇敵終日對他說,你的神在那裡?雖然詩人深信應當仰望神,祂的臉是他的救恩,但他的魂還是在他裡面憂悶;雖然神的瀑布也發聲,深淵就與深淵回應;神的波浪洪濤,都漫過詩人。但詩人還是認為神忘記他,因他的敵人還是終日對他說,你的神在那裡?

 

感謝主,到了詩篇四十三篇,那裡有神發出的亮光和真實,引導帶領詩人到神的聖山,到神的帳幕。詩人於是就「走到神的祭壇,到神,就是他最喜樂的那裡。」(詩篇四三3節,倪柝聲弟兄另譯)。

 

在四十二篇詩人雖然切慕神,但卻不知神在那裡;在四十二篇,仇敵終日對詩人說,你的神在那裡?但在四十三篇,詩人就能回答,神在祭壇那裡;在四十二篇詩人雖然知道神的臉是他的救恩,但在四十三篇,詩人卻能見證神是他臉上的救恩。

 

以色列人出埃及後第二年的正月初一就立起了帳幕,開始了向神獻祭敬拜的生活。每一個基督徒信主之後,也要走到神的祭壇,過實際的教會生活。羅馬五章告訴我們,我們因信稱義之後,恩典就藉著義作王,叫我們藉著的主耶穌基督得永遠的生命;接著羅馬六章告訴我們,我們的舊人已經與祂同釘十字架,使罪的身體失效,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要像從死人中活過來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作了義的奴僕。藉著主的血,因著我們的信,恩典就可以作我們的王;藉著主的十字架,因著我們將自己獻給神,義就可以作我們的主人。信了主之後,就要過十字架獻祭的生活。新約的十字架就是舊約的祭壇。

 

哥林多前書是接在羅馬書之後,就是給我們看見,一個罪人在因信稱義之後,就接著要有哥林多前書的祭壇生活。雖然在哥林多前書,我們看見哥林多教會有很多的難處和失敗,但所有的難處和失敗,都是因為哥林多信徒沒有過正確的祭壇生活,就是十字架獻祭的生活。因此,保羅說:「猶太人是要神蹟,希利尼人是求智慧,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但在那蒙召的,無論是猶太人、希利尼人,基督總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林前一22~24)。釘十字架的基督就是哥林多前書的主題。基督如何是釘十字架的那位,哥林多信徒也必須要有過祭壇的生活。不管哥林多教會有多少的問題,其關鍵點就是哥林多信徒沒有走到神的祭壇。

 

在舊約,我們看見神的百姓過祭壇的生活就是向神獻上燔祭,素祭,贖罪祭,贖愆祭和平安祭。而在新約,藉著哥林多前書,保羅也給我們看見所謂過祭壇的生活也是向神獻上燔祭,素祭,贖罪祭,贖愆祭和平安祭。

 

燔祭

 

保羅在林前一章10~12節說: 『弟兄們,我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勸你們都說一樣的話。你們中間也不可分黨,只要一心一意,彼此相合。因為革來氏家裡的人曾對我提起弟兄們來,說你們中間有分爭。我的意思就是你們各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我是屬基督的」。』

 

在這裡保羅提到哥林多教會有分黨的問題,也就是有屬乎肉體的嫉妒與分爭,有人以屬保羅的誇口,有人以屬亞波羅的誇口,也有人以屬磯法的誇口,但保羅說:「無論誰,都不可拿人誇口,因為萬有全是你們的。或保羅,或亞波羅,或磯法,或世界,或生,或死,或現今的事,或將來的事,全是你們的;並且你們是屬基督的,基督又是屬神的」(林前三21-23)。這就是“燔祭”。

 

“燔祭”是舊約中最重要的祭,它的希伯來文意“階梯”即“上升”之意,如同雅各所夢的天梯,祭物能上升到神那裡,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是完全為了神的。這種燔祭在以色列獻祭的過程中,要將祭物完全燒掉,因此“燔祭”這字的希臘文意為完全燒掉,一點也不保留。主說,誡命中那第一要緊的就是:「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可十二2930)。其中“盡”這字和燔祭的“完全”是同一個希臘字。我們愛主我的神,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是完全沒有保留的。

 

感謝主,萬有全是我們的,保羅是我們的,亞波羅也是我們的,任何神的僕人都是我們的,即使你說你是屬基督的!但是,一個很大的但是,最終所有的一切都是要歸於神,讓神得著滿足,這就是“燔祭”。

 

哥林多教會從外面來看是有分黨的問題,但是保羅並不是要給我們看見哥林多教會有分裂的難處,因為分裂只是一件事情的外表,哥林多教會之所以有分裂的原因:

 

第一,哥林多信徒沒有看見萬有全是他們的。喜愛“保羅職事”的人,沒有看見“亞波羅的職事”也是他們的。一切的排他主義,都是沒有看見萬有都是為了我們。

第二,最重要的,哥林多信徒沒有看見萬有全是他們的目的,是要叫他們能成為“燔祭”獻給神,叫神得著滿足!一個人如果還可以誇口,代表這個人還有;如果你“還有”,代表你沒有完全燒掉;而你還沒有完全燒掉,代表你還沒有獻上“燔祭”。

 

弟兄姐妹,“燔祭”是所有的祭中,最重要的一個祭。為了這個“燔祭”,神將萬有給了我們,是為了叫我們成為一無所有。一切都要完全燒掉,不留一樣能成為我們的誇口,一切最終都要成為獻給祂的馨香的火祭。

 

保羅勸哥林多的弟兄們說,「我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懇求你們都說一樣的話,你們中間也不可有分裂,只要在一樣的心思和一樣的意見裡,彼此和諧。」(林前一10恢復本)。都說一樣的話就是主啊,我們都一無所有”,在世人的眼中,我們只是世界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林前四13)。這就是一樣的心思和一樣的意見,這才能叫我們彼此和諧。我們唯有如此獻上燔祭,身體才有真正的一。

 

素祭

 

保羅用了幾乎四章的篇幅講完燔祭之後,在第五章就藉著一位淫亂的弟兄,進一步給哥林多信徒看見如何獻上素祭。

 

首先請注意,保羅不是在對付這位淫亂的弟兄,而是在對付哥林多信徒根本沒有獻上素祭。因為哥林多信徒對於這位淫亂的弟兄,不只不責備,保羅說他們還“自誇”(6節)。我們不知道為何在哥林多教會中有淫亂,哥林多信徒還可以自誇。也許他們自誇他們在實行弟兄相愛,強調愛能遮掩許多的過錯。但不管如何,保羅責備哥林多信徒:「你們還是自高自大,並不哀痛,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林前五2)」。這節最好翻譯為:「你們還是自高自大,豈不應當哀痛,以便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林前五2)」。其中“以便”的希臘文如同英文的in order that,沒有翻譯出來。但這詞是一個重要的詞,代表哥林多信徒把淫亂的人趕出去,哥林多信徒必須要先有哀痛的情形。沒有哀痛的情形,就將淫亂的人趕出去,只是在實行律法。但當你真的是心裡哀痛,而淫亂的人趕出去,就是實行弟兄相愛。因為這種的趕出去,保羅說是為了叫這位弟兄可以得救(林前五5)。

 

保羅叫這位淫亂弟兄可以得救的做法是把他交給撒但。這就告訴我們一個事實,如果沒有保羅將這位淫亂的弟兄交給撒但,撒但也無法在這位淫亂的弟兄身上有任何作為。這就如同撒但如果沒有神的許可,撒但也不能在約伯身上作工。我們甚至可以說,神為了使保羅不會因所得的啟示太大,也將保羅交給撒但,所以有一根刺,就是撒但的使者,加在保羅的肉體上,為要攻擊保羅,免得保羅過於高抬自己(林後十二7)。同樣的,這裡保羅將淫亂的弟兄交給撒但,是為了讓撒但攻擊他的肉體,可能因此導致身體的軟弱而無法再行淫亂。

 

處理了這位淫亂的弟兄之後,保羅就開始對付哥林多信徒沒有向神獻上素祭:「你們這自誇是不好的。豈不知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嗎?你們既是無酵的麵,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所以,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或作:陰毒)、邪惡的酵,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林前五6-8)。舊約聖經特別指明素祭是要作為紀念,燒在壇上(利二2);而保羅告訴我們,素祭就是紀念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是無罪的,是不知罪的,已經被殺獻祭了。嚴格來說,以色列人無法獻上素祭,因為夠格當素祭獻上的,只有基督。因此以色列人獻上素祭必須加上油和乳香。沒有油和乳香,卻還認為他可以獻上素祭的人就是該隱,這種的行為,老約翰稱之為是惡的。該隱不是因為殺了亞伯,而被稱為是惡的;而是因為該隱獻祭的行為是惡的,所以殺了亞伯(約12)。感謝主,今天我們可以獻上誠實真正的無酵餅作為素祭,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沒有這逾越節的羔羊基督,我們無法獻上素祭。

 

素祭只能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不能有惡毒、邪惡的舊酵。但是什麼是惡毒、邪惡的舊酵呢?是前面所說的淫亂的弟兄嗎?不是的!惡毒、邪惡的舊酵,指的不是那位淫亂的弟兄。惡毒、邪惡的舊酵,指的是不悔改的弟兄。也就是接下來9~12所說的:「我先前寫信給你們說,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此話不是指這世上一概行淫亂的,或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這樣,你們除非離開世界方可。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

 

9~12節的話非常不好理解,我們讀完了這段話,直覺上我們會以為保羅在告訴我們可以和犯罪的外邦人相交,卻不能和犯罪的弟兄相交,甚至和他吃飯都不可。這樣我們對代弟兄的態度不就比外邦人還不如嗎?保羅當然不是這樣教導我們!!

 

這裡我們要特別來看11節:「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請注意,保羅不是說:「若有弟兄是行淫亂的,」,而是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

這裡有一個人是“稱為弟兄,但又是淫亂的…”,也就是說,這一種人就是不悔改的人。

 

在路加十五章那位在外面任意放蕩,浪費資財的小兒子,有一天醒悟過來,知道自己得罪了天,又得罪了父親,從今以後,他認為不配稱為父親的兒子,只配當父親的一個雇工。任意放蕩,浪費資財的小兒子,自己認為不配稱為父親的兒子,就是悔改。行淫亂又還稱為是弟兄的就是不知悔改。不只是這位淫亂的弟兄不悔改,保羅更是責備哥林多的聖徒面對新團之內有酵也不知悔改。希伯來書二章11節說:「因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所以,他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新團之內有酵還稱他們為弟兄的,就要以此為恥!不知悔改的行為就是惡毒、邪惡的酵。我們可以和外邦人相交,因為外邦人在新團之外,但麵酵是在新團之內,能使全團發起來。因此要將新團之內所有的除去,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因此,保羅在有關素祭的總結就是:「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林前五13)。在第2節,保羅吩咐趕出這犯罪的弟兄,是為了讓他得救。在第13節我們就知道這被趕出的弟兄,最主要是的不是犯罪,而是犯罪又不悔改。因此,林前五章13節的“那惡人”最好翻譯為“那惡的”。保羅表面上要趕出的是一位“惡人”,但保羅真正要趕出的是屬於“惡的”東西,就是不悔改。

 

贖罪祭

 

保羅在第五章說完素祭之後,在第六章就藉著弟兄之間的訴訟,進一步的給哥林多信徒看見他們也要獻上贖罪祭。

 

在利未記四章,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若有人在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什麼事上誤犯了一件,」(利四2)。因著這個“誤犯”,以色列百姓就要獻上贖罪祭。“誤犯”這個字在希伯來文字根意為迷失(to stray。也就是說,雖然知道所做的事違背律法,但不是故意要去犯罪,而是因一時的迷失而犯了律法。這就如同迷失的羊,雖然知道要回羊圈,但是因為迷了路,因此一直回不了家。

 

雖然人在神面前所犯的各種各樣的罪的行為,都是罪;但在神眼中,人唯一的罪就是和神出了問題。在伊甸園中,人唯一的罪就是不聽神的話,和神之間出了問題。在新約,信主的人唯一的罪也是和神之間出了問題,只不過,在新約我們和神之間的關係,是特指我們在主的身體中,和弟兄姐妹的關係。約翰在約翰壹書說:「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約壹二1)。約翰口中的不犯罪是什麼呢?就是愛弟兄姐妹,就是住在光明中。但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約翰說: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裡。因此,掃羅當日逼迫的雖然是主的門徒,但主對掃羅說:「掃羅!掃羅!你為什麼逼迫我?」(徒九4)。

 

我們豈不知,那晝夜控告我們弟兄的就是撒但(啟十二10)。弟兄之間的訴訟,就是弟兄之間彼此的控告,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林前六6)。與弟兄姐妹出了問題,就是與主出了問題,這就是罪,豈不是要向神獻上贖罪祭?

 

弟兄姐妹,不要認為我們這些在恩典時代的信徒不需要贖罪祭。今天我們在新約恩典的時代,就是非拉鐵非教會的時代(參看七個金燈臺一文)。弟兄彼此相愛是主給我們的一條新誡命,不守這條新誡命,豈不是要向神獻上贖罪祭?當然,弟兄之間彼此的控告,不是弟兄不知道主所給我們要彼此相愛的誡命,只是雙方都有各自的理由叫他們“迷失”在自己的理由裡。

 

保羅說:「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為什麼不情願受欺呢?為什麼不情願吃虧呢?你們倒是欺壓人、虧負人」(林前六7~8)。第7節說,「為什麼不情願受欺呢?為什麼不情願吃虧呢?」也就是說,受欺吃虧的一方是事實,但不能迷失在這個事實裡,而是要情願受欺,要情願吃虧,因為這是在新約恩典時代,我們還主債的方法。只要我們還弟兄欠我們的債,主就會赦免我們的債。如果受欺吃虧的一方不情願受欺,不情願吃虧,那麼在第8節,主就要對受欺吃虧的一方說:「你們倒是欺壓人、虧負人」。在7節,明明是受欺壓的一方,到了第8節反而被主責備為是欺壓人的一方,是虧負人的一方。我們的主沒有顛倒是非,而是我們自己迷失 在自己的理由裡,還不知獻上贖罪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