贖愆祭
從林前六章12節開始一直到十章結束,保羅繼續告訴哥林多信徒要過獻贖愆祭的生活。雖然我們都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羅六9-11),但我們卻可能還要不斷的向神獻上贖愆祭。
什麼是贖愆祭呢?
利未記五章2節說,若有人「…摸了不潔之物,…,他卻不知道,因此成了不潔,就有了罪」(利五2),這時就要獻上贖愆祭。這裡的意思是,以色列百姓摸了被遮蓋起來的(翻譯為“不知道“這字的原文)不潔之物,也是有罪的。雖然不是故意去摸,但因此成爲不潔,也是一個事實,還是需要為這不潔獻上贖愆祭。
因此獻上贖愆祭的屬靈意義是:雖然我們表面上沒有刻意去做一件得罪神的事,但是我們也要認真對待每件事情的背後,也有那不討神喜悅的地方!這就是利未記五章1節一開始所告訴我們的:「若有人聽見發誓(或咒詛)的聲音,他本是見證人,卻不把所看見的、所知道的說出來,這就是罪;他要擔當他的罪孽」。這意思就是說,在這裡有人發誓咒詛(如同不潔之物),雖然發誓咒詛的人不是你,但你聽見了(如同摸了不潔之物),卻不說出來(如同不潔之物被遮蓋,與你無關),這就是罪!發誓咒詛是不討神喜悅的,但你卻沒有認真對付神所不喜悅的事(太五33~36)!
所以贖罪祭和贖愆祭的不同是:贖罪祭是你實際參與了犯罪,只是因為迷失了而犯罪。但贖愆祭是你沒有真正犯罪,只是你沒有站在神的立場,認真對付那被遮蓋的罪。當神廢了掃羅,改選立大衛作王時,就為大衛作見證說:「我尋得耶西的兒子大衛,他是合我心意的人,凡事要遵行我的旨意。」(徒十三22)。“合我心意的人”這句最好翻譯為“追隨我心意的人(follow, according to, my heat)”。所以贖愆祭的屬靈意義是:不在於追求自己的聖潔,而是以主的心思為心思,以主的意念為意念,顧到神的權益!我個人非常喜歡J. N. Darby的一首詩歌,惟見榮耀裡的基督:
何等喜樂,何等喜樂, 我們能彀一無所有,
一無所是,一無所見, 惟見榮耀裡的基督;
何等喜樂,何等喜樂, 我們能彀一無所有,
一無所是,一無所顧, 惟顧祂在地權益。
“燔祭”,是神將萬有給了我們,是為了叫我們為主成為一無所有,這是何等喜樂。“素祭”叫我們看見,若不是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我們是一無所是,“贖罪祭”叫我們不迷失,能一無所見,惟見榮耀裡的基督。“贖愆祭”能叫我們一無所顧,惟顧祂在地權益。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從六章12節開始一直到十章結束,用了這麼長的篇幅,就是要告訴哥林多信徒要過獻贖愆祭的生活,顧到神在地的權益。在這段聖經裡,最主要是包含在以下兩節之間: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他的轄制。」(林前六12)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林前十23)
“凡事我都可行”就如同以色列人獻贖愆祭一樣,獻贖愆祭的色列人,每一件所做的事都是可行的,沒有一件是違背摩西律法的。今天在恩典的時代,我們這些蒙恩的人也會犯罪,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因此,我們“甚至可以說”,在恩典的時代,凡事我們都可行,沒有一件事是我們不能做的。但我們要受真理的平衡,也就是我們要有審判台前的亮光。保羅說,我們蒙召雖然得了自由,只是不可將我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加五13)。
是的,凡事我都可行,但要注意 - 不都有益處。什麼是沒有益處呢?林前六章12節說,只要你會被那一件事轄制,就沒有益處。而林前十章23節說,只要那一件事不能造就人,就沒有益處。
“被一件事轄制”,就是成了那件事的奴僕,因此我們的主在你的身上再也不能做主掌權。“不能造就人”,就是不能叫主的身體得著益處,就是無法建造主的身體。
林前六章12節說到身體的頭,林前十章23節說到主的身體。雖然凡事我都可行,但只要這事不能讓主掌權,或不能建造主的身體,那麼這件事就是沒有益處。凡事為了基督,為了教會,才是保羅對於有益處的定義!因此保羅在31節就做了一個總結:我們「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十31)。凡事為了基督,為了教會,最終就是要叫神得著榮耀。
林前六章13節是贖愆祭的開場白:「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神要叫這兩樣都廢壞。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
食物如沒有肚腹,就沒有意義,另一方面肚腹也確實需要有食物。但是為何保羅說,兩樣神都要廢壞呢?這是要告訴我們,食物和肚腹的彼此需求,只是為了一個更重要的目的,那就是我們的身體!這就是贖愆祭的屬靈意義:神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所以在享受百物的這件事上,我們“凡物都可吃”,但我們要看見神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這件事上,不是單為了我們的享受,而是為了我們的身體,所以我們不能有淫亂的身體。神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最終的目的乃是為叫我們的身體能為了主,主也是為了我們的身體。而且這彼此的需求,並不像食物和肚腹那短暫的彼此需求,所以主還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叫我們的身體永遠是為了主,而不是為了淫亂!感謝主,是主把我們用重價買來的,要在我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六20)。這就是贖愆祭,在凡事我都可行的背後,最終就是要叫神得著榮耀(林前十31)。
在這個開場白之後,保羅接下來就用基督徒的幾個生活事例來說明如何獻上贖愆祭。
首先,保羅在林前七章告訴我們,為了主,我們最好是留在我們蒙召的身分裡(林前七24)!保羅蒙召時沒有結婚,雖然婚姻是神所命定的,但他願意眾人能像他一樣(林前七7),也就是為了主,能留在蒙召的身分裡。因此保羅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如果他們能常像他就好(林前七8)。對於已婚的,彼此就不能離棄(林前七11-13)。這種留在我們蒙召的身分裡,就是保羅在各教會的吩咐,若是有人已受割禮蒙召,就不要廢割禮;有人未受割禮蒙召,就不要受割禮;你是一個奴僕蒙召,也不要在意;但即使你能自由,也寧可仍用奴僕的身分(林前七21恢復本)。論到童身的人,保羅也勸人最好保持現狀(林前七26恢復本)。對於已死夫夫的妻子,雖然可以隨意再嫁,但是保羅認為若常守節更有福氣。
保羅之所以勸我們最好是留在我們蒙召的身分裡,只有一個原因:就是為了基督。在婚姻的事上,我們雖然有自由,但是為了能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我們更願意行合宜的事(林前七35)。沒有顧到自己的權益,只顧到主的權益,這就是向神獻上贖愆祭!
向神獻上贖愆祭,不只是為了基督,也是為了基督的身體,就是教會。這是保羅在林前八章藉著吃祭偶像之物向我們說明的。保羅說,論到祭偶像之物,我們曉得我們都有知識。什麼知識呢?那就是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麼,也就是說我們當然可以自由的吃祭偶像之物。但是保羅說,人不都有這等的知識,有人只是看見我們吃了,所以也就放膽去吃。但是吃了之後,又因良心軟弱,還是覺得吃的是祭偶像之物,因而滿了自我的定罪。保羅說,因此他們軟弱的良心,也就汙穢了。如此,基督為他死的那軟弱弟兄,也就因我們的知識沉淪了(林前八11)。所以保羅說:「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林前八13)。沒有堅持自己對知識的正確認識,只顧到軟弱弟兄的良心,這就是向神獻上贖愆祭!
接著,在第九章是保羅的自我表白。保羅說,難道他不是自由的嗎?難道他沒有權柄靠福音吃喝嗎?難道他沒有權柄娶信主的姊妹為妻嗎?答案都是肯定的。但是為了弟兄姐妹,保羅可以捨棄自己這些在地的權益,這就是贖愆祭。雖然,傳福音的就可以靠福音養生,但保羅卻是當兵自備糧餉,栽葡萄園不吃園裡的果子,牧養牛羊不吃牛羊的奶(林前八7),反而在凡事上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林前九12)。雖然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他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林前九19)。這就是保羅在向神獻上贖愆祭的教訓中,給哥林多信徒立下的榜樣。
在自我表白後,保羅在九章結尾,鼓勵哥林多信徒要這樣的在場上賽跑,為了要得那不能壞的冠冕,並在十章拿以色列人的歷史為警戒。以色列人在這奔跑的賽程上都跑得不好,大都倒斃在曠野。以色列人為何在這賽程上奔跑得不好?因為有臨到以色列人的試探。但保羅說:「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林前十12-13)。因著凡事都可行,如果我們不是一個為主獻上贖愆祭的人,那麼“凡事”都會成為我們的試探,最終“凡事”都會成為我們的偶像。
弟兄姐妹們都愛主,但我們卻很難向神獻上贖愆祭。因為贖愆祭是要捨棄自己合法的權益。但如果我們不願捨棄自己合法的權益,我們就會成為一個拜偶像的人。所以保羅說:「我所親愛的弟兄啊,你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林前十14)。
保羅在林前八章已告訴我們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麼,我們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沒有別的神。但是我們已講過,贖愆祭的屬靈意義是:我們要認真對待每件事情的背後有那不討神喜悅的地方!是的,偶像算不得什麼!但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們不能與鬼有相交,我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林前十20-21)。感謝主,我們所祝福的杯,是同領基督的血,我們所擘開的餅,是同領基督的身體;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林前十16-17)。我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我們不能惹主的憤恨,我們沒有比主的能力強(林前十22)。
不向主獻上贖愆祭的人,不只會叫我們成為拜偶像的人,更會叫我們成為一個惹主憤恨的人。
保羅在第九章的自我表白,和在十章拿以色列人為鑑戒之後。就為贖愆祭下了結論:「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神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林前十31-33)。保羅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為哥林多信徒立下獻贖愆祭的榜樣。這種的榜樣是可以讓人效法的。哥林多信徒該效法保羅,像保羅效法基督一樣(林前十一1)。
我們求主不只讓我們認識贖愆祭的意義,也叫我們成為一個實際走到神祭壇獻祭的人。就如同保羅一樣,成為別人效法的榜樣,好叫眾人得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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