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1日 星期四

太:馬太福音第4章

 

Mat 4:1  當時,耶穌被聖靈引到曠野,受魔鬼的試探。

[註1]         「聖靈」,原文「那靈」,指神的靈。

[註2]         「魔鬼」,原文διαβολου / diavoloudevil),意“控告者”,“毀謗者”(提前三11、提後三3、和多二3,翻譯為讒言)。魔鬼在人身上的工作就是誘惑人、敗壞人的心思,叫人失去了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啓十二9,林後十一3)。所以,女人無法將她在伊甸園的失敗怪罪給蛇的誘惑(創三13),因為蛇只是誘惑女人,至於女人要不要接受,決定權在於女人自己。

[註3]         請注意,神不能被惡試探,祂也不試探人(雅一3)。因著神不能被惡試探,所以耶穌不是以神子的地位受魔鬼的試探,而是站在“人子”的地位受魔鬼的試探。而聖靈引導耶穌到曠野,接受魔鬼的試探,也不是神試探人。而是依據馬太福音第五章48節的原則:“要做一個完全人”(太五48)。基本上,沒有律法的外邦人,只要順著本性活著,就能活出律法上的義(羅而14)。所以,稅吏也會愛那些愛他的人,外邦人也會請自己的弟兄安(太五4647)。但是神所要求於祂百姓的,是要他們作一個有祂形象和樣式的完全人,向世人展示人性裡所能達到的神性。人性只能愛自己所愛,但是神要祂的百姓向人彰顯祂所賜給人的愛,其實是一個也能愛仇敵的愛。所以,伊甸園的蛇和這裡的撒但,都是神所使用的工具,讓人認識人性裡也能達到的神性的美德。所以,約伯的義不能只是因為他的家有四面圈上的籬笆圍護著,也不能是因為凡他手所做的,都蒙神的賜福(伯一910)。約伯的義必須是一個在環境中顯出來的義,是完全的義。

 

Mat 4:2  他禁食四十晝夜,後來就餓了。

[註1]         「禁食」。禁食在聖經裡的意義是為了刻苦己心(詩三五13,賽五八3-5)。「刻苦」的原文,anah,意為「向下看,向下彎曲」,因此有降卑的意思。例如,夏甲從撒萊面前逃走,天使告訴夏甲要回到她的主母撒萊那裡,服(anah)在撒萊手下(創十六9)。「己心」的原文,nephesh,就是魂的意思。所以「刻苦己心」就是有一個向下彎曲的魂。一個人來到神面前禁食,就是表示他有一個願意順服神的心思。人要勝過魔鬼的試探,心思順服神是最主要的關鍵。人在伊甸園的失敗,就是心思沒有順服神。保羅說:心思置於肉體,就是死;心思置於靈,乃是生命平安(羅八6,恢復版)。另外,在馬太福音第九章,主耶穌告訴門徒,當他離開他們後,那時候他們就要禁食(太九15)。所以,這裡的禁食也代表父神這時是暫時離開主耶穌的。

[註2]         「四十晝夜」。耶穌受浸後,在曠野四十晝夜,一日頂一年(結四6),就是預表以色列人在心思的曠野裡流浪了四十年。主耶穌在曠野禁食四十晝夜,對比於以色列人在曠野四十年,是不斷的向神抱怨沒有食物吃(出十六3),沒有水喝(出十五24)。

[註3]         「後來就餓了」。“餓”在屬靈的意義上代表主是我們生命的糧(約六35),是我們無法向其獨立的。

 

Mat 4:3  那試探人的進前來,對他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吩咐這些石頭變成食物。

[註1]         「試探人」的前面用了一個定冠詞「那」,特指魔鬼才是那試探人的。神是不試探人的。那試探人的稱主耶穌是神的兒子,要主耶穌站在神子的地位,但神是不受惡試探的(雅一3)。所以,主耶穌是站在人子的地位受試探。

[註2]         「食物」原文「餅」。馬太福音七章九節說:「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主耶穌禁食四十晝夜,雖然餓了,但並沒有求餅。即使求了,父神就會直接給也餅,不會給主耶穌石頭,讓主耶穌再將石頭變為餅。

 

Mat 4:4  耶穌卻回答說:「經上記著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

[註1]         「經上記著說」。引用自申八3。“記著說”原文 γεγραπται / gegraptaihas been written),是完全時態。這是耶穌盡職是所引用的第一句話,是已經記載在聖經上的。當主耶穌在受過撒但的試探後,福音書就記載祂如何親自說話(來一2,約一51,三3)。

[註2]         「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食物”原文 αρτω / artobread),“餅”。在聖經中,神的啓示都是以人所能理解的物質界來說明屬靈的事物。人都知道為了維持生命,就必須要吃食物。屬靈的啓示就是表明神的話才是我們的真食物,叫我們可以因此活著。人餓了就要吃飯,這是神的憐憫,叫我們也有屬靈的飢渴,叫我們「晝夜沈吟思索聖經(律法書)」(書18另譯)。

[註3]         「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話”原文 ρηματι  / rimatiword),說出來的話。提後三章16節說:聖經都是神的呼出(「默示」原文),也就是說聖經都是神的說話。

[註4]         撒但的第一個試探,是要叫人離開神。今天世人只服事自己的肚腹(羅十六18),他們的神就是他們自己的肚腹(腓三19)。但是主回答: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我們肚腹的天然需要,就是為了表明人有屬靈的需要。

[註5]         人在伊甸園因為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而導致「死、死」(創二10,「必定死」的原文「死、死」)。聖經中“死”的意思是離開神。所以,亞當犯罪後,就按按著神的命令的欸逐出伊甸園。另外,第一個死,也代表人被趕出伊甸園後,再也無法接觸神,也就是「靈」的死。第二個死,代表人的身體一天一天的毀壞(林後四16),直到歸於塵土。所以,主耶穌藉著撒但的第一個試探,啓示神的救恩必須先針對我們靈:信徒因著那是靈是生命的話(約六63),叫我們的靈再一次活過來。

 

Mat 4:5  魔鬼就帶他進了聖城,叫他站在殿頂(頂原文作翅)上,

[註1]         「殿頂」。“頂”原文 πτερυγιον / pterygionwing),“翅”。不單是指殿頂,而是指殿頂的“邊緣”。

 

Mat 4:6  對他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跳下去,因為經上記著:主要為你吩咐他的使者用手托著你,免得你的腳碰在石頭上。

[註1]         「經上記著」。魔鬼引用的聖經出自詩篇九十一篇1112節:「因他要為你吩咐他的使者,在你行的一切道路上保護你。他們要用手托著你,免得你的腳碰在石頭上。」有人認為撒但詭詐的將「行在道路上」改為「站在殿頂」。但這並不是魔鬼詭詐的地方。因為行在一切道路上的意思,就是指在我們一生的旅程中所遭遇的一切環境,神都要保護我們,用手托著我們,當然也包含從殿頂跳下來(如果有必要)。這就如同但以理即使被丟在獅子坑中,神也會差遣使者,封住獅子的口(但六22)。

 

Mat 4:7  耶穌對他說:「經上又記著說:『不可試探主你的神。』」

[註1]         「經上又記著說」。引用自申六16。主並沒有說魔鬼引用的聖經不對,而是針對魔鬼所引用的聖經,再加上相關的其它經文。聖經真理的斷案,必須適用與全本聖經。因此,主耶穌說:「經上又記著說…」。

[註2]         「不可試探主你的神」。就如但以理並沒有自己要進入獅子坑中,用以試探神是不是會封住獅子的口;同樣的,父神並沒有要主耶穌從殿頂跳下來,如果主耶穌接受撒但的誘惑,而從殿頂跳下來,就是試探神會不會用手托著祂。希伯來書的作者說:以色列人在曠野試探神,觀看神的作為有四十年之久(來三7-9)。觀看神的作為就是試探神。如果耶穌從殿頂跳下來,觀看神會不會用手托著祂,就是試探神。所以,耶穌就引用聖經回答撒但:不可試探主你的神。

[註3]         人之所以試探神,不是不信神的作為,而是心裡迷糊,根本不曉得神的作為(來三10)。主耶穌這裡引用的第二處經節,就是為了指出人在伊甸園的失敗,因為人的心思迷失了,是人的魂出了問題。人在伊甸園的失敗,就是人的心思被敗壞了(林後十一3)。所以,人一得救之後,就如同人再次回到伊甸園,就必須在更新的魂裡事奉神。信徒在信心裡,最終所要得著的救恩,就是魂的救恩(彼前一9,「靈魂」原文)。心裡迷糊根本不曉得神的作為,因此就試探神,想觀看神的作為;但魂的救恩卻叫我們曉得神的作為。

 

Mat 4:8  魔鬼又帶他上了一座最高的山,將世上的萬國與萬國的榮華都指給他看,

[註1]         在路加福音是說“霎時間” 霎時間把天下的萬國都指給他看(路四8),也就是在極短的時間內讓主耶穌看見萬國的榮華。這是關於身體極大的試探,叫我們的身體獻給撒但所主宰的世界。

 

Mat 4:9  對他說:「你若俯伏拜我,我就把這一切都賜給你。

[註1]         「我就把這一切都賜給你」。撒但說這話是基於他原是神的天使長,世上的萬國與萬國的榮華都是神交付撒但的,所以撒但是有權柄要交付給誰就能給誰(路四6)。撒但雖然是現今這世界的王,但現今這世界要受審判,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約十二)。所以,要來的世界,神並沒有交給天使管轄(來二5)。

 

Mat 4:10  耶穌說:「撒但,退去吧!因為經上記著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他。

[註1]         「撒但,退去吧!」。撒但的希伯來原文意為「對頭」。當我們單單看神造了人之後,吩咐人要管理全地,就知道這是針對撒但的背叛。所以,只要撒但能得著人的敬拜,撒但就等於否定了神的權柄。因此,主耶穌雖然是神的兒子,但是主卻站在人子的地位,對撒但說:「撒但,退去吧!因為經上記著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他。

[註2]         「因為經上記著說」,引用自申六13

[註3]         「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祂」,這是神救恩的目的。保羅說,我們要將我們的身體獻上,當作活祭,這種的事奉,才是合理的事奉(羅十二1)。

[註4]         主耶穌在盡祂地上的職任之前,先接受魔鬼的試探,是為了啟示祂救恩的三步驟:神救恩的第一步,與靈有關,在我們信主的時候,我們的靈就被點活;神救恩的第二步,與魂有關,這是信徒一生的功課,叫我們的心思和意念和主的心思和意念合拍;神救恩的第三步,與身體的得榮有關,今天只要我們願意將身體的肢體獻給神,撒但在我們的身上就再也沒有能力,我們就可以命令他退去了。感謝主,雖然我們的身體一天毀壞過一天,那日我們這卑賤的身體就要改變形狀,和主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三21)。人在伊甸園的失敗,導致人的靈、魂、與身體,都出了問題。但那賜平安的神要親自使我們全然成聖!叫我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好使我們在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帖前五23)!

 

Mat 4:11  於是,魔鬼離了耶穌,有天使來伺候他。

[註1]         「有天使來伺候他」。就如天使伺候以利亞(王上十九58)。天使是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來一14)。每一個信徒都有天使為他們效力。

 

Mat 4:12  耶穌聽見約翰下了監,就退到加利利去;

[註1]         「約翰下了監」,或「約翰被交付了」。原因見太十四3。這不是仇敵勢力的得勝,而是因為約翰只是主耶穌的先鋒,是暫時的光(約五35),為了要引進主耶穌這大光(太四16)。所有的環境臨到神的僕人,都不是突然的,都是為了成就神的計劃。

[註2]         「就退到加利利去」。不是為了安全,而是為了開展祂在地上的職事,呼召屬於祂的門徒(太四1821)。在約翰福音記載:主耶穌往加利利去,是因為知道法利賽人聽見祂收門徒,施洗,比約翰還多(約四13)。意思就是在約翰的影響下,約翰的門徒會越來越多。這將造成主耶穌職事的困擾(太十一2),這約翰門徒的影響還一直持續到早期使徒的時代(徒十八25)。

 

Mat 4:13  後又離開拿撒勒,往迦百農去,就住在那裡。那地方靠海,在西布倫和拿弗他利的邊界上。

[註1]         「後又離開拿撒勒」,或「並離開拿撒勒」。“離開”原文 καταλιπων  / kataliponleaving),不是指耶穌先到了拿撒勒又離開,而是指途中經過拿撒勒,然後迦百農去,就住在那裡。耶穌到了加利利是先到加利利各處傳揚福音,呼召門徒,然後才回到自己的家鄉(路四14)。馬太福音記載耶穌回到自己的家鄉是記載在太十三5358,也記載在馬可福音(可六16),和路加福音(路四1430)。這是福音書所記載,耶穌唯一一次回到自己的家鄉。

[註2]         「往迦百農去,就住在那裡」。迦百農位於加利利西北邊,但確確地點不明。

 

Mat 4:14  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

[註1]         引用自賽九12: 但那受過痛苦的必不再見幽暗。從前神使西布倫地和拿弗他利地被藐視,末後卻使這沿海的路,約但河外,外邦人的加利利地得著榮耀。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見了大光;住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們。

 

Mat 4:15  說:西布倫地,拿弗他利地,就是沿海的路,約但河外,外邦人的加利利地,

[註1]         「西布倫地,拿弗他利地」。西布倫和拿弗他利兩個支派所分得之地,就在加利利地。雅各豫言西布倫必成為停船的海口(見創四十九13註解),拿弗他利是被釋放的母鹿,他出嘉美的言語(創四十九21註解)。主耶穌退到加利利後,西布倫的確成為主和門徒所坐的船所停靠的海口,拿弗他利也有主耶穌口中所出嘉美的言語。

[註2]         「約但河外,外邦人的加利利地」。約但河外,就是約旦河平原之外。所以被視為外邦人之地,因此加利利所說的口音也被人輕視(太廿六73)。

 

Mat 4:16  那坐在黑暗裡的百姓看見了大光;坐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發現照著他們。

[註1]         「坐在黑暗裡」。希伯來原文作「在黑暗裡行走」。黑暗的定義就是沒有光,而主就是那大光。坐在黑暗裡和死蔭之地,就是坐在死亡的領域裡。在這死亡的領域裡有魔鬼的掌權。在希伯來書二章14節所說撒但是那「掌死權的」,原文意「在死亡的領域裡掌權」。掌有死權的是神不是撒但,死亡和陰間的鑰匙是在神的手中(啓一18)。撒但只能誘惑我們,無法將死加在我們身上。但是人因著罪,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就坐在死亡的領域里,撒但才得以在這死亡的領域裡掌權。

[註3]         「看見了大光」。基於以賽亞書賽九章12節所記載的,加利利地雖然被視為外邦人之地,但是因為在加利利地輝有大光出現。因此自古就有猶太人相信彌賽亞會出現在加利利地。只是出乎猶太人意料之外的是,這經節是指著耶穌說的。

 

Mat 4:17  從那時候,耶穌就傳起道來,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

[註1]         「從那時候」。不是接續耶穌回到迦百農居住之後,而是自從撒但試探主耶穌之後,開始在地上盡職時。

[註2]         見太三2註解。施洗約翰是主的先鋒,宣告「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所以耶穌一開始傳道,也宣告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

 

Mat 4:18  耶穌在加利利海邊行走,看見弟兄二人,就是那稱呼彼得的西門和他兄弟安得烈,在海裡撒網;他們本是打魚的。

[註1]         「稱呼彼得的西門和他兄弟安得烈」。安得烈本是施浸約翰的門徒,因著施浸約翰的引薦就跟從了耶穌(約一37)。安得烈後來就找到他的哥哥彼得,把彼得也領到耶穌那裡(約一41)。所以在這裡,耶穌並不是第一次見到彼得和安得烈。

 

Mat 4:19  耶穌對他們說:「來跟從我,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一樣。」

[註1]         「來跟從我」。主的呼召叫彼得和安得烈立刻捨了網,跟從了祂。我們服事主不只需要有心愛主,更須要有主親自的呼召。

[註2]         「得人如得魚」,或「得人的漁夫」。這句話的重點是:魚夫靠得魚養生,傳福音也是靠得人養生,保羅說:主就是這樣命定的(林前九14)。

 

Mat 4:20  他們就立刻捨了網,跟從了他。

[註3]         「跟從了他」。彼得和安得烈不只是因為信主、愛主,而跟從主。有了主的呼召,才是彼得和安得烈立刻捨了網,跟從主耶穌的原因。

 

Mat 4:21  從那裡往前走,又看見弟兄二人,就是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他兄弟約翰,同他們的父親西庇太在船上補網,耶穌就招呼他們,

[註1]         「雅各和他兄弟約翰」。約翰福音所記載的施浸約翰的兩個門徒(約一40),一個是安得烈,另外一個應該就是約翰福音的作者使徒約翰本人。所以,約翰和雅各也應該是之前就跟從了主,現在也是因著主的親自呼召,立刻捨了船,別了父親,跟從了耶穌。

 

Mat 4:22  他們立刻捨了船,別了父親,跟從了耶穌。

[註1]         主呼召彼得和安得烈,以及呼召約翰和雅各這兩對兄弟,如同耶和華呼召亞伯拉罕離開本地、本族、和父家(創十二1)。亞伯拉罕一離開本地、本族、和父家,就等於一個漁夫捨了船、捨了網、別了父親,一切只信靠父神而活。

 

Mat 4:23  耶穌走遍加利利,在各會堂里教訓人,傳天國的福音,醫治百姓各樣的病症。

[註1]         「會堂」的字根意「召集在一起」。對於猶太人來說,在以色列人被擄後,會堂就是會幕,是神召聚祂百姓的地方。對於信徒來說,會堂就是教會,是信徒奉主的名聚會,有主同在的地方(太十八20)。

[註2]         「醫治百姓各樣的病症」,原文「醫治百姓各樣的疾病和各樣的症狀」。“疾病”原文 νοσον / nosondisease),表示已經侵害到身體健康的病。而“症狀”原文 μαλακιαν / malakianinfirmity),意「柔軟」,所以是指身體因生病而導致身體的軟弱。在屬靈的意義上,疾病最主要是指升百姓屬靈的軟弱。不管是明顯的病或只是症狀,主都醫治。

 

Mat 4:24  他的名聲就傳遍了敍利亞。那裡的人把一切害病的,就是害各樣疾病、各樣疼痛的和被鬼附的、癲癇的、癱瘓的,都帶了來,耶穌就治好了他們。

[註1]         「敍利亞」。在加利利的西邊。

[註2]         「把一切害病的」,是總括23節所說的「各樣的病症」和「各樣的症狀」。 「害病」的「病」這字原文 κακως / kakosillness),有「邪惡」的意思。例如,主耶穌說:我若說的不是(kakos),你可以指證那不是(約十八23)。其中的「不是」就是「邪惡」。所以,聖經對於人所生的病,除了有神特別的工作,它的隱意都是指出:人處於不對的光景里。因此,在約翰福音第九章,當門徒看見了一個生來是瞎眼的,就問耶穌說:「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人之所以處於不對的光景,包含了人本身的問題和來自撒但的作為:

[註3]         「就是害各樣疾病、各樣疼痛的」。這是人之所以生病的最主要原因。其中「害」這字原文,συνεχομενους / synechomenousbeing held),意為「緊緊的聚在一起」,如同逮捕一個囚犯。在福音書中,記載「眾人擁擠耶穌」的「擁擠」同字根。害各樣疾病的「疾病」就是23節的noson,而各樣「疼痛」的原文 βασανοις / vasanoistorments),意為試金石(touchstone),用以測試某物的質量或真實性。在屬靈的意義上,「疼痛」就是一種的「試煉」。所以人本身的屬靈疾病就如一個犯罪的犯人被逮捕,或經歷來自環境的試煉。

[註4]         「被鬼附的、癲癇的、癱瘓的」。這是人生病的另外一個原因,是來自撒但的作為。「人被鬼附」就是人在撒但的權下。當人在撒但的權下所表現出來的就是「癲癇的、癱瘓的」。癲癇的就是四肢健全,但是無法自主甚至發狂;癱瘓的就是肢體已經有缺陷導致無法正常的盡功用。所以,被鬼附的疾病,在屬靈的意義上就是人失去了神所給人的自由意志。

[註5]         人的屬靈疾病就包含人的罪,環境的試煉,以及撒但的攻擊。只要我們願意來到主這裡,主都醫治。

 

Mat 4:25  當下,有許多人從加利利、低加波利、耶路撒冷、猶太、約但河外來跟著他。

[註1]         在新約時代的巴勒斯坦,加利利是在北部;低加波利在東北部;猶太在南部,約但河外在中部。所以,有許多人從加利利、低加波利、耶路撒冷、猶太、約但河外來跟著耶穌,就是代表整個巴勒斯坦的人都來到耶穌這裡。因著主耶穌的傳道,這時的巴勒斯坦才真正成為神所應許給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那塊流奶與蜜之地。

 

2022年8月9日 星期二

太:馬太福音第3章


Mat 3:1  那時,有施洗的約翰出來,在猶太的曠野傳道,說:

[註1]         「施洗」的原文有「以水覆蓋全部」的意思。因此「施洗」最好翻譯為「施浸」,就是整個人浸入水裡。

[註2]         「約翰」,這名是天使所取,原文意為「神的恩典」。約翰是主耶穌的先驅,要引進主耶穌這神所要賜給人的真恩典。

[註3]         「曠野」這詞有很多不同的解釋。有些人認為約翰在猶太的曠野傳道,因為曠野是一個與世界和宗教相對的地方。而對於猶太人來說,因為以色列人出埃及後,神曾在曠野牧養了以色列人四十年,故在猶太人的心目中,曠野是神施恩的地方。但是根據聖經的屬靈意義,曠野可以簡單的定義為:除了神所應許的迦南美地以外,在神眼中都是曠野。所以,在以賽亞書四十章3節,所謂曠野等同於沙漠,是缺少水的地方。神的工作在曠野是因為神的百姓無法進入美地,或是雖然在美地卻沒有站在正確的立場。以色列人出埃及後,在曠野漂流四十年是如此;在啓示錄,婦人在曠野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也是如此。

 

Mat 3:2  「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

[註1]         另譯:「你們應當悔改!因為天國近了」

[註2]         「悔改」原文 μετανοειτε / metanoeiterepent),由 μετα / metaafter),和 νοιεω / noieothink),兩個字根組成,意“後來心思的改變”。一個罪人心思的改變,就是聽了福音之後,他的心思就和之前不一樣了,就改變了,就願意脫離黑暗的權勢,從撒旦的國度被遷到神愛子的國裡(西一13)。

[註3]         「天國」的“天”原文 ουρανων / ouranonheavens),“複數”。天這字的希伯來文是 שׁמים / shamayimheavens),是以雙數表示。並非指有兩個天,而是指天的廣大無邊,包含了眼所能見的天,以及眼所不能見的遙遠的天。這裡的希臘文以複數表示,也有同樣的意思,不是指有多個天,而是代表天的廣大,強調神的掌權是全面的,萬有都要服在祂的腳下。所以,神的掌權不只是在天上,神的掌權也要在地上和地底下。就如腓立比書二章10-11節所說的:「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

[註4]         在四福音中,天國這詞只用於馬太福音,其他的福音書都是使用神國這詞。基本上,神國是一個通稱,代表神是萬有的創造者。但是天國是神的掌權,代表神所創造的萬有都要服在祂的腳下。希伯來書的作者說:「只是如今我們還不見萬物都服祂」,所以神真正掌權的時代還沒有來,因此天國只是近了。

 

Mat 3:3  這人就是先知以賽亞所說的。他說:「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預備主的道,修直他的路!」

[註1]         引用自以賽亞書四十章3節的希臘文LXX譯本。希伯來文作: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當預備耶和華的路,在沙漠地修平我們神的道。

 

Mat 3:4  這約翰身穿駱駝毛的衣服,腰束皮帶,吃的是蝗蟲、野蜜。

[註1]         「身穿駱駝毛的衣服,腰束皮帶」。聖經的最後一卷書瑪拉基書的最後兩節說:「看哪,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亞到你們那裡去。他必使父親的心轉向兒女,兒女的心轉向父親,免得我來咒詛遍地。」主耶穌親自見證約翰就是神所差遣的先知以利亞(太十七12)。所以約翰身穿駱駝毛的衣服,腰束皮帶,穿著如同以利亞一樣(王下一8),就是宣告神在瑪拉基書預言的應驗(路一17)。

[註2]         「吃的是蝗蟲、野蜜」。蝗蟲按摩西的律法是可以吃的(利十一11),而蜜是神用來供給祂在曠野飢渴睏乏的百姓(撒下十七29)。祭司為百姓和自己獻祭,本應有祭物可吃。但是約翰所預表的祭司卻吃蝗蟲、野蜜,就是吃神所預備的食物。神的僕人不需要為飲食憂慮,神的僕人自有神所預備的食物。

[註3]         主對祂的門徒說:「我有食物吃,是你們不知道的。…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他的工。」(約四32-34)。約翰吃律法所允許的蝗蟲就是遵行祂的旨意。在撒母耳記上十四章記載,掃羅叫百姓起誓說,凡不等到晚上向敵人報完了仇就吃什麼的,必受咒詛。但聖經記載約拿單在不知情的情形下吃了樹林裡地上的蜜而違背了掃羅的命令。報完了仇才可以吃蜜所代表的食物,所以吃蜜就是作完了工。以賽亞書也形容一個人能“吃蜜”,就是代表一個人生命的成熟,曉得棄惡擇善(賽七15)。約翰吃蝗蟲、野蜜,就是如同主一樣遵行神的旨意,作成祂的工。

 

Mat 3:5  那時,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並約但河一帶地方的人,都出去到約翰那裡,

[註1]         「約但河一帶」,以別於猶太地。在創世記十三章10節的希臘文LXX譯本也是用同樣的詞,和合本翻譯為“約但河的全平原”,那地在耶和華未滅所多瑪、蛾摩拉以先,如同耶和華的園子,也像埃及地。

 

Mat 3:6  承認他們的罪,在約但河裡受他的洗。

[註1]         「承認他們的罪」。不是指承認一般的罪行,諸如說謊、偷盜、殺人、放火等,而是承認與受浸意義有關的罪。受浸的意義就是願意成為一個屬於神的人,如同當初以色列人受浸歸了摩西(林前十2)。所以認罪就是承認自己從前是一個遠離神的人。不管一個人自認為有多高的道德水平,只要你離開神、遠離神,不願意成為一個屬於神的人,在神眼中都是該認罪的罪人。

[註2]         嚴格來說,認罪受浸是針對猶太人的,因為他們本是神的百姓,卻離棄了神。但是外邦人並不是神的百姓,是與神無份無關的,是在以色列國民以外的(弗二12),因此外邦人在受浸之前,最重要的就是要先“信”,而不是認罪。外邦信徒的認罪,最主要是在信主以後,因著有了敏銳的良心,向神悔改沒有時時依靠神。

 

Mat 3:7  約翰看見許多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也來受洗,就對他們說:「毒蛇的種類!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忿怒呢?

[註1]         「毒蛇的種類」,這詞說明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如同伊甸園的那條蛇,他們的父就是魔鬼(約八44)。

[註2]         「逃避將來的忿怒」。受浸可以逃避將來的忿怒,因為受浸代表人向全宇宙宣告:我是一個屬於神的人。所以不願意成為一個屬於神的人,等於站在與神為仇為敵的地位,是難逃將來憤怒的。

 

Mat 3:8  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

[註1]         「要結出果子來」。憑著果子,就可以認出樹來(太七16)。所以,一個悔改的人所結出果子,就是讓人認識他是一個屬於神的人。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教導人遵守摩西的律法(太二三2-3),但是主卻責備他們假冒為善,是有禍了(馬太福音二十三章)。喇合是一個說謊的妓女,但保全了到美地探查敵情的探子,所以雅各就稱喇合為義人(雅二25)。

 

Mat 3:9  不要自己心裡說:『有亞伯拉罕為我們的祖宗。』我告訴你們,神能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

[註1]         「這些石頭」,指的就是約旦河的石頭。以色列人是經過約旦河進入美地的。那裡有代表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十二塊石頭埋在約旦河裡,以及被帶進美地的十二塊石頭(書四118)。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誇口亞伯拉罕為他們的祖宗。主就責備他們,神如何從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十二支派;神也照樣能再一次從石頭中興起亞伯拉罕的子孫。今天教會的外邦信徒就是神從石頭中給亞伯拉罕所興起的子孫,有主自己為房角的頭塊石頭(太二一42)。

 

Mat 3:10  現在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

[註1]         「不結好果子」。就是8節所說的,所結的果子不與悔改的心相稱。也就是沒有生出悔改的心。其結局就是被砍下來!以色列人因著硬著頸項,就被神砍下來。

[註2]         「丟在火裡」。丟在火裡不是指火湖的火,火湖的火是永久的滅亡(啓二十15)。這裡所謂“丟在火裡”,是指“神的審判”,因為神乃是烈火(來十二29)。以色列人雖然因著硬著頸項,被神砍了下來,但是神並沒有永久棄絕以色列人。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以色列全家都要悔改得救(羅十一25-26)。所以,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是指下節的火,與國度的審判有關。

 

Mat 3:11  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叫你們悔改。但那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給他提鞋也不配。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

[註1]         「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你們”不是指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而是三章56節接受約翰洗的群眾。約翰用水施洗是摩西帶領以色列人過紅海所預表的(林前十2)。

[註2]         「提鞋也不配」。在馬可福音是說“解鞋帶也不配”(可一7)。“解鞋帶”與“提鞋”是一樣的意思,就是“將鞋脫下來拿走”。脫鞋給人是以色列人在作交易、或贖回物品時,在有了定奪之後,就以脫鞋給那人為證據(得四7)。但是如果鞋是被脫下來的,則是背棄了律法,要被稱為脫鞋之家(申廿五10)。這裡的意思是,主耶穌已經將鞋脫下,代表成全律法為了救贖我們。這是主耶穌所完成的,是我們所不配得的,因此我們不光是為主解鞋帶或為主提鞋都不配。

[註3]         「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聖靈的浸不是指發生在五旬節和哥尼流家裡的聖靈的澆灌。火的浸也不是指將來在火湖中的烈火。「靈」所強調的是神就是生命(約六63);而「火」所強調的是神行政的審判,因為祂是公義的神(來十27)。用靈和火施是啟示錄十五章那由火攙雜的玻璃海所預表的(見啟四6,十五2註解)。約翰只是主的先鋒,預備主的道,修直他的路!人願意悔改受浸歸給主後,就要認識與經歷神是靈(約四24),神也是烈火(來十二29)。神是靈,賜給人生命,這就是伊甸園的生命樹;神也是烈火,人的行為都要符合神聖別公義的要求,這就是伊甸園的分別善惡樹(見創二9註解)。人一信主,接受主的寶血洗淨後,就如同在伊甸園裡神當初所創造的人,是無罪的。但是無罪不是神救贖的目的,人一信主成為無罪的人,就要如同當初人在伊甸園,面對生命樹和分別善惡樹。也就是說,水的浸是叫人悔改,重新回到伊甸園,而聖靈和火的浸,是叫每一個信徒天天活在恩典與公義的神面前。

 

Mat 3:12  他手裡拿著簸箕,要揚淨他的場,把麥子收在倉裡,把糠用不滅的火燒盡了。

[註1]         「把麥子收在倉裡」。在馬太福音十三章,田裡的麥子和稗子的比喻中,麥子是撒種者所撒的,而稗子是來自仇敵的工作。但是這裡的麥子和糠的比喻,糠並不是指來自仇敵的工作。因為糠是屬於麥子的一部分,是在麥子收成時,將穀粒打出來之後所剩下的東西。所以,收在倉裡的麥子最主要的是指麥子的穀粒,這是農夫所要的,但是剩下的糠是沒有價值的,要用不滅的火燒盡。代表神那聖別公義的火要燒盡我們一切沒有價值的東西,即使這些東西不是來自仇敵的工作。就如瑪拉基書三章2節:他來的日子,誰能當得起呢?他顯現的時候,誰能立得住呢?因為他如煉金之人的火,如漂布之人的鹼。所以,保羅說:那日有火發現;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林前三13)。

 

Mat 3:13  當下耶穌從加利利來到約但河,見了約翰,要受他的洗。

「見了約翰,要受他的洗」。路加福音記載,耶穌受約翰的洗是在眾百姓都受了洗之後(路三21)。目的是為受浸的意義作一個總結:受浸乃是歸給神,是盡諸般的義。

 

Mat 3:14  約翰想要攔住他,說:「我當受你的洗,你反倒上我這裡來嗎?」

[註1]         「約翰想要攔住他」,或「約翰極力要攔住他」。“想要攔住”,原文 διεκωλυεν / diekolyenwould have hindered),其中 διά / diathrough)這字根,代表約翰心裡極力的要攔住主耶穌受他的浸,而不只是想要攔阻。

[註2]         約翰之所以要極力阻止主耶穌受他的浸,是因為約翰認為受浸的意義是受浸者歸給施浸者(林前十2)。這就是為何後來會有所謂“約翰的門徒”這詞產生的原因(太九14)。因此,約翰既然知道他就是給主耶穌提鞋也不配,所以他無論如何也不可以為主耶穌施浸。

[註3]         這裡主耶穌之所以要受約翰的浸,是為了糾正約翰的錯誤。因為當初以色列百姓藉著受浸,表面上看,是歸給摩西。但是在屬靈的意義上,摩西的角色只不過就是一個祭司,百姓將祭物交給祭司,祭司再藉著獻祭將祭物獻給神。所以受浸的意義是歸給神,而不是歸給人!

 

Mat 3:15  耶穌回答說:「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於是約翰許了他。

[註1]         「盡諸般的義」。就是一切都符合神律法公義的原則。彼得說: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彼前三21)。人的信,因著主所流的寶血,叫人可以再次親近神,而受浸是成為歸給主的人,讓神可以得著我們,這就是盡諸般的義,合乎律法公義的原則,這也叫我們有一個無虧的良心。

[註2]         「於是約翰許了他」。代表約翰已經認識他自己是一個祭司的角色。他為人施浸是將禮物獻在祭壇上歸給神,而不是歸給他自己。

 

Mat 3:16  耶穌受了洗,隨即從水裡上來。天忽然為他開了,他就看見神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他身上。

[註1]         天是神的寶座。每一個敬畏神的人都要知道天開了是一件既嚴肅又何等可畏的事。雅各夢見天開了,看見一個梯子立在地上,梯子的頭頂著天,有神的使者在梯子上,上去下來。雅各就懼怕,說:「這地方何等可畏!」 耶穌受了浸,從水裡上來,天為他開了,世人都該感到害怕。因為那是一個無罪的人為我們的罪成為獻給神的贖罪祭物。

[註2]         「神的靈彷彿鴿子」這句的重點不是將神的靈對比於鴿子。而是強調神的靈如何具體化為鴿子,如同路加福音所特別強調的「形狀」彷彿鴿子(路三22)。按照神的律法,鴿子是天上飛禽中唯一可用作祭物的(利十二8,斑鳩、雛鴿,都是鴿子)。在路加福音就記載,當耶穌的父母帶耶穌到耶路撒冷去獻與神時,就按著主律法上所說,用斑鳩,雛鴿獻祭(路二22-24)。所以,「神的靈彷彿鴿子」的屬靈意義是:「那是靈的主為我們成為獻給神的祭物」。這是一件嚴肅的事,因此天都開了。

[註3]         「落在他身上」不是在強調聖靈的澆灌,而是印證耶穌正是神所準備的祭物。在馬太福音十章13節說:「那家若配得平安,你們所求的平安就必臨到那家;若不配得,你們所求的平安仍歸你們。」其中的「臨到」這詞就是「落在」這詞。耶穌是那配成為祭物的那位,因此預表祭物的鴿子就落在耶穌的頭上,宣告耶穌為人的罪成為獻給神的祭物。

 

Mat 3:17  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

[註1]         耶穌是神的愛子,不是父神對子的情愛,而是子願意順服父神的旨意,成為神所喜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