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9日 星期二

太:馬太福音第3章


Mat 3:1  那時,有施洗的約翰出來,在猶太的曠野傳道,說:

[註1]         「施洗」的原文有「以水覆蓋全部」的意思。因此「施洗」最好翻譯為「施浸」,就是整個人浸入水裡。

[註2]         「約翰」,這名是天使所取,原文意為「神的恩典」。約翰是主耶穌的先驅,要引進主耶穌這神所要賜給人的真恩典。

[註3]         「曠野」這詞有很多不同的解釋。有些人認為約翰在猶太的曠野傳道,因為曠野是一個與世界和宗教相對的地方。而對於猶太人來說,因為以色列人出埃及後,神曾在曠野牧養了以色列人四十年,故在猶太人的心目中,曠野是神施恩的地方。但是根據聖經的屬靈意義,曠野可以簡單的定義為:除了神所應許的迦南美地以外,在神眼中都是曠野。所以,在以賽亞書四十章3節,所謂曠野等同於沙漠,是缺少水的地方。神的工作在曠野是因為神的百姓無法進入美地,或是雖然在美地卻沒有站在正確的立場。以色列人出埃及後,在曠野漂流四十年是如此;在啓示錄,婦人在曠野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也是如此。

 

Mat 3:2  「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

[註1]         另譯:「你們應當悔改!因為天國近了」

[註2]         「悔改」原文 μετανοειτε / metanoeiterepent),由 μετα / metaafter),和 νοιεω / noieothink),兩個字根組成,意“後來心思的改變”。一個罪人心思的改變,就是聽了福音之後,他的心思就和之前不一樣了,就改變了,就願意脫離黑暗的權勢,從撒旦的國度被遷到神愛子的國裡(西一13)。

[註3]         「天國」的“天”原文 ουρανων / ouranonheavens),“複數”。天這字的希伯來文是 שׁמים / shamayimheavens),是以雙數表示。並非指有兩個天,而是指天的廣大無邊,包含了眼所能見的天,以及眼所不能見的遙遠的天。這裡的希臘文以複數表示,也有同樣的意思,不是指有多個天,而是代表天的廣大,強調神的掌權是全面的,萬有都要服在祂的腳下。所以,神的掌權不只是在天上,神的掌權也要在地上和地底下。就如腓立比書二章10-11節所說的:「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

[註4]         在四福音中,天國這詞只用於馬太福音,其他的福音書都是使用神國這詞。基本上,神國是一個通稱,代表神是萬有的創造者。但是天國是神的掌權,代表神所創造的萬有都要服在祂的腳下。希伯來書的作者說:「只是如今我們還不見萬物都服祂」,所以神真正掌權的時代還沒有來,因此天國只是近了。

 

Mat 3:3  這人就是先知以賽亞所說的。他說:「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預備主的道,修直他的路!」

[註1]         引用自以賽亞書四十章3節的希臘文LXX譯本。希伯來文作: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當預備耶和華的路,在沙漠地修平我們神的道。

 

Mat 3:4  這約翰身穿駱駝毛的衣服,腰束皮帶,吃的是蝗蟲、野蜜。

[註1]         「身穿駱駝毛的衣服,腰束皮帶」。聖經的最後一卷書瑪拉基書的最後兩節說:「看哪,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亞到你們那裡去。他必使父親的心轉向兒女,兒女的心轉向父親,免得我來咒詛遍地。」主耶穌親自見證約翰就是神所差遣的先知以利亞(太十七12)。所以約翰身穿駱駝毛的衣服,腰束皮帶,穿著如同以利亞一樣(王下一8),就是宣告神在瑪拉基書預言的應驗(路一17)。

[註2]         「吃的是蝗蟲、野蜜」。蝗蟲按摩西的律法是可以吃的(利十一11),而蜜是神用來供給祂在曠野飢渴睏乏的百姓(撒下十七29)。祭司為百姓和自己獻祭,本應有祭物可吃。但是約翰所預表的祭司卻吃蝗蟲、野蜜,就是吃神所預備的食物。神的僕人不需要為飲食憂慮,神的僕人自有神所預備的食物。

[註3]         主對祂的門徒說:「我有食物吃,是你們不知道的。…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他的工。」(約四32-34)。約翰吃律法所允許的蝗蟲就是遵行祂的旨意。在撒母耳記上十四章記載,掃羅叫百姓起誓說,凡不等到晚上向敵人報完了仇就吃什麼的,必受咒詛。但聖經記載約拿單在不知情的情形下吃了樹林裡地上的蜜而違背了掃羅的命令。報完了仇才可以吃蜜所代表的食物,所以吃蜜就是作完了工。以賽亞書也形容一個人能“吃蜜”,就是代表一個人生命的成熟,曉得棄惡擇善(賽七15)。約翰吃蝗蟲、野蜜,就是如同主一樣遵行神的旨意,作成祂的工。

 

Mat 3:5  那時,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並約但河一帶地方的人,都出去到約翰那裡,

[註1]         「約但河一帶」,以別於猶太地。在創世記十三章10節的希臘文LXX譯本也是用同樣的詞,和合本翻譯為“約但河的全平原”,那地在耶和華未滅所多瑪、蛾摩拉以先,如同耶和華的園子,也像埃及地。

 

Mat 3:6  承認他們的罪,在約但河裡受他的洗。

[註1]         「承認他們的罪」。不是指承認一般的罪行,諸如說謊、偷盜、殺人、放火等,而是承認與受浸意義有關的罪。受浸的意義就是願意成為一個屬於神的人,如同當初以色列人受浸歸了摩西(林前十2)。所以認罪就是承認自己從前是一個遠離神的人。不管一個人自認為有多高的道德水平,只要你離開神、遠離神,不願意成為一個屬於神的人,在神眼中都是該認罪的罪人。

[註2]         嚴格來說,認罪受浸是針對猶太人的,因為他們本是神的百姓,卻離棄了神。但是外邦人並不是神的百姓,是與神無份無關的,是在以色列國民以外的(弗二12),因此外邦人在受浸之前,最重要的就是要先“信”,而不是認罪。外邦信徒的認罪,最主要是在信主以後,因著有了敏銳的良心,向神悔改沒有時時依靠神。

 

Mat 3:7  約翰看見許多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也來受洗,就對他們說:「毒蛇的種類!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忿怒呢?

[註1]         「毒蛇的種類」,這詞說明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如同伊甸園的那條蛇,他們的父就是魔鬼(約八44)。

[註2]         「逃避將來的忿怒」。受浸可以逃避將來的忿怒,因為受浸代表人向全宇宙宣告:我是一個屬於神的人。所以不願意成為一個屬於神的人,等於站在與神為仇為敵的地位,是難逃將來憤怒的。

 

Mat 3:8  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

[註1]         「要結出果子來」。憑著果子,就可以認出樹來(太七16)。所以,一個悔改的人所結出果子,就是讓人認識他是一個屬於神的人。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教導人遵守摩西的律法(太二三2-3),但是主卻責備他們假冒為善,是有禍了(馬太福音二十三章)。喇合是一個說謊的妓女,但保全了到美地探查敵情的探子,所以雅各就稱喇合為義人(雅二25)。

 

Mat 3:9  不要自己心裡說:『有亞伯拉罕為我們的祖宗。』我告訴你們,神能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

[註1]         「這些石頭」,指的就是約旦河的石頭。以色列人是經過約旦河進入美地的。那裡有代表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十二塊石頭埋在約旦河裡,以及被帶進美地的十二塊石頭(書四118)。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誇口亞伯拉罕為他們的祖宗。主就責備他們,神如何從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十二支派;神也照樣能再一次從石頭中興起亞伯拉罕的子孫。今天教會的外邦信徒就是神從石頭中給亞伯拉罕所興起的子孫,有主自己為房角的頭塊石頭(太二一42)。

 

Mat 3:10  現在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

[註1]         「不結好果子」。就是8節所說的,所結的果子不與悔改的心相稱。也就是沒有生出悔改的心。其結局就是被砍下來!以色列人因著硬著頸項,就被神砍下來。

[註2]         「丟在火裡」。丟在火裡不是指火湖的火,火湖的火是永久的滅亡(啓二十15)。這裡所謂“丟在火裡”,是指“神的審判”,因為神乃是烈火(來十二29)。以色列人雖然因著硬著頸項,被神砍了下來,但是神並沒有永久棄絕以色列人。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以色列全家都要悔改得救(羅十一25-26)。所以,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是指下節的火,與國度的審判有關。

 

Mat 3:11  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叫你們悔改。但那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給他提鞋也不配。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

[註1]         「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你們”不是指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而是三章56節接受約翰洗的群眾。約翰用水施洗是摩西帶領以色列人過紅海所預表的(林前十2)。

[註2]         「提鞋也不配」。在馬可福音是說“解鞋帶也不配”(可一7)。“解鞋帶”與“提鞋”是一樣的意思,就是“將鞋脫下來拿走”。脫鞋給人是以色列人在作交易、或贖回物品時,在有了定奪之後,就以脫鞋給那人為證據(得四7)。但是如果鞋是被脫下來的,則是背棄了律法,要被稱為脫鞋之家(申廿五10)。這裡的意思是,主耶穌已經將鞋脫下,代表成全律法為了救贖我們。這是主耶穌所完成的,是我們所不配得的,因此我們不光是為主解鞋帶或為主提鞋都不配。

[註3]         「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聖靈的浸不是指發生在五旬節和哥尼流家裡的聖靈的澆灌。火的浸也不是指將來在火湖中的烈火。「靈」所強調的是神就是生命(約六63);而「火」所強調的是神行政的審判,因為祂是公義的神(來十27)。用靈和火施是啟示錄十五章那由火攙雜的玻璃海所預表的(見啟四6,十五2註解)。約翰只是主的先鋒,預備主的道,修直他的路!人願意悔改受浸歸給主後,就要認識與經歷神是靈(約四24),神也是烈火(來十二29)。神是靈,賜給人生命,這就是伊甸園的生命樹;神也是烈火,人的行為都要符合神聖別公義的要求,這就是伊甸園的分別善惡樹(見創二9註解)。人一信主,接受主的寶血洗淨後,就如同在伊甸園裡神當初所創造的人,是無罪的。但是無罪不是神救贖的目的,人一信主成為無罪的人,就要如同當初人在伊甸園,面對生命樹和分別善惡樹。也就是說,水的浸是叫人悔改,重新回到伊甸園,而聖靈和火的浸,是叫每一個信徒天天活在恩典與公義的神面前。

 

Mat 3:12  他手裡拿著簸箕,要揚淨他的場,把麥子收在倉裡,把糠用不滅的火燒盡了。

[註1]         「把麥子收在倉裡」。在馬太福音十三章,田裡的麥子和稗子的比喻中,麥子是撒種者所撒的,而稗子是來自仇敵的工作。但是這裡的麥子和糠的比喻,糠並不是指來自仇敵的工作。因為糠是屬於麥子的一部分,是在麥子收成時,將穀粒打出來之後所剩下的東西。所以,收在倉裡的麥子最主要的是指麥子的穀粒,這是農夫所要的,但是剩下的糠是沒有價值的,要用不滅的火燒盡。代表神那聖別公義的火要燒盡我們一切沒有價值的東西,即使這些東西不是來自仇敵的工作。就如瑪拉基書三章2節:他來的日子,誰能當得起呢?他顯現的時候,誰能立得住呢?因為他如煉金之人的火,如漂布之人的鹼。所以,保羅說:那日有火發現;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林前三13)。

 

Mat 3:13  當下耶穌從加利利來到約但河,見了約翰,要受他的洗。

「見了約翰,要受他的洗」。路加福音記載,耶穌受約翰的洗是在眾百姓都受了洗之後(路三21)。目的是為受浸的意義作一個總結:受浸乃是歸給神,是盡諸般的義。

 

Mat 3:14  約翰想要攔住他,說:「我當受你的洗,你反倒上我這裡來嗎?」

[註1]         「約翰想要攔住他」,或「約翰極力要攔住他」。“想要攔住”,原文 διεκωλυεν / diekolyenwould have hindered),其中 διά / diathrough)這字根,代表約翰心裡極力的要攔住主耶穌受他的浸,而不只是想要攔阻。

[註2]         約翰之所以要極力阻止主耶穌受他的浸,是因為約翰認為受浸的意義是受浸者歸給施浸者(林前十2)。這就是為何後來會有所謂“約翰的門徒”這詞產生的原因(太九14)。因此,約翰既然知道他就是給主耶穌提鞋也不配,所以他無論如何也不可以為主耶穌施浸。

[註3]         這裡主耶穌之所以要受約翰的浸,是為了糾正約翰的錯誤。因為當初以色列百姓藉著受浸,表面上看,是歸給摩西。但是在屬靈的意義上,摩西的角色只不過就是一個祭司,百姓將祭物交給祭司,祭司再藉著獻祭將祭物獻給神。所以受浸的意義是歸給神,而不是歸給人!

 

Mat 3:15  耶穌回答說:「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於是約翰許了他。

[註1]         「盡諸般的義」。就是一切都符合神律法公義的原則。彼得說: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彼前三21)。人的信,因著主所流的寶血,叫人可以再次親近神,而受浸是成為歸給主的人,讓神可以得著我們,這就是盡諸般的義,合乎律法公義的原則,這也叫我們有一個無虧的良心。

[註2]         「於是約翰許了他」。代表約翰已經認識他自己是一個祭司的角色。他為人施浸是將禮物獻在祭壇上歸給神,而不是歸給他自己。

 

Mat 3:16  耶穌受了洗,隨即從水裡上來。天忽然為他開了,他就看見神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他身上。

[註1]         天是神的寶座。每一個敬畏神的人都要知道天開了是一件既嚴肅又何等可畏的事。雅各夢見天開了,看見一個梯子立在地上,梯子的頭頂著天,有神的使者在梯子上,上去下來。雅各就懼怕,說:「這地方何等可畏!」 耶穌受了浸,從水裡上來,天為他開了,世人都該感到害怕。因為那是一個無罪的人為我們的罪成為獻給神的贖罪祭物。

[註2]         「神的靈彷彿鴿子」這句的重點不是將神的靈對比於鴿子。而是強調神的靈如何具體化為鴿子,如同路加福音所特別強調的「形狀」彷彿鴿子(路三22)。按照神的律法,鴿子是天上飛禽中唯一可用作祭物的(利十二8,斑鳩、雛鴿,都是鴿子)。在路加福音就記載,當耶穌的父母帶耶穌到耶路撒冷去獻與神時,就按著主律法上所說,用斑鳩,雛鴿獻祭(路二22-24)。所以,「神的靈彷彿鴿子」的屬靈意義是:「那是靈的主為我們成為獻給神的祭物」。這是一件嚴肅的事,因此天都開了。

[註3]         「落在他身上」不是在強調聖靈的澆灌,而是印證耶穌正是神所準備的祭物。在馬太福音十章13節說:「那家若配得平安,你們所求的平安就必臨到那家;若不配得,你們所求的平安仍歸你們。」其中的「臨到」這詞就是「落在」這詞。耶穌是那配成為祭物的那位,因此預表祭物的鴿子就落在耶穌的頭上,宣告耶穌為人的罪成為獻給神的祭物。

 

Mat 3:17  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

[註1]         耶穌是神的愛子,不是父神對子的情愛,而是子願意順服父神的旨意,成為神所喜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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