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 6:1 「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
[註1] 另譯:「你們要小心,不可將你們的義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與你們天父在一起的賞賜。
[註2] 在五章33~48節,主耶穌以有關起誓和愛仇敵的誡命,吩咐門徒如何不要有份於撒但兩個神所厭惡的特質。接著在第六章的開始,在1~18節,主耶穌著施捨、禱告、和禁食,教導門徒如何在地過一個與人、與神、與己都是對的正確信徒生活。施捨的對象是我們周圍的人,禱告的對象是神,而禁食是針對我們自己。
[註3] 「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的「善事」,在大部份的英文譯本,都與2,3,4節一樣翻譯為「施捨」。但是有一些聖經原文手抄本,認為這節的「施捨」有別於2,3,4節的「施捨」, 所以和合本就翻譯為「善事」,但是更正確的翻譯應該要翻譯為「義」。所以,有一些英文譯本採用「義」這種翻譯。但是,這節所謂的「義」並不是指主所教導的「施捨」、「禱告」、和「禁食」都是義行,而是單指「施捨」為義行。猶太人認為人的施捨不應該是出於人的良善,而是基於公義的原則。所以猶太人的奉獻箱稱為公義箱(Tzedakah box),就是認為人的施捨不是出於人的良善,因為「除了神以外,沒有一個良善的」(太十九17)。人的施捨只能是出於公義的要求。在神的眼中,我們若不顧到鄰捨,不是沒有善心,而是不義。因此,以色列人在收割莊稼時,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也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園所掉的果子;為的是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以色列人這種做法並不認為是自己有善心,而是他們必須要做的(利十九9)。
[註4] 「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並非說為善不可讓人知道,而是強調:「要小心!」,因為可能得不到天父的賞賜。
[註5] 「得你們天父的賞賜」,原文「得在你們天父旁邊的賞賜」,也就是「得與你們天父在一起的賞賜」。也就是說天父已經為我們預備了賞賜,就在祂旁邊,等我們向上去得獎賞(腓三14)。請注意,天父的賞賜是在祂旁邊的賞賜,就是“與天父同在”這獎賞。當初亞當犯罪被趕出伊甸園,失去了神的同在。如今神的同在又要成為義人的賞賜。
Mat 6:2 所以,你施捨的時候,不可在你前面吹號,像那假冒為善的人在會堂裡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榮耀。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
[註1] 神的七印是封嚴的,但是七號是公開的。所以,施捨的時候,在自己前面吹號,就是將自己的施捨公之於眾,要得人的榮耀。
[註2] 「假冒為善」原文 υποκριται / ypokritai(hypocrites),字根意為“演戲的演員”,特指文士和法利賽人。一個演員演戲一定是演給眾人看的,否則即使這演員的演技再好也得不到人的讚美。所以,耶穌的弟兄因為不信,就對耶穌說:「你離開這裡上猶太去吧,叫你的門徒也看見你所行的事。人要顯揚名聲,沒有在暗處行事的;你如果行這些事,就當將自己顯明給世人看。」(約七3~4)。在馬太福音第六章,文士和法利賽人就演了「施捨」、「禱告」、和「禁食」三齣戲給世人看,以顯揚自己的名聲。
[註3] 「故意要得人的榮耀」,原文並沒有「故意」兩字。身為一個演員演戲,不是故意要得人的榮耀,而是努力刻意的要得人的榮耀。
[註4] 「在會堂裡並在街道上」。“會堂”是神百姓聚集的地方;“街道”是公開的地方。在在會堂裡並在街道上吹號,就是要得從弟兄姐妹以及從一般世人來的榮耀,也就是要得從所有人來的榮耀,唯獨不求從神來的榮耀(約五44)。
[註5] 「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得”原文 απεχουσιν / apechousin(receive ),含有“完全得到”的意思。“賞賜”原文 μισθον / misthon(wage),“報酬”。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路十7),演員演了一出好戲,得到讚美也是必然的。所以施捨人當然可以得到賞賜。只是在自己前面吹號,就已經得到從人來的全部賞賜,再也沒有剩下任何的賞賜,可以讓神來賜給的。
Mat 6:3 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
[註1] 不管右手施捨如何小心,左手不可能不知道右手所做的施捨。如果要讓左手不知道右手所做的施捨,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右手也不知道自己在施捨,那麼左手就也無從知道右手是在施捨。
[註2] 施捨的重點不是不讓人知道,施捨的重點是自己也不知道,那麼別人又如何知道呢?基督徒在世為人如果認為他可以行善事,那就是他認為除了神以外,他也是良善的(太十九17)。不,基督徒必須認識我們的施捨,在神面前只是做一件「義」的事,而不知道自己在做一件善的事。只要我們看見有人餓了,就給他吃,有人渴了,就給他喝;看見客旅,就留他住;請注意,這等人不是在施捨,因為聖經稱這等人為「義人」(太二五37)。當主耶穌稱讚這等人時,他們也不知道他們所做的其實是一件做在主身上的善事(太二五40)。感謝主,一切右手所作的施捨,右手都認為是在履行公義的行為,那麼左手也就無從知道右手所做的任何施捨。
Mat 6:4 要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有古卷:必在明處報答你)。」
[註1] 「行在暗中」,原文意「行在隱密中」,也就是與公開相對。在6節、18節的「暗中」的原文也都是「隱密中」。 感謝主,雖然左手不知道右手所做的,但是主知道!右手不是要得從左手來的榮耀,而是要得從神來的榮耀(約五44)!
[註2] 1-4節有關於施捨的教訓,重點是在於父神的賞賜。這今天的社會上,我們也常看到或聽到有很多人做了很多感人的善事,幫助了世上很多貧困孤苦以及需要幫助的人。不管這些人行善是真心或假意,他們所做的都值得世人的讚美。但是,一個國度子民卻要留心主的話:「你們要小心」,要小心我們所有的施捨,如果都已從人那裡得到了賞賜,那就再也沒有留下任何的機會,讓神可以賜給我們。
[註3] 「父在暗中察看」原文意「父在隱密中察看」。 國度子民的施捨,沒有大群的觀眾,卻有父神在隱密中觀賞。
Mat 6:5 「你們禱告的時候,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愛站在會堂裡和十字路上禱告,故意叫人看見。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
[註1] 「你們禱告的時候」。施捨是對人,禱告是對神。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不管是對人或對神,都會因為行在眾人面前,而得到來自人的賞賜。
[註2] 「十字路」,原文 γωνια / gonia(corner),“角落”,是比較隱密的地方。在角落禱告不是要隱藏自己的敬虔;相反的,因為站在角落禱告反而顯得不正常,更容易吸引人的注意!
Mat 6:6 你禱告的時候,要進你的內屋,關上門,禱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
[註1] 「進內屋,關上門」。以賽亞書二十六章20節說:「我的百姓啊,你們要來進入內室,關上門,隱藏片時,等到忿怒過去。」所以,進內屋、關上門的意思,不只是在一個隱密的地方,而且也是一個安全的地方,是一個神的忿怒會過去的地方。「進內屋,關上門」是人的降卑,而「站在會堂裡和十字路口」,是人的自義。一切的自義,都難免神的忿怒!
Mat 6:7 你們禱告,不可像外邦人,用許多重復話,他們以為話多了必蒙垂聽。
[註1] 主耶穌在5節是教導門徒不可有猶太人那種假冒為善的禱告。而7節是指出也不可有如同外邦人一樣的禱告。
[註2] 「重復話」,原文意如同一個口吃的人,結結巴巴的重復著不完整的話。引申為重復說無用的話。既然是無用的話,說再多也是無用。
Mat 6:8 你們不可效法他們;因為你們沒有祈求以先,你們所需用的,你們的父早已知道了。
[註1] 文士和法利賽人是站在「自義」的地位向神禱告。而外邦人是站在「自利」的地位向神禱告。我們真要在神面前悔改,多少的時候,我們的禱告也是自義又自利。
[註2] 主耶穌不是教導門徒不可以為自己所需用的向神禱告。在11節,主耶穌就教導門徒要為日用的飲食禱告。只是,我們為所需用的向神禱告時,不必為自己所需的,像口吃的人一再的重復。感謝主,即使我們是一個口吃的人,只說了一句不完整的話,也已經很足夠了。因為我們在沒有祈求以先,我們所需用的,我們的父早已知道了。
Mat 6:9 所以,你們禱告要這樣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註1] 「你們禱告要這樣說」。9~15節是著名的主禱文。「你們禱告要這樣說」的「說」這字在原文是沒有的,所以最好翻譯為「你們禱告要這樣」。不是照著念,而是照主所教導的原則來禱告。
[註2] 「尊你的名為聖」。9~11節是針對外邦人的禱告。12~15節是針對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禱告。外邦人本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弗二12)。所以,外邦人的禱告是只求自己的需要。因此,主教導他們要求祂的名、祂的國和祂的旨意。首先是求“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就是求神也眷顧外邦人,從外邦人中間選取百姓歸於祂自己的名下(徒十五14)。
Mat 6:10 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註1] 「願你的國降臨」,就是所有神所選取,歸於祂自己名下的百姓,都有份與天國的掌權。
[註2] 「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就是叫天國的掌權也能行在被撒但所竊佔的地上。馬太福音是國度的福音,而國度的百姓是特指在新約教會的時代,神從外邦人中所選取的百姓。所以,教會的時代被稱為恩典的時代,為了要來千年國的國度時代。今天,我們身為外邦的信徒,本與神無分無關(弗二12);但是在恩典的時代,我們也都能尊祂的名為聖,並且有份與神的行政,對付神的仇敵,將祂的旨意帶到地上來。
Mat 6:11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註1] 箴言三十章7-9節,亞古珥求神在他未死之先,一定要賜給他兩件事,其中第二件事,就是使他不貧窮也不富足,賜給他需用的飲食。因為亞古珥恐怕他飽足不認神,說:耶和華是誰呢?又恐怕他貧窮就偷竊,以致褻瀆神的名。這就是主在這裡所教導的:「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基督徒在飲食的事上,只求今日的飲食。人若去求明日的飲食,就是以地上的事為念,而叫肚腹成為我們的神(腓三19)。
Mat 6:12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註1] 「免我們的債」。12~15節是針對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禱告。文士和法利賽人本是神的百姓,對於求神的名、神的國和神的旨意也許沒有問題,但他們的禱告是義人的禱告,不是罪人的禱告。罪人的禱告,他的特徵都是站在義人的立場審判人。一個義人不知道自己是一個欠主債的人,就也無法免了人的債。如果一個罪人深知自己是一個欠主債的人,就也能夠免了人的債。欠債是要還債的,而免了人的債,是我們罪人還主債的唯一方法
Mat 6:13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凶惡(或作:脫離惡者)。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有古卷沒有因為至阿們等字)!』
[註1]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原文「不引導我們進入試探」。所謂「進入試探」,就是「在試探的權能裡」。神是不試探人的(雅一13),所以我們不能禱告神不叫我們遇見試探,但是要禱告神不叫我們在試探的權能裡,也就是禱告神不叫我們為試探所勝。雖然神不試探人,但是神的確允許試探臨到我們身上。所以,每當試探臨到我們時,我們要禱告神:不叫我們在試探的權能裡,被試探所勝過。
[註2] 「救我們脫離凶惡」,按照希臘文文法也可以翻譯為「救我們脫離那惡者」。但是臨到基督徒的試探,不全然與撒但有關。同時神也的確允許人被交在撒但的試探下。所以,這裡的“凶惡”,最主要還是指前面所說的“在試探的權能裡”,不是指那“惡者”。但是那惡者,撒但,卻一定會出現在臨到我們的試探中。因此,每一次臨到我們的試探,我們一面要禱告不被試探所勝過,同時也要禱告神救我們脫離那惡者的意圖。這就是亞古珥求神在他未死之先,一定要賜給他的兩件事中的第一件事:「求你使虛假和謊言遠離我」。撒但是那說謊之人的父(約八44),他的意圖就是叫我們落在虛假和謊言的權能裡。很多人都誤解撒但在人身上的工作是誘惑人去犯一些粗鄙的罪,叫我們成為罪人。不,這不是撒但在人身上最主要的工作。撒但在人身上最主要的工作,是叫我們落在虛假和謊言的權能裡,而自以為自己是一個義人。撒但誘惑夏娃去吃分別善惡樹,就是告訴夏娃她夠格去面對代表神公義的律法。這是撒但對人所說最大的謊言,也是文士和法利賽人所身陷其中的試探和凶惡。
Mat 6:14 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
[註1] 「過犯」,原文 παραπτωματα / paraptomata(transgressions),意“在旁邊跌倒”,也就是“沒有達到目標”,見羅五18註解。
Mat 6:15 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
[註1] 虛假與高傲是撒但的兩大特質。在人一接受撒但的謊言,以為自己是一個義人時,必然就有份於撒但的另外一個特質,就是高傲,而成為一個殺人的人。撒但從起初就是殺人的(約八44)。根據國度的律法,恨弟兄就是殺人的,不饒恕人的過犯,就是殺人的。撒但是在我們神面前晝夜控告我們的惡者(啓十二10);不饒恕弟兄的,他們的父就是那惡者(約八44)。
Mat 6:16 「你們禁食的時候,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臉上帶著愁容;因為他們把臉弄得難看,故意叫人看出他們是禁食。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
[註1] 「禁食」。施捨是對人,禱告是對神,禁食是對己。傳統的猶太人在禁食的時候,都與臨到他們的環境和他們自己的罪有關(士二十26,撒上七6),因此在實行上都身穿麻布,躺在灰中,哭泣哀號,為了表示哀傷(斯四3)。
[註2] 「把臉弄得難看」,原文 αφανιζει / afanizei(obliterate),“淹沒”、“看不見”,就是把臉弄臟了,「使看不見臉」。特指猶太人將灰灑在頭上,抹在臉上的作法,來表示自己的哀傷。
[註3] 在11節,主教導門徒禱告神賜給日用的飲食,因為人是要靠食物活著的。所以,禁食是不吃可以維持人生命的食物。在屬靈的意義上,就是主所說的喪掉自己的魂(太十六25,「生命」原文「魂」)。施捨是對人,重點在「給」;禱告是對神,重點在「得」;禁食是對己,重點是「喪」。 在福音書中,主的門徒無法趕出鬼,主就告訴門徒說要禁食。在屬靈的意義上,門徒之所以不能趕鬼,是因為靠「己」,而要趕鬼就要「喪掉己」。 禁食是宣告我們是依靠神的,禁食是謙卑在神面前,讓神在地上能得著祂所要使用的器皿。
Mat 6:17 你禁食的時候,要梳頭洗臉,
[註1] 「梳頭洗臉」,原文「膏你的頭、洗你的臉」。主耶穌這裡的教導,不是要違背傳統猶太人的作法。傳統猶太人因自己所臨到的艱難環境和所犯的的罪,而披麻蒙灰,禁食向神禱告。這種作法並沒有錯。但主耶穌的教導是要導正人對於禁食的真意。禁食所注重不是罪,禁食所注重的是刻苦己心(詩三五13),原文意指裡面之人,魂,的謙卑,而不在於人的悲傷,要以外面之人的披麻蒙灰來突顯。大衛說:他哭泣,他魂禁食,算為他的羞辱;拿麻布當衣裳,就成了笑談(詩篇六九10~11)。大衛的禁食,哭泣,以麻布當衣裳,並無可議之處。但是看在仇敵的眼裡,哭泣與麻衣,卻成為他的羞辱和笑談。神當初所造的人是不需要披麻蒙灰,但神的確需要祂所造的人,他的魂是向下彎的,是聽從神的話的。這就是「禁食」最主要的屬靈意義。
[註2] 「膏頭、洗臉」的意思就是作一個當初神所造的人:他的頭是被神所膏的(管理全地),他的臉是洗乾淨的(彰顯神的形象)。一個禁食的人,就是膏頭、洗臉,站在神當初所造之人的正確立場,並帶著一個謙卑的魂,簡單的聽從主的話。
Mat 6:18 不叫人看出你禁食來,只叫你暗中的父看見;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
[註1] 「暗中」,原文也是「隱密中」。
[註2] 「必然報答你」。詩篇二十二篇26節說:「謙卑的人必吃得飽足」。禁食雖然表面上是不吃食物,但是神說這等人要吃得飽足。主的門徒看見主沒有吃東西,就拿東西給耶穌說:「拉比,請吃。」一個禁食的人,是遵行神旨意的人,他有神所賜卻不為人所知道的食物(約四32)。
Mat 6:19 「不要為自己積儹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鏽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
Mat 6:20 只要積儹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鏽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
[註1] 在1~18節,主耶穌教導門徒如何施捨、禱告、和禁食。也就是教導門徒如何在對人、對神、和對己,都要仰望隱密中的父在隱密中的賞賜。接著19~34節是主教導門徒對於財寶的態度。基督徒是否真的能在一切的事上仰望隱密中的父,在隱密中所賜的福,其關鍵就在於我們對於財寶的態度。
[註2] 「積儹財寶」的積儹是財寶的動詞,意為「寶貴」。人之所以積儹財寶,就是因為寶貴財寶。所以「不積儹」,也就是「不寶貴」。主的教訓不是說基督徒不可以為自己積儹財寶,而是不要寶貴、不要珍賞我們在地上的財寶。
[註3] 不寶貴我們在地上的財寶,是因為地上有蟲和賊。蟲會咬壞儲存在屋內的財寶;賊會從屋外挖窟窿進來偷。所以,在地上因著有蟲和賊,我們地上的財寶,不見得是我們的;但是我們在天上的財寶是穩妥的,因為在天上沒有蟲也沒有賊。
[註4] 蟲對財寶的危害是因「咬」,原文「吃」,而「鏽壞了」,原文同16節“把臉弄得難看”的“難看”,也就是“看不見”。不管是被蟲吃掉了,或被賊偷走了,都會使我們失去地上的財寶。「蟲」與「賊」都是神所使用的工具。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伯一21)。
Mat 6:21 因為你的財寶在那裡,你的心也在那裡。」
[註1] 在19~20節,主耶穌是形容將財寶積儹在地上或天上的差別。在天上是美好的,地上卻有「蟲」與「賊」。但是,很稀奇的,人的心還是在地上,而不是在天上。有一則寓言說得好,有一隻鷹和一隻貓在對話。鷹向貓說:在天上多好,視野寬廣,也沒有狗會來咬你。貓聽了以後只淡淡的問了鷹一句話:天上有老鼠嗎?人之所以對天沒有渴望,不就是因為人的財寶只在地上,沒有在天上嗎?我們的財寶在那裡,將決定我們的心在那裡。
Mat 6:22 「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
[註1] 22節是進一步解釋人的心之所以認為財寶在地上,那是因為人的眼睛出了問題。
[註2] 「眼睛若瞭亮」。“瞭亮”原文 απλους / aplous,由α / a(not),“不”,和πλεκω / pleko(plait),“編織”,兩個字根組成。所以是“不糾結在一起”的意思,引申為“單一”。就如24節所說的,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所以眼睛要單一。另外眼睛的單一,也代表裡面的人,魂,的單一,不是雙魂的人(雅一8)。
Mat 6:23 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裡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
[註1] 「昏花」這字,在其它的經文都是翻譯為「惡」。就如,前面第13節,主教導我們禱告: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那惡者。你的眼睛若昏花,可以直接翻譯為「你的眼睛若是惡的」。 眼睛瞭亮,代表人的順服;眼睛昏花,代表人的悖逆。
[註2] 眼睛之於身體,如同燈之於屋子。燈一點亮,整個屋子就明亮;眼睛這燈如果點亮了,全身也就光明。但是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在路加福音中那個失落一塊錢的婦人,要點上燈才能打掃屋子(路十五8)。在屬靈的預表上,如果我們的眼睛是點亮的,就是我們裡面的人,魂,如同路加福音的婦人點上燈,就可以在預表屋子的身體裡作工。一個全身光明的身體,他裡面的人,魂,必然會發現屋裡到處是蟲,而且牆壁上也有賊所挖的窟窿。相反的,如果眼睛昏花了,全身就黑暗,而且這黑暗會大到一個地步,以為在屋裡積儹財寶是穩妥的。
[註3] 「那黑暗是何等大呢」不是指黑暗區域的大,而是指黑暗本身。暗災是神在埃及所降下的第九災,也是神為了使法老認識祂是耶和華的最後一災。在這暗災之後,神就擊殺長子。一個人處在黑暗中比無知更可拍。一個人的無知頂多只像一隻騾馬,還可以用嚼環轡頭勒住來馴服他(詩篇三二9)。但是一個在黑暗中的人,卻會導致滅亡。
Mat 6:24 「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
[註1] 「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在這並非說這兩個主人是互相敵對的,而是只能選擇一個。猶太人有一句諺語說:沒有人可以同時擁有兩張桌子。人是無法分身的,所以每一個人只能選擇一張桌子就坐。這裡,是主給我們的自由意志:人哪!你要選擇那一張桌子!
[註2] 「瑪門」。這比喻裡,瑪門不只是「財寶」的擬人化,而且也是一個「主人」。 在有關財寶的比喻裡,主耶穌並沒有如同有些人所教導的,將錢財邪惡化。雖然在路加福音將錢財比喻為「不義的錢財」(路十六9),但那不是指錢財本身不義,而是指那不義的管家所花的錢是不義的,因為他所花的錢不是自己的錢,而是主人的錢。做工的得工價(羅四4),本就是應該的。所以,錢財本身並沒有負面的意思。但是,我們要注意:一個人無法事奉兩個主!
Mat 6:25 「所以我告訴你們,不要為生命憂慮吃什麼,喝什麼;為身體憂慮穿什麼。生命不勝於飲食嗎?身體不勝於衣裳嗎?
[註1] 「不要為生命憂慮吃什麼」。這節的「生命」原文都是 ψυχη / psuche(soul),「魂」。「憂慮」原文 μεριμνατε / merimnate,字根μερίζω / merizo(divide),所以是「分心」的意思。這是接續24節,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的教導。一個人的身體是無法分身的,同時坐在兩張桌子前;但是,我們的魂卻會分心。這分心的魂就是「雙魂的人」(雅一8,「心懷二意的人」原文)。人無法分身,魂卻不實際的分心,想能同時擁有兩張桌子。工人做工才能得工價(路十7);勞力的農夫,也能先得糧食(提後二6)。人總要勞力,親手做正經事(弗四28),這是聖經的教訓,但不管是做工的工人,或勞力的農夫,都是活在神的命定裡,不是「分心」在瑪門和飲食的事上。
[註2] 「飲食…衣裳」。聖經稱「身體」為「外面的人」,而「魂」為「裡面的人」。神對於我們這外面的人和裡面的人的命定是:「外面的人在毀壞,裡面的人卻一天新似一天。」(林後四16原文)。主耶穌這裡特別提到飲食和衣裳,就是分別針對我們「裡面的人」和「外面的人」。
[註3] 我們裡面的人需要有飲食,是因為我們的魂需要有飲食以維持我們的生命氣息,叫我們裡面的人一天新似一天,好得著信心果效,就是「魂的救恩」(彼前一9原文)。所以,飲食是為了魂的。例如,在路加福音有一個財主將現有的倉房拆了,另蓋一個更大的,好收藏他一切的糧食和財物,就對他的魂說:「魂哪,你有許多財物積存,可作多年的費用,只管安安逸逸的吃喝快樂吧!」(路十二18原文)。所以,魂的救恩需要藉著天天的吃喝,在生命上成為一個長成的人,以至於能吃乾糧,叫魂能分辨善惡(來五14原文)。
[註4] 我們外面的人需要有一件衣裳,是因為我們在神的面前是赤身露體的。但在末次號筒吹響的時候,我們盼望這必朽壞的身體,能穿上不朽壞的(林前十五53),叫我們的身體得贖(羅八23)。這是保羅所盼望的,當他地上的帳棚被拆毀了(身體朽壞了),深想能穿上那從天上來的衣服,好叫他被遇見的時候,就也不再是伊甸園裡赤身露體的人(林後五1-3)。
[註5] 我們不必為魂憂慮吃什麼,因為魂是勝於飲食的。我們也不必為身體憂慮穿什麼,因為身體是勝於衣裳的。魂之所以勝於飲食,是因為飲食是為魂而存在;同樣的,身體之所以勝於衣服,也是因為衣服是為了身體而存在。我們所關心得是飲食和衣服,但神所關心得是我們的魂和身體,就如約翰關心他親愛的弟兄該猶一樣,他願該猶身體健壯,魂(靈魂原文魂)也興盛(約參一2)。我們真需要看見當初人在伊甸園的情形:人還不知道赤身露體是羞恥的(創二25),而人的魂也被敗壞了(林後十一3)。所以,當我們還在為飲食和衣裳憂慮時,實在需要默想主在這裡所說的:魂不勝於飲食嗎?身體不勝於衣裳嗎?飲食和衣裳是為了魂和身體而存在,為了那被敗壞了的魂,和羞恥的赤身露體。
Mat 6:26 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也不積蓄在倉裡,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他。你們不比飛鳥貴重得多嗎?
[註1] 26~34節,主耶穌從三方面教導門徒不要憂慮。因為一個人的憂慮,就是代表一個人的無知(26節)、無能(27節)、與小信(30節)。
[註2] 「天上的飛鳥」,在路加福音特別指烏鴉(十二24)。詩篇上說:「祂賜食給走獸和啼叫的小烏鴉。」(詩一四七9)。不管走獸,或小烏鴉,都是神所養活的。天上的飛鳥不種,也不收,也不積蓄在倉裡,天父尚且養活他。更何況人比飛鳥貴重得多,天父豈有不養活人的道理。所以,人的憂慮,說明人的無知。
[註3] 主不是教導我們要像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人要汗流滿面才得糊口(創三19),這是神的命定。但我們要認識,我們汗流滿面所得的,還是神所賜的(提前六17)。
Mat 6:27 你們那一個能用思慮使壽數多加一刻呢(或作:使身量多加一肘呢)?
[註1] 這節「思慮」,原文和25節「憂慮」是同一個字。路加福音指出,改變壽數或身量,其實是一件最小的事,但是人也無法因憂慮而對壽數或身量有任何的改變。這是主耶穌教導門徒不要憂慮的第二方面:人的憂慮只是說明人不認識自己的無能。
Mat 6:28 何必為衣裳憂慮呢?你想野地裡的百合花怎麼長起來;他也不勞苦,也不紡線。
Mat 6:29 然而我告訴你們,就是所羅門極榮華的時候,他所穿戴的,還不如這花一朵呢!
Mat 6:30 你們這小信的人哪!野地裡的草今天還在,明天就丟在爐里,神還給他這樣的妝飾,何況你們呢!
[註1] 「小信的人哪」。百合花和草所穿戴的都是來自神。論衣裳的榮美,即使所羅門極榮華的時候所穿戴的,也比不上百合花。論時間的短暫,即使只存在一天的草,也有來自神的妝飾。這是主耶穌教導門徒不要憂慮的第三方面:人的憂慮只是說明人不認識自己的小信。
Mat 6:31 所以,不要憂慮說: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
[註1] 31~34是關於不要憂慮的總結。
Mat 6:32 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
[註1] 「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我們所需用的,我們的天父都已經知道。門徒如果還為吃、喝、穿而求什麼,那不只是不認識自己的無知、無能、和小信,也是如同外邦人一樣。
Mat 6:33 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
[註1] 「他的國」,是神掌權的範圍,特指祂的百姓,教會;「他的義」,是神掌權的法則,特指那義者基督。基督與教會是我們所該先求的。
Mat 6:34 所以,不要為明天憂慮,因為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
[註1] 「難處」原文 κακια / kakia(evil),意「邪惡」,但其字根意為“麻煩”,“有害的”。所以,中文翻譯為“難處”。人有憂慮無非都是遇到了生活上的難處。帖撒羅尼迦前書說:我們受患難原是命定的(帖前三3)。
[註2] 基督徒要為“今日”的飲食向神求(太六11),基督徒也只擔當“今日”神所命定的難處。但是基督徒的生活絕非只活在今日。主耶穌為了成全父神所吩咐的,祂今天、明天、後天,必須前行(路十三32-33)。倪柝聲弟兄說,為己無所求,為主求一切。基督徒在地的生活,為己沒有明天,後天;但為主我們在今天、明天、後天,必須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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