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1日 星期一

七號 - 神的公義

 

七號 神的公義

 

弓已上弦,人可拒絕神的恩典,但絕無可能拒絕神的審判。

 

啟八1-6:「羔羊揭開第七印的時候,天上寂靜約有二刻。我看見那站在神面前的七位天使,有七枝號賜給他們。另有一位天使,拿著金香爐來,站在祭壇旁邊。有許多香賜給他,要和眾聖徒的祈禱一同獻在寶座前的金壇上。那香的煙和眾聖徒的祈禱從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神面前。天使拿著香爐,盛滿了壇上的火,倒在地上;隨有雷轟、大聲、閃電、地震。拿著七枝號的七位天使就預備要吹。」

 

第七印是繼第六印所預表的教會時期之後,所以這第七印所代表的時期就是但以理書中,神為祂百姓所定下的七十個七的最末了的一個七。七十個七的前面六十九個七,與最末了一個七之間就是教會奧秘的時期,也就是第六印。所以,當第七印一開始,就代表恩典的門已經關閉,代表神憤怒的大日到了,公義的神基於祂的公義,要開始執行祂的審判。這第七印包含七號,在七號吹響之前,在祭壇旁邊有金香爐的煙和眾聖徒的祈禱一同升到神面前。無疑的,金香爐的煙和眾聖徒的祈禱,都是呼應第五印,祭壇底下殉道者的聲音。接著,天使拿著的香爐,裡面所盛的壇上之火,就倒在地上,代表神的審判就要開始執行,所以拿著七枝號的七位天使就要開始預備吹號。

 

第二次出埃及

 

論到神的審判,在舊約我們一定會聯想到神在埃及所降下的十災。其實,七號所帶來的審判,其真理的種子就埋在舊約。神在埃及所降下的十災,是神賜給以色列百姓十誡的依據。(參閱“十災”一文)。在舊約,神在埃及降下十災之後,就準備帶領祂的百姓進入美地。在新約,當第七印完全被揭開,末次的號筒吹響,神烈怒的七碗倒盡之後,神也要帶領祂的百姓進入千年國復甦的美地。這就是應驗以賽亞書十一章11~12所說的:「當那日,主必二次伸手救回自己百姓中所餘剩的,…他必向列國豎立大旗,招回以色列被趕散的人,又從地的四方聚集分散的猶大人。」舊約以色列人出埃及,可以視為神的第一次拯救;而末日的審判就是主第二次伸手救回自己百姓中所餘剩的。神這第二次的拯救,在撒迦利亞書十章9節就稱為「再領他們出埃及地」,因為那時的耶路撒冷城在神的眼中,按著靈意叫所多瑪,又叫埃及(啟十一8)。

 

在舊約,神的百姓能夠出埃及,最主要的原因還不是十災,而是有被殺羔羊的血塗在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在新約,當主在變化山上和摩西、以利亞兩個人說話時,所談論的內容就是出埃及的事(路九31“去世的事”原文),就是祂在耶路撒冷將要成的事,就是祂如何成為被殺的羔羊為罪人而死的事。如今這被殺的羔羊就要揭開第七印,七號就要吹響,開始神公義的審判。

 

神審判的特點都是帶有憐憫的!當神在埃及降下十災時,前面九災是以每三災為一組;每一組的第一災,都是神打發摩西到法老常行走的路上告訴法老,這是神的憐憫;但是當法老不聽從摩西時,在每一組的第二災,神就差遣摩西直接到法老的宮中;最後,當法老還是不聽從時,每一組的第三災,神就直接施行審判。在啟示錄,當神施行審判時,我們也可以看到類似的結構。首先,神的審判是用七印封嚴了,這也是神的憐憫。當第七印被揭開後就是七號,就向人明白的揭示神要來的審判;最後到了七碗,神就發盡了祂的烈怒(啟十五1)。

 

七號的結構

 

神在埃及所降下的十災,最主要是針對埃及百姓所代表的外邦人,和法老所代表的地上政權,以及法老背後所代表的撒但黑暗的勢力;而以色列人所在的地方都是被神所保守的。但是到了啟示錄,我們看到不只是外邦人,外邦的政權,和撒但邪惡的勢力,要在神的審判底下,連那些不悔改的猶太人也都要在神的審判底下。而且,神的審判,還要從神的家起首。

 

在啟示錄十四章6~7節,有一位天使飛在空中,傳揚永遠的福音給住在地上的人,大聲說:「應當敬畏神,將榮耀歸給他!因他施行審判的時候已經到了。應當敬拜那創造天地海和眾水泉源的。」神是創造天、地、海、和眾水泉源的;因此當神施行審判的時候也是針對天、地、海、和眾水泉源。這就是七號的前四號,神要審判地、海、眾水、和日、月、星辰,所表明的。因著神的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所以第一號是先審判地,主要是指以色列地;第二號是審判海,代表審判外邦地;第三號是審判眾水,就是審判地上墮落的政權(啟十七15)。而第四號是審判日、月、星辰,就是審判屬世的宗教,也就是審判撒但在神兒女中黑暗的勢力。

 

因爲第七印是神經營的第七個時期,也就是但以理七十個七的末了一個七。因此第七印所包含的七號,頭四號可以視為一組,就是末了一個七的前三年半;而後三號可以視為另外一組,就是末後的三年半大災難。

 

第一號的審判是針對以色列地,在第二號將有一隻從海中上來的獸(啟十三1),要審判海所代表的外邦地。所以,第一號的以色列地加上第二號的外邦地,等同於神宣告要審判全地。在第三號又將有一隻從地中上來的獸(啟十三11),這獸就是假先知,將使海中上來的獸滿了能力,以至於地上的權柄,成爲奧秘的巴比倫,包含神所要審判的第三號(屬世的宗教),和第四號(墮落的政權),所代表的撒但邪惡的勢力。因此前三年半所包含的前四號的審判,是預警式的審判,宣告神要審判天地所有的受造之物。接著的第五、六、七號,是後三年半,才是神真正的審判。這個審判就是由一隻飛在空中的鷹,所宣告的三個禍:「三位天使要吹那其餘的號。你們住在地上的民,禍哉!禍哉!禍哉!」(啟八13)。“住在地上”的“住”,在原文有“永久居所”的意思!也就是說,在那日有禍的人,都是看屬地的居所為永久居所的人。但屬天的子民,是以在地的生活為寄居的,他們所盼望的是一座有根基的城。這三個禍就是舊約收割節所預表的。神要收割祂的莊稼(第五號)和葡萄(第六號),並將烈怒的酒給巴比倫大城喝(第七號)。

 

第五號是針對第一號的以色列地,稱為第一禍;第六號是針對第二號的外邦地,稱為第二禍;第七號是針對第三和第四號這一小組所組成的奧秘巴比倫,針對地上代表權柄背後撒但邪惡勢力的審判,稱為第三禍。這裡我們又再一次看到神審判中的憐憫。封住神審判的七印是神的憐憫,即使在七號公開的審判裡,我們由七號的結構,先有頭四號預警式的審判,之後才接著後三號真正的審判。這也讓我們看見在神的審判裡都有祂的憐憫。現在我們來看這七號的詳細内容。

 

第一號:對以色列地的警告

 

啟八7:「第一位天使吹號,就有雹子與火攙著血丟在地上;地的三分之一和樹的三分之一被燒了,一切的青草也被燒了。」

 

神在埃及所降下的雹災,被形容為神降與埃及的「一切的災殃」(出九14)。這一切的災殃就應驗在第七印的七號:第一號是以雹災來宣告神的審判(啟八7),並在第七號以雹災來結束(啟十六21)。

 

如前所說:地是預表以色列地,因此雹子與火攙著血丟在地上,代表第一號最主要是針對在以色列地的猶太人。神的審判要從神家裡的人起首(彼前四17)。新約的信徒,雖然因著信,也是神家裡的人;但是,當主回來時,神的經營又回到了以色列。因此,第一號的審判最主要是針對在以色列地的猶太人。第一號是神對第五印,對歷世歷代以來的殉道者所流之血的回應神的審判必不遲延。

 

雹子與火攙著血丟在地上的結果是:地的三分之一和樹的三分之一被燒了,一切的青草也被燒了。

 

三分之一的原文是第三部分。在以西結書第五章,我們看見神將耶路撒冷安置在列邦之中,但是耶路撒冷卻行惡,違背神的典章,過於列國;因此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與你反對,必在列國的眼前,在你中間,施行審判。」這個審判就是:「要將第三部分在城中用火焚燒,將第三部分在城的四圍用刀砍碎,將第三部分任風吹散;我也要拔刀追趕。」(結五2)。

 

在以西結書第五章所提的第三部分是在城中,在城的四圍,和被風任意吹散到各地。在屬靈的意義上,第三部分代表的是:在神的眼中不只是該受審判的部分,而且無法逃脫神的審判 - 不管是在城中,或逃到城的四圍,或已被風任意吹散到各地,都無法逃避神的審判。今天人可以拒絕福音,那日無法逃避神的審判!

 

第一號的審判叫地的三分之一和樹的三分之一被燒了。地是樹所栽種之處;而樹在聖經中是預表有名望的人。在耶和華的恩年,神的子民是耶和華所栽的公義樹(賽六一3)。但是對於眼目高傲,性情狂傲的人,就被比喻為利巴嫩高大的香柏樹和巴珊的橡樹(賽二11-13);對於這些高傲狂傲的樹,神必叫其屈膝降卑(賽二17)。當主耶穌在地上時,主責備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太二十三13-33),在屬靈的意義上就是樹的第三部分。

 

雹子與火攙著血丟在地上的結果,也叫一切的青草被燒了。有青草從地上長出來,是預表人的後代(伯五25)。因此,一切的青草被燒了,從此如同不孕一樣,是神對以色列的咒詛。這咒詛就是應驗施洗約翰在曠野所傳悔改的道:「不要自己心裡說:『有亞伯拉罕為我們的祖宗。』我告訴你們,神能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現在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路三7-9)。施洗約翰在曠野只說「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還沒有砍下來;但是在第一號,這斧子就要砍下來了,其結果就是“一切的青草被燒了”。青草被燒了,代表肉身的猶太人再也不是亞伯拉罕的後代。亞伯拉罕的後裔只能是出於屬乎基督的(加三29)。

 

第二號:對外邦地的警告

 

啟八8~9:第二位天使吹號,就有彷彿火燒著的大山扔在海中;海的三分之一變成血,海中的活物死了三分之一,船隻也壞了三分之一。

 

第一號的審判,是警告在以色列地的猶太人;而第二號的審判,是警告在外邦地的世人包含信徒。因此,第一號加上第二號,就是神對全地審判的警告。

 

這個第二號對外邦地的審判,是將彷彿火燒著的大山扔在海中。

 

山在聖經中都用來形容城或國度,但第二號的山卻是萬軍耶和華降罰的日子,所要臨到的高山峻嶺,以及高臺和堅固城牆(賽二14-15)。這火燒著的大山就有如耶利米書所形容的巴比倫,為那毀滅天下的山,因此耶和華神要使巴比倫成為焚燒的山(耶五一25)。這大山就是約翰所看見的,那從海中上來的獸(啟十三1),代表世上背叛的政權,被神扔在海中,造成海的三分之一變成血。在屬靈的意義上,就如主耶穌所說的在末期還沒有到前,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太廿四7),彼此陷害,彼此恨惡(太廿四10) 。對應與第二印,就是地上的太平被奪去,而彼此相殺(啟六4)。所以,這燒著的大山要成為神所使用的審判工具,用來審判海所預表的外邦地,使海的三分之一變成血。

 

將水變為血的神跡,早就出現在出埃及記第四章,摩西顯給以色列人看的第三個神跡,預表的神的審判所帶來的死亡。這一個預表就成為神在埃及所降下的第一災,使尼羅河在祂的審判下成為死亡。而這一個預表,也成為在啟示錄裡的第二號和第二碗,神對外邦地的審判。海的第三部分變成血,代表外邦地的第三部分將會滿了在神審判之下死亡的光景。也許神的兩個將證人是在第二號期間開始在地上傳道,因為在他們傳道的日子有權柄叫水變為血,隨時隨意用各樣的災殃攻擊世界(啟十一6)。

 

神利用屬人的政權對第三部分的海審判的結果是:海中活物的第三部分死了,海中船隻的第三部分也毀壞了。海中的活物所預表的就是外邦人(太四19);而船隻所預表的就是今天的教會(太十四24)。在啟示錄的預表裡,除了神肉身的選民猶太人是生活在地上之外,還有兩類的人是以海為生的:有一類人是生活在海中的活物,預表的是外邦人;還有另外一類人是生活在船隻裡,預表的是在基督裡的信徒。在第二號,屬人的政權,會導致第三部分不潔的外邦人死了,同時也會破壞海上一些屬世,不敬畏神的第三部分教會。身為基督徒,我們必須知道,今天我們都生活在海面上的船隻裡,雖然外面會有暴風,也會有波浪打入船內(可四37),但主就在船內。可是,到了第二號,會有第三部分的船隻毀壞了。這是神對教會的警告。我們有理由相信,這第三部分被毀壞的船隻,必是指當聖靈向眾教會說話時(啟二1-22),那些明明有耳可聽,卻掩耳不聽的教會。

 

第一號和第二號是神對住在全地之人(包含猶太人,外邦人,和信徒),要來審判的警告。接著第三號和第四號是神對地上代表權柄,和其背後黑暗勢力審判的警告。這背後黑暗勢力就構成屬靈的巴比倫:包含屬世的宗教和墮落的政權,由三號和第四號這一小組所代表;首先,我們來看:

 

第三號:對地上代表權柄的警告墮落的政權

 

啟八10~11:「第三位天使吹號,就有燒著的大星,好像火把從天上落下來,落在江河的三分之一和眾水的泉源上。這星名叫「茵蔯」。眾水的三分之一變為茵蔯;因水變苦,就死了許多人。」

 

在第二號的大山是屬地的,代表世上強有力的政權;這節第三號的的大星有屬天的性質,代表宗教面的勢力,但這大星在啟示錄第八章11節稱為“茵蔯” ,叫眾水的三分之一變苦。

 

所以,這燒著的大星就是約翰所看見那從地中上來的獸,假先知。這大星落在江河的第三部份,和眾水的泉源上。“江河”代表地上的政權。所以“落在江河的第三部份”,代表假先知是凌駕在地上政權之上。在十七章,由那坐在坐在眾水上的大妓女所代表(啟十七1)。“泉源”就是眾水的源頭,坐在眾水的眾泉源上,就是以權力的源頭自居。值得注意的是,今天所謂的民主時代,所有的政治人物都是被人所造出來的神,否認了神是所有權力的源頭(羅十三1)。

 

這大星,也就是從地中上來的獸,假先知,名叫「茵蔯」,原文意是“苦”。摩西警告以色列眾人,如果他們心裡偏離耶和華神,去事奉外邦的神,就怕在你們中間會有惡根生出苦菜和茵蔯來(申廿九17)。所以那燒著的大星名字叫茵蔯,就是指明這在燒著的大星使人偏離神事奉偶像,就是那從地中上來的獸,假先知,所要作的工作。假先知的教訓就是叫人離棄代表神律法的天平,叫人飽嘗苦楚。基本上,這燒著的大星也是神所使用的工具,真正叫水變苦的是因為神的審判。就如拿俄米的見證,她本叫拿俄米,是甜的;但要叫她瑪拉,也就是叫她為苦,因為她認為她所受的大苦是來自全能者(得一20)。以色列人在曠野走了三天,到了瑪拉,因為水苦不能喝,而叫那地名為瑪拉,也是神所刻意安排。好讓以色列人認識只要按著祂的指示,就可以叫水變甜(出十五2325)。

 

所以,主耶穌警戒門徒,那日有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太廿四11)。 在這第三號就是指明假先知已經起來。到了第五號,無底坑的出口被打開,是敵基督顯現的時候。請注意,從海中上來的獸,是代表地上背叛的政權,不是敵基督;到了第五號無底坑的出口被打開後,才是敵基督顯現的時候。在啟示錄就是第十七章那隻七頭十角的朱紅色獸所預表,將詳述於七碗。

 

第四號:對地上代表權柄的警告屬世的宗教

 

啟八12:「第四位天使吹號,日頭的三分之一,月亮的三分之一、星辰的三分之一都被擊打,以致日月星的三分之一黑暗了,白晝的三分之一沒有光,黑夜也是這樣。」

 

在創世記三十七章約瑟所做的夢裡,太陽,月亮,星星,就組成雅各一家。在啟示錄十二章,那個身披日頭,腳踏月亮,頭戴十二星冠冕異象的婦人(啟十二1),也代表歷世歷代以來所有神選民的組合。因此,天上的星體就是預表神選民在地上所要做的見證。在新約恩典的時代,我們的見證就是天上星體的見證:每一個基督徒都應該是發光體,叫我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腓二15)。

 

在神的經營裡,地上的外邦政權是神所設立的代表權柄;而地上神的選民是代表天上的星體,要照耀整個大地。但是不只是地上的外邦政權不認識神的權柄;神的選民也失去了他們該有的照耀功能。在第四號,我們看見日月星的三分之一黑暗了,白晝的三分之一沒有光,黑夜也是這樣。也就是說天上星體該有的見證已經失去了第三部分。這裡的審判等同神在埃及所降下的第三組災的第三災:暗災!這個暗災警告我們,當我們失去該有的天上星體的見證,就如保羅所說「…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弗二2);那麼在將來國度的審判裡,有一個地方稱為“外邊的黑暗”,我們也只能在那裡哀哭切齒了(太二五30)。

 

第一號是神對以色列地審判的警告,其結果就是神棄絕祂在地上肉身的選民,也就是棄絕猶太人。今天在新約恩典的時代,神的救恩已經從猶太人轉到外邦人;這是第一號,是神對猶太人的警告。

 

第二號是神對外邦地審判的警告。在已過的歷史,地上政權所帶給世人的災難和死亡,以及對信徒的迫害,就要叫我們警醒,這是第二號審判的警告。

 

第三號和第四號這一組,是神對地上代表權柄,也就是其背後黑暗勢力的警告。因爲地上代表權柄已經成爲奧秘的巴比倫,包含地上墮落的政權,以及世俗的宗教。當我們看到地上政權的敗壞,和教會見證的墮落,一面來說,我們靈裡覺得哀傷;但是另外一面來說,我們也非常的清楚,這是神要審判地上代表權柄的警告。

 

第一號到第四號將在末了的一個七的前三年半吹響。是公義的神向世人(包含猶太人,外邦人,以及信徒),以及地上代表權柄(政權和宗教)的警告。人若輕忽這四號的警告,神就要以第五號到第七號的三個禍來回應。這三個禍就是末日三年半的大災難。

 

第五號所代表的第一禍,就是回應第一號的審判;第六號所代表的第二禍,就是回應第二號的審判;而第七號所代表的第三禍,就是回應第三號和第四號這一小組的審判。基本上,這三禍可以視爲舊約的收割節,首先神要收割莊稼(第五號)、其次收割葡萄(第六號)、最後將烈怒的酒給巴比倫大城喝(第七號)。首先,我們來看莊稼的收割,也就是:

 

第五號:第一禍 (針對以色列地)

 

啟九1~3:「第五位天使吹號,我就看見一個星從天落到地上,有無底坑的鑰匙賜給他。他開了無底坑,便有煙從坑裡往上冒,好像大火爐的煙;日頭和天空都因這煙昏暗了。有蝗蟲從煙中出來,飛到地上;有能力賜給他們,好像地上蠍子的能力一樣。」

 

這個星從天落到地上,在原文是完成時態。在約翰看的時候,這星已經落到地上。這墜落的星是以賽亞書所說的明亮之星,早晨之子(賽十四12),也就是主耶穌告訴門徒的祂所曾看見的撒但,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路十18)。但是以賽亞書和主耶穌在路加福音所提到的墜落的星,神並沒有將無底坑的鑰匙賜給他,因為在啟示錄一章18節告訴我們,基督是那死過又活了的那位,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這從天落到地上的星有無底坑的鑰匙賜給他,那是在第五號吹號後。所以在第五號之前,撒但不只沒有殺人的權柄,即使要傷害人,如傷害約伯,也都要有神的許可(伯一12)。但是,在第五號之後,撒但就有鑰匙打開無底坑,可以任意傷害人(啟十三5)。

 

啟示錄九章3-6節,就描述了被釋放的蝗蟲,飛到地上後所帶來的災難:

「…,有能力賜給他們,好像地上蠍子的能力一樣,並且吩咐他們說,不可傷害地上的草和各樣青物,並一切樹木,惟獨要傷害額上沒有神印記的人。但不許蝗蟲害死他們,只叫他們受痛苦五個月。這痛苦就像蠍子螫人的痛苦一樣。在那些日子,人要求死,決不得死;願意死,死卻遠避他們。」

 

這裡的蝗蟲所帶來的災難,是對應於神在埃及所降下的第八災。請注意,出埃及記的蝗災是接著雹災,要吃盡冰雹所剩的(出十15)。而雹災和蝗災在啟示錄是分別為第一號和第五號,這是告訴我們啟示錄中七號的結構:第一號的雹災是警告,接著進一步的審判是由蝗災,也就是第五號來執行,稱為第一個禍。

 

第一個禍的對象是針對第一號在以色列地的猶太人。在第一號,樹的第三部分和一切的青草已受了審判;因此在地上剩下的部分就不再傷害。而這蝗災所要吃冰雹所剩的是“額上沒有神印記的人”,叫他們受痛苦五個月。這些額上沒有神印記的人,就是啟示錄十四章,神所要收割的莊稼,這些莊稼被形容為“熟透了”,也可翻譯為“枯乾”,所以不是指正面意義的生命成熟,而是不成為初熟的果子滿足神(出三十四26)。 同羔羊站在錫安山上的十四萬四千人是初熟的果子(啟十四4),但被被鐮刀收割的是無法滿足神的“枯乾”了的莊稼。這裡的莊稼不是指大體聖徒,因為這裡的莊稼是已經枯乾了的莊稼。在大災難的時候,那飛到曠野的婦人,代表神大體的聖徒。飛到曠野在一定的意義上,就是被神收割,收在糧倉裡(太十三30)。但是對枯乾了莊稼的收割,到底是收在那裡,沒有人知道,只有神知道。但我們可以確定的,絕對不會是收在糧倉裡,而可能是收在一個叫黑暗的地方,在那裡哀哭切齒 (太廿五30)。這是信徒的警戒。

 

這蝗蟲所帶給人的痛苦,就像蠍子螫人的痛苦一樣。在那些日子,人要求死,決不得死;願意死,死卻遠避他們。在今日,人是因為怕死而成為魔鬼的奴僕(來二15);但是,到了那日,神要讓人認識:人所該怕的不是死,而是求死卻不得死。這是今日神對世人,特別是對神百姓的警告。

 

關於啟示錄這裡的蝗蟲,7~8節是這樣描述的:「蝗蟲的形狀,好像預備出戰的馬一樣,頭上戴的好像金冠冕,臉面如同像男人的臉面,頭髮如同女人的頭髮,牙齒像獅子的牙齒。胸前有甲,好像鐵甲。他們翅膀的聲音,好像許多車馬奔跑上陣的聲音。有尾巴像蠍子,尾巴上的毒鉤能傷人五個月。」

 

蝗蟲在聖經裡是用來形容為地上的居民(賽四十22),是神所打發到地上列國的軍隊(士七12,珥二25)。所以,第五號,也就是第一禍,簡單的說,就是:神要使用祂的敵人當作工具,來管教祂的兒女(來十二8)。

 

蝗蟲的頭上戴的好像金冠冕。但傳道書是說:蝗蟲是沒有君王的(傳三十27)。所以蝗蟲頭上戴的冠冕,只是“好像”金冠冕(啟九7)。11節說,有無底坑的使者要作這些蝗蟲的王;蝗蟲既然是沒有君王的,所以無底坑的使者就不是蝗蟲真正的王,因為11節按原文的意思是:凌駕在蝗蟲之上,因此就如同蝗蟲的王一般。這王就是啟示錄十七章朱紅色的七頭十角獸(詳後七碗),而蝗蟲就是啟示錄十七章的諸王。是神使諸王同心合意,把自己的國給那獸,使那獸凌駕在諸王之上,如同諸王的王。這王按著希伯來話,名叫亞巴頓,希利尼話,名叫亞玻倫,也就是毀壞者的意思。這位毀壞者就是將來要站在聖地行毀壞可憎的那位(太二十四15,但十一31,可十三14),也就是敵基督。

 

蝗蟲的臉面像男人的臉面,但卻有女人的頭髮所代表的羞恥(林前十一14)。所有自認為能與神的兒女為仇為敵的,在神眼中都是該蒙羞的。

 

蝗蟲的牙齒像獅子的牙齒;胸前有甲,好像鐵甲;他們翅膀的聲音,好像許多車馬奔跑上陣的聲音。值得注意的是,對於這些蝗蟲可怕的描述,都不是造成人受痛苦的原因,人在第五號受痛苦的原因是因為那像蠍子的尾巴所造成的。為何這蝗蟲比尾巴更可怕的其它部分沒有造成傷害呢?那是因為這些蝗蟲只是“預備”出戰的馬,還沒有真正出戰。這蝗蟲在接下來的第六號,就成為真正出戰的馬兵,要殺人的第三部分。

我們比較一下第五號的蝗蟲,和第六號的馬軍,兩者有極相類似的點。第五號蝗蟲胸前的鐵甲,在第六號成為騎馬者胸前的甲;第五號蝗蟲如同獅子的牙齒,在第六號就成為獅頭口中所出來的火、煙、與硫磺。

 

啟示錄第九章19節說,這馬的能力是在口裡和尾巴上(啟九19)。在第六號,造成第三部分的人死亡的是口,但是在第五號造成人受痛苦五個月的是尾巴。這尾巴,在第五號形容為蠍子,在第六號形容為蛇。

 

不管是蠍子或蛇,只是用來形容蝗蟲(第五號)和馬(第六號)的尾巴。如果我們對比啟示錄十二章,那條大紅龍的尾巴,拖拉著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我們也可以這麼說:蠍子和蛇的功用就是“拖拉”,而所拖拉的就是屬撒但的背叛勢力,這就成為蠍子和蛇的能力。

 

在路加福音第十章,主耶穌告訴祂所差遣的七十個人,祂已經給他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斷沒有什麼能害他們(路十19)。所以,蛇和蠍子代表其尾巴都拖拉著仇敵的能力。在屬靈的意義上,蛇和蠍子正是主所主責備的,那些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是蛇類、是毒蛇之種(太二十三33),都拖拉著仇敵的能力。主應許門徒,蛇和蠍子無法加害他們;在第五號,蠍子也無法加害額上有神印記的人;唯有那些額上沒有神印記的人要受痛苦五個月;這是主對猶太人的審判。

 

第六號:第二禍 (針對外邦地)

 

啟九12~17:「第一樣災禍過去了,還有兩樣災禍要來。第六位天使吹號,我就聽見有聲音從神面前金壇的四角出來,吩咐那吹號的第六位天使,說:把那捆綁在伯拉大河的四個使者釋放了。那四個使者就被釋放;他們原是預備好了,到某年某月某日某時,要殺人的三分之一。馬軍有二萬萬;他們的數目我聽見了。我在異象中看見那些馬和騎馬的,騎馬的胸前有甲如火,與紫瑪瑙並硫磺。馬的頭好像獅子頭,有火、有煙、有硫磺從馬的口中出來。口中所出來的火與煙並硫磺,這三樣災殺了人的三分之一。」

 

回應第二號對外邦地警告的,就是第六號所代表的第二禍。

 

這第六位天使吹號和前面五位天使不同。前面五位天使只有吹號,但是第六位天使除了吹號,還釋放那捆綁在伯拉大河的四個使者。這四個使者的能力原來是被神限制的,但在吹第六號後,就被釋放了。我們很難解釋為何神特別提到四個使者。也許這四個使者暗指第六號所帶來的力量,不是單一的力量,而是所有黑暗勢力的聯合,就如四活物,代表所有的受造之物。

 

伯拉大河本是神應許給以色列人美地的邊界(創十五18,民一4),是神設計給以色列應許之地東邊的天然屏障。因此,這第二禍的力量是來自東方,而且按照七號的結構,第二禍是呼應第二號,是神對整個外邦地的審判,而不是以色列地。所以,在第六號吹響時,只是釋放捆綁在伯拉大河的四個使者,而伯拉大河這個對以色列地的天然屏障還在。這天然的屏障是要到第七號的第六碗才不存在,當第六碗倒在伯拉大河上時,伯拉大河水就乾了,那從日出之地所來的眾王才進入以色列地。但在第六號時,只是捆綁在伯拉大河的四個使者被釋放,有二萬萬的馬軍要殺人的第三部分。這是特別針對外邦地。

 

請注意,這二萬萬馬軍並非如一些人解釋的,將要參加末日的哈米吉多頓戰爭。首先,我們不知這二萬萬馬軍是不是一個實際的數字。如果這是一個實際的數目,我們不要說馬軍,光是二萬萬的人,也無法擠進哈米吉多頓這個地方。哈米吉多頓這個地點,舊約稱為米吉多,這個地方的面積只有約70平方公里,即使人擠人,都無法擠進二萬萬的人,更何況是馬軍。其次,就算這二萬萬馬軍不是一個實際的數字,我們單純從時間點來說,這二萬萬馬軍是發生在第六號,而哈米吉多頓戰爭是發生在第七號的第七碗,這也說明第六號的二萬萬馬軍,並不等同第七號,從日出之地要來參與末日哈米吉多頓戰爭的眾王。當然,將來參與末日哈米吉多頓戰爭的眾王所帶的馬軍,也有出於這二萬萬馬軍的。

 

第一禍是針對以色列地的猶太人,進行的時間有五個月(啟九5);而第二禍是針對列國,但不是針對外邦人,而是特別針對散居在列國的猶太人,進行的時間是一時一日一月一年(啟九15原文)。時、日、月、年都是單數,並且只有“時”之前有定冠詞,代表一段時間中特定的一時。而日、月、年之前是連接詞και / kaiKai這連接詞一般是翻譯為“和(and)”,但這裡最好翻譯為“然而(yet)”,有“進一步加以解釋”的意思。所以這裡的意思要在極短的一小時為殉道者申流血的冤。而這一小時是在神所預定的那一天,那一月,那一年。所以第二禍持續的時間有一年一個月。但是沒有人知道是那一年、那一月、那一天、那一時要發生。這就是主所說的:「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獨父知道。」(太廿四36)。所以主的再來應該發生在第六號的結束,第七號要開始的時候。

 

請注意,這第二禍就是啟示錄十四章所記載的葡萄的收割(啟十四18)。第一禍是針對以色列地的百姓中熟透了的莊傢,無法成爲早熟的果子滿足神。第二禍葡萄的收割是特別針對散居住在外邦地的百姓中熟透了的葡萄,包含不信的猶太人和失敗的信徒。但與莊傢不同的是,葡萄熟透了這字是熟到已經不能再熟了,含有高傲的意思。莊稼是生命的枯乾,無法成爲滿足神的得勝者。葡萄是生命的高傲,以至於過分熟爛而壞得不可吃,如耶利米書所看見的那一筐壞極壞,壞到不可吃的無花果(耶廿四3)。這筐無花果是高傲到藐視神的命定,拒絕被擄到巴比倫。

 

第一禍加上第二禍,就是神審判了全地的人。最後,呼應第四號和第五號這一組災的就是第七號,也稱為末次號筒,是神審判裡的第三禍。如果我們將這三禍,看為末日三年半的大災難,那麼這第三禍所進行的時間,就是三年半減去第一禍的五個月,再減去第二禍的一年一個月,剩下的時間約有兩年。在這兩年內,將會發生一場末日的哈米吉多頓戰爭。

 

第七號是由七碗組成。神所倒下的七碗就是神忿怒的臨到(啟十五1)。第一禍是針對猶太人,第二禍是針對在外邦的百姓,包含不信的猶太人和失敗的信徒,而第三禍是針對撒但黑暗的勢力,這才是神審判的最終目標神要使基督成為各樣執政掌權者的元首。(西二10)。

 

接下來,我們就來看七碗所代表的神的烈怒!神的烈怒是特別針對撒但黑暗的勢力。

2022年11月17日 星期四

七印 - 神的憐憫

 

七印 - 神的憐憫

 

若有人不回頭,他的刀必磨快,弓必上弦,預備妥當了!(詩七12
書卷被七印封嚴了是神的恩典!

 

啟五3~5:我看見坐寶座的右手中有書卷,裡外都寫著字,用七印封嚴了。我又看見一位大力的天使大聲宣傳:「有誰配展開那書卷,揭開那七印呢?」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沒有能展開、能觀看那書卷的。因為沒有配展開、配觀看那書卷的,我就大哭。長老中有一位對我:「不要哭!看哪,猶大支派中的獅子,大衛的根,他已得勝,能以展開那書卷,揭開那七印。」

 

啟示錄五章4節,特別記載了因約翰聽到沒有配展開、配觀看那書卷的就大哭;約翰為何大哭呢?約翰的大哭和保羅看到以色列人的光景而心裡傷痛,兩者有著非常類似的心情。保羅為以色列人被神棄而心裡傷痛(羅九1-5),約翰的大哭也非常有可能是:被七印封嚴的書卷和他的骨肉之親,也就是以色列人,有著非常密切的關係!因為書卷被封嚴的這個事實,就代表這書卷是和以色列有關。在但以理書就提到關於以色列的未來都要隱藏封閉,直到末時(但十二49)。

 

請注意,啟示錄記載這用七印封嚴的書卷,是接續在約翰寫信給亞西亞的七個教會之後。亞西亞的七個教會代表神在地上七個時期的經營,以七個金燈臺為預表,是外在的彰顯。而書卷就是代表神的經營(詩四十7),但是書卷是被七印封嚴的,代表神經營裡的奧秘,特別是關於祂百姓的經營是隱藏的。所以,當約翰聽到天使沒有能展開、能觀看那書卷的,就放聲大哭!那是代表神為以色列人所定的末時,也就是神的拯救,還沒有來到!因此,約翰就大哭。

 

感謝主,神是安慰人的神,因着約翰放聲大哭,長老中有一位就安慰約翰說:「不要哭!看哪,猶大支派中的獅子,大衛的根,他已得勝,能以展開那書卷,揭開那七印。」

 

一面來,當書卷被七印封嚴無法被人揭開時,約翰雖然為以色列而大哭;但是如果我們真認識神公義的審判,我們也要為這書卷有一段的時間是被七印封嚴而感謝神,因為那是神審判裡的憐憫。當這七印被完全揭開後,耶和華大而可畏的日子就要來到了,公義的神就要來施行公義的審判了,那時所有不悔改的罪人就要放聲大哭了!感謝主,書卷是公義之神的經營,將帶來公義的審判,但被七印封嚴了,出神也是滿了憐憫的神!因爲七印的末了一印隱藏了七號以及七碗。七號是神審判的號角,七碗是神要花盡祂的烈怒。感謝主,神的審判與烈怒是被印封嚴的,是省的憐憫。

 

我們要認識神的公義,就必須看見神的憐憫;神公義的原則是基於祂的憐憫!如果人不認識憐憫,那麼當人高舉公義時,人的公義是基於個人的仇恨。真認識神公義的人,會看見我們都是在神審判下的罪人;但是不認識神公義的人,最終會叫自己成為一個無知的義人,是一個會定罪人的義人。

 

神的寬容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是舊約的律法(出二十一24,是一般人所接受的公義觀。到了申命記,當神重申這律法時,又強調一個原則:「你眼不可顧惜」(申十九20)。這就告訴我們,當神要施行祂的審判時,是不會有所顧惜的。但是到了新約,主耶穌卻教導的門徒:「你們聽見有話:『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太五38-39);不只是不要與惡人作對,還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太五44)。

 

基本上,主耶穌在馬太福音五章的教導,實在是讓一般人很難接受的,因為這種的教導並不符合公義的原則。但是,請注意:神是公義的神,主耶穌的教導是對不可能否定舊約律法的!在舊約,公義的原則如何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在新約,公義的原則還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那麼,主耶穌在馬太福音五章的教導是如何解釋的呢?首先,主耶穌在38節是先指出門徒所知道的『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律法原則;接著39節,主:「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在合和本聖經是將39節的連接詞翻譯為只是,這就很容易叫人理解成主耶穌是在否定前面所提『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這種作法。但是39節的連接詞最好翻譯為並且:「並且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也就是39節主耶穌的教導不是要取代38節的公義原則;而是告訴門徒,38節的公義原則,還必須加上39節的教導。

 

人談公義,如果只停留在38節,而沒有加上39節的並且,那麼『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就只是人的憤怒,不會是神的公義。人的怒氣是無法成就神的義的(雅一20)。所以,主耶穌對門徒的教導,是要告訴門徒:人根本不格站在神的高度來講公義的原則。公義的原則不是基於恨,而是基於愛!沒有愛的公義,只是個人的仇恨;唯有愛才能滿足神公義的要求!但是,38節的律法和39節主耶穌的教導還是衝突的,我們如何在接受主耶穌教導的同時,又不違背公義的原則呢?

 

今天在恩典的時代,當我們來看神的公義,我們必須認識兩點:

 

第一,我們都是神所愛的仇敵,因此我們也必須愛我們的仇敵。神愛我們是因為神就是愛;而我們愛仇敵,不是因為我們有愛,而是因為神如何在的愛裡赦免了我們,我們也必須基於神的赦免,去赦免我們的仇敵。我們愛我們的仇敵,不是顯示基督徒有多高的品德,而是向人宣告:我們都是神的仇敵,都是神所愛的對象!

 

第二,神的愛與神的公義並沒有彼此衝突。因為,神的愛只是叫罪人有機會,可以在那日面對公義的要求!『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是神公義的原則,如果沒有神的愛,就沒有任何的罪人可以在公義的原則底下存活片刻!我們本該都是要滅亡的罪人,但是神的愛提供給我們一個機會,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是神的愛把我們那日所要面對審判的懼怕除去(約壹四1718)。

 

如果神的愛只強調神的赦免,那麼我們所傳的福音就是不義的福音。神在愛裡給人的恩典,是叫我們可以面對神要來的公義審判。福音不是只叫人得到福利平安;福音是叫人知道:罪人可以因為被殺的羔羊,在那日可以面對要來的審判。

 

保羅在羅馬書引用箴言的話:「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羅十二20,箴二五21-22)。我們要給仇敵吃,要給仇敵喝,因為神就是愛;但是我們也要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因為神就是公義!請注意:不是將炭火直接放在他的頭上,而是堆放在他的頭上!將炭火直接放在仇敵的頭上就是人的怒氣;但將炭火堆放在仇敵的頭上,就是要給神的憤怒留地步(羅十二19)。伸冤在主;主必報應!

 

我們都是神的仇敵,我們的頭上或多或少都堆積了神的憤怒(羅二5),這乃是神的寬容(羅三25)。神的愛與神的公義之所以沒有彼此衝突,就是因為神允許炭火的堆積,好叫每個罪人都有悔改的機會。每個不悔改的罪人都要清楚的知道:堆積在頭上的炭火,會有那麼一天,真正落在頭上。因為必照各人的行為審判各人(羅二6)。

 

感謝主,雖然我們都是歹人,都是不義的人;但是,今天因著主的恩典,神還是叫日頭照我們這些歹人,也降雨給我們這些不義的人(太五45),這是福音!但是如果我們真認識神的福音,就要看見有那麼一日,我們的神乃是那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來十27),這才是真正認識神的福音。神的福音就是為了的公義!

 

可惜,人對於公義的認識,都是以己為出發,不是以神的憐憫為出發!以己為出發就是否認主所給人的恩典,甚至否認主的審判權柄。因此,所謂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就成為一些憤世嫉俗的世人所美其名的替天行道,或成為一些狂熱宗教家口中所謂的正義聖戰!不論是替天行道 ,或聖戰,表面上是為天做事,為神爭戰;但是,白了,其實都只是個人的仇恨。這種個人的仇恨所實行的公義,甚至含有抱怨神的意思 - 抱怨神為何放任惡人行惡!

 

舊約的最後一卷書,瑪拉基書,就結束在以色列人就是這樣的抱怨神。以色列人用言語煩瑣耶和華,:公義的神在那裡呢?因為,凡行惡的,耶和華眼看為善,並且喜悅他們(瑪二13)。以色列人甚至用話頂撞耶和華:事奉神是徒然的,遵守神所吩咐的,在萬軍之耶和華面前苦苦齋戒,有什麼益處呢?因為,如今我們稱狂傲的人為有福,並且行惡的人得建立;他們雖然試探神,卻得離災難(瑪三13~15)。

 

狂傲的人可以得福嗎?行惡的人可以得建立嗎?試探神,可以離災難嗎?這是不認識神之人,向公義的神所的頂撞話!狂傲的人是不可能得福的,行惡的人是不可能得建立的,試探神的人,也是絕無可能離災難的,這就是示錄中的七印所要向人表明的:神是一位公義的神!這位公義的神要憑的公義來施行審判。

 

七印是用來封嚴書卷,使書卷的內容是向人隱藏的。隱藏的最主要目的一面表明神的經營是奧秘的,另外一面更是因爲神不馬上執行書卷的內容,是神的憐憫。這七印的前六印,啟示神忿怒的大日要到了(啟六17),第七印的內容是末了的七災,神要在七災中發盡祂的大怒(啟十五1)。如果我們真知道書卷所記載的是神的審判,我們就要感謝神,神用七印暫時將書卷封嚴了,這實在是神的憐憫!但是這封嚴的書卷,因著羔羊的被殺,就開始向人揭開了,讓人認識公義之神的審判!

 

第一印:白馬

 

啟示錄六章1-2節:「我看見羔羊揭開七印中第一印的時候,就聽見四活物中的一個活物,聲音如雷,:「你來!」 我就觀看,見有一匹白馬;騎在馬上的,拿著弓,並有冠冕賜給他。他便出來,勝了又要勝。

 

啟示錄的七印是由前面四印和後面三印分爲兩組,分別對應於神經營裡的兩個時期:舊約和新約。舊約所記載的是以色列人的歷史,包含伊甸園、列祖、曠野、和列王等四個時期,分別對應於七印的前面四印。一面來説,舊約所記載的是以色列人的歷史,但是更嚴格的說是記載神的百姓在神公義審判下的歷史,由七印的前四印,也就是四匹奔跑的馬來宣告。在第一印的白馬之後,就是第二印的紅馬,第三印的黑馬,和第四印的灰馬。在啟示錄這四匹馬,代表天的四風,奉耶和華差遣在遍地走來走去(亞一10,亞六5)。這四匹奔跑的馬是由四活物所呼叫出來。四活物是代表神的百姓,以色列民(見創四6),所以這四匹奔跑的馬也代表神百姓在舊約的歷史,成為我們這末世之人的警戒(林前十11)。

 

請注意:雖然七印的揭開是在主耶穌復活後才開始,但是被七印封嚴的書卷,其記載的內容並非開始於教會恩典的時代,而是包含舊約,神在祂百姓身上的經營,就由前四印四匹奔跑的馬所代表。奔跑的白馬代表神在伊甸園的經營(以弗所教會);奔跑的紅馬代表神在列祖時代的經營(士每拿教會);奔跑的黑馬代表神在曠野的經營(別迦摩教會);奔跑的灰馬代表神在列王時期的經營(推雅推喇教會)。

 

保羅說,世人藉著神的創造,就能認識神的永能和神性(羅一20);同樣的,在啟示錄,神藉著這四匹奔跑的馬,也讓世人認識祂要來的審判已經臨近了。無知的人說沒有神,請去看看神所造的萬物,就可以叫他們無可推諉。狂傲的人說沒有審判,請來看看這四匹奔跑的馬,代表以色列人的歷史,就可以叫他們知道:人要天天在神面前過一個敬虔的生活,是何等的緊要。

 

值得一提的是,很多的解經家,都將這匹白馬解釋為神的福音,但是我個人對這種解經是存疑的。這裡,我們只引用恢復本聖經的註解如下:

 

根據歷史事實,騎第一匹馬(白馬)的,必定是福音,是緊接基督升天之後。騎在馬上的,只有弓,沒有箭,指明箭已經射出,除滅仇敵,並且已經得勝,使和平的福音得以構成。如今爭戰已經結束,和平的福音得以和平的宣揚出去。

 

如前所提到的,這四匹奔跑的馬在舊約就已經開始奔跑,只是被印所封住。基督的升天只是解開封住的印,讓人看見這四匹奔跑的馬。其次,歷史的事實告訴我們,自從基督升天之後,傳福音的戰爭不只從來沒有結束過。相反的,因著仇敵的工作是越來越厲害,福音甚至都是基於殉道者的血,才有可能得以傳揚。

 

另外,即使這匹白馬是代表福音,我們對於福音的認識也要基於前面所的:神的憐憫是為了要讓罪人可以面對要來之神公義的審判。所以,這白馬是代表神公義的審判。這審判是神的行政,是針對所有的受造之物。但是神的審判並沒有立即執行,而是先隱藏起來。這是神的憐憫,為了要將基督當作恩典賜給人,讓人悔改。但是猶太人最終還是拒了主,將主釘在十字架上。因此,升天的基督就將隱藏的審判揭開,要開始執行行政裡的審判。

 

在四福音中有關葡萄園的比(太二一33~41,可十二1-8,路二十9-16),就是啟示神的審判有隱藏的一面,也有公開的一面!隱藏的一面是:葡萄園的主人打發僕人到園那裡收葡萄園的果子。這裡的果子所預表的是神子民的悔改(太三8,路三8),因此葡萄園的主人向園收果子,代表神的審判是隱藏在的恩典裡,要人悔改。但是,當園殺了主人的愛子,葡萄園的主人就要來除滅那些園,代表神的審判不再是隱藏在的恩典裡,而是如同印一樣被揭開,讓園看見葡萄園的主人公義的審判。

 

其實,關於啟示錄第六章的這匹白馬,他的屬靈意義並不需要人的解釋。因為,約翰除了在啟示錄第六章提到白馬,約翰在示錄第十九章,又再一次提到白馬。在同一卷書信中兩次提到白馬,那麼這兩次所提到的白馬,一定要有一樣的屬靈意義。六章,我們可能還無法斷案那匹白馬的屬靈意義是什麼;但是在第十九章,約翰已經很明白的告訴我們:「騎在馬上的稱為誠信真實,審判,爭戰,都按著公義。」這公義就是伊甸園裡的那棵分別善惡樹所預表。生命樹代表生的恩典,分別善惡樹代表神的公義!在伊甸園,人的失敗是吃了分別善惡樹,代表一個自義的人,挑戰神的公義,而被判定為赤身露體,只能躲避耶和華的面(三10)。這是神對世人的警戒,基督徒的一生要有審判台前的亮光。

 

在第十九章,騎在馬上的稱為誠信真實!這名稱在示錄第三章就已經被提起,有一位為誠信真實作見證的,就是基督;並且特別強調基督是在創造萬物之上為元首的(14)。也就是,基督公義的審判和爭戰是和神的造物有關:因為萬有還沒有服在神的行政權柄底下。因此,第一印到第四印的四匹馬,是分別由四活物所呼叫出來,示基督就是那位在創造萬物之上為元首的!首先,這裡的第一個活物,就是獅子,所呼叫出來的白馬,代表神在伊甸園的經營。獅子預表當初在伊甸園裡,神所命定亞當作王的地位(啟四7註解)。而這獅子所呼叫的白馬,“白”象徵純潔、沒有污穢,“馬”是為打仗之日預備的(箴廿一31)。預表神當初所造的人是無罪的,所以白色也成爲得勝者所穿的衣服(啟三5)。

 

請注意:騎在白馬上的,手中只拿著弓,並沒有箭,就是宣告神的審判快要來到!因為射箭的動作就是手中先拿弓,然後搭上箭,最後才射出。就如大衛在詩篇第七篇11~12節所的:「神是公義的審判者,又是天天向惡人發怒的神。若有人不回頭,他的刀必磨快,弓必上弦,預備妥當了」。

感謝主,騎在白馬上的,手拿著弓,並有冠冕賜給他。人可以拒福音,但是人無法拒神的審判!人可以拒福音,勝過福音,但是人無法勝過神的審判!當神的審判來臨時,沒有人可以向神頂嘴他拒接受審判。神的審判是勝了又要勝的,最後神要叫萬有都服在下。


在第一印的白馬之後,就是第二印的紅馬,第三印的黑馬,和第四印的灰馬。這三匹馬分別代表人的罪,神的公義,和罪的工價!要來的審判(白馬),是因罪人的不悔改(紅馬),基於神的公義(黑馬),其結果就是死(灰馬)。

 

第二印:紅馬

 

啟示錄六章3~4節「揭開第二印的時候,我聽見第二個活物:「你來。」就另有一匹馬出來,是紅的,有權柄給了那騎馬的,可以從地上奪去太平,使人彼此相殺;又有一把大刀賜給他。」

 

一般傳統基督教的教導,都將紅馬解釋為戰爭。但是戰爭只是紅馬所帶來的外面結果,而不是紅馬的屬靈意義。“紅”這字的原文源於 πυρ / purfire),是火的顏色。代表對不敬虔之人的審判(彼後三7)。所以,第二個活物所呼叫的紅馬,就是啟示錄的第二個教會,士每拿教會,因著人在伊甸園的失敗,就被逐出伊甸園,活在神的審判底下,其結果就是神所命定的死(創二17)。

 

呼叫這紅馬的第二個活物,就是牛犢(啟四7註解)。牛犢是低肩負重的牲口,代表人犯罪後的卑微,活在神的命定下,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由以法蓮的旗號所代表,在摩西祝福下,成為牛犢(申卅三17),就是在神的命定底下成為服事人的奴僕(太廿26)。

 

我們要注意,這匹紅馬有一個特點,那就是有權柄給了那騎紅馬的,可以從地上奪去太平! 是誰有權柄可以從地上奪去太平?只有主耶穌有權柄可以從地上奪去太平!主:「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太十34)。主所的動刀兵並非是我們天然觀念的和敵人所進行的戰爭,而是至親之間的生疏和相爭(太十35,路十二52)。至終,我們的至親成了我們的敵人(太十36)。

 

人犯罪就必須降卑自己,但是人在被逐出伊甸園後卻以義人自居,彼此定罪,彼此相殺。尤指造成至親之間的生疏和相爭(路十二5253,約壹三15),由該隱殺了亞伯所代表。該隱就是自以爲義,因此殺了他弟弟亞伯。後來四王與五王的戰爭(創十四9),也是依循一樣的原則。人若輕忽神的公義,自以為義,彼此定罪,彼此相殺,地上就沒有太平。那騎馬的有權柄可以從地上奪去太平,罪主要是因為人的自義。

 

弟兄姐妹,人倫之間的關係,沒有比至親之間的生疏和相爭更令人哀傷歎息的!這明,在屬靈的意義上:神是如何的因為人與祂之間沒有和平而哀傷歎息。人要認識地上沒有太平,是主的權柄將這太平奪去。而主之所以將地上的太平奪去,是因為人不認主耶穌,造成人無法與神有和平!!這種地上的沒有太平,聖經就用人彼此相殺來形容!

 

人彼此相殺不是因為人彼此之間的仇恨,而是因為人在神面前都是自義的義人!人的仇恨都是起因於人的自義!身為台灣人,最讓我痛心的就是台灣的政治環境和媒體的推波助瀾,造就了每個台灣人都是義人 都是定罪別人的義人。一個沒有罪人的台灣,實在叫人哀傷歎息!

 

主來不是要召義人,乃是要召罪人。只要世上還有義人,就會彼此相殺!人彼此的相殺,在神眼中就是因為滿了不悔改的罪人!這就是人在神面前的罪案!

 

當我們明明是罪人,還自以為是義人,而彼此相殺時,注意聖經是怎麼的:「又有一把大刀賜給他。」若有人不回頭,的刀必磨快(詩七11-12)。今日我們都自認為是義人,用刀彼此相殺,那日也難逃神所賜給主的大刀。這刀雖然還沒有來臨,但這刀已經磨快!所以,這大刀警戒人要憑著本性敬畏神,不自以為義。當人不憑神造人的本性活著,就產生自義,結果就是定罪別人。在列祖的時代,自義的結果也造成神的靈不與人相爭(創六3),而召來洪水的毀滅(創六17)。洪水之後,人所建造的巴別塔更是依循自義的原則,高舉自己的名,而導致神紛亂人的口音,使人分散在全地上(創十一19)。因此,神就從列祖中呼召了信心之父亞伯拉罕,為那些自以為義的罪人立下一個因信稱義的榜樣。

 

世人如果不因第二印的紅馬,認識自己是一個罪人而悔改,那麼第三印的黑馬,就要回應第二印的紅馬:神的審判不再基於恩典,神的審判要基於的公義!

 

第三印:黑馬

 

啟示錄六章5~6:「揭開第三印的時候,我聽見第三個活物:你來!我就觀看,見有一匹黑馬;騎在馬上的,手裡拿著天平。 我聽見在四活物中似乎有聲音:一錢銀子買一升麥子,一錢銀子買三升大麥;油和酒不可糟蹋。」

 

第三印的黑馬,一般傳統的教導,都將黑馬解釋為饑荒。無可否認的,饑荒會是人類未來一個很嚴重的危機,但是這第三印的黑馬的屬靈意義,也不是饑荒所能代表的。“黑”預表“悲哀”(耶四28),是不悔改的罪人要哀哭切齒的地方(太八12)。第三個活物所呼叫的黑馬,就是啟示錄的第三個教會,別迦摩教會,也就是以色列人在曠野流蕩的光景。使徒行傳七章38節稱為“曠野的教會”(原文)。

 

騎在第三匹馬上的,手裡拿著天平。“天平”代表公義。手裡拿著天平就是以公義來審判。而摩西在曠野的西乃山,手裡也拿著神所賜代表神公義的法版。猶太人生來在律法底下,被稱為神所栽的 “公義樹”(賽六一3),是神公義的百姓,是生在律法以下的,特別特別針對猶太人。所以,呼叫出這第三匹黑馬的活物就是“人”,由流便的旗號所代表(創四九34註解),流便因為放縱情慾而不得居首位,在摩西祝福下,人數因此才不稀少(申卅三6)。在預表上特指猶太人(啟四7註解)。

 

律法可以說是神對祂自義百姓的憐憫,使律法成為他們訓蒙的師傅,引他們到基督那裡,使他們能因信稱義(加三24)。另外一面,對於自義的百姓來說,如果不因第二印的紅馬,認識自己是一個罪人而悔改,那麼第三印的黑馬,就要回應第二印的紅馬:神的審判不再基於恩典,神的審判要基於祂的公義!

 

第三印的黑馬是回應第二印的紅馬:人若不因自己自義的罪而悔改,就要面對神公義的審判!這個公義的審判由騎在馬上的,手裡拿著的天平所示。

 

天平的功用是什麼?天平的功用就是:如果你有一錢銀子,就只能買一升麥子,而不能買二升或三升更多的麥子。一錢銀子是能買三升大麥,但也不能買四升或五升更多的大麥。天平的屬靈意義就是:恩典的時代一結束,人要得糧食,就要按照神所定下的屬天價格表。從此,再也沒有從天上降下來的免費糧食(約六49-51)。

 

另外,這裡的一錢銀子,也是葡萄園主人和工人講定的一天的工資(太二十2)。這個工資可以買一升麥子,或三升大麥。在出埃及記第九章,神在埃及所降下的雹災,大麥被雹擊打,但是小麥沒有被擊打(出九31-32)。在預表上,在那日神的審判下,神要按照屬天的價格表,給人一天等的工資去買一升麥子或買三升大麥;也就是,神要按各人的行為,從神那裡得到該得的獎賞(小麥)或懲罰(大麥)!

 

最後,四活物中也有聲音:「油和酒不可糟蹋」。油和酒不可糟蹋的直譯是油和酒不可傷害。所謂傷害的意思是不正確的。所以,這節也可以按著意思翻譯為:不可不正確的使用油和酒,也就是不可不義的使用油和酒!猶太人棄絕主耶穌就是不義的使用油和酒。今天在恩典的時代,罪人也是在糟蹋神的恩典所帶來的油和酒,將神的恩典變作是放縱情慾的機會(猶一4)。但是,當恩典的時代一結束,在要來的審判裡,再也沒有任何的油和酒是可以讓罪人以不義的方式糟蹋的。

 

神對罪人的審判都要根據手裡拿著的天平,都要根據公義的原則!第四印的灰馬就是在公義的原則裡,回應第三匹的黑馬。

 

第四印:灰馬(青馬)

 

啟示錄六章7~8:「揭開第四印的時候,我聽見第四個活物:「你來!」我就觀看,見有一匹灰色馬;騎在馬上的,名字叫作死,陰府也隨著他;有權柄賜給他們,可以用刀劍、饑荒、瘟疫(或作:死亡)、野獸,殺害地上四分之一的人。」

 

呼叫這匹灰馬的第四個活物,就是飛鷹,由但支派旗號的支隊所代表(參7註解)。在雅各的預言裡,但支派是那在道上等候神救恩的蛇,路中的虺(創四九1718),而在摩西祝福下,但支派也能成為從巴珊跳出來的小獅子(申卅三22)。在屬靈的預表上,但支派代表因著人的失敗,雖然成為毒蛇的種類(太三7),卻仍然能因著等候救恩,再度恢復當初神在人身上的旨意,作王管理全地,這是神奇妙的救恩。這就是飛鷹所代表的來自神那屬天、屬靈的祝福。在以色列人的歷史上,也代表以色列人在約書亞的帶領下,進入了美地。因此,第四個活物所呼叫出來的灰馬,就是啟示錄的第四個教會,推雅推喇教會,也就是以色列人列王的時代。

 

這第四匹奔跑的馬是灰馬,“灰色”原文是青草的顏色(可六39),同八章7節被燒的青色的草。青草是剛長出來的草,還不是很綠,而是比綠色還淺的黃綠色,可以翻譯為“青色”,代表新生的生命。隨著約書亞進入美地的,都是新的一代(民卅二13),由這青色的馬所代表。

 

在四個騎馬的中,只有這騎在灰馬上的有明確的名字叫作死。灰色馬是青色的,代表新生的生命,但是騎馬的卻叫死,在屬靈的意義上,生與死都是掌握在神的手裡,而揀選卻是在於人。在以色列人還沒有進入美地前,摩西就預言,以色列人在進去得為業的地上,日子必不長久(申卅18)。因此摩西在死前,呼天喚地向以色列人作見證,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以色列人面前,要他們揀選生命,不要揀選死亡(申卅19)。“陰府”隨著死亡,代表按著律法,死乃是人犯罪後所該得的工價(羅六23陰府是人死後的歸宿。

 

這騎馬的有權柄賜給他用刀劍、饑荒、死亡、和憑地上的野獸去殺害人。」“死亡”在以西結書以“瘟疫”代替,稱為“四樣大災”(十四1-21)。“刀劍”在啟示錄其它處經節是指主口中的劍(啟一16,二1216;十九1521),代表神的審判。饑荒則是神話語的稀少;死亡或瘟疫,來自假先知的災害,如巴蘭教導百姓與外邦淫亂而導致的審判;野獸代表敵基督,有所賜給他的權柄,制伏各族、各民、各方、各國(啟十三7),造成全地的災難。刀劍、饑荒、瘟疫、野獸,所造成的死亡,是不足壽數而死,這也是“青色”所代表的死亡。因著人的犯罪,人會不足壽數而死!在將來千年國復甦的時期,沒有數日夭亡的嬰孩,也沒有壽數不滿的老者(賽六十五20)。但是,在第四印揭開的時代,卻是處處可以看見人因為刀劍、饑荒、瘟疫、野獸,造成人無法活到神所命定的壽數而死!

 

人無法用思慮使壽數多加一刻(太六27),但是因著人的犯罪,人卻會不足壽數而死!在將來千年國復甦的時期,沒有數日夭亡的嬰孩,也沒有壽數不滿的老者(賽六十五20)。但是,在第四印揭開的時代,卻是處處可以看見人因為刀劍、饑荒、瘟疫、野獸,造成人無法活到神所命定的壽數而死!

刀劍、饑荒、瘟疫、野獸在以西結書稱為四樣大災(十四1-21)。當這四樣大災臨到一國時,即使這國中有挪亞、但以理、約伯這三個義人,這三個義人也只能因他們自己的義救自己的性命,而無法救別人的性命。這是預表要來的審判(羅二6):義人無法為罪人的性命代求,所有不悔改的罪人都要為自己的罪,因四樣大災的臨到付出死的工價!在千年國結束時,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後,罪的工價是火湖永久的滅亡。

 

七印是公義之神的審判,而神的審判首先是由前四印的四匹奔跑的馬來宣告。代表神百姓在舊約的歷史,成為我們這末世之人的警戒(林前十11神宣告祂的公義(弓),要定罪人的自義(大刀),按律法審判個人(天秤),最終罪的工價就是死。對於以色列人來説,這灰馬所代表的就是以色列最終的亡國。接下來的第五,六,七印是另外一組,分別反應神如何在第五,六,七個教會執行祂的經營,包含主的道成肉身,帶來恩典,以及祂的第二次再來,完成祂公義的審判。

 

第五印:殉道者等待神審判的應許

 

啟六9-11:「揭開第五印的時候,我看見在祭壇底下,有為神的道、並為作見證被殺之人的靈魂,大聲喊著:聖潔真實的主啊,你不審判住在地上的人,給我們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幾時呢?於是有白衣賜給他們各人;又有話對他們,還要安息片時,等著一同作僕人的和他們的弟兄也像他們被殺,滿足了數目。

 

第五印是回應第一印:神雖然宣告審判(第一印),但卻還要等一段的時間。請注意:這些殉道者,有白衣賜給他們各人!無疑的,這白衣指的是賜給撒狄教會得勝者的賞賜(5)!撒狄教會在神的經綸裡,預表主這好牧人,親自成了肉體,來尋找以色列家迷失的羊(太十五24,參看七個金燈臺一文)。但是,猶太人還是棄了這位好牧人,將主釘在十字架上。主如何為罪人而死,所有追隨主的人也都有為主殉道的心志,就如倪柝聲弟兄,他的前途不是被提就是殉道!這些殉道者都有白衣賜給他們各人。

 

另外,所謂滿足了數目不是神定下了一個確定的殉道者數目。在原文中沒有數目這詞;而滿足這個字也不是用來形容殉道者,而是針對神的應許。滿足這個字,在聖經其它經節大都是針對神的話,而翻譯為應驗或成全(太一22,太,17)。所以,還要安息片時,等著一同作僕人的和他們的弟兄也像他們被殺,滿足了數目。這句話應該翻譯為:還要安息片時,等著成全,還有一同作僕人的和他們的弟兄也像他們被殺。

 

也就是,神要審判住在地上的人,給殉道者伸流血的冤的這個應許是要成全的。但在應許還沒有成全之前,神要那些已被殺之人的魂再安息片時,等著應許成全;當然,也因著神要審判的應許還沒有成全,就還會有殉道者像他們一樣被殺!這是神對罪人的寬容。主的流血是成全了救恩;殉道者的流血是主對罪人的容忍,讓罪人有悔改得救的機會。

 

第六印:神忿怒的大日到了

 

啟六12-17:「揭開第六印的時候,我又看見地大震動,日頭變黑像毛布,滿月變紅像血,天上的星辰墜落於地,如同無花果樹被大風搖動,落下未熟的果子一樣。天就挪移,好像書卷被捲起來;山嶺海島都被挪移離開本位。地上的君王、臣宰、將軍、富、壯士,和一切為奴的、自主的,都藏在山洞和巖石穴裡,向山和巖石:倒在我們身上吧!把我們藏起來,避坐寶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忿怒;因為他們忿怒的大日到了,誰能站得住呢?」

 

第六印是回應第二印神所宣告的審判,對於不悔改的罪人,有一把大刀賜給那坐在紅馬上的。對於以色列人來說,這把大刀將他們如同枝子一般,從好橄欖樹上砍了下來;對於外邦信徒來說,這把大刀也將他們從野橄欖樹上砍下來,逆著性得接在那好橄欖上(羅十一24)。這就開啟了第六個教會,恩典時代的外邦教會,也就是恩典時代那奧秘的時期。第五印是代表的主道成肉身的時期,帶來恩典,並安慰殉道者安息片時,也就是第六印所代表的教會奧秘的時期,是神寬容的時期,是殉道者還要安息片時的時期。我們不知道這時期有多久,但是不管多久,主對殉道者的應許只是“片時”。過了這片時,恩典的門很快就要關了。恩典的門只要關了,就沒有人能開(啟三7)。緊接著就是神忿怒大日的來到。那時就沒有人能在神的審判下還能站得住,因爲神的審判是勝了又要再勝的!

 

第七印:神審判的號角

 

第七印是回應第三和第四印這一小組。第七印的容包含七號,是神執行的審判所吹的號角。這號角是針對不悔改的罪人在神公義的審判下(第三印),都要付出死的代價(第四印)。當第七印被揭開時,七號的容不只是公開的,更是象征勝利的號角,代表神的掌權,也就是神的國就要來到了,感謝主!

 

接著,我們來看第七印的容,也就是七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