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二十三13:「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
在馬太福音第五章3-12節,主耶穌應許給他的信徒是有福的人(參看“有福了”一文)。有人說主所應許的福有八福,也有的人說九福。嚴格來說,主所應許的福,只有一個,那就是:“天國是他們的”。到了馬太福音第二十三章13-33節,主責備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有人說有八禍,也有人說有七禍,但嚴格來說,主責備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禍也只有一個,那就是“棄絕天國”。
天國是神的掌權,能擁有天國就是擁有基督那掌權的生命;棄絕天國就是棄絕基督那掌權的生命。你有福了,若你擁有基督;你有禍了,若你棄絕基督。因此主在責備完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之後,就告訴他們:「看哪,你們的家成為荒場留給你們。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你們不得再見我,直等到你們說:『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太二十三38-39)。猶太人棄絕基督的結果,就是被基督所棄絕。真的是有禍了!!
現在我們來看馬太福音二十三章13節的第一個禍: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正當人前,把天國的門關了,自己不進去,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不容他們進去。」
假冒為善這字的希臘文字根是ὑποκρίνω,意為“逐漸的分別”,也就是從大量的含有虛假的信息中,將真理逐漸的分別出來,因此翻譯為“解釋者”。文士和法利賽人熟悉律法,拿有知識的鑰匙(路十一52),就是律法的解釋者。但有意思的是,從這個字根衍生出來的“假冒為善”這字的希臘文是ὑποκρίνομαι,意為“扮演一個假定的角色”,也就是演員演戲。文士和法利賽人只解釋律法,卻無法成全律法本身;演員只詮釋所演之角色,也不是所演之角色本身。
我們的主實在太有智慧了,當祂責備文士和法利賽人時用了“假冒為善”這字,一面說出文士和法利賽人應該是律法的解釋者,但實際上文士和法利賽人成全律法的方法是“演員演戲”!!
13節說,文士和法利賽人:「正當人前,把天國的門關了,自己不進去」,也就是公開的棄絕天國,棄絕基督;而且「正要進去的人,也不容他們進去」。要愛我們的鄰舍,這是神的命令,在神的經綸裡,主永遠關心祂的身體。文士和法利賽人不只棄絕基督也棄絕基督所愛的教會!
接著14節,Darby的版本把這節拿掉。合和本在13之後也備註,只是有些古卷在此有14節。而倪柝聲弟兄也贊成拿掉14節。因為這節在一些權威的聖經手抄本是放在12節和13節之間。這種的順序,和馬可以及路加所寫的順序一樣。我個人也比較接受14節不應該列在有禍的這段經文裡。因此15節才是第二個禍,那就是:
「你們走遍洋海陸地,勾引一個人入教,既入了教,卻使他作地獄之子,比你們還加倍。」
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第一禍是棄絕天國,第二個禍是建立起“自己的教”- 也就是建立起“自己的王國”!
“叫人入教(Proselyte)”這字的原文義,簡單的說,就是把外邦人猶太化。在創世紀十五章5節說,「亞伯蘭將他妻子撒萊和姪兒羅得,連他們在哈蘭所積蓄的財物、所得的人口,都帶往迦南地去。」其中所得的人口的“得”這字和創世記中神造出天空,造出兩個大光,和造出野獸,..等等的“造出”這字,是一樣的字。所以亞伯蘭所得的人口,是“造出來”的,就是把外邦人猶太化。當初這種的做法是要叫這些人能放棄異教的外邦神,而認同猶太人的信仰,但並不要求他們遵守猶太人的做法。這種的猶太化稱為“在門口式的猶太化(Proselytes of the gate)”,也就是這種的猶太化還沒有真正進入內室,成為被認可的猶太人。後來這種的“門口式的猶太化”漸漸發展成“公義的猶太化(Proselytes of righteousness)”,也就是不只要外邦人認同猶太人的信仰,還要實行猶太人的律法(比如受割禮),成為公義的百姓,也就是被認可的猶太人,這才真正擴大了猶太人的勢力。這種的做法就是主在15節所說的“叫人入教”。
文士和法利賽人叫人入教,不是為了神的國,而是為了建立起“自己的國”。並且,“叫人入教”的結果,主說:「使入教的人成為地獄之子,比猶太人還加倍」。那就是外邦人的不潔再加上成為猶太人的高傲。
教會的歷史和我們的經歷都告訴我們,我們若不是單純為了基督,都會有我們自己所認定的“猶太化”標準,雖然我們走遍了洋海陸地,但我們工作的結果都會成為我們的誇耀,使它依照我們“猶太化”的標準,成為一個“自己的王國”,這就形成了今天基督教世界的各宗各派。基本上,任何“猶太化”的工作都不是在生命的職事裡,它工作的結果都是木、草,禾楷,那日都要被燒毀。
文士和法利賽人雖然擁有知識的鑰匙,但卻棄絕基督也棄絕基督所愛的教會,甚至建立起“自己的王國”。所以接著,主說文士和法利賽人都是瞎眼的人。
在舊約,神差遣以賽亞說:「你去告訴這百姓說:你們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因著以色列百姓的悖逆,神基本上已“廢掉” 以色列百姓聽和看的功能,所以,主說,文士和法利賽人都是瞎眼的人。這種的瞎眼,叫文士和法利賽人分不出大小,輕重,緩急,因此有接下來的第三,第四和第五個禍。
第三個禍:分不出大小 – 不認識神的揀選。
太二十三16-19:「你們這瞎眼領路的有禍了!你們說:『凡指著殿起誓的,這算不得什麼;只是凡指著殿中金子起誓的,他就該謹守。』你們這無知瞎眼的人哪,什麼是大的?是金子呢?還是叫金子成聖的殿呢?你們又說:『凡指著壇起誓的,這算不得什麼;只是凡指著壇上禮物起誓的,他就該謹守。』你們這瞎眼的人哪,什麼是大的?是禮物呢?還是叫禮物成聖的壇呢?」
金子若沒有被分別為聖,就不可能在殿裡;禮物若沒有被分別為聖,也不可能出現在壇上。若不是殿和壇將金子和禮物分別為聖,根本沒有人可以獻上金子和禮物。以色列人若不是神的揀選和分別,也不可能成為神的選民。但是瞎眼的人實在太可怕了!保羅責備那些自稱為猶太人的,竟然還指著神誇口(羅二17)。什麼是大的?是被分別的人呢?還是分別人的那位?沒有看見殿和那住在殿裡的,沒有看見壇和壇上的一切(太二十三20-21),就叫人分不出大小,這是何等的瞎眼,何等的可怕。
第四個禍:分不出輕重 – 不認識神的經綸。
太二十三23-24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你們這瞎眼領路的,蠓蟲你們就濾出來,駱駝你們倒吞下去。」
獻上薄荷、茴香、芹菜的十分之一,不只是很微不足道的奉獻,甚至這些奉獻並非律法的規定,而是人根據律法十分之一的原則,所發展出來的教導,成為人所遵守的傳統。雖然這種的奉獻不是律法的規定,而是口傳的教條,但是神也認可。因為奉獻是所有神的兒女所該有的行為,叫我們認識神的經綸。
基督徒的奉獻,不是為了讓人看見外面遵守神律法的敬虔,而是因為神的公義、憐憫、與信實。是神的公義、憐憫、與信實,叫我們成為一個必須奉獻的人。外面的敬虔是不可不行的,但公義、憐憫、與信實是律法上更重的事,是我們所當行的。神救贖了以色列人,就是要以色列人作祂的百信;主拯救了我們,就是要得著我們,為了祂的經綸。神的拯救是消極的救恩;而神要得著我們,才是神拯救我們的積極目的!因此,保羅以神的慈悲勸我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我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十二1)。
人若遵守律法,就要看見律法上更重的事。奉獻是神的律法,但基督徒所有的奉獻,都是為了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律法的實際,因著神的公義、憐憫、與信實;為了祂的經綸,我們理當奉獻給神。
同樣的,遵守飲食的條例,也是神的律法;如果人為了避免吃到不潔之物,就很小心的,將蠓蟲這麼輕的不潔東西,從酒中也濾出來,雖然這也不是神的律法,但這外面的敬虔也是神所稱許的。但是飲食的條例,也是為了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叫人成為一個聖潔,合乎主用的人。人若沒有看見這更重的事,而只注重外面的敬虔,不只會叫自己成為一個瞎眼的人,也會叫自己成為一個瞎眼領路的人。人的教導可以叫人濾出蠓蟲,但卻吞下駱駝這麼重的不潔之物,這真是瞎眼。
人的教導是為神做工,但最終人的教導卻會凌駕在神的話上,這是一件很可悲的事。猶太人教導人要愛神高過一切,甚至教導人說:將我們本來要奉養父母的財物,作成了各耳板供獻給神,因而不能奉養父母也是可以的,這真是瞎眼領路的。主說,這是「你們承接遺傳,廢了神的話」(可七13)。猶太人竟然遵守了人的教導,卻廢掉神說要孝敬父母的話。這是何等的瞎眼。主說,這種分不出輕重的事,猶太人還做了許多。
弟兄姐妹們啊,我們不要做一個瞎眼的人!任何神的僕人所向我們釋放的話,我們都要感謝著領受!但不管這種真理有多高峰,沒有任何一個人的教導,是可以高過神的話的!神的話,聖經的話永遠都是我們唯一的標準,我們不要瞎眼而分不出輕重。
在哥林多有人拿亞波羅誇口,有人拿保羅誇口,因此產生嫉妒、分爭(林前三3)。不管是拿亞波羅誇口或拿保羅誇口,都說出哥林多人喜愛神的僕人所教導的真理。但這種喜愛人的教導,卻廢了神的話:「要愛你的鄰舍」。今天在神的兒女中間,何嘗不是這樣呢?弟兄姐妹們啊,不要做一個瞎眼的人!要分出輕重!是人所教導的話重,還是神的話重?
不管是神的律法,是祖宗的遺傳,是聖經教師的教導,都是為了更重的事。人在外面實行律法,遵守祖宗的遺傳,研讀聖經教師的教導,都是好的,都是不可不行的;但這些都是為了“更重的事”,就是叫我們成為一個奉獻的人,成為一個自潔的人,成為一個合乎主用的器皿。
提摩太後書二章的大戶人家,不但有金器銀器,也有木器瓦器;有作為貴重的,有作為卑賤的。請注意:如果你認為金器銀器是貴重的器皿,那麼你就是一個瞎眼的人。猶太人就是自認為在這大戶人家裡,他們就是金器銀器,就是貴重的器皿。是他們這些金器銀器才使這大戶人家有可以誇口的,卻沒有看見這大戶人家的主人是誰!這是猶太人的第三禍,分不出大小,不認識神的揀選!
提摩太後書二章21節說的非常清楚,什麼是神眼中貴重的器皿:「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合乎主用」。飲食的條例,就是要叫人自潔!人若自潔,就合乎主人使用,就是貴重的器皿。保羅說他是一個瓦器,但保羅這個瓦器是貴重的器皿,為的是:「預備行各樣的善事」,也就是為了神的經綸。但猶太人在神的眼中就是不知自潔的器皿,即使是金器,也無法合乎主人使用。這是猶太人的第四禍,分不出輕重,不認識神的經綸!
第五個禍:分不出緩急 – 不認識神的行政審判。
太二十三25:「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洗淨杯盤的外面,裡面卻盛滿了勒索和放蕩。你這瞎眼的法利賽人,先洗淨杯盤的裡面,好叫外面也乾淨了。」
聖經的末了啟示錄告訴我們:神是察看人肺腑心腸的那位,要照我們的行為報應我們各人(啟二23)。神的經綸,到了最後就帶來神的審判。施洗的約翰和我們的主耶穌出來盡職時,所傳的福音就是:天國近了,你們要悔改。神的國最終要帶來神的掌權,施行祂行政裡的審判,因此以色列人要悔改。
但是文士和法利賽人,只洗淨杯盤的外面,裡面卻盛滿了勒索和放蕩。這些瞎眼的人要認識:神是察看人肺腑心腸的那位!外面的潔淨是需要的,但裡面的潔淨是更優先的!
什麼是裡面的潔淨?
彼得在彼得前書勸勉作妻子的,不要以外面的辮頭髮,戴金飾,穿美衣為妝飾,
只要以裡面存著長久溫柔,安靜的心為妝飾(彼前三3-4);為什麼要有這樣的妝飾?彼得說,是為了「順服自己的丈夫」(彼前三5)。
人裡面的潔淨如何是一個順服的記號!人裡面的污穢也同樣是一個悖逆的記號!撒母耳對掃羅說:「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撒上十五23)。
人若沒有審判臺前的亮光,就會分不出先後緩急,雖然洗淨杯盤的外面是好的,裡面卻盛滿了勒索和放蕩。主說:要先洗淨杯盤的裡面,要分出緩急,要認識神行政裡的審判。
因著文士和法利賽人只顧洗淨杯盤的外面,接下來的第六個禍和第七個禍,可以說是主對這些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總結:他們自己是墳墓(第六個禍);同時,他們也建造先知的墳,修飾義人的墓(第七個禍)。
太二十三27-33:「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裡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你們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顯出公義來,裡面卻裝滿了假善和不法的事。「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建造先知的墳,修飾義人的墓,說:『若是我們在我們祖宗的時候,必不和他們同流先知的血。』這就是你們自己證明是殺害先知者的子孫了。你們去充滿你們祖宗的惡貫吧!你們這些蛇類、毒蛇之種啊,怎能逃脫地獄的刑罰呢?」
嚴格來說,第六個禍和第七個禍,只是前面所有禍的總結:無法逃脫地獄的刑罰。
主說,文士和法利賽人一點不差的就是墳墓,裡面裝滿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汙穢。因此,就要在墳墓外粉飾一下,讓墳墓外面好看一點。這就是有敬虔的外形,卻否認了敬虔的能力(提後三5)。感謝主,今天教會應該是「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
這些文士和法利賽人不只粉飾自己的墳墓,也建造先知的墳,修飾義人的墓。明知自己是殺害先知者的子孫,卻不認為他們是和祖宗同流先知的血。主所陳列的事實是:祂所差遣的先知和智慧人並文士到他們這裡來,有的他們要殺害,有的要釘十字架,有的他們要在會堂裡鞭打,從這城追逼到那城。所以主說:「叫世上所流義人的血都歸到他們身上,從義人亞伯的血起,直到他們在殿和壇中間所殺的巴拉加的兒子撒迦利亞的血為止。」文士和法利賽人真是有禍啊,主說,他們是蛇類、毒蛇之種啊,怎能逃脫地獄的刑罰呢?
最後,在二十三章的結束,因著猶太人棄絕基督的結果,就被基督所棄絕真的是有禍了:「看哪,你們的家成為荒場留給你們。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你們不得再見我,直等到你們說:『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太二十三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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