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的執事(2/5)- 薦信
當神的大軍在摩西的帶領下,出埃及過了紅海,就來到了曠野。神在祂百姓身上進一步的工作就是在西乃山頒布了十誡。這就是接下來林後三章所說的薦信。
林後三章1-3節:「我們豈是又舉薦自己嗎?豈像別人用人的薦信給你們或用你們的薦信給人嗎?你們就是我們的薦信,寫在我們的心裡,被眾人所知道所念誦的。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藉著我們修成的。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
十誡就著人一般的認知來說,那是神給人的十條誡命。但是我們也可以按著原文說,十誡就是神對人所說的十句話;當然按著摩西的說法更好,十誡就是神與她百姓立約的話。但是,保羅在林後三章卻給了十誡一個更好的定義,保羅告訴哥林多人,十誡就是一封來自神的信,而且是一封來自神自己的推薦信:神藉著十誡,也就是律法,將祂自己推薦給祂的百姓以色列民。
保羅說,「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藉著我們修成的。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林後三3)。感謝主,基督的信,就是神的薦信。在舊約,神的薦信是寫在石版上,讓以色列民認識祂;在新約,保羅的薦信是寫在心版上,讓哥林多人認識保羅。因此保羅告訴哥林多人,十誡如何是神的薦信,將祂自己介紹給以色列民;保羅寫在心版上的薦信,也自然讓哥林多人認識保羅。保羅不需要用別人的薦信去舉薦自己,因為哥林多人就是他的薦信,而且乃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寫在心版上。一個新約的執事,需要在人的身上勞苦寫薦信。而這種的勞苦,必然會讓人可以從被服事的人身上,讀出服事之人的勞苦,因此哥林多人就是保羅的薦信。但是保羅的這封薦信,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因此保羅的薦信自然也叫哥林多人也成了基督的一封薦信。所以當人來看哥林多人,不只能讀出保羅,更是能讀出基督。哥林多的信徒是保羅的一封薦信,同時也是來自神的一封信。
我們要知道,在舊約中,神的十誡這封書信寫了兩次。第一次的兩塊石版,是神作的(出三十二16原文),但第二次的兩塊石版,是神要求摩西準備的(出三十四1)。是神作的,就是從神這邊主動,要將律法囑咐人。而摩西自己準備的,就是從人這邊主動,要接受神的囑咐。當我們來看保羅給哥林多人寫的書信時,保羅也是寫了兩次。首先,保羅說這封書信是寫在他的心上,但其實也是寫在哥林多人的心上,這就叫哥林多人成為眾人所知道所念誦的一封薦信(林後三2)。神在舊約如何將以色列民放在心上;一個新約的執事,也是一個將弟兄姐妹放在心上的人。第一塊石版碎了,因為以色列民讓神心碎;一個新約的執事,也是一個為弟兄姐妹而心碎的人。不管保羅如何的甘心樂意為哥林多人花費,但保羅越發愛哥林多人,卻越發少得哥林多人的愛(林後十二15)。我們要夠資格成為新約的執事,就要像保羅一樣說“罷了” (林後十二16)。不是絕望的嘆息,而是豪邁的見證說:“就這樣”(原文)。一個新約的執事,對弟兄姐妹的服事,只有“失”沒有“得”,一個新約的執事應該“就是這樣”的執事。實在寶貝倪柝聲弟兄所編譯的一首詩:
估量生命原則,以失不是以得;
不視酒飲幾多,乃視酒傾幾何;
因為愛的能力,是在愛的捨棄;
誰苦受得最深,最有可以給人。
倪弟兄是一個新約執事的雲彩,他的職事不是出於他自己,乃是出於神。就如保羅所說的:「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什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祂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靈;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靈是叫人活」(林後三5.6)。
什麼叫做“字句是叫人死”?
“字句”原文的意思是 “書寫(a writing)”。因為在前面第2,3節提到了薦信,因此第6節的“字句” 最好翻譯為所書寫的“書信”。而這“書信”也就是石版上的律法,是定罪的律法,是叫人死的律法。“憑著字句”,就是憑著外面律法的要求。因爲律法是聖的,是義的,是善的;罪人面對這是聖,是義,是善的定罪律法只有死。字句的律法並非我們這些屬肉體的人可以承擔的。一個新約的執事所能承擔的,不是憑著定罪的字句,乃是憑著叫人活的靈(林後三5-6)。
舊約字句的律法是神用祂的指頭寫在石版上(出三十一18),但是一個新約的執事,如果你是用自己的墨來寫,而不是用神的靈來寫,雖然你是在人的身上勞苦寫薦信,但是你所書寫的書信只會叫人死。
保羅在這裡就點出這麼一個嚴肅的事實:一個新約的執事在神的事工上,是有可能憑借自己的墨,而不是用神的靈來寫信。也就是說,一個神的工人,是有可能只憑著自己天然的才幹,而不是憑著神,也可以寫成一封很精彩的薦信。
所以,一個新約的執事在神的事工上,重點不是書信本身(不是工作本身),重點也不是書信的內容(不是工作的成果),重點是:你用什麼來寫信(工作的源頭)!
如果你的工作,好像外面是在傳揚基督,但人從你的工作所讀出來的,卻是一個不折不扣的你,那麼這封信就叫人死。而你這個執事本身,就成了保羅口中所說的“超級的使徒”(林後十一5恢復本)。這些超級的使徒,也許叫你覺得很屬靈,也許叫你覺得從他們的話語很得著供應;殊不知這些超級使徒所寫出來的每一封信,只是他個人的薦信,不是基督的薦信。人來讀這些超級使徒所寫出來的每一封信,都只能讀出超級使徒這個“人”,而不能讓人讀出“基督”。沒有基督的書信都是字句(工作),都是叫人死。
保羅說,祂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書信,乃是憑著靈”(林後三6另譯)。也就是說,不是憑著我們的事工,也不是憑著我們作工的果效,而是看我們作工的源頭是出於什麼!出於人的,只有顯出人外面的事工,所寫出來的信是叫人死;但是出於靈的,所寫出來的信是可以叫人讀出基督的,才能叫人活。
何西阿書六章3節說:「我們務要認識耶和華,竭力追求認識祂」,保羅也說,他以認識主基督耶穌為至寶(腓三8)。神要祂的百姓對祂榮耀的認識,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哈二14,賽十一9)。神要祂的百姓認識祂,這在聖經中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真理。因此,當以賽亞得到默示,論到猶大和耶路撒冷時,說:「天哪,要聽!地啊,側耳而聽!因為耶和華說:我養育兒女,將他們養大,他們竟悖逆我。牛認識主人,驢認識主人的槽,以色列卻不認識;我的民卻不留意。」(賽一2,3)。當神的百姓不認識祂時,天地都要側耳而聽神如何說到祂的百姓,比牛和驢還不如。
因著神要祂的百姓認識祂,因此就在神帶領祂的百姓出埃及後,馬上就在西乃山將十誡頒布給他的百姓。這十誡就是神的一封薦信。神的百姓藉著十誡,不只可以認識神的所是,也可以認識神的所作。十誡是神的十句話,神的十條誡命,是神立約的話,是神在我們這些惹動祂忿怒的罪人身上顯示祂的愛。十誡就是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請參看十誡一文)。今天,一個新約的執事就是神的一封薦信,而且這封薦信是神用祂的靈刻在我們的心版上,好讓這封薦信成為眾人所知道所念誦的一封來自祂自己的情書。
猶太拉比對於十誡的態度,就是認為那是神寫給猶太人的一封情書,因此就有以下一個淒美的愛情故事:有一位年輕人向他心愛的少女許下諾言後,不久因事必須離開少女。在年輕人離開後,這位少女在長久的等待中,年輕人始終沒有回來。在少女等待的期間,雖然有一些朋友憐憫她,但悲哀的,她要面對更多人的嘲笑。有一天,她所愛的年輕人回來了。這位年輕人問她是如何保持自己對他的信心和信賴的。這位少女就將年輕人以前寫給她的情書拿出來說:這是她對他永恆的信賴。
猶太人因著將神所賜的律法視為是神給的一封情書,因此不管猶太人如何被許多民族嘲笑,說:以色列人的神在那裡?猶太人還是將神所賜的律法當作是神給的情書,對神有永恆的信賴。
今天一個新約的執事就是這麼一封來自神的情書,向人述說神愛世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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