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4日 星期四

七碗-神的烈怒(4之2)

七碗-神的烈怒(42

 

啟示錄的獸

 

在啟示錄中一共提到有四隻獸。首先,在十二章,是一隻從天上摔在地上的七頭十角獸,這獸是龍,就是那古蛇,又叫撒但。接著在十三章,有一隻從海中上來的七頭十角獸,和一隻從地中上來的兩角獸。最後,在十七章,還有一隻朱紅色的七頭十角獸。

 

這四隻獸有三隻是七頭十角獸,一隻是兩角獸。關於這四隻獸,聖經已經明言其中兩隻獸的屬靈意義:一隻是十二章,從天上摔在地上的七頭十角獸,這獸是龍,就是那古蛇,又叫撒但。另外一隻是在十三章從地中上來的兩角獸,就是假先知(啟十九20)。但是在十三章從海中上來的七頭十角獸,和十七章那一隻朱紅色的七頭十角獸,如果我們只從字面的描述還是很難理解。但是我個人深信:任何聖經的真理即使沒有明言,但它的解釋都可以從聖經本身找到答案。很明顯的,啟示錄這兩隻沒有明言的獸就隱藏在但以理書所提到的獸。

 

在但以理書中除了第七章的獸,在第二章還有一個大像的異象。第七章的獸是與第二章的大像有關的。因此,我們要先來看第二章有關大像的異象。

 

尼布甲尼撒大像

 

在但以理書第二章,尼布甲尼撒王夢見一個大像,這像的頭是精金,胸膛和膀臂是銀,肚腹和腰(原文“大腿”)是銅,腿是鐵,腳是半鐵半泥(但二31-33)。

 

請注意,聖經描述這個大像時,用了四種不同的金屬,再加上一種非金屬的泥,來形容這大像的七個不同部位:金頭,銀胸膛,銀膀臂,銅肚腹,銅腰,鐵腿,和半鐵半泥的腳。無可爭議的,這個大像代表人在地上所建立的政權。從頭到腳由不同的七個部位組成,代表地上七個不同國家的發展。而代表不同國家的每個部位,都由某種金屬材料組成,金屬材料就代表建立一個國家背後的政治實力。所以,尼布甲尼撒的大像,代表地上的七個國,是由四種不同的政權所建立。其中“泥”並不是材料的一種,而是攙雜在鐵這種金屬材料裡。

 

在但以理接下來的解夢裡就告訴我們,金頭就是巴比倫帝國。接下來,就是銀胸膛,銀膀臂;一種同樣的材料組成大像兩個不同部分,就代表一個同樣性質的政權,在巴比倫帝國之後,所建立的兩個不同的國。很明顯的,銀胸膛,銀膀臂,就是分別代表瑪代和後來的波斯帝國(但五28,八20)。接下來,就是銅肚腹,銅腰;也是一種同樣性質的政權,在波斯帝國之後,所建立的兩個不同的國。這應該就分別代表由馬其頓國王,亞歷山大大帝,所建立的帝國;後來統稱希臘帝國(但八21)。請注意,“銅腰”的“腰”,原文“大腿”。羅馬帝國就是繼承希臘帝國的兩條大腿成為兩條鐵腿。所以羅馬帝國的兩條鐵腿不能解釋為為羅馬帝國分裂為東西羅馬帝國,而是繼承希臘帝國的大腿,同樣代表行動力,使帝國快速的擴張。請注意,波斯帝國是接續巴比倫帝國,希臘帝國是接續波斯帝國。但是嚴格來說,羅馬帝國不是接續希臘帝國,而是“繼承”希臘帝國。在希伯來文中,“大腿”也有“腰”的意思,而“腰”也用來形容產生後代(來七5),因為腰所在兩大腿之間,就是人繁衍後裔的器官,是猶太人受割禮的地方。所以,羅馬帝國有如從希臘帝國的腰中所出的後裔。因此羅馬的文化幾乎都是繼承希臘文化。敵基督可以是最後出於羅馬帝國(第四個獸,但七2325),也可以視為是出於希臘帝國(公山羊,但八812)。但是羅馬帝國後來的發展為半鐵半泥的兩腳以及十個腳指頭,則代表攙雜並且衰微的羅馬帝國,成爲半強半弱的帝國(但二41

 

半鐵半泥的兩腳和十個腳指頭,是這個大像最特殊的部分。嚴格來說,泥並非是構成這大像的材料。但以理二章43節說:泥就是“人的後裔”(但二43原文)。這半鐵半泥的腳,雖然因攙雜了泥而成為半強半弱,而且彼此也不相合;但是正因為這半鐵半泥彼此不相合,又攙雜在一起,才是這整個大像最奧秘,也最可怕的部分。

 

羅馬帝國一面是繼承希臘帝國的所有文化,但當鐵與泥攙雜後,就是權利與百姓攙雜後,羅馬帝國就有了自己獨特的文化,也就是有名的共和國體制,有元老院的設置。共和國體制強調國家權力是公有物,國家的治理是所有公民的共同權利。而羅馬帝國也在每一個他所統治的國家,駐紮了代表鐵力量的羅馬軍團,在管理上也攙雜了當地的人民(但二43)。但是鐵還是鐵,泥還是泥,羅馬帝國的共和體制下,人民的權利和君權是不能彼此相合的。羅馬帝國與他所征服國家的人民的攙雜,也是彼此無法相合。但是當這種鐵與泥的攙雜,也是但以理第七章所形容的第四隻獸,是最可怕的(但七7)。

 

因著將來的敵基督要出於這第四隻獸,所以基本上羅馬帝國將存在到敵基督出現時。但不是指字面意義的羅馬帝國,而是鐵與泥攙雜的共和體制下,所代表的今天的民主制度。在民主制度下,掌權者的權利(鐵)必須結合人民(泥)的利益。表面上,在今天高舉人權、自由的主流意識下,民主制度是是最被推崇的體制。但是請注意:那非人手所鑿出來的石頭就打在這像半鐵半泥的腳上。代表這種的政治體制是神所恨惡的。金、銀、銅、鐵乃是神所立的代表權柄絕。百姓服在金、銀、銅、鐵的政權下就是服在神的權柄底下,而且立王廢王都是神的主宰。但是半鐵半泥的政權,掌權者的權柄卻是來自人民,立王廢王是來自人民的選舉。這是神所厭惡的!所以,在民主制度下,我們看見不管掌權者如何非法行事,總是有他所支持的人民,去攻擊反對的人民。這就是主耶穌所說的,民攻打民(太廿四七)。在金、銀、銅、鐵等金屬政權下,最主要的特徵是國攻打國,但在鐵與泥攙雜的體制下,最主要的特徵,也是最令人嘆息的特徵就是民攻打民。另外,當這種鐵與泥攙雜的體制,應用在神的百姓,也就是應用在猶太人身上,就是政治與宗教的結合,是整個大像最奧秘,也是最可怕的部分。鐵和泥如何彼此不相合,外邦政權和神的選民也不能同負一軛(林後六14)。但是彼此不相合,又能攙雜在一起,這就是假先知的能力。在末世時,神的百姓與政治的結合,由啟示錄中有一個大淫婦坐在眾水之上的這幅圖畫所預表(啟十七1)。 

 

因此,尼布甲尼撒王所夢見的大像,是由四種不同的政權(金屬材料),所組成的在地上的七個不同的國(大像的七個部分):第1,巴比倫;第2,瑪代;第3,波斯;第4,馬其頓;第5,希臘;第6,羅馬;以及第7,攙雜且衰微的羅馬帝國。

 

伯沙撒的獸

 

幾乎所有的解經家都同意,但以理書第二章的大像的金,銀,銅,鐵,所預表的政權,就是但以理書第七章所描述的四隻獸,是將要在世上興起的四王(但七17)。為何地上的政權要分別以大像和獸來形容呢?因為大像代表地上的政權是神所立的代表權柄;但是在代表權柄變質之後,地上的政權在神眼中就成為獸。這種轉變就由尼布甲尼撒王和伯沙撒王所代表。

 

第二章的大像是尼布甲尼撒在位第二年所作的夢;而第七章的四隻獸是在巴比倫的最後一位王,伯沙撒王在位時,但以理所作的夢(但七1)。在第二章,神使尼布甲尼撒在夢中看見大像的異夢,是神的恩典,是神親自將未來必有的奧秘事,顯明給巴比倫的第一位王尼布甲尼撒看,為了叫尼布甲尼撒王認識:他是神在地上所設立的代表政權,「廢王,立王」都在於耶和華(但二21)。但是,第七章的四隻獸,神就不在夢中顯明給巴比倫的最後一位王伯沙撒看,因為伯沙撒拒絕在神的恩典裡認識神的權柄,因此伯沙撒就成為巴比倫的最後一位王。由大像變為獸,代表地上政權的變質,也代表地上政權的背後都有撒但那邪惡的本質。

 

但以理書第七章的四隻獸;首先,頭一隻獸像獅子(但七4),就是巴比倫帝國,耶利米也形容巴比倫為獅子(四7,五十17)。第二隻獸像熊(但七5),就是瑪代波斯帝國(賽十三17-19)。第三隻獸像豹(但七6),就是希臘帝國。接下來的第四隻獸,毫無疑問的,就是羅馬帝國;但是第四隻獸並沒有說像什麼,只說甚是可怕,與前三獸大不相同,是一隻十角獸(但七7)。這第四隻獸之所以無法形容,是因為前面三隻獸的特征都集中在第四隻獸上。但以理這一隻十角獸所預表的正是啟示錄十三章那隻從海中上來的獸,因為這獸被形容為「形狀像豹,腳像熊的腳,口像獅子的口」(啟十三2)。

 

因此,尼布甲尼撒大像所代表的地上政權,在還沒有變質之前,也有啟示錄那隻從海中上來的七頭十角獸的七(組成大像的七個部分)和十(大像的十個腳趾頭)。請注意,有一塊非人手鑿出來的石頭,要砸在半鐵半泥的腳上,就叫整個大像的金、銀、銅、鐵、泥都一同被砸得粉碎,成為如同夏天禾場上的糠秕,被風吹散,無處可尋(但二34)。金、銀、銅、鐵、泥都一同被砸得粉碎,就如啟示錄的七印所表明的,世人(泥)和世上的政權(金、銀、銅、鐵),都會在神的審判底下。而石頭只是砸在半鐵半泥的腳上,就會叫整個大像被砸得粉碎。代表當石頭砸在半鐵半泥的腳上時,整個大像的金、銀、銅、鐵四個帝國都還是存在的。所以,在歷史上,雖然金、銀、銅、鐵四個帝國都已經過去,但是在實際上金、銀、銅、鐵四個帝國都還一直存在於現今的政權中,最後而且是由半鐵半泥的腳所承接。因此,只要腳一被砸碎,整個大像就會傾倒粉碎。在屬靈的預表上,這非人手鑿出來的石頭,很明顯的,就是預表基督;因為以色列的牧者,就是以色列的磐石,是雅各的大能者(啟四十九24)。這石頭是非人手鑿出來的,預表基督的道成肉身,是聖靈懷孕,不是出於人;這也如同希伯來書所說的,基督是真帳幕,是主所支的,不是人所支的(來八2)。這非人手鑿出來的石頭砸在腳上,最主要是砸在腳上的十個腳趾頭。這半鐵半泥的十個腳趾頭,基本上是源於鐵腳,也就是第四個帝國。這第四個帝國在但以理書第七章,就是第四隻獸,所以但以理第二章大像的十個腳趾頭,就等同是但以理第七章第四隻獸的十角,稱為必興起的十王(但七24),代表神在地上所設立的代表權柄,不服在神的權柄底下。

 

從海中上來的七頭十角獸

 

我們由尼布甲尼撒大像和伯沙撒的十角獸,就可以斷定啟示錄啟示錄十三章,那隻從海中上來,長相奇怪的七頭十角獸,所代表的屬靈意義就是:七頭代表神所設立的代表權柄,十角是對神代表權柄的背叛。這種解釋不只是依據從前面所交通的尼布甲尼撒大像變質為伯沙撒的獸,我們也可以由七頭十角獸所戴的冠冕得到進一步的證明。

在啟示錄十二章的七頭十角獸是龍,就是撒但,龍的七頭都戴了冠冕(啟十二3)。撒但在還沒有背叛前是神所設立的天使長,他的所有權柄都來自神。大像的七個部分所代表的七個政權如何來自神,龍的七頭所代表的七位王,自然也是神所設立的,因此,龍的七頭都戴了冠冕。主耶穌在受撒但試探時,撒但之所以有權柄可以將世上的榮華給主,因為撒但就是神所設立的代表權柄。

 

龍的七頭都戴了冠冕,這就是尼布甲尼撒大像的七個部分,代表權柄來自神。但是當神所設立的政權不服神的權柄後,冠冕就變成戴在從海中上來的那隻七頭十角獸的十角上(啟十三1)。在屬靈的預表上,這就是尼布甲尼撒大像的十個腳趾頭,最終成了伯沙撒那隻可怕的十角獸。請注意:原來該戴冠冕的七頭,不只沒有戴冠冕,而且還有了褻瀆的名號。這很明顯的告訴我們,從海中上來的七頭十角獸,其屬靈意義就是:不服神權柄的地上政權。

 

在屬靈的原則上,“七”是神經營的數目,神在六天的創造後,在第七天就安息了。因此,在啟示錄滿了七這個數目:有七靈,七星,七個金燈臺,七角,七眼,七印,七號,七雷,七碗,…等等。但是“十”卻是撒但背叛的記號,例如背叛的北方以色列國有十個支派;以色列人雖然看見神的榮耀和神在埃及與曠野所行的神跡,仍然試探神十次,不聽從神的話(民十四22)。

 

從地中上來的兩角獸

 

在啟示錄十三章,除了有一隻從海中上來的七頭十角獸,代表不服神權柄的地上政權,還有一隻從地中上來的兩角獸。這從地中上來的兩角獸如同羊羔,說話好像龍(啟十三11)。這兩角獸從地中上來代表這獸來自以色列地,和猶太人有關。這獸如同羊羔,但說話好像龍;代表這兩角獸有敬虔的外貌,卻沒有敬虔的實際。因此這地中上來的兩角獸也被稱為假先知(啟十九20)。當從海中上來的七頭十角獸,有一個頭受了死傷(啟十三3)時,就是兩角獸醫好了這獸的死傷,並叫地和住在地上的人都拜被醫好的獸。所謂死傷,意思是受了會致死的傷。海中上來的獸,那個受了死傷的頭就是第七個頭,就是半鐵半泥的羅馬帝國。

 

聖經沒有明說兩角獸如何醫治死傷,但是這兩角獸被稱為假先知(啟十九20),而從海中上來的七頭十角獸代表地上不服神權柄的政權。那麼,我們由歷史就可以確定,兩角獸醫治死傷的方式就是政教聯合。因著政教聯合,就叫日漸衰微的羅馬政權得以維護,成為半鐵半泥的腳。如前所說,“泥”的意思就是“人的後裔”(但二43原文)。在神的眼中,只有祂的選民才是人的後裔,才是亞當的子孫,亞伯拉罕的後裔;而“鐵”是外邦的政權。鐵和泥如何彼此不相合,外邦政權和神的選民也不能同負一軛(林後六14)。但是彼此不相合,又能攙雜在一起,這就是假先知的工作:一面叫日漸衰微的羅馬政權得以維護;另外一面,也使神的百姓被敗壞。如同巴蘭教導巴勒將絆腳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叫他們吃祭偶像之物,行姦淫的事(啟二14)。

 

請注意,這從地中上來的兩角獸,作了兩件很特別的事:第一,給那受刀傷還活著的獸作個像(啟十三14);第二,叫眾人,無論大小、貧富、自主的、為奴的,都在右手上或是在額上受一個印記(啟十三16)。神的選民受印記如何是屬神的人;這裡的受印記的人也是宣告他們是屬撒但的人。基督是神的像,如何是彰顯神;這裡拜獸像的人也是在行事為人上,都是彰顯撒但的人。簡單的說,假先知的教導,就是叫神的百姓成為屬撒但(受印記),彰顯撒但(拜獸像)的人。我們可以不知道假先知到底是誰,但是我們一定要知道假先知的工作,就是叫神的百姓成為屬撒但,彰顯撒但的人。

 

獸、獸名、獸名數目

 

接著啟示錄十三章17節,是很特別的一節:「除了那受印記、有了獸名或有獸名數目的,都不得作買賣。」這節之所以特別,是因為這節提到:印記,獸名,和獸名數目等三個不同的名稱。其中印記就是標明獸本身,所以,這節分別提到獸、獸名、和獸名數目。

 

另外,在啟示錄十五章2節說:「我看見彷彿有玻璃海,其中有火攙雜。又看見那些勝了獸和獸的像並他名字數目的人,都站在玻璃海上,拿著神的琴」。其中,獸的像獸和獸名是同義詞。因爲看到獸外在的形象,就能叫出這獸的名字。所以,這節也分別提到獸、獸名、和獸名數目等三個不同的名稱。一面來說,獸(印記),獸名(獸像),和獸名數目,這三者基本上沒有區別,都是屬撒但的;但是另外一面來說,聖經既然以不同的名稱來形容,那就代表在屬靈的意義上,這三個名稱是有區別的。

 

很明顯的,獸有獸名(獸像),和獸名數目,是仿照父神是子,也是靈。請注意,神只有一位,而父、子、靈三個詞的稱呼,只是神爲了讓祂的百姓藉著他們所熟悉的文字來認識祂。神乃是太初的話(約一1),所以神要以色列人藉著他們所使用的語言,更具體的認識祂。基本上,古希伯來文的每一個字母都有其形象和所代表的數目。例如,希伯來文的第一個字母Aleph,字形是一個公牛的形象,具有數字“1”的意義。所以,當人提到這第一個字母,因著看見這字外在的字形,就認識字面的名稱是牛,同時也知道這字含有數值是“1”的意思。所以,公牛是Aleph外面看得見的形象(名字),數字“1”是Aleph内含的意義。同樣的,人要認識神,就要看見神外在形象的彰顯,基督(神的名),以及認識神内裡的素質,也就是聖靈(神的數目)。因著獸的獸名(獸像),和獸名數目,是仿造神,所以獸代表撒但,獸名或獸像,就是敵基督,那麽獸名數目就只能是假先知,也就是六百六十六這數目。

 

獸名數目:六百六十六

 

對於獸名數目,約翰說:「在這裡有智慧:凡有聰明的,可以算計獸的數目;因為這是人的數目,他的數目是六百六十六。」(啟十三18)。

 

請注意,這裡約翰只說“獸的數目”,並沒有指明到底是那一隻獸。雖然有很多的解經家認為這獸是從海中上來的那隻七頭十角獸,並斷定六百六十六這個神奇的數字就是敵基督的數目,因此有人就認為六百六十六代表該撒尼羅。但是我們已經指出,這有獸名數目的獸只能是假先知;所以六百六十六這數目不可能是指該撒尼羅。

 

另外,從海中上來的七頭十角獸,是代表地上不服神權柄的政權,雖然地上背叛政權的背後都有撒但邪惡的影子,但終究不是敵基督本身。這就是我們已經交通過的,但以理書第七章的那四隻獸,就是代表地上背叛的政權,但不是敵基督本身。而但以理書第七章的第四隻獸的十角中長出來的小角,大部分的解經家都同意,那才是預表敵基督。

 

這個小角在啟示錄十七章就是朱紅色的七頭十角獸(詳後),才是預表敵基督。所以,在啟示錄十三章17節,提到的可以作買賣的三種人,也就是:受印記(獸),或有獸名,或有獸名數目的人。這三種人在屬靈的意義上,就是分別代表屬撒但的人(獸或印記);宣揚敬拜敵基督的人(獸名或獸像),和有分於假先知工作的人(獸名數目或六百六十六)。因此,我們應該可以斷案:六百六十六這個神秘的數目代表假先知,而不是敵基督。

 

在很多有關六百六十六這個神秘數目的解經中,大部分的解經家都是從一大堆名字裡,計算出名字所代表的數目是不是六百六十六。因為,約翰說這獸名的數目是人的數目。但所謂“獸的數目”,並不是說獸的名字可以用名字的字母所代表的數字來表示。獸的數目不是指獸本身,而是指屬於獸百姓的數目。因爲這數目是“人”的數目,聖經中的“人”,在屬靈的意義上都與神的百姓有關。所以,算計獸的數目,是算計屬於獸百姓的數目。就如神吩咐摩西數點以色列百姓的數目一樣(出卅1112)。以色列百姓的數目,是屬神的百姓;所以獸的數目,意思就是屬獸的百姓。在舊約,數點以色列人的數目,必須為每位被數點的以色列人交半舍客勒的贖罪銀,否則就會有災殃臨到(出卅1116)。所以,大衛曾因著撒但的激動,數點以色列人的數目,而犯了大罪(代上廿一18),因為這百姓是屬於神的百姓,不是屬大衛自己的百姓。這裡,獸有百姓的數目,就是褻瀆神,將自己與救贖主相比。如上所說,六百六十六是假先知的數目。因此,這裡的意思是:所有被假先知迷惑的人,都是被算計的,都將成為屬於獸的百姓。所以,“算計獸的數目”也可以解釋為“定罪獸的數目”,因爲“算計”這字的原文也含有“反對”的意思。

 

至於「六百六十六」這神奇數字本身,吸引很多人試圖在聖經之外,從不同的觀點去解釋它。但即使到了今天,這神奇的數字還是一個解不開的謎語。如果我們只單純依據這節,再思考與這節相關的聖經節,也許才是揭開這謎語的關鍵。如前所言,這獸名數目是指假先知,所以這數目是一種定罪(算計獸的數目),是針對神百姓的(人的數目)的定罪。與這兩點有關的聖經節,就是創世記六章3節,神曾為人定了一個定罪的數目,這數目就是一百二十。這定罪數目的背景是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創六2)。“神的兒子們”不是指天使,而是指神的百姓中代表神說話的人,導致神百姓犯下屬靈的淫亂,這就是假先知!這裡,我們就可以來計算這百姓被定罪的數字。在希伯來文,一百二十的“一百”,原文 מאה,分別代表401、和5,加起來為46。而“二十”,原文 עשרים,分別代表7030020010、和40,加起來為620。所以,“一百二十”這定罪的數目加總起來就是“六百六十六”這神奇的數字,代表假先知。主耶穌就曾警告假先知將要起來迷惑選民(太廿四24)。老約翰更是警告,這假先知,也就是敵基督者的靈,不只是將來要來,而是如今就已經來了(約壹四3)。所以,關於六百六十六這神奇的數字,我們所要關心的不是去預測那將是誰,而是要關心在我們所在的教會,到底有沒有行事詭詐的假使徒(林後十一13),和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加二4)。

 

朱紅色的七頭十角獸

 

在啟示錄十七章,約翰在靈裡被天使帶到曠野去,在那裡約翰看見一個女人騎在朱紅色的獸上;那獸有七頭十角,遍體有褻瀆的名號(啟十七1)。在啟示錄十二章,七頭十角的龍是紅色的,但是啟示錄十三章,從海中上來的七頭十角的獸並沒有形容它的顏色。雖然有些人認為啟示錄十七章朱紅色的七頭十角獸,就是啟示錄十三章從海中上來的獸。但是,既然啟示錄十七章的七頭十角獸特別提到它的顏色是朱紅色,還特別提到這獸遍體有褻瀆的名號,那麼十七章的七頭十角獸和十三章從海中上來的七頭十角獸,還是有所不同的。我們已經指出,十三章從海中上來的七頭十角獸代表地上不服神權柄的政權,所以只有在七頭上有褻瀆的名號;但是十七章的七頭十角獸卻是遍體都有褻瀆的名號,一點不差的,十七章的朱紅色七頭十角獸就是敵基督!請注意,敵基督這獸被形容為:

 

「你所看見的獸,先前有,如今沒有,將要從無底坑裡上來,又要歸於沉淪。凡住在地上、名字從創世以來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見先前有、如今沒有、以後再有的獸,就必希奇。智慧的心在此可以思想。那七頭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又是七位王;五位已經傾倒了,一位還在,一位還沒有來到;他來的時候,必須暫時存留。那先前有如今沒有的獸,就是第八位;他也和那七位同列,並且歸於沉淪。」(啟十七8-11)。

 

約翰所看見的朱紅色七頭十角獸稱為第八位王。而前面的七位王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代表地上的政權:第1,巴比倫;第2,瑪代;第3,波斯;第4,馬其頓;第5,希臘;第6,羅馬;以及第7,攙雜且衰微的羅馬帝國。約翰還在的時候,巴比倫、瑪代、波斯、馬其頓、希臘等五個政權都已經過去,所以說五位已經傾倒了。一位還在,就是第六位,也就是約翰寫啟示錄時的羅馬政權。一位還沒有來到,就是第七位,攙雜且衰微的羅馬帝國,在約翰的時代還沒有來到。等第七位來到了,必須暫時存留,為的是產生第八位。這第八位,也就是敵基督,和那七位同列,或出於那七位;也就是代表地上政權的七位王背後都是源於撒但黑暗的勢力。這是神對教會的警告:教會絕對不能與地上的政權結合。「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這是主耶穌的教訓,我們不能像當日的眾人一樣,對政教必須分開的教訓還不以為然(可十二17)。

 

因為這第八位,也就是敵基督,是出於那七位,因此是“先前有”;但是敵基督還沒有顯現,所以“如今沒有”。如今沒有,並不是代表不存在,而是現在有一個攔阻的(帖後二7)。等到那攔阻的被除去,就會“以後再有”,那時敵基督將從無底坑裡上來,就是不法之人顯露出來。這事將發生在啟示錄第九章,有一隻從無底坑裡上來的獸,也就是十七章的朱紅色七頭十角獸;這獸就是但以理第七章的第四隻獸,從十角中長出另外一小角,也就是後來又興起的另外一王,就是敵基督的顯現。這興起的另外一王,要向至高者說誇大的話,必折磨至高者的聖民,必想改變節期和律法,聖民必交付他手一載、二載、半載(但七24-25)。等敵基督一顯現,主耶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他,用降臨的榮光廢掉他(帖後二8)。敵基督就要被活活的丟在火湖裡,因此第八位又要歸於沉淪。

 

淫婦(妓女)

 

在啟示錄十二章,有一個女人代表神的選民;這女人是和龍敵對的。但是在啟示錄十七章的女人卻騎在朱紅色的獸上,代表這女人和朱紅色的獸是互相結合的。有很多的聖經教師認為這女人是羅馬天主教,但我個人認為這種的看法並不完全正確。雖然從宗教的歷史,也許這女人可以由羅馬天主教來代表。但是,從屬靈的意義上,這女人被形容為淫婦(原文妓女),是泛指背道的神的子民。就如同耶和華責備背道的以色列和奸詐的猶大都行淫(耶三7~8),是有一樣的屬靈意義,是神的百姓犯屬靈淫亂罪的一種通稱。因此,十七章的妓女不應該解釋為羅馬天主教,而是代表舊約和新約背道的神的子民。因為這淫婦不只喝醉了聖徒的血(舊約聖徒),也喝醉了為耶穌作見證之人的血(新約信徒)。

 

這一個女人,在她的額上有名寫著說:「奧秘哉!大巴比倫,作世上的淫婦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啟十七5)。如前所說,這一個女人之所以成為淫婦,是因著假先知的教導,叫百姓成為與世聯合的淫婦。

 

這淫婦穿著紫色和朱紅色的衣服,被稱為奧秘的大巴比倫。地上的巴比倫如何預表世上的政權;這穿著紫色和朱紅色衣服的淫婦也在宗教的領域裡掌權。所謂“奧秘”,不是形容這淫婦本身,而是形容女人騎在朱紅色的獸上所雨表的淫亂。紫色是作王的顏色,淫婦以女人的身份站在男人的地位作王。朱紅色是獸的顏色,紫色加上朱紅色的衣服,說明這淫婦和獸的結合,是奧秘的大巴比倫。這淫婦不只是在宗教的領域裡掌權,而且凌駕在政權之上,具體表現在這淫婦騎在朱紅色七頭十角獸上。這是敵基督所不能容忍的,因此十角(地上背叛政權)與獸(十角長出的另外一角,或第八個獸,敵基督)必恨這淫婦,使她冷落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將她燒盡(啟十七16)。而羔羊要親自與十角和獸爭戰,並勝過他們。這就是巴比倫的兩個傾倒了 – 神以敵基督為工具傾倒世俗的宗教巴比倫;羔羊要親自傾倒墮落政治的巴比倫,感謝主!

2022年11月22日 星期二

七碗-神的烈怒(4之1)

 

七碗-神的烈怒(41

 

啟十1-3:「我又看見另有一位大力的天使從天降下,披著雲彩,頭上有虹,臉面像日頭,兩腳像火柱。他手裡拿著小書卷,是展開的。他右腳踏海,左腳踏地,大聲呼喊,好像獅子吼叫。呼喊完了,就有七雷發聲。」

 

第七號是神末次的號筒,是神審判裡的第三禍,其内容包含七碗。第一禍是針對以色列地的猶太人,第二禍是針對外邦地的外邦人含不信的猶太人和失敗的信徒,第三禍是針對地上的代表權柄和其背後的黑暗勢力所代表的奧秘巴比倫。神降下全部三樣災禍以後,世上的國就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祂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但在末次的號筒吹響之前,我們要先來看在還沒有倒下七碗時,聖經給我們看見的一些細節。首先,在啟示錄第十章記載了七雷發聲。

 

七雷

 

這七雷的內容應該就記載在那一位大力天使所拿的小書卷上。這小書卷是展開的,不像啟示錄第五章的書卷是用七印封嚴了。用七印封嚴的書卷是拿在坐寶座的右手中(啟五7),而這小書卷也許是拿在大力天使的左手上,因為大力天使的右手是舉起的(啟十5)。右手做事的原則都是行在暗中(太六4),因此第五章的書卷用七印封嚴;但大力天使左手上的小書卷是展開的,代表這小書卷所記載的內容,都要行在明處。七雷發聲的內容應該就是宣讀小書卷的內容;當七雷發聲之後,約翰應該就知道小書卷的內容,但神卻吩咐約翰要封上七雷所說的,不可寫出來(啟十4)。既然這小書卷是展開的,所記載的內容,都要行在明處,為何神要吩咐約翰不可寫出來?因為這內容要發生在將來,不是現在。但是等到發生時,所有的事情都要發生在明處,世人都要清楚明白神的工作;有如閃電從東邊發出,直照到西邊。因此,我們很有理由相信,這小書卷的內容和主的再來,所要發生的事有關(太二十四27)。

 

主的再來實在是一個奧秘,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更何況是其內容。神讓約翰知道小書卷的內容,又不讓約翰寫出來,除了這內容是要發生在將來,也是因為“神的秘密與敬畏祂的人同在”。保羅曾被提到樂園裡,聽見隱秘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林後十二4)。既然是人不可說,神又為何要讓保羅聽見?因為“神的秘密與敬畏祂的人同在”。

 

“神的秘密與敬畏祂的人同在”這句話出自詩篇二十五篇14節上半節,是倪柝聲弟兄依據原文重新翻譯的。主內很多弟兄姐妹很喜歡倪柝聲弟兄根據這節的手寫筆跡。當然我們不是保羅,也不是約翰,但是當我們來讀啟示錄時,看見羔羊開始揭開七印中的第一印時,就有那如雷發聲的。這叫我們也求主給我們有一顆敬畏的心!

 

神吩咐約翰封上七雷的方法,不只是不可將聽到的內容寫出來,而且吩咐約翰將小書卷吃盡了(啟十9-10)。耶利米說:「耶和華萬軍之神啊,我得著你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耶十五16上)。人對於神話語的正確態度就是吃。耶利米告訴我們:吃不只代表我們喜悅神的話,更是代表我們願意成為遵循神話語的僕人(耶十五16下)。主耶穌就是將祂的食物定義為:遵行父旨意,作成他的工(約四34)。

 

約翰吃了小書卷的內容就是遵行神旨意。這小書卷在約翰的口中是甜如蜜,但吃了以後,肚子感覺是發苦的。約翰喜悅神的話,在口中當然是甜如蜜;但這在口中甜如蜜的小書卷卻讓肚子發苦。我們雖然不知道七雷的內容,但七雷與主的再來有關,而人子的再來,是神憤怒的來臨(帖前一10);因此,當人子的兆頭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太二十四30)。這小書卷叫約翰的肚子感覺發苦,當然和神的憤怒有關,但神的憤怒並非是叫約翰的肚子感覺發苦最主要原因。叫約翰的肚子感覺發苦的最主要原因,是因為世人即使在神的憤怒之下還是不悔改,這對於滿了憐憫心腸的神,在祂裡面的深處實在是發苦的。

 

在已發生的第一禍,人受痛苦五個月,寧可求死也不悔改(啟九6);在第二禍,人歷經兩萬萬馬兵十三個月之久的殺害,未曾被殺的人仍舊不悔改自己手所做的,還是去拜鬼魔和那些不能看、不能聽、不能走,金、銀、銅、木、石的偶像,也不悔改他們那些兇殺、邪術、姦淫、偷竊的事(啟九20-21)。在第三禍來到之前,約翰必然因為七雷的內容,預先知道人在遭遇了要來的第三禍之後,不只是不悔改,也不只是不停止拜鬼魔和的偶像和自己的淫行,更是進一步的褻瀆神(啟十六8-11)。因此對明白小書卷內容的約翰,實在能體會神的心腸。人不只不悔改,還拜鬼魔偶像,甚至褻瀆神,這對神是何等的苦啊!

 

這位拿著小書卷的大力天使披著雲彩,頭上有虹,臉面像日頭,兩腳像火柱,右腳踏海,左腳踏地(啟十1-2)。披著雲彩,頭上有虹,就是見證神是守約的神;主的再來要如日頭一樣出現,將全地(外邦地和以色列地)踐踏在祂如火柱一般的腳下。

 

雖然這小書卷是封嚴的,但是天使對約翰說:「你必指著多民、多國、多方、多王再說預言。」(啟十11)。從啟示錄十一章開始,一直到十五結束,是第六號和第七號之間所插進來的一段話,給我們看見將要發生的事。在我們還沒有詳細看七碗之前,讓我們先來看其中一些重要的細節。

 

神的兩個見證人

 

首先,聖城要被踐踏四十二個月(啟十一2)。有神的兩個見證人,要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當這兩個見證人被殺並且被提後,地大震動,城就倒塌了十分之一,七千名有名望的人也因地震而死(啟十一13原文意)。這裡有兩個事實是我們要注意的:

第一,這兩個見證人被殺,發生大地震之後,馬上接著14節說:「第二樣災禍過去,第三樣災禍快到了。」這就說明這兩個見證人被殺的時間,是在第三樣災禍發生之前,也就是末次號筒吹響之前。這就是保羅在林前十五章51-52節所說的一件奧秘事:「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所以這兩個見證人的被提也是在末次號筒吹響的時候。

 

第二,聖城要被踐踏四十二個月,而神的兩個見證人要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雖然聖城要被踐踏的時間和兩個見證人傳道的時間都是三年半。但是聖經以不同的方式來表達相同長的時間段,就代表這兩個時間段是不同的。兩個見證人的三年半應該早於聖城被踐踏的三年半,只是這兩段時間有一部分是重疊的。

 

到底這兩個見證人是誰,聖經並沒有明言;但我個人認為非常有可能是摩西和以利亞。因為耶穌和摩西以利亞兩人,在變化山上談論祂要去世的事(路九31),暗指摩西和以利亞將來也要在耶路撒冷被殺殉道。所以這兩個見證人被殺時,屍首所在的地方,特別稱為“他們的主釘十字架之處”(啟十一8)。當然,有人反對摩西是見證人之一,因為希伯來書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如果摩西是見證人之一,那麼摩西就要死兩次。其實,不只摩西會死兩次,舊約與新約所記載那些些曾經死過復活的人,最終還是都再死一次。更何況主也應許有些人是可以不嘗死味,活著被提,連死一次也沒有。因此,希伯來書所說的人人都有一死,不是指肉身的死,而是指人因著亞當的犯罪,世人就都在神的審判底下,死在過犯罪惡之下。因此,那是指人靈性的死,是所有亞當的後代都不能避免的。

 

即使這兩個見證人不是摩西和以利亞,但可以確定的,以利亞應該是其中的一位。預表以利亞的施浸約翰是已經來了,如聖經明言:在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神必差遣先知以利亞到猶太人那裡去(瑪四5)。主耶穌也同意文士們所說的:以利亞要先來復興萬事(太十七11,可九12)。所以,這兩個見證人在聖城被踐踏之前,會先來作復興萬事的工作,包含幫助以色列人按著律法向神悔改獻祭。但是等到那從無底坑裡上來的獸,與兩個見證人交戰,並勝了這兩個見證人之後,就把他們殺了(啟十一7)。這從無底坑裡上來的獸就是第五號從天落到地上的星,開了無底坑叫蝗蟲飛到地上造成第一禍。所以聖城要被踐踏四十二個月,與這兩個見證人重疊的時間也許是從第五號(第一禍,五個月)到第六號(第二禍,十三個月)被殺,共約一年半的時間。也就是說,這兩個見證人應該在第五號(第一禍)之前有兩年的時間,是在沒有仇敵抵擋的情況下做以色列復興的工作,也許包含第三號和第四號,神分別對墮落政權和屬世宗教的警告,執行了第一禍(第五號),和第二禍(第六號),的兩次收割,並在被殺被殺之後接著第七號,也就是七碗,稱為第三禍,是神親自與敵基督爭戰的時間。因為聖城要被踐踏四十二個月,所以第三禍的時間約有2年,是神將烈怒的酒倒給巴比倫喝。

 

身披日頭,腳踏月亮,頭戴十二星冠冕的婦人

 

接著啟示錄十二章,約翰看見天上現出兩個異象。一個稱為大異象,有一個婦人身披日頭,腳踏月亮,頭戴十二星冠冕。這婦人懷了孕,在生產的艱難中疼痛呼叫。另外一個異象是有一條七頭十角獸,稱為大紅龍;他的尾巴拖拉著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摔在地上。站在那將要生產的婦人面前,等她生產之後,要吞吃他的孩子(啟十二1-3)。無疑的,這兩個異象就是創世記第三章神對蛇所說的話:「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

 

這個婦人所代表的是神歷世歷代以來,包含舊約和新約,所有神全體的選民。關於這點應該沒有太大的爭議。但是,我們需要來看聖經中有關這婦人的細節,以便更深入的來認識神藉著這位婦人,所要啟示給我們的一些重要的真理。

 

首先,這婦人生了一個男孩子,被提到神寶座那裡。然後這婦人逃到曠野,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同時,在天上就有了爭戰,米迦勒同他的使者就將龍同他的使者一同摔到地上。龍見自己被摔在地上,就又逼迫那生男孩子的婦人。於是有大鷹的兩個翅膀賜給婦人,叫他能飛到曠野,到自己的地方,被養活一載二載半載。請注意,先前生了男孩子的婦人已經逃到曠野,要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這裡又說有大鷹的兩個翅膀賜給婦人,叫他能飛到曠野,到自己的地方,被養活一載二載半載。生男孩子的婦人只說逃到曠野,到神給他預備的地方,但是後來的婦人是有兩個翅膀賜給他,叫他能飛到曠野,到自己的地方。生男孩子的婦人是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但是有翅膀的婦人是被養活一載二載半載。很明顯的,生男孩子的婦人和有翅膀的婦人是有分別的。最後,有兩個翅膀的婦人還有一般“其餘的兒女”;龍要與婦人這些其餘的兒女爭戰。

 

所以,這位身披日頭,腳踏月亮,頭戴十二星冠冕的婦人,共有四個部分:第一,男孩子;第二,經過產難的婦人;第三,有兩個翅膀的婦人;第四,其餘的兒女。

 

男孩子

 

首先,我們來看誰是男孩子。啟示錄十二章5節說:「婦人生了一個男孩子,是將來要用鐵杖轄管萬國的;他的孩子被提到神寶座那裡去了。」這男孩子有兩個特點:第一,將來要用鐵杖轄管萬國;第二,被提到神寶座那裡去。用鐵杖轄管萬國是神對推雅推喇教會得勝者的獎賞(啟二26~27)。而推雅推喇教會在神的經營裡,代表以色列人在舊約歷史的結束(參看“七個金燈臺”一文)。所以,男孩子的第一個特點表明:這男孩子是神在舊約以色列人中所得著的得勝者。其次,這男孩子要被提到神寶座那裡,這是神對老底嘉教會得勝者的獎賞(啟三20-21)。而老底嘉教會在神的經營裡,代表神的恩典,最後又回到以色列人這裡,是以色列人在新約歷史的結束。所以,男孩子的第二個特點表明:這男孩子是神在新約以色列人中所要得著的得勝者。因此,這男孩子代表神在祂的經營裡,含舊約與新約,在以色列人中,也就是祂肉身的選民中,所得著的一批讓神可以向撒但誇口的子民。

 

經過產難的婦人

 

其次,我們來看這生了男孩子,經過產難的婦人,逃到神給他預備的曠野。這是彌迦書四章10節的應驗:「錫安的民(原文作女子)哪,你要疼痛劬勞,彷彿產難的婦人;因為你必從城裡出來,住在田野,到巴比倫去。在那裡要蒙解救;在那裡耶和華必救贖你脫離仇敵的手。」

 

既然經過產難的婦人所生產的男孩子,代表神肉身選民中的得勝者,那麼這個婦人自然就代表除了男孩子之外,神大體肉身的選民,被帶到神所預備的曠野。

 

什麼是曠野?以色列人過紅海後,在還沒有進入美地之前,就是在曠野裡。我們可以簡單的定義說:什麼時候神的兒女沒有進入神所應許之地,就是在曠野裡。施洗約翰的傳道開始於曠野;主耶穌在盡職之前,也被引到曠野受撒但的試探。歷史告訴我們,以色列人是一個被分散到世界各地的民族;在屬靈的意義上,無論他們被分散到那裡,都是神為以色列人所預備的曠野。這婦人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正是神的兩個見證人傳道的時間。神的兩個見證人最主要是來復興以色列民;因此在預表上,這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的婦人,雖然不是像男孩子那樣得勝,但是他們靠著律法(摩西)和先知(以利亞),得著了神的餵養。但是一千二百六十天之後,因著兩個見證人的被殺,我們可以預見的是:當第三禍來臨時,留在地上的猶太人將面臨非常可怕的災難。

 

天上的爭戰

 

當男孩子被提到神寶座那裡去了之後,在天上就有了爭戰。請注意,在天上的爭戰不是男孩子和龍的爭戰,而是米迦勒同他的使者與龍爭戰,龍也同他的使者與米迦勒爭戰(啟十二7)。也就是說,男孩子被提到神寶座那裡,就叫米迦勒可以和龍爭戰。在屬靈的意義上,這就如同神必須要先得著一個無可指責的約伯,才可以向撒但誇口。所以,神對祂仇敵爭戰的原則,都必須先得著得勝者(男孩子)。在神還沒有在地上得著得勝者之前,不要說米迦勒和龍爭戰,米迦勒就是用毀謗的話罪責撒但都不敢(猶一9)。

 

弟兄姐妹,千萬不要認為得勝者就是有能力可以勝過撒但的人;不!這是錯誤的教導。在神眼中,真正的得勝者是懂得敬畏神代表權柄的人,真正的得勝者是懂得在地上過敬虔生活的人。有人說,在路加福音第十章,主耶穌豈不是告訴祂所差遣的七十個人,祂已經給他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斷沒有什麼能害他們(路十19)。但是主耶穌這裡的教訓並非如我們所領會的字面意義。主賜給門徒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意思是踐踏文士和法利賽人的教訓,主就是稱呼文士和法利賽人為蛇類、毒蛇之種(太二十三33);今天我們也有這樣的權柄可以辨別諸靈(林前十二10),可以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約壹四1)。門徒也的確可以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但那特別指的是勝過仇敵一切迷惑的能力(啟十二9)。在伊甸園中,女人沒有勝過蛇的誘惑,但今天主保守我們可以勝過仇敵一切的誘惑。斷沒有什麼能害我們,是指因著我們勝過仇敵的誘惑,仇敵就不可能在我們的身上做任何的工作。在末世,我們可以勝過拜獸像,但不是打碎獸像,而是以殉道者的身份被殺,來勝過拜獸像。當神在地上得著這樣的人,神就可以吩咐米迦勒與祂的仇敵爭戰。

 

當龍與他的使者無法勝過米迦勒和他的使者後,就被摔在地上。天上就有大聲音說:「我神的救恩、能力、國度、並他基督的權柄,現在都來到了!因為那在我們神面前晝夜控告我們弟兄的,已經被摔下去了。弟兄勝過他,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啟十二10-11)。

 

請注意,11節的“弟兄勝過他”,不是指男孩子勝過龍。因為我們已經指出,與龍爭戰的是米迦勒不是男孩子。這裡的“弟兄勝過他”的“弟兄”,是指龍被摔在地上後,還留在地上的神的兒女。因為第11節有一個連接詞“kai”沒有翻譯出來,可以翻譯為“因此(so)”;另外“是因羔羊的血”最好翻譯為“要靠(by)羔羊的血”。所以第11節可以重新翻譯為“因此弟兄勝過他,要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也就是說,因著龍被米迦勒摔在地上,因此在地上的弟兄們如果要勝過龍,就需要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靠羔羊的血”這句話就已經告訴我們,在地上的這些弟兄是神在新約時代另外一般的兒女,也就是信徒。不同於男孩子所代表的神肉身選民中的得勝者。請注意,在天上的米迦勒可以勝過龍,在地上的弟兄也可以勝過龍。但在天上的米迦勒是以能力勝過龍;而在地上的弟兄是因著見證主的死,以殉道者的心志被殺來勝過龍。

 

有兩個翅膀的婦人

 

在龍被摔在地上後就逼迫生產的婦人,但是這婦人這時有大鷹的兩個翅膀,叫他能飛到曠野,到自己的地方,被養活一載二載半載。我們已提到,聖經以不同的方式來形容同一個婦人,就代表這兩個婦人雖然是同一個婦人,但在屬靈的意義上一定有不同的地方。

 

什麼是鷹的翅膀?在出埃及記十九章4節說:「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們都看見了,且看見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來歸我。」鷹的翅膀是神的翅膀,不只代表神的能力要拯救祂的百姓,更是為了得著祂的百姓。以賽亞書四十章31節也說:「但那等候耶和華的必從新得力,他們必如鷹展翅上騰。」鷹的翅膀說出神的能力,也說明神的心意是要得著人;因此,人有鷹的翅膀,是明白神心意的人;因著他明白神的心意,因此他等候耶和華。有大鷹兩個翅膀的婦人,屬靈的意義就是那些靠神救恩的能力,等候耶和華的人。

 

誰是等候耶和華的人?猶太人雖然一直在等候他們的彌賽亞,但是他們卻將主耶穌,也就是他們所盼望的彌賽亞,釘在十字架上。所以今天真正等候耶和華的人,是接受救恩的新約信徒。主耶穌就是吩咐我們要等候祂的再來。所有等候主再來的新約信徒,當龍逼迫時,都會有神的恩典,如同大鷹的兩個翅膀得著加力,飛到曠野自己的地方,被養活一載二載半載。

 

經過產難的婦人所到的曠野,是神所預備的地方;但是有兩個翅膀的婦人所到的曠野,是自己的地方。經過產難的婦人是神肉身的選民,是被分散到世界各地的;他們所去的曠野,並非是自己的地方,而是神所為他們預備的地方。在新約,雖然神也差遷門徒出去傳福音,但是新約的選民,神是吩咐他們要各自在自己的地方,作金燈臺的見證,等候主的再來。所以有兩個翅膀的婦人代表大體新約的信徒。他們因著神救恩的能力,在自己的地方站住見證的立場,等候主耶穌的再來。

 

其餘的兒女

 

因著龍向婦人發怒,就去與這婦人其餘的兒女爭戰。既然有兩個翅膀的婦人是指新約大體的信徒,那麼所謂她“其餘的兒女”,也必是指新約的信徒,包含猶太信徒(守神誡命的),和外邦信徒(為耶穌作見證的)。只不過,這些其餘的兒女是經過大災難的得勝者。他們以殉道者的心志勝過龍(啟十二10)。有兩個翅膀的婦人雖然可以被養活一載二載半載,但是婦人其餘的兒女,在大災難中為主殉道,才是主所應許有福的人(啟十四13)。這是值得我們默想的一個兩難的問題:如果主回來時,我們無法活著被提,那麼我們是要成為有兩個翅膀婦人的一部分,被神養活呢?還是要成為婦人其餘的兒女,為主殉道呢?倪柝聲弟兄說,他的將來如果不是活著被提,就是殉道。雖然我們親愛的弟兄已經安息主懷,但是我相信,如果我們的弟兄能活到主來,又沒有活著被提,那麼他一定選擇為主殉道。願倪弟兄的心志能激勵我們今天還活在地上的人,有天成為那婦人“其餘的兒女”,為主殉道。

 

現在,對於啟示錄十二章的這個身披日頭,腳踏月亮,頭戴十二星冠冕的婦人的四個部分,我們就可以總結如下:第一,男孩子神肉身選民的得勝者;第二,經過產難的婦人神大體的肉身選民;第三,有兩個翅膀的婦人神大體的新約信徒;第四,其餘的兒女主再來時,信徒中為主殉道的得勝者。所以啟示錄十二章的那位身披日頭,腳踏月亮,頭戴十二星冠冕的婦人,就代表歷世歷代以來,包含舊約和新約,所有神全體的選民。

 

聖城新耶路撒冷

 

啟示錄十二章的婦人到了新天新地,就是二十一章那從那天而降的聖城新耶路撒冷(加四26)。這個婦人和新耶路撒冷城,兩者有著非常類似的描述。新耶路撒冷城的門上有十二位天使,門上又寫著以色列十二個支派的名字;而婦人是頭戴十二星冠冕,所謂冠冕,是神應許給以色列人,含舊約(推雅推喇)和和新約(老底嘉),作王的獎賞。新耶路撒冷城有神的榮耀,城的光輝如同極貴的寶石。城的光輝是神榮耀的彰顯,而這婦人是身披日頭,教會顯在這世代中能明光照耀,是因披戴基督。城牆門上的十二位天使和以色列十二個支派的名字,說出以色列人有經天使所交託的神的聖言(羅三2),也就是律法。但門是珍珠門,說出因著主的救贖,成全了律法。律法再加上牆的根基上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就是婦人的腳所踏的月亮。月亮的光是來自太陽,神的律法和先知的講道也是將神表明出來。婦人腳踏月亮,不是輕看月亮所代表的律法和先知,而是因為教會要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弗二20)。感謝主!

2022年11月21日 星期一

七號 - 神的公義

 

七號 神的公義

 

弓已上弦,人可拒絕神的恩典,但絕無可能拒絕神的審判。

 

啟八1-6:「羔羊揭開第七印的時候,天上寂靜約有二刻。我看見那站在神面前的七位天使,有七枝號賜給他們。另有一位天使,拿著金香爐來,站在祭壇旁邊。有許多香賜給他,要和眾聖徒的祈禱一同獻在寶座前的金壇上。那香的煙和眾聖徒的祈禱從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神面前。天使拿著香爐,盛滿了壇上的火,倒在地上;隨有雷轟、大聲、閃電、地震。拿著七枝號的七位天使就預備要吹。」

 

第七印是繼第六印所預表的教會時期之後,所以這第七印所代表的時期就是但以理書中,神為祂百姓所定下的七十個七的最末了的一個七。七十個七的前面六十九個七,與最末了一個七之間就是教會奧秘的時期,也就是第六印。所以,當第七印一開始,就代表恩典的門已經關閉,代表神憤怒的大日到了,公義的神基於祂的公義,要開始執行祂的審判。這第七印包含七號,在七號吹響之前,在祭壇旁邊有金香爐的煙和眾聖徒的祈禱一同升到神面前。無疑的,金香爐的煙和眾聖徒的祈禱,都是呼應第五印,祭壇底下殉道者的聲音。接著,天使拿著的香爐,裡面所盛的壇上之火,就倒在地上,代表神的審判就要開始執行,所以拿著七枝號的七位天使就要開始預備吹號。

 

第二次出埃及

 

論到神的審判,在舊約我們一定會聯想到神在埃及所降下的十災。其實,七號所帶來的審判,其真理的種子就埋在舊約。神在埃及所降下的十災,是神賜給以色列百姓十誡的依據。(參閱“十災”一文)。在舊約,神在埃及降下十災之後,就準備帶領祂的百姓進入美地。在新約,當第七印完全被揭開,末次的號筒吹響,神烈怒的七碗倒盡之後,神也要帶領祂的百姓進入千年國復甦的美地。這就是應驗以賽亞書十一章11~12所說的:「當那日,主必二次伸手救回自己百姓中所餘剩的,…他必向列國豎立大旗,招回以色列被趕散的人,又從地的四方聚集分散的猶大人。」舊約以色列人出埃及,可以視為神的第一次拯救;而末日的審判就是主第二次伸手救回自己百姓中所餘剩的。神這第二次的拯救,在撒迦利亞書十章9節就稱為「再領他們出埃及地」,因為那時的耶路撒冷城在神的眼中,按著靈意叫所多瑪,又叫埃及(啟十一8)。

 

在舊約,神的百姓能夠出埃及,最主要的原因還不是十災,而是有被殺羔羊的血塗在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在新約,當主在變化山上和摩西、以利亞兩個人說話時,所談論的內容就是出埃及的事(路九31“去世的事”原文),就是祂在耶路撒冷將要成的事,就是祂如何成為被殺的羔羊為罪人而死的事。如今這被殺的羔羊就要揭開第七印,七號就要吹響,開始神公義的審判。

 

神審判的特點都是帶有憐憫的!當神在埃及降下十災時,前面九災是以每三災為一組;每一組的第一災,都是神打發摩西到法老常行走的路上告訴法老,這是神的憐憫;但是當法老不聽從摩西時,在每一組的第二災,神就差遣摩西直接到法老的宮中;最後,當法老還是不聽從時,每一組的第三災,神就直接施行審判。在啟示錄,當神施行審判時,我們也可以看到類似的結構。首先,神的審判是用七印封嚴了,這也是神的憐憫。當第七印被揭開後就是七號,就向人明白的揭示神要來的審判;最後到了七碗,神就發盡了祂的烈怒(啟十五1)。

 

七號的結構

 

神在埃及所降下的十災,最主要是針對埃及百姓所代表的外邦人,和法老所代表的地上政權,以及法老背後所代表的撒但黑暗的勢力;而以色列人所在的地方都是被神所保守的。但是到了啟示錄,我們看到不只是外邦人,外邦的政權,和撒但邪惡的勢力,要在神的審判底下,連那些不悔改的猶太人也都要在神的審判底下。而且,神的審判,還要從神的家起首。

 

在啟示錄十四章6~7節,有一位天使飛在空中,傳揚永遠的福音給住在地上的人,大聲說:「應當敬畏神,將榮耀歸給他!因他施行審判的時候已經到了。應當敬拜那創造天地海和眾水泉源的。」神是創造天、地、海、和眾水泉源的;因此當神施行審判的時候也是針對天、地、海、和眾水泉源。這就是七號的前四號,神要審判地、海、眾水、和日、月、星辰,所表明的。因著神的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所以第一號是先審判地,主要是指以色列地;第二號是審判海,代表審判外邦地;第三號是審判眾水,就是審判地上墮落的政權(啟十七15)。而第四號是審判日、月、星辰,就是審判屬世的宗教,也就是審判撒但在神兒女中黑暗的勢力。

 

因爲第七印是神經營的第七個時期,也就是但以理七十個七的末了一個七。因此第七印所包含的七號,頭四號可以視為一組,就是末了一個七的前三年半;而後三號可以視為另外一組,就是末後的三年半大災難。

 

第一號的審判是針對以色列地,在第二號將有一隻從海中上來的獸(啟十三1),要審判海所代表的外邦地。所以,第一號的以色列地加上第二號的外邦地,等同於神宣告要審判全地。在第三號又將有一隻從地中上來的獸(啟十三11),這獸就是假先知,將使海中上來的獸滿了能力,以至於地上的權柄,成爲奧秘的巴比倫,包含神所要審判的第三號(屬世的宗教),和第四號(墮落的政權),所代表的撒但邪惡的勢力。因此前三年半所包含的前四號的審判,是預警式的審判,宣告神要審判天地所有的受造之物。接著的第五、六、七號,是後三年半,才是神真正的審判。這個審判就是由一隻飛在空中的鷹,所宣告的三個禍:「三位天使要吹那其餘的號。你們住在地上的民,禍哉!禍哉!禍哉!」(啟八13)。“住在地上”的“住”,在原文有“永久居所”的意思!也就是說,在那日有禍的人,都是看屬地的居所為永久居所的人。但屬天的子民,是以在地的生活為寄居的,他們所盼望的是一座有根基的城。這三個禍就是舊約收割節所預表的。神要收割祂的莊稼(第五號)和葡萄(第六號),並將烈怒的酒給巴比倫大城喝(第七號)。

 

第五號是針對第一號的以色列地,稱為第一禍;第六號是針對第二號的外邦地,稱為第二禍;第七號是針對第三和第四號這一小組所組成的奧秘巴比倫,針對地上代表權柄背後撒但邪惡勢力的審判,稱為第三禍。這裡我們又再一次看到神審判中的憐憫。封住神審判的七印是神的憐憫,即使在七號公開的審判裡,我們由七號的結構,先有頭四號預警式的審判,之後才接著後三號真正的審判。這也讓我們看見在神的審判裡都有祂的憐憫。現在我們來看這七號的詳細内容。

 

第一號:對以色列地的警告

 

啟八7:「第一位天使吹號,就有雹子與火攙著血丟在地上;地的三分之一和樹的三分之一被燒了,一切的青草也被燒了。」

 

神在埃及所降下的雹災,被形容為神降與埃及的「一切的災殃」(出九14)。這一切的災殃就應驗在第七印的七號:第一號是以雹災來宣告神的審判(啟八7),並在第七號以雹災來結束(啟十六21)。

 

如前所說:地是預表以色列地,因此雹子與火攙著血丟在地上,代表第一號最主要是針對在以色列地的猶太人。神的審判要從神家裡的人起首(彼前四17)。新約的信徒,雖然因著信,也是神家裡的人;但是,當主回來時,神的經營又回到了以色列。因此,第一號的審判最主要是針對在以色列地的猶太人。第一號是神對第五印,對歷世歷代以來的殉道者所流之血的回應神的審判必不遲延。

 

雹子與火攙著血丟在地上的結果是:地的三分之一和樹的三分之一被燒了,一切的青草也被燒了。

 

三分之一的原文是第三部分。在以西結書第五章,我們看見神將耶路撒冷安置在列邦之中,但是耶路撒冷卻行惡,違背神的典章,過於列國;因此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與你反對,必在列國的眼前,在你中間,施行審判。」這個審判就是:「要將第三部分在城中用火焚燒,將第三部分在城的四圍用刀砍碎,將第三部分任風吹散;我也要拔刀追趕。」(結五2)。

 

在以西結書第五章所提的第三部分是在城中,在城的四圍,和被風任意吹散到各地。在屬靈的意義上,第三部分代表的是:在神的眼中不只是該受審判的部分,而且無法逃脫神的審判 - 不管是在城中,或逃到城的四圍,或已被風任意吹散到各地,都無法逃避神的審判。今天人可以拒絕福音,那日無法逃避神的審判!

 

第一號的審判叫地的三分之一和樹的三分之一被燒了。地是樹所栽種之處;而樹在聖經中是預表有名望的人。在耶和華的恩年,神的子民是耶和華所栽的公義樹(賽六一3)。但是對於眼目高傲,性情狂傲的人,就被比喻為利巴嫩高大的香柏樹和巴珊的橡樹(賽二11-13);對於這些高傲狂傲的樹,神必叫其屈膝降卑(賽二17)。當主耶穌在地上時,主責備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太二十三13-33),在屬靈的意義上就是樹的第三部分。

 

雹子與火攙著血丟在地上的結果,也叫一切的青草被燒了。有青草從地上長出來,是預表人的後代(伯五25)。因此,一切的青草被燒了,從此如同不孕一樣,是神對以色列的咒詛。這咒詛就是應驗施洗約翰在曠野所傳悔改的道:「不要自己心裡說:『有亞伯拉罕為我們的祖宗。』我告訴你們,神能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現在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路三7-9)。施洗約翰在曠野只說「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還沒有砍下來;但是在第一號,這斧子就要砍下來了,其結果就是“一切的青草被燒了”。青草被燒了,代表肉身的猶太人再也不是亞伯拉罕的後代。亞伯拉罕的後裔只能是出於屬乎基督的(加三29)。

 

第二號:對外邦地的警告

 

啟八8~9:第二位天使吹號,就有彷彿火燒著的大山扔在海中;海的三分之一變成血,海中的活物死了三分之一,船隻也壞了三分之一。

 

第一號的審判,是警告在以色列地的猶太人;而第二號的審判,是警告在外邦地的世人包含信徒。因此,第一號加上第二號,就是神對全地審判的警告。

 

這個第二號對外邦地的審判,是將彷彿火燒著的大山扔在海中。

 

山在聖經中都用來形容城或國度,但第二號的山卻是萬軍耶和華降罰的日子,所要臨到的高山峻嶺,以及高臺和堅固城牆(賽二14-15)。這火燒著的大山就有如耶利米書所形容的巴比倫,為那毀滅天下的山,因此耶和華神要使巴比倫成為焚燒的山(耶五一25)。這大山就是約翰所看見的,那從海中上來的獸(啟十三1),代表世上背叛的政權,被神扔在海中,造成海的三分之一變成血。在屬靈的意義上,就如主耶穌所說的在末期還沒有到前,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太廿四7),彼此陷害,彼此恨惡(太廿四10) 。對應與第二印,就是地上的太平被奪去,而彼此相殺(啟六4)。所以,這燒著的大山要成為神所使用的審判工具,用來審判海所預表的外邦地,使海的三分之一變成血。

 

將水變為血的神跡,早就出現在出埃及記第四章,摩西顯給以色列人看的第三個神跡,預表的神的審判所帶來的死亡。這一個預表就成為神在埃及所降下的第一災,使尼羅河在祂的審判下成為死亡。而這一個預表,也成為在啟示錄裡的第二號和第二碗,神對外邦地的審判。海的第三部分變成血,代表外邦地的第三部分將會滿了在神審判之下死亡的光景。也許神的兩個將證人是在第二號期間開始在地上傳道,因為在他們傳道的日子有權柄叫水變為血,隨時隨意用各樣的災殃攻擊世界(啟十一6)。

 

神利用屬人的政權對第三部分的海審判的結果是:海中活物的第三部分死了,海中船隻的第三部分也毀壞了。海中的活物所預表的就是外邦人(太四19);而船隻所預表的就是今天的教會(太十四24)。在啟示錄的預表裡,除了神肉身的選民猶太人是生活在地上之外,還有兩類的人是以海為生的:有一類人是生活在海中的活物,預表的是外邦人;還有另外一類人是生活在船隻裡,預表的是在基督裡的信徒。在第二號,屬人的政權,會導致第三部分不潔的外邦人死了,同時也會破壞海上一些屬世,不敬畏神的第三部分教會。身為基督徒,我們必須知道,今天我們都生活在海面上的船隻裡,雖然外面會有暴風,也會有波浪打入船內(可四37),但主就在船內。可是,到了第二號,會有第三部分的船隻毀壞了。這是神對教會的警告。我們有理由相信,這第三部分被毀壞的船隻,必是指當聖靈向眾教會說話時(啟二1-22),那些明明有耳可聽,卻掩耳不聽的教會。

 

第一號和第二號是神對住在全地之人(包含猶太人,外邦人,和信徒),要來審判的警告。接著第三號和第四號是神對地上代表權柄,和其背後黑暗勢力審判的警告。這背後黑暗勢力就構成屬靈的巴比倫:包含屬世的宗教和墮落的政權,由三號和第四號這一小組所代表;首先,我們來看:

 

第三號:對地上代表權柄的警告墮落的政權

 

啟八10~11:「第三位天使吹號,就有燒著的大星,好像火把從天上落下來,落在江河的三分之一和眾水的泉源上。這星名叫「茵蔯」。眾水的三分之一變為茵蔯;因水變苦,就死了許多人。」

 

在第二號的大山是屬地的,代表世上強有力的政權;這節第三號的的大星有屬天的性質,代表宗教面的勢力,但這大星在啟示錄第八章11節稱為“茵蔯” ,叫眾水的三分之一變苦。

 

所以,這燒著的大星就是約翰所看見那從地中上來的獸,假先知。這大星落在江河的第三部份,和眾水的泉源上。“江河”代表地上的政權。所以“落在江河的第三部份”,代表假先知是凌駕在地上政權之上。在十七章,由那坐在坐在眾水上的大妓女所代表(啟十七1)。“泉源”就是眾水的源頭,坐在眾水的眾泉源上,就是以權力的源頭自居。值得注意的是,今天所謂的民主時代,所有的政治人物都是被人所造出來的神,否認了神是所有權力的源頭(羅十三1)。

 

這大星,也就是從地中上來的獸,假先知,名叫「茵蔯」,原文意是“苦”。摩西警告以色列眾人,如果他們心裡偏離耶和華神,去事奉外邦的神,就怕在你們中間會有惡根生出苦菜和茵蔯來(申廿九17)。所以那燒著的大星名字叫茵蔯,就是指明這在燒著的大星使人偏離神事奉偶像,就是那從地中上來的獸,假先知,所要作的工作。假先知的教訓就是叫人離棄代表神律法的天平,叫人飽嘗苦楚。基本上,這燒著的大星也是神所使用的工具,真正叫水變苦的是因為神的審判。就如拿俄米的見證,她本叫拿俄米,是甜的;但要叫她瑪拉,也就是叫她為苦,因為她認為她所受的大苦是來自全能者(得一20)。以色列人在曠野走了三天,到了瑪拉,因為水苦不能喝,而叫那地名為瑪拉,也是神所刻意安排。好讓以色列人認識只要按著祂的指示,就可以叫水變甜(出十五2325)。

 

所以,主耶穌警戒門徒,那日有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太廿四11)。 在這第三號就是指明假先知已經起來。到了第五號,無底坑的出口被打開,是敵基督顯現的時候。請注意,從海中上來的獸,是代表地上背叛的政權,不是敵基督;到了第五號無底坑的出口被打開後,才是敵基督顯現的時候。在啟示錄就是第十七章那隻七頭十角的朱紅色獸所預表,將詳述於七碗。

 

第四號:對地上代表權柄的警告屬世的宗教

 

啟八12:「第四位天使吹號,日頭的三分之一,月亮的三分之一、星辰的三分之一都被擊打,以致日月星的三分之一黑暗了,白晝的三分之一沒有光,黑夜也是這樣。」

 

在創世記三十七章約瑟所做的夢裡,太陽,月亮,星星,就組成雅各一家。在啟示錄十二章,那個身披日頭,腳踏月亮,頭戴十二星冠冕異象的婦人(啟十二1),也代表歷世歷代以來所有神選民的組合。因此,天上的星體就是預表神選民在地上所要做的見證。在新約恩典的時代,我們的見證就是天上星體的見證:每一個基督徒都應該是發光體,叫我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腓二15)。

 

在神的經營裡,地上的外邦政權是神所設立的代表權柄;而地上神的選民是代表天上的星體,要照耀整個大地。但是不只是地上的外邦政權不認識神的權柄;神的選民也失去了他們該有的照耀功能。在第四號,我們看見日月星的三分之一黑暗了,白晝的三分之一沒有光,黑夜也是這樣。也就是說天上星體該有的見證已經失去了第三部分。這裡的審判等同神在埃及所降下的第三組災的第三災:暗災!這個暗災警告我們,當我們失去該有的天上星體的見證,就如保羅所說「…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弗二2);那麼在將來國度的審判裡,有一個地方稱為“外邊的黑暗”,我們也只能在那裡哀哭切齒了(太二五30)。

 

第一號是神對以色列地審判的警告,其結果就是神棄絕祂在地上肉身的選民,也就是棄絕猶太人。今天在新約恩典的時代,神的救恩已經從猶太人轉到外邦人;這是第一號,是神對猶太人的警告。

 

第二號是神對外邦地審判的警告。在已過的歷史,地上政權所帶給世人的災難和死亡,以及對信徒的迫害,就要叫我們警醒,這是第二號審判的警告。

 

第三號和第四號這一組,是神對地上代表權柄,也就是其背後黑暗勢力的警告。因爲地上代表權柄已經成爲奧秘的巴比倫,包含地上墮落的政權,以及世俗的宗教。當我們看到地上政權的敗壞,和教會見證的墮落,一面來說,我們靈裡覺得哀傷;但是另外一面來說,我們也非常的清楚,這是神要審判地上代表權柄的警告。

 

第一號到第四號將在末了的一個七的前三年半吹響。是公義的神向世人(包含猶太人,外邦人,以及信徒),以及地上代表權柄(政權和宗教)的警告。人若輕忽這四號的警告,神就要以第五號到第七號的三個禍來回應。這三個禍就是末日三年半的大災難。

 

第五號所代表的第一禍,就是回應第一號的審判;第六號所代表的第二禍,就是回應第二號的審判;而第七號所代表的第三禍,就是回應第三號和第四號這一小組的審判。基本上,這三禍可以視爲舊約的收割節,首先神要收割莊稼(第五號)、其次收割葡萄(第六號)、最後將烈怒的酒給巴比倫大城喝(第七號)。首先,我們來看莊稼的收割,也就是:

 

第五號:第一禍 (針對以色列地)

 

啟九1~3:「第五位天使吹號,我就看見一個星從天落到地上,有無底坑的鑰匙賜給他。他開了無底坑,便有煙從坑裡往上冒,好像大火爐的煙;日頭和天空都因這煙昏暗了。有蝗蟲從煙中出來,飛到地上;有能力賜給他們,好像地上蠍子的能力一樣。」

 

這個星從天落到地上,在原文是完成時態。在約翰看的時候,這星已經落到地上。這墜落的星是以賽亞書所說的明亮之星,早晨之子(賽十四12),也就是主耶穌告訴門徒的祂所曾看見的撒但,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路十18)。但是以賽亞書和主耶穌在路加福音所提到的墜落的星,神並沒有將無底坑的鑰匙賜給他,因為在啟示錄一章18節告訴我們,基督是那死過又活了的那位,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這從天落到地上的星有無底坑的鑰匙賜給他,那是在第五號吹號後。所以在第五號之前,撒但不只沒有殺人的權柄,即使要傷害人,如傷害約伯,也都要有神的許可(伯一12)。但是,在第五號之後,撒但就有鑰匙打開無底坑,可以任意傷害人(啟十三5)。

 

啟示錄九章3-6節,就描述了被釋放的蝗蟲,飛到地上後所帶來的災難:

「…,有能力賜給他們,好像地上蠍子的能力一樣,並且吩咐他們說,不可傷害地上的草和各樣青物,並一切樹木,惟獨要傷害額上沒有神印記的人。但不許蝗蟲害死他們,只叫他們受痛苦五個月。這痛苦就像蠍子螫人的痛苦一樣。在那些日子,人要求死,決不得死;願意死,死卻遠避他們。」

 

這裡的蝗蟲所帶來的災難,是對應於神在埃及所降下的第八災。請注意,出埃及記的蝗災是接著雹災,要吃盡冰雹所剩的(出十15)。而雹災和蝗災在啟示錄是分別為第一號和第五號,這是告訴我們啟示錄中七號的結構:第一號的雹災是警告,接著進一步的審判是由蝗災,也就是第五號來執行,稱為第一個禍。

 

第一個禍的對象是針對第一號在以色列地的猶太人。在第一號,樹的第三部分和一切的青草已受了審判;因此在地上剩下的部分就不再傷害。而這蝗災所要吃冰雹所剩的是“額上沒有神印記的人”,叫他們受痛苦五個月。這些額上沒有神印記的人,就是啟示錄十四章,神所要收割的莊稼,這些莊稼被形容為“熟透了”,也可翻譯為“枯乾”,所以不是指正面意義的生命成熟,而是不成為初熟的果子滿足神(出三十四26)。 同羔羊站在錫安山上的十四萬四千人是初熟的果子(啟十四4),但被被鐮刀收割的是無法滿足神的“枯乾”了的莊稼。這裡的莊稼不是指大體聖徒,因為這裡的莊稼是已經枯乾了的莊稼。在大災難的時候,那飛到曠野的婦人,代表神大體的聖徒。飛到曠野在一定的意義上,就是被神收割,收在糧倉裡(太十三30)。但是對枯乾了莊稼的收割,到底是收在那裡,沒有人知道,只有神知道。但我們可以確定的,絕對不會是收在糧倉裡,而可能是收在一個叫黑暗的地方,在那裡哀哭切齒 (太廿五30)。這是信徒的警戒。

 

這蝗蟲所帶給人的痛苦,就像蠍子螫人的痛苦一樣。在那些日子,人要求死,決不得死;願意死,死卻遠避他們。在今日,人是因為怕死而成為魔鬼的奴僕(來二15);但是,到了那日,神要讓人認識:人所該怕的不是死,而是求死卻不得死。這是今日神對世人,特別是對神百姓的警告。

 

關於啟示錄這裡的蝗蟲,7~8節是這樣描述的:「蝗蟲的形狀,好像預備出戰的馬一樣,頭上戴的好像金冠冕,臉面如同像男人的臉面,頭髮如同女人的頭髮,牙齒像獅子的牙齒。胸前有甲,好像鐵甲。他們翅膀的聲音,好像許多車馬奔跑上陣的聲音。有尾巴像蠍子,尾巴上的毒鉤能傷人五個月。」

 

蝗蟲在聖經裡是用來形容為地上的居民(賽四十22),是神所打發到地上列國的軍隊(士七12,珥二25)。所以,第五號,也就是第一禍,簡單的說,就是:神要使用祂的敵人當作工具,來管教祂的兒女(來十二8)。

 

蝗蟲的頭上戴的好像金冠冕。但傳道書是說:蝗蟲是沒有君王的(傳三十27)。所以蝗蟲頭上戴的冠冕,只是“好像”金冠冕(啟九7)。11節說,有無底坑的使者要作這些蝗蟲的王;蝗蟲既然是沒有君王的,所以無底坑的使者就不是蝗蟲真正的王,因為11節按原文的意思是:凌駕在蝗蟲之上,因此就如同蝗蟲的王一般。這王就是啟示錄十七章朱紅色的七頭十角獸(詳後七碗),而蝗蟲就是啟示錄十七章的諸王。是神使諸王同心合意,把自己的國給那獸,使那獸凌駕在諸王之上,如同諸王的王。這王按著希伯來話,名叫亞巴頓,希利尼話,名叫亞玻倫,也就是毀壞者的意思。這位毀壞者就是將來要站在聖地行毀壞可憎的那位(太二十四15,但十一31,可十三14),也就是敵基督。

 

蝗蟲的臉面像男人的臉面,但卻有女人的頭髮所代表的羞恥(林前十一14)。所有自認為能與神的兒女為仇為敵的,在神眼中都是該蒙羞的。

 

蝗蟲的牙齒像獅子的牙齒;胸前有甲,好像鐵甲;他們翅膀的聲音,好像許多車馬奔跑上陣的聲音。值得注意的是,對於這些蝗蟲可怕的描述,都不是造成人受痛苦的原因,人在第五號受痛苦的原因是因為那像蠍子的尾巴所造成的。為何這蝗蟲比尾巴更可怕的其它部分沒有造成傷害呢?那是因為這些蝗蟲只是“預備”出戰的馬,還沒有真正出戰。這蝗蟲在接下來的第六號,就成為真正出戰的馬兵,要殺人的第三部分。

我們比較一下第五號的蝗蟲,和第六號的馬軍,兩者有極相類似的點。第五號蝗蟲胸前的鐵甲,在第六號成為騎馬者胸前的甲;第五號蝗蟲如同獅子的牙齒,在第六號就成為獅頭口中所出來的火、煙、與硫磺。

 

啟示錄第九章19節說,這馬的能力是在口裡和尾巴上(啟九19)。在第六號,造成第三部分的人死亡的是口,但是在第五號造成人受痛苦五個月的是尾巴。這尾巴,在第五號形容為蠍子,在第六號形容為蛇。

 

不管是蠍子或蛇,只是用來形容蝗蟲(第五號)和馬(第六號)的尾巴。如果我們對比啟示錄十二章,那條大紅龍的尾巴,拖拉著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我們也可以這麼說:蠍子和蛇的功用就是“拖拉”,而所拖拉的就是屬撒但的背叛勢力,這就成為蠍子和蛇的能力。

 

在路加福音第十章,主耶穌告訴祂所差遣的七十個人,祂已經給他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斷沒有什麼能害他們(路十19)。所以,蛇和蠍子代表其尾巴都拖拉著仇敵的能力。在屬靈的意義上,蛇和蠍子正是主所主責備的,那些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是蛇類、是毒蛇之種(太二十三33),都拖拉著仇敵的能力。主應許門徒,蛇和蠍子無法加害他們;在第五號,蠍子也無法加害額上有神印記的人;唯有那些額上沒有神印記的人要受痛苦五個月;這是主對猶太人的審判。

 

第六號:第二禍 (針對外邦地)

 

啟九12~17:「第一樣災禍過去了,還有兩樣災禍要來。第六位天使吹號,我就聽見有聲音從神面前金壇的四角出來,吩咐那吹號的第六位天使,說:把那捆綁在伯拉大河的四個使者釋放了。那四個使者就被釋放;他們原是預備好了,到某年某月某日某時,要殺人的三分之一。馬軍有二萬萬;他們的數目我聽見了。我在異象中看見那些馬和騎馬的,騎馬的胸前有甲如火,與紫瑪瑙並硫磺。馬的頭好像獅子頭,有火、有煙、有硫磺從馬的口中出來。口中所出來的火與煙並硫磺,這三樣災殺了人的三分之一。」

 

回應第二號對外邦地警告的,就是第六號所代表的第二禍。

 

這第六位天使吹號和前面五位天使不同。前面五位天使只有吹號,但是第六位天使除了吹號,還釋放那捆綁在伯拉大河的四個使者。這四個使者的能力原來是被神限制的,但在吹第六號後,就被釋放了。我們很難解釋為何神特別提到四個使者。也許這四個使者暗指第六號所帶來的力量,不是單一的力量,而是所有黑暗勢力的聯合,就如四活物,代表所有的受造之物。

 

伯拉大河本是神應許給以色列人美地的邊界(創十五18,民一4),是神設計給以色列應許之地東邊的天然屏障。因此,這第二禍的力量是來自東方,而且按照七號的結構,第二禍是呼應第二號,是神對整個外邦地的審判,而不是以色列地。所以,在第六號吹響時,只是釋放捆綁在伯拉大河的四個使者,而伯拉大河這個對以色列地的天然屏障還在。這天然的屏障是要到第七號的第六碗才不存在,當第六碗倒在伯拉大河上時,伯拉大河水就乾了,那從日出之地所來的眾王才進入以色列地。但在第六號時,只是捆綁在伯拉大河的四個使者被釋放,有二萬萬的馬軍要殺人的第三部分。這是特別針對外邦地。

 

請注意,這二萬萬馬軍並非如一些人解釋的,將要參加末日的哈米吉多頓戰爭。首先,我們不知這二萬萬馬軍是不是一個實際的數字。如果這是一個實際的數目,我們不要說馬軍,光是二萬萬的人,也無法擠進哈米吉多頓這個地方。哈米吉多頓這個地點,舊約稱為米吉多,這個地方的面積只有約70平方公里,即使人擠人,都無法擠進二萬萬的人,更何況是馬軍。其次,就算這二萬萬馬軍不是一個實際的數字,我們單純從時間點來說,這二萬萬馬軍是發生在第六號,而哈米吉多頓戰爭是發生在第七號的第七碗,這也說明第六號的二萬萬馬軍,並不等同第七號,從日出之地要來參與末日哈米吉多頓戰爭的眾王。當然,將來參與末日哈米吉多頓戰爭的眾王所帶的馬軍,也有出於這二萬萬馬軍的。

 

第一禍是針對以色列地的猶太人,進行的時間有五個月(啟九5);而第二禍是針對列國,但不是針對外邦人,而是特別針對散居在列國的猶太人,進行的時間是一時一日一月一年(啟九15原文)。時、日、月、年都是單數,並且只有“時”之前有定冠詞,代表一段時間中特定的一時。而日、月、年之前是連接詞και / kaiKai這連接詞一般是翻譯為“和(and)”,但這裡最好翻譯為“然而(yet)”,有“進一步加以解釋”的意思。所以這裡的意思要在極短的一小時為殉道者申流血的冤。而這一小時是在神所預定的那一天,那一月,那一年。所以第二禍持續的時間有一年一個月。但是沒有人知道是那一年、那一月、那一天、那一時要發生。這就是主所說的:「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獨父知道。」(太廿四36)。所以主的再來應該發生在第六號的結束,第七號要開始的時候。

 

請注意,這第二禍就是啟示錄十四章所記載的葡萄的收割(啟十四18)。第一禍是針對以色列地的百姓中熟透了的莊傢,無法成爲早熟的果子滿足神。第二禍葡萄的收割是特別針對散居住在外邦地的百姓中熟透了的葡萄,包含不信的猶太人和失敗的信徒。但與莊傢不同的是,葡萄熟透了這字是熟到已經不能再熟了,含有高傲的意思。莊稼是生命的枯乾,無法成爲滿足神的得勝者。葡萄是生命的高傲,以至於過分熟爛而壞得不可吃,如耶利米書所看見的那一筐壞極壞,壞到不可吃的無花果(耶廿四3)。這筐無花果是高傲到藐視神的命定,拒絕被擄到巴比倫。

 

第一禍加上第二禍,就是神審判了全地的人。最後,呼應第四號和第五號這一組災的就是第七號,也稱為末次號筒,是神審判裡的第三禍。如果我們將這三禍,看為末日三年半的大災難,那麼這第三禍所進行的時間,就是三年半減去第一禍的五個月,再減去第二禍的一年一個月,剩下的時間約有兩年。在這兩年內,將會發生一場末日的哈米吉多頓戰爭。

 

第七號是由七碗組成。神所倒下的七碗就是神忿怒的臨到(啟十五1)。第一禍是針對猶太人,第二禍是針對在外邦的百姓,包含不信的猶太人和失敗的信徒,而第三禍是針對撒但黑暗的勢力,這才是神審判的最終目標神要使基督成為各樣執政掌權者的元首。(西二10)。

 

接下來,我們就來看七碗所代表的神的烈怒!神的烈怒是特別針對撒但黑暗的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