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2日 星期二

七碗-神的烈怒(4之1)

 

七碗-神的烈怒(41

 

啟十1-3:「我又看見另有一位大力的天使從天降下,披著雲彩,頭上有虹,臉面像日頭,兩腳像火柱。他手裡拿著小書卷,是展開的。他右腳踏海,左腳踏地,大聲呼喊,好像獅子吼叫。呼喊完了,就有七雷發聲。」

 

第七號是神末次的號筒,是神審判裡的第三禍,其内容包含七碗。第一禍是針對以色列地的猶太人,第二禍是針對外邦地的外邦人含不信的猶太人和失敗的信徒,第三禍是針對地上的代表權柄和其背後的黑暗勢力所代表的奧秘巴比倫。神降下全部三樣災禍以後,世上的國就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祂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但在末次的號筒吹響之前,我們要先來看在還沒有倒下七碗時,聖經給我們看見的一些細節。首先,在啟示錄第十章記載了七雷發聲。

 

七雷

 

這七雷的內容應該就記載在那一位大力天使所拿的小書卷上。這小書卷是展開的,不像啟示錄第五章的書卷是用七印封嚴了。用七印封嚴的書卷是拿在坐寶座的右手中(啟五7),而這小書卷也許是拿在大力天使的左手上,因為大力天使的右手是舉起的(啟十5)。右手做事的原則都是行在暗中(太六4),因此第五章的書卷用七印封嚴;但大力天使左手上的小書卷是展開的,代表這小書卷所記載的內容,都要行在明處。七雷發聲的內容應該就是宣讀小書卷的內容;當七雷發聲之後,約翰應該就知道小書卷的內容,但神卻吩咐約翰要封上七雷所說的,不可寫出來(啟十4)。既然這小書卷是展開的,所記載的內容,都要行在明處,為何神要吩咐約翰不可寫出來?因為這內容要發生在將來,不是現在。但是等到發生時,所有的事情都要發生在明處,世人都要清楚明白神的工作;有如閃電從東邊發出,直照到西邊。因此,我們很有理由相信,這小書卷的內容和主的再來,所要發生的事有關(太二十四27)。

 

主的再來實在是一個奧秘,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更何況是其內容。神讓約翰知道小書卷的內容,又不讓約翰寫出來,除了這內容是要發生在將來,也是因為“神的秘密與敬畏祂的人同在”。保羅曾被提到樂園裡,聽見隱秘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林後十二4)。既然是人不可說,神又為何要讓保羅聽見?因為“神的秘密與敬畏祂的人同在”。

 

“神的秘密與敬畏祂的人同在”這句話出自詩篇二十五篇14節上半節,是倪柝聲弟兄依據原文重新翻譯的。主內很多弟兄姐妹很喜歡倪柝聲弟兄根據這節的手寫筆跡。當然我們不是保羅,也不是約翰,但是當我們來讀啟示錄時,看見羔羊開始揭開七印中的第一印時,就有那如雷發聲的。這叫我們也求主給我們有一顆敬畏的心!

 

神吩咐約翰封上七雷的方法,不只是不可將聽到的內容寫出來,而且吩咐約翰將小書卷吃盡了(啟十9-10)。耶利米說:「耶和華萬軍之神啊,我得著你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耶十五16上)。人對於神話語的正確態度就是吃。耶利米告訴我們:吃不只代表我們喜悅神的話,更是代表我們願意成為遵循神話語的僕人(耶十五16下)。主耶穌就是將祂的食物定義為:遵行父旨意,作成他的工(約四34)。

 

約翰吃了小書卷的內容就是遵行神旨意。這小書卷在約翰的口中是甜如蜜,但吃了以後,肚子感覺是發苦的。約翰喜悅神的話,在口中當然是甜如蜜;但這在口中甜如蜜的小書卷卻讓肚子發苦。我們雖然不知道七雷的內容,但七雷與主的再來有關,而人子的再來,是神憤怒的來臨(帖前一10);因此,當人子的兆頭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太二十四30)。這小書卷叫約翰的肚子感覺發苦,當然和神的憤怒有關,但神的憤怒並非是叫約翰的肚子感覺發苦最主要原因。叫約翰的肚子感覺發苦的最主要原因,是因為世人即使在神的憤怒之下還是不悔改,這對於滿了憐憫心腸的神,在祂裡面的深處實在是發苦的。

 

在已發生的第一禍,人受痛苦五個月,寧可求死也不悔改(啟九6);在第二禍,人歷經兩萬萬馬兵十三個月之久的殺害,未曾被殺的人仍舊不悔改自己手所做的,還是去拜鬼魔和那些不能看、不能聽、不能走,金、銀、銅、木、石的偶像,也不悔改他們那些兇殺、邪術、姦淫、偷竊的事(啟九20-21)。在第三禍來到之前,約翰必然因為七雷的內容,預先知道人在遭遇了要來的第三禍之後,不只是不悔改,也不只是不停止拜鬼魔和的偶像和自己的淫行,更是進一步的褻瀆神(啟十六8-11)。因此對明白小書卷內容的約翰,實在能體會神的心腸。人不只不悔改,還拜鬼魔偶像,甚至褻瀆神,這對神是何等的苦啊!

 

這位拿著小書卷的大力天使披著雲彩,頭上有虹,臉面像日頭,兩腳像火柱,右腳踏海,左腳踏地(啟十1-2)。披著雲彩,頭上有虹,就是見證神是守約的神;主的再來要如日頭一樣出現,將全地(外邦地和以色列地)踐踏在祂如火柱一般的腳下。

 

雖然這小書卷是封嚴的,但是天使對約翰說:「你必指著多民、多國、多方、多王再說預言。」(啟十11)。從啟示錄十一章開始,一直到十五結束,是第六號和第七號之間所插進來的一段話,給我們看見將要發生的事。在我們還沒有詳細看七碗之前,讓我們先來看其中一些重要的細節。

 

神的兩個見證人

 

首先,聖城要被踐踏四十二個月(啟十一2)。有神的兩個見證人,要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當這兩個見證人被殺並且被提後,地大震動,城就倒塌了十分之一,七千名有名望的人也因地震而死(啟十一13原文意)。這裡有兩個事實是我們要注意的:

第一,這兩個見證人被殺,發生大地震之後,馬上接著14節說:「第二樣災禍過去,第三樣災禍快到了。」這就說明這兩個見證人被殺的時間,是在第三樣災禍發生之前,也就是末次號筒吹響之前。這就是保羅在林前十五章51-52節所說的一件奧秘事:「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所以這兩個見證人的被提也是在末次號筒吹響的時候。

 

第二,聖城要被踐踏四十二個月,而神的兩個見證人要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雖然聖城要被踐踏的時間和兩個見證人傳道的時間都是三年半。但是聖經以不同的方式來表達相同長的時間段,就代表這兩個時間段是不同的。兩個見證人的三年半應該早於聖城被踐踏的三年半,只是這兩段時間有一部分是重疊的。

 

到底這兩個見證人是誰,聖經並沒有明言;但我個人認為非常有可能是摩西和以利亞。因為耶穌和摩西以利亞兩人,在變化山上談論祂要去世的事(路九31),暗指摩西和以利亞將來也要在耶路撒冷被殺殉道。所以這兩個見證人被殺時,屍首所在的地方,特別稱為“他們的主釘十字架之處”(啟十一8)。當然,有人反對摩西是見證人之一,因為希伯來書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如果摩西是見證人之一,那麼摩西就要死兩次。其實,不只摩西會死兩次,舊約與新約所記載那些些曾經死過復活的人,最終還是都再死一次。更何況主也應許有些人是可以不嘗死味,活著被提,連死一次也沒有。因此,希伯來書所說的人人都有一死,不是指肉身的死,而是指人因著亞當的犯罪,世人就都在神的審判底下,死在過犯罪惡之下。因此,那是指人靈性的死,是所有亞當的後代都不能避免的。

 

即使這兩個見證人不是摩西和以利亞,但可以確定的,以利亞應該是其中的一位。預表以利亞的施浸約翰是已經來了,如聖經明言:在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神必差遣先知以利亞到猶太人那裡去(瑪四5)。主耶穌也同意文士們所說的:以利亞要先來復興萬事(太十七11,可九12)。所以,這兩個見證人在聖城被踐踏之前,會先來作復興萬事的工作,包含幫助以色列人按著律法向神悔改獻祭。但是等到那從無底坑裡上來的獸,與兩個見證人交戰,並勝了這兩個見證人之後,就把他們殺了(啟十一7)。這從無底坑裡上來的獸就是第五號從天落到地上的星,開了無底坑叫蝗蟲飛到地上造成第一禍。所以聖城要被踐踏四十二個月,與這兩個見證人重疊的時間也許是從第五號(第一禍,五個月)到第六號(第二禍,十三個月)被殺,共約一年半的時間。也就是說,這兩個見證人應該在第五號(第一禍)之前有兩年的時間,是在沒有仇敵抵擋的情況下做以色列復興的工作,也許包含第三號和第四號,神分別對墮落政權和屬世宗教的警告,執行了第一禍(第五號),和第二禍(第六號),的兩次收割,並在被殺被殺之後接著第七號,也就是七碗,稱為第三禍,是神親自與敵基督爭戰的時間。因為聖城要被踐踏四十二個月,所以第三禍的時間約有2年,是神將烈怒的酒倒給巴比倫喝。

 

身披日頭,腳踏月亮,頭戴十二星冠冕的婦人

 

接著啟示錄十二章,約翰看見天上現出兩個異象。一個稱為大異象,有一個婦人身披日頭,腳踏月亮,頭戴十二星冠冕。這婦人懷了孕,在生產的艱難中疼痛呼叫。另外一個異象是有一條七頭十角獸,稱為大紅龍;他的尾巴拖拉著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摔在地上。站在那將要生產的婦人面前,等她生產之後,要吞吃他的孩子(啟十二1-3)。無疑的,這兩個異象就是創世記第三章神對蛇所說的話:「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

 

這個婦人所代表的是神歷世歷代以來,包含舊約和新約,所有神全體的選民。關於這點應該沒有太大的爭議。但是,我們需要來看聖經中有關這婦人的細節,以便更深入的來認識神藉著這位婦人,所要啟示給我們的一些重要的真理。

 

首先,這婦人生了一個男孩子,被提到神寶座那裡。然後這婦人逃到曠野,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同時,在天上就有了爭戰,米迦勒同他的使者就將龍同他的使者一同摔到地上。龍見自己被摔在地上,就又逼迫那生男孩子的婦人。於是有大鷹的兩個翅膀賜給婦人,叫他能飛到曠野,到自己的地方,被養活一載二載半載。請注意,先前生了男孩子的婦人已經逃到曠野,要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這裡又說有大鷹的兩個翅膀賜給婦人,叫他能飛到曠野,到自己的地方,被養活一載二載半載。生男孩子的婦人只說逃到曠野,到神給他預備的地方,但是後來的婦人是有兩個翅膀賜給他,叫他能飛到曠野,到自己的地方。生男孩子的婦人是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但是有翅膀的婦人是被養活一載二載半載。很明顯的,生男孩子的婦人和有翅膀的婦人是有分別的。最後,有兩個翅膀的婦人還有一般“其餘的兒女”;龍要與婦人這些其餘的兒女爭戰。

 

所以,這位身披日頭,腳踏月亮,頭戴十二星冠冕的婦人,共有四個部分:第一,男孩子;第二,經過產難的婦人;第三,有兩個翅膀的婦人;第四,其餘的兒女。

 

男孩子

 

首先,我們來看誰是男孩子。啟示錄十二章5節說:「婦人生了一個男孩子,是將來要用鐵杖轄管萬國的;他的孩子被提到神寶座那裡去了。」這男孩子有兩個特點:第一,將來要用鐵杖轄管萬國;第二,被提到神寶座那裡去。用鐵杖轄管萬國是神對推雅推喇教會得勝者的獎賞(啟二26~27)。而推雅推喇教會在神的經營裡,代表以色列人在舊約歷史的結束(參看“七個金燈臺”一文)。所以,男孩子的第一個特點表明:這男孩子是神在舊約以色列人中所得著的得勝者。其次,這男孩子要被提到神寶座那裡,這是神對老底嘉教會得勝者的獎賞(啟三20-21)。而老底嘉教會在神的經營裡,代表神的恩典,最後又回到以色列人這裡,是以色列人在新約歷史的結束。所以,男孩子的第二個特點表明:這男孩子是神在新約以色列人中所要得著的得勝者。因此,這男孩子代表神在祂的經營裡,含舊約與新約,在以色列人中,也就是祂肉身的選民中,所得著的一批讓神可以向撒但誇口的子民。

 

經過產難的婦人

 

其次,我們來看這生了男孩子,經過產難的婦人,逃到神給他預備的曠野。這是彌迦書四章10節的應驗:「錫安的民(原文作女子)哪,你要疼痛劬勞,彷彿產難的婦人;因為你必從城裡出來,住在田野,到巴比倫去。在那裡要蒙解救;在那裡耶和華必救贖你脫離仇敵的手。」

 

既然經過產難的婦人所生產的男孩子,代表神肉身選民中的得勝者,那麼這個婦人自然就代表除了男孩子之外,神大體肉身的選民,被帶到神所預備的曠野。

 

什麼是曠野?以色列人過紅海後,在還沒有進入美地之前,就是在曠野裡。我們可以簡單的定義說:什麼時候神的兒女沒有進入神所應許之地,就是在曠野裡。施洗約翰的傳道開始於曠野;主耶穌在盡職之前,也被引到曠野受撒但的試探。歷史告訴我們,以色列人是一個被分散到世界各地的民族;在屬靈的意義上,無論他們被分散到那裡,都是神為以色列人所預備的曠野。這婦人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正是神的兩個見證人傳道的時間。神的兩個見證人最主要是來復興以色列民;因此在預表上,這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的婦人,雖然不是像男孩子那樣得勝,但是他們靠著律法(摩西)和先知(以利亞),得著了神的餵養。但是一千二百六十天之後,因著兩個見證人的被殺,我們可以預見的是:當第三禍來臨時,留在地上的猶太人將面臨非常可怕的災難。

 

天上的爭戰

 

當男孩子被提到神寶座那裡去了之後,在天上就有了爭戰。請注意,在天上的爭戰不是男孩子和龍的爭戰,而是米迦勒同他的使者與龍爭戰,龍也同他的使者與米迦勒爭戰(啟十二7)。也就是說,男孩子被提到神寶座那裡,就叫米迦勒可以和龍爭戰。在屬靈的意義上,這就如同神必須要先得著一個無可指責的約伯,才可以向撒但誇口。所以,神對祂仇敵爭戰的原則,都必須先得著得勝者(男孩子)。在神還沒有在地上得著得勝者之前,不要說米迦勒和龍爭戰,米迦勒就是用毀謗的話罪責撒但都不敢(猶一9)。

 

弟兄姐妹,千萬不要認為得勝者就是有能力可以勝過撒但的人;不!這是錯誤的教導。在神眼中,真正的得勝者是懂得敬畏神代表權柄的人,真正的得勝者是懂得在地上過敬虔生活的人。有人說,在路加福音第十章,主耶穌豈不是告訴祂所差遣的七十個人,祂已經給他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斷沒有什麼能害他們(路十19)。但是主耶穌這裡的教訓並非如我們所領會的字面意義。主賜給門徒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意思是踐踏文士和法利賽人的教訓,主就是稱呼文士和法利賽人為蛇類、毒蛇之種(太二十三33);今天我們也有這樣的權柄可以辨別諸靈(林前十二10),可以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約壹四1)。門徒也的確可以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但那特別指的是勝過仇敵一切迷惑的能力(啟十二9)。在伊甸園中,女人沒有勝過蛇的誘惑,但今天主保守我們可以勝過仇敵一切的誘惑。斷沒有什麼能害我們,是指因著我們勝過仇敵的誘惑,仇敵就不可能在我們的身上做任何的工作。在末世,我們可以勝過拜獸像,但不是打碎獸像,而是以殉道者的身份被殺,來勝過拜獸像。當神在地上得著這樣的人,神就可以吩咐米迦勒與祂的仇敵爭戰。

 

當龍與他的使者無法勝過米迦勒和他的使者後,就被摔在地上。天上就有大聲音說:「我神的救恩、能力、國度、並他基督的權柄,現在都來到了!因為那在我們神面前晝夜控告我們弟兄的,已經被摔下去了。弟兄勝過他,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啟十二10-11)。

 

請注意,11節的“弟兄勝過他”,不是指男孩子勝過龍。因為我們已經指出,與龍爭戰的是米迦勒不是男孩子。這裡的“弟兄勝過他”的“弟兄”,是指龍被摔在地上後,還留在地上的神的兒女。因為第11節有一個連接詞“kai”沒有翻譯出來,可以翻譯為“因此(so)”;另外“是因羔羊的血”最好翻譯為“要靠(by)羔羊的血”。所以第11節可以重新翻譯為“因此弟兄勝過他,要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也就是說,因著龍被米迦勒摔在地上,因此在地上的弟兄們如果要勝過龍,就需要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靠羔羊的血”這句話就已經告訴我們,在地上的這些弟兄是神在新約時代另外一般的兒女,也就是信徒。不同於男孩子所代表的神肉身選民中的得勝者。請注意,在天上的米迦勒可以勝過龍,在地上的弟兄也可以勝過龍。但在天上的米迦勒是以能力勝過龍;而在地上的弟兄是因著見證主的死,以殉道者的心志被殺來勝過龍。

 

有兩個翅膀的婦人

 

在龍被摔在地上後就逼迫生產的婦人,但是這婦人這時有大鷹的兩個翅膀,叫他能飛到曠野,到自己的地方,被養活一載二載半載。我們已提到,聖經以不同的方式來形容同一個婦人,就代表這兩個婦人雖然是同一個婦人,但在屬靈的意義上一定有不同的地方。

 

什麼是鷹的翅膀?在出埃及記十九章4節說:「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們都看見了,且看見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來歸我。」鷹的翅膀是神的翅膀,不只代表神的能力要拯救祂的百姓,更是為了得著祂的百姓。以賽亞書四十章31節也說:「但那等候耶和華的必從新得力,他們必如鷹展翅上騰。」鷹的翅膀說出神的能力,也說明神的心意是要得著人;因此,人有鷹的翅膀,是明白神心意的人;因著他明白神的心意,因此他等候耶和華。有大鷹兩個翅膀的婦人,屬靈的意義就是那些靠神救恩的能力,等候耶和華的人。

 

誰是等候耶和華的人?猶太人雖然一直在等候他們的彌賽亞,但是他們卻將主耶穌,也就是他們所盼望的彌賽亞,釘在十字架上。所以今天真正等候耶和華的人,是接受救恩的新約信徒。主耶穌就是吩咐我們要等候祂的再來。所有等候主再來的新約信徒,當龍逼迫時,都會有神的恩典,如同大鷹的兩個翅膀得著加力,飛到曠野自己的地方,被養活一載二載半載。

 

經過產難的婦人所到的曠野,是神所預備的地方;但是有兩個翅膀的婦人所到的曠野,是自己的地方。經過產難的婦人是神肉身的選民,是被分散到世界各地的;他們所去的曠野,並非是自己的地方,而是神所為他們預備的地方。在新約,雖然神也差遷門徒出去傳福音,但是新約的選民,神是吩咐他們要各自在自己的地方,作金燈臺的見證,等候主的再來。所以有兩個翅膀的婦人代表大體新約的信徒。他們因著神救恩的能力,在自己的地方站住見證的立場,等候主耶穌的再來。

 

其餘的兒女

 

因著龍向婦人發怒,就去與這婦人其餘的兒女爭戰。既然有兩個翅膀的婦人是指新約大體的信徒,那麼所謂她“其餘的兒女”,也必是指新約的信徒,包含猶太信徒(守神誡命的),和外邦信徒(為耶穌作見證的)。只不過,這些其餘的兒女是經過大災難的得勝者。他們以殉道者的心志勝過龍(啟十二10)。有兩個翅膀的婦人雖然可以被養活一載二載半載,但是婦人其餘的兒女,在大災難中為主殉道,才是主所應許有福的人(啟十四13)。這是值得我們默想的一個兩難的問題:如果主回來時,我們無法活著被提,那麼我們是要成為有兩個翅膀婦人的一部分,被神養活呢?還是要成為婦人其餘的兒女,為主殉道呢?倪柝聲弟兄說,他的將來如果不是活著被提,就是殉道。雖然我們親愛的弟兄已經安息主懷,但是我相信,如果我們的弟兄能活到主來,又沒有活著被提,那麼他一定選擇為主殉道。願倪弟兄的心志能激勵我們今天還活在地上的人,有天成為那婦人“其餘的兒女”,為主殉道。

 

現在,對於啟示錄十二章的這個身披日頭,腳踏月亮,頭戴十二星冠冕的婦人的四個部分,我們就可以總結如下:第一,男孩子神肉身選民的得勝者;第二,經過產難的婦人神大體的肉身選民;第三,有兩個翅膀的婦人神大體的新約信徒;第四,其餘的兒女主再來時,信徒中為主殉道的得勝者。所以啟示錄十二章的那位身披日頭,腳踏月亮,頭戴十二星冠冕的婦人,就代表歷世歷代以來,包含舊約和新約,所有神全體的選民。

 

聖城新耶路撒冷

 

啟示錄十二章的婦人到了新天新地,就是二十一章那從那天而降的聖城新耶路撒冷(加四26)。這個婦人和新耶路撒冷城,兩者有著非常類似的描述。新耶路撒冷城的門上有十二位天使,門上又寫著以色列十二個支派的名字;而婦人是頭戴十二星冠冕,所謂冠冕,是神應許給以色列人,含舊約(推雅推喇)和和新約(老底嘉),作王的獎賞。新耶路撒冷城有神的榮耀,城的光輝如同極貴的寶石。城的光輝是神榮耀的彰顯,而這婦人是身披日頭,教會顯在這世代中能明光照耀,是因披戴基督。城牆門上的十二位天使和以色列十二個支派的名字,說出以色列人有經天使所交託的神的聖言(羅三2),也就是律法。但門是珍珠門,說出因著主的救贖,成全了律法。律法再加上牆的根基上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就是婦人的腳所踏的月亮。月亮的光是來自太陽,神的律法和先知的講道也是將神表明出來。婦人腳踏月亮,不是輕看月亮所代表的律法和先知,而是因為教會要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弗二20)。感謝主!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