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5日 星期六

十誡 (1/5)– 基督愛教會

十誡 (1/5– 基督愛教會

 

 

在舊約,摩西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我們看見神囑咐祂的百姓三件重要的事:第一,在以色列人還沒有出埃及以前,神立下了逾越節,並囑咐以色列人要記念這日,守為耶和華的節,作為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第二,在以色列中凡頭生的,都要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出十三12)。第三,在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以後,在第3個月的第3天,在西乃山頒佈了十誡。

 

逾越節,頭生的分別為聖,以及十誡,這三個囑咐構成了神在祂百姓身上所要完成的救恩。也就是羅馬書中所啟示的,神的救恩在罪人身上的三個步驟。首先,主耶穌就是我們的逾越節,使我們得以脫離撒但的國度遷入祂愛子的國裡,這是羅馬書五章中神救恩的第一步,以神為我們的王,我們是祂的百姓。第二,頭生的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代表全體的以色列人都是屬神的,都是事奉神的。但因著以色列民為自己鑄了一隻金牛犢,最後神只揀選了利未人來代替以色列人所有頭生的,歸給耶和華(民三44)。今天我們來到主的面前,藉著主的十字架,我們也是神所揀選的祭司,天天走到神的祭壇過獻祭的生活,這是羅馬書六章中神救恩的第二步,以基督為我們的主人,我們是事奉祂的僕人。而十誡的頒佈,如同律法的頒佈,叫我們能成全律法,這是羅馬書七章中神救恩的第三步,成為聖潔的國民,夠格以基督為我們的丈夫,好成全律法。

 

耶和華說這十誡是祂的約,目的是要使以色列人在萬民中作屬祂的子民,歸祂作祭司的國度,成為聖潔的國民(出十九56)。人可以失敗,但十誡是神的話,是神的約,不管以色列人如何失敗,神還是要使以色列人在萬民中作屬祂的子民,歸祂作祭司的國度,成為聖潔的國民,這就是律法的成全。

 

神的十句話

 

一面來說,十誡就是十條誡命,因為耶和華對摩西說:「你上山到我這裡來,住在這裡,我要將石版並我所寫的律法和誡命賜給你,使你可以教訓百姓」(出二四12)。但是當摩西在山上時,耶和華卻告訴摩西,在石版上所寫的律法和誡命是祂與祂百姓立約的話,就是十句話(出三四2728)。在出埃及記三十四章28節,申命記四章13節,以及申命記十章4節所提到的“十條誡”的“誡”字,它的希伯來原文 dabar,嚴格來說並不是“誡命”,而是神所要說的“話(創十五1)”或要作的“工作(撒下十二14)”。在希臘文LXX譯本,這字是翻譯為 λογος / logos,同約翰福音一章1節的“道”。所以十誡就是神的十句話,是神自己將祂的心意,將祂的計劃,藉著十句話向我們啟示出來,成為神與祂百姓所立的約。同時,這十誡也是神的工作,當摩西在西乃山上耶和華那裡領受神的話,也不吃飯也不喝水,因為摩西的食物就是神的話,為了作成祂的工(約四34)。因此我們若能明白十誡,也就是神的律法,就能認識神的所是和所作。我們不只能從祂的話中,摸著神的心意,看見神的計劃,我們也能有分於神的工作,作成祂的工。

 

律法的總歸就是愛

 

保羅在提摩太前書一章,勸提摩太仍住在以弗所,好囑咐一些人不可傳異教,也不可聽從荒渺無憑的話語和無窮的家譜(提前一3-4)。但保羅馬上提醒提摩太,當他要囑咐人時,必須要知道:「命令的總歸就是愛」(提前一5)。這裡的“命令”指的就是前面3節的“囑咐”,也是後面第8節所說的“律法”。命令的總歸就是愛,也就是說律法的總歸就是愛。因此,神說十句話的目的,也就是律法的目標,律法的最終結果,就是愛。一切不是以愛為目標的教訓,保羅說,那是「講虛浮的話,想要作律法的教師,卻不明白自己所講說的所論定的」(提前一67)。因此接著8節,保羅說,「我們知道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人若用律法用得合宜,就會帶進律法的最終目標,帶進律法的最終結果,也就是“愛”。但是,人若用律法用得不合宜,就會成為律法的教師,結果就是規條,就是要求,就是定罪。在接下來的910節,保羅說:「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誠和犯罪的,不聖潔和戀世俗的,弒父母和殺人的,行淫和親男色的,搶人口和說謊話的,並起假誓的,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事設立的」。基本上,我們如果只讀910節,我們都同意律法是為敵正道的事設立的,因為律法就是為過犯添上的(加三19);但是將910節用來解釋前面所說“命令的總歸就就是愛”,這就有點奇怪。如果律法是為敵正道的事設立的,那麼律法應該總歸於捍衛正道,所以保羅如果說命令的總歸是得勝,聖潔,公義,榮耀,…等等,這些詞都比用愛來得合理!但是我們感謝主,律法的總歸就是愛。律法本身是聖的,是義的(羅七12),而且是惹動忿怒的(羅四15),但律法的總歸卻是愛。保羅在哥林多前書責備哥林多教會的分裂,淫亂,偶像…等等之後,就勸哥林多信徒要切切的求那更大的恩賜,而那最妙的道就是愛。是的,律法是為敵正道之事設立的,律法是定罪的職事,律法是惹動忿怒的,但是律法的總歸卻是愛。

 

所以,什麼是十誡呢?十誡就是神在我們這些惹動祂忿怒的罪人身上顯示祂的愛,這就是十誡!神就是藉著刻在兩塊石版上的十句話,向罪人顯明神的愛,因為神就是愛(約三16)。簡單的說,神藉著這十條誡命啟示基督是如何的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五2)。在我們還沒有深入探討每條誡命之前,首先我們要來看,

 

十誡在法版上的安排

 

摩西的十誡是寫在兩塊法版上,每塊法版的兩面都有字(出卅二15)。這兩塊法版應該是一模一樣的法版,因為立約都是兩份的,而十條誡命就寫在每塊法版的兩面。但是法版的兩面到底各寫了那幾條誡命,聖經並沒有明文告訴我們。有些人說,法版的兩面各有5條誡命;也有些聖經教師認為第五條誡命 當孝敬父母,寫在法版的第一面,也寫在法版的第二面。我個人是比較接受另外一些聖經教師所認為的,前4條誡命是寫在法版的第一面,而後6條誡命是寫在法版的第二面。因為在馬太福音十九章,當那位少年人來問主該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時,主的回答就涵蓋了後面6條誡命。另外,當神提到第一條誡命,“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時,特別提醒以色列人,祂是那位將他們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的那位。到了第四條守安息日的誡命,在申命記特別說明要守安息日的原因是:「你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將你從那裡領出來,因此,耶和華你的神吩咐你守安息日」(申五15)。所以我個人認為第一條誡命到第四條誡命可以視為一組,也許法版的第一面所寫的就是這前四條誡命,向我們啟示神在祂子民身上的旨意、計畫和目的,最終是要把他們帶進美地所預表的安息。而第五條誡命到第十條誡命可以視為另外一組,刻在法版的另外一面,啟示神的計畫的執行,為了讓祂的百姓得著安息。

 

以賽亞書三十章15節說:「主耶和華以色列的聖者曾如此說:你們得救在乎歸回安息;你們得力在乎平靜安穩;你們竟自不肯」。律法的總歸就是愛,法版的第一面就是神要把我們帶進安息裡的愛。這個應許的安息,雖然曾因著人的失敗而失去,但神在法版的第一面告訴我們:管人是如何的失敗,因著基督愛教會,神的旨意、計畫和目的,最終還是要把人帶入安息。現在我們來看十誡的第一條誡命,

 

第一條誡命: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出埃及記二十23:「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這條誡命可以另外翻譯為:「我是耶和華以羅欣,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除了我以外,再無別的以羅欣。」

 

“以羅欣”字根意“力量“(strength),也翻譯為審判官(出廿一6)。在創世記一章第一節,起初神創造天地的“神”這字就是以羅欣,是複數名詞,單在希臘文LXX譯本守翻譯為單數,意即神是所有統治者的元首”(master of all rulers)。創世記第一章第一節:“起初,以羅欣創造天地”,就是摩西十誡第一條誡命的依據。只不過,創世記第一章第1節是強調神是造物主,在所有的造物上擁有絕對的權柄。但是因著祂百姓的失敗,這誡命的重點除了宣示祂的主權,更是強調神是祂百姓強而有力的救贖主,要將祂的百姓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因此摩西在申命記四章3435節說:「神何曾從別的國中將一國的人民領出來,用試驗、神蹟、奇事、爭戰、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並大可畏的事,像耶和華你們的神在埃及,在你們眼前為你們所行的一切事呢?這是顯給你看,要使你知道,惟有耶和華他是神,除他以外,再無別神」。以色列人如何知道除了耶和華以外,再無別神?就是要認識神那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把他們從埃及為奴之地領出來。我們為何向人見證神是獨一的神?也是因為認識神那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把我們從撒但的國度遷到祂愛子的國裡。

 

弟兄姐妹,求主寶血遮蓋,我要很小心的說,不正確的“一神論”教導只會導致排它主義的仇恨。在約翰福音第十章,我們看見猶太人拿石頭要打主耶穌,是因為猶太人認為主耶穌說僭妄的話,明明是個人,反將自己當作神。那時主耶穌是如何回答的呢?主耶穌回答說:「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著『我曾說你們是神』嗎?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尚且稱為神,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祂自稱是神的兒子,你們還向他說『你說僭妄的話』嗎?」(約十3436)。主耶穌所引用的經節是詩篇八十二篇第6節,該節的神是以羅欣。在主耶穌的回答裡,並沒有反對那些承受神道的人,將自己當作以羅欣。因為承受神道的人可以代表神說話,他們的話是滿有來自神的權柄的。但這並不違背神的獨一性。因為“耶和華”這名才是神真正的聖名(賽四二8),才是用來强調神的獨一性。這也就是爲何在聖經中,當説到“以色列的神”時,都是說“以色列的以羅欣(Elohim of Israel)”,而不是說“以色列的耶和華(Jehovah of Israel)”,因為外邦人也可以有“外邦的以羅欣”。但是耶和華這名是專指以色列人的神,所以不必再加上“以色列的”這形容詞。神的獨一性是指耶和華是祂百姓獨一的神。雖然外邦人也有外邦人所自以爲的大能者,但是以色列人除了拯救他們的耶和華以外,沒有其他的大能者。

 

當保羅來到雅典,吿訴雅典人他們所拜的是“未識之神”。也就是說保羅並不否認雅典人所敬拜的也是神(以羅欣),是他們所認為的大能者,只是他們並不認識他們所敬拜的神是無法拯救他們的。但是神的百姓認識他們所敬拜的神是耶和華,是拯救他們的獨一的神。

 

弟兄姐妹,我們要驗證自己是否真認識耶和華神,我們只要問問自己除了主之外,我們是否還有其它的拯救?神用大能的手領將祂的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之後,以色列百姓所顧念的就是沒有水喝,沒有肉吃;我們得救之後,是否也專以地上的事為念,以自己的肚腹為我們的神(腓三19),只服事自己的肚腹呢(羅十六18)?

 

當神吩咐摩西將祂的百姓從埃及領出來時,摩西就問神說:以色列人如果問我們祖宗的神叫什麼名字,他應該如何回答呢?神就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出三1314)。「自有永有」的“自有”、“永有”,因為都翻譯為“am”,它的希伯來原文是hayah,希臘文LXX譯本是作 ων /being),是動詞,意“存在”。所以“ 自有永有”可以翻譯為“那是存在的”。以色列人沒有神的拯救就是滅亡,但是以色列人蒙了神的拯救,又離開神也無法存在。以色列人認為外面的食物是他們靠以生存的因素,因此肚腹是他們的神。但以色列人要認識第一條誡命:神的拯救是要叫以色列人認識從此以後在祂面前沒有別的拯救;同時,神也是以色列人得以生存的因素,由那從天上降下的嗎哪所預表。因此申命記八章3節說:「祂苦煉你,任你飢餓,將你和你列祖所不認識的嗎哪賜給你吃,使你知道,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裡所出的一切話」。我們的主就引用這句話來勝過撒但的試探,這也應該是我們蒙恩得救之人對撒但所該有的見證。

 

感謝主,因著神的拯救,以色列人在神面前就沒有別的以羅欣。不只代表神是以色列人的大能者,也表示神是以色列人的唯一審判官。保羅在使徒行傳十三章,第一次出外佈道,來到了彼西底的安提阿。在安息日進了會堂向以色列人和一切敬畏神的人,說:「這以色列民的神揀選了我們的祖宗,當民寄居埃及的時候抬舉他們,用大能的手領他們出來」。其中“用大能的手”應該翻譯為“用舉起的膀臂(lifted-up arm)”。神的手當然是大能的手(出十三3),但保羅這裡是用舉起的膀臂:對於神的百姓,是神大能的拯救;對於埃及法老,那是神的審判。神是用舉起的膀臂,審判了埃及法老,將祂的百姓舉起來,帶離開埃及。神是用審判來宣告祂是以色列人獨一的拯救。因著神的審判,沒有任何神的仇敵可以再奴役祂的百姓。當法老的術士無法再施行摩西所行的神跡時,就認識那是神的手指(出八19原文);當沒有任何仇敵可以再奴役以色列民時,以色列人也要認識唯有耶和華是他們的拯救。神在埃及所降下的第一災“血災”,使埃及人所賴以生存的尼羅河變為血,所對應的就是十誡的第一誡。為為了教育法老,耶和華乃是使人得以存活的那位;除了耶和華以外,再無拯救。

 

我們已指出,這第一條誡命的目的,就是神要把祂的百姓帶進第四條誡命的安息裡。我們得救是在乎歸回安息(賽卅15)。但是如何進入安息呢?就是接下來的第二誡和第三誡命的兩個“不可”,首先,我們來看第二條誡命的第一個不可:

 

第二條誡命: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

 

出二十4-6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因著這第二條誡命,今天在一些清心愛主的基督徒團體中,都不願意接受任何象徵宗教的物件,用來做為教會的裝飾品,或是個人的佩戴物。這是一種非常好的實行,因為我們所著重的是屬靈的實際,而不是那些雖然是可摸卻是必朽壞的東西。但是第二條誡命的真正意義,並不是要人在外面有這種的實行而已。

 

什麼是偶像呢?有一首很多聖徒都非常喜歡唱的詩歌說:

 

世界的一切虛榮、珍寶,

盡都是偶像,使人顛倒;

鍍過金,使人不容易淡泊,

浸過蜜,使人真難超脫。

 

有人說:任何取代基督的人、事、物,都是偶像。這是非常好的教導,只是弟兄姐妹常將這種的教導,應用於與愛世界有關的偶像,就如這首詩歌所說的。世界的一切,當然會成為我們的偶像,但是我們要知道,這並不是第二條誡命的真正意義。

 

我想有很多聖徒對於出埃及記三十二章,當以色列人鑄了一隻金牛犢後,實在很難明白為何神是那麼嚴厲的對待祂的百姓。至少,無論如何,以色列百姓為了鑄造這一隻金牛犢,都交出了自己的金環,這也是花了很大的代價。但是,為何花了代價反而神對他們發烈怒,要將他們滅絕呢?連摩西都不解的懇求耶和華神說:「耶和華啊,你為什麼向你的百姓發烈怒呢」?

 

如果我們仔細的來看出埃及記三十二章23節,就可以稍微知道一點原因。那裡,亞倫解釋他之所以造了金牛犢,是因為以色列民對他說:「你為我們做神像,可以在我們前面引路」,其中“你為我們做神像”這句話的原文是:你為我們造以羅欣,達密(Darby)聖經翻譯為:你為我們造一個神(Make us a god)。從外面來看,以色列人是造一隻金牛犢,但實際上是以色列人在“造神”。神是獨一的神,但是在第一條誡命,耶和華並沒有強調祂是獨一的神,而是說:除祂以外,再沒有別的神。為何?因為人會造神!!弟兄姐妹,“神造人,人造神”,這就是今天基督教可憐的光景。當保羅第一次出外傳福音到了路司得,叫一個兩腳無力的人,生來是瘸腿的,從來沒有走過路的人起來行走,當地的人就說:有神藉著人形降臨在我們中間了,就要拜保羅為神。基督教歷史告訴我們,人的造神運動造成了多少聖徒的苦難。對於這些人,我們要有以賽亞的靈,對他們說:「要退後,全然蒙羞。」(賽四十二17)。

 

弟兄姐妹,不要認為教會中沒有裝飾任何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就代表沒有為自己雕刻偶像。什麼是為自己雕刻偶像?為自己雕刻偶像就是為自己造神!為自己雕刻偶像就是離棄神!因此,當以色列人有了金牛犢,就認為金牛犢可以在他們前面引路,不需要有雲柱火柱。以色列人如何為自己雕刻偶像,今天我們也如何為自己雕刻偶像。

 

我們不要認為我們不會為自己雕刻偶像,不會為自己造神。多少的時候,當我們遇到一些事情時,是不是第一反應就想到要找所謂的前面弟兄交通,而不是先安靜在主面前尋求聖靈的帶領呢?撒母耳記上三章1節,說:「童子撒母耳在以利面前事奉耶和華」。童子撒母耳雖然事奉耶和華,但是聖經特別告訴我們,童子撒母耳是在人面前,也就是在以利面前事奉耶和華。童子撒母耳在人面前事奉耶和華的結果是:即使耶和華親自呼喚撒母耳,撒母耳還是認為是以利在呼喚他。求主寶血遮蓋,如果我們宣稱事奉神,卻往往都是先尋求人的交通,這就是為自己雕刻偶像,這就是為自己造神。我不是說不應該尋求交通,要交通是一回事,但是如果我們凡事都不遵重主那在我們裡面恩膏塗抹的教訓,那又是另一回事,而且是更嚴重的一回事,因為那是離棄神!

 

我想,每一個人在讀完以色列人列王的歷史,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話就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 我們實在很難想像,為何神命令以色列人不可拜偶像,以色列人還是要拜偶像呢?希伯來書的作者告訴我們,以色列人要拜偶像的根本原因,是因為以色列人存著不信的惡心,把永生神離棄了,因此在曠野四十年之久,以色列人在那裡試探神,在那裡觀看神的作為(來三7-12)!

 

所以,什麼是金牛犢?金牛犢就是不信神,金牛犢就是試探神,金牛犢就是要觀看神的作為!以色列人認為神雖然應許了一塊美地讓他們可以得享安息,但是實際的情形是:他們不知道領他們出埃及地的那個摩西遭遇了什麼事。這一種的不安,說出了以色列人不信的惡心。如果神真的要賜給他們一塊美地,又沒有領路的,那麼耶和華的應許又在那裡?因此,金牛犢就出現了,以色列人就宣稱這是在前面引路的神。所以,金牛犢就是在那裡試探神,在那裡觀看神的作為,看看神是否是信實的神,看看神是否真的帶領他們進入所應許的美地。以色列人這一種“試探神,觀看神作為”的情形,不也就是我們信主之後的情形?我們對於主的信心總是要求神在外面的環境有印證。這種外面環境的印證不是來自於神的,而是我們設定給神的,讓神來印證祂的應許,這就是在“試探神”,在“觀看神的作為”。世人所謂的“聽其言觀其行”,應用在屬靈的事上,就是我們聽了神的話並沒有信從,而是進一步的“試探神,觀看神的作為”。感謝神,雖然舊約的以色列人失敗了,但是耶穌卻勝過了撒旦的第二個試探。撒旦詭詐的向耶穌說,如果耶穌真是神的兒子,就可以從殿頂跳下去,因為經上記著:神要為主吩咐祂的使者用手托著祂,免得祂的腳會碰在石頭上。但是耶穌對撒旦說:「經上又記著說:不可試探主你的神」。耶穌信父神的話,但是祂不需要設定環境給神,讓神來印證神自己的話。金牛犢就是以色列人不信的惡心,要耶和華神印證是否真的會帶領他們進入美地。

 

另外,以色列人之所以要拜偶像的原因,除了是因為以色列人存著不信的惡心以外,更是因為耶利米所說的:人會因偶像而顛狂(耶五十38)。翻譯為“顛狂”這字在原文是“炫耀make a show),或“誇耀boast)的意思。人會因偶像而顛狂,那是因為偶像是可以讓人“炫耀”的,是可以讓人“誇耀”的。因此在哥林多的教會中,保羅可以成為人的誇口,亞波羅也可以成為人的誇口。這都是人在那裡為自己雕刻偶像,在那裡因偶像而顛狂。那些要求亞倫造出金牛犢的人,之所以讓亞倫沒有辦法拒絕,最主要的原因是亞倫沒有辦法拒絕他們的誇口。我們可以遙想當時的光景,那些要求亞倫造金牛犢的人,一定是高舉神的應許,要把他們帶進美地。但是摩西又出了不明的狀況,因此為了不讓神的應許落空,就必須有金牛犢所代表的神來帶領他們。人所造出來的神,總是成為人的跨口!!

 

當保羅第二次出外傳福音,來到雅典看見滿城都是偶像,就心裡(靈裡)著急(徒十七16)。保羅在雅典所看到的是用人的手藝、心思所雕刻的金、銀、石(徒十七29),但是保羅接下来卻是說到以彼古羅和斯多亞兩派有關哲學辯論的事。也就是說雅典人是以哲學為他們的偶像,為他們的誇口,為他們人生的指引。有人說,以彼古羅派代表縱慾主義,而斯多亞派代表禁慾主義,都是不正確對的教導。弟兄姐妹要看見,在保羅眼中,不在於以彼古羅和斯多亞兩派的教導是否正確,即使以彼古羅和斯多亞兩派的哲學是非常正確的,但在保羅眼中都是偶像,因為神才是我們人生的指引,絕對不是哲學。同樣的,中國的儒家思想不管多麼好,也都不能成為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在以色列人前面引路的必須是雲柱火柱,絕對不能是金牛犢。

 

弟兄姐妹,第一條誡命說出神的救恩,而救恩的路就是第二條誡命。為自己雕刻偶像不只是棄絕神,更是棄絕神為我們準備的救恩。為了明白這點,我們必須注意申命記四章15節,那裡有一句極其重要的話,說:「所以,你們要分外謹慎;因為耶和華在何烈山、從火中對你們說話的那日,你們沒有看見什麼形像」。這句照原文可以翻譯為:要分外注意你的魂,因為耶和華在何烈山、從火中對你們說話的那日,你們沒有看見什麼形像。以色列人要注意魂的原因,是因為神刻意不讓他們看見什麼形像,所以他們根本無法雕刻出神的形象。但是以色列人還是雕刻出一隻牛犢來代表神。

 

我們感謝主,神不要祂的子民去雕刻出任何的形象,因為神所要的那唯一形象就是基督,就是神的愛子,也就是神為罪人所準備的救贖。這就是歌羅西書一章1415節所說的。首先,14節說:「我們在愛子裡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接著15節就解釋這叫我們蒙救贖的愛子就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神是住在人所不能靠近的光中(提後六16),而愛子是神的像,就可以將神顯明出來。而神的顯明為的就是將神所準備的救贖賜給世人,因此愛子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

 

任何的偶像都不能成為人的救贖。以彼古羅派的縱慾主義不能救贖我們,斯多亞派的禁慾主義也不能救贖我們,任何屬人的宗教與哲學都不能成為我們的拯救。只有神的愛子,祂是神的像,是神的顯出,是神為我們準備的唯一救贖。

 

所以,神告訴以色列民,如果以色列民為自己雕刻偶像,那他們就要知道第二條誡命所強調的耶和華是忌邪的神這個事實!這個事實,不是用來解釋不可雕刻偶像的原因,而是對以色列民的警告。

 

“忌邪”這一個字,一般英文版本都是翻譯為“嫉妒jealous)。我們可以說神與人的關係就是一部神聖羅曼史。因此有人認為中文應該翻譯為“嫉妒”比較好。因為神是那麼的愛我們,以至於“嫉妒”我們在祂之外另有所愛。但我個人認為這種解釋是有問題的。

 

我們要知道“忌邪”這一個字,雖然可以翻譯為“嫉妒”,可是它的原文也有“忿怒angry)的意思,如同水因熱而沸騰。所以那鴻書一章2節說:「耶和華是忌邪施報的神。耶和華施報大有忿怒;向他的敵人施報,向他的仇敵懷怒」。這裡說,耶和華是“忌邪”施報的神,也就是說耶和華是“忿怒”施報的神,所以接下來就說,耶和華施報時是大有忿怒的,為的是向他的敵人施報,向祂的仇敵懷怒。耶和華施報時是大有忿怒的,不是因為“嫉妒”,而是因為“忿怒”。同樣的,摩西在申命記四章2324節,提醒以色列民進入美地時一定要謹慎,免得忘記耶和華與他們所立的約,為自己雕刻偶像。這時摩西不只是說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更在前面加上“因為耶和華你的神乃是烈火”。因此,我個人比較不同意將“忌邪”翻譯為“嫉妒”。雖然和合本中文翻譯為“忌邪”也不是很準確,但總比翻譯為“嫉妒”好。

 

雖然神是愛我們的神,但是祂愛我們的愛不會因我們另有所愛就嫉妒。如果神的愛是會嫉妒的愛,那我們不是將自己看高了,就是將神的愛弄低了。第二條有關偶像的誡命,不是說我們拜偶像,神就嫉妒我們;而是說神是一位對祂仇敵懷怒的神,我們不拜偶像,是因此我們深知道神對祂仇敵的忿怒。這就是在林後十一章12節,保羅所說的:「我為你們起的憤恨,原是神那樣的憤恨。因為我曾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要把你們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這節的憤恨是很好的翻譯,但恢復本卻把它改成“妒嫉”。我再說,雖然這字有妒嫉的意思,但是更有“熱切”,甚至“仇恨”或“憤怒”的意思。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因此神憤恨祂的仇敵誘惑了夏娃,而不是神對祂的仇敵產生妒嫉。仇敵不夠格讓神妒嫉,仇敵只配受神的憤怒。保羅已把哥林多信徒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因此保羅為哥林多信徒的緣故,起了如同神那樣的憤恨。憤恨哥林多信徒的心思被敗壞(林後十一3原文),而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因此,和合本翻譯為憤恨是比較好的,不應該再改翻譯為妒嫉。

 

另外,我們要特別來看雅各書四章5節:「你們想經上所說是徒然的嗎?神所賜、住在我們裡面的靈,是戀愛至於嫉妒嗎?」這節的嫉妒是可以翻譯為嫉妒,但是這裡是一句問句,不是一句肯定句。也就是說,前面上半節雅各問:“經上所說是徒然的嗎?”雅各的意思當然認為凡是經上所說的都不是徒然的!接著下半節,雅各又問:“那住在我們裡面的靈,會因戀愛而至於嫉妒嗎”?前面一句話的答案是否定的,這句話的答案當然也是否定的!那住在我們裡面的靈,絕不會因戀愛而至於嫉妒,我們的神不是嫉妒的神。在我們裡面的靈雖然對我們有一個熱切的期盼,但是這一個熱切的期盼不會因為我們的失敗而產生嫉妒。這裡的“嫉妒”和前面林後十一章1節的憤恨(恢復本翻譯為妒嫉)不同。雅各書四章5節的“嫉妒”是懷有惡意的意思,因此在聖經其它的經節都翻譯為嫉妒(太二七18,腓一15,提前六4)。我們往前看前面的第4節,我們可以說那在我們裡面的靈,對我們那個熱切的期盼,也就是神熱切的期盼我們不要與世俗為友。因為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但是即使有人與世俗為友,在我們裡面的靈,也不會因為人與世俗為友,而對世俗產生嫉妒。為什麼?因為在接下來第6節,雅各說神要賜更多(原文“更大”)的恩典,這更大的恩典要賜給謙卑的人,要賜給順服神的人,要賜給親近神的人。神不會因我們與世俗為友就成為一位嫉妒的神,但是神要賜給我們更大的恩典,讓我們看見神所恨惡的,這叫我們對神有一個因敬畏而產生的謙卑。叫我們順服神,叫我們親近神。試問,一個謙卑的人,若知道他會與神為敵,還敢去與世俗為友嗎?試問,以色列民如果真的敬畏神,看見偶像會招來神的忿怒,還敢去拜偶像嗎?

 

我們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因為唯有基督,神的愛子,才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如果我們在神的愛子之外,還為自己雕刻偶像,那我們就要認識耶和華是忌邪的神,是施報大有忿怒的神。神在舊約最後的一卷書瑪拉基書說:祂沒有得到該有的敬畏(瑪一6)。這也是對我們有關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的警誡。「小子們哪,你們要自守,遠避偶像!」這是約翰在他年老的時候,在神聖生命交通裡,對信徒所做結束的勸勉(約壹五21)。

 

弟兄姐妹,著第二條誡命,就是為了避免發生在埃及的第二災,蛙災,預表來自死亡光景的假先知,是人所雕刻出來的神。蛙災如何迷惑人,擊殺人,假先知也迷惑人,擊殺人,特別是如耶洗別一樣,引誘百姓行姦淫,吃祭偶像之物(啟二20),並擊殺神的先知(王上十八4)。以色列人的歷史就是我們的歷史。我們不要以為我們沒有偶像,不要以為我們不會拜偶像。我們要謙卑的接受老約翰的勸勉,“要自守,遠避偶像”!唯有基督,神的愛子,才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在祂以外,別無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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