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4日 星期五

十災(5/5)- 擊殺長子

十災(5/5- 擊殺長子

 

神降下九災之後,基本上神已完成了對法老的教育,叫法老和法老的百姓認識祂是耶和華:祂是萬有的源頭,萬有也是因祂得以維繫,最後都是為了祂的榮耀。我個人非常喜歡,在神降下九災之後,法老和摩西的對話:「你離開我去吧,你要小心,不要再見我的面!因為你見我面的那日你就必死!」很有意思的是,摩西根本不理會法老狂妄的話,而只諷刺的利用法老的話回答法老說:「你說得好!我必不再見你的面了。」事實也證明在神降下第十災後,死的是法老的長子,而要求見摩西的是法老自己(出十二31),摩西根本不會再主動去見法老,因為神已完成了對法老的教育。在神完成對法老的教育之後,就按著祂先前的預定,要擊殺埃及的長子,帶領祂的長子出埃及。

 

第十災:擊殺長子

 

出十一4-7:摩西說:「耶和華這樣說:『約到半夜,我必出去巡行埃及遍地。凡在埃及地,從坐寶座的法老直到推磨的婢女所有的長子,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都必死。埃及遍地必有大哀號;從前沒有這樣的,後來也必沒有。至於以色列中,無論是人是牲畜,連狗也不敢向他們搖舌,好叫你們知道耶和華是將埃及人和以色列人分別出來。』

 

當我們來看第十災時,首先我們要對“長子”這個詞的屬靈意義有一個正確的認識。

 

出埃及記第四章22節,耶和華吩咐摩西要對法老說:『耶和華這樣說:以色列是我的兒子,我的長子』,這節是很重要的經文,因為神不只稱以色列是祂的兒子,更是稱以色列是祂的長子。所謂長子,不只是人所認為的人所生的第一個孩子。長子的定義,我們可以從這處經節裡看見:

 

集體而言,以色列人是神的長子;個別而言,以色列民都是屬於祂的,以色列民在神眼中就是神的“長子”,是“屬於神”的。

 

按照人的觀念,一個人孩子再多,長子應該只有一個。因此,“眾長子”似乎是一個不合乎邏輯的詞。但是神說:「以色列中凡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是祂的,要分別為聖歸給祂。」(出十三2)。感謝主,世上的長子都是屬於神的,因此神是擁有“眾長子”的神。不只是舊約神的選民是神的眾長子,在新約中所有神所救贖的信徒也都是神的長子,是名字記錄在天上的“眾長子的教會(來書十二章23

 

因此,長子的名分是神在祂的經營裡,對人最大的屬靈祝福。神的子民都要認識:從神而來的真正祝福,不是神所給外面的祝福,而是神在祂經營裡的命定。但是,很可惜的是,我們都像以掃一樣。以掃因為失去外面長子的祝福而痛哭(創二七34),卻輕看長子名分的價值如同一口食物(來十二16)。難怪保羅要引用瑪拉基書的話說:「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羅九13)。

 

的確,若有人愛神,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林前八3),因此雅各是神所愛的;若有人不愛主,這人是可詛可咒的(林前八3),因此以掃是神所惡的。我們只要看見神是如何定罪以掃輕看長子的名分,就可以理解當神要擊殺埃及長子時,那是何等嚴重的一場災。第十災,擊殺長子,是神在埃及所降下最嚴重的一次災

 

一般來說,我們總是認為神在埃及一共降下十災,這是對的。但是嚴格來說,神在埃及所降下的並不是十災,而是祂的一切奇事(出四21)。所以,詩篇一百零五篇27節說:「祂在敵人中間顯祂的神蹟,在含地顯祂的奇事」。在這十災中,只有兩次提到災害:一次是在降下第七災時,神稱那是“一切的災殃”。其中翻譯為災殃的這字(maggephah),可以翻譯為擊打(beat),或擊敗(defeat),在舊約都用來形容瘟疫。因此,我們可以說,前面九災充其量只是神用神跡奇事,給埃及法老上了九堂課,用來教育、擊敗法老,叫法老認識祂是耶和華。另外一次就是神降下第十災時,神稱那是“一樣的災殃”:「我再使一樣的災殃臨到法老和埃及,然後他必容你們離開這地。他容你們去的時候,總要催逼你們都從這地出去」(出十一1)。翻譯為災殃(Nega)的這字,在舊約都用來形容痲瘋病。痲瘋病所預表的就是人對於神行政權柄的背叛(民十二10),因此Nega的災殃是連於神行政的審判。神擊殺長子,就是神執行祂行政的審判。這是神真正降給埃及的災殃,也可以說是神要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所降下唯一的一次災殃。

 

受造之物,都在神的審判之下

 

弟兄姐妹,請注意:神所差遣的滅命使者是會擊殺所有長子的。因此,不只埃及的長子會被擊殺,連以色列的長子也會被滅命使者所擊殺。埃及的長子加上以色列的長子,就代表了世上所有的罪人。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而罪的工價乃是死。因此神擊殺長子,代表神的審判:世人都要因著罪付上罪的工價。在神的審判裡,出埃及記十二章12節說,不只是人,牲畜也要被擊殺,而且埃及一切的神也要接受審判(敗壞的原文)。嚴格來說,在神的眼中,“人”是專指祂的選民以色列;“牲畜”就是外邦人(太十五26),而“埃及一切的神”代表撒但黑暗的勢力,包含背叛的天使。因此,第十災表示所有的受造之物,都在神的審判之下。

 

羔羊被擊殺

 

感謝主,在神的行政裡有祂的審判,但在祂的審判裡都有祂的憐憫。因為神的律法是這麼說的:頭生的兒子是可以贖出來的(出十三15

 

本來以色列的長子也要被擊殺,但是最後代替以色列長子被擊殺的卻是神所準備的羊羔。我們可以這麼說:以色列人之所以能夠離開埃及,不是因為神擊殺埃及的長子,而是以色列家有羔羊被擊殺。擊殺埃及的長子只是擊殺神的仇敵,但是沒有羔羊的血,以色列人也無法離開埃及。

 

因此,神在埃及所降下的第十災的重點就是神的羔羊被擊殺!神要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不需要用到十災,甚至連一災也不需要,神要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所最需要的就是一隻被殺的羊羔。耶穌就是那隻被殺的逾越節的羊羔(林前五7)。是神為世人所捨棄的愛子。摩西十誡的第十誡:不可貪戀(出二十17,申五21),就是神災埃及所降下第十災的背景。在第十災,是神捨棄了祂的長子,是花費祂一切所有的。神是如此的為我們花費,我們怎能貪戀鄰舍一切所有的?

 

守逾越節

 

在十一章,當神告訴摩西祂要再使一樣的災殃臨到法老和埃及時,因著神審判裡的憐憫,就在十二章為以色列人準備了救贖 - 各人要按著父家取羊羔,一家一隻(出十二3)。

 

在福音書中,當主和彼得、約翰、雅各上山去禱告時,就在山上變化了形象,並和摩西、以利亞兩個人說話。他們所談論的內容就是「耶穌去世的事」(路九31,也可以翻譯為「耶穌出埃及的事」(同希伯來書十一章22節的出埃及這字)。耶穌出埃及這事,就是耶穌在耶路撒冷將要成就的事(路九31),為所有的罪人上了十字架。

 

耶穌就是神所預備的羊羔,是出埃及記中以色列人按著父家所取的羊羔。羊羔要被殺,祂的血才能使滅命的使者越過以色列人。因此,以色列人要守逾越節(出十二11)和守無酵節(出十二17)。並且守逾越節和守無酵節要作為以色列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守逾越節就是從神接受被殺的羔羊;守無酵節就是叫我們分別為聖歸給神。守逾越節就是神給了我們;守無酵節就是我們奉獻給神。守逾越節的目的就是為了守無酵節;神給了我們,就是為了得著我們。因此,第十災不是消極的為了擊殺埃及的長子,第十災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藉著擊殺長子,神要神救贖祂的百姓以得著眾長子。

 

在神救贖的計劃裡,神所要拯救的百姓:在舊約就是肉身的以色列選民,在新約則是神「預先所知道的人」(羅八29),神就為他們準備了羊羔,好將祂的長子(祂所有的百姓)贖出來(出十三15)。感謝主,保羅說,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 - 在舊約,所有的以色列民要守逾越節和無酵節;在新約,所有的信徒也要守主的桌子(逾越節),並把舊酵除淨,好使我們成為新團(無酵節)。因此,守逾越節和守無酵節都要成為神在舊約與新約選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受割禮

 

在擊殺長子之前,我們首先看到神吩咐以色列民要守逾越節(出十二11)和守無酵節(出十二17),而在擊殺埃及長子之後,在出埃及之前,神才告訴摩西和亞倫有關逾越節的條例,也就受割禮。這受割禮的條例不只是以色列全會眾都要守這禮,連本地人和寄居在以色列人中間的外人也要同歸一例(出十二49)。接著,聖經告訴我們:「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亞倫,以色列眾人就怎樣行了。正當那日,耶和華將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軍隊,從埃及地領出來。」(出十二50-51)。

 

出埃及記十二章43節到51節的逾越節的條例,很清楚的告訴我們一個事實,那就是:以色列人要守逾越節就必須先受割禮,因為未受割禮的,都不可吃這羊羔(出十二48)。聖經的記載都是很奇妙的,雖然受割禮好像是記載在守逾越節之後,但是神早已在創世紀十七章吩咐亞伯拉罕,以色列世世代代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創十七1012),不受割禮的男子必從民中剪除(創十七14)。因此,出埃及記有關受割禮的逾越節條例,是神律法的重申,代表受割禮是何等重要的一件事。

 

在創世紀十七章,神告訴亞伯拉罕,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時,割禮是神與祂百姓立約的證據(創十七11)。但當神要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時,受割禮成為守逾越節的必要條件。

 

在伊甸園裡,人可以隨意吃神所吩咐人可以吃的任意樹上的果子;但是人墮落後,雖然羊羔已經預備好了,但人要能吃羊羔就要有一定的資格,那個資格就是受割禮。受割禮就好像是一個人要逾越節宴席的出席證。因此割禮就如同猶太人的身份證,是猶太人外面肉身的標記。

 

儘管這外面的受割禮最終成為保羅傳楊外邦福音職事的攪擾,但是保羅從來沒有否認割禮的重要性,保羅也從來沒有反對猶太人行割禮。的確,保羅是說:「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羅二28-29)。但是保羅這句話所強調的意思是:不管肉身作猶太人或外面的受割禮,都是為了讓人領會屬靈的意義。這就如同,丈夫與妻子,是預表基督與教會。人要認識基督與教會的屬靈關係,可以從丈夫與妻子的關係來領會。所有身為丈夫的弟兄們都要認識:我們不是真丈夫,唯有基督是真丈夫。但是所有身為妻子的姐妹們,卻不可以因為這屬靈的意義就不守住妻子要順服丈夫的等分。猶太人的行割禮也是如此,不是信徒可以隨意批評的。

 

保羅的教導是要每一個人守住神所給每一個人的身份和等次(林前七24)。因此,猶太人就要行割禮,因為他們是猶太人,就要守摩西的律法,所以連我們的主耶穌也行了割禮(路二21)。我們不可以強辯說那時主耶穌只是一個孩子,沒有自主能力。我們要相信,如果行割禮是神所要廢掉的,行割禮就不會發生在主耶穌身上,聖經也不會特意記載主耶穌也行了割禮。但是外邦人和猶太人不同,因為外邦人並沒有神給的律法,保羅甚至稱外邦人是沒有律法的人(羅二14),因此就不需要行外面的割禮。猶太人要求外邦信徒也要行肉身的割禮,不只是不認識恩典,更是否認神在祂經營裡對人所命定的身份,那是直接頂撞神的權柄。但是,外邦人為了能有分於逾越節的羊羔,也必須行割禮,只不過那不是外面肉身的割禮,而是裡面的割禮。

 

感謝主,不管是猶太人或外邦人,為了有分於逾越節的羊羔都要行割禮。割禮的屬靈意義就是脫去肉體的情慾(西二11),不靠著肉體,以神的靈敬拜的人(腓三3)。唯有脫去肉體情慾,不靠著肉體,以神的靈敬拜的人才能有分於逾越節的羊羔。唯有受割禮的人才夠格吃逾越節的羊羔。

 

兩次集體行割禮

 

在以色列的歷史中,聖經特別在約書亞記提到以色列人的集體行割禮。那是因為以色列人在曠野所生的眾民,都沒有受過割禮。因此,耶和華就吩咐約書亞說:「你製造火石刀,第二次給以色列人行割禮」(書五2),之後也守了逾越節(書五10)。這裡的集體行割禮,聖經是說“第二次”,那麼“第一次”給以色列人行割禮是什麼時候呢?聖經並沒有明言,但我個人同意一些聖經教師所說的:以色列人第一次集體行割禮是在第九災的時候。因為在第九災,埃及地有三天的黑暗,以色列人卻有三天的亮光。埃及人在黑暗中寂然不動,但以色列人卻可以在光明中利用這三天行割禮,準備過逾越節。這是非常有可能的,因為當神呼召摩西回到埃及的時候,在路上因著他兒子沒有受割禮,神就要擊殺他。這應該給摩西一個很深刻的印象。讓摩西記住:割禮是神與祂百姓立約的證據(創十七11)。

 

因此,以色列人利用這三天的亮光,集體行了割禮,在光明中可以向黑暗的國度宣告:他們是一般不靠著肉體,脫去肉體情慾的屬神的子民。約書亞記五章5節也證明說:「當初出埃及的眾民都受過割禮」。所以,這應該是以色列人第一次的行割禮。而這第一次的行割禮,借著以色列人的過紅海,進一步的預表將來新約信徒的受浸,這浸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叫信徒與基督一同埋葬,也與基督一同復活(西二11-13)。

 

感謝主,神為了帶領以色列人離開埃及,所有以色列人就要:第一,受割禮;第二,守逾越節;和第三,守無酵節。受割禮叫以色列人夠格守逾越節,而守逾越節是為了接下來的守無酵節。這三個律法都成為以色列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而新約的信徒在信主之後也要受浸,預表接受屬靈的割禮;以便來到主的桌前,吃主的宴席(逾越節);過一個分別為聖討主喜歡的生活(無酵節)。

 

在前面我們已經提到,神為了要讓以色列人相信摩西是祂所差遣的僕人,要帶領他們出埃及,就叫摩西在以色列人面前行三樣神跡。這三樣神跡分別代表:撒但的背叛,人的犯罪,和神的審判。以色列人要受割禮,就是割去因為撒但的背叛所造成的肉體的敗壞。以色列要守逾越節,就是人在罪中需要接受羔羊的拯救。以色列要守無酵節,就是叫我們可以將身體獻上,當作聖潔的活祭,過一個神所喜悅的合理的事奉(羅十二1),為了那日要來基督台前的審判。

 

感謝主,神在埃及所降與法老的第十災只是一個預表。將來在主第二回來時,還要正式的執行在祂仇敵的身上。在埃及,神如何擊殺埃及法老的長子,帶領以色列百姓出埃及,進入美地,開始了列王記的歷史。在主回來時,神也要擊殺敵基督 如同撒但的長子(啟十九20),帶領祂的百姓進入神所恢復的美地。那時,得勝者就要與主一同作王一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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