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m 11:1 我且說,神棄絕了他的百姓嗎?斷乎沒有!因為我也是以色列人,亞伯拉罕的後裔,屬便雅憫支派的。
[註1] 在十章,保羅引用摩西和以賽亞的話,指出以色列人都應該知道:因著他們的悖逆頂嘴,神已經揀選了外邦人。但保羅說,神斷乎沒有因此就棄絕以色列人,並以他自己的逼迫主,和以利亞對以色列人的控告來佐證。
[註2] 首先,保羅以他自己的出身,來證明神不會棄絕祂百姓。保羅說他是屬於便雅憫支派,是十二支派中一個非常小的支派。雖然保羅曾逼迫主,但是,神還是按著給亞伯拉罕的應許,憐憫了他。感謝主,神是一位守約的神,縱然以色列人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背乎祂自己(提後二13)。
Rom 11:2 神並沒有棄絕他預先所知道的百姓。你們豈不曉得經上論到以利亞是怎麼說的呢?他在神面前怎樣控告以色列人說:
[註1] 「神並沒有棄絕他預先所知道的百姓」。引用自詩篇九十四篇14節。上節,保羅是以他自己為例,雖然他逼迫主,主還是憐憫了他。這節是引用詩篇的話,加強他的論點,並舉例雖然有以利亞對以色列人的控告,在祂的百姓中還是有祂所保守的七千人。
Rom 11:3 “主啊,他們殺了你的先知,拆了你的祭壇,只剩下我一個人,他們還要尋索我的命。”
[註1] 出自列王紀上十九章14節。以利亞為了躲避耶洗別的追殺,躲在何烈山的一個洞裡。
[註2] 先知是代替神向人說話;祭壇是使人能與神有和平。先知被殺,祭壇被拆,代表以色列人如同外邦人一樣,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成為局外人,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弗二12)。
[註3] 「尋索我的命」,原文「尋索我的魂」。人的魂之所以成為人的生命,是因為有神的靈,也就是有當初神向亞當所吹的一口氣,成為活的魂(創二7,“有靈的活人”,原文“活的魂”)。所以基本上,魂的生命是來自神的靈所賜給的生命,兩者在本質上並沒有分別。但在性質上,還是有分別:靈是生命的源頭,而魂是個人生命的表現。人如果沒有靈,身體就是死的(雅二26),就也沒有由個人的魂,所發表出的個人意見。但是,一旦人有了靈,個人的魂就產生出其個別的功用。有的如以利亞一樣向神忠心,有的卻背棄了神的約,用刀殺先知,並拆毀神的祭壇。
Rom 11:4 神的回話是怎麼說的呢?他說:“我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
[註1] 出自列王紀上十九章18節。
[註2] “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或“是未曾向她巴力屈膝的”。“巴力”是當時迦南人對他們所敬拜之神的稱呼,意思是“主人”。巴力這字應該是陽性,在希臘文七十士譯本,該節是以陽性的冠詞來形容。但是保羅在引用這節時卻以陰性冠詞,η / he,來代替,如列王紀下二十一章第3節,七十士譯本。在屬靈的意義上,也許是指當時追殺以利亞的王后耶洗別是一位女性。代表教會的墮落是以女人的地位自稱是先知,取代基督在身體中作頭的地位(啟二20)。
[註3] 以利亞認為以色列人都背棄了神的約,拆毀了神的祭壇,用刀殺了神的先知,只剩下他一個人。但實際上神還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這七千人對於以利亞來說,是一個難以想像的數目。但是,這七千人對於整體的以色列十二支派來說,其實是一個很小的數目,如下節所說的,那只是神揀選的恩典所留下的餘數。
Rom 11:5 如今也是這樣,照著揀選的恩典,還有所留的餘數。
[註1] 「如今也是這樣」,指的是保羅的時代,但也適用于現今的時代。
[註2] 「照著揀選的恩典」。保羅是說“照著揀選的恩典”,不是“照著恩典”。如果是“照著恩典”,全體的以色列人是神所應許給亞伯拉罕的後裔,應該如天上的星那樣多(創廿六4)。但是“照著揀選的恩典”,是在全體的以色列人中,只有少數人被揀選。
[註3] 「所留的餘數」,原文「餘數」,指的是上節神所“留下的”。所以,中文和合本翻譯為“所留的餘數”。主說: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太廿二14);不管是在舊約或新約,神所保留的都只是“餘數”,是不多的。
Rom 11:6 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
[註1] 「出於恩典」。“恩典”這字的字根意是“喜悅”。以色列人是神應許給亞伯拉罕的後裔,是出於神的喜悅,和以色列人的行為無關。神所保留的“餘數”也是出於神喜樂裡的揀選,更和行為無關。
[註2] 「不在乎行為」。請注意,“不在乎行為”的意思,不是說完全沒有行為,而是說不在乎人自己所認為對的行為。人被稱為義的意思並非沒有行為,而是行出神所認為“對”的行為。就如那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就是一種行為,是靠著神的恩典,做了神所認為對的行為。然而,在曠野的以色列人造出了金牛犢,是依據自己所認為對的原則。因為他們不知道摩西發生什麼事,認為沒有人可以為他們領路,就造出了他們認為可以為他們在前面領路的金牛犢。士師記是以色列人進入美地後一段很黑暗的歷史。以色列人之所以有這麼一段黑暗的歷史,就總結在士師記結束的一句話:“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其中“各人任意而行”,應該翻譯為“各人行自己所看為對的事”。以色列人認為他們沒有王,所以各人行自己所看為對的事。其實,神是以色列人的王,他們應該行神所看為對的事,而不是行自己所看為對的事,即使那不是一件惡的事,也是神所不稱許的。
[註3] “恩典就不是恩典了”,應該翻譯為“恩典就成為不是恩典了”。人所認為對的行為會改變恩典的本質,使恩典變成不是恩典。以色列人是出於恩典,但是因著他們行自己看為對的事,就使恩典變質,成為不是恩典。
Rom 11:7 這是怎麼樣呢?以色列人所求的,他們沒有得著,惟有蒙揀選的人得著了;其餘的就成了頑梗不化的。
[註1] 在神的恩典裡,全體的以色列人都是神的百姓。但在這裡,保羅將以色列人分為兩類人:“蒙揀選的人”和“其餘的人”。“蒙揀選的人”就是“所留的餘數”,是少的,有如以利亞時代的七千人;“其餘的人” 是多的,都是向巴力屈膝的。保羅在這裡稱這些“其餘的”多數以色列人也是有尋求的,只是成為頑梗不化的,而沒有得著。
[註2] “頑梗不化”原文 επωρωθησαν / eporothisan(were hardened),源於 πωρος / poros 這字,是一種石頭。Poros 如果用於形容眼睛,表示瞎眼;但一般用於形容心的剛硬(約十二40)。心是我們裡面之人,魂,最主要運作的地方。以色列人的頑梗不化,如同當初人在伊甸園的失敗,也就是心思被敗壞了,最終甚至成為頑梗不化的,也就是成為以西結書所說的“石心”(結十一19,卅六26)。
Rom 11:8 如經上所記:神給他們昏迷的心,眼睛不能看見,耳朵不能聽見,直到今日。
[註1] 引用自以賽亞書二十九章10節:“因為耶和華將沉睡的靈澆灌你們,封閉你們的眼,蒙蓋你們的頭。你們的眼就是先知;你們的頭就是先見。 ”,和申命記二十九4節:“但耶和華到今日沒有使你們心能明白,眼能看見,耳能聽見。”
[註2] 「昏迷的心」原文「昏迷的靈」。“昏迷”原文κατανυξεως / katanyxeos(vexation),含有“刺痛”的意思,表示“極度的哀傷”。一個人因為極度的哀傷,身體就會失去正常的功能,導致眼睛看不清楚,耳朵也聽不見。“昏迷”這字在以賽亞書是說“沉睡”。同樣的,一個人在沉睡中,也會失去身體正常的功能,導致眼睛看不清楚,耳朵也聽不見。“昏迷的靈”並不是指靈本身昏迷,而是指靈的能力和運作,叫人昏迷。因著以色列人的頑梗不化,神的靈在頑梗不化的以色列人身上運作的結果就使他們“昏迷”!所以,“昏迷的靈”是指神的審判,讓以色列人的眼睛不能看見,耳朵也不能聽見。神的這審判也就是下節所說的報應。
Rom 11:9 大衛也說:願他們的筵席變為網羅,變為機檻,變為絆腳石,作他們的報應。
[註1] 出自詩篇六十九篇22節:“願他們的筵席在他們面前變為網羅,在他們平安的時候變為機檻。”
[註2] 「筵席」原文「桌子」,其上有主人為他兒子準備的餅(太十五25)。所以,“他們的筵席”,意指以色列人從神所得的福分。諸如神聖言的交托(羅三2),還有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以色列人的,還有列祖也是他們的,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羅4-5)。這些都是以色列人向世人展示的“筵席”。但是以色列人卻不珍惜這筵席,使桌上的餅成為外邦人所吃的碎渣兒。
[註3] 「網羅」,原文 παγιδα / pagida(snare),源於 πηγνυμι / pegnumi(set up),意“搭建”,如希伯來書八章2節:這帳幕是主所“支”的。帳幕本是一個居所,但是一旦困在裡面,就如困住動物的網羅。
[註4] 「機檻」,原文 θηραν / thiran(trap),字源為“野獸”,意“狩獵”。在詩篇是說:“在他們平安的時候變為機檻。”人本有神所賜的平安,能以管理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一28),但以色列人最終卻失去了平安,成為被狩獵的動物。
[註5] “報應”原文 ανταποδομα / antapodoma(recompense),意“報答”(路十四12),所以是一種回報。“變為絆腳石,作他們的報應”。這是保羅引用詩篇時所加入的。意思是:神對於以色列人的祝福,本是神所要建造的居所,卻成為他們的網羅,叫以色列人成為被狩獵的動物。我們如果不珍惜神的祝福,這祝福就會成為絆腳石回報我們。以色列人的結局,是我們信徒今日的鑒戒,如下面21節所說的: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
Rom 11:10 願他們的眼睛昏蒙,不得看見;願你時常彎下他們的腰。
[註1] 出自詩篇六十九篇23節:“願他們的眼睛昏蒙,不得看見;願你使他們的腰常常戰抖。”
[註2] 「願他們的眼睛昏蒙,不得看見」,是上節給以色列人報應的結果。
[註3] 「願你時常彎下他們的腰」,代表以色列人的筵席之所以變為網羅,變為機檻,變為絆腳石的原因,是與他們驕傲的魂有關。在詩篇是說“使他們的腰常常戰抖”是指以色列人在末日的悔改謙卑,因哭泣而使腰不斷的抖動。
Rom 11:11 我且說,他們失腳是要他們跌倒嗎?斷乎不是!反倒因他們的過失,救恩便臨到外邦人,要激動他們發憤。
[註4] 「他們失腳是要他們跌倒嗎」。“失腳”就是接下來所說的“過失”;“跌倒”就是“失去神的救恩”。以色列人暫時的過失,是會叫他們如同枝子一般被折下來(羅十一17),但還是會因為他們的悔改相信而被重新接上(羅十一23),以至全家得救(羅十一26)。在保羅針對以色列人失腳後,這裡說話的對象就轉而針對在羅馬的外邦信徒(羅十一13)。
[註5] 神的律法是說:“不可將絆腳石放在瞎子面前”(利十九14)。因為瞎子行路本就容易跌倒,更何況在路上還有絆倒人的石頭。基本上,以色列人是瞎眼的,又將神給他們的祝福轉變為絆腳石。
[註6] 「斷乎不是!」。瞎眼的以色列人一失腳必然會叫他們跌倒,但是保羅對羅馬的外邦信徒卻說“斷乎不是!”。不是不會跌倒(因為以色列人的確跌倒了),而是說以色列人的跌倒不是神的目的,而是神的手段,為了:一面使救恩臨到外邦人,另外一面是為了激動以色列人發憤。 如前面第十章19節所說:我要用那不成子民的,惹動你們的憤恨;我要用那無知的民觸動你們的怒氣。
Rom 11:12 若他們的過失,為天下的富足,他們的缺乏,為外邦人的富足;何況他們的豐滿呢?
[註1] 「若他們的過失,為天下的富足」。“天下”原文 κοσμου / kosmou(world),中文也翻譯為世界(太十六26),或世人(約一29)。以色列人因過失就失去了神的救恩;這救恩一臨到世人,就成為世人的富足!
[註2] 「他們的缺乏,為外邦人的富足」。所謂“缺乏”或“富足”不是指外面屬物質的,而是來自神,是屬靈的。一個沒有神的人,即使是一個財主,也會發現自己是可憐的;但是一個擁有神的人,即使是討飯的拉撒路,也能富足的躺臥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路十六20-24)。以色列人因著他們的過失就成為缺乏的人,是指在以色列中真正是亞伯拉罕子孫的人數是逐漸減少的;所以,外邦人的富足,就是指外邦人中成為亞伯拉罕子孫的人數是逐漸增加的。
[註3] 「豐滿」,原文 πληρωμα / pliroma(fullness),意“充滿”(林前十26),有如一個容器被裝滿東西。亞當是照著神的形象和樣式造的,就是為了“裝滿”神的生命,成為一個長大成人的人,為了彰顯神(弗四13)。所以,“豐滿”也有彰顯的意思。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就是一個容器,為了彰顯基督那充滿萬有的豐滿(弗一23)。所以,以色列人的過失,就是以色列人沒有成為彰顯神的器皿。即使如此,以色列人的過失還是成為世人的富足。那麼,以色列人的豐滿豈不更能祝福外邦人。
Rom 11:13 我對你們外邦人說這話;因我是外邦人的使徒,所以敬重(原文作榮耀)我的職分,
[註1] 「我對你們外邦人說這話」。不是對不信的外邦人說話,而是對外邦的信徒說話,也就是對羅馬教會說話。保羅福音的職事不是為了不信的人,而是為了信主的人。就如我們的主耶穌在地上的職事,最主要是為了以色列家迷失的羊(太十五24)。
[註2] 「職分」,原文 διακονιαν / diakonian(ministry),是一個陰性名詞,中文也翻譯為“職事”(徒廿24),是所要做的工。而作工的人在中文就稱為“執事”(minister)。教會中每一個執事,因為從主所得的恩賜不同,而有不同的職事;但因為同有一位主,所以教會的眾執事,即使職事不同,都是為了主那獨一的職事(林前十二4~5)。所以,沒有任何人可以宣稱某某主的工人,他的工作是教會所應該追隨的獨一正確的職事。
[註3] 「榮耀我的職分」。保羅不是說榮耀他自己,而是榮耀他的職事。這職事是神所託付給他的工作;所以保羅榮耀他的職事,就是榮耀託付職事給他的主。更何況保羅被神差遣向外邦人傳福音,是一件他必須要做的事,因為神已經將這責任託付他了(林前九16~17)。在教會中,若有稱自己是神工人的,都要知道他的職分不是為了榮耀他自己,而是為了榮耀主。
Rom 11:14 或者可以激動我骨肉之親發憤,好救他們一些人。
[註1] 「激動我骨肉之親發憤」,就是激動以色列人發憤。保羅是外邦人的使徒,向外邦人說話;在神的智慧裡,保羅向外邦人傳福音,是為了激動以色列人發憤,如前面11節所言。
[註2] 「好救他們一些人」。不是全部而是一些人。因著以色列人的頑梗不化,保羅知道大部分的以色列人都是被神所丟棄的(羅十一15)。所以,祂所能拯救的只是少數的以色列人。
Rom 11:15 若他們被丟棄,天下就得與神和好;他們被收納,豈不是死而復生嗎?
[註1] 「他們被丟棄,天下就得與神和好」。“天下”同12節,原文 κοσμου / kosmou(world),“世界”。這裡最主要是指外邦人。感謝主,在神的智慧裡,因著猶太人被丟棄,外邦人就得以吃到桌上掉下來的碎渣兒(太十五27,可七28)。
[註2] 「他們被收納,豈不是死而復生嗎」。外邦人的福音是碎渣兒福音;而以色列人的福音是浪子回家的福音(路十五32)。浪子離開父家,流浪在外,即使是活著的,也是死的。所以浪子回到父家,就是死而復生。也就是:所有悔改的以色列人都會被父神所接納,都是死而復生。
[註3] 因著亞當在伊甸園的犯罪,被逐出了伊甸園,人就活在“必定死”的命定裡(創二17)。所以,創世記就結束在約瑟所代表的以色列人,最終成為一具骸骨躺臥在棺材裡,停放在埃及(創五十26)。感謝主,在出埃及記,以色列人因著神的憐憫,在摩西的帶領下過了紅海出了埃及,就是死而復生。但是,以色列在進入美地後,以西結在異象中所看到的,以色列人最終還是成為遍滿平原的骸骨(結卅七1),需要有神的氣息進入他們裡面,使他們復活(結卅七5)。基本上,以西結的異象,要成就在那日全體的以色列人因著悔改,被神所接納,死而復生。
Rom 11:16 所獻的新麵若是聖潔,全團也就聖潔了;樹根若是聖潔,樹枝也就聖潔了。
[註1] 另譯:所獻的頭一部分是聖的,全團也就是聖的;樹根若是聖的,樹枝也就是聖的了。
[註2] 「新麵」,原文 απαρχη / aparche(first-fruit ),“初熟的果子”(羅八23)。是所有果子中最先成熟的,也就是所獻麵團的頭一部分。按照律法,初熟的果子是要獻給神的(出廿三19,民十五21),歸耶和華為聖的(耶二3)。這裡是特指耶穌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十五20)。是所獻麵團的頭一部分,是聖的。
[註3] 「全團」,原文 φυραμα / fyrama(lump),意思是泥或麵團加水混合在一起成為一團(羅九21),代表全體的以色列人,但特指新約的教會。教會是歸給基督的初熟果子(羅十六5)。因著耶穌從死裡復活,成為初熟的果子,是聖的;就叫祂的百姓(猶太人和外邦信徒)都能全團成為聖的。
[註4] 「樹根若是聖潔,樹枝也就是聖的了」。是以賽亞書十一章10節的應驗: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萬民的大旗;外邦人必尋求他,他安息之所大有榮耀。耶西的根就是大衛,預表基督。因著耶穌被立為主,為基督,就應驗以賽亞書所說的耶西的根,立作萬民的大旗。這裡是“樹”對比於“麵團”; “樹根“對比於“初熟的果子”,也就是“麵團的頭一部分”。
[註5] 保羅在這節的意思是:以色列人要認識,他們之所以能成為聖潔的子民:其一,主耶穌從死裡復活,成為初熟的果子;其二,主耶穌就是舊約所預言耶西的根,也就是大衛所預表的基督。換句話說,這節保羅是向以色列人證明:“耶穌就是基督”。
Rom 11:17 若有幾根枝子被折下來,你這野橄欖得接在其中,一同得著橄欖根的肥汁,
[註1] “橄欖樹”是用來形容神百姓的榮華(何十四6),能結華美的好果子(耶十一16),大衛就是稱自己如同神殿中的青橄欖樹(詩五十二8)。這節保羅也許引用自以賽亞書十一章16節:“從前耶和華給你起名叫青橄欖樹,又華美又結好果子;如今他用哄嚷之聲,點火在其上,枝子也被折斷。”
[註2] 「枝子」,原文 κλαδων / kladon(branches),它的動詞 κλαω / klao(break),意“折斷”。名詞是枝子,動詞卻是折斷,這是枝子該有的警醒,要認識神的恩慈和嚴厲(羅十一22)。
[註3] 「野橄欖」,就是外邦人;「得接在其中」,就是接在樹上,接在神的百姓中,也就是接在教會中。所以,因著接枝,外邦人和以色列人,就成為基督的身體。一同從基督,橄欖根,得著生命的肥汁。
[註4] 一般的接枝都是將好的枝子接在結壞果子的樹上,為了改良樹的品種。從來沒有人將壞的枝子接在好樹上,壞的枝子也不可能因為接在好樹上而結出好果子。也就是說,野橄欖雖然代表外邦人,但被接枝的野橄欖枝不是外邦的罪人,而是外邦的信徒,也是好的橄欖枝。也就是說,神是將好的野橄欖枝子接在好的樹上,和其它已經在樹上的枝子一同得著樹根的肥汁。
Rom 11:18 你就不可向舊枝子誇口;若是誇口,當知道不是你托著根,乃是根托著你。
[註1] 「舊枝子」,就是被折下來的不信的猶太人。
[註2] 「不可向舊枝子誇口」,因為基本上“根”,基督,所托著的樹枝是代表神的百姓,猶太人。雖然有些舊枝子被折下來,但在神的眼中也是只有“幾根枝子” 被折下來而已。所以,基督這根基本上還是托著猶太人,不是我們這些野橄欖枝因著得接在其中就可以誇口的。在現今的基督教中,還是有很多的教導,隨意的詆毀猶太人,定罪他們是被神所棄絕的猶太宗派。身為外邦信徒的我們需要注意保羅在這裡所說的:“當知道不是你托著根,乃是根托著你”。 野橄欖枝是更容易被折下來的(羅十一21)。
Rom 11:19 你若說,那枝子被折下來是特為叫我接上。
[註1] 就是不信的猶太人被折下來,是為了使外邦的信徒得以被接上。這是野橄欖枝認為可以誇口的理由。
Rom 11:20 不錯!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
[註1] 「不錯!」。對於野橄欖枝在19節的誇口,保羅說:“不錯!”,但是保羅說野橄欖枝不可自高,反要懼怕。 枝子被折下來或被接上,其關鍵是因為“不信”或“信”。“信”使被接上的野橄欖枝毫無可以誇口的可能!
Rom 11:21 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
[註1] 這話是嚴厲的,但卻被信徒所嚴重的忽略。基本上,外邦人的救恩是從猶太人來的(約四22)。所以神會折下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後來被接上的野橄欖枝。
Rom 11:22 可見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裡,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
[註1] 「恩慈」,原文 χρηστοτητα / christotita(graciousness),字根意“善”、“益處”,它的形容詞在馬太福音用來形容主的軛是“容易的”。主的軛之所以是容易的,因為主是有恩典的神,對我們滿了恩慈。
[註2] 「嚴厲」原文 αποτομια / apotomia(severity),源於字根 τεμνω / temno (to cut);意“切割”,所以是“嚴厲”。在恩典的時代,我們不只高舉神的恩典,也要認識神的嚴厲。在伊甸園中,不只是有那滿了恩慈的生命樹,也有極其嚴厲的分別善惡樹。神“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就是向不信的猶太人是嚴厲的。
[註3] 「向你是有恩慈的」。“你”就是信的人。神向外邦的信徒是有恩慈的。
[註4] 「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裡,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猶太人被砍下來是因為不信耶穌是基督;但是外邦的信徒會被砍下來,是因為沒有長久在神的恩慈裡。啟示錄的非拉鐵非教會預表恩典時代的教會,是今日的真猶太人(啟三9),主對非拉鐵非教會的囑咐就是:“我必快來,你要持守你所有的,免得人奪去你的冠冕。”(啟三11)。主的恩慈是向著信徒的,是信徒所要持守的。信徒若不長久持守在他的恩慈裡,也要被砍下來,被奪去冠冕。
Rom 11:23 而且他們若不是長久不信,仍要被接上,因為神能夠把他們從新接上。
[註1] 猶太人被砍下來是因為不信,所以只要猶太人相信耶穌是基督,他們就仍然要被接上。只要猶太人信了,神就能做事(羅四21)。
[註2] 「因為神能夠把他們從新接上」,這是神給每一個猶太人的應許,要完滿成就在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的時候,如25節所說的。
Rom 11:24 你是從那天生的野橄欖上砍下來的,尚且逆著性得接在好橄欖上,何況這本樹的枝子,要接在本樹上呢!
[註1] 「天生的野橄欖」。“天生”,和“逆著性”的“性”,原文 φυσις / phusis,意“自然的生長”,所以衍生為“種類”(雅三7)。外邦人是屬於野橄欖的種類,但卻可以接在好橄欖上;那麼,猶太人本就是屬於好橄欖上的種類,神當然能夠把他們從新接上。
[註2] 神的創造是要所有的受造之物“各從其類”。所以,神將不同種類的野橄欖接在好橄欖樹上,絕非神違反“各從其類”的原則,如17節備註所說。被接枝的野橄欖枝在被接上之前已經因著信,成為一枝好橄欖枝。而被砍下來的枝子是因為已經和不信的外邦人沒有分別,不符合“各從其類”的原則,所以被砍下來。
Rom 11:25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秘(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
[註1] 「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秘」,特指下節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這是一個奧秘,要實現於主的再來。
[註2] 「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聰明”原文μυστηριον / musterion,源於φρην / phren,是指經驗所得的知識,不是與生具來的智力。就如一個聰明人之所以知道要把房子蓋在磐石上,是因為經驗,不是天生知道(太七24)。保羅這裡的意思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是一個還沒應驗的奧秘,所以他們也就是沒有這等知識聰明。
[註3] 「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不是所有的以色列人都是硬心的,但有部分的以色列人是硬心的。“硬心的”原文 πωρωσις / porosis(hardness),名詞;它的動詞就是第7節的“頑梗不化”。
[註4] 「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並不是說外邦人的得救有一定的數字,因為原文並沒有“數目”這詞。另外,“添滿了”原文 πληρωμα / pliroma(fullness),同12節的以色列人的“豐滿”,重點在於外面的顯出,而不在於數量。保羅這裡的“外邦人添滿了”,也可以翻譯為“外邦人豐滿了”,也就是以弗所書四章13節所說的: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或豐滿)的身量。主的再來不是依據教會得救人數的多寡,而在於教會生命的成熟,能彰顯基督豐滿的身量。
Rom 11:26 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
[註1] 保羅是引用以賽亞書五十九章20節:“必有一位救贖主來到錫安雅各族中轉離過犯的人那裡。這是耶和華說的。”
[註2] 「救主」,原文ο ρυομενος,the one delivering,“拯救者”,希伯來文是 gaal,意“為血報仇”(撒下十一14)。所謂“拯救者”就是為“血”,也就是為“血肉至親”。在路得記,路德嫁給至近的親屬波阿斯為妻,以贖回產業(得四10)。就是“為親屬的救贖”。代表基督的道成肉身,成為我們的血肉至親,為了救贖我們。
[註3] 以賽亞書是說:“救贖主來到錫安”,但保羅是說“救主從錫安出來”。因為救贖主來到錫安,就從錫安產生了救贖。教會的救贖是基於基督“血的救贖”,也就是基督娶了教會為妻。以色列全家的得救,必須成為基督所要迎娶的新婦的一部分。這新婦包含外邦信徒的豐滿(羅十一25),也包含以色列人的豐滿(羅十一12)。
Rom 11:27 又說:我除去他們罪的時候,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
[註1] 引用自以賽亞書三十一章34節:“…,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紀念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或以賽亞書二十七章9節:“所以,雅各的罪孽得赦免,他的罪過得除掉的果效,全在乎此:就是他叫祭壇的石頭變為打碎的灰石,以致木偶和日像不再立起。”
[註2] 神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約,最主要不是除去他們的罪,而是有關彌賽亞的應許。
Rom 11:28 就著福音說,他們為你們的緣故是仇敵;就著揀選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
[註1] 「就著福音說,他們為你們的緣故是仇敵」。以色列人是因為外邦人能得著福音而成為神的仇敵。因著以色列人成為神的仇敵,而被砍下來的,使外邦人得以接在好橄欖上。這是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羅十一33)。
[註2] 「就著揀選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以色列人成為蒙愛的,是因為列祖的緣故得以被揀選。
Rom 11:29 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
[註1] 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指神經營裡的兩班百姓。神的恩賜就是上節的福音,與外邦的信徒有關;神的選召是指上節的揀選,與以色列人有關。不管是出於恩賜或選召,神總不後悔。
Rom 11:30 你們從前不順服神,如今因他們的不順服,你們倒蒙了憐恤。
[註1] 外邦人從前是不順服神的,是不蒙憐恤的。但是因著以色列人的不順服,外邦人倒蒙了憐恤。外邦人的救恩是出於以色列人,最主要是出於以色列人的不順服。
Rom 11:31 這樣,他們也是不順服,叫他們因著施給你們的憐恤,現在也就蒙憐恤。
[註1] 外邦人的不順服神,就成為不蒙憐恤的。但是以色列人的不順服,並沒有因此成為不蒙憐恤的。因為以色列人的不順服,先是叫外邦人蒙憐恤,然後因著被激動,最終也蒙憐恤。
Rom 11:32 因為神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特意要憐恤眾人。
[註1] 「眾人」,包含猶太人和外邦人。
[註2] 「圈在」,原文 συνεκλεισεν / synekleisen(closed up),由 συν / sun(union),“一起”,和κλειω / kleio(close),“關閉”,兩字組成,在路加福音是是以網來“圈住”魚(路五6)。猶太人和外邦人都被漁夫的網所圈住得魚,不是為了審判,而是為了使眾人順服。這就是保羅在加拉太書所說的: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加三22)。
Rom 11:33 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
[註1] 「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深哉”和“豐富”,都是用來形容神的智慧和知識。“深哉”是形容智慧和知識的奧秘,而“豐富”是形容神的智慧和知識的無邊。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就是神諸般的智慧和聰明(參弗一8注解)。“智慧”是連於神的能力(箴廿四5),與祂的計畫有關;“知識”是連於神的啟示,讓人明白神的計畫。
[註2] 「他的判斷何其難測」。“判斷”是連於神的審判。祂的判斷何其難測,是因為神的智慧和知識是“深”的,是“奧秘”的。
[註3] 「他的蹤跡何其難尋!」。“蹤跡”就是道路,讓人能面對神的審判。祂的蹤跡何其難尋,是因為神的智慧和知識是“豐富”的,是“無邊”的。
Rom 11:34 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他的謀士呢?
[註1] 引用自以賽亞書四十章13節:“誰曾測度耶和華的心(或作:誰曾指示耶和華的靈),或作他的謀士指教他呢? ”
[註2]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二16節也引用同樣經節:“誰曾知道主的心去教導他呢?但我們是有基督的心了。”一面保羅是說沒有人知道主的心,但是另外一面又說我們是有基督的心。因為神救恩的目標就是叫我們和基督成為一體,以基督的心思為心思,以基督的意念為意念。
[註3] 「誰知道主的心」。“心”原文 νουν / nous(mind),一般翻譯為“心思”。以賽亞書的希伯來原文是說“靈”而不是心思。但是希臘文七十士譯本將“靈”翻譯為“心思”。這裡保羅也採用希臘文的譯本。靈與魂的差別是在於靈是屬於神的,讓人的魂能發揮功用。所以,將靈翻譯為心思的意思是:人的魂是置於靈的。因此,心思也是靈,這就是人有了基督的心思。
[註4] “誰作過他的謀士呢?”。基督是那奇妙策士(賽九6),除祂以外,沒有人可以作神的謀士。
Rom 11:35 誰是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呢?
[註1] 引用自約伯記四十一章11節:“誰先給我什麼,使我償還呢?天下萬物都是我的。 ”萬物是神所創造,都是屬於主的(詩廿四1)。沒有人可以先給主什麼,讓主來償還。
[註2] 在希臘文七十士譯本,將約伯記四十一章11節的希伯來原文翻譯為:“有誰可以抵抗並保留?”。七十士譯本的希臘文翻譯是以解經的方式來翻譯。因為天下萬物都是屬於主的,我們所擁有的,都是主所給的。所以沒有人可以不償還主,也就是說:沒有人可以不將自己所有的,包含自己,歸還給主。
Rom 11:36 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
[註1] 「因為」,說明這節是上文33節至35節的解釋。
[註2] 「本於他」,指祂是源頭。連於33節,神是智慧和知識的源頭。
[註3] 「倚靠他」,指祂是憑藉(中保)。連於34節,基督是神的謀士,是神行事決斷的憑藉。
[註4] 「歸於他」,指祂是目標。連于35節,萬有都要償還主,最終歸給主。
[註5] 「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萬有歸給主,就是榮耀歸給祂。因為那時萬物都已經服了祂,叫祂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林前十五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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