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m 14:1 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
[註1] 另譯: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認定所辯論的事。
[註2] 在十三章是論到弟兄相愛就完全了律法。這章是進一步以猶太人的飲食條例為例子,說明如何在實際的生活中以接納弟兄,來實行實際的弟兄相愛。
[註3] 「信心軟弱的」是指下節所說只吃蔬菜的人。因為怕吃到可能已經敬拜偶像的肉。
[註4] 「接納」原文 προσλαμβανεσθε / proslamvanesthe(take to yourselves),它的字根λαμβανω / lambano(take),有積極主動的意思,“接納”不是單純的“拿”,而是主動的去拿東西,將其視同自己的。這字如果用在食物,就是“吃”的意思(徒廿七34,36)。接納食物就是吃食物,視食物為你的一部分。主說他的肉是可吃的(約六55),意思也就是主是可以讓我們接納,與我們成為一的。
[註5] 「辯論所疑惑的事」或「認定所辯論的事」。 “認定”原文διακρισεις / diakriseis(distinction),意“辨別”,所以是經過思考後,認定自己所認為對的事,在希伯來書五章14節翻譯為“分辨”,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0節翻譯為“辨別”。 所以,“認定所辯論的事”就是去維護自己所認為對的事。這裡所謂“辯論的事”就是下節所指出: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有人只吃蔬菜。兩者都認定自己做了對的事,而彼此不接納對方。
Rom 14:2 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軟弱的,只吃蔬菜。
[註1] 「有人信百物都可吃」,這是正確的信,因為神是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提前六17)。雖然,猶太人飲食的條例規定不能吃不潔動物的肉。但是在神新約的經營裡,百物都已經被神所潔淨,都已經是可以宰了吃的(徒十一7-9)。
[註2] 「但那軟弱的」,就是上一節所說信心軟弱的。
[註3] 「只吃蔬菜」,因為一些敬虔的人為了避免不小心吃了不潔動物的肉,例如吃了祭拜過偶像的肉,就乾脆只吃蔬菜。
[註4] 信百物都可吃,或只吃蔬菜,就是上節所說的認定自己所認為對的事。這兩班人最主要是指外邦信徒和猶太信徒。外邦信徒信百物都可吃,因為神已經潔淨了百物;但是猶太信徒則是守住律法的敬虔,為了避免不小心吃到不潔的肉,就只吃蔬菜。
Rom 14:3 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為神已經接納他了。
[註1] 「吃的人輕看不吃的人」,因為自以為有知識而自高自大(林前八1)。
[註2] 「不吃的人論斷吃的人」,是以守律法為敬虔的誇口(羅二23)。
[註3] 「神已經收納他了」。這是弟兄姐妹必須彼此接納的原因。教會的合一就在於教會看見“神已經接納”這個神聖的事實。
Rom 14:4 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
[註1] 「你是誰!」。對於不接納主所已經接納的,這是主嚴厲的責備。我們如果彼此論斷,彼此不接納,要小心!因為主要責備我們:你是誰!我們要成為主所從來不認識的人,是作惡的人(太七23)!
[註2] 「論斷別人的僕人」,或「論斷別的僕人」。“別的”原文 αλλοτριον / allotrion(of another),是形容詞受格。不是指除了主之外,還有另外一位主,而是指主的另外一個僕人。所以,“論斷別的僕人”就是論斷神家中其他的僕人。“僕人”原文 οικετην / oiketin(servant),它的字根οικεω / oikeo (dwell),意“居住”,所以這裡僕人的意思是家庭管理。每一個信徒都是神家中一個服事人的僕人。這裡,保羅最主要是責備那些不吃的人論斷吃的人。論斷人的是僭越主的主權,得罪身體的頭,所以論斷人的必被論斷(太七2)。但是輕看人的,是輕看主的身體,是藐視神的教會,也是主所不稱讚的(林前十一22)。
[註3] 「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這裡的“站住”意思是沒有吃到不潔之物;“跌倒”是指吃到不潔之物,特指因為吃肉而吃到祭拜過偶像的肉。“自有他的主人在”,意指身體中的每一個肢體,都同有一位主,都是各自向著主負責。那日基督審判台前的審判,神也要按著各人的行為審判個人。
[註4] 「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這裡“站住”最主要的意思是指面對神的審判時的站住(羅十四10)。當審判的時候,惡人必站立不住(詩一5),但是主能使我們站住(路廿一36)。
Rom 14:5 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
[註1] 另譯:有人審判這日比那日強;有人審判每一天。只是各人心思滿心相信。
[註2] 「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原文“有人審判這日比那日強”。意思是,嚴格遵守律法所規定的特別日子。例如,按著律法,安息日比其它日神聖。所以,在安息日就要特別嚴格注意安息日的規定。
[註3] 「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原文沒有“都是一樣”,應該翻譯為“有人審判每一天”。意思是不只在特別的日子才嚴格審判自己的行為,而是每一天都嚴格的審判。這是人在律法之外,為了表示敬虔,自己所定下的規條。如同只吃蔬菜的人,雖然潔淨的動物可以吃,但為了避免不小心吃到不潔動物的肉,就乾脆要求自己只吃蔬菜。
[註4] 「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或「只是各人心思滿心相信」。“心裡”原文“心思”,“意見堅定”原文πληροφορεισθω / pliroforeistho(full assurance),意“滿心相信”(羅四21)。意思是不管是按著律法,或自己再加嚴律法,只要每一個人向著神有一個確定的相信就可以。
Rom 14:6 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神;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神。
[註1] 「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守日的人”就是上文“審判每一天”的人,就是為著主,審判我們所過的每一天。
[註2] 「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神」,就是為著主吃百物。這是以外邦人的立場感謝主是猶太人的救主,也是外邦人的救主。
[註3] 「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神」。就是為著主不吃不潔的動物。這是以神選民的立場感謝主的揀選,叫他們分別為聖。
Rom 14:7 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
[註1] 意思是我們都是主的僕人。因為基督已經為我們的罪而死,也為我們的稱義復活了。所以,我們都是主的人了(羅十四8)。
Rom 14:8 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
[註1] 「主的人」,不只是說主在我們身上的主權,更是指出成為主的人,是我們基督徒的目標。所以,為主而活不只是為主做工,為主而死也不只是要有殉道的心志。基督徒活著只有一個目標,就是為了成為主的人,所以我們活著的時候,就竭力的奔跑,為了那日能得著從主來的讚美。同樣的,基督徒死了,也是有一個把握,如同保羅一樣,認為那是好得無比的,因為有主親密的同在(腓一23)。
Rom 14:9 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
[註1] 另譯:因此基督死了,又起來並活著,掌控著死和活。
[註2] 「基督死了又活了」,有些版本作「基督死了,又起來並活著」。
[註3] 「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最好翻譯為「掌控著死和活」。“主”原文 κυριευση / kyriefsi(lord it over),簡單過去主動,意“掌控”。所謂“掌控著死和活”,就是啟示錄所說的:「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啟一18)。
[註4] 聖經明言,「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 (太廿二32)。所以,保羅這裡的意思不是說基督是死人的主並活人的主,而是說因著基督的死而復活,就證明基督是所有造物的主,因此一直掌管著死和活。猶太人對生命和死亡的信仰是:「無人有權力掌管生命,將生命留住;也無人有權力掌管死期。」(傳八8)。但是,傳統基督教卻錯誤的引用希伯來書二章14節,教導說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其實,希伯來書二章14節正確的翻譯應該是:「在死的領域裡掌權的就是魔鬼」。真正掌死權的是神,而不是魔鬼。人因著犯罪,在神的審判下,死就臨到眾人,因此魔鬼才有機會在死的領域裡掌權。感謝主,基督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啟一18)。
Rom 14:10 你這個人,為什麼論斷弟兄呢?又為什麼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臺前。
[註1] 另譯:但是你,你為什麼論斷你的弟兄呢?或又輕看你的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基督的審判臺前。
[註2] 「但是你,你為什麼論斷你的弟兄呢?」保羅首先責備的“你”,是指那些只吃蔬菜的弟兄,他們沒有地位可以審判那些信百物都可吃的弟兄。
[註3] 「又為什麼輕看弟兄呢?」其次,保羅也責備那些信百物都可吃的弟兄。他們也沒有地位可以輕看只吃蔬菜的人。
[註4] 「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臺前」,應該翻譯為:「因我們都要站在基督的審判臺前」。“審判臺”原文 βηματι / vimati(judgment-seat),字根意“一步”,形容比較高的地方,引申為法官在法庭上席位。所以是“基督的審判臺”,爲了在千年國之前,先審判神家裡的人(彼前四17)。所有論斷或輕看弟兄的人,都要知道那日我們都要站在基督的審判臺前。弟兄與弟兄之間沒有任何立場可以彼此論斷或輕看,因為基督是各人的主,唯有基督才有審判的權柄。
Rom 14:11 經上寫著:主說:我憑著我的永生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
[註1] 引用自以賽亞書四十五章23節:「我指著自己起誓,我口所出的話是憑公義,並不反回: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憑我起誓。」其中“萬口必憑我起誓”,在舊約希伯來文原文是說“萬口必起誓”。保羅在引用這節時,是依據希臘文七十士譯本:起誓必須憑藉神起誓,並更進一步解釋所謂“憑藉神起誓”就是“向神承認”。
[註2] 「萬口必向我承認」,其中“承認”原文 εξομολογησεται / εξομολογησεται(confess),由 εκ / ek ,“出來”,和 ομολογεω / homologeo,“頌讚”(來十三15),或 “認識”(太七23),兩個字根組成。因此“承認”含有“因認識而發自裡面的讚美”。如馬太福音十一章25節,和羅馬書十一章25節:「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你!」以及羅馬書十五章9節:「我要在外邦中“稱讚”你」。所以,這句更好是翻譯為:「萬口必向我讚美」。保羅在引用以賽亞書四十五章23節時,將我們藉著神而有的起誓,解釋為是因為出自内心的珍賞,而發出向神的讚美。主耶穌教導門徒什麼誓都不可以起(太五34);所以,即使我們憑藉神所起的誓,也都是因為我們對神的珍賞所發出的讚美。
Rom 14:12 這樣看來,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
[註1] 這是保羅對於接納弟兄的結語。我們的舌頭不能用來論斷或輕看弟兄,而要準備好在基督的審判臺前,如何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就如彼得所說:「你們既稱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主為父,就當存敬畏的心度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彼前一17)。
Rom 14:13 所以,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
[註1] 「寧可定意」,“定意”原文字根同“論斷”。所以 “寧可定意”的意思,就是所應該認定為對的事就是: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
[註2] 「絆腳跌人之物」。對於只吃蔬菜的弟兄來說,百物都可吃的論點是絆腳跌人之物。同樣的,對於信百物都可吃的弟兄來說,只能吃蔬菜的論點,也是絆腳跌人之物。弟兄彼此的論斷,結果都是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
Rom 14:14 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
[註1] 「憑著主耶穌」,或「在主耶穌裡」。
[註2] 「確知深信」,或「知道並被説服」。所以,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意思是保羅個人是相信百物都可以吃的,但不是基於自己的看法,而是有來自主耶穌的啓示。
[註3] 「因為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不潔淨”原文 κοινον / koinon(common),意“平凡的”。以猶太人律法的觀點來説,所謂“平凡”就是“俗物”,就是沒有分別出來,所以是不潔净的。就著神的創造來説,萬物都是神所造的,所以沒有任何被造之物是不潔净的。
[註4] 「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其中“以爲”這字的原文 λογιζομενω / logizomeno(reckoning),就是羅馬書四章3節的“算”。“算”這字在希臘文就如盤點,在經過清查後所記下的一份清單。所以,人所算爲不潔净的,不是個人客觀的以爲不潔净,而是經過一個過程的認定。就如彼得在使徒行傳第十章所看見的異象,他從來沒有吃過凡俗物和不潔淨的物。所謂“從來沒有吃過”就是彼得在他已過的生活中所算定的。請注意,神並沒有因為彼得不吃,就責備彼得。異象是要給彼得看見的,但不能成為彼得的絆腳石。因為在適當的時候,這異象將成為彼得工作的啟示,在哥尼流的家裡,彼得就認識了神也要將福音傳給外邦人。
Rom 14:15 你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就不是按著愛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經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敗壞。
[註1] 「因食物叫弟兄憂愁」,就是本著深信百物都可以吃的這個真理,叫只吃蔬菜的弟兄憂愁。或本著只吃蔬菜的實行,叫信百物都可以吃的弟兄憂愁
[註2] 「就不是按著愛人的道理行」,或「就不是照著愛而行」。保羅個人雖然認同百物都可以吃的這個真理,但是這真理的實行必須要照著愛而行。不是照著人的愛,而是照著基督的愛。
[註3] 「基督已經替他死」就是基督的愛。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五25)。
[註4] 「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敗壞」。請注意,保羅並沒有説不要為真理辯論而傷害身體的一,如有些人所教導的。不,保羅並沒有說不要為真理辯論!相反的,保羅是説他在主耶穌裡確知深信百物都可以吃,這是不能打折扣的真理,但是在實行上他也接納只吃蔬菜的弟兄姐妹。今天教會的墮落,不是弟兄姐妹都不堅持真理而墮落;相反地,教會因著堅持“自己所認爲對的真理”而排斥其他不同看法的弟兄姐妹而墮落。教會的一必須建立在真理認識上的一(弗四13),但其實行的路就是接納神所接納的(羅十四3)。
Rom 14:16 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毀謗;
[註1] 「你的善」,就是對真理正確的認識,最主要是指信百物都可吃。
[註2] 「被人毀謗」,因爲叫那些只吃蔬菜的弟兄絆跌。
Rom 14:17 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
[註1] 「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就是神的國不在乎百物都可吃或只能吃蔬菜的辯論。
[註2] 「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公義”是因爲基督已經為我們而死;“和平”是因爲神已經接納了我們;“聖靈中的喜樂”是因爲我們活在弟兄相愛的實際裡。
Rom 14:18 在這幾樣上服事基督的,就為神所喜悅,又為人所稱許。
[註1] 「在這幾樣上服事基督」就是在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上服事基督。我們服事基督就是基於督已經為我們而死,神已經接納了我們,使我們活在弟兄相愛的實際裡。
[註2] 「就為神所喜悅,又為人所稱許」。“為神所喜悅”是因爲對真理有正確的認識,“又為人所稱許”是因爲接納神所接納的,如下節所説的:追求和睦的事。
Rom 14:19 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
[註1] 「建立德行」原文「建造」。
[註2] 「追求和睦的事」就是「追求彼此建造的事」。弟兄彼此和睦,就是弟兄彼此能有建造的光景。耶路撒冷的意思就是被建造起來的和平。
Rom 14:20 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潔淨,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
[註1] 另譯: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潔淨,但有人吃了而成為絆腳石,就是惡了。
[註2] 「毀壞」原文 καταλυε / καταλυε(destroy),意“鬆開”,就是沒有結合在一起。
[註3] 「神的工程」。信徒就是神的工作(弗二10),教會就是今日的耶路撒冷,是神所要建造的工程。所以,對於食物的辯論都是在拆毀神的工程。
[註4] 「凡物固然潔淨,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最好翻譯為:「凡物固然潔淨,但有人吃了而成為絆腳石,就是惡了」。保羅的意思是,只吃蔬菜的弟兄接受百物都可吃的教導,雖然他所吃的都是潔淨的,但是因為信心軟弱而跌倒,反而成為一件惡的事。
Rom 14:21 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什麼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
[註1] 按照凡物都是潔淨的這個事實,我們無論吃肉、喝酒、或吃喝別的什麼東西,都是可以做的。但是,如果有弟兄因為吃喝而跌倒,那麼我們就要因為弟兄的緣故不吃肉,不喝酒,或不吃喝別的什麼東西。我們不吃、不喝,不是否認凡物都是潔淨的這個事實,而是為了顧到弟兄姐妹。
Rom 14:22 你有信心,就當在神面前守著。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
[註1] 「你有信心」,就是信百物都可吃的人,「就當在神面前守著」,就在神面前憑著信心吃。
[註2] 「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就是信百物都可吃,而且吃了也不因為信心軟弱而審判自己,這就有福了。
Rom 14:23 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註1] 「若有疑心而吃的」,也就是不出於信心而吃。
[註2] 「就必有罪」原文“就必被定罪”。不是不接受福音的永遠定罪,而是因為信心軟弱而產生的自責。
[註3] 「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信徒是因信稱義而不被定罪,所以罪的定義就是不出於信心。
[註4] 基本上,這節是羅馬書的結束。羅馬書的主題是神的福音是因信稱義,不是因行為稱義;但卻結束於要有出於信心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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