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m 15:1 我們堅固的人應該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不求自己的喜悅。
[註1] 羅馬書的主題雖然是因信稱義,不是因行為稱義,但結束於十四章,卻是要有出於信心的行為(羅十四23)。在十五章,保羅就以基督為我們的模型,要我們行事為人效法基督(羅十五5)。
[註2] 「我們堅固的人」,特指信心堅固的人;「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就是擔代信心軟弱的人。“擔代”原文 βασταζειν / vastazein(bear),有“拿起”的意思。例如約翰福音第十章31節:猶太人又“拿起”石頭來要打主耶穌。所以,所謂“擔代”就是下面第7節所提的“接納”。堅固的人應該接納不堅固人的軟弱。
[註3] 「不求自己的喜悅」,就是不誇口自己是堅固的。我們所要求的是神的喜悅,也就是要叫鄰舍喜悅,如下節所說的。
Rom 15:2 我們各人務要叫鄰舍喜悅,使他得益處,建立德行。
[註1] 「叫鄰舍喜悅」,就是上節所說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也就是接納鄰舍。
[註2] 「使他得益處,建立德行」,原文「使他得益處,被建造」。教會得以被建造,是神心意所喜悅的,也是我們的喜樂。我們接納鄰舍,都是為了使鄰舍有份於神的工程(羅十四20),一同被建造起來。
Rom 15:3 因為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悅,如經上所記:“辱駡你人的辱駡都落在我身上。”
[註1] 引用自詩篇六十九章第9節:“因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並且辱駡你人的辱駡都落在我身上。”約翰福音記載,主耶穌上耶路撒冷時,看見殿裡有賣牛、羊、鴿子的,並有兌換銀錢的人坐在那裡,就為神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因此,主耶穌就把在殿裡的牛羊趕出,並倒出兌換銀錢之人的銀錢,推翻他們的桌子(約二13~17)。人把父神的殿當作賊窩,等於是對父神的褻瀆和辱駡;主耶穌清理聖殿時,人對父神的辱駡就落在主耶穌的身上。
[註2] 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悅,只求父神的喜悅。我們也不求自己的喜悅,只求主的喜悅。而主的喜悅,就是叫鄰舍喜悅。
Rom 15:4 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
[註1] 「從前所寫的聖經」,原文「從前所寫的事」,指的是上節所引用的詩篇。
[註2] 「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保羅說:“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後三16)。雖然詩篇六十九章是大衛說到自己,但卻是默示基督,讓我們效法基督,如下節所說。
[註3] 「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忍耐和安慰都是來自神的話,都與信心有關,都是因信心而有的行為。信徒因著信神的話,就生出忍耐和安慰,為了得著盼望。
[註4] 「得著盼望」,最主要是指盼望主的再來。信徒都是客旅,和亞伯拉罕一樣,盼望一座有根基的城(來十一8-10);也和保羅一樣,深想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能穿上那從天上來的房屋(林後五2)。
Rom 15:5 但願賜忍耐安慰的神叫你們彼此同心,效法基督耶穌,
[註1] 另譯:但願賜忍耐安慰的神,叫你們效法基督耶穌,彼此有相同的思念,
[註2] 「賜忍耐安慰的神」。上節是說忍耐和安慰是來自聖經,這節是說忍耐和安慰是神所賜。原文在“神”之前有一個定冠詞,意思是告訴我們:聖經所寫的,一點不差的就是我們所信的這一位神。我們研讀聖經,若是沒有摸著神,就都是字句道理。
[註3] 「效法基督耶穌」。“效法”原文 κατα / kata(according to),“照著”。“效法基督耶穌”不是將基督當模型來模仿,而是我們裡面的人,魂,能彼此有同樣的心思。
[註4] 「彼此有相同的思念」。“思念”原文 φρονειν / fronein(mind),意“操練心思”,在羅馬書八章5節翻譯為“體貼”。基督耶穌是以父神的事為念,和父神的心思為心思,以父神的意念為意念。我們也要照著基督耶穌,彼此有相同的心思和意念。這是神救恩所要達到的目的,就是魂的救恩。
Rom 15:6 一心一口榮耀神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
[註1] 「一心」,或「合一的心思」。原文 ομοθυμαδον / omothymadon(one accord),由ὁμου / homou(together),“一起”,和θυμος / thumos(passion),“熱情”,兩個字組成。其中 thumos,“熱情”,這字一般形容一個人的憤怒,例如啟示錄十六章1節,是用來形容神的大怒。所以“一心”的意思不只是有合一的心思而已,更是滿了行動的爆炸力,有如人發怒時一樣。老底嘉教會如溫水一般,也不冷也不熱,所以主必從祂口中把她吐出去(啟三16)。我們如果愛主,一定是癲狂的(林後五章13)。
[註2] 「一口」,不是指說同樣的話,而是代表順服。保羅告訴哥林多信徒說:得了啟示就可以作先知講道;但是只要旁邊坐著的得了啟示,那先說話的就當閉口不言(林前十四29-30)。這就是保羅所說的“一口”。在理論上,有多少哥林多信徒,就有多少“口”。但在為神說話的事上,哥林多教會只有一個口,一個順服聖靈啟示的口。“一心”說出我們對主的癲狂,但“一口”則擺明我們在癲狂的同時,又有一個溫柔順服的靈。
[註3] “榮耀神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或“榮耀神,也就是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其中“也就是”這個連接詞原文“και / kai”,一般翻譯為“並且”,但這裡最好翻譯為“也就是”。神是基督的父,意思是基督雖然是神,但基督以人子的立場,也服在“父”所代表的權柄下。
Rom 15:7 所以,你們要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使榮耀歸與神。
[註1] 「你們要彼此接納」,就是第一節所說的:我們堅固的人應該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不求自己的喜悅。這樣就能使榮耀歸與神。教會如果不能接納神所接納的,就是不榮耀神。
[註2] 「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我們彼此接納,不是自己的美德,而是基於我們所接納的,基督已經接納了的這個事實。
Rom 15:8 我說,基督是為神真理作了受割禮人的執事,要證實所應許列祖的話,
[註1] 上節說到彼此接納,這節保羅話鋒一轉,提到受割禮的人,和下節外邦人。因為,彼此接納是特指神的這兩班百姓,猶太人和外邦人,要彼此接納。在十四章,那些認為凡物都可吃的,大部分是外邦的信徒,有新約真理的認識;而只吃蔬菜的,大部分是屬於猶太的信徒,敬虔的持守舊約的律法。
[註2] 「基督是為神真理」,也就是基督為證實神所應許列祖的話都是真的。神所應許列祖的,最主要就是關於彌賽亞的應許。
[註3] 「作了受割禮人的執事」,或「作了受割禮人的僕人」。“執事”原文 διακονον / diakonon(servant),最好翻譯為“僕人”。耶穌為了尋找以色列家迷失的羊,是被父神所差遣的僕人,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腓二7)。
Rom 15:9 並叫外邦人因他的憐憫榮耀神。如經上所記:因此,我要在外邦中稱讚你,歌頌你的名;
[註1] 「如經上所記」。引用自詩篇十八篇49節:“耶和華啊,因此我要在外邦中稱謝你,歌頌你的名。”這節的“我”是預表基督,是基督對父神的讚美。
[註2] 主道成肉身來到地上盡祂的執事,不只是為了猶太人,也是為了叫外邦人因著他的憐憫而榮耀神(徒十一18)。保羅在9~12節,共引用了四處與外邦人有關的經節。首先,在這節是強調基督對父神的讚美。
Rom 15:10 又說:你們外邦人當與主的百姓一同歡樂;
[註1] 引用自申命記三十二章43節:“你們外邦人當與主的百姓一同歡呼;因他要伸他僕人流血的冤,報應他的敵人,潔淨他的地,救贖他的百姓。”
[註2] 第一處經節事基督對神的讚美,這第二處經節是強調教會,包含外邦人和猶太人,對神的讚美。就如以弗所書五章19節:“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的讚美主。”
Rom 15:11 又說:外邦啊,你們當讚美主!萬民哪,你們都當頌贊他!
[註1] 引用自詩篇一百一十七篇1節:“萬國啊,你們都當讚美耶和華!萬民哪,你們都當頌贊他!”
[註2] 這第三處經節是說到萬國,就是所有的世人,都要成為神的百姓,讚美頌贊神。
Rom 15:12 又有以賽亞說:將來有耶西的根,就是那興起來要治理外邦的;外邦人要仰望他。
[註1] 引用自以賽亞書十一章10節:“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萬民的大旗;外邦人必尋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榮耀。”
[註2] 這第四處經節是說到神的經營,最終就是要叫萬物都服在祂的腳下(林前十五27,詩八6)。
[註3] 保羅所引用的這四處經節,不只是證實神的救恩確實已經臨到外邦人,更是啟示神如何藉著基督與教會,將祂的經營帶回到起初,也就是使人代表祂管理全地(創一26)。以弗所書一章22節說:“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這節最好翻譯為:“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使他作萬有之首,歸給教會。”也就是說,基督先作了萬有之首,然後再將這結果當作禮物賜給教會。這就是創世記第一章所描述的,當初神所創造的萬物都是“各從其類”(創一12,21,25),也就是所有的受造之物都服在神創造的權柄底下。然後神才將管理的權柄,交給祂所創造的人來管理(創一26)。
Rom 15:13 但願使人有盼望的神,因信將諸般的喜樂、平安充滿你們的心,使你們藉著聖靈的能力大有盼望。
[註1] 「但願使人有盼望的神」。“盼望”的原文是上節“仰望”的名詞。保羅的意思不是說神使人有盼望,而是說神本身就是我們的盼望,是我們所仰望的,所以最好翻譯為:“但願神,我們的盼望”。這節是接續上節所說:“外邦人要仰望祂”。外邦人所要仰望的祂,就是耶西的根,也就是基督。感謝主,基督就是我們的盼望!
[註2] 「諸般的喜樂、平安充滿你們的心」。“充滿你們的心”或“充滿你們”。 “喜樂”不是外面的福樂,而是因為基督親自成為我們的盼望;“平安”也不是外面的無災無難,而是與主有和平,為了將來能站在基督的審判台前。一個基督徒的心裡所要充滿的,就是信耶穌就是基督,成為我們的盼望,讓我們今日如何能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那日也能坦然無懼的來到基督的審判台前。
[註3] 「使你們藉著聖靈的能力大有盼望」,或「使你們在聖靈的能力裡大有盼望」。“在聖靈的能力裡”,就是“在基督的能力裡”,就是與基督有生命的連結。這就是主耶穌在約翰福音十五章葡萄樹的比喻:“主是葡萄樹,我們是枝子。常在主裡面的,主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主,我們就不能做什麼。”(約十五5)。基督是我們的盼望,所以住在這盼望裡,就叫我們大有盼望。
Rom 15:14 弟兄們,我自己也深信你們是滿有良善,充足了諸般的知識,也能彼此勸戒。
[註1] 「滿有良善」,就是心中充滿了上節所說“諸般的喜樂、平安”。“良善”這字,參考三章12節。
[註2] 「充足了諸般的知識」,特指對於“盼望”的知識。
[註3] 「彼此勸戒」。“勸戒”原文 νουθετειν / nouthetein(admonish),字根意“放在心思上”,含有“警醒”的意思。
Rom 15:15 但我稍微放膽寫信給你們,是要提醒你們的記性,特因神所給我的恩典,
[註1] 另譯:但我在一些事上,更加放膽寫信給你們,是要提醒你們,特因神所給我的恩典,
[註2] 「但我在一些事上,更加放膽寫信給你們」。因為保羅認為羅馬的信徒滿有良善,充足了諸般的知識,也能彼此勸戒。應該能接受他接下來所要說的似乎是保羅自我誇口的話。所以保羅就放膽在一些關於外邦人的事,寫信給他們。
[註3] 「提醒你們」。保羅所要提醒羅馬信徒的事,就是關於神所賜給他恩典的事,是有關於外邦人的,如下面16節至本章的結束。在這段話中,保羅提到自己在基督耶穌裡的誇口(羅十五16),就是使外邦人的順服(羅十五18),因此在羅馬的外邦信徒也要顧到耶路撒冷聖徒中的窮人。
Rom 15:16 使我為外邦人作基督耶穌的僕役,作神福音的祭司,叫所獻上的外邦人,因著聖靈成為聖潔,可蒙悅納。
[註1] 「基督耶穌的僕役」,或「基督耶穌的執事」。“僕役”這字原文 λειτουργον / leitourgon(servant),由 λαος / laos,“人民”和εργον / ergon,“工作”,兩個字組成,所以是為眾人服務的人,最好翻譯為“執事”。
[註2] “神福音的祭司”,其中“祭司”這字原文 ιερουργουντα / ierourgounta(ministering) ,由ιερον / hieron(temple), “殿”,和 εργον / ergon(work),“工作”,兩個字根組成,所以是在聖殿服事的人,因此翻譯為“祭司”。保羅是基督耶穌的執事, 就是神福音的祭司,藉著聖靈使外邦人成為聖潔,夠格成為祭物獻給神,好蒙神悅納。
Rom 15:17 所以論到神的事,我在基督耶穌裡有可誇的。
[註1] 「論到神的事」,就是論道關於事奉神的事,也就是上節所說使外邦人成為可蒙神悅納的事。
[註2] 「在基督耶穌裡有可誇的」,換句話說:在基督之外就沒有可誇的。保羅所誇口的,就是下節所說“使外邦人順服”。
Rom 15:18 除了基督藉我做的那些事,我什麼都不敢提,只提他藉我言語作為,用神蹟奇事的能力,並聖靈的能力,使外邦人順服;
[註1] 「基督藉我做的那些事」,就是上節所說“在基督耶穌裡”所做的事。從表面來看,工作是保羅做的,但實際上是基督做到。保羅只不過是一個神所使用的器皿。
[註2] 「藉我言語作為,用神蹟奇事的能力,並聖靈的能力」。意思是:保羅所說的“言語”,所做的“作為”,都是神蹟奇事的能力,也就是來自靈的能力。所以,不是保羅使外邦人順服,而是神使外邦人順服。
Rom 15:19 甚至我從耶路撒冷,直轉到以利哩古,到處傳了基督的福音。
[註1] 「轉到」,原文 κυκλω / kyklo(round about),意“圓圈”、“四周”。所以,“從耶路撒冷,直轉到以利哩古”,意思是福音以耶路撒冷為中心,輻射式的向外傳揚出去,直到以利哩古。
[註2] 「以利哩古」。位於亞得里亞海東海岸的廣闊地區。也許是使徒行傳二十章,記載保羅往馬其頓去時,所走遍了的那一帶地方(徒廿1~2)。
[註3] 「到處傳了基督的福音」。“到處傳了”原文 πεπληρωκεναι / peplirokenai(accomplish),意“充滿”,如13節:因信將諸般的喜樂、平安“充滿”你們的心。所以,“到處傳了基督的福音”可以翻譯為“充滿基督的福音”。保羅的意思是:福音如同活水般,從耶路撒冷湧出,注入並充滿每一個保羅所到過的外邦地。
Rom 15:20 我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傳福音,免得建造在別人的根基上。
[註1] 「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傳福音」。意思不是說保羅在福音的事工上,不與別的工人競爭。而是因為如保羅自己解釋的:免得建造在別人的根基上。
[註2] 「免得建造在別人的根基上」。其中“別人的根基”不是說教會的根基可以是屬於特定人的,而是說已經有人先立了基督這唯一的根基,所以保羅不能在已經立好根基的地方再立根基。林前三章11節說:“因為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這節應該翻譯為:“因為沒有人能在已經立好的根基上,再立另外的根基,那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意思是,教會的根基只需要立一次,不能立了又再立,因為教會的根基只有一個,就是耶穌基督。教會的建造只需要立下一次根基,然後其他神的工人就可以繼續在這個根基上傳福音,將各種建造的材料建造在這根基上。但是,因為保羅福音的職事是立根基的職事,不是傳一般悔改相信的福音。所以,保羅不能在已經立了根基的地方傳福音,因為那就等同保羅否認基督是唯一的根基。
Rom 15:21 就如經上所記:未曾聞知他資訊的,將要看見;未曾聽過的,將要明白。
[註1] 引用自以賽亞書五十二章15節:“這樣,他必洗淨(或作:鼓動)許多國民;君王要向他閉口。因所未曾傳與他們的,他們必看見;未曾聽見的,他們要明白。”
[註2] 這節是接續上節。解釋不了建造在別人的根基。“立根基”的前提就是還沒有人立下根基,也就是以賽亞書所說的:“未曾聞知”,“ 未曾聽過”。彌賽亞是神應許給猶太人的。所以,主耶穌親自來到猶太人中間,但是猶太人卻看不見,也不明白。感謝主,外邦人雖然沒有見過主,卻是愛祂;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祂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前一8)。
Rom 15:22 我因多次被攔阻,總不得到你們那裡去。
[註1] 「多次被攔阻」。“被攔阻”原文 ενεκοπτομην / enekoptomin(was hindered),是未完全時態(imperfect tense),代表持續的被攔阻。這是保羅表達他對羅馬弟兄姐妹持續的思念。
Rom 15:23 但如今,在這裡再沒有可傳的地方,而且這好幾年,我切心想望到士班雅去的時候,可以到你們那裡,
[註1] 「在這裡」,是指保羅寫羅馬書時的地方,應該是在哥林多。
[註2] 「再沒有可傳的地方」,是因為保羅認為他所到過的地方都已立了根基。
[註3] 「士班雅」,就是西班牙。保羅切心想望到西班牙,可能是因為那時的西班牙還沒有人在那裡立下根基。所以,有人認為西班牙是主所吩咐,福音所要傳到的地極(徒一8)。但是也有人認為保羅心目中的地極是羅馬。如上節所說,保羅所最想去的地方是羅馬,只是他多次被攔阻。至於保羅切心想望到西班牙,只是想藉著到西班牙的機會,可以先到羅馬去。在使徒行傳一章8節,主囑咐門徒,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祂的見證。其中“地極”的意思不必然是地理上的最遠端,也可以指福音所最難傳達的地方。因為,在屬靈的意義上,耶路撒冷是神行政的中心,猶太全地是信神的百姓所在的地方,撒瑪利亞是信仰混亂的地方,那麼“地極”必是撒旦政權的中心,也就是當時該撒政權所在的羅馬。所以,主耶穌鼓勵保羅說:“你怎樣在耶路撒冷為我作見證,也必怎樣在羅馬為我作見證。”(徒廿三11)。福音要從耶路撒冷傳到羅馬,就是福音要從神見證的中心,耶路撒冷,向外傳揚出去,一直傳到撒旦黑暗政權的中心,羅馬,也就是地極。撒旦的政權被摧毀了,就等同福音征服所有居人之地。
Rom 15:24 盼望從你們那裡經過,得見你們,先與你們彼此交往,心裡稍微滿足,然後蒙你們送行。
[註1] 「心裡稍微滿足」,不只是為了見在羅馬的弟兄,也是為了滿足到羅馬的心願。我們不知道這次保羅有沒有從羅馬經過,完成他一再被攔阻的心願(羅十五22)。保羅要到羅馬,不只是保羅的心願,也是主的心願。(徒廿三11)。保羅一生的職事都以主的心思為心思,以主的意念為意念。所以,當保羅在耶路撒冷受審判的時候,保羅也藉著可以上告於該撒的機會,要到羅馬受審。即使他清楚的知道他這個決定是殉道者的決定。最後保羅也殉道於羅馬,應驗主在使徒行傳一章8節所說的:直到地極,作我的殉道者(“為我作見證”原文)。
Rom 15:25 但現在,我往耶路撒冷去供給聖徒。
[註1] 「供給」,原文 διακονων / diakonon,意“伺候”、“服事”,見第8節的“執事”,或翻譯為“僕人”。這裡保羅的意思是他如同被打發的僕人,要將馬其頓和亞該亞人的奉獻,帶到耶路撒冷去幫助耶路撒冷聖徒中的窮人。
[註2] 主耶穌告訴一個想做善事得永生的年輕人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太十九21);保羅也說:紀念窮人,也是他本來熱心去行的(加二10)。我們要顧到窮人的需要,因為“窮人”代表屬靈的貧窮和卑微(啟三17,雅二5-6),所以顧到窮人的需要,是神所喜悅的。
Rom 15:26 因為馬其頓和亞該亞人樂意湊出捐項給耶路撒冷聖徒中的窮人。
[註1] 「馬其頓和亞該亞人」,特指在馬其頓的眾教會,如腓立比和帖撒羅尼迦教會;和亞該亞的眾教會,如保羅寫羅馬書時所在的哥林多教會。
[註2] 「湊出捐項」。原文 κοινωνιαν / koinonian(fellowship),意“分享、交通”。所以“耶路撒冷聖徒中的窮人”,是就各地教會在身體裡的感同身受。
[註3] 「給耶路撒冷聖徒中的窮人」。不是說只有在撒冷的聖徒中才有窮人,而是外邦人對所得屬靈福份的感恩。因為外邦所得的福音,是從耶路撒冷來的。但這不是說耶路撒冷是組織上的總部,只是說耶路撒冷是神在地上工作的源頭(徒一8)。
Rom 15:27 這固然是他們樂意的,其實也算是所欠的債;因外邦人既然在他們屬靈的好處上有分,就當把養身之物供給他們。
[註1] 「樂意」。甘心樂意是奉獻的原則(提前六18,門一14)。
[註2] 「所欠的債」。就是外邦信徒從耶路撒冷所得的屬靈好處。因為外邦人的救恩本是從猶太人出來的(約四22)。
[註3] 「屬靈的好處」或「屬靈之物」,相對於“養身之物”或“屬肉身之物”。
[註4] 「供給」,原文 λειτουργησαι / leitourgisai(minister),它的名詞就是16節的“僕役”,意為“公僕”,最好翻譯為執事。在16節,保羅稱那些為百姓服務的公僕(執事),就是在聖殿中為百姓獻祭的祭司。保羅這裡又將在耶路撒冷的聖徒都視為祭司。一面百姓將祭物交給祭司獻祭是為了除罪;另外一面,祭司也可以吃所獻的祭物,這等同祭司將百姓所獻的祭物視為養身之物。
Rom 15:28 等我辦完了這事,把這善果向他們交付明白,我就要路過你們那裡,往士班雅去。
[註1] “交付明白”,原文 σφραγισαμενος / sfragisamenos (sealed),“印上印記”(約三31)。印上印記就是證明所打上印記之物的正確性。保羅將外邦信徒所供給的養身之物,視為外邦信徒所結的果子(原文無“善”字)。如同印上印記為證,交給耶路撒冷貧窮的聖徒。
Rom 15:29 我也曉得去的時候,必帶著基督豐盛的恩典而去。
[註1] 保羅從外邦地帶到耶路撒冷的是養身之物,為了耶路撒冷貧窮的聖徒;而保羅從耶路撒冷帶給西班牙外邦信徒的是基督豐盛的恩典,也是為了外邦貧窮的信徒,因為外邦人相對於猶太人在屬靈上是貧窮的。
Rom 15:30 弟兄們,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又藉著聖靈的愛,勸你們與我一同竭力,為我祈求神,
[註1] 「主耶穌基督」。這詞含示父神的計畫,和子工作的完成。其中“主”這字的原文κυριος / kurios,和另外一個類似的希臘文δεσποτης / despotes不同(例如,提前六2)。Despotes是說明主僕關係,但是kurios是強調主人的權柄。所以,“主耶穌基督”這詞不只是相信耶穌是基督,更是順從神已經立祂為主,是身體的頭,教會的元首。
[註2] 「藉著聖靈的愛」,原文「藉著那靈的愛」。“那靈”的“那”這個定冠詞只是形容聖靈在神的計畫和工作裡,所要賜給人的禮物(路十一13)。“那靈的愛”不只是我們從神所接受的禮物,更是我們向著弟兄姐妹和向著神的憑藉。
[註3] 「勸你們與我一同竭力,為我祈求神」。保羅不只自己祈求神,也勸羅馬的信徒與他一同竭力,為他祈求神。這樣羅馬的信徒也就有份於保羅的職事。
Rom 15:31 叫我脫離在猶太不順從的人,也叫我為耶路撒冷所辦的捐項可蒙聖徒悅納,
[註1] 「叫我脫離在猶太不順從的人」。“不順從”不是指不信耶穌就是基督,而是不順從主的權柄。所以保羅在上節說: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向神祈求。
[註2] 「捐項可蒙聖徒悅納」,捐項不是因為人外面的善行,而是藉著上節所說的“那靈的愛”。
Rom 15:32 並叫我順著神的旨意,歡歡喜喜的到你們那裡,與你們同得安息。
[註1] 「順著神的旨意」,代表保羅盼望到羅馬,不是憑著自己的意願,而是順從神所計畫所喜悅的。
[註2] 「同得安息」。人之所以能得安息,是因為有神的同在。神如何應許與摩西同在,叫摩西有安息(出卅三14),主也應許我們到祂那裡,祂就使我們得安息(太十一28)。所以,“同得安息”的意思就是“一同在神的同在裡”。
Rom 15:33 願賜平安的神常和你們眾人同在。阿們!
[註1] 「平安」原文ειρηνης / eirinis,它的動詞 ειρω / eiro(join),意“結合在一起”。所以,所謂“平安”就是“與主成為一”!
[註2] 羅馬書十五章結束於賜平安的神。神所賜的平安不是外面環境的無災無病,而是與主成為一的平安。這是神的救恩所要達到的目的。在羅馬書十六章,保羅就以這平安問候眾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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