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0日 星期日

不是為施浸,乃是為傳福音





「基督差遣我,原不是為施洗,乃是為傳福音,並不用智慧的言語,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林前一17)

在基督徒中間對於傳福音有一個普遍的認知:所謂傳福音就是要叫一個不信主的外邦人接受主,並最終叫他們受浸。但是,如果我們仔細默想整本的聖經,在舊約耶和華神和先知的話都是針對神的百姓,而不是外邦列國。同樣的,在新約的四福音和書信,主耶穌所傳講的和使徒們在書信中所說的,也都是針對信徒,而不是外邦人。這就值得我們默想,既然聖經的話都是針對神的百姓,那為何基督徒一提到傳福音,就是針對外邦人?不只是特別針對外邦人,而且基督徒傳福音的最終目標就是要叫人受浸。只要人沒有受浸,傳福音就沒有傳到位,而我們所傳福音的對象,不管他是如何的喜歡參與教會的聚會,在弟兄姐妹的眼中,他只是一個“慕道友”或“資深福音朋友”而已。

其實,有關“信而受浸”的真理,很多基督徒都很清楚:雖然聖經說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但是聖經也很清楚的告訴我們:一個罪人被定罪的原因是不信,而不在於他是否有受過浸(可十六16)。可是很稀奇的,很多基督徒對浸禮的堅持就如同猶太人對割禮的堅持一樣。割禮是猶太人所必須遵守的律法;一個人只要沒有受過割禮,就不可能被稱為猶太人。而在基督徒中間,受浸在某種程度上,也是基督徒所堅持的律法。基本上一個人只要沒有受過浸,就還沒有得救,也還不能被稱為基督徒。但是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卻告訴我們:基督差遣他,原不是為施浸,乃是為傳福音。保羅的這句話又和人的認知有很大的差距

身為一個基督徒,我們都喜愛真理想要明白真理。但是無可否認的不管人如何的在神的話上發功夫聖經中還是有很多的真理需要神向我們開啟其實,聖經中不只還有很多我們不明白的地方,就算我們所自以為已經明白的真理,我們也要存著慎思明辨的態度(林前十四29),因為我們所明白的真理都是來自人的教導只要是人的教導,就難免會有人的摻雜。信而受浸的真理就是一個例子。對於一個基督徒來說,信而受浸並不是一個很深,很難明白的真理。但是,這裡我們還是要來默想一下我們所認為已經清楚的真理,是不是也摻雜了來自人所教導的道理。我們默想:受浸的意義為何?福音的對象最主要是外邦人還是神的百姓?保羅的福音是怎樣的福音,為何不是為施浸

受浸的圖畫

首先,有關受浸的真理,在舊約中最清楚的一幅圖畫,無可否認的,就是神如何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在未出埃及之前,先有滅命的使者要擊殺長子。因此,以色列全會眾要把羊羔宰了,並將羊羔的血塗有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接著,只要聽神的話留在屋內,就可以避開滅命的使者。這就是神藉著摩西向人所傳得救福音的基要真理:人只要相信主,接受主流血的救贖,就可以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請注意,雖然以色列人因著羔羊的血,可以避開滅命的使者,但是很明顯的,只要以色列人不離開埃及,就還是會生活在埃及法老的權下。因此,以色列人接下來過紅海所預表的受浸,和是否可以避開滅命使者無關,因為過紅海是預表神要進一步拯救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祂愛子的國裡(西一13)。

所以,藉著主的血,因著信,叫我們可以得著救恩;但是過紅海進入美地所預表的浸,卻是讓神可以得著我們。

保羅在林前十章1-2節說:「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曉得,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都從海中經過,都在雲裡、海裡受浸歸了摩西。」受浸歸了摩西,就是預表今天基督徒的受浸,我們藉著受浸,就是宣告我們歸給了主。所以,受浸有一個很重要的屬靈意義,那是人對全宇宙的宣告:從今以後,我不在撒但的權下,因為我是屬於主的人了!

受浸得救的確是聖經一個基要真理,但是聖經所啟示的受浸得救,不是免於滅亡的得救,而是脫離黑暗權勢的得救。彼得在彼得前書是以挪亞進入方舟,來預表人要藉著水得救。但彼得說,這浸禮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彼前三21)。在屬靈的意義上,和以色列人過紅海是一樣的。人從水進入方舟,就是預表今天人要從外邦國度進入神的國度 - 教會。人只要一相信主,就不至滅亡;但是受浸是我們對全宇宙的宣告:我是一個奉獻給主,是一個屬於主的人了!因此,我們一相信主之後,就要受浸,以便能開始來到教會中事奉主。

保羅一悔改信主後,亞拿尼亞就問保羅為何耽延沒有受浸?保羅悔改信主後,就需要馬上受浸,為了「要將所看見的,所聽見的,對著萬人為祂作見證」(徒二十二15-16)。我們的主在地上盡祂的職事之前,也是先接受約翰的浸,主說:「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太三15)。子要盡祂的職事時如何宣告祂是屬於父神的人,一個人信主後,也要受浸,宣告他是屬於主的,就是基於義的原則,將他的身體獻上,當作活祭;保羅說:這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是理所當然的(羅十二1)。

保羅所傳的福音

既然受浸有這麼重要的屬靈意義,那麼我們就要回到先前的問題:為何保羅要說:基督差遣我,原不是為施浸,乃是為傳福音?傳福音不就是讓神得著我們嗎?保羅這裡的意思並非貶低受浸所代表的屬靈意義,而是基於兩個事實:

第一,針對當時哥林多信徒的分裂;第二,保羅這裡所提的傳福音,並非是一般我們所認為的向外邦人所傳信主的福音,而是針對信徒所傳得救的福音。

首先,針對哥林多信徒的分裂。在教會早期的歷史,信徒雖然知道舊約的以色列人,在雲裡、海裡受浸歸了摩西;是預表今天基督徒也因著基督的釘了十字架,叫我們受浸歸了主。但是在哥林多教會,還是有人以舊約的以色列人如何歸了摩西的這個事實,就有了因著施浸信徒是可以屬於某某人的教導。因此,在他們中間就有了分爭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

受浸的真理當然不是因為某人為你施浸,你就屬於某人所有的人受浸後都是屬於基督的因此,保羅就在林前一章1314節特別回憶說,他曾給基利司布並該猶,和司提反家施過浸,此外有沒有給別人施過浸,他就記不清楚了。保羅基於這個論點,用以反駁哥林多的信徒說:即使因著亞波羅或保羅為你們施浸,你們可以說有人是屬亞波羅的,有人屬磯法的,但是至少在哥林多沒有人可以說他是屬保羅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哥林多的分爭裡,有人宣稱「我是屬基督的」,也包含在保羅的責備裡。雖然受浸的真理是向人宣告「我是屬基督的」這一個事實。但是當你標榜你是屬基督的,用來區別那些屬保羅的,屬亞波羅的和屬磯法的,也是在信徒中間產生分爭。教會的歷史告訴我們,教會的分裂都是因為有人堅持他才是“真理正確”。這種真理正確的訴求所產生的強烈排他性,在信徒中間所造成的分裂往往是有更嚴重的。

雖然保羅責備哥林多信徒因著受浸而有了分裂的光景。但是那並非保羅貶低了受浸的屬靈意義。而是保羅要強調一個罪人相信主之後,本來就是要受浸,就是願意成為歸給神的人。因著受浸歸給主,用保羅的說法就是「理所當然的」(羅十二1)。但是神給人的福音,不只是神要得著祂所救贖的人;神給人的福音最主要的目的是要人認識神那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2),就是要屬祂的人都有份於祂的經綸。這就是保羅所要傳的福音!保羅的福音不是針對未信的外邦人,而是針對已經信主的信徒。

其實,如果我們仔細默想聖經所提的福音,我們就會發現今天在基督教中間所教導的傳福音,並不全然正確。人的教導是:福音最主要的對象是未信主的外邦人;但是聖經的啟示卻是:福音最主要的對象是神家裡的人。

餅與碎渣兒

關於這點,我們先來看記載在馬太福音十五章的一段大家都很熟,但又不是那麼容易懂的一段經文。

22節說到,有一個外邦迦南婦人,因女兒被鬼附得甚苦,就喊著說:「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我女兒被鬼附得甚苦。」耶穌卻一言不答。這實在太奇怪了,主耶穌竟然無動於衷,一言不答。主耶穌對這外邦迦南婦人近乎冷漠的態度,這在今天某些弟兄姐妹們的眼中就是對福音的冷漠。不只是主耶穌的一言不答很奇怪,門徒們的反應更是出人意外,他們要求主說:「這婦人在我們後頭喊叫,請打發她走吧。」這真是越來越不能理解了;對於迦南婦人的哀求,耶穌一言不答,都已很不能理解,現在門徒甚至還要求主打發她走!這時,主有沒有責備門徒?沒有!主耶穌只是簡單的回答說:「我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主的回答似乎是說:“幫助這婦人,或打發這婦人走,都不是祂所關心的,祂所關心的是以色列家迷失的羊。因此,即使那婦人來拜主,說:「主啊,幫助我!」主耶穌還是回答說:「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主所關心的是迷失的羊,而不是被鬼附的狗。但是婦人還不放棄,憑著信心對主說:「主啊,不錯;但是狗也吃他主人桌子上掉下來的碎渣兒。」這時主才說:「婦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照你所要的,給你成全了吧」。

大部分的人提到這段經文時,所強調的主題一定是指婦人的信心;但是這段經文的主題並非是婦人的信心,而是主耶穌的心:主所關心的是羊,不是狗主;主所關心的是以色列家,不是外邦人。雖然保羅很清楚的告訴我們:神願意萬人得救(提前二4),祂是萬人的救主;但是請注意,保羅還強調:神更是信徒的救主(提前四10)。餅是兒女的餅,桌子上掉下來的碎渣兒才是狗的份。

在神經綸的計劃裡,因著以色列人棄絕主,福音才臨到了我們這些外邦人。我們這些外邦人所得的福音就是桌子上掉下來的福音,就是碎渣兒福音,也就是岔路口的福音(太二十二9。雖然神揀選了保羅將福音也傳給外邦人。但是,在保羅所寫的書信裡,保羅所傳福音的對象,最主要的也是針對信主的人,只不過這些人的身份是外邦人而已。雖然我們是外邦人,但因著我們信了主,我們也是真以色列人。以色列家有迷失的羊,我們信主以後,有時也會成為迷失的羊。所以,主如何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保羅也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只不過,我們這些以色列家迷失的羊,在沒有得救以前都是外邦狗。

保羅說,「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羅一16。要救一切相信的,最好翻譯為要救一切信的人。保羅所要救的對象不是“不信的人”,而是一切“已經信的人”。 先是猶太那些“已經信的人”,後是希利尼那些“已經信的人”。

因為福音的對像是信的人,所以保羅說:「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一個人悔改信主,並不需要神的大能,一個人悔改信主得救,只需要憑著一個簡單的信。一個未信主的人,只要相信主為我們流血,他就得救了!但是如果你要經歷進一步的救恩:魂的救恩和身體的得贖,那就必須有神的大能,就是神那釘死復活的生命大能,因此保羅說,我們是正在得救的人,需要有神的大能,就是那釘十字架的話(林前一18),這就是保羅所要傳的福音。

福音最主要的對像是指“信的人”的這一個事實,在聖經中到處可見。例如,保羅在羅馬書十三章11節說:「再者,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彼得在彼得前書一章5節也說:「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約翰在約翰壹書三章2節說:「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

所以,一個人信主只是福音的初階,基督徒一生都在經歷神給我們的救恩,這才是保羅所傳的福音!這也就是主在約翰福音十五章對門徒所說的要“結果子”!

結果子

請注意,“結果子”絕對不是我們所認知的,帶一個不信的人信主就是結果子。這種說法是人的教導,聖經從來沒有說帶人信主就是結果子。因為主已經很清楚的告訴我們:祂是葡萄樹,我們是枝子。我們是枝子,不是果子。不管你是老基督徒或是剛蒙恩的基督徒都是枝子。老基督徒是枝子,剛蒙恩的基督徒也是枝子。不可能老基督徒是枝子,剛蒙恩的基督徒是果子,我們不能隨意更改聖經的話。主說我們是枝子,那我們就都是枝子。老基督徒是枝子,要結果子;剛蒙恩的基督徒也是枝子,也要結果子;我們都是枝子,我們都要結果子。

這裡,我們先不直接為 “結果子”下定義。我們只來看結果子,會有怎樣的情形:主說,「我父就因此得榮耀,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約十五8。結果子,第一,叫父神因此得榮耀。剛得救的基督徒,天使是會歡呼,但父神不可能因此得榮耀。要叫父得榮耀必須是神在我們的身上有一個榮耀的顯出!這是生命的成熟,不是一個剛得救的基督徒可以做得到的。

另外,我們多結果子,我們也就是主的門徒了。一個剛信主的人,不可能就說他配作主的門徒。主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太十3738。我們要成為主的門徒是要花代價的,這也不是一個剛得救的基督徒就可以做得到的。

所以,結果子不是指傳福音給不信的人帶他得救。結果子是傳福音給已信主的信徒,使他們在生命上成熟,叫父因此得榮耀;也使他們肯為主花代價,能不愛惜自己的魂生命,背著十字架跟從主。

在約翰福音十五章葡萄樹與枝子的比喻裡,其實就是十四章安排住處的解釋。在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主去原是為我們預備地方去,並且必再來接我們到祂那裡去(約十四2-4。今天我們能成為枝子住在葡萄樹上,就是主為我們安排的住處。但是十四章的住處,能成為十五章葡萄樹與枝子彼此的互住,是因為「人為朋友捨命」(約十五13

15節說,以後主不再稱我們為僕人,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做的事,主乃稱我們為朋友,並為我們捨命。主說,人的愛心沒有比這為朋友捨命的愛更大的(約十五13。我們從主那裡所得的愛,就是主為朋友捨命的愛,因此主耶穌也要我們彼此相愛,像主愛我們一樣,這就是主的命令。基於這個命令,主在16節就分派我們去結果子,叫我們的果子常存(約十五16

16節的“去結果子”的“去”這字是不太容易理解的。主在馬太福音也吩咐門徒說: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太二八18)。主在馬太福音的“去”很容易理解,但主在約翰福音的“去”卻不容易理解。因為要解釋約翰福音的“去”,還必須以葡萄樹為背景。枝子要連於葡萄樹,又如何“去”呢?

約翰福音的“去”這字是很有意思的,它的字根有“退去(withdraw)”的意思,而叫自己看不見,因此引申為去。同樣的字,主用來責備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太十六23)。

每一個葡萄樹上的枝子都不能保留自己的汁漿而不流動。每一個葡萄樹上的枝子本身的汁漿,都必須因著葡萄樹汁漿的流通而退去。所以,約翰福音的“去”代表每一個枝子都是“捨棄”自己汁漿的,也都是叫汁漿彼此“流通”的。在實際的教會生活中,就是弟兄姐妹彼此用生命的餵養。這種生命的餵養,這種生命汁漿的流通,會叫弟兄姐妹們結果子,我們的果子也會常存,同得福音的好處。傳福音就是住在葡萄樹,枝子彼此有生命汁漿的流通,叫我們結果子,而且是常存的果子,使父因此得榮耀!

弟兄姐妹,這就是主身體的建造。傳福音就是:「全身藉著每一豐富供應的節,並藉著每一部分依其度量而有的功用,得以聯絡在一起,並結合在一起,便叫身體漸漸長大,以致在愛裡把自己建造起來」(弗四16恢復本)

主在說完葡萄樹與枝子的比喻之後,就給了我們一個非常重要的總結,也就是主再一次重複祂的誡命:「我這樣吩咐你們,是要叫你們彼此相愛」(約十五17。我們都知道,我們之所以要彼此相愛,是因為主已為我們捨命。但什麼是彼此相愛的實行?那就是實行葡萄樹與枝子的比喻。主吩咐我們要住在葡萄樹上,並分派我們去結果子,叫我們的果子常存。這就是彼此相愛。

傳福音就是結果子,傳福音就是實行彼此相愛,傳福音就是要叫身體漸漸長大,以致在愛裡把自己建造起來。我們不傳福音,我們便有禍了。有禍了,還不是因為你沒有帶一個不信主的人信主,而是你沒有住在葡萄樹,在建造的身體裡,結出叫神得榮耀的果子!

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他們棄絕天國。我們接受天國,卻不能建造基督的身體,使祂能向教會作萬有的頭(弗一23),那我們也有禍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一個生命不成熟的基督徒,是無法在基督的審判台前站立得住的!在基督的審判台前站立不住,我們就有禍了,這才是保羅所傳的福音。

弟兄姐妹,神願意萬人得救,不願一人沉淪。但這只是罪人因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保羅說:「既已和好,就更要在祂的生命裡得救」(羅五10。神不願一人沉淪,更願我們進一步在祂的生命裡得救!

聖殿的建造

我們都知道所羅門建造了聖殿,但你可能沒有注意到聖殿的材料,基本上都是大衛為他的兒子所羅門事先就已準備好的(代上二十二5。大衛準備好聖殿的材料以後,就告訴他的兒子所羅門說:「我在困難之中為耶和華的殿預備了金子十萬他連得,銀子一百萬他連得,銅和鐵多得無法可稱;我也預備了木頭、石頭,你還可以增添。你有許多匠人,就是石匠、木匠,和一切能做各樣工的巧匠,並有無數的金銀銅鐵。你當起來辦事,願耶和華與你同在。」(代上二十二14-16

所羅門要建造聖殿,他的父親已把材料都已經準備好。材料雖然還可以增添,但所羅門建造聖殿所最需要的是能工巧匠。今天我們要建造基督的身體,我們也相信父神已把材料準備好。如果我們覺得不夠,我們還可以增添,但主所最需要的是建造基督身體的能工巧匠。

弟兄姐妹,我不是要貶低要得著建造聖殿的材料,我只是說已有很多建造聖殿的材料,父神已準備好了,但神缺少建造聖殿的能工巧匠。傳福音最主要的目的不是要得著材料;傳福音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和主同工,成為主的能工巧匠,將基督的身體建造起來。這種身體的建造,就是弟兄相愛的實行,這是主的命令!!

使徒行傳十五章的耶路撒冷會議,是我們非常熟悉的一段有關傳福音給外邦人的辯論。這場的辯論最後由雅各引用了阿摩司書的一段話而平息:「此後,我要回來,重新修造大衛倒塌的帳幕,把那破壞的重新修造建立起來,叫餘剩的人,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外邦人,都尋求主」(徒十五16-17)。雅各引用阿摩司書的這一段話,是很重要的經節。這段經節不只是證明神的恩典確實要臨到了外邦人,更是強調外邦人之所以能得著恩典,是因為大衛那倒塌的帳幕能重新修造建立起來。

一個倒塌的大衛帳幕無法叫人尋求主,一個沒有得著建造的身體,也無法吸引人來歸主。是的,我們要傳福音給不信主的外邦人,但是真正的傳福音不是外面的行動,而是一個人位的吸引。我們傳福音不是因為我們叫人吃餅得飽(約六26),而是向人說一句簡單的話:跟從耶穌,人就願意起來跟從了耶穌(太九9)。神要重新修造大衛倒塌的帳幕,把那破壞的重新修造建立起來,好叫一切凡稱為主名下的外邦人,都尋求主。雅各不是說,這是阿摩司說的,而是從創世以來,顯明這事的主說的(徒十五18)。神從創世以來就要叫萬人得救,但是大衛那倒塌的帳幕,要先重新修造建立起來。萬國都要因亞伯拉罕得福,亞伯拉罕是使萬國得福的原因。重新修造建立起來的大衛帳幕,就能使一切凡稱為主名下的外邦人,都尋求主。因此我們的主奉差遣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而我們的主差遣門徒時,也是叫門徒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

弟兄姐妹,神的經綸是要得著一個建造的教會,一個建造的身體。但是有一些弟兄姐妹認為建造主的身體這句話,只是一個不切實際的屬靈口號。如果我們真的關心靈魂,就要有實際的行動,例如要天天出外發福音單張給路上來往的行人。其實,雖然神的經綸是屬天的,是屬靈的;但是我們也可以將神的經綸理解成世人在經營一家公司。一個真正成功的公司,它的經營重點不是人事部門整天刊登招人廣告(發福音單張),而是將公司發展成一個國際級的知名公司。一個成功的公司不只會吸引人主動的投遞履歷表,一個成功的公司也才能真正叫人留在這家公司。公司要發展,一定要招人;但是公司招人是為了公司的經營。一個經營成功的公司絕不是誇口她今年所招的人員成長了多少倍,這是無需辯駁的!但是,今天有多少的教會,還是以她一年有多少新受浸的信徒為指標。

感謝主,神要回來,重新修造大衛倒塌的帳幕,把那破壞的重新修造建立起來,叫餘剩的人,就是凡稱為主名下的外邦人,都尋求主。這話是從創世以來,顯明這事的主說的。主今天要得著傳這福音報這喜信的人;這樣的人,他們的腳蹤在神的眼中才是佳美的(羅十15)。

2016年3月9日 星期三

有禍了




 

太二十三13「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

 

在馬太福音第五章3-12節,主耶穌應許給他的信徒是有福的人(參看“有福了”一文)。有人說主所應許的福有八福,也有的人說九福。嚴格來說,主所應許的福,只有一個,那就是:“天國是他們的”。到了馬太福音第二十三章13-33節,主責備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有人說有八禍,也有人說有七禍,但嚴格來說,主責備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禍也只有一個,那就是“棄絕天國”。

 

天國是神的掌權,能擁有天國就是擁有基督那掌權的生命;棄絕天國就是棄絕基督那掌權的生命。你有福了,若你擁有基督;你有禍了,若你棄絕基督。因此主在責備完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之後,就告訴他們:「看哪,你們的家成為荒場留給你們。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你們不得再見我,直等到你們說:『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太二十三38-39。猶太人棄絕基督的結果,就是被基督所棄絕。真的是有禍了!!

 

現在我們來看馬太福音二十三章13節的第一個禍: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正當人前,把天國的門關了,自己不進去,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不容他們進去。」

 

假冒為善這字的希臘文字根是ὑποκρίνω,意為“逐漸的分別”,也就是從大量的含有虛假的信息中,將真理逐漸的分別出來,因此翻譯為“解釋者”。文士和法利賽人熟悉律法,拿有知識的鑰匙(路十一52,就是律法的解釋者。但有意思的是,從這個字根衍生出來的“假冒為善”這字的希臘文是ὑποκρίνομαι,意為“扮演一個假定的角色”,也就是演員演戲。文士和法利賽人只解釋律法,卻無法成全律法本身;演員只詮釋所演之角色,也不是所演之角色本身。

 

我們的主實在太有智慧了,當祂責備文士和法利賽人時用了“假冒為善”這字,一面說出文士和法利賽人應該是律法的解釋者,但實際上文士和法利賽人成全律法的方法是“演員演戲”!!

 

13節說,文士和法利賽人:「正當人前,把天國的門關了,自己不進去」,也就是公開的棄絕天國,棄絕基督;而且「正要進去的人,也不容他們進去」。要愛我們的鄰舍,這是神的命令,在神的經綸裡,主永遠關心祂的身體。文士和法利賽人不只棄絕基督也棄絕基督所愛的教會!

 

接著14節,Darby的版本把這節拿掉。合和本在13之後也備註,只是有些古卷在此有14節。而倪柝聲弟兄也贊成拿掉14節。因為這節在一些權威的聖經手抄本是放在12節和13節之間。這種的順序,和馬可以及路加所寫的順序一樣。我個人也比較接受14節不應該列在有禍的這段經文裡。因此15節才是第二個禍,那就是:

 

「你們走遍洋海陸地,勾引一個人入教,既入了教,卻使他作地獄之子,比你們還加倍。」

 

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第一禍是棄絕天國,第二個禍是建立起“自己的教”- 也就是建立起“自己的王國”!

 

“叫人入教(Proselyte”這字的原文義,簡單的說,就是把外邦人猶太化。在創世紀十五章5節說,「亞伯蘭將他妻子撒萊和姪兒羅得,連他們在哈蘭所積蓄的財物、所得的人口,都帶往迦南地去。」其中所得的人口的這字和創世記中神造出天空,造出兩個大光,和造出野獸,..等等的造出這字,是一樣的字。所以亞伯蘭所得的人口,是造出來的,就是把外邦人猶太化。當初這種的做法是要叫這些人能放棄異教的外邦神,而認同猶太人的信仰,但並不要求他們遵守猶太人的做法。這種的猶太化稱為“在門口式的猶太化(Proselytes of the gate,也就是這種的猶太化還沒有真正進入內室,成為被認可的猶太人。後來這種的“門口式的猶太化”漸漸發展成“公義的猶太化(Proselytes of righteousness,也就是不只要外邦人認同猶太人的信仰,還要實行猶太人的律法(比如受割禮),成為公義的百姓,也就是被認可的猶太人,這才真正擴大了猶太人的勢力。這種的做法就是主在15節所說的“叫人入教”。

 

文士和法利賽人叫人入教,不是為了神的國,而是為了建立起“自己的國”。並且,“叫人入教”的結果,主說:「使入教的人成為地獄之子,比猶太人還加倍」。那就是外邦人的不潔再加上成為猶太人的高傲。

 

教會的歷史和我們的經歷都告訴我們,我們若不是單純為了基督,都會有我們自己所認定的“猶太化”標準,雖然我們走遍了洋海陸地,但我們工作的結果都會成為我們的誇耀,使它依照我們“猶太化”的標準,成為一個“自己的王國”,這就形成了今天基督教世界的各宗各派。基本上,任何“猶太化”的工作都不是在生命的職事裡,它工作的結果都是木、草,禾楷,那日都要被燒毀。

 

文士和法利賽人雖然擁有知識的鑰匙,但卻棄絕基督也棄絕基督所愛的教會,甚至建立起“自己的王國”。所以接著,主說文士和法利賽人都是瞎眼的人。

 

在舊約,神差遣以賽亞說:「你去告訴這百姓說:你們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因著以色列百姓的悖逆,神基本上已廢掉以色列百姓聽和看的功能,所以,主說,文士和法利賽人都是瞎眼的人。這種的瞎眼,叫文士和法利賽人分不出大小,輕重,緩急,因此有接下來的第三,第四和第五個禍。

 

第三個禍:分不出大小 不認識神的揀選。

 

太二十三16-19:「你們這瞎眼領路的有禍了!你們說:『凡指著殿起誓的,這算不得什麼;只是凡指著殿中金子起誓的,他就該謹守。』你們這無知瞎眼的人哪,什麼是大的?是金子呢?還是叫金子成聖的殿呢?你們又說:『凡指著壇起誓的,這算不得什麼;只是凡指著壇上禮物起誓的,他就該謹守。』你們這瞎眼的人哪,什麼是大的?是禮物呢?還是叫禮物成聖的壇呢?

 

金子若沒有被分別為聖,就不可能在殿裡;禮物若沒有被分別為聖,也不可能出現在壇上。若不是殿和壇將金子和禮物分別為聖,根本沒有人可以獻上金子和禮物。以色列人若不是神的揀選和分別也不可能成為神的選民但是瞎眼的人實在太可怕了!保羅責備那些自稱為猶太人的,竟然還指著神誇口(羅二17。什麼是大的?是被分別的人呢?還是分別人的那位?沒有看見殿和那住在殿裡的,沒有看見壇和壇上的一切(太二十三20-21),就叫人分不出大小,這是何等的瞎眼,何等的可怕。

 

第四個禍:分不出輕重 不認識神的經綸。

 

太二十三23-24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你們這瞎眼領路的,蠓蟲你們就濾出來,駱駝你們倒吞下去。

 

獻上薄荷、茴香、芹菜的十分之一,不只是很微不足道的奉獻,甚至這些奉獻並非律法的規定,而是人根據律法十分之一的原則,所發展出來的教導,成為人所遵守的傳統。雖然這種的奉獻不是律法的規定,而是口傳的教條,但是神也認可。因為奉獻是所有神的兒女所該有的行為,叫我們認識神的經綸。

 

基督徒的奉獻,不是為了讓人看見外面遵守神律法的敬虔,而是因為神的公義、憐憫、與信實。是神的公義、憐憫、與信實,叫我們成為一個必須奉獻的人。外面的敬虔是不可不行的,但公義、憐憫、與信實是律法上更重的事,是我們所當行的。神救贖了以色列人,就是要以色列人作祂的百信;主拯救了我們就是要得著我們為了祂的經綸神的拯救是消極的救恩;而神要得著我們,才是神拯救我們的積極目的!因此,保羅以神的慈悲勸我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我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十二1)。

 

人若遵守律法,就要看見律法上更重的事。奉獻是神的律法,但基督徒所有的奉獻,都是為了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律法的實際,因著神的公義、憐憫、與信實;為了祂的經綸,我們理當奉獻給神。

 

同樣的,遵守飲食的條例,也是神的律法;如果人為了避免吃到不潔之物,就很小心的,將蠓蟲這麼輕的不潔東西,從酒中也濾出來,雖然這也不是神的律法,但這外面的敬虔也是神所稱許的。但是飲食的條例,也是為了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叫人成為一個聖潔,合乎主用的人。人若沒有看見這更重的事,而只注重外面的敬虔,不只會叫自己成為一個瞎眼的人,也會叫自己成為一個瞎眼領路的人。人的教導可以叫人濾出蠓蟲,但卻吞下駱駝這麼重的不潔之物,這真是瞎眼。

 

人的教導是為神做工,但最終人的教導卻會凌駕在神的話上,這是一件很可悲的事。猶太人教導人要愛神高過一切,甚至教導人說:將我們本來要奉養父母的財物,作成了各耳板供獻給神,因而不能奉養父母也是可以的,這真是瞎眼領路的。主說,這是「你們承接遺傳,廢了神的話」(可七13。猶太人竟然遵守了人的教導,卻廢掉神說要孝敬父母的話。這是何等的瞎眼。主說,這種分不出輕重的事,猶太人還做了許多。

 

弟兄姐妹們啊,我們不要做一個瞎眼的人!任何神的僕人所向我們釋放的話,我們都要感謝著領受!但不管這種真理有多高峰,沒有任何一個人的教導,是可以高過神的話的!神的話,聖經的話永遠都是我們唯一的標準,我們不要瞎眼而分不出輕重。

 

在哥林多有人拿亞波羅誇口,有人拿保羅誇口,因此產生嫉妒、分爭(林前三3。不管是拿亞波羅誇口或拿保羅誇口,都說出哥林多人喜愛神的僕人所教導的真理。但這種喜愛人的教導,卻廢了神的話:「要愛你的鄰舍」。今天在神的兒女中間,何嘗不是這樣呢?弟兄姐妹們啊,不要做一個瞎眼的人!要分出輕重!是人所教導的話重,還是神的話重?

 

不管是神的律法,是祖宗的遺傳,是聖經教師的教導都是為了更重的事人在外面實行律法,遵守祖宗的遺傳,研讀聖經教師的教導,都是好的,都是不可不行的;但這些都是為了“更重的事”,就是叫我們成為一個奉獻的人,成為一個自潔的人,成為一個合乎主用的器皿。

 

提摩太後書二章的大戶人家,不但有金器銀器,也有木器瓦器;有作為貴重的,有作為卑賤的。請注意:如果你認為金器銀器是貴重的器皿,那麼你就是一個瞎眼的人猶太人就是自認為在這大戶人家裡,他們就是金器銀器,就是貴重的器皿。是他們這些金器銀器才使這大戶人家有可以誇口的,卻沒有看見這大戶人家的主人是誰!這是猶太人的第三禍,分不出大小,不認識神的揀選!

 

提摩太後書二章21節說的非常清楚,什麼是神眼中貴重的器皿:「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合乎主用」。飲食的條例,就是要叫人自潔!人若自潔,就合乎主人使用,就是貴重的器皿。保羅說他是一個瓦器,但保羅這個瓦器是貴重的器皿,為的是:「預備行各樣的善事」,也就是為了神的經綸。但猶太人在神的眼中就是不知自潔的器皿,即使是金器,也無法合乎主人使用。這是猶太人的第四禍,分不出輕重,不認識神的經綸!

 

第五個禍:分不出緩急 不認識神的行政審判。

 

太二十三25:「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洗淨杯盤的外面,裡面卻盛滿了勒索和放蕩。你這瞎眼的法利賽人,先洗淨杯盤的裡面,好叫外面也乾淨了。

 

聖經的末了啟示錄告訴我們:神是察看人肺腑心腸的那位,要照我們的行為報應我們各人(啟二23)。神的經綸,到了最後就帶來神的審判。施洗的約翰和我們的主耶穌出來盡職時,所傳的福音就是:天國近了,你們要悔改。神的國最終要帶來神的掌權,施行祂行政裡的審判因此以色列人要悔改

 

但是文士和法利賽人,只洗淨杯盤的外面,裡面卻盛滿了勒索和放蕩。這些瞎眼的人要認識神是察看人肺腑心腸的那位!外面的潔淨是需要的,但裡面的潔淨是更優先的!

 

什麼是裡面的潔淨

 

彼得在彼得前書勸勉作妻子的,不要以外面的辮頭髮,戴金飾,穿美衣為妝飾, 只要以裡面存著長久溫柔,安靜的心為妝飾(彼前三3-4);為什麼要有這樣的妝飾?彼得說,是為了「順服自己的丈夫」(彼前三5)。

 

人裡面的潔淨如何是一個順服的記號!人裡面的污穢也同樣是一個悖逆的記號!撒母耳對掃羅說:「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撒上十五23)。

 

人若沒有審判臺前的亮光,就會分不出先後緩急,雖然洗淨杯盤的外面是好的,裡面卻盛滿了勒索和放蕩。主說:要先洗淨杯盤的裡面,要分出緩急,要認識神行政裡的審判。

 

因著文士和法利賽人只顧洗淨杯盤的外面,接下來的第六個禍和第七個禍,可以說是主對這些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總結:他們自己是墳墓(第六個禍);同時,他們也建造先知的墳,修飾義人的墓(第七個禍)。

 

太二十三27-33:「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裡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你們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顯出公義來,裡面卻裝滿了假善和不法的事。「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建造先知的墳,修飾義人的墓,說:『若是我們在我們祖宗的時候,必不和他們同流先知的血。』這就是你們自己證明是殺害先知者的子孫了。你們去充滿你們祖宗的惡貫吧!你們這些蛇類、毒蛇之種啊,怎能逃脫地獄的刑罰呢?」

 

嚴格來說,第六個禍和第七個禍,只是前面所有禍的總結:無法逃脫地獄的刑罰。

 

主說,文士和法利賽人一點不差的就是墳墓,裡面裝滿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汙穢。因此,就要在墳墓外粉飾一下,讓墳墓外面好看一點。這就是有敬虔的外形,卻否認了敬虔的能力(提後三5。感謝主,今天教會應該是「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

 

這些文士和法利賽人不只粉飾自己的墳墓,也建造先知的墳,修飾義人的墓。明知自己是殺害先知者的子孫,卻不認為他們是和祖宗同流先知的血。主所陳列的事實是:祂所差遣的先知和智慧人並文士到他們這裡來,有的他們要殺害,有的要釘十字架,有的他們要在會堂裡鞭打,從這城追逼到那城。所以主說:「叫世上所流義人的血都歸到他們身上,從義人亞伯的血起,直到他們在殿和壇中間所殺的巴拉加的兒子撒迦利亞的血為止。」文士和法利賽人真是有禍啊,主說,他們是蛇類、毒蛇之種啊,怎能逃脫地獄的刑罰呢?

 

最後,在二十三章的結束,因著猶太人棄絕基督的結果,就被基督所棄絕真的是有禍了:「看哪,你們的家成為荒場留給你們。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你們不得再見我,直等到你們說:『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太二十三38-39)。

 

2016年3月3日 星期四

有福了

太五12:「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

在馬太福音第五章3-12節,主耶穌應許我們是有福了的人。有福了(Blessed)這字,有人認為這希臘文的字根可能是含有極大(Supremely,Great)的意思,因此當人面對這個應許的福,就會發出一種如詩意般的驚嘆:實在太幸運了,真是蒙福了啊!因此可以引申為為快樂(Happy)。另外,有福了這字的希臘文為μακαριος(makarios),Adam Clarke的聖經註解認為這字來自μα(或μη)意為“Not不”,和κηρ, 意為“death死亡”組成。暗示真正的有福或快樂是聯於不朽壞的。也許我們有時會自我陶醉自己是一個多麼有福或多麼快樂的人,但這個有福或快樂都有一個結束的時候,都不是真正的有福,也不是真正的快樂!節期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節期一結束,人就都口渴了(約七37)。所以真正的有福,真正的快樂,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林後四18)。馬太福音第五章神所要賜給我們的福就是永遠的福!

馬太福音的主題是君王救主所傳國度的福音。因此,馬太福音五章3節的第一個福就是“天國是他們的”。但是到了10節的最後一個福也是“天國是他們的”。這似乎意味著,這第一個應許的福因著某種的原因,經過先有4節到9節的福之後,才又應許給我們。因此馬太福音五章裡的福,一定是神在祂整個時期的經綸裡所要賜給我們的福。我們先來看五章3節的第一個福:
馬太五章3節:「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第一個福的應許是“天國是他們的”。在神的計劃裡,作王掌權就是當初神造人的心意。在伊甸園中,神是要人在地作王掌權。但我們這些屬天子民的掌權乃是屬天的,所以所應許的福不是屬地的,乃是屬天的,就是諸天之國的應許。

虛心的人有福了,恢復本的翻譯是更好的:「靈裡貧窮的人有福了」。“貧窮”這個字的原文πτωχός(ptochos)來自πτώσσω (ptosso),意為“颤抖,畏缩”。引申為貧窮,如乞丐一般為了有一口飯吃而屈膝乞討。同樣的希臘字也用在路加十六章那個被人丟在財主門口的拉撒路,就是翻譯為“討飯的”。也就是說如果你把“靈裡貧窮的人”翻譯為“靈裡乞求的人”也沒有錯,也許是更好,因為 “貧窮”給人的感覺只是什麼都沒有,但翻譯為“乞求”隱含背後有某種的事或物一定要求到。而在我們的靈裡,除了神的生命之外,沒有其它是我們所需要乞求的。對於神的生命,在我們的靈裡要向神有極強的乞求態度,就如同拉撒路一般,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即使有狗來餂我們的瘡也無所謂。

在伊甸園裡,人有神的形像,有神的樣式,還不能代表神作王掌權。人還必須接受生命樹所代表的神的生命,才能真正代表神作王掌權。神的生命是在國度裡作王掌權的必要條件。就如人的肉身要活著,就必須有食物一樣。人如果沒有錢買食物,為了怕沒飯吃,就要屈膝乞討。這一種乞丐要活下去的乞討行徑,就是3節所說“靈裡貧窮的人”。

靈裡貧窮不只是謙卑,也不只是倒空,而是像乞丐要活下去的心情一樣,要在靈裡有那切切的乞求。如此靈裡乞求的人,才能得著神那作王的生命以作王掌權。

當初人在伊甸園的失敗,就是人對於生命樹沒有在靈裡那切切的乞求,而在生命樹之外認為另有值得擁有的。這個失敗,導致人無法得著神所命定的天國。因此,在神的經綸裡,人必須先有4節到9節的福之後,才又在第10節,將當初所應許的天國賞賜給人。接下來我們就來看第4節主所應許的第二福:

馬太五章4節:「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

神沒有命定人要哀慟,我們之所以要哀慟,是因人犯罪的結果。但是,在整個列祖的時代,我們卻看不到人的哀慟。在挪亞的時代,人不只沒有哀慟,更是墮落到凡有血氣的人在地上都敗壞了行為(創六12),因此神就用洪水審判了挪亞當時的世代。即使在洪水審判之後,地上的人又建造了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頂通天,為要傳揚自己的名(創十一4),因此神就變亂天下人的言語,使眾人分散在全地上。後來雖然神揀選了亞伯拉罕,應許亞伯拉罕成為大國,地上的萬族也都要因他得福;但是,我們卻看到神的百姓卻落在埃及的奴役之下,最後成了由約瑟所代表的死了,而被收殮在一口棺材裡,停在埃及(創五十26)。倪柝聲弟兄說的好:將來因白色大寶座審判而下火湖的人,並非罪人,而是不悔改的罪人。憂傷痛悔的靈,神必不輕看,他們必得安慰。這是神應許給悔改罪人的福。這一個福不在神原初的計劃裡,而是神對所有必須面對審判之罪人的憐憫。

這一種神對罪人的憐憫,就是摩西所看見荊棘火焰的異象:荊棘被火燒著,卻沒有燒毀;罪人在烈火之神的審判下卻沒有滅亡!這是何等稀奇!為何荊棘沒有被火燒著?因為神還是憐憫罪人,要將哀慟之人的福賜給每個悔改的罪人。這荊棘火焰的異象,到了新約就是主耶穌來到罪人中間。當猶太人責備主耶穌與罪人一同坐席時,代表猶太人不認識摩西所看見荊棘火焰的異象。

感謝主,主就是那烈火,來到荊棘中間。荊棘沒有被燒毀,因為主要將第二個福賜給罪人。所有悔改的罪人,主說:他們必得安慰。這個第二個福不只是讓人有悔改的機會,更是要將可憐的罪人再一次帶回神的經綸裡,也就是神藉著摩西要將衪的百姓帶進所應許的美地。這就是第三個福:

馬太五章5節:「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

以色列人雖然最後進入了美地,卻沒有真正承受地土。這預表了以色列人並沒有真正得著美地所預表的基督。關於以色列人的失敗,保羅在羅馬書十章21節引用以賽亞書作了一個總結:「至於以色列人,他卻說,“我整天向那悖逆頂嘴的百姓伸手招呼” 」。“悖逆頂嘴”就是以色列人不能承受地土的原因。因此主說: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要瞭解什麼是溫柔的人,我們要從主的身上得著正確的解釋。馬太福音二十一章第5節:「要對錫安的女兒說,看哪,你的王來到你這裡,是溫柔的,騎著驢,騎著驢駒,就是負重牲口的崽子。」主是王,應該騎配得上王身份的高大的馬,但主是溫柔的,騎著驢,騎著驢駒,順服父神的旨意,面向耶路撒冷。溫柔不是世人所謂的謙卑,或沒有脾氣,溫柔這詞用在基督徒的身上就是服權柄。

在舊約整個列王記的的歷史,我們可以總結一句話:列王記就是以色列人棄絕神所應許的第三個福。當以色列百姓要求撒母耳為他們立一位王時,這在耶和華眼中是行了大惡(撒上十二17)。不只是惡,而是行了大惡!因為只有耶和華才是以色列百姓的王!但是以色列百姓卻厭棄神作他們的王,成了悖逆頂嘴的百姓。悖逆頂嘴就是撒旦背叛的標記,但我們的主是服在神的權柄之下,溫柔的騎著驢駒面向耶路撒冷,為我們釘在十字架上。

因著以色列人的悖逆頂嘴,如今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感謝主,神的經綸永遠不會因人的失敗而停止。因此這匠人所棄的石頭,在恩典的時代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就帶進了第四福和第五福。簡單的說:匠人所棄的石頭就是基督,而這基督已成了建造的頭塊石頭,用來建造衪的身體,就是教會。第四福說到基督,第五福說到教會。我們先看第四福:

馬太五章6節:「饑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

這個“義”指的是什麼?我們不要有任何人意的解釋,因為主耶穌已親自為我們解釋。在第10節說:「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接著11節說:「人若因我的緣故,辱駡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譭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所以10節的“義”,就是11節的“我”,就是主自己,就是基督。因此饑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就是饑渴要主,饑渴要基督的人有福了。當我們饑餓,主的肉是可吃的;當我們口渴,主的血是可喝的。感謝主,我們渴慕要主,我們天天吃喝享受主,主自己就要親自成為我們的滿足。在主之外,我們不需任何的人事物來滿足我們。

請注意,神在第一福對人的要求,必須是一個“靈裡乞求得著神生命的人”,但是人失敗了。現在在恩典的時代裡,要得著第四福,神再一次希望我們成為一個“饑渴要主”的人。乞求或饑餓在希臘原文都有貧窮的意思。貧窮叫我們乞求,貧窮叫我們饑渴。接著來看第五福:
馬太五章7節:「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

很奇特的,這裡說我們蒙憐恤的方法,就是憐恤人,這很清楚的告訴我們,第五福就是說到主的身體建造的原則。我們蒙主赦免的方法,就是赦免弟兄姊妹們;我們還主債的方法,就是免去弟兄姊妹們所欠我們的債。感謝主,這就是基督身體的建造,也就是第五福的應許。
在恩典的時代裡,神要我們成為一個“饑渴要主”的人;也要我們愛我們的鄰舍,就是建造基督的身體。基督與教會就是神在恩典的時代所要賜給我們的福。接著恩典的時代之後,第六福就是神的恩典又臨到了以色列人。所以第六福最主要的,就是神對以色列遺民的應許(當然也是應許給我們外邦人的):

馬太五章8節:「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

“清心”這一個詞在聖經其它地方都翻作“清潔的心”。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耶十七9),人怎麼可能會有清潔的心?彼前一章22節說:「你們既因順從真理,潔淨了自己的魂,以致愛弟兄沒有假冒,就當從清潔的心裡彼此熱切相愛」。清潔的心來自於順從真理。因此人能有“清潔的心”代表人的悔改。人不悔改就不可能有清潔的心。

嚴格來說,外邦人接受福音是因著“信”,然後才是悔改。但是猶太人是神的選民,猶太人要接受福音就要先“悔改”。在舊約的以色列人失敗了,因此失去了第二個福,所以對於失敗的以色列人,神所要求就是悔改。到了新約,施洗約翰和主耶穌對於猶太人所傳的福音的第一句話就是:「天國近了,你們要悔改」(太三2,四17)。但是,以色列人至今還是棄絕主,等到恩典的時代一結束,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神的救恩就又要臨到以色列人。但是,那時以色列人要得著神的救恩就需要悔改。只要以色列人悔改了,也就是仰望自己所扎的(亞十二10),他們就要看見神,以色列全家就要得救。

我們要注意,“看見神”這詞,並不必然表示肉眼的看見神。希伯來人用“看見”這字的用法,代表和看見之對象有了關係,能擁有看見之對象。例如詩篇十六篇10節:「因為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 」不見朽壞,就是和朽壞沒有關係。又如約翰福音三章3節,也有同樣的用法:「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不能見神的國,就是和神的國無份無關,不能進入神的國,不能享受神的國。

因此當以色列人悔改之後,神又接受了以色列人,而使以色列人能再一次擁有神(看見神)。這是第六福,是神應許給以色列遺民和我們的。當以色列全家得救之後,神的經綸就到了千年國以及新天新地新耶路撒冷。為了在這時期的經綸,神應許了第七福:
馬太五章9節:「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

這第七福是在所有的福中,最難理解,也是最重要的一個福。首先,誰是真正使人和睦的人? 答案在以弗所書二章14-15節:「因祂自己是我們的和平,將兩下作成一個,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就是仇恨,在祂的肉體裡,廢掉了那規條中誡命的律法,好把兩下在祂自己裡面,創造成一個新人,成就了和平。」所以主就是那個使人和睦的人,是和平的創造者。

其中“在祂的肉體裡,廢掉了那規條中誡命的律法”,最好翻譯為“以自己的身體讓冤仇失效,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不是廢掉律法,因為主來是要成全律法,因此是使規條所帶來的冤仇失效。14節說,主所拆毀的這中間隔斷的牆,就是仇恨。15節說,拆毀這中間隔斷的牆的方法是使規條中誡命的律法失效。也就是說律法不失效,仇恨就不能被拆毀!這實在很令人驚奇,保羅竟然告訴我們,肉體行律法的結果就會帶來仇恨!

保羅在加垃太書責備加垃太人為“無知的加垃太人”(加三1),想要本於行律法,靠肉體成全。但保羅警告加垃太人:『你們要謹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滅了』(加五15)。靠肉體行律法會相咬相吞,行律法的結果就是仇恨!!

在使徒行傳,當保羅結束了他第三次的行程,到了耶路撒冷。在那裡我們看見猶太人想要殺掉保羅(二十一31),這是何等的仇恨!兵丁為了保護保羅,將保羅抬起來,但許多的百姓還是跟隨著,喊叫說,除掉他(二十一36),這是何等的仇恨!因此保羅請求千夫長准許他向百姓說話。保羅說:『我是猶太人,生在基利家的大數,在這城裡長大,在迦瑪列腳前,按著我們祖宗嚴緊的律法受教,我為神熱心,像你們眾人今日一樣』(二十二3)。今日衆人如何為律法熱心,保羅以前也如何為律法熱心,今日衆人為律法熱心的結果是仇恨,保羅以前為律法熱心的結果也是仇恨。行傳九章的保羅,還是為律法熱心的保羅,1節說,保羅向主的門徒,口吐威嚇兇殺的話,這是何等的仇恨!

“像你們眾人今日一樣” 這句話應用在我們的身上就是。問題不在於律法本身,問題是在於“靠肉體”。只要我們靠肉體為律法熱心,其結果就會“像他們眾人那日一樣”。

今天所謂行律法不只是割禮,安息日,飲食與潔淨條例,…等等摩西的律法,也包括來自人的教導和作法。所以看看教會的歷史,就是一部因行律法而相咬相吞的歷史。猶太教逼迫主的門徒,主要是行摩西的律法,誰不行摩西律法的,都是該仇恨的。羅馬天主教逼迫了成千上萬的信徒,主要是行教皇的律法,只要不同意羅馬天主教作法的,也都是該仇恨的。弟兄會彼此的分裂,是因有關接納信徒的不同主張,閉關派(Exclusive Brethren)與開放派(Open Brethren)成了各自的律法教條,也成了彼此仇恨的工具。

願主憐憫我們,不要太去強調我們是如何的為了主的恢復!只要你將所認定的,做成一種標準,若有任何不跟隨的人,就非我族類,就定罪為不在主的恢復裡,那就是行律法,就是仇恨,就是相咬相吞。雅各說:「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你是誰,竟敢論斷別人呢?」弟兄姐妹們,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只有一位,你是誰?竟然也設立律法並判斷人。弟兄姐妹們啊,我們不要眼中不怕神!

靠肉體行律法的結果只有仇恨!!今天所有的政治和宗教議題,也都是同樣的原則,導致民攻打民,國攻打國。

因此主耶穌這位和平製造者,為了製造和平,就在祂的肉體裡,使那規條中誡命的律法失效。這規條中誡命的律法一失效,就沒有了仇恨。沒有了仇恨,就製造了和平。

當初,神在伊甸園中對人的吩咐:「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就是使律法失效,也就是讓那時還是赤身露體的人,暫時不在律法的審判下。在伊甸園中, 律法所代表的分別善惡樹是存在的, 但神必須先將這棵樹閒置在伊甸園中, 吩咐人不可吃,讓這棵樹沒有功用。但是人還是失敗了!人最終還是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使律法發生了功用,律法定罪的結果就帶來了死亡。人的死亡是因為人犯罪的結果,不是因為律法,律法只是執行人犯罪的結果。

所以我們在“分別善惡樹的再思”一文中提到:保羅在羅馬書告訴我們,解決律法的問題是藉著主的身體:「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向著律法也已經是死的了。」(羅七4)。向著律法死,向著主活,就是叫我們還是赤身露體的時候可以暫不面對神聖潔律法的要求,而單純的憑主這棵生命樹活著。這也就是弗所書二章15節所說的,主在祂的肉體裡,使那規條中誡命的律法閒置而無效用。

另外,主的身體如今也是那奧秘的身體,就是教會。建造的教會可以叫我們正式面對神聖潔的要求。主為我們所捨的身體叫我們可以消極的向著律法死(讓律法沒有功用);但主那奧秘的身體,得榮的身體叫我們可以在復活裡成全律法。

高舉恩典而輕看律法的弟兄姐妹們啊,你們知道什麼是恩典嗎?恩典就是叫你有悔改的機會,叫你有一天可以面對律法而不顯為赤身!!若你不悔改,那日在主的審判台,神是要按各人的行為審判各人。在主的審判台,沒有人可以再講恩典的道。希伯來書的作者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落在活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希十30-31),因為我們的神乃是烈火(希十二29)。

感謝主,在新天新地裡,聖城新耶路撒冷,要如新婦妝飾整齊由神那裡從天而降。“耶路撒冷”在舊約也簡稱為“撒冷”就是和平的意思。而耶路撒冷的“耶路”這字一般解釋為“foundation根基”,所以耶路撒冷就是“foundation of peace和平的根基”。但有人認為“耶路”這字在希伯來文是被動詞“founded被建立”,所以耶路撒冷就是“founded peace” - 被建立起來的和平。

主是那和平的根基,因為主在祂的肉體裡,使那規條中誡命的律法閒置而無效用。今天主那奧秘的身體,就是教會,是被建立起來的和平。感謝主,當“聖城新耶路撒冷”在啓示錄二十一章2節“從天而降”,接著在第7節,神的兒子就出現了:「…得勝的,必承受這些為業,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兒子。」(啓二十一7)。一但和平被建立了,神的兒子就出現了。製造和平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這裡神的兒子,不是嬰孩,而是滿了神生命的兒子,要和主作王直到永永遠遠。這是神的應許,但還在將來。為了這個應許,我們今日所該有的態度,就是交通於基督的苦難。因此,五章10節所提最後一個福,是和五章3節第一個福是一樣的,只是所應許的對象是為義受逼迫的人,也就是為主受逼迫的人:

馬太五章10節:「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我們可以說“天國”是主在馬太第五章所要賜給人的唯一的福。天國就是神的掌權,而神要人與祂一同作王掌權的心意,從來沒有改變。雖然人在伊甸園失敗了,但神的應許至終還是要成全,就是將天國賜給我們,直到永永遠遠。

接著11節的有福就是一個總結:「我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為了那日的盼望,今日人若因主辱罵我們,逼迫我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我們,我們就有福了!保羅說:「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

感謝主,神所賜給我們的福是天上的賞賜,是大的,而且是永遠的!

2016年3月2日 星期三

闊長深高

以弗所書三章18-19節:「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便叫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了你們。」

保羅在以弗所書三章告訴我們,神的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是超越人的知識所能認知的。而這人的知識所無法認知的愛,卻能使我們被充滿,成為神一切的豐滿(恢復本另譯)。
基督對我們的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但為了使我們被充滿,成為神一切的豐滿,我們又必須認識基督對我們的愛。保羅說,不是憑著我們人的知識,而是和眾聖徒一同領略基督的愛,是何等的長闊高深。神是愛,是神的所是,我們無法用人的知識去認識;但我們卻能藉著領略神的所作,來認識基督那超越知識的愛。

什麼是神的所作?神的所作就是“長闊高深”。

“長闊高深”,根據達祕譯本和其它一些希臘原文譯本,應是“闊長深高”。另外,在闊、長、深、高,四個字中只有闊字有定冠詞 The,表示闊字是一個重要的字,有別於其它三個字,因此可以翻譯為“那闊”。而其它三個字“長、深、高”之前都有一個希臘文“kai”,這是一個連接詞,所以英文翻為“and”,但這也是一個加強詞,用以加強所要提的詞,英文可以翻為“even”或“indeed”。例如,馬太福音二十章,有一個家主雇人進他的葡萄園做工,那先雇的和後來雇的都是各得一錢。那先雇的就埋怨家主說:「我們整天勞苦受熱,那後來的只做了一小時,你竟叫他們和我們一樣嗎?」家主就回答其中的一人說:「拿你的走吧!我給那後來的和給你一樣,這是我願意的。」英文為“Take what is yours and go. I want to give to this last one even as I have given to you.” 其中even as的even就是希臘文“kai”,不能翻譯為and,因為這裡是一個加強詞,加強家主給那後來的和給先來的就是一樣,沒有差別。所以家主的回答可以翻譯為「拿你的走吧!我給那後來的就是和給你的一樣,這是我願意的。」

同樣的以弗所書三章18節的希臘文“kai”,最好翻譯為加強詞“確實(indeed)”。因此以弗所書三章18節可以重新翻譯為:「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那闊:確實是長,確實是深,確實是高。」

保羅這節的意思是:要我們明白基督的愛是“那闊”,而我們明白了基督的愛是“那闊”之後,就對基督的愛發出感嘆:「長啊!深啊!高啊!」

什麼是“那闊”呢?

“那闊”的闊字原文字根有向外擴展(spread out)的意思,意指向外極大的擴展(great extent)。我們的神就是“那闊”,祂不只是天上的神,而是道成肉身的那一位,因愛而擴展祂自己以便臨及我們。雅歌一章3節:“你的膏油馨香;你的名如同倒出來的香膏。”神是膏油馨香,但若沒有倒出來,膏油還是膏油,不能對我們成為可聞到的香膏。這就是為何耶穌的名是我們的拯救,因為雅歌說祂的名不只是神的膏油,而是已經倒出來的香膏。耶穌是倒出來的香膏,是道成肉身的那一位,是神擴展祂自己而臨及我們,成了我們的救恩。

在我們領略那闊之後,保羅說,我們就會對這個向外擴展的神發出感嘆:「長啊!深啊!高啊!」

“長”這字希臘原文有“超越(exceedingly)”的意思。我們不必為保羅去解釋“長”這字為何意,因為保羅自己在以弗所書四章6節就已解釋了。我們的神與父,就是:「那超越眾人,貫徹眾人,也在眾人之內的。」這個救恩,確實是長,祂是在眾人之上(超越眾人),卻臨及世上每一個人(貫徹眾人),甚至要內住在我們裡面(在眾人之內)。在天上至高的神,要內住在我們這地上卑微的人裡,這是何等的長!

保羅除了向神發出感嘆:「長啊!」,他也的神發出感嘆:「深啊!高啊!」

“深”這字希臘原文有“向下(going down)”的意思。“高”字希臘原文有“向上(elevation)”的意思。同樣的,保羅在以弗所書四章6節解釋了“長”這字後,接著在9-10節繼續解釋“深”和“高”:「若非祂也曾降到地的低下之處,“祂升上”是什麼意思?那降下的,也是那升上,遠超諸天之上,為要充滿萬有的。」因此保羅向這位向外擴展的神發出感嘆:確實是深(為我們死),確實是高(為我們復活), 為要充滿萬有,使教會作祂的豐滿。
感謝主,我們的神是“那闊(是道成肉身的那一位,因愛而擴展祂自己臨及我們)”。我們若能領略這個“闊”,我們就要向神發出感嘆:「長啊(天上至高的神,內住在我們這地上卑微的人裡)!深啊(為我們死)!高啊(為我們復活)!」

神的愛是超越知識的愛,人的知識無法認識神的愛。但我們卻能藉著領略神在我們身上的所作,也就是領略神的“闊、長、深、高”,我們就能認識神那超越知識的愛。這一種對神的愛的認識,叫我們被充滿,而能成為神一切的豐滿。

2016年3月1日 星期二

神六日的工作與安息



創一1-2:「起初,神創造天地。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

約一1-3:「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

 

在聖經中有兩巻書,舊約的創世記和新約的約翰福音,一開始的內容是非常接近的。創世記第一章開始於起初,約翰福音第一章也開始於太初。創世記第一章中的神是說話的神,而這太初說話的神在約翰福音第一章裡,就支塔帳幕住在我們中間。創世記第一章一開始提到神創造諸天與地之後,因著撒但的背叛,地就變為空虛混沌,淵面黑暗。約翰福音第一章一開始也提到萬物是藉著祂造的;接著說,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約一3)。這節後半最好翻譯為:「凡被造的,沒有祂(或離開祂),就沒有一樣是被造的。」也就是說萬物是祂創造的,但是萬物的存在也是藉著祂,如果已經被造的萬物沒有祂(或離開祂 - 與約翰福音十五章第5節的離了主就不能作什麼的“離了”是同一個希臘字),那在祂的眼中,即使是已經被造的萬物,它的存在也沒有任何的意義,這就是創世記一章所形容的光景:地就變為空虛混沌,淵面黑暗。

 

空虛混沌,淵面黑暗這句話說明地被兩樣東西所覆蓋第一,被海所覆蓋,而成為“空虛混沌”。第,被暗所覆蓋,而成為“淵面黑暗”。

 

所謂“空虛混沌”,原文可以翻譯為“無形無有(formless and void)”。也就是說,原本神所創造的大地,其地形外貌因著被海遮蓋,就成為“無形”;並且,原本神在在大地上所創造的萬物也因著被海遮蓋,就成為“無有”。

 

地因著海的覆蓋,就使地成為無形無有,只是地的第一個問題;地的第二個問題是:在覆蓋地的海面上,又有“暗”覆蓋在海面的深淵上,而成為“淵面黑暗”。因著地成為“無形無有”,“淵面黑暗”,很自然的,地也就不認識天,而與天隔絕了

 

在創世記第一章第二節,“海”與“暗”這兩樣覆蓋地的光景,也是今天生活在地上之人的光景。所有不信之人,都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林後四4),並且也都沉淪在海所預表的世界裡,成了與神隔絕,並與神為敵的人(西一21

 

我們的主乃是世界的光,跟從主的,就不在黑暗裡走(約八12);並且,從古至今只有我們的主能夠行走在海面上(太十四25),我們只能留在船所預表的教會裡。任何小信的人如果想與世界為伍,都要沉入海裡,都要喊「主啊,救我!」(太十四30)。

 

因著地被海與暗覆蓋的這兩種問題,而導致與天隔絕;神在創世記就用了六日的時間,來進行恢復被敗壞了的諸天與地並進行進一步的創造,到了第七日才安息了。而在約翰福音也記載了耶穌在六日的行蹤之後,到了第七日就在加利利的迦拿有了娶親的筵席。所以,倪柝聲弟兄曾說:新婦一妝飾整齊,神就可以滿足的安息了!

 

因此我們若要正確的了解神在創世記中這七日的屬靈意義,就必須參照約翰福音第一和第二章所記載的七日。

 

第一日將光暗分開

 

神在創世記第一日和第二日的工作是帶進兩個分開 - 第一日將光暗分開,第二日將天空以下的水,與天空以上的水分開。神工作的原則就是分開,沒有分開就沒有工作的開始。

 

在約翰福音一章第4節我們看見光來了,而光一來,光暗就分開了。光暗是如何分開的?5節說,光照在黑暗裡,黑暗未曾勝過光。光來了就是光暗分開的原因。人只要在黑暗中,不管我們多麼努力想脫離黑暗,永遠無法脫離黑暗。脫離黑暗的方法,就是光來了。約翰福音一章4節的光,就是創世記中第一日的光,而約翰福音說這光就是神的生命,成了人裡面的光:「生命在祂裡面,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帶進生命,黑暗帶進死亡。世人都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人只要在死中,不管我們多麼努力想脫離死,永遠都無法脫離。人脫離死的方法,就是神的生命來了。神第一日的工作就是光來了,將光暗分開,神第一日的工作就是生命來了,將生命與死亡分開。

 

教導人脫離黑暗,不是神的工作,光來了,才是神的工作;教導人脫離死亡,不是神的工作,生命來了,才是神的工作。神的工作不是對付黑暗,神的工作是光來了;神的工作不是對付死亡,神的工作是生命來了。光暗要分開,只要光來了,光暗就分開;生命與死亡要分開,只要生命來了,生命與死亡就分開。這就是神第一日的工作,也就是神工作的第一個原則!

 

第二日:將天空以下的水,與天空以上的水分開。

 

神第二日的工作,進一步給我們看見第二種的分開:將天空以下的水,與天空以上的水分開。

 

這第二日就是約翰福音一章29節的“次日”:「次日,約翰看見耶穌向他走來,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之罪的!」接著33節,約翰就作見証:「我先前不認識祂,只是那差我來在水裡施浸的,對我說,你看見那靈降下來,停留在誰身上,誰就是在聖靈裡施浸的。」

 

光來了,就自然讓我們能離開黑暗;但是光來了,不只是消極的讓我們能離開黑暗,而是叫人起首認識何為“天”。約翰雖然所傳得福音是悔改的福音,但不是消極的為了世人的罪,而是積極的要引進從天而來的耶穌,叫人認識天約翰自己也作見証:「我先前不認識祂」,但那差約翰來的,讓約翰認識他是在水裡施浸的,為了叫約翰認識那從天而來的,要在聖靈裡施浸。

 

“暗”所帶給人最大的問題不是罪,而是不認識天因此光暗分開後,人就要認識天這個天在創世記,就是空氣,將水分為上下。神特別稱這空氣為”。

 

在水裡施浸的職事就是空氣以下的水,在靈裡施浸的職事就是空氣以上的水。這兩者必須分開,地上的職事必須和天上的職事分開。地上的職事只是為了天上的職事,地上的職事是為天上的職事預備道路而已。如果地上的職事為天上的職事預備好道路之後不離開,天上的職事就受到打岔。因此約翰下了監以後,馬太福音四章17節說:「從那時候,耶穌開始傳道,說,你們要悔改。」約翰是傳悔改的浸,耶穌一開始傳道,也傳你們要悔改,這代表約翰在地上職事已經為天上的職事預備好了道路。那麼約翰在地上職事就要結束,讓主開始祂天上的職事。但是即使約翰下到監裡,約翰也沒有結束他在地上的職事。約翰的門徙甚至來到耶穌跟前,質問耶穌說,為什麼我們和法利賽人常常禁食,你的門徒倒不禁食?(太九14)。約翰自己在監裡也打發他的門徒帶話去問耶穌:那要來者是你麼?還是我們該期待別人?(太十一2-3)。

 

空氣以下的水與空氣以上的水必須分開,這是神工作的原則。約翰在沒下監時說:主必興旺,他必衰微(約四30)。這是很好的發表,但還達不到神作工的原則。不只是衰微,而是要結束!地上的職事之所以必須結束,不是地上的職事不好,主也稱讚約翰的職事。但這地上的職事在引進天上的職事後,就該只有天上的職事,主的工人在地上沒有“自己的職事”。

 

但今天在主的工人中,因為擁有“自己的職事”,所產生的約翰的門徙是何其的多!在哥林多,有人是屬保羅的,有人是屬亞波羅的。因此保羅責備哥林多人:亞波羅算什麼?保羅算什麼?照著主所賜給他們各人的,不過是執事,藉著他們,你們信了。

 

所以,按著保羅的話說:空氣以下的水算什麼,不過是地上的職事,為了天上的職事。空氣以下的水,與空氣以上的水要分開,這就是神第二日的工作,也就是神工作的第二個原則。

 

神第一日和第二日的工作帶進兩個分開,接著神第三日和第四日的工作就帶進兩個出現 - 第三日旱地出現了,第四日光體出現了。要先有兩個分開,才能帶進兩個出現。

 

第三日旱地出現了

 

在創世記一章9-10節:「神說,天以下的水要聚在一處,使旱地露出來;事就這樣成了。神稱旱地為地,稱水的聚處為海。」

 

這使旱地露出來的第三日,就是約翰福音一章35節的“再次日” :「再次日,約翰同他兩個門徒又站在那裡。」約翰看見耶穌,就說:看哪,神的羔羊!但約翰的那兩個門徒中有一個叫安得烈,找著自己的哥哥西門,卻對他說,我們遇見彌賽亞了,這裡聖經特別將彌賽亞翻出來,就是基督。神的羔羊耶穌就是人所盼望的彌賽亞基督。所以,創世記第三日旱地的出現,就是基督出現了。你可以說,第一日生命的工作和第二日天上的職事,就使基督出現了。所有神工作的目的都是為了產生基督。

 

第四日光體出現了

 

一章14-15節:「神說,天上穹蒼之中要有光體,可以分晝夜,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並要發光在天上穹蒼之中,普照在地上;事就這樣成了。」這使光體出現的第四日,就是約翰福音一章43節的“又次日” :「又次日,耶穌想要往加利利去,遇見腓力,就對他說,跟從我。」腓力向拿但業作見証說遇見了摩西在律法上所寫,和眾申言者所記的那一位,就是約瑟的兒子拿撒勒人耶穌。憑著人肉體的知識,拿但業認為拿撒勒不可能出什麼好的,但因著耶穌對他說,我看見你在無花果樹底下,就信了。感謝主,這一種不憑知識只簡單的相信耶穌的話,使得耶穌應許拿但業將要看見比這更大的事。那就是他們將要看見天開了,神的使者上去下來在人子身上。這就是雅各的夢,雅各稱那地為伯特利,是神的家,是天的門(創二九12-17),也就是教會。

 

所以創世記第四日光體的出現,就是教會見證的出現。保羅說我們要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叫我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腓二15)。神工作的目的是為了基督,也為了教會。基督與教會是神工作的中心,是神經綸的目標。

 

第七日:神的安息

 

在創世記第四日光體的出現之後,第五日就生出水中和空中的活物。第六日生出地上的活物,並造出有神形象和樣式的人,來管理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爬物。第七日就安息了。

 

在約翰福音,第五日,第六日和第七日被合為三日,就是約翰福音二章1節的“第三日”:「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這第三日,就是第四日之後的第三日,也就是第七日。在創世記的第七日神安息了。但在約翰福音,第七日有一個娶親的筵席。因此安息日就是婚筵的日子。也就是說,在第五日,第六日,所有活物生命的出現,都是為了這第七日。

 

創世記二章2節數:「到第七日,神造作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祂一切造作的工,安息了。」這節實在再清楚不夠了,神之所以安息,是因造作的工已經完畢!也就是說,神如果沒有完成他造作的工就不安息。第一日造作的工還沒有全部完成,所以第二日繼續作工,第二日造作的工也還沒有全部完成,所以第三日繼續作工,一直到了到第六日結束,神造作的工才全部完成,因此神才在第七日安息了。但是今天神安息了嗎?

 

在約翰福音第五章,主醫治了一個病了三十八年的人。所以猶太人逼迫耶穌,因為他在安息日做了這事。但耶穌對他們說:「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在創世記二章2節,第七日神安息了,安息的原因是因為造作的工已經完成。但在約翰福音第五章,神在安息日並不安息,還一直做事直到如今,因為要做的事直到如今還沒有完成。在啓示錄中,主最終要得著一個妝飾整齊的新婦。只要新婦還沒有妝飾整齊,主就一直作工,我們也作工。等新婦一妝飾整齊,主就安息,我們也安息。

 

羅馬書八章22-23節:「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歎息、勞苦,直到如今。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歎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第五日和第六日所出現的所有受造之物,都在熱切盼望第七日的安息。

 

感謝主,神的工作起首於生命的光(第一日),地上的眾執事都是為了天上那獨一的職事(第二日),為了基督與教會(第三,四日),因此所有受造之物(第五,六日)都熱切盼望第七日的安息,就是羔羊婚娶的日子。以撒娶了利百加為妻才得了安慰,基督得著了聖別沒有瑕疵的教會才會得著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