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第12章
第一次天上的異象,生產男孩子的婦人和大紅龍(啟十二1~5)
關於女人後裔和對蛇審判的應驗
宇宙婦人的異象(十二1~2)
歷代神百姓的集合 – 包含舊約與新約
Rev 12:1 天上現出大異象來:有一個婦人身披日頭,腳踏月亮,頭戴十二星的冠冕。
[註1] 「大異象」。“異象”原文σημειον / simeion(sign),意“表號”,在其它經節也翻譯為“神蹟”(太十二38~39),“兆頭”(太廿四30)。從這章開始,約翰看見天上的異象一共兩次。首先在這章是看見一個生產男孩子的婦人(啟十二1),和一條大紅龍(啟十二3),可以視為神在伊甸園裡,對於女人和蛇的審判。蛇和女人要彼此為仇,蛇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也要多受懷胎的苦楚(創三15~16)。約翰第二次看見天上的異象是在十五章,看見站在玻璃海上的得勝者,接著十六章就開始倒下神憤怒的七碗,是神最終的審判。
[註2] 「有一個婦人身披日頭,腳踏月亮,頭戴十二星的冠冕」。在舊約,日頭,月亮,十二星,代表以色列家(創卅七9),但是在這裡這宇宙的婦人是代表神百姓的集合,包含舊約的猶太人和新約的信徒。這宇宙婦人身披日頭,腳踏月亮,頭戴十二星的冠冕,就有如雅歌所讚美:那向外觀看、如晨光發現、美麗如月亮、皎潔如日頭、威武如展開旌旗軍隊的是誰呢?(歌六10)。這婦人的確是神的軍隊,要與龍爭戰。應驗創世記第三章神對蛇所說的話:「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創三15)。我們由接下來的幾處經文,就可以看到這宇宙婦人是神的百姓,包含猶太人和外邦信徒,一共分為三個部份。第一個部份是神選民中的得勝者,由日頭表明,包含以以色列人為主體的男孩子(啟十二5),和新約殉道的信徒(啟十二11);第二個部份是逃到曠野的婦人(啟十二6,啟十二14),是神大體的百姓,由月亮表明,也包含猶太人和信徒;第三個部份是其餘的兒女(啟十二17),是神另外一般特殊的得勝者,經歷了大災難,得以頭戴十二星的冠冕。
[註3] 「身披日頭」。婦人身披日頭,意思是這日頭有如婦人所穿的衣服,是這婦人的遮蓋和彰顯。路得躺臥在她所掀開波阿斯腳上的被裡,意即路得告訴波阿斯應該娶她為妻,成為她的遮蓋(得三7)。在約瑟的夢中,雅各被形容為太陽,是以色列家的遮蓋和彰顯。這日頭就是5節的以猶太人為主體的男孩子和11節以外邦信徒為主體的殉道者,是宇宙婦人的第一個部份,背負了神百姓作光的見證(腓二15)。
[註4] 「腳踏月亮」,或「月亮在他腳下」。雅各是太陽,他的妻子,特指拉結,是月亮,代表軟弱的器皿(彼前三7)。在這裡的月亮不是被腳踐踏,而是在腳下所代表的順服(來二8)。月亮所代表的教會,就是以女人的立場,向萬物宣告,她是服在基督腳下的,是被神所保守的。將來被龍所逼迫而逃到曠野的婦人,就要被神所保守。這受逼迫逃到曠野的婦人分爲兩類:一類是經歷懷孕之苦的婦人(啟十二6);另外一類是在大災難中,有神所賜的兩個翅膀的婦人(啟十二14)。拉結所代表的月亮所生的兩個兒子,約瑟和便雅憫,就代表神這兩類兒女。拉結所生的兩個兒子都是拉結自己取名。拉結生約瑟,是代表第一類那經過懷孕之苦的婦人。拉結生約瑟之前,是一直因不能懷孕而受苦,所以約瑟的出生,就除去了她不孕的羞恥。因此約瑟的出生,就有如男孩子的出生。約瑟的出生如何除去拉結在他丈夫面前的羞恥;男孩子的出生,也是教會除去了在基督面前的羞恥。但是拉結生便雅憫時,卻經歷了產難,因此在她生下這第二個兒子時就為其取名為便俄尼,意“憂患之子”(創卅五18),代表第二類的婦人,因著雅各重新取名為便雅憫,意“右手之子”就有如得著神所賜的兩個翅膀,得以逃到曠野。
[註5] 「頭戴十二星的冠冕」。“冠冕”原文στεφανος / stefanos,是得勝者所戴的冠冕,不是王所戴的王冠,διαδημα / diadema。在約瑟的夢中,十二星是以色列的十二個兒子。因此“十二星的冠冕”,就是在神百姓中,經過如競賽一般而得到的獎賞。在這裡是代表那宇宙婦人其餘的兒女。這些其餘的兒女頭戴經過競賽而得的冠冕,和男孩子不同。男孩子是被提到天上神寶座那裡;但是其餘的兒女是留在地上經過大災難的殉道者。
Rev 12:2 他懷了孕,在生產的艱難中疼痛呼叫。
[註1] 另譯:她懷了孕:在產難、疼痛中要生,就呼叫。
[註2] 「她懷了孕」。所懷的孕將產下5節的男孩子。
[註3] 「在產難、疼痛中要生」。產痛是神為祂百姓所安排的環境,將他們交在仇敵的手裡,爲了產下兒子(耶六23∼24,賽二六17∼18,彌五3)。在約翰福音,主耶穌告訴祂的門徒,他們也要經歷因婦人生產的痛哭、哀號,但是等生了孩子就喜樂了(約十六20∼22)。門徒們所要經歷的產痛,是因爲主耶穌要離開他們。因此,嚴格來説,神百姓外在的苦境,都是因爲沒有主的同在。以色列人所經歷的產痛,是因爲他們離棄了神;而門徒們所經歷的產痛,是因爲猶太匠人的棄絕主。保羅也因爲無知的加拉太人,再受生產之苦(加四19)。感謝主,門徒雖然要經歷產痛,但主也應許門徒,等生了孩子就喜樂了。這是指祂要再來見祂的門徒。因此,這男孩子的出生要發生在主再來時。
七頭十角大紅龍的異象(十二3~4)
背叛的撒但
Rev 12:3 天上又現出異象來:有一條大紅龍,七頭十角;七頭上戴著七個冠冕。
[註1] 「天上又現出異象來」,或「天上又現出另一個異象來」。「異象」,同十二章1節。
[註2] 「有一條大紅龍」,或「看哪,有一條大紅龍」。這龍在第9節指明就是撒但。“紅”原文πυρρος / pyrros,源於πυρ / pur(fire),是火的顏色。在六章4節那匹紅色的馬,代表對不敬虔之人憤怒的審判(彼後三7)。這裡的龍是大紅色,代表其極端的憤怒,因為與米迦勒同他的使者爭戰,就從天上被摔下來(啟十二7∼9)。這龍就是撒但,也就是在第五號所提到的,那從天落到地上的星(啟九1)。“龍”原文δρακων / drakon(dragon),在新約只出現在啟示錄;在希臘文七十士譯本,這字翻譯為“蛇”(出四3,摩西手中的仗所變)、在以西結書翻譯為“大魚”,比喻為法老(結廿九3)、在以賽亞書翻譯為“鱷魚”,並解釋為蛇(賽廿七1)。耶利米書九章11節說:我必使耶路撒冷變為亂堆,為野狗的住處。其中“野狗”在希臘文七十士譯本也是用“龍”這字。在第五號吹響後,龍被摔倒地上,耶路撒冷就變為亂堆,成為龍的居所。
[註3] 「七頭十角」。“七”與“十”都是完全的數字。在啟示錄,“七”代表與神經營有關的完全,如七個教會;但“十”卻是屬世的完全,如以色列的十個支派。這七頭十角的龍,它具體的形象就是但以理所看見的尼布甲尼撒大像。那大像從上到下有代表七個在世上興起的國家,以及十個腳趾頭所代表的末世的十個王。所以,七頭是神所設立的權柄;而十角是將來要興起的背叛神權柄的十王,要被一塊非人手鑿出來的石頭,基督,砸得粉粹。
[註4] 「七頭上戴著七個冠冕」。“冠冕”原文διαδηματα / diadimata,是王所戴的王冠,不是得勝者的冠冕στεφανος / stephanos。尼布甲尼撒大像所代表的在世上興起的七個國家,都是在神的權柄下所設立的,都有王冠所代表的國權。撒但本是神所設立的天使長,是這世界的王(約十四30)。因此,當撒但還在天上時,王冠是戴在七頭上,是服在神的權柄底下的。可是當撒但在地上建立起背叛的政權時,也就是那一隻海中上來的十角七頭的獸,那時王冠將戴在獸的十角上(啟十三1)。
Rev 12:4 他的尾巴拖拉著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摔在地上。龍就站在那將要生產的婦人面前,等他生產之後,要吞吃他的孩子。
[註1] 「尾巴拖拉著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或「尾巴拖拉著天上星辰的第三部份」。 “天上星辰”就是天使。撒但本是神所立的天使長,七頭上戴著神所賜的七個冠冕。這節撒但拖拉著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摔在地上,是描述撒但的背叛,與跟隨他的第三部份的天使一起被摔在地上。這就是主耶穌所告訴門徒的,祂所曾經看見的撒但,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路十18)。這大紅籠,就是第五號吹響時,約翰所看見的那一個早已從天落到地上的星。這裡的“尾巴”同九章蝗蟲和馬的尾巴,代表以謊言教人的假先知(賽九15)。撒但魔鬼本就是說謊的,是說謊之人的父(約八44)。撒但以謊言使天上第三部份的天使不守本位,離開了自己的住處(猶一6)。
[註2] 「摔在地上」。龍雖然被摔在地上,但仍然是空中掌權者的首領,是運行在悖逆之子心中的靈(弗二2)。龍被摔在地上後,就站在那將要生產的婦人面前。代表第1節那在天上的宇宙婦人,就是神在地上的百姓。在屬靈的意義上,神的百姓就是神屬天的子民,顯在這時代中,就如天上的天體。
[註3] 「要吞吃她的孩子」。就如法老吩咐他的眾民,將以色列人所生的男孩丟在河裡(出一22)。法老在舊約被稱為龍(結廿九3,“大魚”在七十士希臘文譯本為“龍”)。因此,法老所作的就是這裡的龍所作的。龍所要吞吃的孩子,就是下節的男孩子,特指以色列人,與外邦信徒無關。
男孩子被提(十二5)
神在舊約的得勝者
Rev 12:5 婦人生了一個男孩子,是將來要用鐵杖轄管(轄管:原文作牧)萬國的;他的孩子被提到神寶座那裡去了。
[註1] 「生了一個男孩子」。“男”原文 αρσεν / arsen (male),比喻剛强。“孩子”原文 υιον / yion (sun),“兒子”,或“後裔”。一面這男孩子預表基督,也就是那人子。另外一面這男孩子也預表神百姓中的得勝者。這可由男孩子的兩個特點來證明。第一,將來要用鐵杖轄管萬國;第二,被提到神寶座那裡去。用鐵杖轄管萬國是神對推雅推喇教會得勝者的獎賞(啟二26~27)。而推雅推喇教會在神的經營裡,代表以色列人在舊約歷史的結束(參看二章18節註解)。所以,男孩子的第一個特點表明:這男孩子是神在舊約以色列人中所得著的得勝者。其次,這男孩子要被提到神寶座那裡,這是神對老底嘉教會得勝者的獎賞(參看三章26~27節註解)。而老底嘉教會在神的經營裡,代表神的恩典,最後又回到以色列人這裡,是以色列人在新約歷史的結束。所以,男孩子的第二個特點表明:這男孩子是神在新約以色列人中所要得著的得勝者。因此,這男孩子代表神在祂的經營裡,包含舊約與新約,在以色列人中,也就是在祂肉身的選民中,所得著的一批讓神可以向撒但誇口的子民。
[註2] 「被提」原文ηρπασθη / irpasthi(caught),意“被抓住”。同樣的字,在使徒行傳是形容保羅被兵丁從眾人當中“搶出來”(徒廿三10);在猶大書,是說要憐憫人,把人從火中“搶出來”(猶一23)。所以,男孩子的被提,也是指男孩子在還沒有被提到神寶座那裡去之前,也在艱難的環境裡。是神把這男孩子從艱難的環境裡拯救出來。男孩子的被提,是得勝者的被提。但不是一次集體被提,而是多次被提。包含活著被提和死後被提的人,例如以諾(來十一五),以利亞(王下二11)是活著被提。這些活著被提的人就是馬太福音二十四章40~41節所預表的取去一個,撇下一個。其次,這男孩子也包含死了復活被提的人,由馬太福音二十五章,那五個聰明的童女所預表的,應是這男孩子最主要的部份,發生在末次號筒吹響之前。啟示錄十一章那兩個殉道的見證人,就是死後復活,駕著雲上了天的(啟十一12)。
生產的婦人逃到曠野,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十二6)
代表大體的以色列百姓
Rev 12:6 婦人就逃到曠野,在那裡有神給他預備的地方,使他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
[註1] 「婦人就逃到曠野」。在神的眼中,除了所應許的美地以外,都是曠野。在寓意上,這婦人是經過生產之苦的婦人,不完全等同於第一節的那個宇宙的婦人。這婦人所生的男孩子是特指神肉身百姓,以色列人,的得勝者;因此這生產之苦的婦人也代表大部分以色列人,雖然不是得勝者,但可以逃到曠野。
[註2] 「那裡有神給他預備的地方」。雖然是在曠野,卻有神所預備的地方。歷代以來,以色列人離開美地,散居在各地(彼前一1),都是在曠野,但他們散居的地方,都是神所預備的地方。
[註3] 「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這被養活的一千二百六十天,和神的兩個見證人傳道的時間一樣。因此,所謂“被養活”,就是被兩個見證人所傳的道所養活,也許從第二號開始後不久,一直到第六號結束。神的百姓一沒有神的話,就必然發生屬靈的飢荒,這是特指猶太人的光景,也是今天教會的原則。
在天上爭戰的得勝(十二7~10)
那迷惑者和控告者撒但,被摔下去
Rev 12:7 在天上就有了爭戰。米迦勒同他的使者與龍爭戰,龍也同他的使者去爭戰,
[註1] 「在天上就有了爭戰」。爭戰是因為婦人生了一個男孩子。這男孩子是神百姓的得勝者,但在預表上是指那復活的基督(徒十三33,詩二7)。基督是那將來要用鐵杖轄管萬國的,復活後被提到神寶座那裡。所以,這爭戰是發生在主耶穌復活以後。也就是發生在揭開第六印的時候,那時天象變化,星辰墜落,發生第一次的大震動(啟六12~13),是神憤怒的大日(啟六17)。
[註2] 「米迦勒同他的使者與龍爭戰,龍也同他的使者去爭戰」。米迦勒是神的天使長,曾為摩西的屍首與魔鬼爭辯,但那時連用毀謗的話都不敢(猶一9),因為那時魔鬼在天上還有位置(伯二1~2,亞三1)。但這裡米迦勒是與龍爭戰。爭戰是一件團體的事,所以米迦勒是同他的使者與龍爭戰。爭戰的原因是因為基督這男孩子已經生出,神就再也不允許撒但在天上還有任何地位(啟十二8)。
Rev 12:8 並沒有得勝,天上再沒有他們的地方。
[註1] 另譯:他們不只沒有得勝,並且天上再也沒有他們的地方。
[註2] 龍和他的使者不只沒有得勝,甚至也失去了再上到天上的權利。這龍名叫魔鬼,是控告者。龍要上到天上的最主要原因,是為了控告神的百姓(啟十二10)。但因著天上再沒有他們的地方,代表魔鬼再也不能在神面前控告祂的百姓。感謝主,因著主已經復活,所以保羅確定的說:有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因為有神稱他們為義了(羅八33)。
Rev 12:9 大龍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他被摔在地上,他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
[註1] 「大龍就是那古蛇」」。“古蛇”就是當初偷偷溜進伊甸園誘惑夏娃的那條蛇,因此在啟示錄就成了古蛇。大龍就是那古蛇,所以當初在伊甸園誘惑夏娃的就是龍,也就是魔鬼,撒但。
[註2] 「名叫魔鬼」。“魔鬼”原文διάβολος / diabolos(accuser),由δια / dia(through),和βαλλω / ballo(cast),兩個字根組成,有“徹底丟棄”(太五13)、“擊打”(可十四65)的意思,引申爲“控告”。魔鬼就是控告者,保羅用這字形容人說讒言(提前三11,提後三3,多二3)。所以魔鬼就是那晝夜在神面前控告我們的(啟十二10),公開的說我們的讒言,為了破壞教會。
[註3] 「又叫撒但」。“撒但”原文σατανας / satanas,源於希伯來文 שׂטן / saṭan (adversary),意“敵擋者”。魔鬼是針對教會,這是假先知的工作,使教會墮落而被控告;撒但是針對基督,是敵基督的工作,叫人敵擋基督。
[註4] 「是迷惑普天下的」,或「是迷惑居人之地的」。迷惑是源於古蛇是魔鬼又叫撒但,是虛假又是高傲的,分別由假先知和敵基督代表。主耶穌也告訴門徒,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太廿四24)。古蛇除了因為在千年國被扔在無底坑裡,無法迷惑人之外(啟廿3),都是那迷惑普天下的。即使到了千年國之後,古蛇從無底坑被釋放,還要出來迷惑地上四方的列國(啟廿8)。
[註5] 「他被摔在地上」。撒但一共有兩次被從天墜落到地。撒但本是在天上的天使長,因著不守本位,就從天墜落到地上,是撒但第一次的墜落。這第一次的墜落就是主耶穌告訴門徒的,祂所曾經看見的撒但,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路十18)。但是這星雖然墜落在地,神為了造就祂的選民,仍然允許他可以從地上走來走去,往返於地與天之間(伯一6~7)。這節所提到的撒但的墜落,是第二次的墜落,是因著男孩子的出生,預表主耶穌從死復活,在爭戰之後被摔在地上,從此撒但在天上就沒有他的地方(啟十二9),撒但也就無法在神面前控告神的百姓(羅八33)。只能在地上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前五8)。到了千年國,撒但不只不能在地上,還被拘禁在無底坑(啟廿3)。千年國之後,撒但就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啟廿10)。
Rev 12:10 我聽見在天上有大聲音說:「我神的救恩、能力、國度、並他基督的權柄,現在都來到了!因為那在我們神面前晝夜控告我們弟兄的,已經被摔下去了。
[註1] 「我聽見在天上有大聲音說」。天上發聲是基於男孩子已經出生,龍和他的使者已經從天被摔下去的事實。
[註2] 「現在都來到了!」“現在”原文αρτι / arti(now),字根意“舉起”,有“暫停”的意思。所以,不是指時間上的現在νυν / nun(now),而是指某時間點,可以是過去或將來的一個時間點。“來到了”原文εγενετο / egeneto,是不定過去式。所以,這裡的“現在”是見證過去的時間點。在過去,救恩、能力、國度、本就是屬神的,權柄也本就是屬基督的。
[註3] 「我神的救恩、能力、國度、並祂基督的權柄」,或「我們神的那救恩、那能力、那國度、並祂基督的那權柄」。四個詞前面都有定冠詞,都本就是屬神和祂基督的。當主復活後,門徒中見了耶穌,還有人還疑惑。因此耶穌就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太廿八16~18)。在門徒們的身上,也就是教會,我們看見神的救恩、能力、國度;在神的基督身上,我們看見神所賜給祂的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
[註4] 「晝夜控告我們弟兄的」,或「晝夜控告我們弟兄的控告者」。“弟兄”是猶太人彼此的用語(太三34),就如保羅稱以色列人為他的弟兄,是他的骨肉之親(羅九3)。雖然新約信徒也彼此稱為弟兄,但這裡的男孩子是特指神肉身百姓中的得勝者。而下節所提到的弟兄是指信徒。“控告”原文κατηγορων / katigoron(accusing),是現在主動分詞,代表持續的控告。由κατά / kata(after),和ἀγορά / agora(market),兩個字根組成,意“公開的控告”。這公開控告者就是魔鬼(啟廿2)。
[註5] 「已經被摔下去了」。在主復活升天後,撒但第二次被從天摔到地。從此天就沒有他的地方(啟十二8)
在地上聖徒的得勝(十二11~13)
代表神在新約的得勝者
Rev 12:11 弟兄勝過他,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
[註1] 「弟兄勝過他」。請注意:這節的弟兄,不是指上節的弟兄,而是指在地上的信徒,在23節被稱為“男子”。9~10節是指天上爭戰的得勝。這節是指撒但被摔到地上後,在地上的信徒也要勝過撒但。所以,這節的弟兄是神屬靈百姓中,信徒,的得勝者。第5節的男孩子和這節的弟兄,分別是神在舊約和新約所得的得勝者,可以視為那宇宙婦人所披戴的日頭。
[註2] 「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證明這節的弟兄是指信徒。在天上與魔鬼爭戰的是米迦勒同他的使者,是以神所賜的能力勝過撒但。但在地上,與魔鬼爭戰的是信徒,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勝過撒但。“道”原文λογον / logon(word),是道成肉身的道。所以,“見證的道”就是見證耶穌就是基督。沒有羔羊的血,我們就仍然是撒但所控告的對象。有了“羔羊的血”,就叫我們我們得以祭司的身份進入至聖所事奉神;並且得以向世人見證耶穌就是基督。在末世,將到處有『基督在這裡』,『基督在那裡』的假見證(太廿四23)。但信徒所見證的是:耶穌才是基督。
[註3] 「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或「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自己的魂」。歷代信徒的殉道,特點都是因為不愛惜自己的魂。感謝主,不愛惜自己魂的,主應許他們就要得著魂(約十二25)。這就是彼得所說的:得著信心最終的果效,就是魂的救恩(彼前一9)。在主復活升天,撒但被摔在地上後,所有在地上的信徒就需要有成為殉道者的心志。那宇宙婦人最主要就是要產生得勝者。神要在肉身百姓中得著得勝者,就是得著男孩子,特指猶太人;神在祂屬靈百姓中也要得著得勝者,就是信徒,特指外邦信徒。
Rev 12:12 所以,諸天和住在其中的,你們都快樂吧!只是地與海有禍了!因為魔鬼知道自己的時候不多,就氣忿忿的下到你們那裡去了。」
[註1] 「諸天和住在其中的」。“住”原文σκηνουντες / skinountes(tabernacle),意“支搭帳幕”。這裡所謂住在其中的不是指天使,而是特指那些被提的得勝者,坐寶座的要用帳幕覆庇他們(啟七15)。
[註2] 「地與海有禍了」。地是指以色列地,海是指外邦地。所以,地與海有禍了就是全地都有禍了。
[註3] 「因為魔鬼知道自己的時候不多」。就是知道自己在地的時候不多。在三年半的大災難之後,魔鬼就要被拘禁在無底坑裡(啟廿1~3)。
[註4] 「氣忿忿的下到你們那裡去」。“你們”就是“地與海”,也就是全地的人。在第10節,撒但是在主復活升天後,從天上被摔了下來。這裡是說撒但氣忿忿的下到地與海,因為撒但雖然從天被摔了來,但他仍然還是空中掌權者的首領。這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從空中下到全地人的中間,就是以邪靈運行在悖逆之子心中,使人放縱肉體的私慾,成為可怒之子(弗二1~3)。因此,地與海實在是有禍了。
Rev 12:13 龍見自己被摔在地上,就逼迫那生男孩子的婦人。
[註1] 另譯:龍見自己被摔在地上,就逼迫那生男子的婦人。
[註2] 「龍見自己被摔在地上」。代表龍認清他在天上已經沒有地方的這事實(啟十二8)。
[註3] 「就逼迫那生男孩子的婦人」。“男孩子”原文 αρσενα / arsena (male)意“男子”,沒有“孩子”這字。請注意:這生男子的婦人並非是指第五節,那生男孩子的婦人。而是指11節的弟兄,也就是新約信徒中的得勝者,他們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的。所以,這節是繼續上節,在主復活升天後,撒但如何續逼迫在地上神的百姓。在主復活之前,龍所逼迫的百姓是神肉身的百姓,猶太人,由那經過懷胎之苦生下男孩子的婦人所預表。在主復活升天之後,龍繼續逼迫在地上的百姓,信徒,由這生男子的婦人所代表。
有兩個翅膀的婦人被養活一載二載半載(十二14~16)
代表大體的新約信徒
Rev 12:14 於是有大鷹的兩個翅膀賜給婦人,叫他能飛到曠野,到自己的地方,躲避那蛇;他在那裡被養活一載二載半載。
[註1] 「有大鷹的兩個翅膀賜給婦人」。“兩個翅膀”之前有定冠詞,是神百姓所熟知的翅膀,曾拯救他們出了埃及,到了曠野(出十九4)。在新約,神也要再一次將他的百姓,信徒,背在翅膀上,離開耶路撒冷,就是離開那按著靈意已經成為埃及的耶路撒冷(啟十一8)。
[註2] 「叫他能飛到曠野,到自己的地方」。在舊約,神將那有懷胎之苦的婦人帶到曠野,是神所預備的地方。對於神舊約的百姓來說,只要不是在神所應許的美地,就是曠野,是神暫時為他們預備的地方。但是對於神屬靈的百姓,新約的信徒來說,曠野本就是屬於“自己的地方”,不是神特別預備的。今天各地教會的見證,就是在自己的地方,作她在當地金燈台的榮耀見證。在基督沒有復活升天前,神的百姓,特指猶太人,是懷孕的婦人。但是感謝主,在基督復活升天後,神的百姓,特指外邦信徒,卻享有神兒女榮耀的自由(羅八21),有如大鷹可以自由飛翔。
[註3] 「躲避那蛇」。請注意:不是與蛇爭戰,而是躲避那蛇。這裡不提龍,而說蛇,意指我們必須要注意伊甸園中的那條古蛇。在伊甸園中,女人受了蛇的誘惑而失敗;今天的教會就必須躲避那蛇。這裡是說躲避那蛇,而不是與蛇爭戰。聖經從來沒有教導我們要直接與魔鬼爭戰。在天上與龍爭戰的是米迦勒,不是男孩子;在將來要將龍丟進無底坑的是神自己,不是信徒。今天信徒所要做的就是警醒,躲避那蛇。當初在伊甸園裡,如果女人不理會那蛇,就不會失敗;今天信徒只要躲避那蛇,我們就能得勝。因為若無神的許可,魔鬼無法攻擊我們。魔鬼只能用詭計誘惑我們。所以,保羅所說的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是為了“抵擋魔鬼的詭計”,而不是“攻擊魔鬼”(弗六11)。
[註4] 「一載二載半載」。“載”原文καιρος / kairos(season),是指一段特定的時間。例如,在創世記一章14節就翻譯為“節令”,加拉太書四章10節就翻譯為“節期”。另外,在舊約“載”這字也衍生為“聚集”的意思,所以約櫃所在的帳幕,因為是神百姓聚集的地方,就稱為“會幕”- 其中的“會”就是“載” 這字,就是“聚集”的意思。在末日,根據但以理書的預言,敵基督必向至高者說誇大的話,必折磨至高者的聖民,改變節期和律法;聖民必交付他手一載、二載、半載(但七25)。所以,在這“一載、二載、半載”三段不同長短的時間段,敵基督要逼迫神的百姓,特指神肉身的百姓。但是信徒卻得以在“一載、二載、半載”的三個時間段被養活。那有懷胎之苦的婦人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時間是三年半。但是這有神所賜大鷹兩個翅膀的婦人是被養活一載、二載、半載,即使“載”被解釋為“年”,加總起來的時間也是三年半,但並非是連續的時間,而是代表敵基督逼迫神百姓共有三個不同的時間段。而在這三個不同時間段的逼迫裡,信徒是被神保守的。
[註5] 在啟示錄中,關於三年半,共有三種不同的表述。首先,外邦人要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啟十一42)。在這四十二個月的時間裡,神允許敵基督說誇大褻瀆的話(啟十三5),包含第五號(第一禍,五個月),第六號(第二禍,一年一個月),和第七號(第三禍,兩年)。其次,神的兩個見證人要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啟十一3),正是那有懷胎之苦的婦人被養活的時間(啟十二6)。因為這兩個見證人要在第三禍開始之前被殺。第一禍加上第二禍只有約一年半的時間,所以在聖城被踐踏之前,這兩個見證人會有大約兩年的時間,幫助猶太人做復興萬事的工作,應該是發生在第二號開始後,經過第三與第四號,共約有兩年的時間。在這兩年內,敵基督還沒有撕毀和以色列人的合約,所以猶太人還可以在兩個見證人的幫助下向耶和華悔改獻祭。接著第五號,敵基督拆毀與以色列人的合約,開始了第一禍(第五號)、在第二禍(第六號),在第三禍開始前,殺了兩個見證人,就結束了兩個見證人一千二百六十天的傳道,也結束了那生產的婦人(以色列遺民)被養活的一千二百六十天。也就是說,不悔改的猶太人必然面臨約有兩年時間的第三禍(第七號),這是神對祂肉身選民以色列的警告。至於信徒,在末日三年半的大災難中,基本上是免於猶太人這受試煉的時刻,這是神對非拉鐵非教會的應許(啟三10註解),也是神在末日要養活有大鷹翅膀的婦人,以外邦信徒為主體,分為一載二載半載等三段不同的時間。這三個時間段是不連續的,因爲敵基督的狂妄受到打岔。第一次是受到神兩個見證人的打岔,發生在第五號,延續到第六號,共有“一載”。第二和第三次是受到神在末日要踹祂兩次酒醡的打岔,將分別發生在第六號收割葡萄後,以及第七號的的結束。神在末日第一次踹酒醡,是在啟示錄十四章,有一位從天上的殿中出來的天使,拿著快鐮刀收取地上熟透了的葡萄樹的果子,稱為神忿怒的大酒醡(啟十四17~20),這將發生在第六號結束時。第二次是在啟示錄十九章,有一位騎白馬的,從祂口中出來的劍要擊殺列國,這些被擊殺的列國成為神的大筵席,稱為踹全能神烈怒的酒醡(啟十九11~21)。不只是神的酒醡,而且是全能神的酒醡。不只是忿怒的酒醡,而且是烈怒的酒醡,這將發生在第七號結束時。十四章的酒醡會結束敵基督“二載”的狂妄,而十九章的酒醡就結束敵基督最後“半載”的狂妄。這樣,敵基督向神的狂妄,就因著神的兩個見證人和神兩次踹祂烈怒的酒醡,被分為“一載、二載、半載”三段不連續的時間段。在這不連續的三段時間裡,即使敵基督向至高者說誇大的話,有兩個翅膀的婦人都會被神養活,也就是新約的信徒都會有神的保守。
Rev 12:15 蛇就在婦人身後,從口中吐出水來,像河一樣,要將婦人沖去。
[註1] 「從口中吐出水來,像河一樣,」。箴言十八章4節說:人口中的言語如同深水,智慧的泉源好像湧流的河水。因為這裡的水是從蛇口中出來,所以是蛇深藏的謊言,而所形成的水流,是撒但的深奧之理(啟二24)。
[註2] 「要將婦人沖去」,或「使她被水流帶走」。“被水流帶走”原文ποταμοφορητον / potamoforiton(river borne),由ποταμος / potamos(river),和φορέω / phoreo(bear),兩個字根組成,意“被河背負”。所以“被水流帶走”意思就是被蛇所說謊言所帶走,接受了撒但的深奧之理。當初蛇在伊甸園向人的誘惑,就是從口中吐出水來,像河一樣,將人沖去,使人離開了伊甸園。所以約翰說: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約壹四1)。彼得也說:從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來,將來在你們中間也必有假師傅,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連買他們的主他們也不承認,自取速速的滅亡(彼後二1)。
Rev 12:16 地卻幫助婦人,開口吞了從龍口吐出來的水(原文作河)。
[註1] 「地…開口吞了從龍口吐出來的河」。在民數記,地曾經開口吞了藐視耶和華的可拉一家。地的開口乃是耶和華所創作的新事,而地的開口是在摩西剛說完話後(民十六30~31)。所以,地開口幫助婦人的屬靈意義就是:神在教會中所立的使徒、先知、教師(林前十二28),幫助信徒能辨別假先知所說陷害人的異端。這是兩個見證人在地所做的工作。
其餘的兒女(十二17)
代表經過末日大災難的得勝者
Rev 12:17 龍向婦人發怒,去與他其餘的兒女爭戰,這兒女就是那守神誡命、為耶穌作見證的。那時龍就站在海邊的沙上。
[註1] 「龍向婦人發怒」。龍雖然勝過兩個見證人,將兩個見證人殺了,但是龍無法勝過兩個見證人為神所傳的道。因此龍就向婦人發怒。在屬靈的意義上,教會的見證,也都是那惡者所恨惡的。凡作惡的便恨光(約三20),這是不變的真理。
[註2] 「她其餘的兒女」。代表“其餘的兒女”有別於上述兩位婦人的兒女。經過懷胎之苦的婦人,代表神肉身百姓,猶太人。她所生的男孩子(啟十二5),代表神肉身百姓中的得勝者。有神所賜兩個翅膀的婦人,則是代表神屬靈的百姓,信徒。她所生的兒女是新約的得勝者,他們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勝過龍的逼迫(啟十二11)。所以這兩類的得勝者代表神在舊約和新約所得到的初熟果子,有如日頭一樣披戴在那宇宙婦人的身上。這裡“其餘的兒女”,是指神的百姓經過大災難的兒女,包含猶太人和信徒。
[註3] 「就是那守神誡命、為耶穌作見證的」。守神誡命是指猶太人,為耶穌作見證的是指信徒。請注意,這些其餘的兒女,他們即使在大災難中,有龍的逼迫,他們還是守神誡命,並且為耶穌作見證,代表這些其餘的兒女是十二章那宇宙婦人極其剛強的兒女,是留在地上經過大災難的殉道者,就得著了神所賜的冠冕。因此,這其餘的兒女就是由那宇宙婦人頭所戴十二星的冠冕所預表。我們都盼望主的再來,但是如果我們沒有活著被提。那麼我們是要成為逃到曠野的婦人,在曠野蒙神保守呢?還是有殉道者的心志,與龍爭戰成為她其餘的兒女,好得著冠冕呢?
[註4] 「那時龍就站在海邊的沙上」,或「那時他站在海邊的沙上」。這句應該是在十三章的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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