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9日 星期五

來:希伯來書第13章


Heb 13:1  你們務要常存弟兄相愛的心。 

[註1]         另譯:你們要遵守弟兄相愛。

[註2]         「常存」,或“持續”、“遵守”,原文 μενετω / meneto,意“停留在所給定的地方、狀態、關係或期望中”,所以是“持續”。對於神所賜的律法來說,“持續”在律法裡,就是“遵守”神的律法。

[註3]         「弟兄相愛的心」,原文 φιλαδελφια / filadelfeiabrotherly love),“弟兄相愛”。對於猶太人來說,弟兄相愛本就是神的誡命,因為律法規定:要愛鄰舍如同自己(利十九18)。弟兄相愛也是耶穌所賜給門徒的一條新命令(約十三34,約壹二78)。這節弟兄相愛的命令乃是接續十二章的結束,是烈火的神所給我們的命令,以天上耶路撒冷新約中保耶穌所灑的血作為警戒。因為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五25),所以我們要持續在弟兄相愛裡。作者從下節開始,就告訴他的讀者如何在接待客旅、尊重婚姻、不貪愛錢財,等實際的生活各方面,遵守弟兄相愛這命令。

 

Heb 13:2  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因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 

[註1]         「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或直譯「不可忘記好客」。實行弟兄相愛的第一方面就是不可忘記好客,因爲信徒在世的身份就是客旅。“好客”原文 φιλοξενιας / filoxenias hospitality),字根意“視外人為朋友”。 只用於這節和羅馬書十二章13節。

[註2]         「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就如亞伯拉罕接待了天使,得著以撒要從撒拉而生的應許(創十八2),又如羅德接待了天使,得以逃離所多瑪(創十九1)。但這裡之所以要接待客旅,是基於愛弟兄的心。尤其到了末世,在大災難中,基督徒所遭到的捆綁和苦害是厲害的。那時只要有人看見祂弟兄中一個最小的餓了,就給吃的,渴了,就給喝的,主說那是做在祂身上了(太廿五40)。

 

Heb 13:3  你們要紀念被捆綁的人,好像與他們同受捆綁;,也要紀念遭苦害的人,想到自己也在肉身之內。 

[註1]         「你們要紀念被捆綁的人,好像與他們同受捆綁」。在保羅的身上,“捆綁”是一個記號,顯明他是為基督的緣故(腓一13)。這捆綁也該是身體上每一個肢體的記號。因為我們同在一個身體裡,與肢體一同受苦(林前十二26)。

[註2]         「想到自己也在肉身之內」。“肉身”原文“身體”。其實,身體的意思就是捆綁。主耶穌是道成肉身,就是無限的神被捆綁在肉身裡。我們在身體裡也都是被捆綁的,而且是彼此被捆綁。所以,腳不能對手說:「我不是手,所以不屬乎身子」;耳也不能對眼說:「我不是眼,所以不屬乎身子」(林前十二1516)。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林前十二26)。

 

Heb 13:4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 

[註1]         接續上節關於身體的論述,藉著婚姻闡述與身體有關的兩種淫亂。第一是不尊重婚姻的離婚;第二是在正常婚配之外的污穢床。

[註2]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實行弟兄相愛的第二方面就是人人都當尊重,因爲信徒之間的關係,如同夫妻的·關係。主愛我們的愛就是基督(丈夫)愛教會(妻子),為教會舍己的愛(弗五25)。主就是以這種丈夫愛妻子的愛來愛我們,我們也要這樣彼此相愛。婚姻是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所以尊重的意思就是: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十九5婚姻是神所安排的捆綁,是人所無法分開的。如果分開了,就是不尊重神所配的。這是第一種屬靈的淫亂。

[註3]         床也不可污穢」。是在正常婚配之外的淫亂。有猶太的拉比說:正常的婚配,兩人在床上一共只有兩條腿,因為是一體。但是在婚配之外的淫亂,兩人在床上就有四條腿。這就是污穢了床,是第二種屬靈的淫亂。

[註4]         「苟合行淫,神必要審判」。就是上面兩種的淫亂,神必要審判。“苟合”原文πορνους / pornousfornicators),源於 περνημι / pernemi,意“販賣”或“放棄”,所以是第一種離婚的淫亂,是“不尊重婚姻”淫亂。“行淫” μοιχους / moichousadulterers),有“不忠誠”的意思,所以是對配偶的不忠誠,是在正常婚姻之外的淫亂,也就是第二種“污穢床”的淫亂。

[註5]         “不尊重婚姻”和“污穢床”是神所必審判的兩種屬靈淫亂,都與身體有關。但是,基督徒要注意的,不只是字面意義的淫亂,更要注意身體屬靈的淫亂,也就是錯誤對待身體上肢體的淫亂。不在愛裡待弟兄姐妹就是犯了屬靈的淫亂。

[註6]         約翰福音十三章34節:主說:「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要注意,這條主所給我們的新命令不是著重於“愛,而是著重於“愛的一致性。也就是說,祂“怎樣愛”,我們也要“怎樣相愛”。主愛我們的愛就是基督(丈夫)愛教會(妻子),為教會舍己的愛(弗五25)。主就是以這種丈夫愛妻子的愛來愛我們,我們也要這樣彼此相愛。在瑪拉基書,就是將弟兄相愛比喻為夫妻的相愛。神責備以色列人在耶路撒冷行了兩件可憎的事。第一件可憎的事,娶了事奉外邦神的女子(瑪二11);第二件可憎的事,休了幼年所娶的妻(13-15)。瑪拉基書將這兩件可憎的事,形容為以詭詐待弟兄。首先,娶了事奉外邦神的女子,換句話說就是與世俗為友,這是污穢床的淫亂。雅各書四章4節說:「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所以,保羅提醒提摩太說:「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欲,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另外,休了幼年所娶的妻,就是離婚,就是不尊重婚姻的淫亂。在身體中,我們是不是有我們認為不需要的肢體,有沒有我們不接納的肢體?如果有,不管我們不接納的理由為何,請小心!我們已經犯了休妻的淫亂。

 

Heb 13:5  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 

[註1]         信徒對於錢財的態度是實行弟兄相愛的第三方面。上節說到婚姻,這節轉到錢財。婚姻與錢財是基督徒生活所要注意的兩個重點。婚姻是說到我們與弟兄姐妹的關係;錢財是說到我們與主的關係。我們愛弟兄的心是基於我們愛主的心。這裡以我們對錢財的態度,來衡量我們對主、對弟兄的愛,因爲主說:我們不能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太六24)。

[註2]         「存心」,原文τροπος / tropos manner),名詞,它的動詞意思“轉動”,用在雅各書一章17節,形容眾光之父那裡沒有轉動的影兒。這裡“存心” 的意思是一個人選擇對自己生活的方式或態度,如原文的“轉動”所表達的“周而復始”。 所以“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意思是:不可一直沉迷於對錢財的貪愛,永遠無法滿足。

[註3]         「不可貪愛錢財」,原文 αφιλαργυρος / afilargyrosnot loving money),是 φιλαργυρος / philarguros,“喜愛錢財”,的否定詞。“喜愛錢財”是由 φίλος / philosfriend)“朋友”,和αργυρος / argurossilver)“銀錢”,兩個字組成,意思是看錢財如同朋友。所以和希臘文另外一個字πλεονεξία / pleonexiagreed),“貪婪”,不一樣。“喜愛錢財”不是貪婪錢財,但卻倚靠瑪門。我們也許都愛主,並不貪婪錢財,但是我們可能依靠錢財更勝於依靠主。對於一個願意全時間事奉主的人來說,並不貪婪錢財,但是不免希望有錢財這朋友,作爲維持生計的保障。

[註4]         「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或「要以現有的為足」。如提摩太前書第六章6節所說:「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但是這裡的重點和提摩太前書不同。提摩太前書是對付“錢財”,這裡是對付“存心”,也就是對付自己生活的方式或態度:到底我們是依靠錢財這個朋友或依靠主的同在,如接下來所說的。

[註5]         「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出自申命記三十一章第6節:「你們當剛強壯膽,不要害怕,也不要畏懼他們,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和你同去。他必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這是摩西在臨死前對以色列人所說的話,並特別鼓勵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進入美地,說:「耶和華必在你前面行;他必與你同在,必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所有愛主的人,都是選擇主,不選擇瑪門的人,但為何我們愛主卻不以目前自己所有的為足?無非是我們雖然選擇主,但所依靠的還是瑪門。在事奉主的路上,有時是淒涼的,我們會覺得是無依無靠的孤兒,需要有錢財成為我們的朋友。沒有一個孤兒是不為自己每天的生計而奮鬥的。但主說: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約十四18)。所以保羅告訴提摩太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提前六17)。

 

Heb 13:6  所以我們可以放膽說: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 

[註1]         引用自詩篇一百一十八篇第6節:「有耶和華幫助我,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這裡作者的論點還是以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進入美地為背景。摩西死前告訴約書亞要剛強壯膽。在摩西死後,約書亞可能認為他是一個被撇下的孤兒,所以在摩西死後,耶和華就告訴約書亞:「你平生的日子,必無一人能在你面前站立得住。我怎樣與摩西同在,也必照樣與你同在;我必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書一5)。

[註2]         「放膽」原文 θαρρουντας / tharrountastaking courage),源於 θαρσεω / tharseocheer),中文聖經翻譯為“放心”(太九2)。所以放膽不只是有膽量,而且是在平安裡的。

[註3]         「人能把我怎麼樣呢?」,或「人能對我做什麼呢?」。這裡的“人“是指朋友,不是敵人。約書亞進入美地,遇見敵人是他可預見的,這時他所最需要到的是有朋友的幫助。當約書亞靠近耶利哥的時候,看見有一個人手裡拔出刀,在他對面站立。約書亞就急切的到他那裡,問他說:“你是幫助我們呢,是幫助我們敵人呢?”(書五13)。詩人說:「投靠耶和華,強似倚賴人」(詩一百一十八8節)。所以,希伯來書作者的意思是:即使我們有人的幫助,對我們又能有多少的幫助呢?這節是接續上節關於我們對錢財的態度,意思是:即使錢財成為朋友幫助我們,又能有多少的幫助呢?我們有主的幫助就已經能叫我們在平安裡放膽說:錢財的幫助對我們又有何益處呢?

 

Heb 13:7  從前引導你們、傳神之道給你們的人,你們要想念他們,效法他們的信心,留心看他們為人的結局。 

[註1]         另譯:要想念那些從前引導你們、傳神之道給你們的人,留心看他們為人的結局,效法他們的信心,

[註2]         「引導你們、傳神之道給你們」。 “引導”原文 ηγουμενων / igoumenonleading),有“帶領”的意思,在路加福音二十二章26節翻譯為“首領”。使徒行傳十四章12節,人稱保羅為“說話領首”。在教會中帶領的人,不是那些有名望的人,而是那些為神說話,傳神之道的人。

[註3]         「留心看他們為人的結局」,其中“結局” εκβασιν / ekvasinresult),由εκ / ekout),“出來”,和βασις / basisfeet),“腳”,兩個字根組成。意“走出來”,在林前十章13節翻譯為“出路”。所以這裡的結局,不必然是指為主殉道或被提,而是指信心的一致性。也就是說他們一生走在信心的道路上,不會走到死胡同,而是一直走在有出口的信心的道路上。

[註4]         「效法他們的信心」。信心有行為才是活的(雅二17),是可以被效法的。這裡所效法的信心就是獻上神所喜悅的祭。

 

Heb 13:8  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 

[註1]         原文應該翻譯為:「耶穌基督昨日、今日是一樣的,一直到永遠。」意思不是說神的永不改變(詩一百零二27),而是說:“耶穌就是基督”這個事實,從以前的永遠到將來的永遠都不會改變。

[註2]         這節是接續上節:耶穌基督如何一直是一樣的;憑信心說話的人也如何一直持續走在信心道路上。

[註3]         作者一面用這節來承接上節,同時也用這節作為轉折,來點出希伯來書的重點,就是要告訴猶太人:耶穌就是他們所盼望的彌賽亞,以前是,現在是,將來的永遠也是。

 

Heb 13:9  你們不要被那諸般怪異的教訓勾引了去;因為人心靠恩得堅固才是好的,並不是靠飲食。那在飲食上專心的從來沒有得著益處。 

[註1]         「諸般怪異的教訓」,其中“怪異”原文 ξεναις / xenaisstrange),在希伯來書十一章13節翻譯為“客旅”。所以,所謂“諸般怪異的教訓”不是指字面意義的一些奇奇怪怪的教訓,而是指離開正確真理的教訓。雖然這些教訓是離開真理的,但是卻會將人勾引了去,必然是因為這些教訓是人所熟悉並認為正確的。對於希伯來書的讀者,猶太人,來說,能讓他們接受的教訓,就是接下來所舉的例子:符合律法要求的“飲食”。但是,請注意,作者不是說符合律法要求的飲食條例是怪異的教訓,而是說猶太人教導遵守飲食條例可以使人得著堅固。這種教訓是離開神新約經營的,就如同其字面的意思:是客旅、是外人一般。律法是將來美事的影兒,是一回事;但是這影兒並不能使人得以堅固,又是另外一回事。唯有基督這將來美事影兒的本物真像,才能使人得以堅固。一切屬地的敬拜,包含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來九10)。

[註2]         「勾引了去」因為外面的遵守飲食條例,的確有敬虔的外貌,是會勾引神的百姓的。因此,保羅說:「這等人你要躲開」(提後三5)。

[註3]         「因為人心靠恩得堅固才是好的」。“心”在聖經是一個重要的詞,尤其是在希伯來書,不斷的提到“心”。希伯來書的作者指出:因為“心”是神與祂子民立約的地方(來八10)。所以硬著心無法接受神的約(來三8),硬著心也心裡常常迷糊,無法曉得神的作為(來三10。肉身的心如何是一個人的中心,屬靈意義上的心也是一個人的中心,是人的思念和主意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說人的心是我們裡面之人“魂”的座位,主導著人的思念和主意(來四12)。所以“心靠恩得堅固”,就是希伯來書六章19節所說的:“魂的錨,又堅固又牢靠”。我們的魂是海上的一條船,需要有錨來堅固,這錨在六章19是我們信心所指望的作先鋒的耶穌;也就是這節所說的神的。我們需要靠著主的恩典,將我們的心,也就是魂的座位,堅固又牢靠的建立起來。

[註4]         「並不是靠飲食」。指並不是靠屬肉體的條例,因為屬肉體的條例,是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來九10)。對於我們新約的信徒來說(包含猶太人),主的第一次來,代表振興的時候已經來到。但對於不信的猶太人來說,這振興的時候是指主的再來。雖然人心得堅固是靠恩,但是對於不信的猶太人,這些屬肉體的條例還要一直加在沒有信主的猶太人的頸項上,這對於他們還是有暫時的益處。

[註5]         「那在飲食上專心的」,原文περιπατουντες / peripatounteswalking),“行走”。指習慣性的實行屬肉體條例的人。

[註6]         「從來沒有得著益處」。這裡的益處是指上文的得堅固。屬肉體的條例對於猶太人來說是有暫時的益處的(羅三12),只是持續的實行,無法叫他們得以完全(來九9),反而成為沒有益處。

 

Heb 13:10  我們有一祭壇,上面的祭物是那些在帳幕中供職的人不可同吃的。 

[註1]         「我們有一祭壇」,指聖殿前的祭壇。聖殿預表主的身體,祭壇預表新約的十字架。所以,“聖殿與祭壇”這幅圖畫乃是預表:有一天我們的主要成為神所準備的身體,被獻在祭壇上。在舊約,這幅圖畫是由贖罪日的獻祭條例所預表。

[註2]         「上面的祭物是那些在帳幕中供職的人不可同吃的」。在舊約,一般的贖罪祭物,其實是祭司可以吃的食物,但唯獨贖罪日所獻的祭物,是火祭(利廿三27),也就是燔祭,必須完全焚燒獻給神,是祭司所不能吃的。主的死不只為了罪人,更是為了神公義的要求。平時的贖罪祭,是為了人的罪,是人可以吃的;但是贖罪日所獻的祭物,是為了滿主神公義的要求,那不是人可以吃的。

[註3]         舊約是預表,新約是那預表的實際。所以,這不可以吃的祭物,在新約和舊約都是同樣的原則,都是不可吃的。在約翰福音記載,主耶穌復活後,主耶穌告訴抹大拉的馬里亞不要摸祂,因為祂還沒有升上去父神那裡(約廿17)。但是在馬太福音,卻記載主耶穌復活後,允許婦女上前抱住祂的腳拜祂(太廿八9)。那是因為馬太福音所記載的是在約翰福音之後,那時的主耶穌已經升上去見了父神。約翰福音所記載的就是主耶穌在贖罪日成為滿足神的祭物,是人所不可以吃的;但是馬太福音所記載的是在主耶穌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後,成為人可以吃的贖罪的祭物。要先滿足神公義的要求,人才有可能接受主作我們的恩典。

 

Heb 13:11  原來牲畜的血被大祭司帶入聖所作贖罪祭;牲畜的身子被燒在營外。 

[註1]         「牲畜的血」,“牲畜”原文 ζωων / zooncreatures),“活物”,是複數。在贖罪日所獻的祭物(利十六38),有一隻公牛犢當贖罪祭(為祭司和家人),兩隻公綿羊為燔祭(一隻為祭司,一隻為百姓),還有兩隻為贖罪祭拈鬮的公山羊,一鬮歸與耶和華,一鬮歸與阿撒瀉勒。

[註2]         「牲畜的血被大祭司帶入聖所作贖罪祭」。“帶入聖所”就是進入第二層帳幕,惟有大祭司一年一次帶著血才能獨自進去,為自己和百姓的過錯獻上(來九7)。被帶入至聖所的是作贖罪祭的公牛和公山羊的血,然後身子被燒在營外(利十六27)。

[註3]         「身子被燒在營外」。“營”代表神的百姓;“營外”就是離開神的百姓。神的心意是要住在祂百姓所代表的營中;但是祭物的身體被帶出營外,代表耶穌基督反而被祂的百姓所棄絕。如下節所解釋的。

 

Heb 13:12  所以,耶穌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聖,也就在城門外受苦。 

[註1]         「耶穌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聖」。大祭司因祭物的血一年一次得以進入至聖所。信徒是因耶穌在十字架一次而永遠的流血救贖了我們,使我們得以分別成聖,進入至聖所,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

[註2]         「在城門外受苦」,不是指主耶穌在耶路撒冷城外的十架上流血受苦。這裡的城門外受苦是指上節所說的:牲畜的身子被帶到營外燒掉所受的苦。對於耶穌來說,十字架的代死流血不是真正的苦,耶穌所受真正的苦是祂的血為祂的百姓流了,但身體卻被祂的百姓帶出營外燒掉,被他的百姓所棄絕。時至今日,猶太人還是不接受主耶穌為基督,還是把主耶穌的身體帶到營外燒掉,這對主來說才是真正的受苦。

 

Heb 13:13  這樣,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就了他去,忍受他所受的淩辱。 

[註1]         「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就了他去」。因為主的身子被燒在營外,所以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就了他去。請注意,我們不能將“營”解釋為猶太教,並將出到營外解釋為離開一切屬人的宗教。這種教訓不符合希伯來書作者所要啟示的真理。“出到營外”就是離開“營”所代表的以色列百姓。但是神並沒有意思要離開祂的百姓,祂之所以出到營外,無非是因為祭物的身子被以色列人燒在營外。希伯來書作者就是要藉著贖罪日的條例,告訴他的讀者,猶太人,如何棄絕了他們所盼望的彌賽亞,就是救主耶穌!主耶穌是因著被棄絕,所以才在營外;我們出到營外,就了他去,也是基於同樣的原則:因著人拒絕了我們所傳的福音,我們只好離開拒絕我們的那家和那城(太十14)!

[註2]         「忍受他所受的淩辱」。在城門外被焚燒,被祂的百姓所棄絕,不只是受苦,而且是一種的淩辱。耶和華曉諭摩西所設立的贖罪日的定例,成為以色列人每年所要遵守的永遠的定例。祭司要因以色列人一切的罪,一年一次為他們贖罪(利十六34)。猶太人時至今日,每年的贖罪日,還在為他們所犯的一切罪向神悔改,但是他們卻不知他們所要悔改的罪,就是他們還拒絕接受耶穌就是基督,還在淩辱為他們流血贖罪的耶穌。

 

Heb 13:14  我們在這裡本沒有常存的城,乃是尋求那將來的城。 

[註1]         「在這裡本沒有常存的城」。“城” 和“營”都是指神的百姓。以色列人在曠野時是以色營,進入美地以後就是耶路撒冷城。“在這裡本沒有常存的城”因為神要再一次震動地,還要震動天(來十二26),屬地的耶路撒冷是無法常存的。

[註2]         「尋求那將來的城」,就是尋求那在天上的耶路撒冷,是不能被震動永遠常存的國(來十二2228)。

[註3]         作者這節是接續贖罪日的條例,牲畜的身子被燒在營外,在城門外受苦被淩辱。一面來說,我們出到營外是受了淩辱;但是另外一面來說,我們所出的營並不會常存。我們所要尋求的是那將來的城。在屬靈的意義上,猶太人宣稱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屬地耶路撒冷所代表的。但是這屬地的後裔也不是長存的,惟獨“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亞伯拉罕的後裔”(羅九7)。將來那在天上的耶路撒冷城,都是從以撒生的後裔,才是長存的後裔。

 

Heb 13:15  我們應當靠著耶穌,常常以頌贊為祭獻給神,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 

[註1]         「靠著耶穌」或「藉著耶穌」,也就是藉著新約的中保耶穌。若不是新約的中保耶穌,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聖,我們所要面對的是神的審判(來十三4)。

[註2]         「以頌贊為祭獻給神」。“頌贊的祭”就是舊約的“感謝祭”(代下三十三16,詩五十14)。以頌贊為祭獻給神”,可以翻譯為將感謝祭帶來給神”。亞伯拉罕獻以撒,所表明的屬靈意義,一面來說,是神(亞伯拉罕所預表)捨了祂的獨生子基督(以撒所預表);但是在另外一面,對於亞伯拉罕個人來說,亞伯拉罕是一個如同已死的人,以撒是神給的恩典。因此亞伯拉罕獻以撒,就是將讚美當作祭物帶來獻給神。這“讚美的祭”就是我們奉獻的原則:若非中保耶穌,我們也是如同亞伯拉罕一樣是一個已死的人,根本不可能有祭物可以帶來獻給神!我們若有可以帶來給神的,無非都是神給的!

[註3]         「承認主名之人」。對於猶太人來說,承認主名之人,就是信耶穌是基督。

[註4]         「嘴唇的果子」,出自何西阿書:「把牛犢作為嘴唇的祭」(何十四2另譯)。在七十士希臘文譯本,以“果子”代替“牛犢”,而翻譯為“嘴唇的果子”。就字面來說,牛犢和果子的希伯來文分別為 פרים 和 פרי ,是很接近。但是以“果子”來代替“牛犢”,其更深的屬靈意義是:再也不用流血的祭物,因為耶穌將自己獻上,是一次而永遠的成就贖罪的事(來七27)。所以,我們只要以感謝為祭獻給神:心裡相信,口裡承認(羅十10);這就是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是我們獻給神永不停止的感謝祭。

 

Heb 13:16  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 

[註1]         「行善」,原文 ευποιιας / efpoiiaswell-doing),由ευ / eugood),“善”,和ποιεω / poieodo),“行”,兩個字根組成。新約只用於這裡一次。其中所謂“善”這字,主耶穌用來形容僕人的忠心(太廿五2123;路十九17)。信徒一信主後,就服事主,這才是神眼中真正的行善。

[註2]         「捐輸」,原文 κοινωνιας / koinoniasfellowship),意“交通”。因為這裡是與獻祭有關,所以所謂“捐輸”或“交通”,是指對弟兄姐妹財物的供給(林後八4,九13;羅十五26)。

[註3]         「因為這樣的祭」。代表“行善和捐輸”就是向神獻祭。“行善”是對神,服事主;“捐輸”是對人,供給弟兄姐妹的需要。感謝主,這樣的祭,也就是“行善和捐輸”的祭,是為了基督和教會的祭物,是神所喜悅的。

 

Heb 13:17  你們要依從那些引導你們的,且要順服;因他們為你們的靈魂時刻警醒,好像那將來交帳的人。你們要使他們交的時候有快樂,不至憂愁;若憂愁就與你們無益了。 

[註1]         「依從那些引導你們的」,就是7節那些教導神話語的人。唯有神的話才帶有權柄,是我們所要依從並順服的。

[註2]         「他們為你們的靈魂時刻警醒」。“靈魂”原文“魂”。這是我們之所以要依從並順服引導之人的原因。我們依從並順服在教會中帶領我們的人,不在於帶領人的權柄,而在於他們如同牧人一般時刻為群羊警醒。彼得說:「你們從前好像迷路的羊,如今卻歸到你們魂的牧人和監督了」(彼前二25)。主耶穌乃是群羊的大牧人(來十三17),主來乃是尋找迷失的羊。在教會中帶領的人是為主看管好主所尋回的羊,以免他們再次走迷失了。

[註3]         「好像那將來交帳的人」。在教會中牧養人的要為群羊警醒,因為這些羊是主交托給他們的。主說:「那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祂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約六39)。所以,主將祂尋回的羊交托我們看管,我們是要交帳的。因此我們須時刻警醒,不能叫其中任何一個失落。

[註4]         「交的時候有快樂,不至憂愁」,就是沒有叫任何弟兄姐妹失落,可向主交帳。

[註5]         「若憂愁就與你們無益了」。教會牧者的憂愁,是因為無法向主交帳。因為有弟兄姐妹失落了,成為迷失的羊,因此是無益的。

 

Heb 13:18  請你們為我們禱告,因我們自覺良心無虧,願意凡事按正道而行。 

[註1]         「請你們為我們禱告」。作者請求弟兄姐妹為他禱告,是因作者自覺良心無虧,願意凡事按正道而行。這是基督徒少有的認識和經歷。我們總是認為禱告應該是針對軟弱的肢體,但很少有人認為那些似乎是剛強的肢體更需要我們的禱告。軟弱的肢體是需要禱告,但是剛強的肢體更需要禱告,因為仇敵的工作在他們的身上是厲害的。我們的經歷都可以告訴我們:如果我們不愛主,仇敵對我們是不會有太大興趣的。也就是說,因著我們不愛主,我們一切屬靈的失敗和軟弱,都是我們自己造成的,和仇敵無關;但是只要我們願意起來愛主,我們就會意識到仇敵開始在我們身上作工,而且因著我們對主的心願越強,仇敵的工作就越厲害。所以更需要弟兄姐妹的禱告!

[註2]         「因我們自覺良心無虧,願意凡事按正道而行」。代表聖靈與作者同證,見證作者是一位好牧人。一位好牧人看見狼來了,是不會撇下羊逃走的(約十12)!因此我們需要為教會中所有的好牧人好好的禱告,叫他們時刻警醒要來趕散羊群的狼,好叫他們能快樂的向主交代。

 

Heb 13:19  我更求你們為我禱告,使我快些回到你們那裡去。 

[註1]         「使我快些回到你們那裡去」。作者如何迫切的要回到弟兄姐妹中間,我們的主也迫切的要回到我們這裡來(啟廿二712)。求主快來。是愛主之人迫切的禱告。

[註2]         作者請求弟兄姐妹們為他禱告,一面是因為有仇敵的工作,另外一面是因為他有如同主那樣的心思,想快些回到弟兄姐妹們那裡去。保羅在羅馬書也是對弟兄姐妹有同樣的請求,一面保羅勸弟兄姐妹為他祈求神,使他脫離不順從的人;另外一面也能歡歡喜喜的到他們那裡,與他們同得安息(羅十五3032)。每一個主的好牧人,都該有這同樣的心思和意念:一面警覺有仇敵的工作,一面盼望有身體的聚集,等候主的再來!

 

Heb 13:20  但願賜平安的神,就是那憑永約之血、使群羊的大牧人我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神, 

[註1]         另譯:但願平安的神,就是那在永約之血裡、使羊的牧人,那至大者,我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神,

[註2]         「賜平安的神」,原文「平安的神」。“平安的神”這詞不只是說神要將平安賜與人,更是指明神是平安的源頭。人離開了神,就不可能有平安。

[註3]         「憑永約之血」,原文「永約之血裡」,就是在永約之血的功效裡。耶穌所流的血,被稱為立約的血(太廿六28),連於耶穌的死。這裡稱為永約之血,是連於耶穌的復活。耶穌的死為我們立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則是使這約成為永遠的約。

[註4]         「群羊的大牧人」,原文「羊的牧人,那至大者」。耶穌是我們的牧者,是那至大者,就是神。神是我們牧人,是為了將祂的羊領到可躺臥的青草地上,和可安歇的水邊(詩篇廿三2)。到那日,那些從大患難中出來,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的,神必牧養他們,領他們到生命水的泉源,並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啟七1417)。

[註5]      「從死裡復活」。“復活”或“帶來”,原文 αναγαγων / anagagonleading )。希伯來書六章2節的復活這字 αναστασις / anastasis resurrection),是復活的通稱。這裡是具體的形容所謂復活就是“帶上來”,如羅馬書十章7節,下到陰間去領基督從死裡上來。這字的動詞在航海的術語裡,是指引導船出航。所以,主的復活就如同神將基督這船引到海上。如今信徒都是因信生活在基督這船裡。

 

Heb 13:21  在各樣善事上成全你們,叫你們遵行他的旨意;又藉著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裡行他所喜悅的事。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註1]         「善事」的“善”原文αγαθος / agathos,和另外一個類似的字καλος / kalos不同。Kalos是指外在看得見的,如外表的美麗;但agathos是指內在本質的善。我們要遵行神的旨意,都是基於我們內裡本質的善被成全這個事實。這內裡本質的善,就是18節的“良心無虧”。也就是我們裡面的人,魂,願意凡事按正道而行。

[註2]         「行他所喜悅的事」。我們內裡本質的善被成全,叫我們可以遵行神的旨意是一回事,但是行他所喜悅的事又是另外一回事。猶太人的難處並非他們不願意遵行神的旨意,而是他們沒有認識到要在神的喜悅裡遵行神的旨意。神的旨意是要人遵守祂的律法,但不是憑自己肉體遵守律法,而是憑著羊的大牧人所流之血所立的永約。

[註3]         「願榮耀歸給他」。因為我們是重價買來的,我們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六20,十31)。

 

Heb 13:22  弟兄們,我略略寫信給你們,望你們聽我勸勉的話。 

[註1]         另譯:更好翻譯為:「弟兄們,我祈求你們,忍耐聽我勸勉的話,因為我只是略略的寫幾句話。」意思是:作者認為他的讀者會不耐煩,所以他只簡略的寫幾句話,希望他的讀者能聽進去他對他們勸勉的話。

[註2]         「勸勉的話」,“勸勉”原文 παρακλησεως / parakliseosexhortation),含有安慰的意思。在路加福音二章25節,記載有一位又公義又虔誠的人名叫西面,素常盼望以色列的安慰者來到。其中“安慰者” 勸勉”同字根。有人說希伯來書滿了對猶太人警告的話,但是希伯來書的作者親自指出他所說的話是勸勉的話,是安慰的話,為了那些在患難中盼望祂再來的人。如下節提到的提摩太。

 

Heb 13:23  你們該知道,我們的兄弟提摩太已經釋放了;他若快來,我必同他去見你們。 

[註1]         「我們的兄弟提摩太已經釋放了」是接續上節。作者以提摩太為例,加強他的論點:他的話是安慰人的話,主也是那安慰者,使兄弟提摩太從捆綁中被釋放,成了我們的安慰。

 

Heb 13:24  請你們問引導你們的諸位和眾聖徒安。從義大利來的人也問你們安。 

[註1]         問安是信徒的記號。彼此問安是彼此鼓勵,彼此勸勉與神有平安。

[註2]         「義大利來的人也問你們安」。希伯來書是特別針對猶太人寫的,但作者並沒有提到從耶路撒冷來的問安,而提到從義大利來的問安。意思是,雖然猶太人棄絕主,但所有蒙恩的外邦教會都要顧念到神肉身的選民。因為神的經營必須包含猶太人和外邦的信徒,兩下要藉著祂造成一個新人(弗二15)。

 

Heb 13:25  願恩惠常與你們眾人同在。阿們! 

[註1]         「恩惠」,或「恩典」。希伯來書全書的重點是在於證明給猶太人看見:耶穌是基督這事實,是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永不改變的事實。所以,猶太人不應該倚靠飲食,而要倚靠主做我們的真飲食,做我們的真恩典。作者就是要這恩典常與他的讀者同在!

[註2]         希伯來書是接續在保羅的十三封書信之後。聖靈似乎是有意啟示:因著猶太人棄絕了主,主的救恩就藉著保羅這外邦的使徒將救恩傳給外邦的教會。但是,在恩典的時代一結束後,當主再來時,神的恩典還是要再回到猶太人。因此接下來的書信包含雅各書,彼得前後書,約翰一、二、三書,和猶大書,都是針對猶太人,最後結束於啟示錄,受造之物都要被挪去,帶進神那不能震動的國(來十二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