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6日 星期日

啟示錄第22章

示錄第22

 

生命水與生命樹(廿二1~5

律法公義的要求得著成全

 

Rev 22:1  天使又指示我在城街道當中一道生命水的河,明亮如水晶,從神和羔羊的寶座流出來。

[註1]         「一道生命水的河」。這一道新耶路撒冷的生命水的河,就如在伊甸園那一道滋潤園子的河從伊甸流出來(創二10)。伊甸園那一道河如何分爲四道,新耶路撒冷的這一道生命水的河也同樣分爲四道,流到地的四方(見啟廿一21註解)。在約翰福音七章38節,主說:「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在舊約聖經我們找不到有那一處經節提到這活水的江河,但在新耶路撒冷城內就有這麽一道活水的江河。新耶路撒冷就是一個團體信祂的人。這活水不只滋潤聖城本身,也成爲全地四方之人的供應和醫治(啟廿二2)。箴言十章11節說:義人的口是生命的泉源。所以,一個信徒不只可以從神那裡得著個人的恩典,信徒更要成爲生命的泉源,成爲萬人的祝福。

[註2]         明亮如水晶」。“明亮”形容生命水的河是聖潔沒有摻雜。“水晶”形容寶座前的玻璃海(啟四6),是可畏的(結一22)。聖潔與可畏是神的恩典與公義的兩面。對於城的光輝是如此(啟廿一11),對於城内這道生命水的河也是如此。

[註3]         「從神和羔羊的寶座流出來」。這寶座是天上的寶座。所以,在預表上,這新耶路撒冷城有一條通天的街道,讓生命水的河從天流到地上,再分成四道,流向地的四方(見啟廿一21註解)。以西結書形容以西結在異象所看見的水是從殿的右邊,在祭壇的南邊往下流(結四十七1),這河水所到之處,百物都必活(結四十七9)。預表這生命水的河是來自神那永遠的救贖。

 

Rev 22:2  在河這邊與那邊有生命樹,結十二樣(或作:回)果子,每月都結果子;樹上的葉子乃為醫治萬民。

[註1]         「在河這邊與那邊有生命樹」。參考以西結所見的異象,在河的兩岸生長各類的樹木(結四十七712)。這裡是說街道的兩邊有生命樹,但是“生命樹”這詞在原文是單數。以西結所見的異象是伊甸園中,從地裡長出來的各樣的樹,其上的果子都可以作為食物。但這裡所强調的是伊甸園中那棵獨一的生命樹(創二9)。各樣可作食物的樹和生命樹都可以作爲食物,但是其間的區別是:生命樹代表神是那永遠生命的源頭。一棵生命樹長在兩邊,也許是樹長在街道中央,而生命水的河是在街道中央分流為兩道。因此在河這邊與那邊是同一棵生命樹。在屬靈的意義上,這河在天上的是從祭壇的南邊往下流(結四十七1),預表基督在創世之前就是神所預備的祭物。到了新天新地,這河從信祂之人的腹中流出來,流向地的四方。

[註2]         「結十二樣果子,每月都結果子」,或「結十二個果子,每月都結果子」。前面的“果子” καρπους / karpousfruits)複數,後面的果子καρπον / karponfruit)單數。意思是每月結一個果子,一年十二個月就結十二個果子。有聖經學者認爲以色列的十二個支派,代表一個完整年份的十二個月。一年結十二個果子,可以代表每一個支派每年都結果子。請注意,在伊甸園有生命樹和分別善惡樹,但沒有提到果子(創二9,原文沒有果子)。到了新天新地,就提到生命樹結果子,但沒有提到分別善惡樹。生命樹所結的果子,代表神的稱義,所以嚴格來説生命樹所結的果子,不是生命果,而是應該稱為義果(林後九10)。也就是說,生命樹所結出的義果,都是沒有律法禁止(家五23)。也就是說在伊甸園裡,那棵善惡知識樹公義的要求已經得了成全,因此再也沒有分別善惡樹的必要。感謝主,當我們看見伊甸園裡的生命樹和善惡知識樹,就必須領悟神的心意是要藉著生命樹,成全祂律法公義的要求。我們的主道成肉身,成爲生命的糧,就是爲了成全律法(太五18)。在新天新地中,那結有果子的生命樹,就是神公義律法得著成全的一幅美麗圖畫。

[註3]         「樹上的葉子乃為醫治萬民」。“醫治”原文θεραπειαν / therapeiantreatment),名詞,源於字根θεραπων / theraponservant),“僕人”,所以這字也有如僕人一般提供服事的意思。在其它處經節也解釋為管理家裡的人(太廿四45,路十二42)。這裡所謂葉子醫治萬民,並非指在新天新地的百姓在生病時需要治療;而是指百姓需要有“葉子的幫助”,如同家人需要有僕人的服事。在伊甸園裡,基本上人是無罪的,但在人的眼睛明亮後,就發現自己是赤身露體的。嚴格來説,赤身露體不是罪,但絕對是不榮耀的,是不夠格見神的面的。因此,在亞當與夏娃眼睛明亮後,他們就拿葉子來遮蓋自己的赤身露體。亞當與夏娃不敢見神的面。不是因爲他們犯了罪,基本上他們甚至不認爲他們吃了知識善惡樹的果子是罪,因爲亞當將責任推給夏娃,而夏娃將責任推給蛇。亞當與夏娃不敢見神的面,只因爲他們發現自己是赤身露體的。雖然在新天新地的百姓也都是無罪的,但在屬靈的預表上也都是赤身露體的,也就是都無法面見神的,除非有葉子的遮蓋,也就是這裡所謂“醫治”的意思。在新天新地裡,百姓一面需要有神作果子,維持他們裡面的生命;一面也需要有神作葉子,作他們外面的遮蓋。

 

Rev 22:3  以後再沒有咒詛;在城裡有神和羔羊的寶座;他的僕人都要事奉他,

[註1]         「再沒有咒詛」。咒詛的基本原因是違背神的命令(申廿七26,加三10)。生命樹所結的果子,是神公義律法得著成全的一幅美麗圖畫。因此,以後再沒有咒詛。

[註2]         「祂的僕人都要事奉祂」。“事奉”原文λατρευσουσιν / latrefsousin。源於λατρις latris hired),意“被雇服事”,含有“被特別揀選”的意思。因此這字也被用來形容對神的敬拜,如保羅所說:因為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以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裡誇口、不靠著肉體的(腓三3),其中“敬拜”這字就是“事奉”。在新天新地裡,神的百姓都是神所揀選的特殊子民。這裡的事奉和七章14節的事奉不同。在七章14節是指在千年國裡的事奉,是特指那些因羔羊的血把自己衣裳洗白淨了的人,以祭司的身份晝夜在殿中事奉祂。但這裡的事奉是指在新天新地裡,沒有祭司獻祭的需要,因爲沒有撒但背叛的問題。這時祭司就如同舊約利未人圍繞在帳幕周圍,他們也以寶座的中心,成爲十字的道路,讓列國在城内行走,將榮耀歸與那城(啟廿一24)。在新耶路撒冷,神是那唯一的道路。和唯一的生命河。作爲與基督成爲一體的新婦,新耶路撒冷,是神所特別揀選的僕人,是引導人到神這裡的道路,也供應人生命泉的水(箴十11)。

 

Rev 22:4  也要見他的面。他的名字必寫在他們的額上。

[註1]         「也要見祂的面」。在新天新地,人再也不像當時在伊甸園,是赤身露體的人,必須躲避神的面。在舊約,人無法見神的面,因爲污穢的人見神的面就不能存活(出卅三20但是在新天新地,人就可以坦然的面見神(林前十三12)。 這不只是因爲無罪,更是因爲清心要神(太五8),一心要將榮耀歸給祂。另外,“見”在聖經的用法是有份於所見之物的意思。例如。詩篇十六章10節:「因為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不見朽壞,就是無份於朽壞。所以見祂的面,就是有份於神自己的同在。

[註2]         「他的名字必寫在他們的額上」。同在錫安山上那十四萬四千人,都有他的名和他父的名寫在額上(啟十四1)。我們可以見神,指出神是屬於我們的;神的名字寫在我們的額上,指出我們是屬於神的。 

 

Rev 22:5  不再有黑夜;他們也不用燈光、日光,因為主神要光照他們。他們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

[註1]         「不再有黑夜」,見啟廿一25註解。新天新地還是有晚上,只是在城内的晚上,如同白天一樣,沒有任何的黑暗,所以不再有“黑夜”。

[註2]         「他們也不用燈光、日光」。城外的人在晚上需要燈光,白天需要日光。但在城内都不需要,因爲有主神的光照。

[註3]         「他們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比較啟二十6。神百姓中有份於頭一次復活的得勝者,在千年國作王是以祭司的身份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因爲在千年國還有罪的問題,需要有祭司在聖殿為罪獻祭。但是在新天新地,是所有神的百姓都要以僕人的身份作王。雖然那時神的百姓也有祭司的職任(啟一6),但不是爲了為罪獻祭,而是純粹事奉神的僕人。並且他們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因爲那時作王是主神光照的結果,而神的光照是要持續到永永遠遠。

 

伍、結語(廿二621

 

Rev 22:6  天使又對我:「這些話是真實可信的。主就是眾先知被感之靈的神,差遣他的使者,將那必要快成的事指示他僕人。」

[註1]         「這些話是真實可信的」,或「這些話是可信真實的」。從本節到這章的結束是這卷書的結語。在這段結語中,約翰首先强調書中所説的話是可信真實的。原因是書中所説的話都是神所差遣的使者指示給約翰的。

[註2]         「主就是眾先知被感之靈的神,差遣他的使者」,或「主,就是眾先知之靈的神,差遣他的使者」。“眾先知之靈的神”這詞,不只是指人能成爲神的先知,是因爲裡面的靈;更是强調先知裡面要有一個受差遣的靈,才是神所差遣的先知。就如雅各、約翰因爲人不接待主耶穌,就起了義憤,但他們卻被主責備。因爲他們不知道他們的靈是不對的(路九54)。先知爲主説話並不稀奇,因爲連巴蘭的驢子都能為神説話。但是先知的靈與主的靈能有深淵與深淵的響應(詩四二7),才是主所真正差遣的先知。

 

Rev 22:7  看哪,我必快來!凡遵守這書上預言的有福了!

[註1]         「我必快來」。這是主對非拉鐵非教會的應許。非拉鐵非教會是神在新約經營裡的奧秘時期,還有神的恩典,還有機會遵守這書上所預言的。

[註2]         「凡遵守這書上預言的有福了!」見啟一3

 

Rev 22:8  這些事是我約翰所聽見、所看見的;我既聽見、看見了,就在指示我的天使前俯伏要拜他。

[註1]         「這些事是我約翰所聽見、所看見的」,或「我,約翰,就是聽見看見這些事的」。指前面書上的預言是根據約翰自己親耳聽到,親眼看見的。

[註2]         「就在指示我的天使腳前俯伏要拜他」。“俯伏要拜他”,原文“俯伏要拜”。在十九章,敬拜之後有接敬拜的對象“他”,就是“天使”。但是這裡只説“俯伏要拜”,就是要敬拜神,而不是敬拜天使,只是在天使腳前敬拜神。但使是如此,天使也制止約翰。約翰在十九章已經被天使指正過,他要敬拜的對象是神。所以在這裡約翰不可能再拜天使。跟何況上節約翰才指出“凡遵守這書上預言的有福了”。在十九章,約翰已經受了教導不可敬拜天使,所以這裡不可能自己馬上就不遵守這教導。

 

Rev 22:9  他對我:「千萬不可!我與你和你的弟兄眾先知,並那些守這書上言語的人,同是作僕人的。你要敬拜神。」

[註1]         「眾先知,並那些守這書上言語的人」。在十九章,天使只說約翰和約翰的弟兄,是同作僕人的。這裡包含眾先知,並那些守這書上言語的人。“眾先知”是特指在新約教會時期,神在教會中所設立的那些爲神説話,有恩賜的人。他們所説的,都是基於門徒為耶穌所作的見證,造就、安慰、勸勉人,好建造基督的身體(林前十四1~4)。“守這書上言語的人”是汎指所有的人。也許他們的恩賜沒有像先知那樣,可以造就人,但因著他們敬虔的遵守了書上所說的,成爲教會的雲彩,也是同作僕人的。

[註2]         「千萬不可!」,或「看那,不可!」。約翰敬拜的對象是神·,但是在約翰俯伏敬拜神時,是在天使腳前。所以天使也阻止約翰這樣的敬拜。天使必然知道約翰不是在拜他,但是在他面前俯伏敬拜神,也是天使所禁止的。我們敬拜神只能在神面前,是隱密的,是内室的(太六6)。但是在人或天使面前敬拜神是屬於街上的原則(太六5),有可能是故表敬虔的(西二18)。即使約翰沒有故表敬虔,也是神所不許的。因爲神的兒女都有可能在敬拜神的同時,也高抬了人,尤其是高抬了那些在屬靈上,對我們有幫助的神的僕人。即使我們不認爲我們將他們當神敬拜,但是在不知不覺中,因著我們高抬這些屬靈偉人的教導,我們就已經在造神了。“看那,不可!”,我們聽見了這警告,就要遵守。

 

Rev 22:10  他又對我:「不可封了這書上的預言,因為日期近了。」

[註1]         「不可封了這書上的預言」,或「不可封了這書上預言的話」。不可封住的原因是因爲末時已到(但十二9),彌賽亞來的日子近了。不可封住的不是書上的預言,而是書上預言的話,也就是不可封住約翰寫在這書上的話。所以不包含十章4節要封住的七雷,因爲七雷所說的,約翰沒有寫出來。凡是約翰寫在這書上的,都不可以封住。所以,啟示錄所寫的,只要有神所賜的智慧,都是向人開啓的。

[註2]         「因為日期近了」。“日期”原文καιρος / kairosseason),指一段特定的時間。這裡是指彌賽亞來的日子近了。

 

Rev 22:11  不義的,叫他仍舊不義;穢的,叫他仍舊穢;為義的,叫他仍舊為義;聖潔的,叫他仍舊聖潔。

[註1]         “不義”指外面的人,身體,犯了律法;“污穢”指裡面之人,魂,的不聖潔。同樣的,“義”指外面的人不被律法所定罪,“聖潔”指裡面的人,魂,是得拯救的(雅一21,彼前一9)。這節表明當主再來時,一切回歸公義的原則,神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如下節。嚴格來説,神的恩典與神的公義是相悖的。人的不義和污穢,都必須得著不義和污穢的工價,否則神就是不公義、不聖潔的。所以,神的救恩雖然是永遠的救恩,但基本上神的恩典是對罪人短暫的寬容(羅三25);爲了讓蒙恩的罪人,能得著神所應許的永遠救恩。所以,對於失敗的信徒來説,千年國是信徒生命得以成熟的千禧年。到了新天新地,一切都依據各人所行的,得著應有的報酬。

 

Rev 22:12  「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

[註1]         「看哪,我必快來!」。重複7節。在七節是勸勉人遵守書上所說的。這裡再一次重複我必快來,是爲了警告人:神是公義的審判者。

[註2]         「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賞罰原文μισθος / misthosreward),意“工價”(路十7)。“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就是照各人所顯出的行爲給與相對的報酬。這節是解釋上節。神叫人維持人的不義、污穢、為義、聖潔,就是神要照各人所行的給與相對的報酬。

 

Rev 22:13  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我是初,我是終。」

[註1]         “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見8註解,指明是太初就有的神,萬有都是本於祂(羅十一36)。“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見17註解,是主以人子的立場在金燈臺中間的宣告,指明萬有都要倚靠祂,藉著祂(羅十一36。“我是初,我是終”,見啟廿一6註解,指明最終萬有也都要歸於祂(羅十一36)。

 

Rev 22:14  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得權柄能生命樹那裡,也能從門進城。

[註1]         「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不是指在大災難中,憑主寶血的洗淨(啟七14);而是指11~12節所說,憑著各人所行的義和聖別。這有福的應許是對城外百姓的應許,應許他們可以到生命樹那裡,也可以從門進入耶路撒冷城。代表這些洗淨自己衣服的,就使他們的名字都得以寫在生命冊上(啟廿一27)。

[註2]         「能到生命樹那裡,也能從門進城」。這代表城外的百姓不必進城,也能到生命樹那裡。所以,生命樹不只在城内,也在城外。因爲城裡的那道生命水的河是分成四道,流到城外的列國。所以,城外列國百姓只要洗淨自己的衣服,不必進城,就能到生命樹那裡。“到生命樹”的“到”,原文前置詞是επι / epiover),有“得勝”的意思(路九1,翻譯為“制伏”)。城外雖然也有生命樹,但是必須先得勝,好擁有權柄得以到生命樹這裡。城外百姓洗淨自己的衣服就是得勝,就能有權柄到生命樹那裡。同時,因著城外就有生命樹,這也表明城外百姓進城的原因,不是爲了生命樹(城内的生命樹是爲了城内的百姓),而是爲了能到神寶座那裡,好將榮耀、尊貴歸與那城(啟廿一26)。如果我們仔細默想伊甸園的那兩棵樹,生命樹和分別善惡樹,我們可以斷案:伊甸園的生命樹和分別善惡樹所代表的是:人要憑著生命樹所代表的恩典,才有可能面對神公義的律法。亞當與夏娃的失敗,就是想憑著肉體成全律法公義的要求,因此其結果就是死!所以,代表神公義的那棵分別善惡樹才是伊甸園的焦點。而在新耶路撒冷城裡,以公義為根基的神的寶座(詩八九14),象徵那棵分別善惡樹。

 

Rev 22:15  城外有那些犬類、行邪術的、淫亂的、殺人的、拜偶像的,並一切喜好謊言、編造虛謊的。

[註1]         「城外有那些犬類、」。這節所列舉的人,都沒有權柄到生命樹那裡,也無法從門進入新耶路撒冷城。這節所列舉的,和二十一章27節是相同的。所以,犬類就是不潔淨的(可七27);行邪術的、淫亂的、殺人的、拜偶像的,就是行可憎之事的;喜好說謊言、編造虛謊的就是行虛謊之事的。

[註2]         「行邪術的」。原文 φαρμακοι / φαρμακοιpharmacists),“藥師”。用於但以理書二章2節,翻譯“行邪術的”這字,等同於治病的巫師。因為這些人沒有生命樹的葉子醫病(啟廿二2),就有了這些行邪術的。

[註3]         這節所列舉的乃是對比於上節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見啟廿一27,在新天新地之所以仍然有這些人,因為神不只是聖潔的神,更是公義的神。因爲祂是聖潔的神,所以祂所造的人是無罪的;但是因爲祂更是公義的神,所以神要以人的行爲審判各人。在新天新地都是以神的公義為原則。洗淨自己衣服的才有份於生命樹,得以進城;污穢自己衣服的,就只能在城外。

 

Rev 22:16  我耶穌差遣我的使者為眾教會將這些事向你們證明。我是大衛的根,又是他的後裔。我是明亮的晨星。」

[註1]         「我耶穌」。見一章1節。這裡主以耶穌這名,來差遣祂的使者向祂的衆僕人,包含約翰,證明“耶穌就是基督”這啓示。

[註2]         「為眾教會」。“為”原文επι / epion),直譯是“在眾教會之上”,意思是:眾教會是耶穌差遣使者作見證的原因。

[註3]         「我是大衛的根,又是他的後裔」。指基督,參考太廿二42~45。因爲耶穌就是基督,所以“我耶穌”就是大衛的根,又是他的後裔。

[註4]         「明亮的晨星」,也指基督,是神應許給推雅推喇教會得勝者的。推雅推喇教會是神在以色列百姓身上,在舊約經營的結束。同樣的,因爲耶穌就是基督,所以我耶穌就是明亮的晨星,是神百姓所盼望的彌賽亞。

 

Rev 22:17  聖靈和新婦都:「來!」聽見的人也該:「來!」口渴的人也當來;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

[註1]         「聖靈和新婦都說:來!」,或「這靈和新娘都:來!」。“新娘”原文νύμφη / numphēbride),同二十一章2節,是等候丈夫的新娘,這裡是單數主格,代表團體的教會。這靈和新娘都說:來!是指新娘,教會,的靈,呼應新郎,基督,說:我必快來!(廿一12)。

[註2]         「聽見的人也該說:來!」。“聽見的人”指個別的信徒。在羔羊的婚宴裡,所有的個別信徒,都是已接受邀請來赴婚宴的賓客,而團體的信徒就是羔羊所要娶的新娘。教會以團體的靈呼應新郎快來;個別的信徒在地的生活,就是盼望主快來的生活。

[註3]         「口渴的人也當來」,或「口渴的人就來」。“口渴的人”是指王的僕人在大路上所遇見的人。在馬太福音,王為他兒子所擺設的娶親筵席(太廿二2),還沒有坐滿人,教會都還需要到岔路口上去邀請人。“口渴的人就來”,意思是想來赴婚宴就可以來。

[註4]         「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願意的”就是相信接受的,就要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約七38),就可以白白的取生命的水喝。這就是教會在恩典時代所傳的福音。新郎應許祂快來,新娘也盼望新郎快來,但是筵席需要坐滿人,婚宴才會開始。所以,今天教會還是需要到岔路口上去,凡所遇見的,都邀請來赴席,直到筵席上坐滿了客人(太廿二9~10)。

 

Rev 22:18  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什麼,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

[註1]         「我向一切」。“我”,同16節的“我”,也就是耶穌,不是約翰。1819節,耶穌所作的見證,引用自申命記四章2節: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這節的“我”,同16節的“我”,也就是耶穌,不是約翰。因爲1819節的見證是針對這書上的預言,是嚴厲的,是帶有權柄的警告。所以除了神自己以外,沒有人可以作這樣的見證。

[註2]         「見證」,原文 συμμαρτυρουμαι / symmartyroumaitestify),由συν / sununion),“結合”,和 μαρτυρεω / martureowitness),“見證”,兩個字組成,意“同證”。 意思不是神和聽見的人一起作見證,而是神作了見證,讓聽見的人清楚知道神所作的見證。

 

Rev 22:19  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什麼,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

[註1]         「加添刪去」。加添神的話上,不重在字面意義的加添,而是重在屬靈意義的混亂神的話。同樣的,刪去神的話,也不重在字面意義的刪去,而是重在屬靈意義的不遵守神的話。不管加添神的話,或刪去神的話,都是使神的話失去效力。如果我們默想人在伊甸園的失敗,就是因爲人加添了神的話,在不可吃之外加上不可摸(啟三3),也輕忽了神所説吃了必定死的話(啟二17)。因此,因此到了聖經最後的一卷書,就結束在神這嚴厲的警告。

 

Rev 22:20  證明這事的:是了,我必快來!阿們!主耶穌啊,我願你來!

[註1]         「是了,我必快來!」,是證明這事所說的,也就是作見證的耶穌說的。這是耶穌再次重申祂在12節所應許的,也是對17節,那盼望祂再來的新婦和聽見之人的回應。

[註2]         「阿們!主耶穌啊,我願你來!」。這是約翰對主耶穌要來之應許的阿們。

 

Rev 22:21  主耶穌的恩惠常與眾聖徒同在。阿們!

[註1]         「與眾聖徒同在」。有些抄本作「與眾人同在」。

[註2]         主第一次來是帶來恩典,主的再來將帶來神公義的審判。其實世人今日若不接受主的恩,並敬虔的活在這恩中等候主的再來,我們每天所經過的日子都已經在神的震怒之下(詩九十9)。神的恩不是爲了讓人有放縱情慾的機會(猶一4),而是爲了讓人有機會能面對要來公義的審判。因此約翰以願主耶穌的恩與眾人同在作爲結束。不只是針對聖徒,而是針對所有的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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