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b 5:1 凡從人間挑選的大祭司,是奉派替人辦理屬神的事,為要獻上禮物和贖罪祭(或作:要為罪獻上禮物和祭物)。
[註1] 「從人間挑選的大祭司」。大祭司是從人不是從天使挑選,所以祭司能同情人的軟弱。
[註2] 「替人辦理屬神的事」,就是為人的罪獻祭給神,辦理贖罪的事(來二17),因為神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來二)。在舊約,罪的定義就是“不法”。所以,天使、摩西、和祭司的職事都和神的律法有關。天使是傳講神的律法,摩西是確立神的律法,而亞倫是使百姓藉著祭物滿足律法的要求。
[註3] 「要獻上禮物和贖罪祭」,最好改為括弧中的翻譯:「要為罪獻上禮物和祭物」。禮物和祭物都是為了人的罪,聖經用法並沒有明顯的分別。但是,“禮物”原文δῶρον / dora(gifts),是一般奉獻的通稱,是甘心祭,通常是指獻上不留血之物,如素祭(利二1)。而“祭物”原文θυσιας / thysias(sacrifices),字根是θύω / thuo(kill),意“殺”,所以“祭物”特指亞伯所獻流血的祭牲(創四4)。向神獻上不留血的禮物,代表人承認自己的卑下和神的尊貴,如亞伯拉罕向麥基洗德獻上十分之一(來七4)。而向神獻上流血的祭物,代表人的罪得著赦免(來九22)。但這裡的禮物和祭物都是為了贖罪。因為所謂罪不只是犯了律法,也泛指人無法與神有和平,就如下節的愚蒙和失迷。
Heb 5:2 他能體諒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因為他自己也是被軟弱所困。
[註1] 「愚蒙」原文αγνοουσιν / agnoousin(being ignorant),由一否定詞和 νοιεω / noieo(ponder),“思考”,兩個字組成。所以“愚蒙”就是“不思考”、“不操練心思”,與魂有關。
[註2] 「失迷」原文πλανωμενοις / planomenois(erring),“犯錯”,意“離開正途”,在馬太福音二十四章24節就翻譯為“迷惑”。撒旦就是被稱為那“迷惑普天下的”(啟十二9)。在末世,假先知和敵基督在人身上最主要的工作,就是迷惑人。所以,主耶穌告訴門徒:「你們要謹慎,免得有人迷惑你們。」(太廿四4)。“失迷”是因為“愚蒙”,也就是不操練心思,所造成的錯誤,而離開正途。可見信徒得著魂的救恩是何等的重要(彼前一9)。
[註3] 「被軟弱所困」。“軟弱”代表“人”的軟弱(來七28)。“所困” 原文 περικειται / perikeitai(encompassed),意“圍繞”。所以,“被軟弱所困”有如人的心思被監禁在“軟弱之人”這監獄裡。因此人就又了愚蒙和失迷。
Heb 5:3 故此,他理當為百姓和自己獻祭贖罪。
[註1] 另譯:故此,他理當為百姓和自己因著罪獻祭。
[註2] 「故此」。因為自己也被軟弱所困。
[註3] 「獻祭贖罪」,或「因著罪獻祭」。祭司獻祭是為了百姓和自己(利十六11),因為都有身為人的軟弱而導致的罪(利十六11)。
Heb 5:4 這大祭司的尊榮,沒有人自取。惟要蒙神所召,像亞倫一樣。
[註1] 另譯:沒有人自取這尊榮,惟要蒙神所召,像亞倫一樣。
[註2] 「沒有人自取這尊榮」。祭司的職份本身是尊榮的,但這尊榮是神賜給亞倫一家的(出廿八1),不是人可以自取的(代下廿六18)。
[註3] 「惟要蒙神所召,像亞倫一樣」。亞倫取了祭司的職份是因為神的呼召;我們也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彼前二9)。
Heb 5:5 如此,基督也不是自取榮耀作大祭司,乃是在乎向他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的那一位;
[註1] 另譯:如此,基督也不是榮耀自己作大祭司,乃是在乎向他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的那一位;
[註2] 「自取榮耀」,或「榮耀自己」。作者為了證明基督不是榮耀自己作大祭司,引用了兩處聖經。第一處在這節,引用自詩篇第二篇7節;第二處在下節,引用自詩篇一百一十篇第7節。
[註3] 「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見來一5註解。作者在第一章5節已經引用了一次,那裡是為了證明耶穌是超越天使的。這裡再一次引用,是為了證明耶穌不是榮耀自己成為大祭司。但作者並沒有直接說耶穌成為大祭司是來自父神的揀選,而是引用詩篇強調父神是叫耶穌從死裡復活的那位。在第四章,當作者介紹那位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時,祂的名字是耶穌。這裡,再一次提到這位尊榮的大祭司時,是說基督而不是耶穌。因為耶穌在復活裡已經被立為基督了(徒二36)。
Heb 5:6 就如經上又有一處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
[註1] 這是第二處經節,引用自詩篇一百一十篇第7節,證明耶穌不是榮耀自己成為大祭司。
[註2] 「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麥基洗德”見第七章。“等次”原文ταξιν / taxin(order),意“規定”、“命令”,因此是“安排”,含有權柄的意思。在路加福音一章8節說:“撒迦利亞按班次在神面前供祭司的職分”。其中“班次”就是“等次”這字。意思是撒迦利亞在神面前供祭司的職分,是照著權柄裡的安排。同樣的,基督盡祭司的職份,也是照著神權柄所安排的,但卻是照著和麥基洗德一樣的安排,是永遠供職的。
[註3] 「永遠為祭司」。一般的祭司在神面前供祭司的職分,有一定的時間安排。但是麥基洗德是永遠在神面前供職。請注意:“永遠”這字αιων / aion,並非沒有終點的永遠,而是指一段特定的時間是持續的,特指有關彌賽亞的一段時間。見來七13註解。
Heb 5:7 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就因他的虔誠蒙了應允。
[註1] 另譯:基督在肉體的日子裡,以大聲哀哭和眼淚,向那能救祂免死的,獻上祈禱和懇求,就因祂的害怕,蒙了垂聽;
[註2] 「基督在肉體的時候」,就是耶穌道成肉身,還在地上盡職的時候。
[註3] 「大聲哀哭,流淚禱告」,因為後文所說的“懼怕”,代表基督對父神的尊崇。
[註4] 「免死的」。不是基督向父神禱告不上十字架,而是向父神禱告不要離開祂(太廿七46)。在聖經中“死”的定義就是離開活神。神囑咐亞當不可吃知識善惡樹的果子,因為他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7)。結果亞當還是吃了,所以就被趕出伊甸園離開神,代表死了。
[註5] 「懇求」。原文 ικετηριας / iketirias(entreaties),源於“橄欖枝”。人拿橄欖枝用羊毛纏繞代表尋求幫助。基本上,橄欖枝是必需連於橄欖樹的,否則就會枯乾。所以 “懇求”含有“需要幫助”、“尋求和平”的意思。基督在客西馬尼園的大聲哀哭,流淚禱告,就是以一支橄欖枝的身份懇求不要從樹被砍下,而離開父神。
[註6] 「就因他的虔誠蒙了應允」。“祂的虔誠”原文“祂的害怕”,不是害怕死,而是害怕父神棄絕祂。“蒙了應允”,不是不死,而是不離開父神,也就是父神使基督從死裡復活!所以,這節是接續基督永遠為祭司的論述。因著基督大聲哀哭,流淚禱告向父神懇求,不要離棄祂。父神就使基督從死裡復活,得以永遠在神面前供職。
Heb 5:8 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
[註1] 「苦難」指的是十字架的苦,這字在使徒行傳一章3節翻譯為“受害”。
[註2] 「學了順從」。“學”原文εμαθεν / emathen(learned),有因為實際經歷而得到知識的意思。所以,“學了順從”不是學了順從父神,因為耶穌順服父神是不需要學習的。這裡的“學了順從”是指實際經歷死,如同順從了“死”,而實際經歷死,有了死的知識,所以是“嘗了死味”的意思。主耶穌因著經歷十字架的苦,而順從了死,嘗了死味。
Heb 5:9 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
[註1] 「他既得以完全」,就是希伯來書二章10節所說的;“因受苦難得以完全”。其中“完全”有達到目標的意思。所以,不是基督本身不完全,而是基督藉著所受的苦難,嘗了死味,達到父神所計畫的目標。
[註2] 「順從他的人」。基督是因十字架的苦,學了順從死,嘗了死味,成就了救恩。信徒是因順從基督,也就是因著信,而得到救恩。
[註3] 「永遠得救」。“永遠”原文 αιωνιου / aioniou(eternal),不是指救恩的無終永遠,而是指救恩的持續性,超越了時間的限制。對於順從主的人,主的救恩不單單是已過的救恩,主的救恩也是現在和將來的救恩(林後一10)。
[註4] 「根源」。原文αιτιος / aitios(cause) ,意“因由”、或“作者”。基督是我們救恩的元帥(來二10),是救恩的創始者。
Heb 5:10 並蒙神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稱他為大祭司。
[註1] 「蒙神…稱他為大祭司」。“稱”原文 προσαγορευθεις / prosagoreftheis(addressed),由προς / pros,“在”,和αγορα / agora,“市場”,所以有“公開宣佈”的意思。
[註2] 在第6節,作者先引用詩篇介紹基督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表明在基督死而復活之前,祂是羔羊,是神所預備的身體(來十5)。但是在祂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之後,神就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公開宣佈祂為大祭司。
Heb 5:11 論到麥基洗德,我們有好些話,並且難以解明,因為你們聽不進去。
[註1] 另譯:論到這事,我們有好些話,但又難以解明,因為你們聽覺變得遲鈍。
[註2] 「論到麥基洗德,我們有好些話」,原文「論到這事,我們有好些話」。不是論到麥基洗德這個人,而是論到前面所說:基督蒙神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被稱為大祭司這個主題。但作者並沒有馬上繼續談這個主題,而是從這節到第六章結束,先插入一段責備並警告讀者,當竭力長進達到完全的地步。因為唯有長成的人,才有可能明白並接受耶穌是按著麥基洗德的等次被稱為大祭司。
[註3] 「並且難以解明」,最好翻譯為「但又難以解明」。意思是,作者雖然有很多話要說,但又很難向他的讀者解說明白。
[註4] 「因為你們聽不進去」,“不進去”的意思是“不推動”、“緩慢”。所以,這句話最好翻譯為:「因為你們聽覺變得遲鈍」。“聽覺變得遲鈍”不是指聽的功能出了問題,而是指對神的話不敬畏,也就是輕忽神向我們所說的話。這種的輕忽就如接下來所說的,是一個吃奶的嬰孩,不能吃乾糧的人。所以作者雖然有很多話要說,但又很難向他的讀者解說明白。
Heb 5:12 看你們學習的工夫,本該作師傅,誰知還得有人將神聖言小學的開端另教導你們,並且成了那必須吃奶,不能吃乾糧的人。
[註1] 另譯:按照目前的時間來說,你們本該作師傅,誰知還得有人再將神聖言開始的要素教導你們,成了那必須吃奶,不能吃乾糧的人。
[註2] 「神聖言」。“聖言”原文 λογιων / logion(oracles),“諭言”或“道”。 神聖言就是神的諭言,就是神的律法。
[註3] 「成了那必須吃奶」。“奶”對於嬰孩是很重要,就如“神聖言開始的要素”對於初信的信徒,也是很重要的。但是如果一直吃奶,不能吃乾糧,就是長不大的嬰孩。
[註4] 「乾糧」的“乾”原文 στερεας / stereas(solid),意“穩定”、“堅固”(彼前五9,提後二19)。如果奶是指“神聖言開始的要素”;那麼“乾糧”可以解釋為“神聖言目標的要素”,就是神公義的諭言(來五13),如下節所指出的。神的話就是律法,就是公義的諭言。
Heb 5:13 凡只能吃奶的都不熟練仁義的道理,因為他是嬰孩;
[註1] 另譯:凡只能吃奶的對於公義的諭言沒有經驗,因為他是嬰孩;
[註2] 「不熟練仁義的道理」,或「對於公義的諭言沒有經驗」。“不熟練”就是“沒有經驗”;“仁義”原文“公義”;“道理”原文 λογιων / logion(oracles),同上節“聖言”,也就是“諭言”或“道”。吃奶的對公義的諭言沒有經驗,代表“公義的諭言”就是嬰孩所不能吃的“乾糧”。
[註3] 耶穌就是那太初的道成為肉身。這位道成肉身的耶穌,一面來說是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約一14),是嬰孩所必須吃的話奶,但這位道成肉身的耶穌也是“公義的諭言”,是嬰孩所不能吃的“乾糧”。主耶穌說祂來乃是要成全律法,就是叫我們能吃乾糧,使我們對公義的諭言有經驗!
[註4] 「因為他是嬰孩」。保羅將嬰孩解釋為屬肉體的(林前三1),而屬肉體的心思是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羅八7)。神的律法就是神公義的律法。所以,公義的諭言,就是神的律法。只能吃奶的嬰孩,就是無法遵守神的律法。
Heb 5:14 惟獨長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糧;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
[註1] 另譯:乾糧是為了長成的人;藉由習練心竅的方式,就能分別善惡了。
[註2] 「長成的人」原文τελειων / teleion(fullgrown),它得字根τελος / telos(end),“結束”,所以,有“完全”的意思。在馬太福音五章48節,這字就是主所說的“完全”: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惟獨長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糧,也就是惟獨完全的人才能遵守律法。而一個能遵守律法的人,需要是一個心竅習練得通達,能分辨好歹的人。
[註3] 「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或「藉由習練心竅的方式」。“習練”原文 γεγυμνασμενα / gegymnasmena(practise),字根γυμνος / gumnos(naked),意“赤身”,是為了方便搏鬥,因此衍生為“操練”。“心竅” 原文αισθητηρια / aisthitiria(senses),衍生自αισθανομαι / aisthanomai(apprehend),意“瞭解”、“明白”(路九45)。所以,“心竅”是指感知、判斷的器官,與我們的心思,也就是魂有關。“習練心竅”就是操練我們的心思。“方式”原文 εξιν / exin(manner),指一個人的平常生活習慣。操練我們的心思就是我們該有的生活習慣。藉著不斷的操練,使心思得以更新變化(羅十二2)。因此,一個長成的人之所以能吃乾糧,是因為他們不斷的藉著操練心思,好得著魂的救恩(彼前一9),而能習慣性的使用他們的心思來辨別是非。林前十四章20節說:「弟兄們,在心志上不要作小孩子」,其中,“心志”指的是“思想或認知的能力”。所以,在心志上不要作小孩子,就是這裡所說的:習慣使用感官而受了操練。
[註4] 「就能分辨好歹了」,最好翻譯為「就能分別善惡了」。這是全本新約聖經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重新提到伊甸園中的那棵分別善惡樹。在伊甸園裡,那棵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不是不可吃,而是那時的人還赤身裸體,所以還不能吃!生命樹有如話奶,分別善惡樹則是乾糧。亞當與夏娃的赤身露體,代表他們還沒有長大成人,他們的心思還是小孩的心思,因著蛇的誘惑,心思就被敗壞了(林後十一3,“心或偏于邪”原文)。所以,希伯來書的作者,就是告訴猶太的信徒,藉著基督的救贖,他們就得以重新帶回伊甸園。讓他們有機會重新面對伊甸園的那棵分別善惡樹。
[註5] 在第七章,作者告訴我們,麥基洗德頭一個名翻出來就是公義王(來七2)。所以,作者先責備他的讀者,因著他們對於公義的道完全沒有經驗,是很難向他們講解明白基督如何是按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成為大祭司。公義是神寶座的根基(詩八十九14),諸天必表明他的公義(詩五十6)。所羅門作詩說:神啊,求你將判斷的權柄賜給王,將公義賜給王的兒子(詩七十二1)。所羅門作詩所求的,就是當初神在伊甸園的那棵分別善惡樹。亞當要作王管理全地,也必須求那棵分別善惡樹所代表的“判斷的權柄” 來分別善惡。也就是長大成人,對公義的道有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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