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m 1:1 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
[註1] 另譯:耶穌基督的奴僕保羅,被召的使徒,分別出來歸於神的福。
[註2] 「僕人」或「奴僕」,原文 δουλος / doulos(a slave ),源於字根δεω / deo(bind)意為“捆綁”。因此僕人就是被捆綁的奴隸。他一切所作的,都是被限制的,都不是根據自己的意願。 所以,保羅說: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林前九16)。
[註3] 「使徒」,原文 αποστολος / apostolos(apostle),原文意“受差遣的人”。「奉召為使徒」,最好翻譯為「被召的使徒」。使徒的職分是神所賜(羅一5),不應該被視為教會中一種特殊的職位。使徒這名只是強調神的差遣:沒有神的呼召和差遣,就沒有什麼人可以宣稱他是使徒。
[註4] 「特派傳神的福音」最好翻譯為「分別出來歸於神的福音」。「分別出來」原文αφοριζω / aphorizo,由απο/ apo(separation),“分離”,和 οριζω / horizo(mark out),“標記出來”,兩個字組成。每一個主的工人,都是神所標記、所指定、所分別出來的人,為了與神同工。保羅在沒有蒙召之前,是一個法利賽人。法利賽人這字源於希伯來文 פּרשׁ / parash,意“分離”。保羅以前是自己分別出來,為祖宗的遺傳熱心(加一14);在遇見大馬色的光之後,是被神分別出來,歸於神的福音。
[註5] 「神的福音」。“福音”原文 ευαγγελιον / evangelion(good news),“好信息”,就是3~4節所說的,有關於耶穌身位的好信息:耶穌就是基督。羅馬書的主題就是神的福音,告訴人“耶穌就是基督”這好信息。所以,福音的性質最主要是針對信徒(猶太人和外邦人),不是針對不信的人。我們可以說,保羅所寫的書信,大部分都是論及已信的人,而不是不信的人。
Rom 1:2 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
[註1] 如希伯來書所說:神既在古時借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來一1)。神的福音是神的應許;這個應許不是外面的祝福,而是關於彌賽亞,關於基督。所以,第1節的「耶穌基督」這名,說出神所應許的應驗:耶穌就是那基督(太十六16),就是彌賽亞。
[註2] 「在聖經上」,原文「在聖書裡」,指前面的眾先知所寫。“聖書”的“聖”說明眾先知所寫的,都是神聖的啟示,也就是下節有關耶穌基督的啟示。
[註3] 「所應許的」。亞當是首先的人,是出於神的創造;基督是末後的亞當,是出於神的應許。
Rom 1:3 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
[註1] 翻譯: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成了大衛的後裔;
[註2] 「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就是神所應許的福音的內容。
[註3] 「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原文「按肉體說,成了大衛的後裔」。“成了”這字的原文γενομενου/ genomenou(is come),在聖經中用了兩次來描述主的身位。第一次是在約翰福音第一章14節:「道“成了”肉身」,就是這節所說的,耶穌就成了大衛的後裔。第二次是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45節:「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末後的亞當就是基督,因著主從死裡復活,成了賜生命的靈。所以,下節說:按聖善的靈說,耶穌就是基督,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
Rom 1:4 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
[註1] 另譯:按聖別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在大能裡,標明是神的兒子。
[註2] 「按聖善的靈說」,或“按聖別的靈說”。神是靈,是聖潔的,但是這裡聖潔的靈不是指神,而是指基督是那靈的神所分別出來的,所以是聖的。“肉體”的意思就是血肉,是必朽壞的,連於耶穌的死。“靈”乃是生命(約六63),與死相對,連於基督的復活。
[註3] 「從死裡復活」。“復活”原文 αναστασεως / anastaseos(resurrection ),意思“重新站立”,是復活的通稱。在希伯來書十三章的“復活”,原文 αναγαγων / anagagon(leading ),“帶來”,這是具體的形容復活乃是從死裡帶上來。保羅說:“若不死就不能生”。所以,在神的智慧裡,耶穌先是“按著肉體”而死,好成就基督“按聖別的靈”而復活。
[註4] 「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或「在大能裡,標明是神的兒子」。「顯明」這字的原文ορισθεντος /oristhentos(mark out),“標記”。這字也用於第1節「分別」這複合字。“受膏的”意思是被神所標記,所顯明,所立的那位。
[註5] 感謝主,福音的內容,就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按肉體說」,祂是耶穌;「按聖善的靈說」,祂是基督。“耶穌基督”這名就是表明神那能使人從死裡復活的大能。因著耶穌的死,成就了基督的復活,在大能裡顯明為神的兒子。所以福音內容的要素就是“死”與“復活”!
Rom 1:5 我們從他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在萬國之中叫人為他的名信服真道;
[註1] 另譯:我們從他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在萬國之中叫人為祂名的緣故,以至於順從所信的;
[註2] 「恩惠…使徒的職分」。“恩惠”原文 χαριν / charin(grace),意“藉由恩惠”,含有“恩惠乃是保羅有分於使徒的職分”的原因。“恩惠”是來自神的所是;叫保羅有分於神的所作,成為使徒。所以,使徒的職分是神所賜給保羅的,是強調神的差遣,而不是這職分在地位上的特殊。很遺憾的,今天在教會中,有人過分強調使徒職分在地位上的特殊,而不認識神的工作都是基於神的所是!在林後十一章5節,保羅說:“但我想,我一點不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以下”。這句話的意思說明,在當時的哥林多教會,就有人將使徒看成是個人地位的象徵。所以,保羅說他的言語雖然粗俗,他的知識卻不粗俗,因此很不客氣的說:我一點不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以下。
[註3] 「在萬國之中」。是指愛地上居住的百姓,包含猶太人和外邦人。
[註4] 「為他的名信服真道」,或「為祂名的緣故,以至於順從所信的」。“順從所信的”,是神賜給保羅恩惠並使徒職分的目的。意思是:保羅的使徒職份不只是要叫不信的人相信,更是要叫已經相信的人,為了主名的緣故,順從他們所已經相信的。“為祂名的緣故”,就是“為了耶穌基督”這名的緣故。對於猶太人來說,他們相信彌賽亞要來。如今彌賽亞已經來了,就是耶穌,並且為我們的罪而死,已在復活裡被立為基督,成為我們救恩的根源,是所有神的百姓,特指猶太人,所當順服的。
Rom 1:6 其中也有你們這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
[註1] 「蒙召屬耶穌基督」,特指外邦的信徒。猶太人要順從所信的;信徒也要因所蒙的恩召,成為耶穌基督的人,順從他們信的。
Rom 1:7 我寫信給你們在羅馬、為神所愛、奉召作聖徒的眾人。願恩惠、平安從我們的父神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註1] 「奉召作聖徒的眾人」。6節是蒙召屬耶穌基督;這節是奉召作聖徒的眾人。我們蒙召一面是屬基督,一面也是屬教會,與弟兄姐妹同作聖徒。保羅是奉召為使徒,在羅馬的眾人是奉召的聖徒。不管是使徒或聖徒,都是神所呼召的。在工作上,我們能成為使徒與神同工,不是基於我們的才幹,而是基於主的呼召。同樣的,在地位上,我們被稱為聖徒,不是基於我們的所是,也是基於主的呼召。今天每一個教會在各地上所作的見證,都是因為有主的呼召。
[註2] 「願恩惠、平安從我們的父神並主耶穌基督歸與聖徒」。這不只是一種的問安,更是代表我們要有不斷的恩惠與平安,從神那裡而來。恩惠是因為神是有恩典的神,而平安是指出神是公義的神。人唯有符合神公義的要求,才有真正的平安。我們有了來自神的恩惠與平安,代表我們與神的關係是正常的。
Rom 1:8 第一,我靠著耶穌基督,為你們眾人感謝我的神,因你們的信德傳遍了天下。
[註1] 「第一」,就是“首先”。保羅首先提到的是在羅馬弟兄們的信心。所以,羅馬書福音的主題是針對信徒(包含猶太人和外邦信徒),而不是針對不信的外邦人(見羅一1注解)。保羅在這節提了第一之後,接下來並沒有告訴我們第二是什麼。也就是說,保羅看見眾人的信心,是最重要的。
[註2] 「你們的信德傳遍了天下」或「你們的信心傳遍了天下」。“信德” 原文 πιστις / pistis(faith),“信心”。所謂“傳遍了天下”,就是傳遍了“羅馬”。在使徒行傳,主耶穌對門徒說:「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8)。在保羅的認知裡,羅馬是外邦政權的中心,就是地極。主耶穌曾鼓勵保羅,他怎樣在耶路撒冷為主作見證,也必怎樣在羅馬為主作見證(徒廿三11)。所以,如果福音能傳到羅馬,就是將福音傳遍了天下。
Rom 1:9 我在他兒子福音上,用心靈所事奉的神,可以見證我怎樣不住的提到你們;
[註1] 「在他兒子福音上」。在1節是說“神的福音”,這裡是說“在他兒子福音上”。神福音的內容,最主要的就是他兒子的福音。
[註2] 「用心靈所事奉的神」,或「用靈所事奉的神」。“事奉”,原文 λατρευω / latrevo(serve),這字一般是專指以色列人對耶和華的敬拜。但在恩典的時代裡,每一個神的兒女都可以用靈來事奉神。神是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靈和真來拜他(約四24)。我們事奉神完全是一件在靈裡的事。
Rom 1:10 在禱告之間常常懇求,或者照神的旨意,終能得平坦的道路往你們那裡去。
[註1] 另譯:在禱告之間常常懇求,或者照神的旨意,終能昌盛的往你們那裡去。
[註2] 「平坦的道路」或「昌盛的」,原文ευοδωθησομαι / evodothisomai( be prospered),由ευ/ eu(well),和οδος / hodos(way),兩個字根組成。在聖經其它地方翻譯為“興盛”(約參一2),“進項”(林前十六2),代表來自神的祝福。保羅的意思是,他所禱告懇求的,是希望能照著神的旨意,帶著神的祝福,到羅馬看望弟兄姐妹。
Rom 1:11 因為我切切的想見你們,要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使你們可以堅固。
[註1] 「我切切的想見你們」,保羅切切的想見在羅馬弟兄姐妹的原因,是因為保羅認為他是一個欠他們債的人,要將福音也傳給他們(羅一15)。
[註2] 「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恩賜”這字在原文是單數。保羅在羅馬書第五章指出,屬靈的恩賜是來自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並且這賞賜也要因耶穌基督一人更加倍的臨到眾人(羅五15)。一面來說,身體上每個肢體從主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羅十二6);另外一面來說,每個肢體從主所得的恩賜,彼此能有恩典裡的交通。這裡所謂屬靈恩賜的分享,是特指下面所說的,將福音傳給他們。傳福音就是分賜屬靈的恩賜。
[註3] 「使你們可以堅固」,或「使你們得以被建立」。就是藉著弟兄姐妹彼此有恩典裡的交通,就得以堅固的被建立起來。
Rom 1:12 這樣,我在你們中間,因你與我彼此的信心,就可以同得安慰。
[註1] 「就可以同得安慰」。“安慰”等同於上節的“可以堅固”,或“得以被建立”。
Rom 1:13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我屢次定意往你們那裡去,要在你們中間得些果子,如同在其餘的外邦人中一樣;只是到如今仍有阻隔。
[註1] 「得些果子」,“原文”原文 καρπον / karpon(fruit),單數,不只是結出,而是有收成的意思。所以,這果子不是指使不信的人相信主,而是從信主之人的收成(羅六22)。這也就是一章5節所說的,叫已信的人,能順從他們所已經相信的。這也是保羅在接下來16節所說的:要救一切相信的。
[註2] 「如同在其餘的外邦人中一樣」。保羅的職事是外邦人的職事(羅十五16),但不是針對外邦不信的人,而是針對外邦已信的人。所以,保羅要在羅馬的信徒中間,也要和他在其餘的外邦人中的信徒一樣,得些順從信仰的果子。
Rom 1:14 無論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
[註1] 「希利尼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希利尼人”就是希臘人,希臘語是當時外邦世界通用的語言;“化外人”或野蠻人,在使徒行傳翻譯為“土人”(徒廿八2,4),與希臘人相對。“聰明人”和“愚拙人”的字根與人的“心思的運用”有關。聰明人善用自己的心思,愚拙人卻完全不用心思。保羅將當時的外邦人分為說希利尼話的和說非希利尼話的化外人;而將人的才智分為聰明和愚拙的。但我們傳福音的對象是不分種族、文化、和才智的。
[註2] 「我都欠他們的債」。我們之所以要傳福音是因為我們是欠債的人。但不是欠主的債,而是欠我們所要傳福音之對象的債。因為保羅只是一個器皿,他從主所得的恩賜,不是為了保羅他自己,而是要將他所得的恩賜分享出去,也就是為了將福音傳給神所預定的人。所以,保羅如果不傳福音給人,就等於欠了那些需要福音之人的債。
Rom 1:15 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
[註1] 「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不是指在羅馬的一般人,而是在羅馬的信徒。從13節到16節,保羅所說的對象都是針對教會的弟兄姐妹。保羅盡他的力量,要將福音傳給在羅馬的信徒,就是為了做一個不欠債的人。
Rom 1:16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註1] 另譯:所以,我不因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叫一切相信的達到救恩,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註2] 「我不以福音為恥」,前面有一個連接詞γαρ / gar(for),意“所以”。因此這節可以翻譯為「所以,我不因福音為恥」。代表保羅結束了15節的話後,就要開始將福音傳給羅馬的信徒。「我不因福音為恥」,不是說傳福音是羞恥,而是說保羅認為如果他不傳福音,對於他來說,就有欠債的羞恥。
[註3] 「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這大能是神使主耶穌從死復活的大能。這神的大能就是保羅可以還債的能力。這大能也是下節所說“神的義顯明出來”。
[註4] 「要救一切相信的」,或「要叫一切相信的達到救恩」。“相信”原文 πιστευοντι / pistevonti(trusting),現在主動分詞,含有“持續相信”的意思。代表信徒所要得的救恩是一個過程。所以,這裡的意思不是“要救一切要相信的”,而是“要救一切已經相信並持續相信的”。因為保羅傳福音的對像最主要是在羅馬的信徒。嚴格來說,不信的人要相信主恩,不需要神的大能,因為只要人的心思一轉變,憑著一個簡單的信,就可以馬上得救。但是一個已經相信的人要進一步的得著救恩,也就是達到魂的救恩,以及身體的得贖,卻需要神那復活的大能。
[註5] 「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意思是:先是神百姓中的信徒,後是外邦人中的信徒。這一種先後的次序,是基於救恩是先出於猶太人(約四22),再臨及外邦人。
Rom 1:17 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註1] 「因為」這連接詞,解釋上節福音之所以是神的大能的原因:「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神的義顯明出來,就是上節神大能的顯出。福音的內容就是神的兒子耶穌。因著耶穌的死,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信徒也因著信耶穌的復活就得稱為義(羅四25)。
[註2] 「義」原文δικαιοσυνη / dikaiosyni(righteousness ),源於δικη / dike(right),意“對”, 也就是符合律法的,所以,含有“刑罰”的意思(帖後一9)。“義”就是神所看為對的事,是可以面對神公義審判的。
[註3] 「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直譯「這義是出於信,進入信」。也就是說“信”是“義” 的起點和終點。因著信是“義” 的起點,人只要相信就被稱義。但因著信也是“義” 的終點,信徒還需憑著信活著,成為“義”最终所要歸給的目標。
[註4] 「義人必因信得生」,或「義人必因信活著」。“活著”原文 ζησεται / zisetai(shall live),未來時態。引用自哈巴谷書二章4節。“義人”就是已經因信稱義的人,也就是以“信”為 “義”的起點的人。“必因信得生”就是“因信得著義”,也就是進一步以“信”為“義”的終點。在聖經中,“義”在某種意義上也等於“生命”,得著義就是得著生命而活著 (太十九17,羅五18)。按照前面義的定義,我們可以說:“因信稱義”是信基督而稱義,是做了一件基督有關的事而稱義;“因信活著”最主要是為了教會而活著,如保羅是為了弟兄姐妹而選擇在肉身活著(腓一24),所以是做了一件與教會有關的事被稱義而活著。
Rom 1:18 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
[註1] 「神的忿怒」,與上節“神的義”的相對。神的義要將神福音的大能顯明在信的人身上,而神的忿怒要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忿怒”原文οργη / orge(anger),不是指神一時的審判,而是指公義的神長時存在的特質。如約翰福音三章36節:「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見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所以,orge這字也用來形容神將來臨的忿怒(太三7,帖前二16)。感謝主,神忿怒的顯明不是神立即的審判,而是神憤怒的累積(羅二5,約三36),叫人有悔改的機會。
[註2] 「不虔不義」。“不虔”原文 ασεβειαν / aseveian(impiety),這裡是特指不敬畏神的外邦人。“不義”則是特指那本是神公義的百姓,猶太人,卻行不公義的事。
[註3] 「行不義阻擋真理」。“義”是順從所信的真理;所以,“行不義”就是阻擋真理。
Rom 1:19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
[註1] 「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最好翻譯為「人所知道的,已顯明在人中間」。也就是說,不需要神的啟示,人只要有一顆敬畏神的心,只要觀看神的創造,就會發現神其實已經給人顯明有關於神的事情,如下節所指明的。
[註2] 世人在神的眼中只有兩般人:猶太人和外邦人(希利尼人)。保羅從一章19節到這章結束,先定罪一般的世人;藉著在第二章和第三章,定罪了猶太人。在定罪了這兩般人後,就下結論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0),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對於外邦人,神是以祂的創造來顯明祂自己,但是人卻不以認識神為美。而對於猶太人,有神所託付的聖言,但是猶太人卻使神的名受了褻瀆(羅二23,24)。
Rom 1:20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註1] 另譯:自從造天地以來,神那不可見之事,就如祂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見的;乃是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註2] 「那不可見之事」。就是後文所說的“神的永能和神性”。
[註3] 「神的永能和神性」。“永能”不是重在“能力”,而是重在“永遠”,就如神的名字就是“我是”,意“存在”(約八58,出三14)。“神性”原文θειοτης / theiotes(divinity),主格名詞,指屬於神的神聖屬性,只用於這節。神的永能和神性本是不可見之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是明明可見的。世人只要藉著受造之物的存在,就能看見神那不能看見的永能(存在);世人只要按著神所賜的本性活著,就能看見神那不能看見的神聖屬性,諸如聖(可一24)、愛(約壹四8)、義(徒七52)、光(約十二46)…等等。
[註4] 當大衛抬頭望天,觀看神的創造時,就感概的說:「我觀看你指頭所造的天,並你所陳設的月亮星宿,便說: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麼,你竟眷顧他?」(詩八3,4)。主耶穌也說,「你想野地裡的百合花怎麼長起來;他也不勞苦,也不紡線。然而我告訴你們,就是所羅門極榮華的時候,他所穿戴的,還不如這花一朵呢!」(太六28,29)。神的創造是要世人看見祂、認識衪;但很可惜,世人卻故意不認識神(羅一28)!也就是說世人不願意從神的創造裡,進一步發展出對神完全的認識。
Rom 1:21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
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註1] 「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世人要“榮耀神”,是因為神的神聖屬性;世人要“感謝神”,是因為神的永能,使我們存活。
[註2] 「思念變為虛妄」。“思念”原文διαλογισμος / dialogismos(thoughts),可以指人自己心裡的想法(可七21),也可以指外面與人的辯論(路九46)。思念最主要與人的魂有關。人在伊甸園的失敗就是因為人的心思被敗壞(林後十一3,“心或偏於邪”原文)。人的心思如果不向著神,結果就會變為虛妄。“變為虛妄” 原文εματαιωθησαν / emataiothisan(become folly),猶太人用這字來形容偶像。人在伊甸園裡,心思被敗壞的結果,就是被蛇所誘惑;人的心思被敗壞的結果就是歸於偶像。
[註3] 「無知的心就昏暗了」。“暗災”是神在埃及擊殺長子之前,所降給埃及人的最後一災。神六日的工作開始於光,開始於神的彰顯,萬物的創造就是為了祂的彰顯。但是第九災,神卻是說“要有暗”就有了暗。神的創造是要世人來認識衪,但是世人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那麼他們無知的心變為昏暗也是必然的。
Rom 1:22 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
[註1] 「自稱為聰明」。“自稱”原文 φασκοντες / faskontes(maintaining),含有“維持”的意思,就是人自以為有自己的想法。“聰明”原文σοφοι / sofoi(wise)。世人所創造的“哲學家”,φιλοσοφοι(Philosophers),就是源於“聰明”這字。哲學家就是自認為聰明,喜愛聰明的人。人所創造的哲學,可以說是無神論的基礎。因為人自以爲沒有神也可以成為聖人。
[註2] 「反成了愚拙」,就是心反而昏暗了。20節是說到藉著神的造物,就能看見的那本是看不見的神的永能和神性。這裡是人自以為聰明,因著思念變為虛妄,就成了愚拙的,不只不認識神的永能和神性,更是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必朽壞的(羅一23),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的(羅一25)。分別以世人所犯的兩種淫亂來代表:第一,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必朽壞的,就是第一種的淫亂,是人在正常婚配之外的淫亂。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的,就是第二種的淫亂,是屬於非正常婚配的淫亂。
Rom 1:23 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佛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註1] 另譯: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改為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和爬物之形像的代表。
[註2] 「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改為必朽壞的…」。這是因著人虛妄的思念和無知昏暗的心,所導致的第一種情形,以24節所描述的:人在正常婚配之外的淫亂來形容。神所配的是不能棄絕的,如同神的榮耀是不能朽壞的。所以,人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之形像的樣式,就是去否定那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就是人在棄絕神所配的,去行正常婚配之外的淫亂。
[註3] 「人和飛禽、走獸和爬物之形像的代表」。“形像”原文 εικονος / eikonos(image);指受造之物內裡的素質;“代表”原文 ομοιωματι / omoiomati(likeness),意“樣式”,指受造之物外在的形體,這裡可以翻譯為“代表(representation )”,因為“樣式”是顯於外,是內裡素質的外在代表。保羅這裡的意思是,神的榮耀是不朽壞,但因著人的愚拙,卻將受造之物那必朽壞之內裡素質,作為不朽壞榮耀之神的代表,是對榮耀之神的褻瀆。
Rom 1:24 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欲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
[註1] 另譯: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渴望,陷入污穢中,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
[註2] 「任憑」原文παρεδωκεν / paredoken(delivered up),“放棄”、“交付”(太十一27),也就是神放棄他們,將他們交付給不潔。
[註3] 「心裡的情慾」。“情慾”原文επιθυμιαις / epithymiais(desires),意“渴望”。所謂“渴望”,有負面意義的渴望,例如在羅馬書七章7節的“貪心”。也有正面的意義的渴望,例如腓立比書一章23節,保羅“情願”或“渴望” 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那是好得無比的。再這裡心裡的渴望是負面的意思。是人在正常婚配之外,又渴望有其他的對象。
[註4] 「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就是去行正常婚配之外的淫亂,是彼此得罪自己的身體(林前六18)。
Rom 1:25 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
[註1] 25-27節所描述的是人所犯的第二種的淫亂,也就是同性的淫亂。神是真實的,人卻換為虛謊;而同性的淫亂就是:明明是女人,卻換為男人,明明是男人,卻換為女人。所以人有非正常性關係的同性淫亂,就是去否定神的真實。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
[註2] 「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變為”原文μετηλλαξαν / metillaxan(changed over),由μετα / meta(after),和αλλασσω / allasso(change),“改變”,兩個字根組成。比23節的改變更強烈。在23節的改變是單純的否定神的不朽壞。這節不只是否定神的真實,否定之後還進一步的去敬拜虛謊。
[註3] 「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是解釋前面人如何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就是將那虛謊的當成是真實的。“不敬奉那造物的主”就是否定神的真實。
Rom 1:26 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欲。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
[註1] 另譯: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激情。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改為逆性的用處;
[註2] 「任憑」同24節,意“放棄”、“交付”。意思是神放棄他們,將他們交付給可羞恥的情欲。
[註3] 「可羞恥的情欲」。“情欲”或“激情”,原文 παθη / pathi(passions),源於παθω / patho(suffer),“受苦”。所以,這節的“情欲”和24節的“情慾”不同。24節的“情慾”,或“渴望”,是主動的;但是26節的“情慾”或“激情”,是被動的,是比24節更嚴重的。因為主動的渴望是自己可以控制的;但是被激起的“激情”,是 被動的,是一種受苦,是不可掌控的。如同人在傳染的疫區,被病毒攻擊一般。所以,26節被動的激情,是比24節主動的渴望更嚴重,保羅特別以“可羞恥的”來形容這種的情慾。
[註4] 「順性…逆性」。“順性” 原文 φυσιν / fysin(nature),字根φυω / phuo(bring forth),“生出”。指的是人被造時所該具有的本質。“逆性”就是逆著天生具有的本質。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用以解釋人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但女人是自己否認自己是女人的事實,將自己變為虛假的男人。這種將人的順性改為逆性用處的淫亂,就是形容人是如何將神的真實改為虛假。
Rom 1:27 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欲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註1] 「男人也是如此」,就是男人也是自己否認自己是男人的事實,將自己變為虛假的女人。
[註2] 「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就是男人丟棄該與自己成為一體的女人,而選擇了虛假的女人。同性的淫亂就是有人將真實改變為虛假,又選擇虛假成為一體。這是神所定罪的第二種淫亂,用來定罪世人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
[註3] 「欲火攻心,彼此貪戀」原文「在他們的貪戀裡燒毀」。“貪戀”原文ορεξει / orexei(lust),新約只出現在這裡一次,形容一個人的渴望是如何的激烈。“燒毀”原文εξεκαυθησαν / exekafthisan(burned away),不只是燃燒,而且燒毀。因此神所定罪的第二種淫亂是人的渴望在人裡面如同火一樣的燒。和26節所用的“情欲”這字類似,情慾如火一樣燃燒,都是不可掌控的。
[註4] 「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是其中一個男的將自己變為虛假的女人,另外一個男的,則是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選擇了這個虛假的女人。“可羞恥的事”原文 ασχημοσυνην / aschimosynin(unseemliness),由α /a(not),和 σχημα / schma(figure),兩個字根組成,意 “缺乏該有的形象”, 所以是“違反常態”的意思。同性的行為不只是兩人彼此內在的渴望,如火一般的燃燒出來,即使是從外面來看,兩個同性的組合,看起來就已經是極其不協調的。
[註5] 「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請注意:保羅所對付的同性淫亂,並不是天生的同性,而是逆著性子的淫亂。如果有人天生是同性的,就如同約翰福音記載有人天生是瞎眼的(約九20),是不正常的,但也是該可憐的對象。天生是瞎眼的,和天上是同性戀的,都需要得著醫治,而不是被定罪。所以,主並不沒有定罪那天生是瞎眼的,但是主卻很嚴厲的定罪那些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因為他們天生並沒有瞎眼,卻逆著性子成為無知的瞎眼人(太廿三17)。同樣的,保羅在這裡所定罪的,不是天生的同性戀,而是逆著性子的同性戀。也就是說,保羅所定罪的人其實是可以正常結婚的,但是他們卻逆著性子,在同性之間行可羞恥的事。聖經形容所多瑪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創十三13),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所多瑪人逆著性子,在同性之間行可羞恥的事。創世記十九章的記載,就是如此描述所多瑪人的惡。當羅得接待兩位神所差遣,要毀滅所多瑪的兩位天使時,所多瑪人圍住羅得的房子,呼叫羅得說:「今日晚上到你這裡來的人在那裡呢?把他們帶出來,任我們所為。」(創十九5)。其中“任我們所為”,原文:“讓我們可以親近他們”。這時,羅得為了保護兩位天使,願意犧牲自己的兩個還是處女的女兒作為替代(創十九8)。也就是說,所多瑪人並不是天生同性戀,他們也喜歡處女,只是他們更喜歡逆著性子行可羞恥的事,這才是神要毀滅所多瑪的原因。所多瑪人在他們的情欲裡燒出火來,神就從天上降下火來燒滅他們,這是所多瑪人當得的報應。
Rom 1:28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註1] 另譯:他們既然拒絕在知識中擁有神,神就任憑他們,使他們存可棄絕的心思,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註2]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或「他們既然拒絕在知識中擁有神」。神賜給我們智慧,就是為了讓我們能認識祂(約壹五20),也就是擁有祂。世人拒絕在知識中擁有神,乃是指明人是如何的不怕神、不敬畏神。
[註3] 「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或「神就任憑他們,使他們存可棄絕的心思」。「任憑」同24,26節,意“放棄”、“交付”。意思是神放棄他們,將他們交付給可棄絕的心思。在24節,因著人在正常婚姻之外的淫亂,神就任憑人的身體成為不潔的身體,與我們外面的人有關。但在26和28節,是因著人逆著性子,行同性的淫亂,神就任憑人的魂,存著羞恥的激情和可棄絕的心思,與我們裡面的人有關。
[註4] 「行那些不合理的事」,指23~27節所描述的屬靈淫亂。世人在正常婚姻之外的淫亂,就是不以認識神的不朽壞為美。世人有逆著性子的淫亂,就是不以認識神的真實為美。這兩種屬靈意義的淫亂,在生活上所呈現出來的,就是如29-32節所描述的各種不合理的事,都是因為棄絕神所帶來的結果。
Rom 1:29 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或作:陰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
[註1] 「裝滿了」原文πεπληρωμενους / pepliromenous(being filled),這字是指裡面的充滿,可翻譯為「充滿了」。聖經形容人是一個器皿,這器皿本應該裝滿神的知識,但卻充滿了可被棄絕的心思,包含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箴言一章29~31節說:「因為,你們恨惡知識,不喜愛敬畏耶和華,不聽我的勸戒,藐視我一切的責備,所以必吃自結的果子,充滿自設的計謀。」人充滿了各種可被棄絕的心思,可以說就是自己吃自結的果子。
[註2] 「滿心」,或「滿」,原文μεστους / mestous(full)。前文的“裝滿了”是指明人這個器皿裝了一些不該裝的東西;這裡的“滿”則是進一步的指明我們這個器皿再也容不下任何屬神的事物。除了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以及30~31節所列舉的之外,再也沒有空間可以容納任何神聖的事物。
Rom 1:30 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或作:被神所憎惡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
[註1] 「怨恨神的」,或「是神所恨的」,原文 θεοστυγεις / theostygeis(hateful to God),由 θεος / theos(God),和 στύγω / stugo(hate),兩個字根組成,只用於這節。意“是神所恨的”,或“被神所憎惡的”。意指前面所列舉的各項都是神所恨的。接著再繼續列舉其他神所恨的侮慢人的、狂傲的、…等等。
Rom 1:31 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
[註1] 「無知的,背約的」,在原文是兩個非常接近的詞,分別為:ασυνετους / asynetous (senseless)和ασυνθετους / asynthetous(contract-breakers)。可以用來理解為:人的背約就是因為人的無知。所以,人不遵守神的約,是因為人對神沒有任何的認識。
[註2] 「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在29~31節所列舉的各項,保羅以“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作為結束。感謝主,雖然人無親情,不憐憫人,但是我們所得的救恩是基於親情和憐憫。因為主願意稱我們為弟兄,願意憐憫我們。
[註3] 保羅在29~31節所列舉的各項,說明:人如何借著神所造的萬物,就叫人無可推諉神的永能和神性。同樣的,人所犯的各項罪行,也叫人無可推諉,證明自己實在是一個被神所恨的罪人。
Rom 1:32 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註1] 「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在21節是說: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這裡是進一步的說,他們不只是知道神,而且還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如創世記二章17節,神明白的對人說:「…,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註2] 「自己去行」是一個犯罪的罪人;但「還喜歡別人去行」,卻是一個不悔改的罪人。人真正的罪不是因為犯了罪,人真正的罪是不悔改自己所犯的罪。將來下火湖的不是罪人,而是不悔改的罪人。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