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6日 星期五

太:馬太福音第17章


Mat 17:1  過了六天,耶穌帶著彼得、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暗暗的上了高山,

[註1]         「過了六天」,代表主耶穌帶著門徒登上高山的這天是第七天。在路加福音,同樣的事件是記載「說了這話以後約有八天」。那是因為以色列人一天的計算是從一天的日落開始。主耶穌和門徒到了該撒利亞腓立比的境內,應該快要日落,路加是包含日落後的一天,所以說:約有八天。馬太記載過了六天,意指主工作了六天,第七天安息。在這神聖安息的日子,主耶穌帶著門徒上了高山,變化了自己的形像。應驗主在十六章28節,應許必有人活著看見人子降臨在祂的國里。

[註2]         「帶著彼得、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雅各和約翰是西庇太的兩個兒子。當主在客西馬尼禱告時,也是帶著彼得、雅各,和約翰同去禱告(太二六37)。主耶穌帶著這三位門徒,就是一個教會的小影。在十六章,主提到教會的建造之後,這裡主就讓我們看見,只要有兩三個人在一起奉祂的名聚會,那裡就有祂在他們中間(太十八20)。

[註3]         「暗暗的」,原文 κατ ιδιαν「獨自」。指彼得、雅各、和約翰,離開其他的門徒,與耶穌在一起。當主離開門徒獨自一人的時候,都是為了與神有親密的交通。這裡,彼得、雅各、和約翰,離開門徒,也是為了與主有親密的交通。感謝主,教會每一次的聚集,都是離開人群,和主有親密的同在。

[註4]         「上了高山」,預表在屬天的光景裡。

 

Mat 17:2  就在他們面前變了形像,臉面明亮如日頭,衣裳潔白如光。

[註1]         「變了形像」原文μετεμορφωθη / metemorfothi,由μετά / metachange,改變,和μορφοω / morphooform,形像,兩組成。和morphoo相似的字是σχημα / schemafashionSchema強調外在形像,例如,林前七章31節說:「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為這世界的樣子(schema)將要過去了。」 但morphoo是強調內在本質的表顯。例如,加拉太書四章19節說:「我小子啊,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morphoo)在你們心裡。」所以,主的改變形像,不是外面的改變,而是內裡所是的彰顯。“變了形像”這字也用在羅馬書十二章第2節,保羅說: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一個人心意(原文,心思)的更新變化,是內裡的改變,這種的改變就叫我們的心思能察驗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註2]         「臉面明亮如日頭」,路加是說:「他的面貌就改變了」。主耶穌面貌的改變,就是臉面變得如同太陽一樣明亮。這樣的改變是內裡所是的彰顯,而不只是表面的發光。

[註3]         「衣裳潔白如光」,代表衣裳不只是本身是白的,而且從衣裳裡面,也就是身體本身,發出光來,然後穿透衣服而發光。所以,馬可福音說,地上漂布的,沒有一個能漂得那樣白,因為那是衣服裡面身體本身的發光。主的改變形像,不只是臉面發光,而是全身都發光。這就是保羅所形容的榮耀的身體,這榮耀的身體也是我們的盼望,當主再來時,我們這卑賤的身體也要改變形狀,和主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三21)。

 

Mat 17:3  忽然,有摩西、以利亞向他們顯現,同耶穌說話。

[註1]         「同耶穌說話」。路加福音告訴我們,摩西、以利亞是和主耶穌談論耶穌出埃及的事(路九31原文)。談論出埃及的事,就是談論以色列人如何藉著被殺的羔羊,躲過滅命的使者,出了埃及的事。摩西的顯現,就是以律法的身份,表明以色列人要藉著一隻羊羔成就神公義的要求。以利亞的出現,就是以先知的身份,表明神在舊約所預言的那一隻羔羊,將要成就在主耶穌的身上。

[註2]         在舊約,摩西和以利亞是兩個最特殊的人物。摩西是一個已經死了的人,天使長米迦勒還曾經和魔鬼爭辯摩西的屍首(猶一9)。所以,一個死了的摩西,又活著出現在山上和主耶穌談話。它的屬靈意義代表律法有一段時間會如同摩西一樣是「睡了」的,但被保留下來,代表律法有一段時間暫時沒有功用。很清楚的,這就是預表恩典的時代。在恩典的時代,律法並沒有廢掉,而是被擱置在一邊,讓罪人有悔改的機會。將來在神的審判台前,神還是要按著律法,依個人的行為審判個人。

[註3]         至於以利亞,更是一個奇特的人物,以利亞是一個未嘗死味就被提的人。在屬靈的意義上,神的話在已過的永遠,到將來的永遠,都要安定在天。因此,以利亞和主耶穌說話,代表耶穌是神從創世以前就已預備好的羔羊(彼前一20),神的救恩永不改變。

 

Mat 17:4  彼得對耶穌說:「主啊,我們在這裡真好!你若願意,我就在這裡搭三座棚,一座為你,一座為摩西,一座為以利亞。

[註1]         當摩西、以利亞同耶穌說話時,三個門徒是睡著的(路九32)。在客西馬尼,這三個門徒也一樣是睡著的。門徒睡著了,說明在有關於主的死,人實在很難明白而無法與主警醒片時(太二六40)。

[註2]         路加告訴我們,當彼得提議要為主耶穌、摩西、以利亞搭三座棚,連彼得自己都不知道他所說的是什麼(路九33)。主在十六章已經非常清楚的啓示:祂要將祂的教會建造在磐石上,就是建造在彼得所得的啓示上,也就是建造在「耶穌就是基督」這個從父神而來的啓示上。教會不能建造在「摩西」上,教會也不能建造在「以利亞」上,教會也同樣的不能建造在「耶穌」上,教會只能建造在「耶穌是基督」這個啓示上。但耶穌要被立為基督,耶穌就必須成為神所預備的那隻羊羔。這就是摩西、以利亞同耶穌說話的主題,是談論耶穌出埃及的事(路九31原文)。

 

Mat 17:5  說話之間,忽然有一朵光明的雲彩遮蓋他們,且有聲音從雲彩里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他!」

[註1]         「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當主受浸從水裡上來時,就是預表主耶穌就是神所預備的那隻將要被殺的羊羔。那時從天上就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三17)。這裡,在同樣的關耶穌死的事上,父神再一次宣告耶穌是祂的愛子,但不是從天上,而是「從雲彩里」,預表主的再來。並且加上一句話「你們要聽祂!」

[註2]         「你們要聽他」。神並非這時才吩咐「你們要聽他」;在舊約摩西就說:「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申十八15)。神在埃及所降下的最後一災,擊殺埃及的長子,以色列百姓經歷了神的拯救,出了埃及;在神烈怒的最後一碗,敵基督也要被扔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啓十九20),神的百姓還要經歷神再一次的拯救,是以色列人第二次的出埃及。在變化山上,摩西、以利亞是和主耶穌談論出埃及的事(路九31原文)。不只談論從前摩西如何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也預言主耶穌還要像摩西一樣,在末日的審判中,主要第二次伸手救回自己百姓中所余剩的。神這第二次的拯救,在撒迦利亞書十章9節就稱為「再領他們出埃及地」,因為那時的耶路撒冷城在神的眼中,按著靈意叫所多瑪,又叫埃及(啓十一8)。

[註3]         當日的彼得如果真聽祂,就不會有搭三座棚的這種連他自己都不知道在說什麼的建議。同樣的,今天神的兒女如果真的都聽祂,那麼神在地上的見證就只有一個。但是今天在地上,我們看見人所搭的棚,也就是各宗各派,是何其的多呢!

[註4]         彼得後來在他的書信裡也提到這裡的經歷(彼後一1718)。彼得稱主的變化形像為:「從父神得尊貴榮耀」;並稱「雲彩」為「極大榮光」。在彼得的書信裡,彼得還加上一句話說:我們並有先知更確的預言,如同燈照在暗處。你們在這預言上留意,直等到天發亮,晨星在你們心裡出現的時候,才是好的(彼後一19)。也就是說,彼得在變化山上的經歷,不是偶然的,而是依據聖經的預言(創二二2,詩二7,賽四二1),而且我們還要持續的留意這些預言的實現。

 

Mat 17:6  門徒聽見,就俯伏在地,極其害怕。

[註1]         「極其害怕」。門徒的害怕是基於他們對榮耀之神的認識。摩西說:耶和華神在何烈山與以色列立約。在山上,從火中,面對面與以色列說話(申五24)。凡屬血氣的,曾有何人聽見永生神的聲音從火中出來,像我們聽見還能存活呢?(申五26)。門徒聽見神的話,就極其害怕,是人對神所該有的敬畏。但是,今天的人並不怕神,不但是因為人的悖逆,更是因為人過份高舉神的恩典,而輕忽神的公義。

 

Mat 17:7  耶穌進前來,摸他們,說:「起來,不要害怕!」

[註1]         「摸他們」。感謝主,人要能不懼怕神,需要有主愛裡的一摸。今天人不懼怕神,是不是有經歷過主愛裡的一摸呢?

 

Mat 17:8  他們舉目不見一人,只見耶穌在那裡。

[註1]         「舉目不見一人」。摩西不見了,以利亞也不見了,「只見耶穌在那裡」。因為律法和先知,都因主耶穌而得了成全。

 

Mat 17:9  下山的時候,耶穌吩咐他們說:「人子還沒有從死裡復活,你們不要將所看見的告訴人。

[註1]         「所看見的」,原文 οραμα / oramavision),這字在其它經文一般翻譯為「異象」。「異象」原文字根意「凝視」;所以「異象」只是因為所看見的景象會叫人特別凝視而已,不是什麼奇異景象。

[註2]         「不要將所看見的告訴人」。主的變化形像是將來教會的小影。而教會是基督的奧秘。這奧秘的顯明是在基督死而復活後。因此,主囑咐門徒不要將在變化山上所看見的告訴人。

 

Mat 17:10  門徒問耶穌說:「文士為什麼說以利亞必須先來?」

[註1]         「以利亞必須先來」。文士說以利亞必須先來,是依據瑪拉基書四章5節:「看哪,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亞到你們那裡去。」這是記載在聖經的話。既然以利亞要先來,為何在耶穌來了以後,以利亞這時才在變化山上顯顯呢?

 

Mat 17:11  耶穌回答說:「以利亞固然先來,並要復興萬事;

[註1]         請注意,主耶穌並沒有說文士的說法是對的,但也沒有否定。因為瑪拉基書預言主耶穌的來,一共有兩次。第一次來是瑪拉基書四章6節前半,為了「使父親的心轉向兒女,兒女的心轉向父親。」這就是主耶穌所說的復興萬事。在主的第一次來,他的先鋒施洗約翰就是要來的以利亞,但不是以利亞本人,而是如路加所形容的:「他必有以利亞的心志能力,行在主的前面,叫為父的心轉向兒女,叫悖逆的人轉從義人的智慧,又為主預備合用的百姓。」(路一7)。

[註2]         但瑪拉基書四章6節的後半,是關於主的第二次來。主的再來是要「來咒詛遍地」,就是神末日的審判,也就是瑪拉基書所說的「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那時的以利亞就是神所差遣的兩個見證人之一(啓十一3),之後就是主的第二次再來。感謝主,主的第一次來是帶來恩典,是為了祂第二次再來的審判,免得主來咒詛遍地。

 

Mat 17:12  只是我告訴你們,以利亞已經來了,人卻不認識他,竟任意待他。人子也將要這樣受他們的害。」

Mat 17:13  門徒這才明白耶穌所說的是指著施洗的約翰。

[註1]         其實當施洗約翰還在牢裡時,主耶穌在馬太福音十一章,已經為施洗約翰作見證說:「你們若肯領受,這人就是那應當來的以利亞。」(太十一14)。但是,門徒那時還是無法領會主的話。

[註2]         主的門徒對比施洗約翰和主耶穌的遭遇,才明白耶穌所說的是指著施洗的約翰。

 

Mat 17:14  耶穌和門徒到了眾人那裡,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跪下,

[註1]         「跪下」。在馬太福音,這是第一次提到,罪人來到主面前求醫治的態度。這也是在主第一次揭示祂的死與復活之後,所記載的一個醫治病人的事例。所有的罪人實在要因為主的死與復活而屈膝在主前。

 

Mat 17:15  說:「主啊,憐憫我的兒子。他害癲癇的病很苦,屢次跌在火裡,屢次跌在水裡。

[註1]         「癲癇的病」。全本新約聖經只有在馬太福音四章24節和這節提到癲癇病。在四章24節,只是提到癲癇病是主所醫治的所有病中的一種,但是這裡是聖經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提到主醫治癲癇病的事例。癲癇病是一種四肢健全,但是無法自主,甚至發狂的病。馬可福音說,這癲癇病是因為啞巴鬼所造成的(可九17)。癲癇病不只說明撒但對人的霸佔,更是說明撒但完全剝奪了神所賜給人的自由意志,叫人又聾又啞。

[註2]         「屢次跌在火裡,屢次跌在水裡」。約翰是用水施洗,我們的主會用火施洗(太三11)。但是撒但卻叫人在火裡和水裡跌倒。也就是叫人不接受悔改的浸(水),也不接受管教的浸(火)。

 

Mat 17:16  我帶他到你門徒那裡,他們卻不能醫治他。

[註1]         門徒不能醫治的原因,是因為他們的信心小(太十七20)。

 

Mat 17:17  耶穌說:「噯!這又不信又悖謬的世代啊,我在你們這裡要到幾時呢?我忍耐你們要到幾時呢?把他帶到我這裡來吧!」

[註1]         「不信又悖謬的世代」。在這之前,主耶穌責備這世代為「邪惡淫亂的世代」(太十二39,太十六4),或「邪惡的世代」(太十二45)。但是,這裡主是第一次責備這世代是「不信又悖謬的世代」。「邪惡淫亂」是表明這世代都在神定罪之下的罪人;但是「不信悖謬」表明這世代不只不信又不悔改。將來下火湖的不是罪人,而是不悔改的罪人。

[註2]         「悖謬」原文意是「扭曲」。人的不信已經夠資格下火湖,但是人不只不信,又扭曲神的恩典,怎能不滅亡?但主為了完成祂的救恩,世人有罪而不滅亡,都是說出神的忍耐和寬容。因著這不信又悖謬的世代,連主耶穌都感慨,祂要忍耐到幾時呢?

 

Mat 17:18  耶穌斥責那鬼,鬼就出來;從此孩子就痊癒了。

[註1]         「斥責」代表權柄,而不是能力。鬼都必須要服在主的權柄底下。

 

Mat 17:19  門徒暗暗的到耶穌跟前,說:「我們為什麼不能趕出那鬼呢?」

[註1]         主耶穌曾賜給門徒權柄,能趕逐污鬼,並醫治各樣的病症(太十1)。所以,他們不懂為何這次他們不能趕出那鬼。

 

Mat 17:20  耶穌說:「是因你們的信心小。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就是對這座山說:『你從這邊挪到那邊。』他也必挪去;並且你們沒有一件不能做的事了。

[註1]         「是因你們的信心小」。主雖然賜給門徒趕鬼、醫病的權柄。但是門徒需要有信心與主所賜的權柄配合。

[註2]         「芥菜種山」。為何主耶穌在信心的比喻裡要用芥菜種和山?因為在天國裡,信徒就是芥菜種(太十三31),而山與外邦的政權有關,因為在啓示錄記載一個女人,也就是那妓女,要坐在七座山上,也就是七位王(啓十七9)。保羅說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林前六2)?當第二號吹響的時候,就有大山要被扔在海中(啓八8)。撒但對人的霸佔不管如何厲害,也不會像一座山那樣無法撼動。主說,門徒只要有像一粒芥菜種那樣小的信心,也可以移動一座山。可見門徒的信心是如何的小。在末世的時候,撒但對人的霸佔是厲害的。信徒更需要有從神來的信心。

 

Mat 17:21  至於這一類的鬼,若不禱告、禁食,他就不出來(或作:不能趕他出來)。

[註1]         「這一類的鬼」,並非特指造成癲癇病的啞巴鬼(可九17),而是特指在末世時的鬼。在末世,鬼對人的的霸佔都是厲害的。

[註2]         「禱告、禁食」。門徒之所以不能趕出那鬼,主耶穌已經回答,那是因為門徒的信心小。所以,只要門徒有信心,沒有什麼鬼是門徒趕不出去的。但是,在這裡,主耶穌又加上要禱告、禁食,否則這一類的鬼就不出來。這並非說禱告、禁食是另外的條件,而是說在末世時,在主還沒有再來時,禱告與禁食永遠都是必須的。因為主說:「但日子將到,新郎要離開他們,那時候他們就要禁食。」基本上,在主還沒有回來之前,信徒要對付撒但的勢力,除了信心,禱告與禁食是必備條件,而非外加條件!所以,禁食的屬靈意義,除了有刻苦己心(詩三五13,賽五八3-5),魂裡的謙卑,…等等的意思之外,禁食也是代表信徒盼望主的再來。

 

Mat 17:22  他們還住在加利利的時候,耶穌對門徒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

[註1]         這是主耶穌第二次揭示祂的死與復活!第一次主耶穌揭示祂的死與復活,是表明主的順服。喪掉自己的魂,只體貼神的意思,不體貼人的意思(太十六23)。而這第二次主耶穌揭示祂的死與復活,是表明「被交在人手裡」。也就是被加略人猶大出賣(太十4),而被交在長老、祭司長、文士等,所代表的猶太人手裡。

[註2]         主耶穌第一次揭示祂的死與復活是在該撒利亞腓立比。第二次是往南來到加利利,第三次是在往耶路撒冷的路上(太二十17-19)。主為了完成祂的救贖,從滿了羅馬政治色彩的撒利亞腓立比,經過加利利,一路來到耶路撒冷。而保羅在蒙恩得救後,是先在耶路撒冷為主作見證,然後再到羅馬為主作見證(徒二三11)。感謝主,羅馬所代表的撒但最厲害的政權,是信徒傳福音所要到的地極。

 

Mat 17:23  他們要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門徒就大大的憂愁。

[註1]         門徒的憂愁,代表門徒還是無法理解主的死與復活。

 

Mat 17:24  到了迦百農,有收丁稅的人來見彼得,說:「你們的先生不納丁稅(丁稅約有半塊錢)嗎?」

[註1]         「丁稅」,原文「兩個德拉克馬(drachma)」。德拉克馬是當時羅馬貨幣單位。兩個德拉克馬等於猶太人貨幣的半捨客勒。這半捨客勒並不是繳給羅馬政府的,而是猶太人每年所要繳的殿稅(出三十13)。

[註2]         收丁稅的人來問彼得有關殿稅的問題,可能是因為彼得的家就在迦百農(太八14)。

[註3]         猶太人每年所要繳的半捨客勒,是奉給耶和華的禮物(出三十13),被稱為贖罪銀(出三十16)。在十四世紀發行了約兩百五十年的贖罪卷,是人錯誤的解釋聖經而有的實行。所謂贖罪銀,不是說繳了半捨客勒就可以贖罪,因為這半捨客勒的目的,聖經說得非常清楚,是為了作為會幕的使用,和人所犯的罪是否能得赦免無關。會幕的功用,最主要和獻祭有關: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來九22)。因此,這半捨客勒還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維持會幕的功用,也就是為了全體的以色列人。因此,這半捨客勒,在舊約是為了「可以在耶和華面前為以色列人作紀念,贖生命。」(出三十16)。在新約,這當納的半捨客勒,也同樣是預表:可以在神面前為所有的弟兄姐妹作紀念,主自己如何成了我們的救贖。

 

Mat 17:25  彼得說:「納。」他進了屋子,耶穌先向他說:「西門,你的意思如何?世上的君王向誰徵收關稅、丁稅?是向自己的兒子呢?是向外人呢?」

[註1]         彼得替主耶穌回答說:「納」,代表彼得在已過和主耶穌在一起約三年的時間裡,耶穌也確實都有繳殿稅的事實。我們的主在地時,從來沒有違背律法。

[註2]         彼得進了屋子,主耶穌不等彼得開口,就先向彼得說話。感謝主,只要我們對主的話認真,主都會針對我們已得的啓示,再給我們及時的光照,以免我們陷在對真理錯誤的認知裡。彼得已經從父神得到耶穌是基督,是活神兒子的啓示。耶穌就根據彼得所得的這個啓示,要彼得想一想世上的君王會向誰徵收關稅、丁稅?

[註3]         「關稅,丁稅」。“關稅”原文τέλος / telosend),意思是設定一個明確的目標,有「結束」或「最後」的意思。 例如,馬太福音二十四章,14節說:「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telos)才來到。 “丁稅”和24節的丁稅不同字。這節的丁稅,原文κηνσος / kensostribute),意思是人口普查的登記入冊,引申為按人頭納稅。所以,「徵收關稅、丁稅」預表在末日,每一個人也都要在神的面前交差,也就是末日的審判。

[註4]         「是向自己的兒子呢?是向外人呢?」。「外人」原文「其他人」,就是君王的百姓。世上的君王向百姓收關稅,丁稅。神已將審判的權柄賜給基督,是為了要審判萬民。

 

Mat 17:26  彼得說:「是向外人。」耶穌說:「既然如此,兒子就可以免稅了。

[註1]         「兒子就可以免稅了」。主是兒子,就可以免稅了。但是祂放棄自己的權益,是為了不絆倒人。這就是半捨客勒的屬靈意義。半捨客勒不是為自己,而是為教會,為弟兄姐妹,在神面前可以成為紀念。

 

Mat 17:27  但恐怕觸犯(觸犯:原文作絆倒)他們,你且往海邊去釣魚,把先釣上來的魚拿起來,開了他的口,必得一塊錢,可以拿去給他們,作你我的稅銀。

[註2]         「但恐怕絆倒他們」。基本上,主耶穌為了不絆倒人,即使要繳稅銀也不需要神蹟,但是主耶穌卻行了一個很奇特的神蹟。祂叫彼得去海邊釣魚,從魚的口裡拿到一塊錢。彼得的職業就是漁夫。彼得一蒙主呼召後,就立刻捨了網,跟從了主耶穌。這裡,主耶穌又叫彼得去海邊釣魚。表面上,這神蹟是為了繳稅銀,但是在屬靈的意義上,主耶穌藉著這神蹟,要向門徒啓示對於錢財該有的態度。這個神蹟也是一個鋪陳,預表出賣主的猶大,如何不活在對錢財正確的態度裡而出賣了主耶穌。

[註3]         「你且往海邊去釣魚」。信徒在地的生活,要有一個認識:一面我們要如彼得一樣,是一個捨了網,跟從主耶穌的人。但是,另外一面,主耶穌也叫我們「且往海邊去釣魚」。所以,不是我們自己要去釣魚,而是主要我們去釣魚。這是基督徒在世的態度:不是我們愛世界,而是主要我們勞苦,親手作工(林前四12),如同保羅一樣,是一個織帳篷的人(徒十八3)。

[註4]         「把先釣上來的魚拿起來」。聖經的原則是:首先的,都要分別出來歸給神。代表我們所得的都不是我們的,都是屬於神的。這是基督徒對於錢財該有的態度。

[註5]         「開了他的口,必得一塊錢」。「一塊錢」原文στατηρα / statirastater),就是四個德拉克馬,等於猶太人貨幣的一捨客勒。在魚的口裡會有一塊錢是一個神蹟,這神蹟最主要是啓示:魚所代表的外邦人,瑪門就是他們所服事的神。開了魚的口拿錢,就如同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神使以色列人在埃及人眼前蒙恩,以致埃及人給他們所要的。他們就把埃及人的財物奪去了(出十二36)。所有的信徒都要認識這裡的神蹟,我們工作所得的財物都是神的恩典,都是按照主的吩咐:開了魚的口拿錢。我們沒有一塊錢是自己勞苦賺來的。

[註6]         「可以拿去給他們」。我們動用我們工作所得到的錢財,都是依據主的命令。基督徒沒有自己的錢財可以隨自己的意思使用;我們動用錢財時,都是依據主人的命令!主人說「可以拿去給他們」,我們就拿去。

[註7]         「作你我的稅銀」。一捨客勒剛好可以支付主耶穌和彼得的稅銀,代表基督徒都應遵守律法。基督徒不會因信就廢了律法,反而更是堅固律法(羅三31);我們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林前九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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