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7日 星期二

太:馬太福音第21章

 

Mat 21:1  耶穌和門徒將近耶路撒冷,到了伯法其,在橄欖山那裡。

[註1]          「伯法其」,在橄欖山腳下。伯法其原文意“未熟無花果之家”。 無花果是以色列家的預表(耶廿四5)。所以,未熟無花果之家代表整個以色列家,在主的眼中都是屬肉體的嬰孩(林前三1),忽視那公義的話(來五13)。

[註2]          「橄欖山」,在耶路撒冷東邊,離耶路撒冷有一安息日可以走的路程(徒一12),約兩千肘,也就是一公里多。在馬可福音十三章,主耶穌告訴門徒說:將來聖殿將被拆毀,預表祂的身體將在十字架上被拆毀。接著主耶穌就在橄欖山上對著聖殿而坐(可十三2-4)。就是坐在為了潔淨之禮被殺的純紅的母牛那裡。撒迦利亞書十四章,也預言在耶和華的日子,耶和華必出去與列國爭戰,祂要和一切聖者同來降在橄欖山上,拯救祂的百姓(亞十四4-5)。所以,橄欖山啟示神的拯救和祂的再來。主的第一次來,是帶來恩典,以祂自己的死,救贖祂的百姓脫離罪;主的第二次來,是帶來祂的公義,借著審判,拯救祂的百姓。

 

Mat 21:2  耶穌就打發兩個門徒,對他們說:“你們往對面村子裡去,必看見一匹驢拴在那裡,還有驢駒同在一處;你們解開,牽到我這裡來。

[註1]          「打發兩個門徒」。也許是彼得和約翰。逾越節的宴席,主也是打發彼得和約翰去準備的(路廿二8)。

[註2]          「對面村子」。聖經並沒有明言是哪一個村子。在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都描述主耶穌和祂的門徒到了伯法其和伯大尼的橄欖山那裡,打發兩個門徒。所以,那一個對面村子不是伯法其,也不是伯大尼。有人認為那個村子是挪伯,在耶路撒冷的東北邊,應該非常靠近伯法其和伯大尼。挪伯在掃羅作王的時候是耶和華帳幕的所在,祭司亞希米勒就在那裡供職,所以挪伯被稱為祭司城(撒上二十二19)。大衛和跟隨他的人在饑餓時,祭司亞希米勒就曾拿帳幕裡的陳設餅給他們吃(太十二4,撒上二十一6)。

[註3]          主打發兩個門徒從祭司城牽驢來騎,有如當初大衛從祭司亞希米勒那裡拿了陳設餅來吃。餅可以滿足大衛的饑餓;可以背負主耶穌的見證,進入耶路撒冷。

 

Mat 21:3  若有人對你們說什麼,你們就說:『主要用他。』那人必立時讓你們牽來。

[註1]          「主要用他」。 “主”源於κυρος / kuros (supremacy) ,強調主人的權柄。聖經還有一個類似的希臘文δεσπότης / despotes,也是主人(例如,提前六2)。但despotes是說明主僕關係。這裡是主耶穌第一次稱自己為主,表明祂的權柄,也就是表明祂就是基督。到了主耶穌復活以後,天使告訴那些來墳墓要看耶穌身體的婦女說耶穌己經復活,並稱耶穌為主(太二十八6),也就是天使向婦女們宣告耶穌就是基督。

[註2]          「那人必立時讓你們牽來」,因為耶穌就是主(kurios),就是神所膏的彌賽亞。

 

Mat 21:4  這事成就是要應驗先知的話,說:

[註1]          這是應驗撒迦利亞書九章9節的話:錫安的民哪,應當大大喜樂;耶路撒冷的民哪,應當歡呼。看哪,你的王來到你這裡!他是公義的,並且施行拯救,謙謙和和地騎著驢,就是騎著驢的駒子。

 

Mat 21:5  要對錫安的居民(原文作女子)說:看哪,你的王來到你這裡,是溫柔的,又騎著驢,就是騎著驢駒子。“

[註1]          馬太福音形容主耶穌是溫柔的;在撒迦利亞書,是形容謙謙和和地。“謙謙和和”的字根有很注意聽和看的意思。因此,溫柔有降低自己,順服神的意思。

[註2]          主是溫柔的,並非是因為祂騎著驢。因爲驢作為人的坐騎並沒有表示謙卑的意思。其實,在舊約,王室的成員都是騎驢(士十4;士十二14;撒下十六2);有很高地位的先知也都是騎驢(民二十二22,王上十三13)。所以,我們的主是神的兒子(太十四33),也是神所差遣的先知(太二十一11),騎著驢進耶路撒冷並不凸顯主的謙卑。主耶穌被形容為是溫柔的,完全是因為祂順服父神的旨意,進入耶路撒冷。

[註3]          在撒迦利亞書,我們看見主所騎的驢是一隻公的驢,而這公的驢是另外一隻母驢所生的,稱為驢的駒子。“驢駒子”原文“負重動物的幼崽”。所以,馬太福音特別將“驢”解釋為“負重動物”就是為了告訴我們,主耶穌之所以要騎驢,是強調驢的負重功用:要背負主耶穌的見證進入耶路撒冷。

[註4]          主耶穌騎著驢駒子,並有母驢陪著,是一幅國度的王要帶領祂兩類百姓進入耶路撒冷,完成父神旨意的美麗圖畫。那匹驢駒子是從來沒有被人騎過的(可十一2,路十九30),是代表信徒,沒有背負過律法,是預備背負主恩典見證的。而那母驢是代表神的選民,猶太人,是背負神律法的。驢駒子如何是出於母驢;同樣的,信徒也是出於猶太人。那時跟隨主的信徒本就多為猶太信徒,而我們這些外邦信徒所得的救恩,更是出於猶太人的(約四22)。

[註5]          在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只提到驢駒子,並沒有提到有一匹母驢。因為,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是主的恩典在信徒身上進一步的工作,和律法無關。但是,馬太福音特別提到母驢也跟著進去,因為神國的律法最終也要因著恩典而得到成全。

[註6]          馬太福音所引用的撒迦利亞書,將“祂是公義的,並且施行拯救”這句話略去。一面我們的神是公義的神,但又是恩典的神。那麼,祂要施行拯救的方法就是:公義的神騎著代表恩典的驢駒子,然後將律法所代表的母驢帶在旁邊。在屬靈的意義上,因著神要施行拯救,只好將律法擱置在一邊,如同將母驢帶在旁邊所預表的。但是,千萬不要輕忽律法!因為律法只是暫時被擱置在一邊。那日,當我們站在基督的審判台前時,神是依據律法來審判我們各人行為的;在基督審判台前,只有律法,沒有恩典!

 

Mat 21:6  門徒就照耶穌所吩咐的去行,

[註1]          主要騎著驢駒子並帶著母驢進入耶路撒冷,這是主道成肉身最終所要完成的。所以,門徒一定要將那兩隻代表恩典與律法的驢帶來,讓我們的主可以騎著恩典進入耶路撒冷,完成神律法公義的要求,為罪人被釘在十字架上。

 

Mat 21:7  牽了驢和驢駒來,把自己的衣服搭在上面,耶穌就騎上。

[註1]          門徒將自己的衣服脫下來,搭在驢駒上。這種動作不只是將衣服作為驢的座墊和裝飾,更是如同神用外衣搭在以色列人的赤身上一樣(結十六8)。

[註2]          赤身的屬靈意義是羞恥。門徒將自己的衣服搭在預表信徒的驢駒上。如此,才夠格背負神的見證。

 

Mat 21:8  眾人多半把衣服鋪在路上;還有人砍下樹枝來鋪在路上。

[註1]          「門徒是將衣服搭驢駒上」。而群眾是將衣服如同地毯一樣鋪在路上。將衣服鋪在路上讓人行走是百姓對君王的臣服(王下九13)。

[註2]          「有人砍下樹枝來鋪在路上」。這些樹枝應該是約翰福音所提到的棕樹枝(約十二13)。因著眾人都拿著棕樹枝出去迎接主耶穌,就將棕樹枝也鋪在路上。以色列人慶祝住棚節,都是拿著棕樹的枝子慶祝(利二十三40)。但這裡的眾人拿著棕樹枝是為了慶祝逾越節。將衣服鋪在路上是為了迎接君王;將棕樹枝鋪在路上,是慶祝這位君王將要來救贖祂的百姓。

 

Mat 21:9  前行後隨的眾人喊著說:和散那(原有求救的意思,在此是稱頌的話)歸於大衛的子孫!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高高在上和散那!“

[註1]          「和散那」,源于希伯來文的yasha,“拯救”,和na,“現在”。所以是“現在,拯救”。

[註2]          保羅引用以賽亞書說: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羅十一26,賽五十九20)。耶穌正是以賽亞所預言的救主,是眾人所稱頌的,是奉主名來的,是高高在上的救主,要來拯救祂的百姓。

 

Mat 21:10  耶穌既進了耶路撒冷,合城都驚動了,說:“這是誰?”

[註1]          「耶穌既進了耶路撒冷」。耶穌進入耶路撒冷是爲了成全神的定旨,成爲逾越節被宰殺的羊羔。我們的主耶穌騎著驢進入耶路撒冷,是按著神的計畫,而不是一件歷史的偶然事件。所以,耶穌進入耶路撒冷的這日必是正月的十日,是以色列人要選擇好逾越節羊羔的日子(出十二3)。

[註2]          耶穌進入耶路撒冷的這日是正月的十日,我們就可以從逾越節這天的日期往前推。每年的逾越節是在正月的十五日。所謂正月就是亞筆月,而以色列人被擄到巴比倫後稱為尼散月。所以,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就是在尼散月十五日,星期五,這一天。那麼,我們就可以從逾越節這天的日期往前推。聖經記載在主耶穌還沒有進入耶路撒冷之前,在逾越節前六日,耶穌來到伯大尼(約十二1)。逾越節前六日就是尼散月初九日,星期六,也就是安息日。所以,主耶穌就是在安息日,來到了伯大尼。到了該日的晚上,也就是安息日結束後,在晚上的筵席中,馬利亞拿著一斤極貴的真哪噠香來膏了主耶穌(約十二3)。接著約翰福音十二章12節,聖經很清楚的告訴我們,主耶穌在第二天,也就是尼散月初十日,星期天,進入耶路撒冷。

[註3]          感謝主,按著神的律法,正月初十日正是以色列人要選擇好逾越節羊羔的日子(出十二3)。我們的主就是按著神的律法,在尼散月的初十日,星期天,也就是在一星期的第一天,騎著驢駒進入耶路撒冷,成為被選,被眾人所看見的羊羔。因此,耶路撒冷合城的人的確都該驚動。因為這天發生了一件大事,大家看見了神所預備的羊羔。

[註4]          這羊羔按著律法,要被保留直到十四日(出十二6)。被保留的四天時間,祭物如何要被查驗沒有瑕疵,我們的主也是被人查驗了四天,被確認是無瑕疵的羊羔後,就在尼散月十五日的逾越節這天,星期五,為世人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所以,從進耶路撒冷的第一日(星期天),到被釘在十字架上(星期五),一共工作六天。按著律法,到了星期五的日落,也就是安息日開始(星期六),主就安息在樂園裡。到了第三日(五,六,日),星期天早上,主按著所預言的復活了!

 

Mat 21:11  眾人說:“這是加利利拿撒勒的先知耶穌。”

[註1]          我們的主耶穌的確是摩西所預言的:耶和華要從以色列中興起的一位像他的先知(申十八15)。但是,“像他”的意思不只是像摩西是一位神的先知,而是要像摩西一樣,要成為以色列人的拯救。

 

Mat 21:12  耶穌進了神的殿,趕出殿裡一切做買賣的人,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

[註1]          在馬可福音記載,在第一天,星期天,主耶穌進入耶路撒冷後,就進入聖殿,看了周圍各樣物件。因為天色已晚,就和十二個門徒出城,往伯大尼去了(可十一11)。乃是到了第二天,星期一,才進了神的殿,趕走殿中做買賣的人(可十一11~19)。所以,第一天,只是觀看聖殿,第二天才清理聖殿。很清楚的,這裡的屬靈意義,就是希伯來書所說的:“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來三13),因為到了明天,主就要來實行祂計畫裡的行動。馬太福音的記載所著重的是神國的審判,所以就略去第一天進入聖殿觀看,而直接記載第二天主耶穌清理聖殿的行動。

[註2]          人們在殿裡做買賣,最主要的原因是為了那些從外地,來到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人。因為他們有需要去兌換銀錢,用來付丁稅(太十七24),和買祭物來獻祭,如這裡的鴿子。

[註3]          在第5節,馬太才說我們的主耶穌是溫柔的;但是主耶穌一進了聖殿,又是趕人、又是推倒別人的桌子和凳子。按著人的觀點來看,這些似乎不是溫柔的主所該有的行為。但是,溫柔的定義是順服神的,不是要討人喜歡的,所以祂不能容許人把神禱告的殿,變成為賊窩。如下節主所明言的。

[註4]          所有神的兒女一定要切記:教會不能有任何與瑪門有關的活動。人可以在聖殿外,買賣祭物獻給神;但是在聖殿進行買賣,不管理由多麼的充分,都是將神的殿變成賊窩。

 

Mat 21:13  對他們說:“經上記著說:我的殿必稱為禱告的殿,你們倒使他成為賊窩了。”

[註1]          「經上記著說」,是引用以賽亞書:“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使他們在禱告我的殿中喜樂。他們的燔祭和平安祭,在我壇上必蒙悅納,因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賽五十六7);和耶利米書:“這稱為我名下的殿在你們眼中豈可看為賊窩嗎?我都看見了。這是耶和華說的。”(耶七11)。

[註2]          「賊窩」原文“強盜窩”。在路加福音第十章,有一個人落在強盜手中(路十30),在屬靈的意義上,那些強盜等同於這些在聖殿做買賣的人。這些人,外面好像是事奉神,實際上是強盜。

[註3]          「禱告的殿」。在殿裡禱告,最主要的目是為了救贖。在耶利米書,神責備以色列人將祂的殿變為強盜窩後,就告訴耶利米說:“你不要為這百姓祈禱;不要為他們呼求禱告,也不要向我為他們祈求,因我不聽允你。”(耶七16)。

[註4]          在聖經中有三個字被翻譯為聖殿。第一個字是這節的“殿”原文oikos,這字一般翻譯為“家”,只有在這節和路加福音十一章51節翻譯為殿。Oikos翻譯為殿是指聖殿的整個區域,包含外院子、聖所、和至聖所。所以,這些買賣的活動應該是在外院子。另外一個翻譯為殿的字是hieron,意思是“神聖的處所”,是聖殿的通稱,在聖經中,都是翻譯為殿。還有一個字是naos,意思是居所。Naos有幔子和聖所隔開,意指至聖所,是約櫃的居所。在約翰福音,主耶穌以殿比喻為他的身體(約二21),其中的殿這字就是naos。在殿裡(oikos)禱告,之所以可以成全百姓的救贖,就是因為這殿裡的至聖所預表主的身體,要成為祂百姓的救贖(約二19-21)。

[註5]             在約翰福音第二章,也記載了主耶穌潔淨聖殿。那應該是主耶穌第一次潔淨聖殿,而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是記載主耶穌第二次潔淨聖殿。主耶穌在第一次潔淨聖殿,是稱殿為『我父的殿』(約二16),預表主的第一次來,主耶穌是站在人子的地位。這裡是主耶穌第二次潔淨聖殿,是稱殿為“我的殿”,預表主的第二次再來。那時祂就是以彌賽亞的身份臨到祂的百姓。

 

Mat 21:14  在殿裡有瞎子、瘸子到耶穌跟前,他就治好了他們。

[註1]          所謂“殿裡”不是聖殿本身,因為舊約律法規定,凡有殘疾的都不能到聖殿來(利二十一16-24)。所以,這裡的瞎子、瘸子所在的地方,應該和那些在聖殿進行買賣的人一樣,都在聖殿的外院。在那裡,就有人將瞎子、瘸子帶到耶穌跟前。

[註2]          在主耶穌趕走在殿裡作買賣的人之後,殿裡的瞎子、瘸子就得了醫治。在屬靈的預表上,來自強盜窩的禱告,主必不聽允(耶七16)。所以,主必須要先趕走強盜,殿裡的病人才有可能得到醫治。

 

Mat 21:15  祭司長和文士看見耶穌所行的奇事,又見小孩子在殿裡喊著說:“和散那歸於大衛的子孫!”就甚惱怒,

[註1]          這節是馬太福音第一次提到祭司長對主耶穌的惱怒。在這之前,主在地上的職事都是來自法利賽人和和文士的質問和攻擊。

[註2]          祭司長和文士之所以惱怒,都和聖殿有關。因為主耶穌在殿裡醫治身體有殘疾的人,而小孩子在看見耶穌所行的奇事,竟然在神聖的殿裡喊叫。

[註3]          這裡小孩子的喊叫惹起祭司長和文士的不悅,有如大衛的妻子,掃羅的女兒米甲,因為大衛在耶和華面前踴躍跳舞,她認為大衛如同一個輕賤人無恥露體,而輕視大衛(撒下六20)。

 

Mat 21:16  對他說:“這些人所說的,你聽見了嗎?”耶穌說:“是的。經上說『你從嬰孩和吃奶的口中完全了讚美』的話,你們沒有念過嗎?”

[註1]          祭司長和文士認為主耶穌聽見這些人所說的,就應該斥責他們在聖殿所造成的喧鬧。因為在祭司長和文士眼中,這些喧鬧就是不敬虔。如同米甲認為大衛踴躍跳舞是無恥露體。保羅說,我們若果顛狂,是為神而顛狂(林後五13)。人看見耶穌在殿裡所行的奇事,怎能不顛狂呢?

[註2]          「你從嬰孩和吃奶的口中完全了讚美」,引用自詩篇第八篇第2節:「你因敵人的緣故,從嬰孩和吃奶的口中,建立了能力,使仇敵和報仇的閉口無言。」詩篇第八篇,大衛提到神用指頭造天,並陳設月亮星宿。這叫大衛認識神所顧念的人,其實算不得什麼,但神還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因此,在詩篇的結束,大衛讚美耶和華說:“耶和華我們的主啊,你的名在全地何其美!”神的能力一面叫大衛認識自己的微小,一面讓大衛因此讚美耶和華。所以,主耶穌在引用這詩篇時,特別將 “建立了能力”說成“完全了讚美”。在詩篇裡的大衛,就是主所說的小孩,是一個·認識自己卑微的人。

[註3]          「完全了讚美」的“完全”這字,和馬太福音四章21節“補網”的“補”是一樣的字。魚網破了,補起來就完全了;同樣的,神藉著我們這些卑微之人的口,也“補全”了神的能力,和對神的讚美。

[註4]          希伯來書的作者也引用這篇詩篇,告訴我們主耶穌就是那位道成肉身的。是神叫祂比天使微小一點,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來二6-7)。所以,我們由主耶穌引用大衛的這篇詩篇,就可以知道所謂“嬰孩和吃奶”的,就是人要認識自己的卑微。神要從卑微人的口中完全讚美。祭司長和文士必須要認識,是神將榮耀和尊貴作為冠冕賜給他們。所以,他們都要如同大衛一樣的感歎:祭司長算什麼,你竟顧念他?文士算什麼,你竟眷顧他?

 

Mat 21:17  於是離開他們,出城到伯大尼去,在那裡住宿。

[註1]          伯大尼也稱伯大巴喇(約一28),伯大尼這名稱是在新約時代才出現,離耶路撒冷很近,就在橄欖山腳下。主耶穌每天晚上出了耶路撒冷城後,就住宿在伯大尼(可十一1119;路廿一37)。伯大尼原文意“house of days”,“數日之家”。代表主耶穌最後六日所住的家。伯大尼也有人認為是“困苦之家”的意思。所以,主在地上的最後一周是祂的受難周。

 

Mat 21:18  早晨回城的時候,他餓了,

Mat 21:19  看見路旁有一棵無花果樹,就走到跟前,在樹上找不著什麼,不過有葉子,就對樹說:“從今以後,你永不結果子。”那無花果樹就立刻枯乾了。

[註1]          無花果預表以色列家(參耶廿四5;何九10)。主耶穌餓了找無花果吃,象徵主需要從祂的百姓得到滿足。

[註2]          按照馬可福音的記載,主耶穌也是在第二天,星期一,咒詛無花果。並且是先咒詛無花果,然後才清理聖殿。但是馬太福音是將發生的事件,按所要啟示的真理來描述。馬太福音先提清理聖殿,等於約翰福音所記載的,在主開始盡職時,就有第一次的清理聖殿(約二16)。但是,在主地上職事的末了,無花果所預表以色列還是沒有結出於悔改相稱的果子(路三8)。因此,主耶穌就咒詛了無花果。

[註3]          馬可福音告訴我們,主耶在咒詛無花果時並不是收無花果的時候(太十一13)。所以,主耶穌在不是收無花果的時候在樹上找果子,代表主耶穌所要找的是初熟的果子(何九10)。

[註4]          無花果樹上沒有果子,葉子也枯乾,代表神所賜給以色列的祝福,必離開他們過去(耶八13)。其中“永不結果子”的“永不”原文aion,是形容一段時間的不中斷,並不是時間上的永遠。對於以色列人來說,這是特指有關彌賽亞的一段時間。因著以色列的失腳,神的祝福就暫時離開了以色列人,但是主應許無花果還有發嫩長葉的時候(太廿四32)。在主第二次再來時,神的恩典還要回到以色列人。

 

Mat 21:20  門徒看見了,便希奇說:“無花果樹怎麼立刻枯乾了呢?”

[註1]          如今很多敬虔的猶太人,還是和當日的門徒一樣不解,為何神的祝福離開了他們呢?

 

Mat 21:21  耶穌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有信心,不疑惑,不但能行無花果樹上所行的事,就是對這座山說:『你挪開此地,投在海裡!』也必成就。

[註1]          在馬太福音十七章,主耶穌也教導門徒,若有信心就能挪山(太十七20)。挪山的能力是代表國度的權柄(啟八8)。在十七章,門徒是因為無法將鬼趕出去;這裡是門徒希奇無花果樹會立刻枯乾。將鬼趕出去是對付撒但黑暗的權勢;叫無花果樹立刻枯乾是審判失腳的以色列。在復興的時候,門徒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太十九28)。

 

Mat 21:22  你們禱告,無論求什麼,只要信,就必得著。“

[註1]          「你們禱告」,原文“你們在禱告裡”。因為門徒的求是在禱告裡的求,是連於天上旨意的求,不是妄求(雅四3)。所以門徒只要信,就必得著。

 

Mat 21:23  耶穌進了殿,正教訓人的時候,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來問他說:“你仗著什麼權柄做這些事?給你這權柄的是誰呢?”

[註1]          這是發生在主耶穌咒詛無花果樹和清理聖殿后的隔天,也就是主進入耶路撒冷的第三天(星期二),被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質問。

[註2]          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分別代表以色列屬靈和屬世的權柄。這個長老應該也是一個法利賽人(太廿一45)。他們看到主耶穌所展示的權柄,應該讓他們感到威脅。

 

Mat 21:24  耶穌回答說:“我也要問你們一句話,你們若告訴我,我就告訴你們我仗著什麼權柄做這些事。

[註1]          主耶穌反問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因為他們自己必然非常清楚: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羅十三1)。

 

Mat 21:25  約翰的洗禮是從那裡來的?是從天上來的?是從人間來的呢?“他們彼此商議說:“我們若說『從天上來,』他必對我們說:『這樣,你們為什麼不信他呢?』

Mat 21:26  若說『從人間來』,我們又怕百姓,因為他們都以約翰為先知。“

[註1]          約翰是主的先鋒,引進主耶穌。所以,只要他們願意誠實回答約翰的權柄是哪裡來的,就知道主的權柄是從哪裡來的。

[註2]          主耶穌可以直接回答祂的權柄從那裡來的,但是祂不為自己作見證。因為,主若為自己作見證,祂的見證就不真。施洗約翰已經為祂作了見證(約五31-32),因此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實在不必再問主耶穌的權柄是哪裡來的。

[註3]          宗教徒和政客的可憐就在於不敬畏神,卻很害怕人的反對。他們的行為等於否認他們的代表權柄是神所設立的,而是人所擁立的。

 

Mat 21:27  於是回答耶穌說:“我們不知道。”耶穌說:“我也不告訴你們我仗著什麼權柄做這些事。”

[註1]          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回答主說他們不知道,主就也不回答他們什麼。主耶穌這裡所做的,正是驗證:“…日期近了,不義的,叫他仍舊不義;污穢的,叫他仍舊污穢…”(啟廿二10-11)。

[註2]          主耶穌雖然沒有回答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祂仗著什麼權柄做事。但是接下來的第28節到二十二章14節,主耶穌以三種的人倫關係,啟示在神的國裡,主對祂的百姓有三方面的權柄。第一,祂是我們的父親(太廿一28-32);第二,祂是我們的主人(太廿一33-46);第三,祂是我們的丈夫(太廿二1-14)。

 

Mat 21:28  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他來對大兒子說:『我兒,你今天到葡萄園裡去做工。』

[註1]          「一個人有兩個兒子」,說明在神的國裡,神要以父親的權柄來對待祂的百姓。當神造了亞當,就是將亞當視為祂的兒子(路三38)。在以色列人墮落到在法老的奴役下,神打發摩西告訴法老,以色列人就是祂的兒子(出四22)。那日,我們所期盼的,就是再次得著兒子的名分(羅八23)。主是我們的父親,我們是祂的兒女,這是神最起初的心願,也是最終我們所要得回的身份。

[註2]          「他來對大兒子說」。這位父親的兩個兒子,代表神的兩類百姓。大兒子和小兒子,原文是第一個兒子和第二個兒子。第一個兒子就是稅吏和娼妓所代表的罪人(太廿一31);第二個兒子是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所代表的自義的義人(太廿一32)。

[註3]          「你今天到葡萄園裡去做工」。代表以色列家的無花果樹(耶二四258),本應該結甜美的果子(士九11),但這無花果樹,因為主耶穌來的時候,不結果子而被咒詛(太二一19)。因此,在新約,神的工作就在葡萄園裡。雖然,葡萄園也是以色列家(賽五7)。但是,葡萄園所著重的是主救贖的血(結十九章)。因著無花果樹不結果,我們的主成為那真葡萄樹(約十五1),流出使神和人喜樂的酒(士九13)。

 

Mat 21:29  他回答說:『我不去』,以後自己懊悔,就去了。

[註1]          「我不去懊悔」。“懊悔”原文μεταμεληθεις / metamelitheis,由μετα / metaafter),後來,和 μελω / meloconcern,關心,兩字根組成;意思是:事後才關心之前所不關心的。所以懊悔這字和施洗約翰與主耶穌所傳講的悔改不一樣(太三2,太四17)。悔改是心思的改變,由本來的不信改為接受。但是懊悔只是因著之前忽視了,事後才加以重視。所以,這裡大兒子說“我不去”只是說明大兒子不知道無花果樹已被咒詛,今後葡萄園才是神所工作的地方。

[註2]          大兒子因著不認識神時代的經營,而對父親說『我不去』,在神的眼中就是罪人。但不是外邦“不信”的罪人,而是“迷失”的罪人(羊)。這大兒子“以後自己懊悔,就去了”,就是懊悔的罪人。大兒子就是稅吏和娼妓所代表的罪人(太廿一31),因著不認識神時代的經營,先是說不去,後來懊悔了就進了葡萄園。

 

Mat 21:30  又來對小兒子也是這樣說。他回答說:『父啊,我去』,他卻不去。

[註1]          「我去卻不去」。小兒子就是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所代表的自義的義人(太廿一32)。他們認識葡萄園也是以色列家,是屬神的園子(賽五7),所以他們回答父親說『父啊,我去』,但是他們還是自以為是以色列家的無花果樹。所以,後來就不去。小兒子所代表的就是自義的義人,是自以為不需要悔改的義人。

 

Mat 21:31  你們想,這兩個兒子是那一個遵行父命呢?“他們說:“大兒子。”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稅吏和娼妓倒比你們先進神的國。

[註1]          其實,在神的眼中沒有大兒子或小兒子,因為所有的以色列家都是長子(出四22)。當主來到以色列家時,以色列家要認識他們都是迷失的羊,在神的眼中都是如同稅吏和娼妓一樣的罪人。都需要進入葡萄園工作。

[註2]          葡萄園是以色列家,也是主這裡所說的神的國。進葡萄園就是進神的國(太廿一2143)。

 

Mat 21:32  因為約翰遵著義路到你們這裡來,你們卻不信他;稅吏和娼妓倒信他。你們看見了,後來還是不懊悔去信他。“

[註1]          稅吏和娼妓不認識約翰所遵守的義路,所以先是說不去,後來懊悔而信他。但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是看見了約翰所遵守的義路,所以先是說去,後來卻不懊悔去信他。

[註2]          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說明今日教會成為宗派的可怕。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確實知道要守約翰所遵守的義路,卻硬著頸項不去守。今日很多教會已經偏離了義路,但教會的帶領人雖然明明知道,卻還是硬著頸項要當瞎眼領路的,將教會帶向掉入坑裡的道路(太十五14)。

[註3]          這兩個兒子的比喻,是說明父的心是何等的希望他的兒女認識無花果樹已被咒詛,現今主的工人都要進入葡萄園工作。雖然我們相信無花果樹還要開花,但是今天神的兒女都需要站在罪人的立場,進入葡萄園工作,等候主的再來。

 

Mat 21:33  “你們再聽一個比喻:有個家主栽了一個葡萄園,周圍圈上籬笆,裡面挖了一個壓酒池,蓋了一座樓,租給園戶,就往外國去了。

[註1]          「再聽一個比喻」。引用自以賽亞書五章1~2

[註2]          「有個家主」。主耶穌這裡所講的比喻還是葡萄園的比喻,只是祂的身份從父親轉為家主。在葡萄園裡,主的身份先是父親,但是因著以色列的失腳,主的身份就成為家主,我們是祂花了代價所救贖的工人。

[註3]          「周圍圈上籬笆」,說明主保守祂自己的國(伯一10)。

[註4]          「挖了一個壓酒池」, “挖”原文 ωρυξεν / oryxendug),在以賽亞書五章2節的原文意是“鑿出”,是從一塊堅硬的石頭鑿出的,表明神在硬著頸項的百姓身上的工作。這鑿出的壓酒池使主這真葡萄樹,流出滿足神與人喜樂的酒(士九13)。

[註5]          「蓋了一座樓」,是葡萄園裡最重要的唯一建築,而主自己就是42節所提到的那建造的頭塊石頭。

[註6]          「租給園戶」就是交給祭司長和法利賽人所代表的猶太人來管理(太廿一45)。

[註7]          「就往外國去了」,代表神將管理神國的權柄交給祂的選民。神當初在伊甸園創造了人後,就要人管理全地。所以,即使人在伊甸園失敗了,神的心願在祂選民身上的心意仍然沒有改變。

 

Mat 21:34  收果子的時候近了,就打發僕人到園戶那裡去收果子。

[註1]          「打發僕人」,就是希伯來書所說的,神所打發的先知(來一1)。神在舊約是多次多方的打發人到園戶那裡去收果子。

[註2]          「收果子」,就是家主來和園戶算帳。雖然在人失敗後,神還是將管理的權柄交給人。但是人管理的權柄必須基於悔改的這一個事實。人的權柄不只是來自於神,更是人向神悔改的明證。所以,這裡家主所要收的“果子”最主要是指與悔改相稱的果子(徒廿六20)。施洗約翰和主耶穌所傳的道就是宣告:“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太三2,太四17)。人所認爲能藉以誇口的善美的果子,絕對不是神所要收的果子。

 

Mat 21:35  園戶拿住僕人,打了一個,殺了一個,用石頭打死一個。

[註1]          「打了一個,殺了一個」,代表猶太人的不悔改。例如,耶利米(耶廿2)和米該雅(代下十八23)被打;以利亞就認為只剩下他一個未被殺的先知(王上十九14)。

[註2]          「用石頭打死一個」,代表猶太人不只不悔改,還看待神所打發收果子的僕人如同假先知一樣打死(申十三5;十八20;利廿2)。例如撒迦利亞,在耶和華殿的院內被石頭打死(代下廿四21)。

 

Mat 21:36  主人又打發別的僕人去,比先前更多;園戶還是照樣待他們。

[註1]          「又打發別的僕人去,比先前更多」,這是神恩典的特色:神的恩典不會因人的拒絕而縮短。神是多次多方的,永不放棄的,差遣祂的先知曉諭祂的百姓(來一1)。

[註2]          「園戶還是照樣待他們」,因為以色列在神的眼中是硬著頸項的百姓。就如神的話借著耶利米臨到祂的百姓說:“自從你們列祖出埃及地的那日,直到今日,我差遣我的僕人眾先知到你們那裡去,每日從早起來差遣他們。你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竟硬著頸項行惡,比你們列祖更甚。”(耶七25-26)。

 

Mat 21:37  後來打發他的兒子到他們那裡去,意思說:『他們必尊敬我的兒子。』

[註1]          「後來」,就是希伯來書所說的“末世”。神就在末世打發祂的兒子到祂百姓那裡去(來一2)。

[註2]          「尊敬」原文意“轉向”。神打發祂的兒子是盼望他的百姓因此轉向祂,不再硬著頸項。

 

Mat 21:38  不料,園戶看見他兒子,就彼此說:(這是承受產業的來吧,我們殺他,占他的產業!)

[註1]          「就彼此說」原文“就在他們裡面說”。所以,是個人在自己心裡的盤算。

[註2]          「承受產業的」。神在末世所打發的兒子,是那位早已被立為承受萬有的(來一2)。所以是承受產業的。

[註3]          「我們殺他,占他的產業」,這是很震撼的一句話,卻很真實的點出現今宗教的可怕。今天在教會中,如果有人認為他可以掌控教會,就是今天的祭司長和法利賽人。他們一面自詡是事奉神的,一面卻沒有站在園戶的立場交果子,反而奪取神的葡萄園據為己有。

 

Mat 21:39  他們就拿住他,推出葡萄園外,殺了。

[註1]          「推出葡萄園外」,就是在神的國之外。猶太人就是利用羅馬的政權,將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上殺了。

 

Mat 21:40  園主來的時候要怎樣處治這些園戶呢?“

Mat 21:41  他們說:“要下毒手除滅那些惡人,將葡萄園另租給那按著時候交果子的園戶。”

[註1]          要下毒手除滅那些惡人」。“毒手”或“惡的”。所以,“要下毒手除滅那些惡人”,就是“以惡除惡”,也就是“以惡人的惡行報應惡人”。

[註2]          約翰福音說:“他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十六8)。園戶自己都知道主人會如何處置,但是他們不只不自己責備自己,卻還行在其中。這就是保羅所說的:藐視神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任著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羅二4-5)。

 

Mat 21:42  耶穌說:“經上寫著: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主所做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

[註1]          「經上寫著」,出自詩篇第一百十八篇22~23節。

[註2]          「匠人」。在葡萄園裡,主的工人先是被稱為園戶;這裡主又將這些園戶稱為建造房屋的匠人。在這葡萄園的比喻裡,主耶穌特別引用和建造房屋有關的經節,這已經非常清楚的告訴我們,家主在葡萄園所蓋的那一座樓,才是葡萄園的重點。在葡萄園中,家主挖了一個壓酒池,預表主的被殺,成了家主所蓋的那一座樓的房角的頭塊石頭。

[註3]             「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彼得在使徒行傳也引用同樣詩篇的話。但是,彼得進一步指出,因著主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就成了世人的拯救(徒四11-12)。這的確要在我們的眼中看為希奇!

[註4]             葡萄園是神的國,如同耶路撒冷城。那麼家主在葡萄園裡所蓋的那一座樓,就等於耶路撒冷城裡的聖殿。葡萄園的那一座樓如何是葡萄園的中心;聖殿也是耶路撒冷城的中心。彼得說,主乃是被人所棄的活石;所以我們來到主的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屬靈的居所(彼前二4-5)。這是特指今天教會的見證。因著猶太人棄絕了主,我們這些外邦的信徒才得以成為神屬靈的居所,也就是約櫃的居所。今天的教會因著有內住約櫃的見證,我們也該和彼得一樣宣告:“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這實在是一件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的事。

 

Mat 21:43  所以我告訴你們,神的國必從你們奪去,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

[註1]          「神的國必從你們奪去」,就是從猶太人手中奪去。

[註2]          「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原文“賜給那能結果子的外邦”。主說這話,代表猶太人不結果子;而外邦的信徒能結果子。但是,猶太人或外邦信徒不是關鍵,關鍵是能不能結果子。

[註3]          在神的眼中,當時猶太人因為不結果子,而成為被折下來的舊橄欖枝。而外邦人是因著猶太人的失腳,外邦野橄欖枝才得以接在其中。所以,我們這些外邦信徒要警惕: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我們這些野橄欖枝(羅十一17-21)。

 

Mat 21:44  誰掉在這石頭上,必要跌碎;這石頭掉在誰的身上,就要把誰砸得稀爛。“

[註1]          「掉」,這字的用法如同啟示錄第七章所形容的:太陽光“落”在人的身上。在一般情形下,因著太陽光所帶來的熱,“落”在人的身上是會傷害人的(啟七16)。所以,「誰掉在這石頭上」就是指祭司長和法利賽人掉在這石頭上,有與這石頭為敵的意思。這可由他們將這石頭丟棄掉所表明。

[註2]          「必要跌碎」,代表祭司長和法利賽人如同一個器皿,因為破碎成為碎片,而失去器皿的功用。所以,祭司長和法利賽人再也不能成為葡萄園的園戶。對於不信的人就是與主為敵,主就成為他們的絆腳石(賽八14~15;羅九32~33;林前一23;彼前二8),叫他們跌碎,再也無份於神國的工作。

[註3]          同樣的,「石頭掉在誰的身上」就是主這石頭與祭司長和法利賽人為敵。「就要把誰砸得稀爛」代表這石頭要下毒手除滅祭司長和法利賽人這些惡人。

[註4]          「砸得稀爛」,原文 λικμησει / likmiseiwinnow),就是希伯來文的zarah,分散。在大麥收成的時候,為了將穀粒和糠皮分開所用的字就是zarah,中文翻譯為“簸”(得三2)。所以,“砸得稀爛”的屬靈意義就是在神公義的審判下,惡人被簸離神的國。神是恩典的神,但是神也是砸人的石頭(參但二34~3544~45)。因著人的不悔改,最終人都要面對神公義的審判。

 

Mat 21:45  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聽見他的比喻,就看出他是指著他們說的。

[註1]          宗教徒的墮落並非墮落本身,而是在於他們雖然清楚主的定罪卻不悔改。

 

Mat 21:46  他們想要捉拿他,只是怕眾人,因為眾人以他為先知。

[註1]          「只是怕眾人」。羔羊只能在正月十五(星期五)被殺。這時只是主耶穌進入耶路撒冷的第三天(星期二);所以,在神的主宰下,神叫祭司長和法利賽人怕眾人,而無法在這個時候捉拿主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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