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 20:1 「因為天國好像家主清早去雇人進他的葡萄園做工,
[註1]
這節一開始的「因為」這詞,代表接下來的話是馬太福音十九章30節:「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這句話的解釋。
[註2]
「天國好像」。在第十三章,天國比喻的重點是神如何花了代價買了我們。在第十八章,天國比喻的重點是我們還清主債的唯一方法,就是主如何赦免我們,我們也要赦免得罪我們的弟兄。所以,在第十三章,天國比喻的重點是基督,第十八章天國比喻的重點是教會。在第二十章這裡,主耶穌又再一次提到天國的比喻:一個家主清早去雇人進他的葡萄園做工。因著,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所有蒙恩得救的人,就可以受雇得以進入葡萄園工作,成為主的工人。
[註3]
「葡萄園」。在聖經中,以色列家本是被比喻為無花果樹(耶二四2,5,8),它所結的果子被稱為甜美的果子(士九11),但這無花果樹,因為主來的時候,不結果子而被咒詛(太二一19)。因此,神在新約的經營,就轉到葡萄園。在聖經中,萬軍之耶和華也稱葡萄園就是以色列家,猶太人是祂所喜愛的葡萄樹(賽五7)。在舊約,以色列家是無花果樹,是神的揀選;在新約,以色列家是葡萄園,與神的救贖有關。聖經形容葡萄樹為血(結十九章),並形容葡萄樹可以產出使神和人喜樂的新酒(士九13)。在約翰福音,我們主就比喻自己為真葡萄樹(約十五1)。所以,我們就可以理解,因為無花果樹不結果,我們的主就成為那棵真葡萄樹,流出使神和人喜樂的血。
[註4]
「家主清早去雇人」。家主是自己清早去雇人,而不是打發人。代表主的道成肉身,是親自來到地上尋找工人。進葡萄園工作的有三類工人:第一類工人是講定了工錢的人;第二類工人是閒站的人,主雇了他們並承諾所當給的;第三類工人是根本沒有人要雇他,主才雇了他,但沒有承諾工錢。這三類工人分別代表:第一,遵守律法的猶太人;第二,信主的猶太人;第三,沒有人要雇用的外邦信徒。
Mat
20:2 和工人講定一天一錢銀子,就打發他們進葡萄園去。
[註1]
「一天一錢銀子」。第一批清早所雇的工人,主耶穌先講定工錢是一天一錢銀子。「一錢銀子」原文「一個銀幣(denarius)」。一個銀幣是講定的工資,所以神是依律法來給工人工錢。在十九章的那個少年人是從小就遵守了律法,可以說是主人在清早所雇的第一類的工人,代表神在地上的選民,遵守律法的猶太人。這一個銀幣的工價,就是在十九章那個少年人所問主耶穌所要的得的永生(太十九16)。
Mat
20:3 約在巳初出去,看見市上還有閒站的人,
[註1]
「巳初」,約上午九時。在3節到5節,是從上午九時到下午三時,主所雇的第二類工人,都是閒站的人,等待人來雇用。上午九時到下午三時,是人把主耶穌釘在十字架的時間。分爲兩段:上午九時到正午是第一段,是主被人所棄絕的時間;正午到下午三時,是主被神棄絕的時間。這兩段時間,神所召的這些“閒站的人”,都與神說救贖的猶太人有關。
[註2]
「看見市上還有閒站的人」。市場是很繁忙的地方,大家為了買賣,不會有閒站的人。所以,人在市場閒站,代表他們是失業的人。在屬靈的意義上,在我們沒有得救以前,罪是我們的主人,我們都是在市場上忙碌的人。但是,一旦我們信了主,我們的舊人就和主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就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羅六6)。其中使罪身滅絕的「滅絕」,原文意“完全沒有公用”,也就是罪身“失業”的意思。罪身一但失業了,就成為這節所形容的閒站的人。「閒站」的「閒」原文
αργους / argous(idle)就是沒有功用的意思。因此,閒站的屬靈意義代表信徒雖然因著救贖,不再作罪的奴僕,但也沒有將自己的肢體獻給主,無法成為主所能使用的器皿。
[註3]
主在上午九時所召的工人,代表早期跟隨主的猶太信徒。可以以彼得,安得烈兩兄弟為代表。彼得和安得烈先是信了耶穌(約一41),但並沒有馬上跟隨耶穌。信了主的彼得和安得烈兩兄弟,雖然在世上有打魚的工作,但是在神的眼中都是閒站的人。彼得和安得烈乃是到了有一天,主呼召他們之後才捨了網,跟從了主耶穌(太四18-20)。
Mat
20:4 就對他們說:『你們也進葡萄園去,所當給的,我必給你們。』他們也進去了。
[註1]
「所當給的,我必給你們」。主人所召的這些閒站的人,雖然沒有和他們講定工價,但是對他們說:「所當給的,我必給你們」。「所當給的」,代表主人不會虧待他們,即使不是給一個銀幣,至少也會按工作時數給錢,因爲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路十7)。
Mat
20:5 約在午正和申初又出去,也是這樣行。
[註1]
「午正和申初」。巳初(上午九時)到午正(正午十二時),是主在十字架上被人所棄絕,特指被猶太人所棄絕。在這段時間主呼召了信主的猶太人。午正(正午十二時)和申初(下午三時)又出去的這段時間,是主在十字架上被神所棄絕,那時聖經形容遍地都黑暗了(太廿七45)。這時主所招的人以保羅爲代表,是一個在黑暗裡逼迫門徒的法利賽人,在遇見大馬色的光後,眼睛也瞎了。
Mat
20:6 約在酉初出去,看見還有人站在那裡,就問他們說:『你們為什麼整天在這裡閒站呢?』
[註1]
「酉初」,約等於下午五時。這時已經是一天快要結束的時候。所以,還沒有進葡萄園工作的都是「整天在市場閒站」的人,是沒有人要雇用的人。
[註2]
主耶穌是上午九時到下午三時,在十字架上完成祂救贖的工作。下午五時,約等於馬太福音二十七章57節的“晚上”,離安息日開始還有一小時左右。
[註3]
所以,酉初(下午五時)所召的工人,就是主完成救贖後所召的工人。離千年國,說代表·的安息還有一個小時。這個小時,就是外邦教會恩典的時代所招的工人。
Mat
20:7 他們說:『因為沒有人雇我們。』他說:『你們也進葡萄園去。』
[註1]
這些沒有人要雇用的人,不是主不雇用,而是不被主所雇用。在屬靈的預表上,這些沒有人要雇用的人是指那些「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弗二12),也就是在神棄絕猶太人後,神的救恩所臨到外邦信徒。
[註2]
感謝主,因著主的憐憫,就在一天快要結束的最後一小時,主耶穌對我們這些外邦的信徒說:『你們也進葡萄園去。』這是何等的憐憫。請注意,主對這第三類的工人,沒有講定工錢,也沒有應許當給的,而只呼召他們進葡萄園去。感謝主,主有呼召,我們就進去,這已經是主給我們這些外邦信徒逾格的恩典。
Mat
20:8 到了晚上,園主對管事的說:『叫工人都來,給他們工錢,從後來的起,到先來的為止。
[註1]
「到了晚上」,就是快到了下午六時。因為下午五時召來的人只做了一小時(太二十12)。
[註2]
「從後來的起,到先來的為止」。從後來的先給,是為了顯明那些先來的人心裡的隱情:他們以為必要多得。
Mat
20:9 約在酉初雇的人來了,各人得了一錢銀子。
[註1]
人一信主之後,就有永生,這是白白的恩典。但是,進葡萄園是必須工作才有工價。
[註2]
雖然下午五時來的人,沒有講定工錢,也沒有應許當給的,卻也得了一個銀幣。因為這一個銀幣的工價,就是在十九章那個少年人所問的「得永生」(太十九16),也就是主所親自解釋的「進入生命」(太十九17)。
Mat
20:10 及至那先雇的來了,他們以為必要多得;誰知也是各得一錢。
[註1]
「那先雇的」,包含在清早、上午九時、中午和下午三時,所雇的這些工人。也就是守神律法的猶太人和猶太信徒。他們也是各得一個銀幣。神應許給人進入生命的這恩典,對於每一個人都是一樣的,並沒有分別。
Mat
20:11 他們得了,就埋怨家主說:
[註1]
先雇來的埋怨家主,是因為他們從律法的觀點無法明白神的恩典(羅四4)。
Mat
20:12 『我們整天勞苦受熱,那後來的只做了一小時,你竟叫他們和我們一樣嗎?』
[註1]
整天勞苦受熱是按著律法;一小時卻是按著恩典。
Mat
20:13 家主回答其中的一人說:『朋友,我不虧負你,你與我講定的不是一錢銀子嗎?
[註1]
主回答其中的一人,就是回答那些自認為是在前的。
[註2]
按著講定的工錢,就是按著律法,家主並沒有虧負先來的。
Mat
20:14 拿你的走吧!我給那後來的和給你一樣,這是我願意的。
[註1]
「你與我講定的」,是按著律法。
[註2]
「是我願意的」,是按著恩典。
Mat
20:15 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嗎?因為我作好人,你就紅了眼嗎?』
[註1]
「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嗎?」主給的恩典不是抵觸祂的公義,因為主給的恩典是祂的東西,隨祂自己的意思給的。
[註2]
「紅了眼」,原文是「惡眼」,是猶太人的慣用語。保羅說,救恩之所以臨到外邦人,要為了激起以色列人的妒忌(羅十一11,另譯)。
外邦人所得到的一個銀幣,對外邦人來說是恩典,但對以色列人來說是妒忌。感謝主,因著外邦人所得的恩典而成為猶太人的妒忌,那是神的智慧!
Mat
20:16 這樣,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了。(有古卷加: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註1]
「那在後成為在前」,並不是說後來的先給工錢。同樣的,「在前的,成為在後的」,也不是說先來的後給工錢。主所以先給後來的工錢,只是為了顯明那些先來的人心裡的隱情,惹起他們的妒忌。
[註2]
在馬太福音十九章30節,主耶穌也以「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作為結語。在十九章的「在前的」是指那個少年人,而「在後的」是指彼得,分別代表守律法的猶太人和信主的猶太人。這裡所謂在前的工人,最主要的是指主道成肉身的時期,包含那些守律法的猶太人和猶太信徒。在後的工人,就是教會奧秘的時期,最主要是指外邦的信徒。
[註3]
主道成肉身的時期,神的經營最主要的對象是神的選民以色列;而教會奧秘的時期,最主要的對象是外邦人。雖然外邦的信徒沒有機會,成為主的門徒審判以色列十二支派;但是主說,祂要叫那些自稱是猶太人的,來在非拉鐵非教會的腳前下拜,就是來到外邦信徒的腳前下拜(啓三9)。因為非拉鐵非教會在神的經營裡,就是預表教會奧秘的時期。
[註4]
這節的結語也是關於主第二次揭示祂的死與復活的結語。主第二次揭示祂的死與復活的重點是祂將被交與人。也就是被交與祭司長和文士所代表的猶太人。因著猶太人的棄絕主,主的救恩就臨到了外邦人。應驗了主這裡所說的: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了。
Mat
20:17 耶穌上耶路撒冷去的時候,在路上把十二個門徒帶到一邊,對他們說:
[註1]
這是主第三次對祂的門徒揭示祂的死與復活,也是最後一次。這一次是特別把十二個門徒帶到一邊,為了加深祂的門徒關於祂所要啓示的死與復活。
Mat
20:18 「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他死罪,
Mat
20:19 又交給外邦人,將他戲弄,鞭打,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他要復活。」
[註1]
祭司長和文士要定主耶穌死罪,而外邦人要把主釘在十字架上。這是主第三次揭示祂的死與復活的重點:因著宗教與外邦政權的邪惡聯合,最終將主釘在十字架上。
[註2]
主被釘在十字架上,是為了應驗聖經的預言。祂要被掛在木頭上,成為在神面前受咒詛的(申二一23),為了親身擔當百姓的罪(彼前二24),贖出他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加三13)。
Mat
20:20 那時,西庇太兒子的母親同他兩個兒子上前來拜耶穌,求他一件事。
[註1]
西庇太的兩個兒子就是雅各和約翰(太十2)。他們的母親是撒羅米(太二七56,可十五40)。這裡不說西庇太的妻子,而說西庇太兒子的母親,可能代表西庇太已死。所以這裡是形容一個寡婦為她的兩個兒子求。以色列人在神的眼中就是寡婦。今天的以色列,仍然是以寡婦的身份為以色列家向神祈求彌賽亞的來臨。
Mat
20:21 耶穌說:「你要什麼呢?」他說:「願你叫我這兩個兒子在你國裡,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
[註1]
主耶穌就是彌賽亞,現在主耶穌要上耶路撒冷去,這就叫雅各和約翰的母親想到主耶穌就是要上耶路撒冷去作王,所以她為她兩個兒子求,希望她兩個兒子能坐在主耶穌的左右。彌賽亞要作王,這不只是雅各和約翰母親的想法,而是普遍猶太人,包含門徒,對彌賽亞的認定(亞九9;徒一6)。所以,在馬可福音是說雅各、約翰進前來求耶穌(可十35),因此,在下節,主耶穌是對著門徒回答說:「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什麼。」,而不是針對西庇太的妻子。
[註2]
「在你國裡」,馬可福音是說「在你的榮耀裡」(可十37)。神的國是與神的榮耀有關。所以,世人因著犯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三23書),就也與神的國無關。
Mat
20:22 耶穌回答說:「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什麼;我將要喝的杯,你們能喝嗎?」他們說:「我們能。」
[註1]
「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什麼」。門徒們認為主耶穌進耶路撒冷是作王,而主耶穌卻指出祂進耶路撒冷是為了喝父神給祂的杯。
[註2]
「杯」是指神所量給我們的份(詩十六5~6)。主所要喝的杯,就是主所要受的洗(可十38),也就是被戲弄,鞭打,釘在十字架上。門徒們認為他們也能喝,可能這時門徒還是認為父神所給的杯是福杯,而不是苦杯。
Mat
20:23 耶穌說:「我所喝的杯,你們必要喝;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乃是我父為誰預備的,就賜給誰。」
[註1]
主所喝的杯是苦杯。門徒也必要和主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腓三10)。所以,雅各被希律所殺(徒十二2),約翰也被放逐到拔摩海島(啓一9),都是效法主的死。
[註2]
雖然主耶穌責備他們不知道所求的是什麼,但是與主一同坐在天上,是父神所預備的,是對得勝者的呼召,是我們該有的盼望(啟三21)。在主的國裡,的確有特別的尊榮是為我們預備的。只是那是針對父所賜給人的,不是人所能求得的。但是門徒如果不喝主所喝的杯,可以確定的是:必然無法得到父的賞賜。
[註3]
在伊甸園中,人正是因著神的賜福才有可能作王掌權(創一28)。沒有權柄不是來自神的(羅十三1)。
Mat
20:24 那十個門徒聽見,就惱怒他們弟兄二人。
[註1]
門徒們對雅各和約翰的惱怒,在很大的程度上說明這時門徒還是認為父神所給的杯是福杯,而不是苦杯。
Mat
20:25 耶穌叫了他們來,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
[註1]
在以色列的歷史中,列王記是以色列人最重要的歷史時期。但是請注意,當以色列人求撒母耳照著列國一樣,為他們立一個王治理他們時,耶和華說那是以色列人厭棄祂,不要祂作他們的王(撒上八7),是犯了一件讓神打雷降雨的大罪(撒上十二17)。
[註2]
基本上,西庇太兒子的母親所代表的,就是當初向撒母耳求立王的以色列人。在今天的教會中,如果有人過分的高舉人為君王,就如同否認主是他們的王。請小心,那是一件會讓神打雷降雨的大罪。
Mat
20:26 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
[註1]
「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因為那是大罪。
[註2]
「用人」原文 διακονος / diakonos(minister),在其它經節一般翻譯為「執事」(羅十五8)。保羅說:「人應當以我們為基督的執事(diakonos),為神奧秘事的管家。」(林前四1)。執事就如同管家一樣,是強調他的職責。
Mat
20:27 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
[註1]
「僕人」原文 δουλος/doulos(slave),更好翻譯為「奴隸」,是強調他和主人的主僕關係。
Mat
20:28 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註1]
「人子來」,就是向人展示祂是一個在神面前最正確的人。
[註2]
「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門徒們要認識:唯有主是他們的王,他們是主的用人和僕人,是為了服事人,不是要受人的服事。
[註3]
「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人子在神的主權底下服事人,是服事到一個地步,捨了自己的性命,作了多人的贖價。
[註4]
主在第三次揭示祂的死與復活,告訴祂的門徒,祂將要被交給外邦的政權,被釘在十字架上。所以,主藉著門徒彼此想為大的情形,告訴祂的門徒,地上的政權雖然是神所設立的,卻發展成不服在神權柄底下的屬人政權。外面來看,好像屬人政權可以把主釘在十字架上,但是實際的情形是主自己服在神的權柄底下,捨了自己的生命,作了多人的贖價。
Mat
20:29 他們出耶利哥的時候,有極多的人跟隨他。
[註1]
「耶利哥」,是以色列人進入美地之前所窺探的城市(書二1),也是耶和華軍隊的元帥,帶領以色列人進入美地,所攻佔的第一個城市(書五13)。
[註2]
「有極多的人跟隨他」。當初,耶和華軍隊的元帥,如何帶領以色列人進入美地(書五13),現在主耶穌也帶著跟隨祂的「極多的人」,要進入耶路撒冷,完成父神的旨意。
Mat
20:30 有兩個瞎子坐在路旁,聽說是耶穌經過,就喊著說:「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們吧!」
[註1]
「瞎子」,是神對硬著頸項的以色列人的審判。神說這審判要「直到城邑荒涼,無人居住,房屋空閒無人,地土極其荒涼。」(賽六10~11)。路加福音記載,當主耶穌快到耶路撒冷,看見城,就為她哀哭,說:「巴不得妳在這日子知道關係妳平安的事;無奈這事現在是隱藏的,叫妳的眼看不出來(路十九41-42)。
[註2]
在馬太福音,是記載耶穌出耶利哥的時候,醫治了兩個瞎子。在馬可福音是記載耶穌出耶利哥的時候,醫治了一個瞎子,並提到這個瞎子的名字叫巴底買。在路加福音則是記載耶穌進入耶利哥,而不是出耶利哥的時候,醫治了一個瞎子。關於這三卷福音書記載的差異,並沒有彼此衝突。因為實際的情形是:路加福音是記載主耶穌進入耶利哥時就醫治了一個瞎子,馬太福音是記載出了耶利哥後又醫治了兩個瞎子,但馬可福音只特別提了一個人的名字叫巴底買。
[註3]
在這事例中,主耶穌醫治了三個瞎子;在舊約,當以色列人窺探耶利哥時,也有三個人的眼睛是被神開啓的。第一個就是妓女喇合。當探子進入耶利哥城時,妓女喇合如果不是神開了她的眼睛,她是不可能告訴那兩個探子說:我知道耶和華已經把這地賜給以色列人(書二9)。另外,基本上那兩個探子出了耶利哥城也是得了醫治的。因為,當他們出了耶利哥城,他們對約書亞說:「耶和華果然將那全地交在我們手中;那地的一切居民在我們面前心都消化了。」(書二24)。這種見證是和一般以色列人的認知不一樣的,因為以色列人認為那地是吞吃居民之地,以色列人和那地的民比起來,自己就如蚱蜢一樣(民十三32-33)。
Mat
20:31 眾人責備他們,不許他們作聲;他們卻越發喊著說:「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們吧!」
[註1]
在馬太福音第九章,也記載了兩個瞎子喊叫說:「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們吧!」雖然這兩個瞎子是跟著主耶穌喊叫,但是主耶穌也沒有要醫治他們,乃是耶穌進了房子以後,瞎子來到主耶穌的跟前,耶穌才醫治了他們,但囑咐他們不可叫人知道(太九27-30)。在這裡,是眾人責備他們,不許他們作聲。這兩處的瞎子得醫治的屬靈原則都是一樣的:不是主耶穌不願意醫治瞎子,而是時候未到。
[註2]
以賽亞書說,神要醫治以色列家的瞎子,是在末日神來拯救以色列家的時候,那時神要來報仇,施行極大的報應(賽三五4-5)。所以,在這之前,以色列家在神的審判下,都是瞎子。
Mat
20:32 耶穌就站住,叫他們來,說:「要我為你們做什麼?」
Mat
20:33 他們說:「主啊,要我們的眼睛能看見!」
[註1]
以色列人從耶利哥進入美地,是預表將來的千年國。在千年國來臨之前,以色列家都要主動的來求主開啓他們的眼睛。
[註2]
「主啊,要我們的眼睛能看見」,這應該是神的兒女對神最重要的祈求,尤其是在主來的日子近了,求主不要叫我們成為瞎子,我們要眼睛能看見!
Mat
20:34 耶穌就動了慈心,把他們的眼睛一摸,他們立刻看見,就跟從了耶穌。
[註1]
「耶穌就動了慈心」。當主再來時,主對以色列家的瞎子都會動了慈心。
[註2]
跟從主必須要有正常的看見。一個基督徒,如果主沒有開我們的眼睛,我們可能都還自以為是忠心追隨主的。但是實際上,我們卻有可能是一個瞎子,被另外一個瞎眼的領路(太十五14)。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