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碗-神的烈怒(4之3)
敵基督、假先知
我們已經看過在啟示錄中的四隻獸。在十二章,有一隻從天上摔在地上的七頭十角獸,這獸是龍,就是那古蛇,又叫撒但。在十三章,也有一隻從海中上來的七頭十角獸,這獸代表地上不服神權柄的屬人政權,其背後都有撒旦黑暗勢力的影子。在十三章,還有一隻從地中上來的兩角獸,獸名的數目是六百六十六,也就是假先知。最後,在十七章,還有一隻朱紅色的七頭十角獸,這獸就是敵基督。
在這四隻獸中,敵基督和假先知是最值得我們注意的,因為在主耶穌和使徒們的教導中,都特別提醒信徒要警醒。可能我們從啟示錄還無法深入了解這兩隻獸的所有細節,但是我們卻能從主耶穌和使徒們的教導中,得到一些警告和啟示。
在福音書,主耶穌告訴門徒: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太二十四24,可十三22)。彼得說:將來在信徒中間也必有假師傅,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連買他們的主他們也不承認,自取速速的滅亡(彼後二1)。保羅則是說: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他是抵擋主,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神的殿裡,自稱是神(帖後二3-4)。最後約翰在約翰壹書告訴我們,敵基督和假先知不只是將來要來,甚至已經來到了。因此約翰告訴我們要有一個辨別的靈,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約壹二18,約壹四1)。
我們從主耶穌和使徒們的教訓,就可以看到:第一,敵基督和假先知的工作連選民也會被迷惑;第二,敵基督和假先知的工作不是將來,而是已經來到了;第三,敵基督和假先知就代表撒但的兩個特質:高傲(抵擋主,高抬自己)和虛假(假師傅,異端);第四,敵基督和假先知的工作是在信徒中間,不是在信徒之外。
關於第四點,我們要特別注意約翰在約翰壹書二章19節所說的:「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他們出去,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請注意,和合本的翻譯並非是很準確的翻譯。
首先,「從我們中間出去」的“出去”,除了有“出去”的意思之外,也有“出於”的意思。例如,同樣的語法也用於啟示錄十九章5節:「有聲音從寶座出來說…」,這節的重點不是強調聲音“出來”,而是強調聲音的“來源”是來自寶座。所以,啟示錄十九章5節最好翻譯為:「有聲音出於寶座說…」。同樣的,約翰壹書二章19節的“出去”也要翻譯為“出於”。因此,19節的前半節應該翻譯為:「他們是出於我們中間,卻不是屬我們的」。這是我們都必須好好默想的一個事實:敵基督是“出於我們中間”。接著後半節應該翻譯為:「若是出於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但他們會顯明他們都不是屬我們的。」這後半節另外告訴我們一個事實:因著敵基督是出於我們,所以敵基督必“仍舊與我們同在”。
在約翰的教訓裡,敵基督不只是出於我們,與我們同在;而且敵基督的同在會叫我們無法察覺,除非有一天敵基督自己顯明出來!當敵基督顯露出來時,就可以顯明他們都不是屬我們的。雖然當敵基督顯露出來時,我們的主耶穌就要用口中的氣滅絕他,用降臨的榮光廢掉他(帖後二8)。但在這之前,敵基督是隱藏的。
約翰所告訴我們的事實,實在是令人驚訝:敵基督會在信徒中間工作,而不是從信徒中間出去;而且敵基督若不顯明他自己,信徒可能無法得知敵基督所做的工作。敵基督在聖徒中間工作,就是主耶穌所說的:站在聖地(太二四15),站在不當站的地方褻瀆神(可十三14)。
但以理預言那行毀壞可憎的要站在聖地,有人認為是預表主後70年,羅馬軍隊攻陷耶路撒冷,也有人認為這是預表將來聖殿的重建。但在屬靈的預表上,行毀壞可憎的要站在聖地,更是預表在末世時,敵基督會在聖徒中間褻瀆神。聖徒是神的殿,是敵基督不當站的地方;但是,在末日,敵基督就要站在他不當站的地方,也就是在聖徒中間工作。因此,馬太特別告訴我們“讀這經的人須要會意”,不是要我們去注意主後70年將發生的歷史,也不是要我們去注意將來有可能聖殿會被重建,而是要我們注意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實:敵基督在末世要在聖徒中間作褻瀆的工作。而且,敵基督褻瀆的工作不是聖徒可以輕易察覺的。所以,保羅告訴以弗所教會的長老:聖靈立他們作全群的監督,他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神的教會;因為在教會中間,必有人起來說悖謬的話(徒二十30)。既然保羅吩咐以弗所教會的長老要謹慎,那麼所謂“悖謬的話”就不是我們所輕易可以察覺的。基本上,敵基督所作褻瀆的工作,絕非是我們所想像的那些外面顯而易見的事。仇敵的工作都是叫神的兒女在撒但的原則裡為神作工,是依循伊甸園裡那條蛇在人身上作工的原則。在伊甸園裡,蛇叫人以為自己是向著神,但結果卻是增加了神的話,也減少了神的話。這個原則如何是蛇當初在伊甸園工作的原則,今天也是敵基督在神的兒女中間工作的原則。
敵基督之所以能在聖徒中間工作,最主要的原因是:聖徒以為自己的工作是向著神的;這才是仇敵最可怕的地方!
約翰說:不認父與子的,這就是敵基督的(約壹二22);凡靈不認耶穌,就是那敵基督者的靈(約壹四3);凡不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那迷惑人,敵基督的(約貳一7)。從外面的字句來看約翰的提醒,似乎非常容易辨別敵基督的工作。但是弟兄姐妹是否默想過:如果有人不認父與子,如果有人不認耶穌是成了肉身來的;信徒是絕對不可能接受,因為這是信徒的基本信仰。那麼為何約翰還要特別提醒信徒呢?
我們要知道:約翰所說的“不認”,其原文的意思除了字面意義的否認之外,也形容一個人外面所行出來的行為,完全不像自己所宣稱的。因此,“不認”並不是“不承認”,而是我們的行為和我們自己所信的是完全兩回事。保羅在提摩太後書三章1~5節告訴提摩太:「該知道,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因為那時人…,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 這等人你要躲開。」其中“背了敬虔的實意”的“背了”的這字就是“不認”,也就是沒有敬虔的實意。同樣的,保羅也告訴提多,會有許多人因貪不義之財,將不該教導的教導人,敗壞人的全家。這些人一面是自稱他們是認識神的,但是行事卻和他相背,本是可憎惡的,是悖逆的,在各樣善事上是可廢棄的(多一11-16)。其中“行事卻和他相背”的“相背”這字也是“不認”,也就是自稱認識神是一回事,但是所行出來的行為卻是另外一回事。
所以,信徒雖然是相信父與子的,但是信徒的行為卻可能完全不像父與子。相信是一回事,行為卻是另外一回事,這就是約翰所說的“不認父與子”。所以,主耶穌就告訴祂的門徒:「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五48)。
信徒也是相信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但是信徒的行為卻也可能完全不在道成肉身的原則裡。所謂道成肉身的原則,簡單的說就是:你是一個彰顯神的人。法利賽人可以向人誇口,他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他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路十八12);但主耶穌卻責備法利賽人假冒偽善,因為他們是以演員的身份表演敬虔,不是在道成肉身的原則裡彰顯敬虔。這就是敵基督的工作。
敵基督最主要的工作,還不是叫你不愛神,不侍奉神。敵基督的工作是叫你愛神 – 但在他的原則裡愛神;敵基督的工作也叫你事奉神,但也要在他的原則裡事奉神。其結果就是讓敵基督可以在聖徒中間褻瀆神。
尼哥拉一黨、巴蘭、耶洗別的教訓
因著敵基督和假先知已經來了,而且就在聖徒中間;那麼我們有理由相信,主在啟示錄七個教會所責備的事一定和敵基督,假先知的教訓有關,尤其是主所反對的三種教訓:尼哥拉一黨的教訓,巴蘭的教訓,和耶洗別的教訓。這三種的教訓可以視為敵基督和假先知在神選民中最邪惡的工作。
在屬靈的預表上,尼哥拉一黨的教訓並非只是像有些人所定罪的宗教階級組織,而是撒但高傲之靈的表顯。其實,不管你如何宣稱你所在的教會沒有任何階級組織,只要是人的群體,就一定會有外面的組織。保羅吩咐提多,要在各城設立長老。從外面來說,長老是監督教會的,也是一種階級的組織。就算你將長老解釋為是神的管家,是神的僕人,僕人也是階級組織的身份。但是,教會只要有尼哥拉一黨的教訓,長老就會在教會中成為高人一等的“頭銜”。所以,主所恨惡的尼哥拉一黨的教訓,不是針對宗教外面的階級組織,而是針對撒但的一項特質:高傲的靈。
當日,在門徒中間彼此爭論誰為大時,主耶穌就教訓門徒:「外邦人有尊為君王的,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可十42-43)。可惜的是,今日在教會中間,不只是有一些人自以為大,更糟糕的是:很多的聖徒還更進一步的去神化一些在教會中帶領的人。其結果,就使這些被神化之人的教訓,即使是錯誤的,也讓人無法去撼動這些錯誤的教訓,最終人的教訓就凌駕在神的話上。
弟兄姐妹,不要認為我們不會將人的教訓凌駕在神的話上。主耶穌責備猶太人廢棄“要孝敬父母”的這條誡命;因為猶太人接受人的教訓:為了愛神,即使是孝敬父母之物,也要奉獻給神。試問:要盡心盡性盡力愛主你的神是何等的正確呢,但是猶太人因著在神的話上加了人的教訓,而否定了神的誡命。歷史歷代以來,基督教的分裂都是出於愛主愛教會。也許你所在的教會有很正確的教會實行,但只要加上人的教訓,聲稱自己才是主的恢復,才是純正的麵團,而去定罪不與自己有同樣實行的弟兄姐妹為麵團裡的酵。這不就是將人的教訓凌駕在神的話上,而去否定“要愛你的鄰舍”這條神的誡命嗎?
撒但作工的原則永遠都是叫你愛神,愛神的話,但是要在撒但的原則裡去愛神,去愛神的話。敵基督的工作,就是叫聖徒在不知不覺中輕看神的話。當人視神的話如無物,而高舉人的教訓時,豈非在撒但的原則裡為神作工而褻瀆神?
教會中有了尼哥拉一黨的教訓,接著就會發展出巴蘭的教訓。一個教會只要容許尼哥拉一黨的教訓,那麼尼哥拉一黨的教訓一定會在教會中發酵,發展出一些被人認為說話有分量的人。同樣一句話,別人說了沒有分量;但是這句話如果由這些人來說就不一樣,就顯得特別有分量。以色列百姓明明知道,神的律法規定不能和外邦人通婚;但因著巴蘭是神的先知,是有“特殊”地位的,所以當巴蘭建議以色列人和外邦人聯姻時,以色列人就接受了。
當然巴蘭的建議是有其合理性:只要和外邦人聯姻,不只可以避免與敵人打戰,又可以事奉神。豈不知,這就如同主耶穌所定罪的在殿裡作買賣,將神的殿變成賊窩(太二十一13,可十一17,路十九46)。在殿裡兌換銀錢和賣鴿子等等商業行為,其實都是為了方便那些從外地回到耶路撒冷的人。因為他們需要兌換銀錢,買祭物向神獻祭。其理由是正當的,但是主耶穌卻是說:將神的殿變成賊窩。將神的殿變成賊窩,豈非就是褻瀆神?弟兄姐妹,好好的想一想,在我們的教會中有多少的巴蘭的教訓?有多少將神的殿變成賊窩的事實?巴蘭的教訓不會叫你不愛神,相反的,巴蘭的教訓會叫你覺得是為神作工,而且是一條為神作工的捷徑。但這些都是神所反對的,都是假先知的教訓。當人對神的仇敵無感而與其聯姻時,豈非在撒但的原則裡為神作工而褻瀆神?
尼哥拉一黨的教訓是撒但高傲特質的表顯,滿了敵基督者的靈;巴蘭的教訓是撒旦虛假特質的表顯,滿了假先知的靈。撒但這兩種特質的終極表顯,就進一步發展出耶洗別的教訓。
耶洗別的特點就是殘害神的先知,也就是抵擋神的代表權柄。耶洗別的教訓好像是為神說話,但卻是站在女人的立場不服神的權柄。明明是女人,卻以男人的身份為神說話;明明是大淫婦卻稱自己是貞潔的(耶洗別的原文意)。今天的教會,原諒我說:充滿了耶洗別的教訓,到處都是女人講道。什麼是女人講道?女人講道簡單的說就是:沒有聖靈的啟示,卻認為自己可以為神說話。聖經沒有教導說:只要你是神職人員就有資格講道;不!沒有聖靈的啟示而講道的,就是女人講道。聖經也沒有說只要你在聚會中開口交通就是盡功用;不!沒有聖靈的啟示就隨便交通的,也是女人講道。聖經雖然沒有鼓勵一人講眾人聽;但是,聖經也沒有說:人人都說話就是身體盡功用。聖經只說:我們都可以一個一個的作先知講道,當然也包含女人(林前十一5);但是作先知講道的,保羅說兩個人或是三個人得了啟示,作先知講道就夠了,其餘的就當慎思明辨。只要你得了啟示為神說話,不管你是男人或女人,在神的面前就是男人。只要你沒有得著從神來的啟示,不管你是男人或女人,在神的面前就是女人。神絕對不許女人講道,女人都要安靜,都只能聽男人說話並慎思明辨。神絕對不許沒用得著啓示就講道,沒用得著啓示的人都要站在女人的地位,都要安靜,都只能聽得著啓示的人說話,並慎思明辨。
尼哥拉一黨的教訓和巴蘭的教訓是破壞主的身體,但是耶洗別的教訓卻是直接得罪身體的頭。耶洗別的教訓只要在教會中成為正常,那麼這教訓最可怕的地方,會叫某些特定的人或團體高抬自己,成為唯一可以作男人代替神發言的人。當人以為他可以沒有膏油的塗抹就可以作王,就可以代替神發言,是直接頂撞神的權柄,這豈非在撒但的原則裡為神作工而褻瀆神?
弟兄姐妹,如前所言,雖然我們無法確切的了解這兩隻獸的所有細節,我們也無法得知這兩隻獸所代表的敵基督和假先知是誰;但是主耶穌和使徒的教導,都要成為我們的警告:敵基督和假先知的工作是在信徒中間,而且敵基督和假先知的褻瀆工作,會叫信徒在撒但的原則裡受迷惑,還自以為自己是在為神發熱心。今天敵基督和假先知的工作是隱藏的,叫人很難察覺他們的工作,即使到了末日,當敵基督和假先知顯現時,還是有很多神的選民要受迷惑。這將導致聖城在末日的三年半,被敵基督和假先知所踐踏。
三年半大災難
大部分的基督徒都根據但以理書第九章,認為末日的大災難有三年半的時間(但九27)。這種解經應該是可以接受的,因為在啟示錄十二章說到外邦人要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而生產的婦人就逃到曠野,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也有大鷹的兩個翅膀要給婦人,這婦人被養活一載二載半載。不管四十二個月,或一千二百六十天,或一載二載半載,都是三年半的時間。但是,為何一樣是三年半,聖經卻要以不同的方式來表達?無他,這必然是告訴我們,即使都是三年半,但還是有不同的講究。
四十二個月
首先,外邦人要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這聖城可以解釋為物質的耶路撒冷城,但更應該靈然解為神的百姓,包含猶太人和信徒。在七號中,第五號,第六號和第七號,特別稱為三個禍。因此,這四十二個月的時間應該包含第五號(第一禍,五個月),第六號(第二禍,約十三的月),和第七號(第三禍,約兩年),一段完整的時間。這一段時間,包含了全地都在獸的踐踏底下,只是聖城是獸踐踏的重點。
一千二百六十天
其次,經過產難的婦人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和神的兩個見證人傳道的時間一千二百六十天的說法是一樣的。而這兩個見證人傳道的對象,最主要是針對神肉身的選民;所以,這也證明經過產難的婦人代表神肉身的選民。我們在前面已經提過,這兩個見證人盡職的時間,是結束於第三禍開始之前的被殺。第一禍加上第二禍只有約一年半的時間,所以在聖城被踐踏之前,這兩個見證人會有大約兩年的時間,幫助猶太人做復興的工作。這兩年的時間應該包含第三號和第四號。在這兩年內,敵基督還沒有撕毀和以色列的合約,所以猶太人還可以在兩個見證人的幫助下向耶和華悔改獻祭。即使在敵基督撕毀和以色列的合約之後,在第一禍(第五號)和第二禍(第六號),一年半的時間裡,猶太人還是有神的兩個見證人養活他們。但是,等到第六號結束。兩個見證人被殺,這經過產難的婦人就結束了被養活的一千二百六十天。也就是說猶太人必然要經過要來之第三禍,約兩年的大災難。這是神對祂肉身以色列選民的警告,應驗在啟示錄十四章的酒醡(詳下)。
一載二載半載
接著,有兩個翅膀的婦人是被養活一載二載半載。這和經過產難的婦人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有著非常不同的描述,是值得我們進一步默想的。
有兩個翅膀的婦人是被養活一載二載半載的這種說法;和但以理書七章25節所說,聖民要交付在向至高者說誇大話者的手中一載二載半載的說法是一樣的。因為經過產難的婦人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是三年半,所以一般的解經家都認為,應該將一載二載半載的“載”解釋為年。這樣一載二載半載,也是三年半。也許一載二載半載也是代表三年半,但是為何不說二載一載半載,或半載一載二載呢?其實直接說三載半不是更簡單明白嗎?何必要用一載二載半載這麼奇怪又拗口的說法呢?
其實翻譯為“載”的原文,在舊約希伯來文和新約希臘文的意思是特指“一段的時間”,例如,在創世記一章14節就翻譯為“節令”,加拉太書四章10節就翻譯為“節期”。另外,在舊約“載”這字也衍生為“聚集”的意思,所以約櫃所在的帳幕,因為是神百姓聚集的地方,就稱為“會幕”- 其中的“會”就是“載” 這字,就是“聚集”的意思。所以,一載二載半載的意思神要聚集祂百姓的三段時間,一面為了祂公義的審判,一面為了祂恩典裡的保守。
在英文聖經,“一載二載半載” 一般都是翻譯為“a time, and times, and half a time”。從字面的意思,一載二載半載應該代表三個不同的時間段,也代表敵基督向至高者說誇大話的時間會分為三段。第一段就是“一載”,第二段會更長,稱為“二載”;最後一段比較短,稱為“半載”。這三段時間,一面是聖民(猶太人)被交付在敵基督手中的時間段(但七25),同時也是神聚集並保守信徒(有兩個翅膀的婦人)的時間段。這三個時間段是不連續的,是因爲第一個時間段的“一載”受到神的兩個見證人的打岔;而第三個時間段,是神親自出來打岔敵基督的狂妄。首先的第一載是由神的兩個見證人所帶來的痛苦(啟十一10),也許是發生在第四號,那時日頭、月亮、星辰被擊打所代表的神對墮落百姓的警告。接著二載是由敵基督所帶來的逼迫,也許開始於第五號,那時無底坑的口被打開,敵基督顯露出來。敵基督的逼迫將持續到第六號以及第七號的第六碗。最後的半載則是神親自執行對敵基督的審判,也許發生在第七碗,在倒下第七碗之後,就帶進千年國度,是神的完全掌權。。
十四萬四千初熟的果子
感謝主,雖然在大災難中,信徒可以得著神的保守,但是神的心意卻是要得著一批可以讓祂誇口的得勝者。啟示錄十二章的男孩子,是神在祂肉身選民中所得著的得勝者,是第一批讓神可以誇口的子民;但是除了神肉身的選民,神也要在新約信徒中得著得勝者,成為另外一批讓神可以誇口的子民。那就是啟示錄十四章的十四萬四千人,被稱為初熟的果子。
這些初熟的果子有幾個特點:第一,都有祂的名和祂父的名寫在額上(啟十四1),這是神賜給非拉鐵非教會得勝者的獎賞(啟三12)。非拉鐵非教會在神的經營裡,就是預表新約恩典時代奧秘的時期;同時這些初熟的果子是從地上買來的(啟十四3),代表這些初熟的果子都是主流血所贖的。因此,初熟的果子是特指神在新約信徒中所得著的得勝者。神在以色列人中所要得著的得勝者是一個兒子,就是男孩子;神在新約的聖徒所要得著的得勝者是一個小群,就是十四萬四千人所代表的初熟的果子。在啟示錄第七章的十四萬四千人,是特指屬神得勝的以色列人,要在第六號中,神收割熟透了的葡萄時得蒙保守。但是在啟示錄第十四章的這十四萬四千人,是新約信徒的得勝者,要在第五號中神收割熟透了的莊稼時得蒙保守。
14節說,這些初熟的果子未曾沾染婦女,他們原是童身。有人就按著字面的意義,認為成為初熟的果子的條件必須是守獨身。但是,婚姻本是神的命定,神也明說那人獨居不好,神所造的人就是需要有一個幫助成為他的配偶(創二18)。很清楚的,在道理上,人有配偶不可能反而叫人無法成為初熟的果子滿足神。保羅也告訴我們,時候要減少,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的(林前七29);不管我們是不是守獨身,在屬靈的意義上,我們都是貞潔的童女,只許配一個丈夫,獻給基督(林後十一2)。因此,童身在屬靈意義上是代表全心為著主的人(林前七5)。而初熟的果子按照同樣一節的定義就是:羔羊無論往那裡去,他們都是跟隨羔羊的人(啟十四14)。這些人在他們口中察不出謊言來,他們是沒有瑕疵的(啟十四5),這正是新約教會的見證。教會的見證就是用愛心說誠實話,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弗四15);教會的見證也是榮耀教會的見證,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弗五27)。
收取熟透了的莊稼
啟示錄十四章首先提到十四萬四千人的得勝者,是初熟的果子(啟十四4),接著十四章14節,有一位好像人子的手裡拿著快鐮刀,要收取地上的莊稼。請注意,所要收取的莊稼已經熟透了。所謂“熟透了”,並不是代表生命的成熟,“熟透了”這字在約翰福音十五章,是用來形容被丟在外面“枯乾”的枝子。枯乾的枝子只能被人拾起來,扔在火裡燒了(約十五6)。“熟透了”這字也用在馬可福音十一章的無花果樹,因為主耶穌找不到可以吃的果子就被咒詛而“枯乾”。 馬可福音告訴我們,主耶穌之所以找不到可以吃的果子,因為那不是收無花果的時候(可十一13);因此主耶穌所要找的果子不是正常季節生產的果子,而是初熟的果子。雅各書一章18節說:「祂按自己的旨意,用真理的話生了我們,叫我們在祂所造的萬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因此,這裡所收割的莊稼,代表神的兒女在神面前不對的光景:因為不常住在主裡面,以至於不能成為初熟的果子滿足神(出三十四26)。所以,這裡莊稼的收割代表神施行審判的時候已經到了,如十四章第7節的第一位天使所宣告的。
關於地上莊稼的收取,是由一位從殿中出來的天使,向那坐在雲上好像人子的大聲喊著說:伸出鐮刀來收割(啟十四15)。這一位坐在雲上好像人子的,就是行走在燈臺中間的那一位。地上莊稼就是代表新約的信徒(太十三24~25),當主還在地上時,就是吩咐門徒,要求莊稼的主打發工人出去收祂的莊稼(路十2)。在啟示錄十四章,主就來到半空中,聽從那天上的殿中出來的天使,所傳達父神的命令,開始收割地上熟透了的莊稼。這坐在雲上,頭戴金冠冕,手快鐮刀的人子,就是主耶穌在馬太福音所說的那顯在天上的人子的兆頭(太廿四30)。那時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特指猶太人,要為他們因著曾經把主釘在十字架上而哀哭。
請注意,聖經中形容莊稼的收割共有四種。第一種是初熟的果子,由那十四萬四千人的得勝者所代表(啟十四4);第二種是大體的收割,放在糧倉裡(太十三30),由那被神養活一載二載半載的婦人所代表,是大體信徒在大災難中蒙神的保守(啟十二14);第三種就是拾取收割後遺留下來的麥穗,由婦人其餘的兒女所代表(啟十二17),是在末日為主殉道的得勝者;第四種就是神所要收取的熟透了的莊稼,不能滿足神的信徒,首先要落在神的審判裡(彼前四17)。
收取熟透了的葡萄
在第十四章,神除了要收取熟透了的莊稼,也要收取熟透了的葡萄(啟十四18)。但與熟透了的莊稼不同的是,用來形容葡萄熟透了的原文意是“尖端”,“達到頂點”,是熟到已經不能再熟了,含有“高傲”的意思。如前所述,熟透了的莊稼是指新約失敗的信徒;而熟透了的葡萄則是代表失敗的猶太人。“葡萄” 字根源於得勝者所戴的“冠冕”這字。特指那些守神律法的屬神肉身的百姓,猶太人(太二十一33~34)。猶太人本應該是神公義的百姓,是得勝者,但卻熟透了,甚至熟到一個地步,因著過分熟爛而壞得不可吃,就如耶利米書所看見的那一筐壞極壞,壞到不可吃的無花果(耶廿四3),是硬著頸項的百姓,也就是彼得所指出的,不信從福音的猶太人。神的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是指信徒(包含猶太人和外邦人)所代表的莊稼,接著的審判是針對不信從神福音的猶太人,將要受更重的刑罰(彼前四17)。因此,莊稼的收取只是將鐮刀扔在地上,將莊稼收到倉裡;但是葡萄樹果子的收取,是將快鐮刀扔進地裡(啟十四19原文),將葡萄樹連根拔除,然後丟在神忿怒的大酒醡中。這酒醡踹在城外,有血從酒醡裡流出來,高到馬的嚼環,遠有六百里(啟十四20)。
很多聖經教師解釋啟示錄十四章的酒醡是針對惡人,不是針對神的百性。就如恢復本的聖經註解,就認為那被丟在神忿怒大酒醡中的是邪惡的外邦人,是葡萄樹的贗品。但我個人是不同意這種看法的。從真理的一致性來說,既然葡萄樹是代表神的選民,我們不能為了對神忿怒的大酒醡有一個合理的解釋,就特別將這裡的葡萄樹解釋為贗品。忿怒大酒醡中的葡萄不是贗品,而是熟透了而壞得不可吃!
一面來說,在恩典的時代,如果我們不將十四章酒醡中的葡萄解釋為贗品,我們實在很難相信:神會這麼嚴厲的對待祂自己的百姓。但是,聖經所啟示的真理是:當恩典的時代一結束,希伯來書的作者就嚴厲的警告希伯來的信徒說:主要來審判他的百姓(不是審判外邦人),落在永生神的手裡(是百姓落在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來十30~31)。所有神的百姓都要認識我們的神乃是烈火(來十二29)!啟示錄十四章的酒醡並不是發生在恩典的時代,那是恩典時代結束後的審判。所以,酒醡中的葡萄不是贗品,那是神對猶太人的審判。神對信徒的收割是莊稼的收割,收割後是放到倉裡;但是神對猶太人的收割是葡萄的收割,收割後是放到大酒醡中踹。這酒醡的葡萄先是在第六號收取,在第七號的第四碗開始踹,成為羔羊婚娶的時候,最後所要擺上的上好的酒(約二10),是主在最後晚餐所告訴門徒的,將來所要喝新的那日子(太廿六29)。所不同的是主的晚餐所陳列的血,是表明主的死,在神公義的審判下為罪人所流的血;但是新葡萄汁所代表的血是來自不悔改的罪人,特指猶太人,在神公義審判下所流的血。
啟示錄十四章的酒醡,就是以賽亞書六十三章所預表的酒醡。以賽亞書六十三章形容有一位身穿紅衣有如踹酒醡的,是憑公義說話,以大能施行拯救的從以東的波斯拉而來。第4節說,踹酒醡是因為:「報仇之日在我心中;救贖我民之年已經來到」。救贖我民之年已經來到,這句話非常的清楚,說出神要藉著踹酒醡救贖祂的百姓;但是踹酒醡也是神的報仇之日,而且這報仇之日常在神的心中。是向誰報仇?當然是向神的仇敵報仇!問題是:誰是神的仇敵?10節說神的仇敵就是悖逆的百姓,因著百姓的悖逆,就轉作神的仇敵。所以,以賽亞書六十三章神所要報仇和救贖的對象都是神的選民,只是有一批人在神的眼中,已經成為神所不認識的悖逆的百姓,甚至成為神的仇敵。
啟示錄十四章20節形容這酒醡裡有血流出來,高到馬的嚼環,遠有六百里。六百里原文一千六百斯泰底亞(Stadia),代表罪人所要付出的最大代價。我們相信,在主還沒有顯現拯救以色列全家之前,哈米吉多頓的戰爭會導致很多猶太人流血死亡。
在馬太福音二十三章,主耶穌就責備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說:「叫世上所流義人的血都歸到你們身上,從義人亞伯的血起,直到你們在殿和壇中間所殺的巴拉加的兒子撒迦利亞的血為止。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一切的罪都要歸到這世代了。」(太二十三35~36)。這世代就是接下來主耶穌所感歎的世代:「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這裡來的人。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太二十三37-38)。主在馬太福音二十三章所感歎的世代,到了啟示錄十四章就成為神忿怒的大酒醡。這酒醡是神對祂肉身選民的審判,這個審判的嚴厲就叫敵基督無法在神的百姓中間繼續狂傲,因此十四章的酒醡會結束敵基督“二載”的狂妄。
神的大筵席
十四章的酒醡是神用快鐮刀收割葡萄樹,是神審判祂肉身的選民;但是十九章還有另外一個的酒醡。這酒醡稱為神烈怒的酒醡(啟十九15),又稱為神的大筵席(啟十九啟十九17),是一位騎白馬的,用他口中出來的利劍擊殺列國。十四章的酒醡是踹葡萄,而十九章的酒醡是踹列國,就是約珥書三章13節所預表的酒醡。十九章的酒醡是發生在第七碗,而十四章的酒醡一定早於十九章的酒醡,也許開始於第三碗,並結束於第四碗,在末後三年半開始之前。也就是說收割葡萄是發生在第六號,但是踹葡萄的酒醡,是發生在第七號的第三碗,因為當第三碗倒在江河與眾水的泉源裡,水就變成血了。掌管眾水的天使說:你這樣判斷是公義的;他們曾流聖徒與先知的血,現在你給他們血喝,這是他們所該受的。同時在祭壇中也有聲音說:是的,主神全能者啊,你的判斷義哉!誠哉!這是對應呼求伸出快鐮刀來收割的天使,是從祭壇中出來的。
在十四章的酒醡和十九章的酒醡之間,敵基督還會有一次短暫的狂傲,稱為“半載”。十九章的酒醡就結束敵基督“半載” 的狂傲,也就是徹底的結束敵基督的狂傲,將敵基督扔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啟十九20),感謝主!
接著,我們就來看神憤怒的七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