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9日 星期二

七碗-神的烈怒(4之3)

七碗-神的烈怒(43

 

敵基督、假先知

 

我們已經看過在啟示錄中的四隻獸。在十二章,有一隻從天上摔在地上的七頭十角獸,這獸是龍,就是那古蛇,又叫撒但。在十三章,也有一隻從海中上來的七頭十角獸,這獸代表地上不服神權柄的屬人政權,其背後都有撒旦黑暗勢力的影子。在十三章,還有一隻從地中上來的兩角獸,獸名的數目是六百六十六,也就是假先知。最後,在十七章,還有一隻朱紅色的七頭十角獸,這獸就是敵基督。

 

在這四隻獸中,敵基督和假先知是最值得我們注意的,因為在主耶穌和使徒們的教導中,都特別提醒信徒要警醒。可能我們從啟示錄還無法深入了解這兩隻獸的所有細節,但是我們卻能從主耶穌和使徒們的教導中,得到一些警告和啟示。

 

在福音書,主耶穌告訴門徒: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太二十四24,可十三22)。彼得說:將來在信徒中間也必有假師傅,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連買他們的主他們也不承認,自取速速的滅亡(彼後二1)。保羅則是說: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他是抵擋主,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神的殿裡,自稱是神(帖後二3-4)。最後約翰在約翰壹書告訴我們,敵基督和假先知不只是將來要來,甚至已經來到了。因此約翰告訴我們要有一個辨別的靈,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約壹二18,約壹四1)。

 

我們從主耶穌和使徒們的教訓,就可以看到:第一,敵基督和假先知的工作連選民也會被迷惑;第二,敵基督和假先知的工作不是將來,而是已經來到了;第三,敵基督和假先知就代表撒但的兩個特質:高傲(抵擋主,高抬自己)和虛假(假師傅,異端);第四,敵基督和假先知的工作是在信徒中間,不是在信徒之外。

 

關於第四點,我們要特別注意約翰在約翰壹書二章19節所說的:「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他們出去,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請注意,和合本的翻譯並非是很準確的翻譯。

 

首先,「從我們中間出去」的“出去”,除了有“出去”的意思之外,也有“出於”的意思。例如,同樣的語法也用於啟示錄十九章5節:「有聲音從寶座出來說…」,這節的重點不是強調聲音“出來”,而是強調聲音的“來源”是來自寶座。所以,啟示錄十九章5節最好翻譯為:「有聲音出於寶座說…」。同樣的,約翰壹書二章19節的“出去”也要翻譯為“出於”。因此,19節的前半節應該翻譯為:「他們是出於我們中間,卻不是屬我們的」。這是我們都必須好好默想的一個事實:敵基督是“出於我們中間”。接著後半節應該翻譯為:「若是出於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但他們會顯明他們都不是屬我們的。」這後半節另外告訴我們一個事實:因著敵基督是出於我們,所以敵基督必“仍舊與我們同在”。

 

在約翰的教訓裡,敵基督不只是出於我們,與我們同在;而且敵基督的同在會叫我們無法察覺,除非有一天敵基督自己顯明出來!當敵基督顯露出來時,就可以顯明他們都不是屬我們的。雖然當敵基督顯露出來時,我們的主耶穌就要用口中的氣滅絕他,用降臨的榮光廢掉他(帖後二8)。但在這之前,敵基督是隱藏的。

 

約翰所告訴我們的事實,實在是令人驚訝:敵基督會在信徒中間工作,而不是從信徒中間出去;而且敵基督若不顯明他自己,信徒可能無法得知敵基督所做的工作。敵基督在聖徒中間工作,就是主耶穌所說的:站在聖地(太二四15),站在不當站的地方褻瀆神(可十三14)。

 

但以理預言那行毀壞可憎的要站在聖地,有人認為是預表主後70年,羅馬軍隊攻陷耶路撒冷,也有人認為這是預表將來聖殿的重建。但在屬靈的預表上,行毀壞可憎的要站在聖地,更是預表在末世時,敵基督會在聖徒中間褻瀆神。聖徒是神的殿,是敵基督不當站的地方;但是,在末日,敵基督就要站在他不當站的地方,也就是在聖徒中間工作。因此,馬太特別告訴我們“讀這經的人須要會意”,不是要我們去注意主後70年將發生的歷史,也不是要我們去注意將來有可能聖殿會被重建,而是要我們注意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實:敵基督在末世要在聖徒中間作褻瀆的工作。而且,敵基督褻瀆的工作不是聖徒可以輕易察覺的。所以,保羅告訴以弗所教會的長老:聖靈立他們作全群的監督,他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神的教會;因為在教會中間,必有人起來說悖謬的話(徒二十30)。既然保羅吩咐以弗所教會的長老要謹慎,那麼所謂“悖謬的話”就不是我們所輕易可以察覺的。基本上,敵基督所作褻瀆的工作,絕非是我們所想像的那些外面顯而易見的事。仇敵的工作都是叫神的兒女在撒但的原則裡為神作工,是依循伊甸園裡那條蛇在人身上作工的原則。在伊甸園裡,蛇叫人以為自己是向著神,但結果卻是增加了神的話,也減少了神的話。這個原則如何是蛇當初在伊甸園工作的原則,今天也是敵基督在神的兒女中間工作的原則。

 

敵基督之所以能在聖徒中間工作,最主要的原因是:聖徒以為自己的工作是向著神的;這才是仇敵最可怕的地方!

 

約翰說:不認父與子的,這就是敵基督的(約壹二22);凡靈不認耶穌,就是那敵基督者的靈(約壹四3);凡不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那迷惑人,敵基督的(約貳一7)。從外面的字句來看約翰的提醒,似乎非常容易辨別敵基督的工作。但是弟兄姐妹是否默想過:如果有人不認父與子,如果有人不認耶穌是成了肉身來的;信徒是絕對不可能接受,因為這是信徒的基本信仰。那麼為何約翰還要特別提醒信徒呢?

 

我們要知道:約翰所說的“不認”,其原文的意思除了字面意義的否認之外,也形容一個人外面所行出來的行為,完全不像自己所宣稱的。因此,“不認”並不是“不承認”,而是我們的行為和我們自己所信的是完全兩回事。保羅在提摩太後書三章1~5節告訴提摩太:「該知道,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因為那時人…,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這等人你要躲開。」其中“背了敬虔的實意”的“背了”的這字就是“不認”,也就是沒有敬虔的實意。同樣的,保羅也告訴提多,會有許多人因貪不義之財,將不該教導的教導人,敗壞人的全家。這些人一面是自稱他們是認識神的,但是行事卻和他相背,本是可憎惡的,是悖逆的,在各樣善事上是可廢棄的(多一11-16)。其中“行事卻和他相背”的“相背”這字也是“不認”,也就是自稱認識神是一回事,但是所行出來的行為卻是另外一回事。

 

所以,信徒雖然是相信父與子的,但是信徒的行為卻可能完全不像父與子。相信是一回事,行為卻是另外一回事,這就是約翰所說的“不認父與子”。所以,主耶穌就告訴祂的門徒:「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五48)。

 

信徒也是相信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但是信徒的行為卻也可能完全不在道成肉身的原則裡。所謂道成肉身的原則,簡單的說就是:你是一個彰顯神的人。法利賽人可以向人誇口,他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他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路十八12);但主耶穌卻責備法利賽人假冒偽善,因為他們是以演員的身份表演敬虔,不是在道成肉身的原則裡彰顯敬虔。這就是敵基督的工作。

 

敵基督最主要的工作,還不是叫你不愛神,不侍奉神。敵基督的工作是叫你愛神 – 但在他的原則裡愛神;敵基督的工作也叫你事奉神,但也要在他的原則裡事奉神。其結果就是讓敵基督可以在聖徒中間褻瀆神。

 

尼哥拉一黨、巴蘭、耶洗別的教訓

 

因著敵基督和假先知已經來了,而且就在聖徒中間;那麼我們有理由相信,主在啟示錄七個教會所責備的事一定和敵基督,假先知的教訓有關,尤其是主所反對的三種教訓:尼哥拉一黨的教訓,巴蘭的教訓,和耶洗別的教訓。這三種的教訓可以視為敵基督和假先知在神選民中最邪惡的工作。

 

在屬靈的預表上,尼哥拉一黨的教訓並非只是像有些人所定罪的宗教階級組織,而是撒但高傲之靈的表顯。其實,不管你如何宣稱你所在的教會沒有任何階級組織,只要是人的群體,就一定會有外面的組織。保羅吩咐提多,要在各城設立長老。從外面來說,長老是監督教會的,也是一種階級的組織。就算你將長老解釋為是神的管家,是神的僕人,僕人也是階級組織的身份。但是,教會只要有尼哥拉一黨的教訓,長老就會在教會中成為高人一等的“頭銜”。所以,主所恨惡的尼哥拉一黨的教訓,不是針對宗教外面的階級組織,而是針對撒但的一項特質:高傲的靈。

 

當日,在門徒中間彼此爭論誰為大時,主耶穌就教訓門徒:「外邦人有尊為君王的,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可十42-43)。可惜的是,今日在教會中間,不只是有一些人自以為大,更糟糕的是:很多的聖徒還更進一步的去神化一些在教會中帶領的人。其結果,就使這些被神化之人的教訓,即使是錯誤的,也讓人無法去撼動這些錯誤的教訓,最終人的教訓就凌駕在神的話上。

 

弟兄姐妹,不要認為我們不會將人的教訓凌駕在神的話上。主耶穌責備猶太人廢棄“要孝敬父母”的這條誡命;因為猶太人接受人的教訓:為了愛神,即使是孝敬父母之物,也要奉獻給神。試問:要盡心盡性盡力愛主你的神是何等的正確呢,但是猶太人因著在神的話上加了人的教訓,而否定了神的誡命。歷史歷代以來,基督教的分裂都是出於愛主愛教會。也許你所在的教會有很正確的教會實行,但只要加上人的教訓,聲稱自己才是主的恢復,才是純正的麵團,而去定罪不與自己有同樣實行的弟兄姐妹為麵團裡的酵。這不就是將人的教訓凌駕在神的話上,而去否定“要愛你的鄰舍”這條神的誡命嗎?

 

撒但作工的原則永遠都是叫你愛神,愛神的話,但是要在撒但的原則裡去愛神,去愛神的話。敵基督的工作,就是叫聖徒在不知不覺中輕看神的話。當人視神的話如無物,而高舉人的教訓時,豈非在撒但的原則裡為神作工而褻瀆神?

 

教會中有了尼哥拉一黨的教訓,接著就會發展出巴蘭的教訓。一個教會只要容許尼哥拉一黨的教訓,那麼尼哥拉一黨的教訓一定會在教會中發酵,發展出一些被人認為說話有分量的人。同樣一句話,別人說了沒有分量;但是這句話如果由這些人來說就不一樣,就顯得特別有分量。以色列百姓明明知道,神的律法規定不能和外邦人通婚;但因著巴蘭是神的先知,是有“特殊”地位的,所以當巴蘭建議以色列人和外邦人聯姻時,以色列人就接受了。

 

當然巴蘭的建議是有其合理性:只要和外邦人聯姻,不只可以避免與敵人打戰,又可以事奉神。豈不知,這就如同主耶穌所定罪的在殿裡作買賣,將神的殿變成賊窩(太二十一13,可十一17,路十九46)。在殿裡兌換銀錢和賣鴿子等等商業行為,其實都是為了方便那些從外地回到耶路撒冷的人。因為他們需要兌換銀錢,買祭物向神獻祭。其理由是正當的,但是主耶穌卻是說:將神的殿變成賊窩。將神的殿變成賊窩,豈非就是褻瀆神?弟兄姐妹,好好的想一想,在我們的教會中有多少的巴蘭的教訓?有多少將神的殿變成賊窩的事實?巴蘭的教訓不會叫你不愛神,相反的,巴蘭的教訓會叫你覺得是為神作工,而且是一條為神作工的捷徑。但這些都是神所反對的,都是假先知的教訓。當人對神的仇敵無感而與其聯姻時,豈非在撒但的原則裡為神作工而褻瀆神?

 

尼哥拉一黨的教訓是撒但高傲特質的表顯,滿了敵基督者的靈;巴蘭的教訓是撒旦虛假特質的表顯,滿了假先知的靈。撒但這兩種特質的終極表顯,就進一步發展出耶洗別的教訓。

 

耶洗別的特點就是殘害神的先知,也就是抵擋神的代表權柄。耶洗別的教訓好像是為神說話,但卻是站在女人的立場不服神的權柄。明明是女人,卻以男人的身份為神說話;明明是大淫婦卻稱自己是貞潔的(耶洗別的原文意)。今天的教會,原諒我說:充滿了耶洗別的教訓,到處都是女人講道。什麼是女人講道?女人講道簡單的說就是:沒有聖靈的啟示,卻認為自己可以為神說話。聖經沒有教導說:只要你是神職人員就有資格講道;不!沒有聖靈的啟示而講道的,就是女人講道。聖經也沒有說只要你在聚會中開口交通就是盡功用;不!沒有聖靈的啟示就隨便交通的,也是女人講道。聖經雖然沒有鼓勵一人講眾人聽;但是,聖經也沒有說:人人都說話就是身體盡功用。聖經只說:我們都可以一個一個的作先知講道,當然也包含女人(林前十一5);但是作先知講道的,保羅說兩個人或是三個人得了啟示,作先知講道就夠了,其餘的就當慎思明辨。只要你得了啟示為神說話,不管你是男人或女人,在神的面前就是男人。只要你沒有得著從神來的啟示,不管你是男人或女人,在神的面前就是女人。神絕對不許女人講道,女人都要安靜,都只能聽男人說話並慎思明辨。神絕對不許沒用得著啓示就講道,沒用得著啓示的人都要站在女人的地位,都要安靜,都只能聽得著啓示的人說話,並慎思明辨。

 

尼哥拉一黨的教訓和巴蘭的教訓是破壞主的身體,但是耶洗別的教訓卻是直接得罪身體的頭。耶洗別的教訓只要在教會中成為正常,那麼這教訓最可怕的地方,會叫某些特定的人或團體高抬自己,成為唯一可以作男人代替神發言的人。當人以為他可以沒有膏油的塗抹就可以作王,就可以代替神發言,是直接頂撞神的權柄,這豈非在撒但的原則裡為神作工而褻瀆神?

 

弟兄姐妹,如前所言,雖然我們無法確切的了解這兩隻獸的所有細節,我們也無法得知這兩隻獸所代表的敵基督和假先知是誰;但是主耶穌和使徒的教導,都要成為我們的警告:敵基督和假先知的工作是在信徒中間,而且敵基督和假先知的褻瀆工作,會叫信徒在撒但的原則裡受迷惑,還自以為自己是在為神發熱心。今天敵基督和假先知的工作是隱藏的,叫人很難察覺他們的工作,即使到了末日,當敵基督和假先知顯現時,還是有很多神的選民要受迷惑。這將導致聖城在末日的三年半,被敵基督和假先知所踐踏。

 

三年半大災難

 

大部分的基督徒都根據但以理書第九章,認為末日的大災難有三年半的時間(但九27)。這種解經應該是可以接受的,因為在啟示錄十二章說到外邦人要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而生產的婦人就逃到曠野,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也有大鷹的兩個翅膀要給婦人,這婦人被養活一載二載半載。不管四十二個月,或一千二百六十天,或一載二載半載,都是三年半的時間。但是,為何一樣是三年半,聖經卻要以不同的方式來表達?無他,這必然是告訴我們,即使都是三年半,但還是有不同的講究。

 

四十二個月

 

首先,外邦人要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這聖城可以解釋為物質的耶路撒冷城,但更應該靈然解為神的百姓,包含猶太人和信徒。在七號中,第五號,第六號和第七號,特別稱為三個禍。因此,這四十二個月的時間應該包含第五號(第一禍,五個月),第六號(第二禍,約十三的月),和第七號(第三禍,約兩年),一段完整的時間。這一段時間,包含了全地都在獸的踐踏底下,只是聖城是獸踐踏的重點。

 

一千二百六十天

 

其次,經過產難的婦人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和神的兩個見證人傳道的時間一千二百六十天的說法是一樣的。而這兩個見證人傳道的對象,最主要是針對神肉身的選民;所以,這也證明經過產難的婦人代表神肉身的選民。我們在前面已經提過,這兩個見證人盡職的時間,是結束於第三禍開始之前的被殺。第一禍加上第二禍只有約一年半的時間,所以在聖城被踐踏之前,這兩個見證人會有大約兩年的時間,幫助猶太人做復興的工作。這兩年的時間應該包含第三號和第四號。在這兩年內,敵基督還沒有撕毀和以色列的合約,所以猶太人還可以在兩個見證人的幫助下向耶和華悔改獻祭。即使在敵基督撕毀和以色列的合約之後,在第一禍(第五號)和第二禍(第六號),一年半的時間裡,猶太人還是有神的兩個見證人養活他們。但是,等到第六號結束。兩個見證人被殺,這經過產難的婦人就結束了被養活的一千二百六十天。也就是說猶太人必然要經過要來之第三禍,約兩年的大災難。這是神對祂肉身以色列選民的警告,應驗在啟示錄十四章的酒醡(詳下)。

 

一載二載半載

 

接著,有兩個翅膀的婦人是被養活一載二載半載。這和經過產難的婦人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有著非常不同的描述,是值得我們進一步默想的。

 

有兩個翅膀的婦人是被養活一載二載半載的這種說法;和但以理書七章25節所說,聖民要交付在向至高者說誇大話者的手中一載二載半載的說法是一樣的。因為經過產難的婦人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是三年半,所以一般的解經家都認為,應該將一載二載半載的“載”解釋為年。這樣一載二載半載,也是三年半。也許一載二載半載也是代表三年半,但是為何不說二載一載半載,或半載一載二載呢?其實直接說三載半不是更簡單明白嗎?何必要用一載二載半載這麼奇怪又拗口的說法呢?

 

其實翻譯為“載”的原文,在舊約希伯來文和新約希臘文的意思是特指“一段的時間”,例如,在創世記一章14節就翻譯為“節令”,加拉太書四章10節就翻譯為“節期”。另外,在舊約“載”這字也衍生為“聚集”的意思,所以約櫃所在的帳幕,因為是神百姓聚集的地方,就稱為“會幕”其中的“會”就是“載” 這字,就是“聚集”的意思。所以,一載二載半載的意思神要聚集祂百姓的三段時間,一面為了祂公義的審判,一面為了祂恩典裡的保守。

 

在英文聖經,“一載二載半載” 一般都是翻譯為“a time, and times, and half a time”。從字面的意思,一載二載半載應該代表三個不同的時間段,也代表敵基督向至高者說誇大話的時間會分為三段。第一段就是“一載”,第二段會更長,稱為“二載”;最後一段比較短,稱為“半載”。這三段時間,一面是聖民(猶太人)被交付在敵基督手中的時間段(但七25),同時也是神聚集並保守信徒(有兩個翅膀的婦人)的時間段。這三個時間段是不連續的,是因爲第一個時間段的“一載”受到神的兩個見證人的打岔;而第三個時間段,是神親自出來打岔敵基督的狂妄。首先的第一載是由神的兩個見證人所帶來的痛苦(啟十一10),也許是發生在第四號,那時日頭、月亮、星辰被擊打所代表的神對墮落百姓的警告。接著二載是由敵基督所帶來的逼迫,也許開始於第五號,那時無底坑的口被打開,敵基督顯露出來。敵基督的逼迫將持續到第六號以及第七號的第六碗。最後的半載則是神親自執行對敵基督的審判,也許發生在第七碗,在倒下第七碗之後,就帶進千年國度,是神的完全掌權。

 

十四萬四千初熟的果子

 

感謝主,雖然在大災難中,信徒可以得著神的保守,但是神的心意卻是要得著一批可以讓祂誇口的得勝者。啟示錄十二章的男孩子,是神在祂肉身選民中所得著的得勝者,是第一批讓神可以誇口的子民;但是除了神肉身的選民,神也要在新約信徒中得著得勝者,成為另外一批讓神可以誇口的子民。那就是啟示錄十四章的十四萬四千人,被稱為初熟的果子。

 

這些初熟的果子有幾個特點:第一,都有祂的名和祂父的名寫在額上(啟十四1),這是神賜給非拉鐵非教會得勝者的獎賞(啟三12)。非拉鐵非教會在神的經營裡,就是預表新約恩典時代奧秘的時期;同時這些初熟的果子是從地上買來的(啟十四3),代表這些初熟的果子都是主流血所贖的。因此,初熟的果子是特指神在新約信徒中所得著的得勝者。神在以色列人中所要得著的得勝者是一個兒子,就是男孩子;神在新約的聖徒所要得著的得勝者是一個小群,就是十四萬四千人所代表的初熟的果子。在啟示錄第七章的十四萬四千人,是特指屬神得勝的以色列人,要在第六號中,神收割熟透了的葡萄時得蒙保守。但是在啟示錄第十四章的這十四萬四千人,是新約信徒的得勝者,要在第五號中神收割熟透了的莊稼時得蒙保守。

 

14節說,這些初熟的果子未曾沾染婦女,他們原是童身。有人就按著字面的意義,認為成為初熟的果子的條件必須是守獨身。但是,婚姻本是神的命定,神也明說那人獨居不好,神所造的人就是需要有一個幫助成為他的配偶(創二18)。很清楚的,在道理上,人有配偶不可能反而叫人無法成為初熟的果子滿足神。保羅也告訴我們,時候要減少,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的(林前七29);不管我們是不是守獨身,在屬靈的意義上,我們都是貞潔的童女,只許配一個丈夫,獻給基督(林後十一2)。因此,童身在屬靈意義上是代表全心為著主的人(林前七5)。而初熟的果子按照同樣一節的定義就是:羔羊無論往那裡去,他們都是跟隨羔羊的人(啟十四14)。這些人在他們口中察不出謊言來,他們是沒有瑕疵的(啟十四5),這正是新約教會的見證。教會的見證就是用愛心說誠實話,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弗四15);教會的見證也是榮耀教會的見證,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弗五27)。

 

收取熟透了的莊稼

 

啟示錄十四章首先提到十四萬四千人的得勝者,是初熟的果子(啟十四4),接著十四章14節,有一位好像人子的手裡拿著快鐮刀,要收取地上的莊稼。請注意,所要收取的莊稼已經熟透了。所謂熟透了”,並不是代表生命的成熟,“熟透了”這字在約翰福音十五章,是用來形容被丟在外面“枯乾”的枝子。枯乾的枝子只能被人拾起來,扔在火裡燒了(約十五6)。“熟透了”這字也用在馬可福音十一章的無花果樹,因為主耶穌找不到可以吃的果子就被咒詛而“枯乾”。 馬可福音告訴我們,主耶穌之所以找不到可以吃的果子,因為那不是收無花果的時候(可十一13);因此主耶穌所要找的果子不是正常季節生產的果子,而是初熟的果子。雅各書一章18節說:「祂按自己的旨意,用真理的話生了我們,叫我們在祂所造的萬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因此,這裡所收割的莊稼,代表神的兒女在神面前不對的光景:因為不常住在主裡面,以至於不能成為初熟的果子滿足神(出三十四26)。所以,這裡莊稼的收割代表神施行審判的時候已經到了,如十四章第7節的第一位天使所宣告的。

 

關於地上莊稼的收取,是由一位從殿中出來的天使,向那坐在雲上好像人子的大聲喊著說:伸出鐮刀來收割(啟十四15)。這一位坐在雲上好像人子的,就是行走在燈臺中間的那一位。地上莊稼就是代表新約的信徒(太十三2425),當主還在地上時,就是吩咐門徒,要求莊稼的主打發工人出去收祂的莊稼(路十2)。在啟示錄十四章,主就來到半空中,聽從那天上的殿中出來的天使,所傳達父神的命令,開始收割地上熟透了的莊稼。這坐在雲上,頭戴金冠冕,手快鐮刀的人子,就是主耶穌在馬太福音所說的那顯在天上的人子的兆頭(太廿四30)。那時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特指猶太人,要為他們因著曾經把主釘在十字架上而哀哭。

 

請注意,聖經中形容莊稼的收割共有四種。第一種是初熟的果子,由那十四萬四千人的得勝者所代表(啟十四4);第二種是大體的收割,放在糧倉裡(太十三30),由那被神養活一載二載半載的婦人所代表,是大體信徒在大災難中蒙神的保守(啟十二14);第三種就是拾取收割後遺留下來的麥穗,由婦人其餘的兒女所代表(啟十二17),是在末日為主殉道的得勝者;第四種就是神所要收取的熟透了的莊稼,不能滿足神的信徒,首先要落在神的審判裡(彼前四17)。

 

收取熟透了的葡萄

 

在第十四章,神除了要收取熟透了的莊稼,也要收取熟透了的葡萄(啟十四18)。但與熟透了的莊稼不同的是,用來形容葡萄熟透了的原文意是“尖端”,“達到頂點”,是熟到已經不能再熟了,含有“高傲”的意思。如前所述,熟透了的莊稼是指新約失敗的信徒;而熟透了的葡萄則是代表失敗的猶太人。“葡萄” 字根源於得勝者所戴的“冠冕”這字。特指那些守神律法的屬神肉身的百姓,猶太人(太二十一33~34)。猶太人本應該是神公義的百姓,是得勝者,但卻熟透了,甚至熟到一個地步,因著過分熟爛而壞得不可吃,就如耶利米書所看見的那一筐壞極壞,壞到不可吃的無花果(耶廿四3),是硬著頸項的百姓,也就是彼得所指出的,不信從福音的猶太人。神的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是指信徒(包含猶太人和外邦人)所代表的莊稼,接著的審判是針對不信從神福音的猶太人,將要受更重的刑罰(彼前四17)。因此,莊稼的收取只是將鐮刀扔在地上,將莊稼收到倉裡;但是葡萄樹果子的收取,是將快鐮刀扔進地裡(啟十四19原文),將葡萄樹連根拔除,然後丟在神忿怒的大酒醡中。這酒醡踹在城外,有血從酒醡裡流出來,高到馬的嚼環,遠有六百里(啟十四20)。

 

很多聖經教師解釋啟示錄十四章的酒醡是針對惡人,不是針對神的百性。就如恢復本的聖經註解,就認為那被丟在神忿怒大酒醡中的是邪惡的外邦人,是葡萄樹的贗品。但我個人是不同意這種看法的。從真理的一致性來說,既然葡萄樹是代表神的選民,我們不能為了對神忿怒的大酒醡有一個合理的解釋,就特別將這裡的葡萄樹解釋為贗品。忿怒大酒醡中的葡萄不是贗品,而是熟透了而壞得不可吃!

 

一面來說,在恩典的時代,如果我們不將十四章酒醡中的葡萄解釋為贗品,我們實在很難相信:神會這麼嚴厲的對待祂自己的百姓。但是,聖經所啟示的真理是:當恩典的時代一結束,希伯來書的作者就嚴厲的警告希伯來的信徒說:主要來審判他的百姓(不是審判外邦人),落在永生神的手裡(是百姓落在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來十3031)。所有神的百姓都要認識我們的神乃是烈火(來十二29)!啟示錄十四章的酒醡並不是發生在恩典的時代,那是恩典時代結束後的審判。所以,酒醡中的葡萄不是贗品,那是神對猶太人的審判。神對信徒的收割是莊稼的收割,收割後是放到倉裡;但是神對猶太人的收割是葡萄的收割,收割後是放到大酒醡中踹。這酒醡的葡萄先是在第六號收取,在第七號的第四碗開始踹,成為羔羊婚娶的時候,最後所要擺上的上好的酒(約二10),是主在最後晚餐所告訴門徒的,將來所要喝新的那日子(太廿六29)。所不同的是主的晚餐所陳列的血,是表明主的死,在神公義的審判下為罪人所流的血;但是新葡萄汁所代表的血是來自不悔改的罪人,特指猶太人,在神公義審判下所流的血。

 

啟示錄十四章的酒醡,就是以賽亞書六十三章所預表的酒醡。以賽亞書六十三章形容有一位身穿紅衣有如踹酒醡的,是憑公義說話,以大能施行拯救的從以東的波斯拉而來。第4節說,踹酒醡是因為:「報仇之日在我心中;救贖我民之年已經來到」。救贖我民之年已經來到,這句話非常的清楚,說出神要藉著踹酒醡救贖祂的百姓;但是踹酒醡也是神的報仇之日,而且這報仇之日常在神的心中。是向誰報仇?當然是向神的仇敵報仇!問題是:誰是神的仇敵?10節說神的仇敵就是悖逆的百姓,因著百姓的悖逆,就轉作神的仇敵。所以,以賽亞書六十三章神所要報仇和救贖的對象都是神的選民,只是有一批人在神的眼中,已經成為神所不認識的悖逆的百姓,甚至成為神的仇敵。

 

啟示錄十四章20節形容這酒醡裡有血流出來,高到馬的嚼環,遠有六百里。六百里原文一千六百斯泰底亞(Stadia),代表罪人所要付出的最大代價。我們相信,在主還沒有顯現拯救以色列全家之前,哈米吉多頓的戰爭會導致很多猶太人流血死亡。

 

在馬太福音二十三章,主耶穌就責備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說:「叫世上所流義人的血都歸到你們身上,從義人亞伯的血起,直到你們在殿和壇中間所殺的巴拉加的兒子撒迦利亞的血為止。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一切的罪都要歸到這世代了。」(太二十三3536)。這世代就是接下來主耶穌所感歎的世代:「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這裡來的人。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太二十三37-38)。主在馬太福音二十三章所感歎的世代,到了啟示錄十四章就成為神忿怒的大酒醡。這酒醡是神對祂肉身選民的審判,這個審判的嚴厲就叫敵基督無法在神的百姓中間繼續狂傲,因此十四章的酒醡會結束敵基督“二載”的狂妄。

 

神的大筵席

 

十四章的酒醡是神用快鐮刀收割葡萄樹,是神審判祂肉身的選民;但是十九章還有另外一個的酒醡。這酒醡稱為神烈怒的酒醡(啟十九15),又稱為神的大筵席(啟十九啟十九17),是一位騎白馬的,用他口中出來的利劍擊殺列國。十四章的酒醡是踹葡萄,而十九章的酒醡是踹列國,就是約珥書三章13節所預表的酒醡。十九章的酒醡是發生在第七碗,而十四章的酒醡一定早於十九章的酒醡,也許開始於第三碗,並結束於第四碗,在末後三年半開始之前。也就是說收割葡萄是發生在第六號,但是踹葡萄的酒醡,是發生在第七號的第三碗,因為當第三碗倒在江河與眾水的泉源裡,水就變成血了。掌管眾水的天使說:你這樣判斷是公義的;他們曾流聖徒與先知的血,現在你給他們血喝,這是他們所該受的。同時在祭壇中也有聲音說:是的,主神全能者啊,你的判斷義哉!誠哉!這是對應呼求伸出快鐮刀來收割的天使,是從祭壇中出來的。

                                                                                             

在十四章的酒醡和十九章的酒醡之間,敵基督還會有一次短暫的狂傲,稱為“半載”。十九章的酒醡就結束敵基督“半載” 的狂傲,也就是徹底的結束敵基督的狂傲,將敵基督扔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啟十九20),感謝主!

 

接著,我們就來看神憤怒的七碗。

2022年11月24日 星期四

七碗-神的烈怒(4之2)

七碗-神的烈怒(42

 

啟示錄的獸

 

在啟示錄中一共提到有四隻獸。首先,在十二章,是一隻從天上摔在地上的七頭十角獸,這獸是龍,就是那古蛇,又叫撒但。接著在十三章,有一隻從海中上來的七頭十角獸,和一隻從地中上來的兩角獸。最後,在十七章,還有一隻朱紅色的七頭十角獸。

 

這四隻獸有三隻是七頭十角獸,一隻是兩角獸。關於這四隻獸,聖經已經明言其中兩隻獸的屬靈意義:一隻是十二章,從天上摔在地上的七頭十角獸,這獸是龍,就是那古蛇,又叫撒但。另外一隻是在十三章從地中上來的兩角獸,就是假先知(啟十九20)。但是在十三章從海中上來的七頭十角獸,和十七章那一隻朱紅色的七頭十角獸,如果我們只從字面的描述還是很難理解。但是我個人深信:任何聖經的真理即使沒有明言,但它的解釋都可以從聖經本身找到答案。很明顯的,啟示錄這兩隻沒有明言的獸就隱藏在但以理書所提到的獸。

 

在但以理書中除了第七章的獸,在第二章還有一個大像的異象。第七章的獸是與第二章的大像有關的。因此,我們要先來看第二章有關大像的異象。

 

尼布甲尼撒大像

 

在但以理書第二章,尼布甲尼撒王夢見一個大像,這像的頭是精金,胸膛和膀臂是銀,肚腹和腰(原文“大腿”)是銅,腿是鐵,腳是半鐵半泥(但二31-33)。

 

請注意,聖經描述這個大像時,用了四種不同的金屬,再加上一種非金屬的泥,來形容這大像的七個不同部位:金頭,銀胸膛,銀膀臂,銅肚腹,銅腰,鐵腿,和半鐵半泥的腳。無可爭議的,這個大像代表人在地上所建立的政權。從頭到腳由不同的七個部位組成,代表地上七個不同國家的發展。而代表不同國家的每個部位,都由某種金屬材料組成,金屬材料就代表建立一個國家背後的政治實力。所以,尼布甲尼撒的大像,代表地上的七個國,是由四種不同的政權所建立。其中“泥”並不是材料的一種,而是攙雜在鐵這種金屬材料裡。

 

在但以理接下來的解夢裡就告訴我們,金頭就是巴比倫帝國。接下來,就是銀胸膛,銀膀臂;一種同樣的材料組成大像兩個不同部分,就代表一個同樣性質的政權,在巴比倫帝國之後,所建立的兩個不同的國。很明顯的,銀胸膛,銀膀臂,就是分別代表瑪代和後來的波斯帝國(但五28,八20)。接下來,就是銅肚腹,銅腰;也是一種同樣性質的政權,在波斯帝國之後,所建立的兩個不同的國。這應該就分別代表由馬其頓國王,亞歷山大大帝,所建立的帝國;後來統稱希臘帝國(但八21)。請注意,“銅腰”的“腰”,原文“大腿”。羅馬帝國就是繼承希臘帝國的兩條大腿成為兩條鐵腿。所以羅馬帝國的兩條鐵腿不能解釋為為羅馬帝國分裂為東西羅馬帝國,而是繼承希臘帝國的大腿,同樣代表行動力,使帝國快速的擴張。請注意,波斯帝國是接續巴比倫帝國,希臘帝國是接續波斯帝國。但是嚴格來說,羅馬帝國不是接續希臘帝國,而是“繼承”希臘帝國。在希伯來文中,“大腿”也有“腰”的意思,而“腰”也用來形容產生後代(來七5),因為腰所在兩大腿之間,就是人繁衍後裔的器官,是猶太人受割禮的地方。所以,羅馬帝國有如從希臘帝國的腰中所出的後裔。因此羅馬的文化幾乎都是繼承希臘文化。敵基督可以是最後出於羅馬帝國(第四個獸,但七2325),也可以視為是出於希臘帝國(公山羊,但八812)。但是羅馬帝國後來的發展為半鐵半泥的兩腳以及十個腳指頭,則代表攙雜並且衰微的羅馬帝國,成爲半強半弱的帝國(但二41

 

半鐵半泥的兩腳和十個腳指頭,是這個大像最特殊的部分。嚴格來說,泥並非是構成這大像的材料。但以理二章43節說:泥就是“人的後裔”(但二43原文)。這半鐵半泥的腳,雖然因攙雜了泥而成為半強半弱,而且彼此也不相合;但是正因為這半鐵半泥彼此不相合,又攙雜在一起,才是這整個大像最奧秘,也最可怕的部分。

 

羅馬帝國一面是繼承希臘帝國的所有文化,但當鐵與泥攙雜後,就是權利與百姓攙雜後,羅馬帝國就有了自己獨特的文化,也就是有名的共和國體制,有元老院的設置。共和國體制強調國家權力是公有物,國家的治理是所有公民的共同權利。而羅馬帝國也在每一個他所統治的國家,駐紮了代表鐵力量的羅馬軍團,在管理上也攙雜了當地的人民(但二43)。但是鐵還是鐵,泥還是泥,羅馬帝國的共和體制下,人民的權利和君權是不能彼此相合的。羅馬帝國與他所征服國家的人民的攙雜,也是彼此無法相合。但是當這種鐵與泥的攙雜,也是但以理第七章所形容的第四隻獸,是最可怕的(但七7)。

 

因著將來的敵基督要出於這第四隻獸,所以基本上羅馬帝國將存在到敵基督出現時。但不是指字面意義的羅馬帝國,而是鐵與泥攙雜的共和體制下,所代表的今天的民主制度。在民主制度下,掌權者的權利(鐵)必須結合人民(泥)的利益。表面上,在今天高舉人權、自由的主流意識下,民主制度是是最被推崇的體制。但是請注意:那非人手所鑿出來的石頭就打在這像半鐵半泥的腳上。代表這種的政治體制是神所恨惡的。金、銀、銅、鐵乃是神所立的代表權柄絕。百姓服在金、銀、銅、鐵的政權下就是服在神的權柄底下,而且立王廢王都是神的主宰。但是半鐵半泥的政權,掌權者的權柄卻是來自人民,立王廢王是來自人民的選舉。這是神所厭惡的!所以,在民主制度下,我們看見不管掌權者如何非法行事,總是有他所支持的人民,去攻擊反對的人民。這就是主耶穌所說的,民攻打民(太廿四七)。在金、銀、銅、鐵等金屬政權下,最主要的特徵是國攻打國,但在鐵與泥攙雜的體制下,最主要的特徵,也是最令人嘆息的特徵就是民攻打民。另外,當這種鐵與泥攙雜的體制,應用在神的百姓,也就是應用在猶太人身上,就是政治與宗教的結合,是整個大像最奧秘,也是最可怕的部分。鐵和泥如何彼此不相合,外邦政權和神的選民也不能同負一軛(林後六14)。但是彼此不相合,又能攙雜在一起,這就是假先知的能力。在末世時,神的百姓與政治的結合,由啟示錄中有一個大淫婦坐在眾水之上的這幅圖畫所預表(啟十七1)。 

 

因此,尼布甲尼撒王所夢見的大像,是由四種不同的政權(金屬材料),所組成的在地上的七個不同的國(大像的七個部分):第1,巴比倫;第2,瑪代;第3,波斯;第4,馬其頓;第5,希臘;第6,羅馬;以及第7,攙雜且衰微的羅馬帝國。

 

伯沙撒的獸

 

幾乎所有的解經家都同意,但以理書第二章的大像的金,銀,銅,鐵,所預表的政權,就是但以理書第七章所描述的四隻獸,是將要在世上興起的四王(但七17)。為何地上的政權要分別以大像和獸來形容呢?因為大像代表地上的政權是神所立的代表權柄;但是在代表權柄變質之後,地上的政權在神眼中就成為獸。這種轉變就由尼布甲尼撒王和伯沙撒王所代表。

 

第二章的大像是尼布甲尼撒在位第二年所作的夢;而第七章的四隻獸是在巴比倫的最後一位王,伯沙撒王在位時,但以理所作的夢(但七1)。在第二章,神使尼布甲尼撒在夢中看見大像的異夢,是神的恩典,是神親自將未來必有的奧秘事,顯明給巴比倫的第一位王尼布甲尼撒看,為了叫尼布甲尼撒王認識:他是神在地上所設立的代表政權,「廢王,立王」都在於耶和華(但二21)。但是,第七章的四隻獸,神就不在夢中顯明給巴比倫的最後一位王伯沙撒看,因為伯沙撒拒絕在神的恩典裡認識神的權柄,因此伯沙撒就成為巴比倫的最後一位王。由大像變為獸,代表地上政權的變質,也代表地上政權的背後都有撒但那邪惡的本質。

 

但以理書第七章的四隻獸;首先,頭一隻獸像獅子(但七4),就是巴比倫帝國,耶利米也形容巴比倫為獅子(四7,五十17)。第二隻獸像熊(但七5),就是瑪代波斯帝國(賽十三17-19)。第三隻獸像豹(但七6),就是希臘帝國。接下來的第四隻獸,毫無疑問的,就是羅馬帝國;但是第四隻獸並沒有說像什麼,只說甚是可怕,與前三獸大不相同,是一隻十角獸(但七7)。這第四隻獸之所以無法形容,是因為前面三隻獸的特征都集中在第四隻獸上。但以理這一隻十角獸所預表的正是啟示錄十三章那隻從海中上來的獸,因為這獸被形容為「形狀像豹,腳像熊的腳,口像獅子的口」(啟十三2)。

 

因此,尼布甲尼撒大像所代表的地上政權,在還沒有變質之前,也有啟示錄那隻從海中上來的七頭十角獸的七(組成大像的七個部分)和十(大像的十個腳趾頭)。請注意,有一塊非人手鑿出來的石頭,要砸在半鐵半泥的腳上,就叫整個大像的金、銀、銅、鐵、泥都一同被砸得粉碎,成為如同夏天禾場上的糠秕,被風吹散,無處可尋(但二34)。金、銀、銅、鐵、泥都一同被砸得粉碎,就如啟示錄的七印所表明的,世人(泥)和世上的政權(金、銀、銅、鐵),都會在神的審判底下。而石頭只是砸在半鐵半泥的腳上,就會叫整個大像被砸得粉碎。代表當石頭砸在半鐵半泥的腳上時,整個大像的金、銀、銅、鐵四個帝國都還是存在的。所以,在歷史上,雖然金、銀、銅、鐵四個帝國都已經過去,但是在實際上金、銀、銅、鐵四個帝國都還一直存在於現今的政權中,最後而且是由半鐵半泥的腳所承接。因此,只要腳一被砸碎,整個大像就會傾倒粉碎。在屬靈的預表上,這非人手鑿出來的石頭,很明顯的,就是預表基督;因為以色列的牧者,就是以色列的磐石,是雅各的大能者(啟四十九24)。這石頭是非人手鑿出來的,預表基督的道成肉身,是聖靈懷孕,不是出於人;這也如同希伯來書所說的,基督是真帳幕,是主所支的,不是人所支的(來八2)。這非人手鑿出來的石頭砸在腳上,最主要是砸在腳上的十個腳趾頭。這半鐵半泥的十個腳趾頭,基本上是源於鐵腳,也就是第四個帝國。這第四個帝國在但以理書第七章,就是第四隻獸,所以但以理第二章大像的十個腳趾頭,就等同是但以理第七章第四隻獸的十角,稱為必興起的十王(但七24),代表神在地上所設立的代表權柄,不服在神的權柄底下。

 

從海中上來的七頭十角獸

 

我們由尼布甲尼撒大像和伯沙撒的十角獸,就可以斷定啟示錄啟示錄十三章,那隻從海中上來,長相奇怪的七頭十角獸,所代表的屬靈意義就是:七頭代表神所設立的代表權柄,十角是對神代表權柄的背叛。這種解釋不只是依據從前面所交通的尼布甲尼撒大像變質為伯沙撒的獸,我們也可以由七頭十角獸所戴的冠冕得到進一步的證明。

在啟示錄十二章的七頭十角獸是龍,就是撒但,龍的七頭都戴了冠冕(啟十二3)。撒但在還沒有背叛前是神所設立的天使長,他的所有權柄都來自神。大像的七個部分所代表的七個政權如何來自神,龍的七頭所代表的七位王,自然也是神所設立的,因此,龍的七頭都戴了冠冕。主耶穌在受撒但試探時,撒但之所以有權柄可以將世上的榮華給主,因為撒但就是神所設立的代表權柄。

 

龍的七頭都戴了冠冕,這就是尼布甲尼撒大像的七個部分,代表權柄來自神。但是當神所設立的政權不服神的權柄後,冠冕就變成戴在從海中上來的那隻七頭十角獸的十角上(啟十三1)。在屬靈的預表上,這就是尼布甲尼撒大像的十個腳趾頭,最終成了伯沙撒那隻可怕的十角獸。請注意:原來該戴冠冕的七頭,不只沒有戴冠冕,而且還有了褻瀆的名號。這很明顯的告訴我們,從海中上來的七頭十角獸,其屬靈意義就是:不服神權柄的地上政權。

 

在屬靈的原則上,“七”是神經營的數目,神在六天的創造後,在第七天就安息了。因此,在啟示錄滿了七這個數目:有七靈,七星,七個金燈臺,七角,七眼,七印,七號,七雷,七碗,…等等。但是“十”卻是撒但背叛的記號,例如背叛的北方以色列國有十個支派;以色列人雖然看見神的榮耀和神在埃及與曠野所行的神跡,仍然試探神十次,不聽從神的話(民十四22)。

 

從地中上來的兩角獸

 

在啟示錄十三章,除了有一隻從海中上來的七頭十角獸,代表不服神權柄的地上政權,還有一隻從地中上來的兩角獸。這從地中上來的兩角獸如同羊羔,說話好像龍(啟十三11)。這兩角獸從地中上來代表這獸來自以色列地,和猶太人有關。這獸如同羊羔,但說話好像龍;代表這兩角獸有敬虔的外貌,卻沒有敬虔的實際。因此這地中上來的兩角獸也被稱為假先知(啟十九20)。當從海中上來的七頭十角獸,有一個頭受了死傷(啟十三3)時,就是兩角獸醫好了這獸的死傷,並叫地和住在地上的人都拜被醫好的獸。所謂死傷,意思是受了會致死的傷。海中上來的獸,那個受了死傷的頭就是第七個頭,就是半鐵半泥的羅馬帝國。

 

聖經沒有明說兩角獸如何醫治死傷,但是這兩角獸被稱為假先知(啟十九20),而從海中上來的七頭十角獸代表地上不服神權柄的政權。那麼,我們由歷史就可以確定,兩角獸醫治死傷的方式就是政教聯合。因著政教聯合,就叫日漸衰微的羅馬政權得以維護,成為半鐵半泥的腳。如前所說,“泥”的意思就是“人的後裔”(但二43原文)。在神的眼中,只有祂的選民才是人的後裔,才是亞當的子孫,亞伯拉罕的後裔;而“鐵”是外邦的政權。鐵和泥如何彼此不相合,外邦政權和神的選民也不能同負一軛(林後六14)。但是彼此不相合,又能攙雜在一起,這就是假先知的工作:一面叫日漸衰微的羅馬政權得以維護;另外一面,也使神的百姓被敗壞。如同巴蘭教導巴勒將絆腳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叫他們吃祭偶像之物,行姦淫的事(啟二14)。

 

請注意,這從地中上來的兩角獸,作了兩件很特別的事:第一,給那受刀傷還活著的獸作個像(啟十三14);第二,叫眾人,無論大小、貧富、自主的、為奴的,都在右手上或是在額上受一個印記(啟十三16)。神的選民受印記如何是屬神的人;這裡的受印記的人也是宣告他們是屬撒但的人。基督是神的像,如何是彰顯神;這裡拜獸像的人也是在行事為人上,都是彰顯撒但的人。簡單的說,假先知的教導,就是叫神的百姓成為屬撒但(受印記),彰顯撒但(拜獸像)的人。我們可以不知道假先知到底是誰,但是我們一定要知道假先知的工作,就是叫神的百姓成為屬撒但,彰顯撒但的人。

 

獸、獸名、獸名數目

 

接著啟示錄十三章17節,是很特別的一節:「除了那受印記、有了獸名或有獸名數目的,都不得作買賣。」這節之所以特別,是因為這節提到:印記,獸名,和獸名數目等三個不同的名稱。其中印記就是標明獸本身,所以,這節分別提到獸、獸名、和獸名數目。

 

另外,在啟示錄十五章2節說:「我看見彷彿有玻璃海,其中有火攙雜。又看見那些勝了獸和獸的像並他名字數目的人,都站在玻璃海上,拿著神的琴」。其中,獸的像獸和獸名是同義詞。因爲看到獸外在的形象,就能叫出這獸的名字。所以,這節也分別提到獸、獸名、和獸名數目等三個不同的名稱。一面來說,獸(印記),獸名(獸像),和獸名數目,這三者基本上沒有區別,都是屬撒但的;但是另外一面來說,聖經既然以不同的名稱來形容,那就代表在屬靈的意義上,這三個名稱是有區別的。

 

很明顯的,獸有獸名(獸像),和獸名數目,是仿照父神是子,也是靈。請注意,神只有一位,而父、子、靈三個詞的稱呼,只是神爲了讓祂的百姓藉著他們所熟悉的文字來認識祂。神乃是太初的話(約一1),所以神要以色列人藉著他們所使用的語言,更具體的認識祂。基本上,古希伯來文的每一個字母都有其形象和所代表的數目。例如,希伯來文的第一個字母Aleph,字形是一個公牛的形象,具有數字“1”的意義。所以,當人提到這第一個字母,因著看見這字外在的字形,就認識字面的名稱是牛,同時也知道這字含有數值是“1”的意思。所以,公牛是Aleph外面看得見的形象(名字),數字“1”是Aleph内含的意義。同樣的,人要認識神,就要看見神外在形象的彰顯,基督(神的名),以及認識神内裡的素質,也就是聖靈(神的數目)。因著獸的獸名(獸像),和獸名數目,是仿造神,所以獸代表撒但,獸名或獸像,就是敵基督,那麽獸名數目就只能是假先知,也就是六百六十六這數目。

 

獸名數目:六百六十六

 

對於獸名數目,約翰說:「在這裡有智慧:凡有聰明的,可以算計獸的數目;因為這是人的數目,他的數目是六百六十六。」(啟十三18)。

 

請注意,這裡約翰只說“獸的數目”,並沒有指明到底是那一隻獸。雖然有很多的解經家認為這獸是從海中上來的那隻七頭十角獸,並斷定六百六十六這個神奇的數字就是敵基督的數目,因此有人就認為六百六十六代表該撒尼羅。但是我們已經指出,這有獸名數目的獸只能是假先知;所以六百六十六這數目不可能是指該撒尼羅。

 

另外,從海中上來的七頭十角獸,是代表地上不服神權柄的政權,雖然地上背叛政權的背後都有撒但邪惡的影子,但終究不是敵基督本身。這就是我們已經交通過的,但以理書第七章的那四隻獸,就是代表地上背叛的政權,但不是敵基督本身。而但以理書第七章的第四隻獸的十角中長出來的小角,大部分的解經家都同意,那才是預表敵基督。

 

這個小角在啟示錄十七章就是朱紅色的七頭十角獸(詳後),才是預表敵基督。所以,在啟示錄十三章17節,提到的可以作買賣的三種人,也就是:受印記(獸),或有獸名,或有獸名數目的人。這三種人在屬靈的意義上,就是分別代表屬撒但的人(獸或印記);宣揚敬拜敵基督的人(獸名或獸像),和有分於假先知工作的人(獸名數目或六百六十六)。因此,我們應該可以斷案:六百六十六這個神秘的數目代表假先知,而不是敵基督。

 

在很多有關六百六十六這個神秘數目的解經中,大部分的解經家都是從一大堆名字裡,計算出名字所代表的數目是不是六百六十六。因為,約翰說這獸名的數目是人的數目。但所謂“獸的數目”,並不是說獸的名字可以用名字的字母所代表的數字來表示。獸的數目不是指獸本身,而是指屬於獸百姓的數目。因爲這數目是“人”的數目,聖經中的“人”,在屬靈的意義上都與神的百姓有關。所以,算計獸的數目,是算計屬於獸百姓的數目。就如神吩咐摩西數點以色列百姓的數目一樣(出卅1112)。以色列百姓的數目,是屬神的百姓;所以獸的數目,意思就是屬獸的百姓。在舊約,數點以色列人的數目,必須為每位被數點的以色列人交半舍客勒的贖罪銀,否則就會有災殃臨到(出卅1116)。所以,大衛曾因著撒但的激動,數點以色列人的數目,而犯了大罪(代上廿一18),因為這百姓是屬於神的百姓,不是屬大衛自己的百姓。這裡,獸有百姓的數目,就是褻瀆神,將自己與救贖主相比。如上所說,六百六十六是假先知的數目。因此,這裡的意思是:所有被假先知迷惑的人,都是被算計的,都將成為屬於獸的百姓。所以,“算計獸的數目”也可以解釋為“定罪獸的數目”,因爲“算計”這字的原文也含有“反對”的意思。

 

至於「六百六十六」這神奇數字本身,吸引很多人試圖在聖經之外,從不同的觀點去解釋它。但即使到了今天,這神奇的數字還是一個解不開的謎語。如果我們只單純依據這節,再思考與這節相關的聖經節,也許才是揭開這謎語的關鍵。如前所言,這獸名數目是指假先知,所以這數目是一種定罪(算計獸的數目),是針對神百姓的(人的數目)的定罪。與這兩點有關的聖經節,就是創世記六章3節,神曾為人定了一個定罪的數目,這數目就是一百二十。這定罪數目的背景是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創六2)。“神的兒子們”不是指天使,而是指神的百姓中代表神說話的人,導致神百姓犯下屬靈的淫亂,這就是假先知!這裡,我們就可以來計算這百姓被定罪的數字。在希伯來文,一百二十的“一百”,原文 מאה,分別代表401、和5,加起來為46。而“二十”,原文 עשרים,分別代表7030020010、和40,加起來為620。所以,“一百二十”這定罪的數目加總起來就是“六百六十六”這神奇的數字,代表假先知。主耶穌就曾警告假先知將要起來迷惑選民(太廿四24)。老約翰更是警告,這假先知,也就是敵基督者的靈,不只是將來要來,而是如今就已經來了(約壹四3)。所以,關於六百六十六這神奇的數字,我們所要關心的不是去預測那將是誰,而是要關心在我們所在的教會,到底有沒有行事詭詐的假使徒(林後十一13),和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加二4)。

 

朱紅色的七頭十角獸

 

在啟示錄十七章,約翰在靈裡被天使帶到曠野去,在那裡約翰看見一個女人騎在朱紅色的獸上;那獸有七頭十角,遍體有褻瀆的名號(啟十七1)。在啟示錄十二章,七頭十角的龍是紅色的,但是啟示錄十三章,從海中上來的七頭十角的獸並沒有形容它的顏色。雖然有些人認為啟示錄十七章朱紅色的七頭十角獸,就是啟示錄十三章從海中上來的獸。但是,既然啟示錄十七章的七頭十角獸特別提到它的顏色是朱紅色,還特別提到這獸遍體有褻瀆的名號,那麼十七章的七頭十角獸和十三章從海中上來的七頭十角獸,還是有所不同的。我們已經指出,十三章從海中上來的七頭十角獸代表地上不服神權柄的政權,所以只有在七頭上有褻瀆的名號;但是十七章的七頭十角獸卻是遍體都有褻瀆的名號,一點不差的,十七章的朱紅色七頭十角獸就是敵基督!請注意,敵基督這獸被形容為:

 

「你所看見的獸,先前有,如今沒有,將要從無底坑裡上來,又要歸於沉淪。凡住在地上、名字從創世以來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見先前有、如今沒有、以後再有的獸,就必希奇。智慧的心在此可以思想。那七頭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又是七位王;五位已經傾倒了,一位還在,一位還沒有來到;他來的時候,必須暫時存留。那先前有如今沒有的獸,就是第八位;他也和那七位同列,並且歸於沉淪。」(啟十七8-11)。

 

約翰所看見的朱紅色七頭十角獸稱為第八位王。而前面的七位王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代表地上的政權:第1,巴比倫;第2,瑪代;第3,波斯;第4,馬其頓;第5,希臘;第6,羅馬;以及第7,攙雜且衰微的羅馬帝國。約翰還在的時候,巴比倫、瑪代、波斯、馬其頓、希臘等五個政權都已經過去,所以說五位已經傾倒了。一位還在,就是第六位,也就是約翰寫啟示錄時的羅馬政權。一位還沒有來到,就是第七位,攙雜且衰微的羅馬帝國,在約翰的時代還沒有來到。等第七位來到了,必須暫時存留,為的是產生第八位。這第八位,也就是敵基督,和那七位同列,或出於那七位;也就是代表地上政權的七位王背後都是源於撒但黑暗的勢力。這是神對教會的警告:教會絕對不能與地上的政權結合。「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這是主耶穌的教訓,我們不能像當日的眾人一樣,對政教必須分開的教訓還不以為然(可十二17)。

 

因為這第八位,也就是敵基督,是出於那七位,因此是“先前有”;但是敵基督還沒有顯現,所以“如今沒有”。如今沒有,並不是代表不存在,而是現在有一個攔阻的(帖後二7)。等到那攔阻的被除去,就會“以後再有”,那時敵基督將從無底坑裡上來,就是不法之人顯露出來。這事將發生在啟示錄第九章,有一隻從無底坑裡上來的獸,也就是十七章的朱紅色七頭十角獸;這獸就是但以理第七章的第四隻獸,從十角中長出另外一小角,也就是後來又興起的另外一王,就是敵基督的顯現。這興起的另外一王,要向至高者說誇大的話,必折磨至高者的聖民,必想改變節期和律法,聖民必交付他手一載、二載、半載(但七24-25)。等敵基督一顯現,主耶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他,用降臨的榮光廢掉他(帖後二8)。敵基督就要被活活的丟在火湖裡,因此第八位又要歸於沉淪。

 

淫婦(妓女)

 

在啟示錄十二章,有一個女人代表神的選民;這女人是和龍敵對的。但是在啟示錄十七章的女人卻騎在朱紅色的獸上,代表這女人和朱紅色的獸是互相結合的。有很多的聖經教師認為這女人是羅馬天主教,但我個人認為這種的看法並不完全正確。雖然從宗教的歷史,也許這女人可以由羅馬天主教來代表。但是,從屬靈的意義上,這女人被形容為淫婦(原文妓女),是泛指背道的神的子民。就如同耶和華責備背道的以色列和奸詐的猶大都行淫(耶三7~8),是有一樣的屬靈意義,是神的百姓犯屬靈淫亂罪的一種通稱。因此,十七章的妓女不應該解釋為羅馬天主教,而是代表舊約和新約背道的神的子民。因為這淫婦不只喝醉了聖徒的血(舊約聖徒),也喝醉了為耶穌作見證之人的血(新約信徒)。

 

這一個女人,在她的額上有名寫著說:「奧秘哉!大巴比倫,作世上的淫婦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啟十七5)。如前所說,這一個女人之所以成為淫婦,是因著假先知的教導,叫百姓成為與世聯合的淫婦。

 

這淫婦穿著紫色和朱紅色的衣服,被稱為奧秘的大巴比倫。地上的巴比倫如何預表世上的政權;這穿著紫色和朱紅色衣服的淫婦也在宗教的領域裡掌權。所謂“奧秘”,不是形容這淫婦本身,而是形容女人騎在朱紅色的獸上所雨表的淫亂。紫色是作王的顏色,淫婦以女人的身份站在男人的地位作王。朱紅色是獸的顏色,紫色加上朱紅色的衣服,說明這淫婦和獸的結合,是奧秘的大巴比倫。這淫婦不只是在宗教的領域裡掌權,而且凌駕在政權之上,具體表現在這淫婦騎在朱紅色七頭十角獸上。這是敵基督所不能容忍的,因此十角(地上背叛政權)與獸(十角長出的另外一角,或第八個獸,敵基督)必恨這淫婦,使她冷落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將她燒盡(啟十七16)。而羔羊要親自與十角和獸爭戰,並勝過他們。這就是巴比倫的兩個傾倒了 – 神以敵基督為工具傾倒世俗的宗教巴比倫;羔羊要親自傾倒墮落政治的巴比倫,感謝主!

2022年11月22日 星期二

七碗-神的烈怒(4之1)

 

七碗-神的烈怒(41

 

啟十1-3:「我又看見另有一位大力的天使從天降下,披著雲彩,頭上有虹,臉面像日頭,兩腳像火柱。他手裡拿著小書卷,是展開的。他右腳踏海,左腳踏地,大聲呼喊,好像獅子吼叫。呼喊完了,就有七雷發聲。」

 

第七號是神末次的號筒,是神審判裡的第三禍,其内容包含七碗。第一禍是針對以色列地的猶太人,第二禍是針對外邦地的外邦人含不信的猶太人和失敗的信徒,第三禍是針對地上的代表權柄和其背後的黑暗勢力所代表的奧秘巴比倫。神降下全部三樣災禍以後,世上的國就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祂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但在末次的號筒吹響之前,我們要先來看在還沒有倒下七碗時,聖經給我們看見的一些細節。首先,在啟示錄第十章記載了七雷發聲。

 

七雷

 

這七雷的內容應該就記載在那一位大力天使所拿的小書卷上。這小書卷是展開的,不像啟示錄第五章的書卷是用七印封嚴了。用七印封嚴的書卷是拿在坐寶座的右手中(啟五7),而這小書卷也許是拿在大力天使的左手上,因為大力天使的右手是舉起的(啟十5)。右手做事的原則都是行在暗中(太六4),因此第五章的書卷用七印封嚴;但大力天使左手上的小書卷是展開的,代表這小書卷所記載的內容,都要行在明處。七雷發聲的內容應該就是宣讀小書卷的內容;當七雷發聲之後,約翰應該就知道小書卷的內容,但神卻吩咐約翰要封上七雷所說的,不可寫出來(啟十4)。既然這小書卷是展開的,所記載的內容,都要行在明處,為何神要吩咐約翰不可寫出來?因為這內容要發生在將來,不是現在。但是等到發生時,所有的事情都要發生在明處,世人都要清楚明白神的工作;有如閃電從東邊發出,直照到西邊。因此,我們很有理由相信,這小書卷的內容和主的再來,所要發生的事有關(太二十四27)。

 

主的再來實在是一個奧秘,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更何況是其內容。神讓約翰知道小書卷的內容,又不讓約翰寫出來,除了這內容是要發生在將來,也是因為“神的秘密與敬畏祂的人同在”。保羅曾被提到樂園裡,聽見隱秘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林後十二4)。既然是人不可說,神又為何要讓保羅聽見?因為“神的秘密與敬畏祂的人同在”。

 

“神的秘密與敬畏祂的人同在”這句話出自詩篇二十五篇14節上半節,是倪柝聲弟兄依據原文重新翻譯的。主內很多弟兄姐妹很喜歡倪柝聲弟兄根據這節的手寫筆跡。當然我們不是保羅,也不是約翰,但是當我們來讀啟示錄時,看見羔羊開始揭開七印中的第一印時,就有那如雷發聲的。這叫我們也求主給我們有一顆敬畏的心!

 

神吩咐約翰封上七雷的方法,不只是不可將聽到的內容寫出來,而且吩咐約翰將小書卷吃盡了(啟十9-10)。耶利米說:「耶和華萬軍之神啊,我得著你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耶十五16上)。人對於神話語的正確態度就是吃。耶利米告訴我們:吃不只代表我們喜悅神的話,更是代表我們願意成為遵循神話語的僕人(耶十五16下)。主耶穌就是將祂的食物定義為:遵行父旨意,作成他的工(約四34)。

 

約翰吃了小書卷的內容就是遵行神旨意。這小書卷在約翰的口中是甜如蜜,但吃了以後,肚子感覺是發苦的。約翰喜悅神的話,在口中當然是甜如蜜;但這在口中甜如蜜的小書卷卻讓肚子發苦。我們雖然不知道七雷的內容,但七雷與主的再來有關,而人子的再來,是神憤怒的來臨(帖前一10);因此,當人子的兆頭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太二十四30)。這小書卷叫約翰的肚子感覺發苦,當然和神的憤怒有關,但神的憤怒並非是叫約翰的肚子感覺發苦最主要原因。叫約翰的肚子感覺發苦的最主要原因,是因為世人即使在神的憤怒之下還是不悔改,這對於滿了憐憫心腸的神,在祂裡面的深處實在是發苦的。

 

在已發生的第一禍,人受痛苦五個月,寧可求死也不悔改(啟九6);在第二禍,人歷經兩萬萬馬兵十三個月之久的殺害,未曾被殺的人仍舊不悔改自己手所做的,還是去拜鬼魔和那些不能看、不能聽、不能走,金、銀、銅、木、石的偶像,也不悔改他們那些兇殺、邪術、姦淫、偷竊的事(啟九20-21)。在第三禍來到之前,約翰必然因為七雷的內容,預先知道人在遭遇了要來的第三禍之後,不只是不悔改,也不只是不停止拜鬼魔和的偶像和自己的淫行,更是進一步的褻瀆神(啟十六8-11)。因此對明白小書卷內容的約翰,實在能體會神的心腸。人不只不悔改,還拜鬼魔偶像,甚至褻瀆神,這對神是何等的苦啊!

 

這位拿著小書卷的大力天使披著雲彩,頭上有虹,臉面像日頭,兩腳像火柱,右腳踏海,左腳踏地(啟十1-2)。披著雲彩,頭上有虹,就是見證神是守約的神;主的再來要如日頭一樣出現,將全地(外邦地和以色列地)踐踏在祂如火柱一般的腳下。

 

雖然這小書卷是封嚴的,但是天使對約翰說:「你必指著多民、多國、多方、多王再說預言。」(啟十11)。從啟示錄十一章開始,一直到十五結束,是第六號和第七號之間所插進來的一段話,給我們看見將要發生的事。在我們還沒有詳細看七碗之前,讓我們先來看其中一些重要的細節。

 

神的兩個見證人

 

首先,聖城要被踐踏四十二個月(啟十一2)。有神的兩個見證人,要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當這兩個見證人被殺並且被提後,地大震動,城就倒塌了十分之一,七千名有名望的人也因地震而死(啟十一13原文意)。這裡有兩個事實是我們要注意的:

第一,這兩個見證人被殺,發生大地震之後,馬上接著14節說:「第二樣災禍過去,第三樣災禍快到了。」這就說明這兩個見證人被殺的時間,是在第三樣災禍發生之前,也就是末次號筒吹響之前。這就是保羅在林前十五章51-52節所說的一件奧秘事:「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所以這兩個見證人的被提也是在末次號筒吹響的時候。

 

第二,聖城要被踐踏四十二個月,而神的兩個見證人要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雖然聖城要被踐踏的時間和兩個見證人傳道的時間都是三年半。但是聖經以不同的方式來表達相同長的時間段,就代表這兩個時間段是不同的。兩個見證人的三年半應該早於聖城被踐踏的三年半,只是這兩段時間有一部分是重疊的。

 

到底這兩個見證人是誰,聖經並沒有明言;但我個人認為非常有可能是摩西和以利亞。因為耶穌和摩西以利亞兩人,在變化山上談論祂要去世的事(路九31),暗指摩西和以利亞將來也要在耶路撒冷被殺殉道。所以這兩個見證人被殺時,屍首所在的地方,特別稱為“他們的主釘十字架之處”(啟十一8)。當然,有人反對摩西是見證人之一,因為希伯來書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如果摩西是見證人之一,那麼摩西就要死兩次。其實,不只摩西會死兩次,舊約與新約所記載那些些曾經死過復活的人,最終還是都再死一次。更何況主也應許有些人是可以不嘗死味,活著被提,連死一次也沒有。因此,希伯來書所說的人人都有一死,不是指肉身的死,而是指人因著亞當的犯罪,世人就都在神的審判底下,死在過犯罪惡之下。因此,那是指人靈性的死,是所有亞當的後代都不能避免的。

 

即使這兩個見證人不是摩西和以利亞,但可以確定的,以利亞應該是其中的一位。預表以利亞的施浸約翰是已經來了,如聖經明言:在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神必差遣先知以利亞到猶太人那裡去(瑪四5)。主耶穌也同意文士們所說的:以利亞要先來復興萬事(太十七11,可九12)。所以,這兩個見證人在聖城被踐踏之前,會先來作復興萬事的工作,包含幫助以色列人按著律法向神悔改獻祭。但是等到那從無底坑裡上來的獸,與兩個見證人交戰,並勝了這兩個見證人之後,就把他們殺了(啟十一7)。這從無底坑裡上來的獸就是第五號從天落到地上的星,開了無底坑叫蝗蟲飛到地上造成第一禍。所以聖城要被踐踏四十二個月,與這兩個見證人重疊的時間也許是從第五號(第一禍,五個月)到第六號(第二禍,十三個月)被殺,共約一年半的時間。也就是說,這兩個見證人應該在第五號(第一禍)之前有兩年的時間,是在沒有仇敵抵擋的情況下做以色列復興的工作,也許包含第三號和第四號,神分別對墮落政權和屬世宗教的警告,執行了第一禍(第五號),和第二禍(第六號),的兩次收割,並在被殺被殺之後接著第七號,也就是七碗,稱為第三禍,是神親自與敵基督爭戰的時間。因為聖城要被踐踏四十二個月,所以第三禍的時間約有2年,是神將烈怒的酒倒給巴比倫喝。

 

身披日頭,腳踏月亮,頭戴十二星冠冕的婦人

 

接著啟示錄十二章,約翰看見天上現出兩個異象。一個稱為大異象,有一個婦人身披日頭,腳踏月亮,頭戴十二星冠冕。這婦人懷了孕,在生產的艱難中疼痛呼叫。另外一個異象是有一條七頭十角獸,稱為大紅龍;他的尾巴拖拉著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摔在地上。站在那將要生產的婦人面前,等她生產之後,要吞吃他的孩子(啟十二1-3)。無疑的,這兩個異象就是創世記第三章神對蛇所說的話:「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

 

這個婦人所代表的是神歷世歷代以來,包含舊約和新約,所有神全體的選民。關於這點應該沒有太大的爭議。但是,我們需要來看聖經中有關這婦人的細節,以便更深入的來認識神藉著這位婦人,所要啟示給我們的一些重要的真理。

 

首先,這婦人生了一個男孩子,被提到神寶座那裡。然後這婦人逃到曠野,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同時,在天上就有了爭戰,米迦勒同他的使者就將龍同他的使者一同摔到地上。龍見自己被摔在地上,就又逼迫那生男孩子的婦人。於是有大鷹的兩個翅膀賜給婦人,叫他能飛到曠野,到自己的地方,被養活一載二載半載。請注意,先前生了男孩子的婦人已經逃到曠野,要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這裡又說有大鷹的兩個翅膀賜給婦人,叫他能飛到曠野,到自己的地方,被養活一載二載半載。生男孩子的婦人只說逃到曠野,到神給他預備的地方,但是後來的婦人是有兩個翅膀賜給他,叫他能飛到曠野,到自己的地方。生男孩子的婦人是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但是有翅膀的婦人是被養活一載二載半載。很明顯的,生男孩子的婦人和有翅膀的婦人是有分別的。最後,有兩個翅膀的婦人還有一般“其餘的兒女”;龍要與婦人這些其餘的兒女爭戰。

 

所以,這位身披日頭,腳踏月亮,頭戴十二星冠冕的婦人,共有四個部分:第一,男孩子;第二,經過產難的婦人;第三,有兩個翅膀的婦人;第四,其餘的兒女。

 

男孩子

 

首先,我們來看誰是男孩子。啟示錄十二章5節說:「婦人生了一個男孩子,是將來要用鐵杖轄管萬國的;他的孩子被提到神寶座那裡去了。」這男孩子有兩個特點:第一,將來要用鐵杖轄管萬國;第二,被提到神寶座那裡去。用鐵杖轄管萬國是神對推雅推喇教會得勝者的獎賞(啟二26~27)。而推雅推喇教會在神的經營裡,代表以色列人在舊約歷史的結束(參看“七個金燈臺”一文)。所以,男孩子的第一個特點表明:這男孩子是神在舊約以色列人中所得著的得勝者。其次,這男孩子要被提到神寶座那裡,這是神對老底嘉教會得勝者的獎賞(啟三20-21)。而老底嘉教會在神的經營裡,代表神的恩典,最後又回到以色列人這裡,是以色列人在新約歷史的結束。所以,男孩子的第二個特點表明:這男孩子是神在新約以色列人中所要得著的得勝者。因此,這男孩子代表神在祂的經營裡,含舊約與新約,在以色列人中,也就是祂肉身的選民中,所得著的一批讓神可以向撒但誇口的子民。

 

經過產難的婦人

 

其次,我們來看這生了男孩子,經過產難的婦人,逃到神給他預備的曠野。這是彌迦書四章10節的應驗:「錫安的民(原文作女子)哪,你要疼痛劬勞,彷彿產難的婦人;因為你必從城裡出來,住在田野,到巴比倫去。在那裡要蒙解救;在那裡耶和華必救贖你脫離仇敵的手。」

 

既然經過產難的婦人所生產的男孩子,代表神肉身選民中的得勝者,那麼這個婦人自然就代表除了男孩子之外,神大體肉身的選民,被帶到神所預備的曠野。

 

什麼是曠野?以色列人過紅海後,在還沒有進入美地之前,就是在曠野裡。我們可以簡單的定義說:什麼時候神的兒女沒有進入神所應許之地,就是在曠野裡。施洗約翰的傳道開始於曠野;主耶穌在盡職之前,也被引到曠野受撒但的試探。歷史告訴我們,以色列人是一個被分散到世界各地的民族;在屬靈的意義上,無論他們被分散到那裡,都是神為以色列人所預備的曠野。這婦人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正是神的兩個見證人傳道的時間。神的兩個見證人最主要是來復興以色列民;因此在預表上,這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的婦人,雖然不是像男孩子那樣得勝,但是他們靠著律法(摩西)和先知(以利亞),得著了神的餵養。但是一千二百六十天之後,因著兩個見證人的被殺,我們可以預見的是:當第三禍來臨時,留在地上的猶太人將面臨非常可怕的災難。

 

天上的爭戰

 

當男孩子被提到神寶座那裡去了之後,在天上就有了爭戰。請注意,在天上的爭戰不是男孩子和龍的爭戰,而是米迦勒同他的使者與龍爭戰,龍也同他的使者與米迦勒爭戰(啟十二7)。也就是說,男孩子被提到神寶座那裡,就叫米迦勒可以和龍爭戰。在屬靈的意義上,這就如同神必須要先得著一個無可指責的約伯,才可以向撒但誇口。所以,神對祂仇敵爭戰的原則,都必須先得著得勝者(男孩子)。在神還沒有在地上得著得勝者之前,不要說米迦勒和龍爭戰,米迦勒就是用毀謗的話罪責撒但都不敢(猶一9)。

 

弟兄姐妹,千萬不要認為得勝者就是有能力可以勝過撒但的人;不!這是錯誤的教導。在神眼中,真正的得勝者是懂得敬畏神代表權柄的人,真正的得勝者是懂得在地上過敬虔生活的人。有人說,在路加福音第十章,主耶穌豈不是告訴祂所差遣的七十個人,祂已經給他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斷沒有什麼能害他們(路十19)。但是主耶穌這裡的教訓並非如我們所領會的字面意義。主賜給門徒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意思是踐踏文士和法利賽人的教訓,主就是稱呼文士和法利賽人為蛇類、毒蛇之種(太二十三33);今天我們也有這樣的權柄可以辨別諸靈(林前十二10),可以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約壹四1)。門徒也的確可以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但那特別指的是勝過仇敵一切迷惑的能力(啟十二9)。在伊甸園中,女人沒有勝過蛇的誘惑,但今天主保守我們可以勝過仇敵一切的誘惑。斷沒有什麼能害我們,是指因著我們勝過仇敵的誘惑,仇敵就不可能在我們的身上做任何的工作。在末世,我們可以勝過拜獸像,但不是打碎獸像,而是以殉道者的身份被殺,來勝過拜獸像。當神在地上得著這樣的人,神就可以吩咐米迦勒與祂的仇敵爭戰。

 

當龍與他的使者無法勝過米迦勒和他的使者後,就被摔在地上。天上就有大聲音說:「我神的救恩、能力、國度、並他基督的權柄,現在都來到了!因為那在我們神面前晝夜控告我們弟兄的,已經被摔下去了。弟兄勝過他,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啟十二10-11)。

 

請注意,11節的“弟兄勝過他”,不是指男孩子勝過龍。因為我們已經指出,與龍爭戰的是米迦勒不是男孩子。這裡的“弟兄勝過他”的“弟兄”,是指龍被摔在地上後,還留在地上的神的兒女。因為第11節有一個連接詞“kai”沒有翻譯出來,可以翻譯為“因此(so)”;另外“是因羔羊的血”最好翻譯為“要靠(by)羔羊的血”。所以第11節可以重新翻譯為“因此弟兄勝過他,要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也就是說,因著龍被米迦勒摔在地上,因此在地上的弟兄們如果要勝過龍,就需要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靠羔羊的血”這句話就已經告訴我們,在地上的這些弟兄是神在新約時代另外一般的兒女,也就是信徒。不同於男孩子所代表的神肉身選民中的得勝者。請注意,在天上的米迦勒可以勝過龍,在地上的弟兄也可以勝過龍。但在天上的米迦勒是以能力勝過龍;而在地上的弟兄是因著見證主的死,以殉道者的心志被殺來勝過龍。

 

有兩個翅膀的婦人

 

在龍被摔在地上後就逼迫生產的婦人,但是這婦人這時有大鷹的兩個翅膀,叫他能飛到曠野,到自己的地方,被養活一載二載半載。我們已提到,聖經以不同的方式來形容同一個婦人,就代表這兩個婦人雖然是同一個婦人,但在屬靈的意義上一定有不同的地方。

 

什麼是鷹的翅膀?在出埃及記十九章4節說:「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們都看見了,且看見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來歸我。」鷹的翅膀是神的翅膀,不只代表神的能力要拯救祂的百姓,更是為了得著祂的百姓。以賽亞書四十章31節也說:「但那等候耶和華的必從新得力,他們必如鷹展翅上騰。」鷹的翅膀說出神的能力,也說明神的心意是要得著人;因此,人有鷹的翅膀,是明白神心意的人;因著他明白神的心意,因此他等候耶和華。有大鷹兩個翅膀的婦人,屬靈的意義就是那些靠神救恩的能力,等候耶和華的人。

 

誰是等候耶和華的人?猶太人雖然一直在等候他們的彌賽亞,但是他們卻將主耶穌,也就是他們所盼望的彌賽亞,釘在十字架上。所以今天真正等候耶和華的人,是接受救恩的新約信徒。主耶穌就是吩咐我們要等候祂的再來。所有等候主再來的新約信徒,當龍逼迫時,都會有神的恩典,如同大鷹的兩個翅膀得著加力,飛到曠野自己的地方,被養活一載二載半載。

 

經過產難的婦人所到的曠野,是神所預備的地方;但是有兩個翅膀的婦人所到的曠野,是自己的地方。經過產難的婦人是神肉身的選民,是被分散到世界各地的;他們所去的曠野,並非是自己的地方,而是神所為他們預備的地方。在新約,雖然神也差遷門徒出去傳福音,但是新約的選民,神是吩咐他們要各自在自己的地方,作金燈臺的見證,等候主的再來。所以有兩個翅膀的婦人代表大體新約的信徒。他們因著神救恩的能力,在自己的地方站住見證的立場,等候主耶穌的再來。

 

其餘的兒女

 

因著龍向婦人發怒,就去與這婦人其餘的兒女爭戰。既然有兩個翅膀的婦人是指新約大體的信徒,那麼所謂她“其餘的兒女”,也必是指新約的信徒,包含猶太信徒(守神誡命的),和外邦信徒(為耶穌作見證的)。只不過,這些其餘的兒女是經過大災難的得勝者。他們以殉道者的心志勝過龍(啟十二10)。有兩個翅膀的婦人雖然可以被養活一載二載半載,但是婦人其餘的兒女,在大災難中為主殉道,才是主所應許有福的人(啟十四13)。這是值得我們默想的一個兩難的問題:如果主回來時,我們無法活著被提,那麼我們是要成為有兩個翅膀婦人的一部分,被神養活呢?還是要成為婦人其餘的兒女,為主殉道呢?倪柝聲弟兄說,他的將來如果不是活著被提,就是殉道。雖然我們親愛的弟兄已經安息主懷,但是我相信,如果我們的弟兄能活到主來,又沒有活著被提,那麼他一定選擇為主殉道。願倪弟兄的心志能激勵我們今天還活在地上的人,有天成為那婦人“其餘的兒女”,為主殉道。

 

現在,對於啟示錄十二章的這個身披日頭,腳踏月亮,頭戴十二星冠冕的婦人的四個部分,我們就可以總結如下:第一,男孩子神肉身選民的得勝者;第二,經過產難的婦人神大體的肉身選民;第三,有兩個翅膀的婦人神大體的新約信徒;第四,其餘的兒女主再來時,信徒中為主殉道的得勝者。所以啟示錄十二章的那位身披日頭,腳踏月亮,頭戴十二星冠冕的婦人,就代表歷世歷代以來,包含舊約和新約,所有神全體的選民。

 

聖城新耶路撒冷

 

啟示錄十二章的婦人到了新天新地,就是二十一章那從那天而降的聖城新耶路撒冷(加四26)。這個婦人和新耶路撒冷城,兩者有著非常類似的描述。新耶路撒冷城的門上有十二位天使,門上又寫著以色列十二個支派的名字;而婦人是頭戴十二星冠冕,所謂冠冕,是神應許給以色列人,含舊約(推雅推喇)和和新約(老底嘉),作王的獎賞。新耶路撒冷城有神的榮耀,城的光輝如同極貴的寶石。城的光輝是神榮耀的彰顯,而這婦人是身披日頭,教會顯在這世代中能明光照耀,是因披戴基督。城牆門上的十二位天使和以色列十二個支派的名字,說出以色列人有經天使所交託的神的聖言(羅三2),也就是律法。但門是珍珠門,說出因著主的救贖,成全了律法。律法再加上牆的根基上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就是婦人的腳所踏的月亮。月亮的光是來自太陽,神的律法和先知的講道也是將神表明出來。婦人腳踏月亮,不是輕看月亮所代表的律法和先知,而是因為教會要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弗二20)。感謝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