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5日 星期五

創世記第1章

創世記1

 

壹、神的創造與審判(一12

十誡第一條誡命

 

Gen 1:1  起初,神創造天地 

[註1]         “創世記”這卷書的書名在希伯來文聖經,是根據這卷書的第一個字原文 ראשׁית / berisheetbeginning),“起初”。 而中文的“創世記”這書名,則是根據希臘文七十士譯本所取,同創世記第二章4節的“來歷”γενεσεως / geneseos,也就是馬太福音一章1節的“家譜”這字。馬太福音第一章是記載耶穌基督的家譜,是蒙呼召之人亞伯拉罕和神所膏之君王大衛的後裔。創世記則是記載神所創造的人,亞當,的家譜。這家譜開始於一個神所創造,被看為甚好的人,預定要作王管理全地。但最終卻成為一個由約瑟所代表,被收殮在棺材裡的死人,停放在埃及(創五十26),等待救贖(出埃及記)。

[註2]         「起初」,原文 ראשׁית / berisheetbeginning),不是指在時間的最初,因為時間在神來說是毫無意義。遠在天地未被造之前,從亙古到永遠,就有神(詩九十2),神是自有永有的那位(出三14),是無始無終的。“起初”, berisheet這字含有“為首”的意思(伯四十19)。在希臘文七十士譯本翻譯為 αρχη / archi,也含有同樣的意思,在創世記一章16節翻譯為 αρχας / archas rule),“管理”。歌羅西書二章10節,則是翻譯為擁有權柄的αρχης / archisprincipality) ,“執政者”。所以,“起初”含示在創造的背後有一位擁有權柄的管理者。在啟示錄一章8節,就明言“起初”就是主神。值得注意的是,在創世記第一章1節,和約翰福音第一章1節的開頭,希臘文聖經都是作εν αρχηIn the beginning。並且,在創世記一開始記載了七天的創造和安息,在約翰福音的一開始,約翰也記載了耶穌在地上七天的行動。很明顯的,約翰福音是根據創世記的記載為背景寫的。所以,創世記一章1節的“起初”,不是指時間的最初,而是指約翰福音一章1節,那太初就與神同在的“道”。萬物如何藉著“道”造的;這裡,神也造了萬物。 另外,以賽亞書四十六章10節說,神從起初指明末後的事。所以,“起初”也含示神憑著祂造物主的權柄,創造萬物的同時,也為之後發生的事,立下最主要的真理原則。所以,人要明白神的旨意、目的、和計劃,就要回到起初(太十九6)。在創世記,我們就可以看見摩西十誡的根據、以及祭司體系和教會的起初。

[註3]         「神」,原文 אלהים / elohıymElohim),“以羅欣”,是 אלה  / aloah的複數型態。其中 אל ,在古希伯來文中,“א”, Aleph,象徵“牛”,“ ל”, Lamed,象徵“杖”。 在以賽亞書,是將“肩頭上的杖”形容為“所負的重軛”(賽九4)。所以,אל 象徵“牛肩負著軛”,代表神是公義的神,肩負天平的律法,按公義審判天下(徒十七31)。因此,“以羅欣”在其它經文也翻譯為“審判官”(出廿一6)。雖然 “以羅欣”在字形加上 ים,是複數,但其實是單數的,因此所使用的“創造”這動詞是單數的。將複數的以羅欣視為單數,意思是世上所有的權柄,都是神所立的代表權柄而已。包含天上的使者,和神在地上所立的列國(羅十三1)。天上、地下、海裡的所有權柄,都是源於獨一公義的神。在這宇宙中真正的掌權者只有一位。因此在希臘文七十士譯本,是將複數的以羅欣翻譯為 ο θεοςGod),就是“獨一的神”。以羅欣創造天與地,就是公義的神創造天與地,代表所創造的萬物都要服在(詩八6,林前十五27)。所以,神創造天地,不是要顯示的大能,而是要宣告乃是窯匠(羅九21),是天地的主(徒十七24),所創造的萬物都要服在下。另外,傳統的基督教大多根據這節解釋複數的主詞用單數的動詞,解釋為因為神乃是“三一神”。但是“三一”這詞是神學所創造出來的,不只沒有幫助人認識神,反而因著“三”這字,容易叫人錯誤的領會神有三位。這就如同一道從山上流下來的水,自然會有“源、泉、流”的表述。“源”是水的源頭;“泉”是源頭的湧出,“流”是形容所產生的水流。所以,一道河有源、泉、流,並不難理解,根本不必再為“河”創造出“三一河”這種令人困惑的詞。同樣的,父神是源頭,是看不見的;子基督是神的像,將不能看見的神彰顯出來,而聖靈則這神行動的能力。這並不難理解,實在沒有必要創造出“三一神”這種不必要的詞。神不是“三一”,神就是“一”,是獨一的主(申六4)。

[註4]         「創造」原文ברא / baracreated),單數動詞。bara的意思不必然是從無生有,bara只是表示那是“新造”的造物。在希臘文七十士譯本,是將“創造”這詞翻譯為 εποιησεν / epoiisenmade),意 “造作“、“完成” (徒十三22)。神創造天地,最主要的屬靈意義有三:第一,創造是顯示祂造物主的主權。就如創世記十四章19節,創造天地的乃是“主”,是“至高者”(見該節註解)。第二,bara這字除了可以翻譯為“創造“之外,在原文也含有“充滿”、“加入”的意思。就如我們的手戴上手套以後,就將手套充滿。撒母耳記上二章29節說:將所獻美好的祭物肥己。其中“肥己”這字就是bara,意思就是將自己的空肚腹,“充滿”了本該獻給神的祭物。神創造天地,就是在本為空無一物的宇宙,“充滿”日、月、星辰;為所造的造物“充滿”生命;並且最重要的是:為所創造的人,“充滿”祂的形象和樣式。所以,“神創造天地”,也可以翻譯為“神充滿天地”。第三,值得注意的是:bara這字的字根意是“砍下”(cut down)(書十七1518),含有“審判”的意思。所以,“神創造天地”, 不只是可以翻譯為“神充滿天地”,也可以翻譯為“神審判天地”。“充滿”和“審判”所代表的,就是窯匠權柄的兩面:“充滿”是恩典的一面,窯匠要他所造的器皿都能為他這主人所用;“審判”是公義的一面,所有不適合主人所用的受造之物,都要 被砍下”、“被打壞”、 “受審判”。窯匠不會創造出無用的器皿,所有被打壞” 的器皿,都是因為自己的不潔,再也不適合主人所用(提後二21)。也就是說這節表示,原初神所造的天地,因著失去神當初所造的心意,已經不適合造物主使用而被砍下。就如以色列人也曾是被砍下的橄欖枝子,使外邦人得以接在橄欖樹上(羅十一17)。

[註5]         天地」或「這天和這地」。這天” 的原文 השׁמיםthe heavens),並非複數,而是雙數。在希伯來文有一些字是以雙數來表示,就如“埃及” מצרים 和“水” מים;而“天”這字在希伯來文也是以雙數的型態出現。雙數型態的天,並非指有兩個天,而是指天的廣大無邊,包含了眼所能見的天,以及眼所不能見的天。保羅所說他曾被提到三層天(林後十二2),意思不是說天被分為三層,而只是單純的描述他被提到雙數的天之上,是在那不能看見的天之上的遙遠的天,所以就稱為“三層天”。“天”這字在希臘文七十士譯本是翻譯為 ουρανον / ouranonheaven),是單數的型態。天和地在字面意義上的區別,一個在上,一個在下。在屬靈的意義上,“在上” 是代表屬靈的,“在下” 是代表屬血氣的(林前十五46)。神創造天地,是以天上的事物為地上萬物的模型和範本。如希伯來書八章5節:他們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正如摩西將要造帳幕的時候,蒙神警戒他,說:『你要謹慎,作各樣的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我們可以說,神的心意是在地,為了將祂在天上的旨意帶到地上來(太六10)。就如地上的耶路撒冷,在啟示錄的末了,就是為了將那在天上的耶路撒冷從天帶到地上(啟廿一2

[註6]         創世記第一章第1節,等同於摩西十誡的第一條誡命: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廿3,申五7)。“十誡”原文“十句話”,創世記第一章第1節,就是神的第一句話,宣告祂乃是造物主,在所有的受造之物身上擁有絕對的主權。我們如果仔細默想整卷創世記,就會發現創世記是摩西十誡的“起初”。在摩西帶領以色列百姓出埃及後,到了西乃山曠野所頒佈的十誡,就是基於創世記這卷起初的書。在創世記裡,我們將會看到十誡的起初,以及祂所造的人如何違背這十條誡命。因此在神救贖了祂的百姓,出了埃及之後,就馬上頒佈這十條誡命,要祂的百姓世世代代的遵守,因為十誡乃是啟示神經營的中心:基督與教會。而神在祂六日的創造中,工作的重點也是基督與教會(見附錄1,創世記與約翰福音)。

 

Gen 1:2  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 

[註1]         另譯:地成為混沌空虛,淵面黑暗;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

[註2]         「地是」,或「地成為」。“是”原文 היתה / hayahbecame),意“成為”。代表地改變了它原初創造的樣子。同樣的字用來形容羅得的妻子“變成”了一根鹽柱(創十九26)。「空虛混沌」最好翻譯為「混沌空虛」。所以,“地是空虛混沌”,可以翻譯為“地成為混沌空虛”。 代表這節所提到的地,並非神原初所創造的光景。因為神立大地根基的時候,晨星是一同歌唱;神的眾子也都歡呼(伯三八47)。在以賽亞書說:耶和華創造堅定大地,並非使地荒涼,是要給人居住(賽四五18)。但是第2節的地已經成為混沌空虛,淵面黑暗,不再適合給人居住。以至於先知耶利米因這光景而覺得驚訝(耶四23)。所以,如果我們將第一節解釋為神在起初創造天地,那麽1節與第2節之間,一定有事情發生;無疑的應該是撒但的背叛(賽十四1215,結二八1219)。另外,如果將第一節解釋為神砍下”或“審判”起初所造的天地(見上節註解),那麼因著地已經受了審判,那麼在第2節的地,成為混沌空虛,淵面黑暗,乃是審判的結果。請注意,地成為混沌空虛,淵面黑暗,即使是第一節和第二節之間,發生了撒但的背叛,也不是撒但使地成為混沌空虛,淵面黑暗,而是神使地成為混沌空虛,淵面黑暗。因為以賽亞書二十四章第1節,就直接指明說:看哪,耶和華使地空虛,變為荒涼;又翻轉大地,將居民分散。所以,第一節的神創造天地,指出神乃是窯匠;而第二節指出窯匠對瓦器所擁有的絕對權柄(羅九2021)。因此創世記第一章12節,就是神要將起初所造的天地如一件舊衣服捲起來(來一11),接著神六日的工作就是為了創造一個新天新地。這就是神的旨意、計劃、和目的。只是舊造的天地還是憑著那命存留,直留到不敬虔之人受審判遭沉淪的日子,用火焚燒(彼後三7)。到了啟示錄,等先前的天地過去了,新天新地就要來臨。

[註3]         「空虛混沌」,最好翻譯為「混沌空虛」,或「無形無有」。“混沌”原文 תהו  / tohuformless),意“混亂”,所以是“無形”。在以賽亞書,用這字來形容所鑄造偶像的本質就是混亂(賽四一29。而空虛” 原文 בּהוּ / bohuemptiness),意“空的”,含有“沒有實質意義”的意思,所以是“無有”。因此“混沌空虛”,或“無形無有”,代表因為無秩序、不法,而失去其實際的價值。在希臘文七十士譯本,是將“混沌” ,或“無形”,翻譯為 αορατος / aoratosinvisible),意“看不見” 。而將“空虛”,或“無有”,翻譯為 ακατασκευαστος / akataskevastosunready),“未完成的”,含有“沒有功用”的意思。希臘文的翻譯可以解釋後文的“淵面黑暗”。“地”因為被“黑暗” 所籠罩,所以“看不見”;“地”也被“深淵”所覆蓋著,所以失去地該有的功用。因此,地成為混沌空虛,無形無有,代表地在神的審判下,地的外表與裡面的實質都失去了原初的光景。在屬靈的意義上,代表地上的造物,因著不服造物主的權柄,而失去了祝福,就活在混沌空虛之下。以賽亞書說:公平是神的準繩,公義是祂的線鉈(賽廿八17);在神報仇之日,是以混沌為準繩,以空虛為線鉈(賽卅四8~11)。所以,地成為混沌空虛,代表地因著充滿了不法,在神審判下的結果。因著這審判,受造之物都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的,因為那是神的審判(羅八20)。

[註4]         「淵面黑暗」,或「黑暗籠罩著深淵的表面」。“黑暗”是在“深淵”之上;而深淵是地表之上;所以,“淵面黑暗”代表被神審判後的地,被兩樣東西所遮蓋。第一,被海,也就是深淵,所淹沒。“深淵”這字在希臘文七十士譯本翻譯為αβυσσου / abyssouabyss),意“無底坑”(啟九1),是鬼所在的地方(路八31)。羅馬書十章7節的無底坑(“陰間”原文“無底坑”),是引用自申命記三十章13節,摩西稱之為“海外”。所以“淵面”的意思是:被神審判後的地,被海所淹沒,地就好像沉入深淵的底處一樣,因此失去了其價值,這就是希臘文七十士譯本所形容的 “未完成”。第二,被神審判後的地,在淵面之上,又被黑暗所遮蓋。那是因為天也受了審判,使得天上無光(耶四23),所以整個淵面就成為黑暗。因此地就成為希臘文七十士譯本所形容的“看不見”。詩篇形容深水遮蓋地面,猶如衣裳(詩一零四6)。所以,地成為混沌空虛,淵面黑暗,等同地被審判後,穿上了“海”和“黑暗”,這兩件不該穿的衣服。在聖經中,“海”是預表外邦地,所以“地”穿上“海”這件衣服,就是神所創造的地成為外邦地;然後外面再穿上“黑暗”這件衣服,代表整個外邦地完全沒有神的同在,是與神無份無關的(弗二12)。在屬靈的意義上,地被海和黑暗所覆蓋,是預表那世代的人,如同今天活在地上的世人,都墮落在海所預表的世界裡,失去了神的同在,而處在黑暗裡。

[註5]         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靈”原文  רוּח / ruachspirit),意“風”或“氣”。希臘文七十士譯本翻譯為 πνευμα / pneumaspirit),也有同樣的意思。耶穌形容那從靈生的,就好像人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那裡來,往那裡去(約三8)。所以,“神的靈運行”就是神生命行動的開始,不是人所能捉摸預測的。接下來所的“運行”,原文rachaphbrood),有如禽類在孵蛋,或展翅為了護衛幼雛(申卅二11)。這裡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一面是為了護衛被黑暗和海所淹沒的地,一面又如母鷄孵蛋,要使地破殼而出,就是從所覆蓋的黑暗和海中出來。從這節開始,神以六天的時間恢復在第1節所創造,之後被敗壞的地。神恢復的工作是以靈為開始(加三3)。神的靈就如母鷄孵蛋,護衛並孵化著被黑暗和海覆蓋的地。其中,黑暗就如鷄蛋外面的殼,地要能出於覆蓋的海,就要先衝破“黑暗”這堅硬的“殼”。所以,第一天的工作,首先就有了光。

 

貳、神六日恢復的工作,以及第七日的安息(一3~二3

神經營的奧秘,基督與教會,為了在地建立神的國度

 

第一日光來了,光暗分開(一35

太初的道來了,使地脫離黑暗的審判

 

Gen 1:3  :「要有光」,就有了光。

[註1]         從這節到31節,神開始了六日恢復的工作。基本上,神可以在霎那之間就完成所有要恢復的工作,但神卻花了六日的時間。因為第一,神要人藉著這六日的工作,叫人曉得、查驗祂那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2,弗五17),最主要是認識祂經營的奧秘乃是基督與教會(弗五32),為了在地建立國度的掌權。第一到第四日是神的計畫,啟示基督與教會;而第五到第七日,是祂計畫的實行,為了在地建立國度的掌權。第二,因著神為人定下一週七天的作息規律,就使“七”這數字成為一個表號,讓我們可以馬上聯想到與七有關的詞,都與神在祂百姓身上的經營有關。例如,以諾是亞當的七世孫,曾預言主要帶著他的千萬聖者降臨(猶一14)。以色列人被擄後,神為以色列人定下了七十個七(但九24)。在啟示錄更是滿了“七”這數目的表號,有七個教會、七星、七燈、七眼、七靈、七印、七號、七碗,等等,這些都是與神在祂百姓身上的經營有關。

[註2]         」。神的靈就是神口中的氣(詩卅三6)。所以神的靈運行,就是神口中之氣的運行,也就是神的説話。這說話就是約翰福音第一章,那太初就有的道,萬物都是藉著這道,也就是祂的話,造的(約一13)。

[註3]         「要有光,就有了光」。因為祂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卅三9)。在神第一天恢復的工作裡,首先光出來了。而這裡的光不是指14節,第四天的光體所發的光。這第一天的光,是指神自己(約壹一5),代表父神恢復的工作,為了將地所代表的百姓,從黑暗的審判中拯救出來。第四天的光體所發的光預表教會見證基督是光。所以,第一天的光是為了第四天的光體。這第一天的光是神六日工作中最重要的記號,是神所賜給受造之物最好的禮物。“有了光”是指那是光的神來了,為了要叫人不在黑暗裡走,好得著生命的光(約八12)。

 

Gen 1:4  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開了。 

[註1]         「神看光是好的」。請注意,這裡是說“光是好的”,並沒有光暗分開是好的。因為神工作的原則,是需要有人的配合的。這裡只說“光是好的”,因為這裡只有光的工作,還沒有人的配合。神看光暗分開是好的,乃是到了第四日,天上的光體(預表教會)出現時,那時的光暗分開,是晝與夜的分開,神才看著是好的。

[註2]         「光暗分開」。嚴格來説,光與暗不是兩種不同的物質,因為所謂“黑暗”,是 “缺少光”的結果。所以將光暗分開的意思是:光照在黑暗裡,暗自然就消失,但是並還沒有分開晝與夜,規律人每天的生活。請注意:一面來神就是光(約壹一5),但是撒但並不代表黑暗,而是屬於黑暗。因為黑暗是神審判的結果,撒但就只能在黑暗裡。以賽亞書明確的指出:神造光,又造暗(賽四五7);意思是神臨到人,就帶來光;但是當神棄人,遍地就都黑暗(太廿一45~46),就都落在神的審判底下。另外,“光”的原文 אור / or,也有“火”的意思(賽卅一9)。“光”的希臘文φως / phos,也有火的意思(可十四54)。神就是光(約壹一5),神也是烈火(來十二29)。所以這光帶來火一般的熱,就成為神的靈運行孵化的熱能,使被黑暗覆蓋的地,因著光所帶來的熱,就能衝破黑暗這最堅硬的殼。今天世人都活在黑暗裡,就是活在神的震怒之下(詩九十9)。人沒有辦法驅逐黑暗,也就是人沒有辦法驅逐神震怒的審判,除非接受這光。這光是真光,要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約一9)。所以光來了是為了使地不再受到黑暗所代表的審判,使地能如同小雞從黑暗破殼而出,產生出生命。

 

Gen 1:5  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 

[註1]         「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所以,“晝”的定義就是“有光”,“夜”的定義就是“沒有光”。這光是神的光,有光就是有神的同在,就是“晝”;沒有光就是沒有神的同在,就是“夜”。請注意,在第一天的光只定義了晝夜,並沒有實際分開晝夜。晝夜的分開是第四日天體的功能(創一14)。

[註2]         「有晚上,有早晨」。雖然“晝、夜”與“早晨、晚上”的意思類似,但在屬靈的意義上卻有極大的不同。“晝、夜”是直接定義“有沒有光”,也就是“有沒有神的同在”。請注意,“一日”的原文 יוֹם / yom,字根含有“熱”的意思,和這字是同一個字。因此不只是指白天,也有整天的意思。所以,在神原初的心意裡,“晝”就代表整天,都應該是有光的,並沒有包含被稱為“夜”的黑暗。因為黑暗是代表沒有光,是神的審判。這種沒有黑夜的情形,要實現在新天新地的新耶路撒冷城(廿一25)。在新耶路撒冷城内,不用燈光、日光,因為主神要光照他們,所以即使是到了晚上也沒有黑夜(廿二5)。但是“晚上”與“黑夜”不同。 “黑夜”是完全沒有光,然而“晚上”並非沒有光,只是因為日落而昏暗,如同“晚上”的原文ערב / ereb,字根意含有“混合”的意思(詩一零六35),也就是不完全暗,也不完全亮。而“早晨”這字原文 בקר / boker,源於字根 בקר / bakarseek),意“尋求”(詩廿七4)。神所命定的一天,是從晚上開始,有如在神還沒有開始第一日的工作之前,一片黑暗的光景,在黑暗中“尋求”早晨的到來,也就是尋求光的到來。另外,早晨與晚上是地球一天自轉的結果,含有工作與休息的意思(詩一零四23)。人的一天是從晚上到早上。在屬靈的意義上,是指人先安息然後才做工。人在晚上歇息,等到早晨一到,人就醒來在白天開始工作,預表人要與是光的神同工。請注意,在神六日恢復的工作裡,都是說“有晚上,有早晨”,代表這六日恢復的工作時間,就是今天我們所認知的六天。雖然有可能根據彼得後書三章8節,神看一日如千年的解釋,神在祂百姓身上的經營共有六千年;但是我們要知道,這裡神是用六個實際的工作天,來恢復祂所造的天地。

[註3]         「這是頭一日」。神在頭一日恢復的工作裡,最主要是將光照在黑暗裡,產生晝夜(但晝夜還沒有分開)。在神六日恢復的工作裡,都是以“有晚上,有早晨”作為結束。“六天”是神命定人要工作的時間,而每一天都是開始於晚上,然後再到早晨,意思是:神要人每天的工作都是在安息裡,然後在白天與神同工,直到第七日真正的安息來到。我們要正確的認識神在創世記六日的工作,和第七日的安息,就必須對照約翰福音,因為這是以經解解,避免了人意的摻雜(見附錄1)。在約翰福音一開始,就是描述了神在起初的創造,然後也提到了主耶穌六日的工作和第七日的安息。在創世記的第一日是天上的光來了,這光在約翰福音,就是施洗約翰向眾人所見證的那照在黑暗裡的光(約一59)。這光乃是神自己,就是那太初就有的道。所以,第一日乃是父神的工作,為了將“地”所代表的百姓,從黑暗的審判中拯救出來。

 

第二日空氣來了,產生寬闊的天(一68

主的道成肉身,支搭帳幕在人間

 

Gen 1:6  :「諸水之間要有空氣,將水分為上下。」 

[註1]         「諸水之間要有空氣」,或「在水之間要有空氣」。“諸水”原文 מים / mayimwaters),是以雙數的型態來表示單數。在希臘文七十士譯本是翻譯為υδατος / hudatoswater),單數。這節的“水”就是那覆蓋在地面上的水。“空氣”原文 רקיע / rakia,字根 רקע / raqastretch),含有 “擴展”的意思。在希臘文七十士譯本,空氣”這字翻譯為στερεωμα / stereomafirmament),“蒼穹”,其字根含有“建立”的意思,用於歌羅西書二章5節,意“堅固”(西二5)。在使徒行傳十六章5節,教會人數天天加增,是因為在信心裡得以堅固,也就是在信心裡得以被建立。所以,這節的空氣” 由生命之靈的氣所“擴展”、“堅固”、或“建造”而成的。就如帳篷被擴展後成為居所。在第一天,光來了,暗就退去,但是地還有水覆蓋著。因此,接著在第二天,神所要恢復的就是針對那覆蓋著地面的水。恢復的方法是使空氣擴展進入水中,將水分為上下。這擴展進入水中的空氣,就是那運行在水面上之神的靈,成為生命之氣的擴展。意即神本是那超乎在眾人之上的,擴展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弗四6)。這靈在第一天,首先是光,要除去黑暗所代表的審判;接著在第二天,這靈就開始工作,進入水所代表的世界,擴展後將水分為上下。在屬靈的預表上,這第二天的工作,預表主的道成肉身,支搭帳幕在人間(約一14,啟廿一3),將屬天的職事與屬地的職事分開。

[註2]         「將水分為上下」。在屬靈的預表上,水是預表世界。那是靈的“光”,先從高天臨到我們,照亮世上坐在黑暗中死蔭裡的人(路一78);接著那是靈的“氣”,就擴展進入水所預表的世界。所以,在諸水之間擴展的氣,代表那太初就有的“道”,不只如同光照亮地,更是成了肉身,支搭帳幕在人間,成為神與人之間的中保。而這氣將水分為上下,就是將這世界分為屬地與屬天的部分。主的道成肉生,就是將神的國帶來。但是不屬這世界(約十七14),的國也不屬這世界(約十八36)。

 

Gen 1:7  神就造出空氣,將空氣以下的水、空氣以上的水分開了。事就這樣成了 

[註1]         「造出空氣」。“造出”原文字根 עָשָׂה / asahmade)。1節的創造,bara,是製作出新的東西;這節的造出,asah,是指單純的製作本身。所製作的成品,可以是之前所沒有的,也可以是之前就已經有的。在希臘文七十士譯本,“創造”和“造”都是用同樣的字εποιησεν / epoiisenmade),“造作”。這裡神所造出的空氣,是由那是靈的氣所擴展而成的。在今天我們所能領會的屬物質的世界裡,神所造出的空氣,就是我們所生活於其中的大氣。在屬靈的意義上,代表人的生命氣息都在於神的靈,所以人的重生是風隨著意思吹(約三8),人要能存活,也必須有這空氣所代表的生命之靈。

[註2]         「將空氣以下的水、空氣以上的水分開了」。在物質的世界裡,地上的洋海是空氣以下的水;而天空雲彩裡的水氣(詩一零四3),就是空氣以上的水。在屬靈的意義上,空氣以下的水代表屬地的世界;空氣以上的水代表屬天的世界。今天世人都生活在空氣以下的水中,是屬地的,他的工作也是屬地的職事;但是信徒卻是生活在空氣以上的水,是屬天的,他的工作也都是屬天的職事。所以,空氣以下的水、和空氣以上的水分開。就是將屬世與屬天的職事分開。主的道成肉身就是讓世人看見屬天和屬地領域的分別。

 

Gen 1:8  神稱空氣為「天」。有晚上,有早晨,是第二日。 

[註1]         「神稱空氣為天」。不是原初在1節神所創造的天,而是神的靈運行所擴展出來的空氣,為了將水分為上下。在神六日恢復的工作裡,只有第二日沒有說是“好的”。而只是說事就這樣成了”。因為第二日所擴展的空氣是預表神所預備的身體,成為祭物。我們必須知道:祭物和禮物本就不是神所願意的(來十5)。所以,在第二日,神沒有說是“好的”。但在希臘文七十士譯本,這節也加上“神說是好的”。的確,祭物不是神所喜悅的,但是這祭物本身,基督,乃是神的愛子,是神所喜悅的!

[註2]         「有晚上,有早晨」,見一章5節。

[註3]         「第二日」。在第一日,是父神的工作,將來自天上的光照在黑暗裡。在第二日的工作,是人子親自來到世上,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所以,創世記的第二日就是約翰福音一章29節的“次日”所看見的耶穌,是神的羔羊。在第二日,神稱空氣為「天」,就是神的羔羊,耶穌,來到地上將天上的職事與地上的職事分開。

 

第三日出現旱地,產出植物的生命(一913

在復活裡,帶來施捨的生命恩典

 

Gen 1:9  :「天下的水要聚在一處,使旱地露出來。」事就這樣成了。 

[註1]         天下的水聚在一處」。“天下的水”指空氣以下的水。在第二日,這些空氣以下的水還四處漫溢地面。在第三日,這些水必須聚在一處,如詩篇一百零四篇9節所描述的,神為海水定了界限,使水不能過去,不再轉回遮蓋地面。

[註2]         「使旱地露出來」。這旱地從海中露出來,不是旱地突出海面,而是因為神使天下的水聚在一處,旱地才從海中露出來。旱地”這字原文同以色列人在海中所走的“乾地”(出十四16)。所以,在屬靈的預表上,這旱地是預表神所成功的救恩。海水覆蓋在地表上,是因為神的審判;如今海水聚在一處,就是預表神的恩典,是復活生命的恩典,使地能發揮該有的功能,在地上先出現植物的生命,然後在地六天再出現動物的生命。

 

Gen 1:10  神稱旱地為「地」,稱水的聚處為「海」。神看著是好的。 

[註1]         「稱旱地為地」。在神的眼中,所謂“地”都是與百姓有關;而“海”則是指與神無份無關的外邦人。在新天新地,再也沒有海,因為世上的國都已經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十一15)。地從海中出來,是“旱地”,不是“濕地”,預表神的百姓需要分別為聖。是神使海聚在一處,旱地才露出來,人的分別為聖,是神的工作,與人的行為無關。

[註2]         「稱水的聚處為海」。在希臘文七十士譯本,這裡的“水”和“海”都是複數,在屬靈的意義上泛指列國。今天不信的世人不只是在黑暗裡(林後四4),如果沒有旱地所預表的救恩,世人也都會淹沒在海所預表的世界裡。從古至今,除了主之外,沒有任何人可以在海面上行走,都要如同彼得一樣沉到海裡(太十四2831)。

[註3]         「神看著是好的」。地與海分開是神的工作,與人的行為無關,這是神看為好的原因。但是神既然已經為海定了界限,神的百姓就當在行為上分別為聖,不能再一次沈入海所預表的世界裡。

 

Gen 1:11  :「地要發生青草和結種子的菜蔬,並結果子的樹木,各從其類,果子都包著核。」事就這樣成了。 

[註1]         另譯:神:「地要發生草本菜蔬,含有播種的種子,各從其類和各從其樣式;並在地上有結果子的果樹,果子裡都有種子,各從其類」事就這樣成了。(七十士譯本)。

[註2]         「地要發生草本菜蔬,含有播種的種子,各從其類和各從其樣式」(七十士譯本)。“播種”是為了在地上能持續繁衍,所以,“種子”也代表“後裔”(創三15)。“發生” 原文dasha,意植物的“發芽”。“青草、菜蔬”,在希臘文七十士譯本翻譯為 βοτανην  χορτουherb of grass,“草本菜蔬”。地能長出草本菜蔬,代表神的祝福,如希伯來書所說,一塊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來六7)。所發生的草本菜蔬,要各從其類和各從其樣式,代表順服在神創造的權柄底下。“草本”就是各從其類、菜蔬就是各從其該有的樣式。在神的創造裡,菜蔬就是菜蔬,樹木就是樹木。所以,芥菜種在地裡,就要長成小小的芥菜,不能長成其它樣式的菜蔬,甚至長成一棵大樹(太十三31~32)。撒但雖然已經是天使長,卻還要升到高天,與神同等(賽十四12~14),就是撒但不順服在神創造的權柄底下。

[註3]         「並在地上有結果子的果樹,果子裡都有種子,各從其類」(七十士譯本)。“果子”的字根意是“生長”、“增加”。 “果子”代表果樹的本身,預表人的行為(太七17)。好樹都結好果子,壞樹結壞果子(太七17)。憑果子就可以判別樹。所以,個人的行為是人稱義的原則。信徒不只是要因信稱義,將來在基督的審判台前,神是按各人的行為審判個人。地只要吃從天降下的雨水,種子就能生長出菜蔬,合乎耕種的人使用。這在屬靈的意義上,草本菜蔬就是世人只要順著神所造的本性活著,就有刻在他們心裡的律法所稱許(羅二1415)。但是結果子的果樹,則是代表世人除了憑著裡面的本性活著,還要結出果子所代表的行為。因為沒有果子的果樹,就是被咒詛的樹。以色列百姓就是主所咒詛的無花果樹,結局就是枯乾(太廿一19)。請注意,神要求草本菜蔬,各從其類和各從其樣式,代表世上的萬國,都是受造類,彼此類似。但是神對果樹的要求是各從其類,並沒有說彼此類似。因為果樹是特指神的百姓,是神所栽的公義樹(賽六一3),是屬神的族類(徒十七28),要與基督一樣一式(約壹三2)。

[註4]         這些從地所發生的青草、菜蔬、果樹,都是地上長出的植物,為了作活物的食物。在洪水以前,神沒有將動物賜給人作食物。植物作為食物,是預表“施”的生命,在第五、第六日動物的生命,則是預表“受”的生命。基督就是那天上降下的糧食(約六3635),是捨了自己作為人的生命。主耶穌教導門徒“施比受更為有福“,因為“施者”能成為“受者”生命的祝福。主所賜給我們的生命,是世人最大的祝福。

 

Gen 1:12  於是地發生了青草和結種子的菜蔬,各從其類;並結果子的樹木,各從其類;果子都包著核。神看著是好的。 

[註1]         另譯:於是地發生草本菜蔬,含有播種的種子,各從其類和各從其樣式;並且地上結出果子的果樹,果子裡都有種子,各從其類。神看著是好的。(七十士譯本)。

[註2]         「果子都包著核」,或「果子裡都有種子」。不同於菜蔬,果樹的種子來自所結的果子。樹不結果子,就沒有種子。見上節註解。

[註3]         「神看著是好的」。在第三天,有兩次提到神看著是好的。第一次是地從海中分別出來(創一10),代表“自潔”;第二次是地結出各從其類的植物,代表“服權柄”。自潔與服權柄是受造之物,面對公義的神所該有的態度。

 

Gen 1:13  有晚上,有早晨,是第三日。 

[註1]         「有晚上,有早晨」,見一章5節。

[註2]         「第三日」。第一日是父神的工作,將光照在黑暗裡,是祂的百姓能從黑暗的審判中蒙拯救。第二日是道成肉身的耶穌,將天上的職事親自帶到地上。第三日,是基督復活的生命之靈,在地上生植物,也就是產施”的生命,是聖靈工作的目標。我們可以:神在前三日恢復的工作裡,是為了基督的出現,好在地上生代表那聖潔、無罪的施捨的生命。創世記的第三日,就是約翰福音一章35節的“再次日”。創世記第三日旱地的出現,就是西門彼得所遇見的彌賽亞,基督(約一41)。意即第二日約翰所看見的耶穌,就是西門彼得所遇見的基督。耶穌就是基督,乃是保羅的職事所見證的(徒十七3),也是我們今天所宣傳的福音。

 

第四日出現光體,分別晝與夜,成為記號(一1419

神百姓活在律法的規律下,彰顯神的榮耀

 

Gen 1:14  :「天上要有光體,可以分晝夜,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 

[註1]         另譯:神說:「天上的穹蒼要有光體,可以分晝,也可以分夜,好成為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

[註2]         「天上要有光體」或「天上的穹蒼要有光體」。“穹蒼”這字的原文同8節的空氣,但不是指8節的空氣,而是字面意義所指的“寬闊”的地方,可以翻譯為“穹蒼”,也就是有光體所在的天上穹蒼。另外,在第8節的“空氣”,也被定義為“天”,所以這節的天,不是8節的天。8節的天是我們生活於其中的大氣,預表基督是我們的生命氣息,而這節的天是我們所看見的天體所在的地方。這些天體就是16節的兩個大光,太陽月亮,以及眾星。這些天上的光體,是神起初創造天地時就已經創造了,只是後來失去了光照的功能。所以,第一天到第三天是神自己發光,到了第四天才開始恢復這些天體發光的功能。在屬靈的意義上,前三天是基督榮耀的光,照在大地上,到了第四天,才由教會發光,也就是由這些天體所代表的屬天百姓發光(創卅七9,腓二15),為了彰顯那是光的神。所以,金燈台之所以由七個燈盞所構成(出卅七23),就是代表這七日的光照,不單是代表教會的光照,而是基督與教會為一體的光照。基本上,我們由約瑟所作的兩個夢,神一面將的百姓比田裡的禾捆,也比為天上發光的天體,就可以知道:其實在第三天那些地上所生長的植物,也預表神的百姓,但只是調的百姓是聖別無罪的,還不格代表神發光照亮在這黑暗的世代。神的百姓乃是到了第四天,才格成為屬天的百姓,也就是信徒所組成的教會,為了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腓二15)。

[註3]         「可以分晝夜,作記號」,或「可以分晝,也可以分夜,好成為記號(七十士譯本)」。在第一日,光來了只定義了晝夜,等到了第四日,光體出現了,才可以分晝,也可以分夜。因著曠野分別晝與夜,就成為所謂的“記號”,規律人每日的生活。“記號”原文 לאתת / leothothsigns),其字根 אוֹת / oth,含有“應允”的意思(創卅四14)。因此“記號”不只是一個分別的標記,更是如同帶有應許的誡命,定下所要達到的目標。在耶利米書,指出晝夜的記號,是耶和華所立的約,是沒有人可以毀棄的。這約是神與大衛和利未人所立的約,關於王與祭司事奉的約(耶卅三2021),也就是關於神經營的中心,基督與教會的約。

[註4]         「定節令、日子、年」。節令、日子、和年歲都是複數。“節令”指固定的節慶時間,使百姓聚集在一起。在利未記二十三章2節,說到耶和華的節期,就是聖會的節期,也就是呼叫百姓出來聚集在一起的節期。因此,“節令”也翻譯為“會眾”。聚集百姓的帳幕就稱為會幕(出廿七21),在新約就是教會,也就是神所呼召出來的會眾。“日子、年歲”是為了確定節令”的時間,如出埃及記十三章10節:你每年要按著日期守這例。

[註5]         在屬物質的世界裡,天體的功能就是分別晝夜作為記號,最主要是為了地,如創世記第八章22節說:地還存留的時候,稼穡、寒暑、冬夏、晝夜就永不停息。所以,這永不停息的記號,也是代表那是神所賜的恩典,成為我們年歲的冠冕(詩六五11)。另外一面,節令、日子、年歲,也是神所定下的命令,代表神的百姓必須活在神所定下的規律底下。神的百姓,以色列人,是生在律法以下的,遵守節令、日子、年歲等規條。保羅節令、日子、年歲等規條,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西二16~17)。所以,神的百姓所遵守的律法,在光體的光照下,所產生的影兒,預表那要來的基督。今天的以色列人雖然還是活在影子之下,但有影子就必有實體。所以,以色列人遵守神的律法,是在向世人宣告影子之後必有一個實體,就是基督。

 

Gen 1:15  並要發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事就這樣成了。 

[註1]         另譯:並要發光在天的穹蒼,普照在地上。」事就這樣成了。

[註2]         光體發光除了分別晝與夜,成為記號,更是為了要將神的榮耀彰顯在全地。百姓在神聖的光照下遵守律法的規律,目的就是為了神榮耀的彰顯(腓二15)。

 

Gen 1:16  於是神造了兩個大光,大的管晝,小的管夜,又造眾星 

[註1]         另譯:於是神造了兩個大光,大的管晝,小的和眾星管夜。

[註2]         「造了兩個大光」。“造”原文asah,同一章7節。神所造的這兩個大光,在屬物質的世界裡,就是太陽和月亮,但太陽和月亮並非這時才創造出,而是之前就有。這裡只是恢復其發光的功能。“大光”的意思不在於天體實際的體積。而在於其普照在地上時的亮度。月亮體積並不大,而且基本上本身也不發光,只能反照太陽的光。但是月亮之所以也稱為大光,因為她反照太陽的光,照在地上時是大於其它眾星的。

[註3]         「大的管晝,小的管夜」。“管”希伯來原文 ממשׁלה / memshalahrule),“管理”,但希臘文七十士譯本翻譯為 αρχας / archasbeginnings),“起初”,和一章1節的“起初”同字根。大的作為晝的起出;而小的作為夜的起出。因為“起初”含有為首”、“管理”的意思(創一1註解)。接續上節,這裡所謂“管理”就是“發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教會的治理,不是作工,而是發光。如但以理書十二章3節所說:智慧人必發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歸義的,必發光如星,直到永永遠遠。

[註4]         「又造眾星」。原文沒有“造”。 所謂“小的管夜,又造眾星”,可以翻譯為“小的和眾星管夜”。按照希臘文,可以翻譯為“小的是夜和眾星的開始”。在約瑟夢裡所看見的太陽和月亮,就是他的父母,十一個星是他的弟兄(創三七10)。所以,在屬靈的意義上, 神所造的兩個大光,大的代表神在教會中帶領的工人;而小的和眾星管夜,代表教會在今天黑暗的世代,反照主的榮光。

 

Gen 1:17  就把這些光擺列在天空,普照在地上, 

[註1]         另譯:就把這些光擺列在天上的穹蒼,普照在地上。

[註2]         「擺列」。表明神的主權。就如身上的肢體雖多,也是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體上(林前十二18)。

 

Gen 1:18  管理晝夜,分別明暗。神看著是好的。 

[註1]         「管理晝夜」,或「作為晝夜的開始(七十士譯本)」,見16節。

[註2]         「分別明暗」。在第一日,光和暗就已經分開,但神並沒有光和暗分開是好的,乃是到了第四日,出現了光體管理晝夜,分別明暗,神才看著是好的。基本上,神就是光,在第一日那是光的神來了,光暗自然分開。但是神工作的原則是:神需要有人的配合。所以,當天上預表教會的光體出現了,這時的光暗分開,神才看著是好的。

 

Gen 1:19  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四日。 

[註1]         「有晚上,有早晨」,見一章5節。

[註2]         「第四日」。創世記的第四日就是約翰福音一章43節的“又次日”。主耶穌告訴門徒要看見天開了,神的使者上去下來在人子身上(約一51)。這就是雅各的夢,雅各稱那地為伯特利,是神的家,是天的門(創二九12-17),也就是教會。神在第三日恢復的工作,預表基督的“地”出現了,到了第四日預表教會的“天體”出現了。基督與教會是神工作的中心。如果我們仔細默想神在這四天的工作,就會看見基督與教會的真理,完全與罪無關,而是與神的聖別和公義有關。這就如在伊甸園裡,神先造了亞當,然後造了代表教會的夏娃,亞當與夏娃的被造也都與罪無關。所以,嚴格來説,主的道成肉身,不是為了以色列人的罪,而是為了將神的聖潔和公義,帶到地上來,為了在地上生植物的生命,和普照大地的天體。但是主被釘十字架,則是為了人的罪,因為以色列的匠人棄了主這頭塊的石頭。所以,基督徒在地的生活不只是為了追求無罪的生活,更是為了追求做一個能被神擺列在天空的天體,普照在地上。

 

第五日出現海裡的魚、空中的飛鳥(一2023

設立屬地國度的代表權柄

 

Gen 1:20  :「水要多多滋生有生命的物;要有雀鳥飛在地面以上,天空之中。」 

[註1]         另譯:神:「水要滋生成群爬行的活魂,和雀鳥飛在地面以上,天上穹蒼以下,事就這樣成了。(七十士譯本)。

[註2]         在第三日,乾地要長出植物,除了要有出於其中的水之外,還需有第四日的光體,植物才能正常生長。好在第五日和第六日,成為活物的食物。所以,在第五日和第六日才開始有活物的產生,為了在地設立屬地和屬天的國度,好在第七日帶來千年國度的實際掌權。

[註3]         「水要多多滋生」,或「水要滋生成群」。“成群”是“滋生”這動詞的名詞。代表數量是多的,並且是群聚的。這裡的水就是與地分開的海所代表的外邦地。所以在屬靈的意義上,水所滋生的魚,代表世上所有的世人,特指外邦人。主耶穌應許彼得和安得烈,他們要得人如同得魚一樣(太四18),也是預表福音要廣傳於外邦人中。所以,“水要滋生成群”,代表神要重新設立屬地的外邦列國。

[註4]         「有生命的物」,或「爬行的活魂」。水中爬行的活魂就是魚類(創一21)。“魂”的原文字根是“呼吸”,代表有生命意識的活物。在神所造的活物中,不管是人,或海裡的魚、天空的飛鳥、地上的牲畜、昆蟲、野獸,都有魂和身體。所不同的是各種活物的魂,有不同層次的功能,就如小孩和大人有不同層次的心思意念(林前十三11)。同樣的,各種活物的體,也有不同的形象,人是一樣,獸又是一樣,鳥又是一樣,魚又是一樣(林前十五39)。

[註5]         「雀」,字根意是“因遮蓋(有如加上翅膀)而飛翔”。在海中生活的活物是生活在神所限制的海中。但是在空中飛的鳥,卻能離地上騰,自由飛翔。在海裡游的魚和在空中飛的鳥,是神在第二日將水分為上下後,為了在第五日能分別產生在海中和空中生活的兩種活物。海中的活物代表神所恢復的列國,空中的飛鳥代表神所恢復的空中掌權者,也就是天使。希伯來說作者告訴我們,在將來的世界,神並沒有交給天使管轄(來二5),這也代表神所造的世界是交給天使管轄的,就是這裡的空中飛鳥所預表的。

[註6]         「天空之中」,或「天空面前」,有如天空轉面向著雀鳥。希臘文七十士譯本作「在天上穹蒼以下」,並且在“水要滋生成群的活魂”與“雀鳥”之間有介詞 “和”,意指神所造的魚和鳥的塵土都是出於海。“天空面前”或“在天上穹蒼以下”的意思是:天使即使在地位上比人高一點(來二7),但天使也是服在神面前的僕役(來一7)。

 

Gen 1:21  神就造出大魚和水中所滋生各樣有生命的動物,各從其類;又造出各樣飛鳥,各從其類。神看著是好的。 

[註1]         另譯:神就創造大魚和水中所滋生各樣有活魂的爬物,各從其類;又創造各樣飛鳥,各從其類。神看著是好的。

[註2]         「造出」。這節的“造出”,原文同一章1節的“創造”。在希臘文七十士譯本仍然是使用εποιησεν / epoiisenmade),“造作”,這字。神在第五日創造水中的魚和空中的飛鳥,並非説在第五日之前沒有魚和飛鳥,只是之前那些魚和飛鳥在神的眼中已經敗壞了。分別代表當時地上的人和與撒但一同背叛的天使。所以,神就在第五天分別在海和空中另外創造出新的物種,為了形成列國和在上的代表權柄,服在神的權柄底下。

[註3]         「大魚」。“魚”原文התנינם / hattanninim,也翻譯為“野狗”(伯卅29)、“蛇”(出七12)。含有“兇猛有力”的意思。在以西結書二十九章3節,用這字來形容埃及法老王。所以海中的大魚,和滋生其中的活物,代表神重新在地上設立君王管理外邦世界(太廿25~26)。這些大魚是神所創造的,是宣告世上所有的權柄都是來自於神的(羅十三1)。

[註4]         「滋生各樣有生命的動物」。“有生命的動物”,或“爬行的活魂”。見上節。

[註5]         「飛鳥」。不同於海中的魚,飛鳥是可以飛翔在天上的。這飛鳥代表神所設立在空中的掌權者,就是服在神權下的天使,以代替之前跟隨撒但背叛的天使。

[註6]         「神看著是好的」。如同地裡長出的植物,見11節注解。神在第五日之所以看著是好的,也是因為造物都各從其類,都服在神的權柄底下。

 

Gen 1:22  神就賜福給這一切,:「滋生繁多,充滿海中的水雀鳥也要多生在地上。」 

[註1]         另譯:神就賜福給這一切,說:「增加繁多,充滿海中的水;雀鳥也要繁多在地上。

[註2]         「賜福給這一切」。“賜福” בּרך / barak,字根意“曲膝”(詩九五6),含“休息”的意思(創廿四11)。有正面意義的“祝福”、“讚美”(士五2),也有負面意義的“咒詛”、“謗瀆”(王上廿一10)。神賜福活物是積極正面的,但也隱含對活物的警戒,會帶來咒詛(伯一1011)。在希臘文譯本,“賜福”是翻譯為ευλογεω / eulogeospeak well),意“說好話”。字面的意思是正面的。但神真正的賜福不在於外面物質的祝福,都是含有警戒的一面。因著神的祝福,使我們成為神的僕人。有的會被稱為“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太廿五21),有的則是被責備為“無用的僕人”,會被丟在外面黑暗裡哀哭切齒(太廿五25)。

[註3]         在神六日恢復的工作裡,加上第七日的安息共有七日,分為前四日為一組,後三日為一組。因為前四日是神的計劃,基督與教會;而後三日是神計劃的實行,在地上建立屬天的國度,為了最終的安息。所以,在第五、第六、和第七日,都有神的祝福,是這三日的特點,可以視為一組。第五和第六日的賜福,不只是因為出現了活魂的活物,更是因為可以建立屬地和屬天的國度。請注意,活物有活魂的特點就是擁有自己的心思和意念。神在地上國度的建立,必須有人,也就是魂,的配合。保羅指出人在伊甸園的失敗就是心思被敗壞了(林後十一3),而彼得我們信心最終的果效,就是要得著魂的救恩(彼前一9)。所以擁有活魂的活物,都須要神的賜福和保守。神賜福給第五、第六日,最主要是為了建立服在神權柄底下的國度,好在第七日使神能進入安息。

 

Gen 1:23  有晚上,有早晨,是第五日。 

[註1]         「有晚上,有早晨」,見一章5節。

[註2]         「第五日」。神在第五日開始造出擁有活魂的活物,並賜下的祝福。活物和第三日所造出的植物,最大的不同是:活物擁有自己的心思和意念,和自己身體行動的自由。這和今天世人所推崇的所謂民主自由無關。世人的民主自由,是藐視權柄;但認識自己是受造之物所擁有的自主權,卻是尊重權柄,願意將自己擺在造物主的權柄底下。神之所以為活物造出一個活魂,最主要的原因是基於神是公義的神。所有的活魂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這就是公義。所以,第三日從地裡長出的無罪的植物生命,代表神是恩典的神;從第五日開始所造出的活物,則是代表神是公義的神,神要按活物的行為審判,也要按活物的行為祝福(申卅19)。

 

第六日出現地上的活物和人(一2431

設立屬天國度的代表權柄

 

Gen 1:24  :「地要生出活物來,各從其類;牲畜、昆蟲、野獸,各從其類。」事就這樣成了。 

[註1]         另譯,神說:「地要生出活魂,各從其類;牲畜、爬、野獸,各從其類。」事就這樣成了。

[註2]         「地要生出活物來」,或「地要生出活魂來」。在第五日,魚和鳥是從與海有關的地造出來;在第六日,活物和人是從與海無關的乾地造出來。海是預表外邦地,所以第五日是為了建立屬地的國度。但是與海無關的乾地,則是預表神所特別揀選的人,所以第六日是為了建立屬天的國度。在第五和第六日的活物,都是用“生出”這詞,原文 תוצא / yatsa,意“出來”。和第三日的植物從地發生,dasha,不同。希臘文七十士譯本翻譯為 εξαγαγετω / exagagetobring forth)。植物從地發生是從地發芽,植物還是長在地上;但是魚、動物、鳥類是從地生出,yatsa,也就是從地出來,讓這些活物可以離開地,按著自己的意思分別在海裡、地上、空中活動。

[註3]         「牲畜、昆蟲、野獸」,或「牲畜、爬野獸」。這是神在地上所造的三種活物。不是“創造”出來的,而是如下節所指出,是“造”出來的,所以第六日所造的活物,最主要是指神恢復的工作。在第三日,神所造的青草、菜蔬、和果樹,就是為了在第六日作為地上活物的食物。因為洪水以前,神並沒有把動物賜給人作食物。所以,在第三日所造的植物是“施”的生命,在第六日的動物是“受”的生命。請注意,這三種活物,都是神所看為好的,所以這三種活物都有其屬靈上正面的意義。青草、菜蔬、和果樹,是重於外在不同的層次,代表外面地位的高低,是由小到大;而牲畜、爬物、野獸則是重在屬“魂”的層次上。代表裡面的悟性,也是由低到高。首先,“牲畜”原文 בהמה / behemacattle),泛指一般四足的走獸,在希臘文七十士譯本翻譯為 τετράπους / tetrapousfour-footed),“四足”。 牲畜是類比於草本類的植物,在屬“魂”的層次上是比較低層次的。主耶穌就以豬來形容不懂珍賞珍珠的屬肉體百姓(太七6)。其次,“爬物” 原文是20節“爬行”這動詞的名詞,所不同的是:20節是指魚在海裡行動,以海為生,這裡是指在地上行動,以地為生。所以這“爬物”泛指一切在地上行動的動物,等同於在九章30節的,“凡活著的動物”,原文“凡爬行的動物”,是在洪水之後,神所賜給人的食物,類比於洪水之前,菜蔬是人的食物。 爬物”也是屬於四足類的牲畜,但是具有比較高的警覺性,就如在伊甸園裡的撒但,化身為蛇這狡猾的爬物來誘惑女人。最後,“野獸”,原文חיתו / chaithobeast),字根  חי / chaylive),“生命”,是具有最高層次的屬魂生命,類比於植物中最高層次的果樹。在啟示錄,主耶穌就被比喻為猶大支派中的獅子(啟五5),是在屬靈的領域裡為神征戰的。在屬靈的意義上,牲畜、爬物、野獸,代表在屬天的國度裡,神的百姓具有不同層次的悟性,可以“類比”,不是“等於”,屬肉體、屬魂、屬靈的人。

 

Gen 1:25  於是神造出野獸,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一切昆蟲,各從其類。神看著是好的 

[註1]         「造出」,原文asahmade),“造作”,同一章7節。請注意,這些牲畜、爬物、野獸,不是到了第六天才有,而是神在已有的活物中,恢復它們應有的本性,使他們各從其類。

[註2]         「地上一切昆蟲」,或「地上一切爬物」。同上節。

[註3]         「神看著是好的」。如同地裡長出的植物,見11節註解。神在第六日之所以看著是好的,也是因為造物都各從其類,都服在神的權柄底下。但在這裡,是各別針對三種活物提到要各從其類,並且在排序上,先提野獸,再提牲畜,最後提到爬物。因為在服權柄的事上,具有較高悟性層次的野獸,對權柄的敬重是高於一般牲畜的,所以先提到野獸。而之所以最後才提到爬物,也許預指在第三章會有一條狡猾的蛇,不服在神的權柄底下。預表神的仇敵,撒但,最後才服在祂的權下。

 

Gen 1:26  :「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 

[註1]         「照著我們的」。“我們”不是指神學所發明的神格的三一,見一章1節註解。

[註2]         「形像」。原文 צלם / tselemimage),字根意含有“副本”的意思。希臘文七十士譯本翻譯為εικων / eikonimage)。在下節,當神造人時只說到照祂的“形象”造人,而沒有提到“樣式”,可見神的形象是神造人的最主要依據。傳道書說神造人時,人是正直的(傳七29);歌羅西書提到神所造的新人時,是說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西三10),而以弗所書是說,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四24)。所以,所謂“形象”,最主要是指“裡面的所是”和神是一樣的。因此歌羅西書一章15節說基督是神的像,意思不種在基督外面的形象和神一樣,而是指基督具有神內裡的所是,是神的代表。

[註3]         「樣式」。原文דמות / demuth,字根 דָּמָה / damahlikeness,意“相似”。 希臘文七十士譯本翻譯為ομοιωσιν /homoiosinlikeness)。和“形像”不同的是,“形像”有如“副本”,是指本質上的彼此相像;但是“樣式”是重在外面細節的比較。所以,“形像”是指神內裡的素質,就如保羅所說的“義”和“聖”(弗四24),以及悟性(西三10),等等。而“樣式”是指神外面的彰顯。神所造的人是照著神的形像和樣式造的,也是指人的兩面,在聖經分別稱為裡面的人和外面的人。裡面的人就是人的魂(林後四16,“”原文“裡面的人”);外面的人就是人外在的身體。神所造的外面的人雖然和神“相似”,但卻是赤身露體的,還不是一個榮耀的身體。

[註4]         「造人」。“造”原文asahmake),單數動詞,同7節,不是1節的創造,bara。但在下節,再次提到人被造時是用創造,baracreate),這字。代表在第六日之前,已經存在神所造的人,就如之前所造的天上的星體,海裡的魚,和地上的植物、動物,都是已經存在的。所以,神在第六日所創造的人,是神所特別揀選的屬神的族類。我們也可以由該隱殺了亞伯被逐離開耶和華的面時,該隱害怕當他流離飄蕩在地上時,凡遇見他的人會殺他,就可以得到證明。這些在亞當被造時就已經存在的人,都是不得見耶和華面的人。之後,該隱也的確在伊甸園的東邊挪得之地,遇到這些人,並娶妻生子(創四14~17)。我們再由以賽亞書四十五章18節,指出耶和華創造堅定大地,並非使地荒涼,是要給人居住,就間接的指出在神所創造的大地,還沒有成為荒涼之前,就已經有人居住。但是因著撒但的背叛,這些人可能也落在神的審判底下,成為與神無分無關的人,但還是繼續存留在當時的地上。所以,亞當並非是全人類的始祖。猶太人宣稱,亞當才是他們的祖先,至今快滿六千年。但是人類的存在是超過六千年的。也就是說,創世記第一章所記載的第六日創造的人,只是神特別揀選的人,為了與祂同工,在地建立屬天的國度,代表神管理全地。

[註5]         「使他們管理」。“管理”原文同一章1節的“起初”。所造的人是單數,但神卻命令 “他們”管理,就是命令下節的男人和女人一同管理,也就是18節兩個大光所代表的。這裡神要所造的人管理全地,是因為有神的形象和樣式。我們可以説:真正的光照,就是神的形象和樣式的彰顯。請特別注意:神在第六日就提到亞當與夏娃,代表這第六日並非是神造亞當的第一日,因為神造亞當時,只單造亞當一人(瑪二15),夏娃乃是後來才從亞當而出(林前十一8),而且根據創世記第二章的記載,夏娃從亞當而出的時間,不是發生在同一天(創二7註解)。因為神造了亞當後,就把亞當安置在伊甸園工作。後來神認為亞當獨居不好,沒有人成為他的幫助,才造了夏娃成為亞當的幫助。代表亞當在伊甸工作了一段的時間之後,夏娃才從亞當而出。所以,創世記第二章,關於亞當的被造,在時間上是早於這裡的第六日。也就是說,第六日所創造的人,就如同神所創造的“新人”(弗二15),是神從創世記第二章所造的人(沒有特別指明是照著神的形象造的),穿上了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弗四24),好代表神管理全地。

[註6]         「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昆蟲”或“爬物”。管理海裡、空中、和地上所有的活物,就是管理全地。這要實現於千年國,得勝者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廿4)。這裡地上的活物只提到牲畜和爬物,但沒有包含野獸,代表野獸在預表上就是得勝者,要與亞當所預表的基督,一同作王掌權。

 

Gen 1:27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 

[註1]         另譯: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創造人,乃是照著祂的形像創造他,創造男和女。

[註2]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人」。“造”原文同1節的創造,baracreated)。在上節是説神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但是這節只照著神的形像創造人。也就是,神在第六天為人造了一個最高層次的裡面的人,魂;但是他外面的人,身體,雖然和神相似,卻仍然和榮耀的神不一樣,因為還是赤身露體的(創二25)。赤身露體並不是罪,卻是羞恥的,是不榮耀的。人的赤身露體,並非神的創造之功不完全。相反的,人的赤身露體是神的智慧,為了彰顯的公義。神照著的形像造人,賜給人最高層次的魂,是神的恩典;但是人要有神的樣式卻是依據人的行為,這是神公義的原則。約翰在約翰壹書,告訴弟兄們: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因為必得見的真體(約壹三2)。即使約翰在他年老的時候,他也只能確定他是神的兒女,有神的生命和性情,也就是有神裡面的形像;但是約翰不確定他是否能和榮耀的身體相似。即使如此,約翰是在信心裡確信,我們必要像祂,因為這是神的應許:神造人乃是照著的形像、按著的樣式造人。當保羅生活在地上的帳棚時,也深想盼望那日見主時,不至於赤身(林後五3),就是有祂的樣式。這也該是我們同樣的盼望。

[註3]         「乃是照著的形像造男造女」,或「乃是照著的形像創造他,創造男和女」。“創造他”就是創造亞當。創造男和女,就是創造亞當和夏娃。

 

Gen 1:28  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 

[註1]         另譯: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所有的牲畜,和全地,和地上各樣爬行的爬物。

[註2]         「神就賜福給他們」。請注意上節的“創造男和女”,和這節賜福的對象是“他們”,也就是亞當與夏娃。代表在第六日,神就已經創造了亞當與夏娃。但是,根據創世記第二章,再一次記載天地的創造時,很明顯的,亞當與夏娃並不是在同一天造的。所以,這裡第六天的創造,在時間上晚於創世記第二章(創二7註解)。

[註3]         「生養眾多,遍滿地面」。“生養眾多”,代表屬天國度的建立。“遍滿地面”,代表屬天國度在地上的掌權。

[註4]         「治理這地」。“治理”原文 kâbashsubdue),含有“制服”的意思,希臘文七十士譯本作κατακυριευσατε / katakyriefsatedominate)。神六日恢復的工作,目的就是為了叫萬物都服在祂的下。即使到了今天,我們還不見萬物都服(來二8)。乃是到第七號吹響後,世上的國才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十一15)。這裡神吩咐人治理這地,是男人與女人共同治理。所以在夏娃沒有犯罪前,男人和女人是站在共同治理的地位。乃是到了夏娃犯罪後,神才命定丈夫必管轄妻子(創三16)。

[註5]         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希伯來文是泛指地上一切具有行動能力的活物;希臘文是照26節翻譯為: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各樣爬行的爬物。

 

Gen 1:29  :「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 

[註1]         另譯,神:「看哪,我將遍地上各樣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各樣的樹,結有種子的果樹,賜給你們作食物。

[註2]         「各樣結種子的菜蔬」,或「各樣結種子的草」(七十士譯本)。希臘文譯本指菜蔬是屬於草本的植物。

[註3]         「一切各樣的樹,賜給你們作食物」。請注意,這節告訴我們:第一,神所賜給人作食物的是樹,不是果子。第二,“一切各樣的樹”必然包含生命樹和分別善惡樹,分別代表神的恩典和公義,等同於十誡的第二和第三條誡命(創二1617註解)。

[註4]         「結種子的菜蔬,,結有種子的果樹」。神賜給人作食物的菜蔬和樹,特點都是結種子。種子需要撒在地裡,才能在長出菜蔬和樹。所以,神所賜給人吃的食物需要有人耕地配合(創二5),將種子撒在地裡。所以在屬靈的意義上,神在人身上的工作,都需要有人與神配合。另外,“種子”是預表神的話(太十三1823),所以神百姓的食物乃是藉著撒種,代表神百姓乃是藉著傳揚神的話養生(林前九14)。

[註5]         請注意,在洪水之前,神並沒有將動物賜給人作食物。所以在人犯罪後,人的食物還是植物。也就是說,在洪水之後,人以動物為食物和救贖無關,血才與救贖有關,因為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來九22)。因此,在亞當被逐出伊甸園後,亞當的第二代,亞伯,就開始以流血的牲祭獻給神,但不是為了吃肉,而是為了有牲祭代死的流血。亞伯所獻的牲祭是亞伯所不能吃的,是要完全焚燒獻給神的。在表上,亞伯所獻的牲祭是贖罪日所獻的贖罪祭,預表基督,是人所不能吃的(來十三10),所以要完全焚燒成為燔祭獻給神。但是,在洪水以後,神就將動物賜給人作食物。在表上,唯有靠水得救,也就是洪水所代表的,接受浸禮的人,才有資格享用贖罪的祭物。請注意,人藉著血、因著信,就可以得著永遠的救恩。但是靠水得救卻是叫我們宣告我們是一個屬於神的人。保羅告訴歌林多信徒,以色列人都在雲裡、海裡受浸歸了摩西;就是示“受浸”的意義等於“歸給”。以色列人如何受浸歸了摩西;我們也是藉著受浸歸了主,宣告我們是屬基督的人。唯有屬基督的人,奉獻給基督的人,才格有份於基督。感謝主,到了新天新地,所有的人都是屬神的,就不再需要有牲祭作為食物了。那時人的食物就回到起初,以生命樹所代表的植物作為人的食物。

 

Gen 1:30  至於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並各樣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我將青草賜給他們作物。」事就這樣成了。 

[註1]         另譯:至於地上的野獸和空中的飛鳥,並各樣爬在地上的活魂,我將青草賜給他們作食物。」事就這樣成了。

[註2]         「將青草賜給他們作食物」。“青草”原文“青色的菜蔬”。 希臘文翻譯為“青色的草”。 與上節不同的是,神賜給人吃的菜蔬(或草本,七十士譯本),是結種子的菜蔬(或結種子的草本,七十士譯本)。基本上神所賜給人的植物和其他的活物都是屬於草本植物,所不同的是:神所賜給人吃的植物是含有“種子”的植物。預表人需要與神的話(種子)配合,撒種耕種。但是神賜給其他活物的植物,是靠著雨水,直接從地裡長出來,代表是神直接養活這些活物(太六26)。

[註3]         神並沒有海裡的魚要以什麼為食物。因為在屬靈的意義上,海預表外邦世界,是與神無份無關的(弗二12),並不是生來在律法以下的人(羅三19,林前九20)。

 

Gen 1:31  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六日。 

[註1]         「一切所造的都甚好」。第一天到第五天,神只説看著是好的,但在第六天是説“甚好”。請注意,神“甚好”不是針對“人”,而是針對“一切所造的”。因為神在這日完成了的一切造物之功,叫萬有都服在下(弗一22)。“好”這字的原文 טוֹב / tobgood),有“愉悅”、“快樂”的意思,但和完全,תּמים / tamıym,這字不同。 神造了萬物雖然是愉悅的,但不表示完全。神稱挪亞是完全的,tamıym(創六9);但只稱亞當是好的,tob。代表神在亞當身上還有進一步的工作。因為,神造了亞當後,亞當還是獨居,在神眼中並不好(創二18),並且亞當也還有赤身露體的羞恥(創二25)。

[註2]         「有晚上,有早晨」,見一章5節。

[註3]         「第六日」。萬物的被造,是依據神的旨意(啟四11)。所以,神在第六日完成祂造物之工,就是神完成祂旨意的日子,在地建立了屬天的國度。神的百姓在前四日,被比喻為生長在地上的植物,以天上的光體作為管治的原則,活在光體所定的節令、日子、年歲裡。預表以色列人是藉著眾先知、天使所傳達神的話(來一1,加三19),活在字句律法的規律底下。接著第四、第五兩日,神的百姓被比喻為活魂,是可以自由在地上活動的活物,其管制的原則是彰顯神的形象和樣式。預表新約教會的聖徒,是直接活在基督面前,也就是活在屬靈的律法底下(林前九21)。感謝主,神在地上的經營,是為了藉著祂的百姓在地建立屬天的國度(太三2,太四17)。叫萬有都服在祂的腳下(弗一22),好帶進第七日的安息。

 



附錄1:創世記與約翰福音,神六日恢復的工作,以及第七日的安息


 

神經營的奧秘,基督與教會,為了在地建立神的國度

 

創世紀

約翰福音

備註

第一日

光照在黑暗裡,將光暗分開。使地不再被黑暗所遮蓋。

對比約翰福音一章5節,這光就是施洗約翰向眾人所見證的那照在黑暗裡的光(約一59)。

第一日的光,就是太初就與神同在的道,就是神自己(約壹一5)。光來了,為了使地能脫離黑暗的審判。這是父神的工作。

第二日

造出空氣,將水分為上下。為了使地不再被海所遮蓋。

 

對比約翰福音一章29節的“次日”,所造出的空氣就是施洗約翰所見證的神的羔羊,耶穌,來到地上將天上的職事與地上的職事分開。

第二日的空氣,代表太初就有的道成為肉身,支搭帳幕在人間(約一14,啟廿一3)。這道本是與神同在,是超乎眾人之上的,在第二日擴展貫乎眾人之中,要住在眾人之內(弗四6)。這是子基督的工作,是神準備了祭物,所以這日神沒有說是好的。

第三日

旱地露出海面來。使地產生植物的生命。

對比約翰福音一章35節的“再次日”。這旱地就是西門彼得所遇見的彌賽亞,基督。

地三日旱地露出海面,就是見證第二日的耶穌就是著第三日的基督,就是彌賽亞,好在地上產生代表祂那無罪的施捨生命。以生命樹和分別善惡樹為代表,分別代表神的恩典與公義。

第四日

天上出現光體,分別晝與夜,成爲記號。

對比約翰福音一章43節的“又次日”。這發光的天體,就是主耶穌告訴門徒要看見雅各在伯特利所看見的,也就是教會。

第四日的光體,乃是返照第一天基督的光。神百姓活在律法的規律下,返照第一天基督的光,彰顯神的榮耀(腓二15)。神的百姓不只是禾捆,是無罪的;也是天上光體,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腓二15)。

第五日

出現海裡的魚、空中的飛鳥

對比於約翰福音,就是約翰福音二章1節的“第三日”,是第四日之後的第三日,也就是第七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一場娶親的筵席,預表千年國度裡,基督迎娶新婦的筵席。

第五日的工作,海所代表外邦的世界和空中飛鳥所代表的權柄,是為了設立屬地國度的代表權柄。

第六日

出現地上的活物和人

第六日出現的活物和人,是為了設立屬天國度的代表權柄。

第七日

安息

預表千年國度的到來。帶進神國度的掌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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