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第9章
重複神造人後的囑咐(九1~7)
再次在地上建立屬天的國度
Gen 9:1 神賜福給挪亞和他的兒子,對他們說:「你們要生養眾多,遍滿了地。
[註1] 另譯:神賜福給挪亞和他的兒子,對他們說:「你們要生養眾多,遍滿了地,並治理這地」。(LXX)
[註2] 「生養眾多,遍滿了地」,這是神創造了人後,對人的第一個吩咐,在地建立屬神的國度。在洪水之後,神又重複了這吩咐,但沒有包含治理這地,和管理活物的命令。雖然在希臘文LXX譯本有加上治理這地,但也沒有包含對活物的管理。因爲人已經失去了管理的權柄。人要管理活物就必須使活物感到驚恐,懼怕,如下節。
Gen 9:2 凡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都必驚恐,懼怕你們,連地上一切的昆蟲並海裡一切的魚都交付你們的手。
[註1] 另譯:凡地上的走獸和空中飛鳥,以及地上一切的爬物並海裡一切的魚,都必畏懼、驚怕你們;這一切都交在你們手中了。
[註2] 「驚恐,懼怕你們」。造物之所以驚恐,懼怕,外在的原因也許是因爲經歷過一場可怕的洪水,不只海裡滿了死亡,並且在方舟裡所吃的食物都必須由人來分配供給。
[註3] 「交在你們手中」。起初神造了人後,神也是將造物交給人管理。但是,洪水之後,造物要因驚恐,懼怕而服在人的管理底下,如同服在征服者或主人手中。洪水的審判是因爲人在地上敬拜地上的偉人,因淫亂產生上古英武有名的人,等同甘犯了後來十誡的第二條誡命,為自己雕刻了偶像(創六4)。因此洪水之後,神就要受造物活在對權柄的驚恐和懼怕裡。在屬靈的意義上,在洪水的審判之後,“服權柄”就成爲人身上一個非常重要的敬虔記號。對於不敬畏權柄的人,就是生來沒有靈性的畜類(彼後二12,猶一10)。
Gen 9:3 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
[註1] 「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上節是在洪水之後,神對權柄的新命令,這節是神對食物的新命令: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 “凡活著的動物”,或“凡爬行之物”。意思不是只限於爬物,而是强調還有活動的能力,所以翻譯為“活著的動物”,以別於下節那些沒有流血而死,還帶著血的動物。例如,那些自然死的,或是被野獸咬死的動物(出廿二31),都不能吃。動物之所以必須活著才能作食物,是因爲死了的動物就不能流血,代表都沒有為罪付出死的工價(羅六23),在屬靈意義上都是不潔的。但是請注意,人以動物為食物和救贖無關;流血才和救贖有關( 來九22)。人被趕出伊甸園後,就已經開始獻上流血的牲祭。但是,那時的祭物都要完全焚燒,也就是完全為了神的滿足,這就是第四章該隱所獻的燔祭。基本上,在人犯罪的前後,都只是以菜蔬作食物。而在洪水之後,挪亞一家八口因著靠水得救,也就是受浸所表明的,就允許以動物作食物。因爲受浸的屬靈意義乃是成爲屬基督的人。人藉著血因著信就可以得著永遠的救恩。但是靠水得救卻是叫我們宣告我們是一個屬於神的人。保羅告訴歌林多信徒說,以色列人都在雲裡、海裡受浸歸了摩西;就是啟示“受浸”的意義等於“歸給”。以色列人如何受浸歸了摩西;我們也是藉著受浸歸了主,宣告我們是屬基督的人。唯有屬基督的人,奉獻給基督的人,才夠格吃基督所預表的贖罪祭物。
[註2] 「如同菜蔬一樣」。“菜蔬”是“施”的生命(創一29),而“動物”是“受”的生命。在洪水之後,神也將動物如同菜蔬一樣賜給人作食物,意思是動物也成為“施”的生命,是給人享受的。在屬靈的意義上,一面這是預表主成為罪人的食物(約六55),另外一面也預表人要將自己的身體當作活祭獻給神(羅十二1)。
[註1] 另譯:「惟獨肉在血裡,就是生命(魂)裡,你們不可吃。」LXX
[註2] 「肉帶著血」,或「肉在血裡」,代表死。在希臘文LXX譯本,肉體和血之間有一個介詞,εν(in),“在…裡”。基本上,活著的動物,血是流動在身體裡(見創五2註解)。但是死了的動物,肉體卻是浸在血裡,成爲不潔净的(見上節註解),所以不可吃。
[註3] 「生命」,原文 נפשׁ / nephesh (soul),意“魂”,也可翻譯為“生命”。意思並非說血就是魂,而是說血裡有魂(利十七11,14)。但意思也並非指魂是血的一部分,而是說魂利用血作爲活動的工具(來十二24)。所以,當祭物被殺時,血就可以成爲將魂帶到祭壇贖罪的工具。
[註4] 「你們不可吃」。在伊甸園,神將植物賜給人吃,是吩咐人不可吃分別善惡樹,為了讓人不落入神公義律法的審判裡。這裡,神將動物賜給人吃,是吩咐人不可吃帶著血的肉,因爲生命(魂)在血裡,是爲了使人從律法的審判裡救贖出來。人需要吃食物,在物質的一面是為了生命,在屬靈的一面則是爲了遵行神的旨意,作成他的工(約四34)。在伊甸園裡,在人沒有犯罪前,人在與神同工的事上,凡事都要符合神公義的要求;但是洪水的審判後,人在與神同工還必須從律法的審判裡救贖出來,並奉獻自己,成爲屬基督的人。
Gen 9:5 流你們血、害你們命的,無論是獸是人,我必討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
[註1] 另譯:因為獸所流你們的血、也就是你們的命(魂),我必追討;就是因人和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我必追討人的命(魂)。
[註2] 「我必追討」。血的流出是代表爲罪付出死的工價,是神的審判。因此,無論是獸是人,都不夠格流人的血,害人的命。因爲那是藐視神審判的權柄。
Gen 9:6 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
[註1] 「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 “必被人所流”,不是代表人治的開始,因爲前節已經指明追討流人血之罪的是神,不是人。所以,這裡只是指出人乃是神所使用的審判工具而已。神從來不稱許人治的文化,因爲所有的人都理當在神的管制底下。當以色列人要求撒母耳為他們立一位王來治理他們時,是在神面前犯了一件打雷降雨的大罪(撒上十二17)。因爲以色列人要求人治,就是棄絕神作他們的王(撒上八7)。
[註2] 「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這是解釋“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的原因。人是照神的形像造的(見創一26註解),有祂權柄的記號。人若輕忽這記號流了人的血,神也必以帶有祂權柄記號的人流他的血。
Gen 9:7 你們要生養眾多,在地上昌盛繁茂。」
[註1] 重複第1節。所以第1至第7節是一段。代表在洪水的審判後,神的心意乃是在地上從新建立屬祂的國度。在這一段中,神所囑咐人的兩個新的命令,乃是達到國度建立的兩個條件:第一,在身上要有服權柄的敬虔記號;第二,成爲屬基督的人,與神同工。但是在洪水之後,大約一百年的時間,人卻建造了高舉自己的巴別城和塔(創十一4)。
以虹為記號立約(九8~19)
神的信實與審判的記號
Gen 9:8 神曉諭挪亞和他的兒子說:
Gen 9:9 「我與你們和你們的後裔立約,
[註1] 「立約」。隱含犧牲獻祭的意思,見創六18註解。神立約的對象首先是針對挪亞一家和其後裔;其次是下節的一切活物,最後是第11節的地。
Gen 9:10 並與你們這裡的一切活物、就是飛鳥、牲畜、走獸,凡從方舟裡出來的活物立約。
[註1] 「一切活物」。這是神立約的第二個對象。所以神的救恩和祂所立的約,不只與猶太人有關,也與列國有關。
Gen 9:11 我與你們立約,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滅絕,也不再有洪水毀壞地了。」
[註1] 「也不再有洪水毀壞地」。“地”是神立約的第三個對象。我們可以說,神與挪亞一家和一切活物立約,最終就是爲了地。這地所預表的就是基督自己。亞當犯罪,但受咒詛的卻是地,預表基督為人的罪成爲咒詛(加三13)。所以,以色列人過了紅海是爲了進入基督所預表的美地;挪亞一家在洪水之後,就得著神所立約,不再被毀壞的地。這地將實現於將來,是再也沒有海的新天新地(啟廿一1),但有義居在其中(彼後三13)。
Gen 9:12 神說:「我與你們並你們這裡的各樣活物所立的永約是有記號的。
[註1] 另譯:神說:這是我與你們並你們這裡的各樣活物立約的記號,直到萬代。
[註2] 「立約的記號」。這記號就是放在雲彩中的虹,見下節。
[註3] 「萬代」。“萬”原文 עולם / olam,意“永遠”,希臘文LXX譯本翻譯為 αιωνιος / aionios,代表一段持續的時間,並非無始無終的永遠。所以,萬代就是一代接著一代,直到舊造的天地成爲過去。
Gen 9:13 我把虹放在雲彩中,這就可作我與地立約的記號了。
[註1] 「把虹放在雲彩中」,或「把我的弓放在雲彩中」。“放在”,原文 נתן / nathan,意“給”,同2節“交付”,有讓出主權的意思。“虹”,原文 קשׁת / qesheth (bow),意“弓”。 希臘文LXX譯本翻譯為τόξον / toxon,在新約只用於啟示錄六章2節,那騎白馬的,手上所拿的弓(見創六2註解)。
[註2] 「立約的記號」。弓是爲了射出代表神怒氣的箭(哈三11~12),但是弓本身是代表神向祂百姓所起的誓都是可信的(哈三9)。而雲彩則是代表神的榮耀(出廿四16,出四十34)。所以,神將弓交給雲彩,代表神是以祂的榮耀保證祂信實的記號。如以西結書一章28節說,雲中之弓的形狀,就是耶和華榮耀的形像。這榮耀的形像所代表的記號是分爲兩面的:一面是神將這沒有上弦的弓交給雲彩,如同神放棄發出祂的怒氣(哈三11~12),如以賽亞書五十四章8~9節:「我的怒氣漲溢,頃刻之間向你掩面,卻要以永遠的慈愛憐恤你。這是耶和華你的救贖主說的。這事在我好像挪亞的洪水。我怎樣起誓不再使挪亞的洪水漫過遍地,我也照樣起誓不再向你發怒,也不斥責你。」另外一面是,只要有弓就必代表將來會有箭搭在弦上。就如大衛在詩篇第七篇11~12節所說:「神是公義的審判者,又是天天向惡人發怒的神。若有人不回頭,他的刀必磨快,弓必上弦,預備妥當了」。所以,放在雲彩中的弓,一面是象徵榮耀之神的信實,但也預表榮耀之神要來的審判。但不再以洪水審判,而是以火(彼後三7)。
Gen 9:14 我使雲彩蓋地的時候,必有虹現在雲彩中,
[註1] 另譯:「我使雲彩蓋地的時候,必有弓現在雲彩中,」
[註2] 雲彩遮蓋,就有弓現在雲彩中,是下雨之後的天象。所以,弓現在雲彩中,不只隱含神審判後的憐憫,更是預指要來的審判,最終實現於主的再來。那時,天使是以雲彩為衣服,以虹為冠冕(啟十1),之後就有七雷發聲,如同預告神審判的來臨。
Gen 9:15 我便記念我與你們和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約,水就再不氾濫、毀壞一切有血肉的物了。
[註1] 「記念所立的約」。弓現在雲彩中,對於活物來説,是顯示神的恩典;但是其目的是爲了使神不忘記祂自己所立的約。神是公義的審判者,又是天天向惡人發怒的神(詩篇七11~12),若不是有弓現在雲彩中,使神記念祂自己所立的約,就沒有人可以存活片刻。這約是在洪水後,神將動物賜給人作食物,與人所立的。預表基督這祭物成爲神立約的依據,使神無法忘記祂與基督所立的約。若不是基督的救贖,弓現在雲彩中的這記號就沒有任何意義。
Gen 9:16 虹必現在雲彩中,我看見,就要記念我與地上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永約。」
[註1] 「虹必現在雲彩中」,或「弓必現在雲彩中」。
[註2] 「我看見,就要記念」。弓現在雲彩中,最主要是使神看見,讓神記念。
Gen 9:17 神對挪亞說:「這就是我與地上一切有血肉之物立約的記號了。」
[註1] 「神對挪亞說」。神對挪亞重複上節的永約記號。代表這約是針對挪亞所代表的神的選民。
Gen 9:18 出方舟挪亞的兒子就是閃、含、雅弗。含是迦南的父親。
[註1] 「含是迦南的父親」。“含”原文的意思是“熱”;“迦南”原文源於字根 כָּנַע / kana,意“使曲膝”,有謙卑的意思。含將祂自己的兒子取名為“使曲膝”,有渴望他的兒子是一個順從他,向他屈膝的人。基本上,人只要按著本性,身爲人子就必是一個順從父親,向父親屈膝的人,無需父親的期望。挪亞一家八口出方舟後,就先介绍迦南,因為迦南地是神所預定要賜給亞伯拉罕的地。在屬靈的意義上,迦南這名字將成爲人在洪水後被定罪的原因。因為人不只不曲膝,更是高舉人自己所造的巴別塔(創十一4)。
Gen 9:19 這是挪亞的三個兒子,他們的後裔分散在全地。
[註1] 「分散在全地」。見第十章。“分散”原文 נָפַץ / naphats,有因擊打而散開的意思。在希臘文LXX譯本翻譯為 διεσπαρησαν / diesparisan(disseminated),這字在使徒行傳是形容耶路撒冷的教會大遭逼迫,門徒都分散在猶太和撒瑪利亞各處(徒八1)。在挪亞出方舟後,神是祝福挪亞和他三個兒子,他們的後裔要遍滿了地(創九1)。這祝福是因爲生養眾多,自然的充滿地。但是這裡卻説他們的後裔要分散在全地。最主要的原因是十一章所記載的巴別城和巴別塔。所以,從下節到十章32節是一段插入的話,描述神所救贖的百姓,出了方舟後,如何從神所經營的葡萄園,分散在全地成爲邦國。
神的葡萄園(九20~29),
神重新開始在地上的經營
[註1] 另譯:挪亞作爲農夫,開始栽種一個葡萄園。
[註2] 從這節到十章32節是一段插入的話。描寫挪亞的後裔在沒有分散到全地成為邦國之前,挪亞所栽了一個葡萄園,預表神的百姓以色列家(賽五7),是神在地上最主要工作的目標。神在伊甸園的工作有一對夫妻;在葡萄園的工作是一個家。
[註3] 「農夫」,原文是enosh,“人”,和adamah,“地”,兩個字。所以“農夫”就是“在地上工作的人”。 至於“開始”這字,不是指挪亞開始作農夫,而是指挪亞開始栽了一個葡萄園。“開始”這字在七十士譯本翻譯為ηρξατο / irxato,也有“治理”的意思(可十42,羅十五12)。所以,所謂“開始栽種了一個葡萄園”,其屬靈意義是指挪亞在洪水之後,就按著神的命令,以農夫的身份治理栽種一個葡萄園。“農夫”的工作就是將種子,神的話,栽種在地裡並澆灌,好讓神叫他們生長(林前三6)。農夫和服事飯食的人不同。農夫是產生新糧放入糧倉,而飯食服事是從糧倉拿存糧。所以,彼得才說他們撇下神的道去管理飯食,原是不合宜的(徒六2)。因爲使徒如同農夫,需要在神的話上下工夫,好產生新糧。今天的教會不能只傳講一些屬靈偉人的道(糧倉),而沒有聖經新的啓示(新糧)。因爲約瑟的糧倉再大,也只能應付七個荒年。今天教會的光景如果是荒涼的,都是因為缺少農夫,缺少可收成的新糧。
[註4] 「葡萄園」。在聖經中,自從亞當被逐出伊甸園後,橄欖園和葡萄園是最常被提起的兩個園子(出廿三11,申六11,書廿四13,王下五26)。橄欖本身可以製造塗抹的膏油(申廿八40),爲了供奉神和尊重人(士九9)。葡萄本身可以釀成讓神和人喜樂的新酒(士九13)。基督本身是好橄欖樹(羅十一24),也是真葡萄樹(約十五1)。所以,橄欖園和葡萄園都是指神在地的經營。橄欖園重在基督的所是,是神所膏的那位。葡萄園則是重在基督的所作,教會,為了滿足神。以賽亞書就稱葡萄園就是以色列家(賽五7)。請注意,真正栽種葡萄園的是神。挪亞栽種葡萄園,是指挪亞有份於神的工作。在神的葡萄園裡,我們只是一個農夫、代表我們的身份是工人(太廿1)、兒子(太廿一28)、或園戶(太廿一33),而不是園主。
[註1] 「喝了園中的酒便醉了」。代表葡萄園裡挖有壓酒池(太廿一33)。因爲酒可以讓神和人喜樂;所以基本上,挪亞喝酒並沒有錯。保羅也曾吩咐提摩太要稍微用點酒(提前五23)。雖然“醉了”代表挪亞喝酒過量。但嚴格來説,挪亞醉酒也不是罪,只是挪亞因著醉酒,而成爲無智慧的人(箴廿1),成為糊塗人,不明白主的旨意如何(弗五17~18)。因此,醉酒讓挪亞放蕩(弗五18),而在不知不覺中就赤身露體。亞當和夏娃不知道赤身露體是羞恥的,所以不需要立即遮蓋;但是挪亞已經知道赤身露體是羞恥的,所以需要有人立刻為他遮蓋,以免他醒來就看見自己的羞恥。在伊甸園裡,蛇趁著人還是赤身露體的時候,就進來誘惑人吃分別善惡樹,使人認識自己的赤身露體,而落在審判裡。在洪水的審判之後,撒但又再一次要叫人因赤身露體而羞恥。可見撒但在人身上的目的就是叫人“赤身露體”。這也指明,神在人身上的工作,最終就是要人有一個不顯為羞恥的榮耀身體。
[註2] 「在帳棚裡赤著身子」。“帳棚”是人的居所;保羅將我們外面的身體比喻為帳棚,是我們裡面之人,魂,所穿的衣服(林後五1~4)。保羅是深想脫去這地上的衣服,好穿上那從從天上來的房屋,也就是穿上天上來的衣服。為了被主遇見的時候,不至於顯為赤身露體。所以,在屬靈的意義上,今天我們都是“在帳棚裡赤著身子”。我們身體所穿的衣服只是一個預表,需要有基督成爲我們的遮蓋(羅十三14)。但是神在人身上的工作,不是以外面的衣服遮蓋我們的赤身露體,而是將我們這卑賤羞恥的赤身露體改變形狀,和祂榮耀的身體相似(腓三21)。好在地作祂榮耀的彰顯,作王管理全地。這將實現在將來的千年國度(啟廿6)。今天,我們必須以基督這件衣服,成為我們的遮蓋(加三27),盼望那日我們的身體能成為一個榮耀的身體,不再顯為羞恥。
Gen 9:22 迦南的父親含看見他父親赤身,就到外邊告訴他兩個弟兄。
[註1] 「看見他父親赤身」。“看見”原文 ראה / raah,字根意思除了“看”的之外,也有“稱許”(哀三36),和“享受”(傳二1,傳五18),的意思。在希臘文LXX譯本翻譯為οραω / horao(stare at),“注視”,有因看見不平常的事物,而張大眼睛看的意思。如撒迦利亞在殿裡看見異象(路一22)。
[註2] 「告訴他兩個弟兄」。不是單純的吿之,而是向他兩個弟兄“誇耀”他的發現。意思是稱許自己絕不會像父親一樣。人的惡不在於作惡,而在於自以爲義。
Gen 9:23 於是閃和雅弗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著進去,給他父親蓋上;他們背著臉就看不見父親的赤身。
[註1] 「倒退著進去」。因著倒退,閃和雅弗就背著臉,看不見父親的赤身。“倒退背著臉”,是我們對赤身露體該有的態度。如以賽亞書所說的:將一切的罪扔在背後(賽三八17)。
[註2] 「給他父親蓋上」。不是掩飾過錯,而是過錯已得赦免(羅四7)。人穿上衣服,從外面來看是遮蓋赤身露體,但在屬靈的意義上,是預表我們的過犯已經得著赦免。主不算我們為有罪的人,不在於我們的行爲,而在於我們的信(羅四5~6)。挪亞就是因信稱義(來十一7),經過洪水所預表的浸(彼前三21),就當披戴基督(加三27),這就是閃和雅弗為他們的父親所作的。
Gen 9:24 挪亞醒了酒,知道小兒子向他所做的事,
[註1] 「醒了酒」。“醒”原文 יקץ / yaqats,和 קוּץ /quts不同。quts是短時間突然醒來,但yaqats是指一般的清醒。約珥書一章5節說:酒醉的人哪,要清醒哭泣。其中清醒是quts,要快快醒來,因爲有蝗蟲來臨。這裡挪亞醒了酒,yaqats,是指酒力過後的自然清醒。因此,閃和雅弗只為他們的父親蓋上衣服,並沒有叫醒他。因為挪亞被叫醒了,就會看見自己的赤身露體,與當面指責父親無異。在屬靈的意義上,這是愛的遮掩(彼前四8)。
[註2] 「知道小兒子向他所做的事」。“小兒子”的“小”是相對的小,而不是絕對的最小。含應該是挪亞的第二個兒子(見創五32註解)。這裡不說“含”而說“小兒子”,是刻意指明含的行事沒有守住自己在家中比較年幼的身份。這是含受責備的原因。屬靈的原則是:誰想要在弟兄們中間為大,就必作弟兄們的奴僕(太廿26)。
Gen 9:25 就說:迦南當受咒詛,必給他弟兄作奴僕的奴僕;
[註1] 「迦南當受咒詛」。犯罪的是含,但受咒詛的是他的兒子迦南。類似於亞當犯罪,但地受咒詛(創三17)。所不同的是,亞當犯罪,是向上追溯到亞當被造的源頭,地。但含犯罪,是向下追溯及後代,迦南。向下追溯及“後代”是依循神對夏娃的審判(創三15)。
[註2] 「必給他弟兄作奴僕」。誰想要在弟兄們中間為大,就必作弟兄們的奴僕(見上節)。所以迦南作閃的奴僕(創九27),也作雅弗的奴僕(創九28)。
[註3] 「作奴僕的奴僕」。迦南地本是含的後裔迦南所居住的地,後來成為閃後裔的應許之地。在歷史上,後來迦南地也曾在波斯、希臘、土耳其等帝國的統治底下。瑪代就是後來的波斯,雅完就是希臘,提拉就是土耳其,都是雅弗的後裔(創十2)。所以,迦南是作奴僕的奴僕。
Gen 9:26 又說:耶和華閃的神是應當稱頌的!願迦南作閃的奴僕。
[註1] 「閃的神是應當稱頌的」。 “閃”的原文源於字根 שֵׁם / shem,含有“尊榮”的意思。挪亞對閃的祝福,就是閃這名字所表明的。人從神所得的祝福,就是能讓神得著稱頌榮耀。含是高舉自己,但是閃是讓耶和華得著稱頌。
[註2] 「願迦南作閃的奴僕」。在地裡上,迦南地就是含的後裔所居住之地。在創世記十四章4節記載迦南地的五王,事奉基大老瑪(以攔王,閃的後裔,創十22)十二年,就是這節預言的應驗。後來,迦南地成為神應許給亞伯拉罕的美地,更是這預言的應驗。
Gen 9:27 願神使雅弗擴張,使他住在閃的帳棚裡;又願迦南作他的奴僕。
[註1] 「願神使雅弗擴張,使他住在閃的帳棚裡」。 “雅弗”的原文源於字根 פָּתָה / pathah,意“被打開”,因此含有“擴展”的意思。挪亞祝福雅弗的擴張,也隱含在雅弗這名字所表明的。在地理上,雅弗的後裔分佈在亞拉臘山的西北,包含亞洲北部,向西達到歐洲。在後來教會的歷史也告訴我們,教會在新約時代的擴張,是從歐洲開始擴展,傳至美洲、亞洲、乃至全世界。
[註2] 「使他住在閃的帳棚裡」。這是挪亞祝福雅弗擴張的結果,得以住進閃的帳棚裡(複數)。挪亞的這三個兒子中,閃是被選的,是以色列人的祖先。含是被咒詛的,成為以色列人最主要的仇敵。雅弗則是遠離當時列祖所居之地,在以色列人眼中就如同外邦人。基本上,閃是被選的,閃的後裔就當是高舉榮耀神的;但保羅說,神的名最終因以色列人受了褻瀆(羅二24)。因此神的救恩就臨到了外邦人,就是這裡所預表的。雅弗在神的祝福下,因著擴張,就得以住進閃的帳棚裡。根據創世記第十章,雅弗的後裔主要是在歐洲。基督教的歷史也告訴我們,基督教的擴展也是從歐洲開始,然後傳至美洲,亞洲,乃至全世界。在屬靈的預表上,今天每一個新約的外邦信徒都是雅弗的後裔,在神的祝福下,得以擴張並遷入神愛子的國裡(西一13)。
[註1] 「又活了三百五十年」。根據創世記十一章,閃後裔的家譜,在挪亞去世前,亞伯蘭已經出生。所以,挪亞在去世之前,親眼見證了人在洪水之後的再一次墮落,就是人建造了巴別塔,高舉自己的名,以至於神變亂天下人的言語,使眾人分散在全地上(創十一9)。根據創世記第十章25節,人分地居住是在法勒出生後,約在洪水發生後一百年。因此,巴別塔是在挪亞出方舟後,不到一百年的時間裡建造的。
Gen 9:29 挪亞共活了九百五十歲就死了。
[註1] 根據希伯來原文,挪亞死於創世後兩千零六年。在挪亞死後兩年,亞伯拉罕出生。因此,在挪亞親眼見證人的兩次墮落後,神就在地上準備了祂所要呼召出來的一個因信稱義的新族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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