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6日 星期六

創世記第2章

創世記2

 

第七日的安息(二1~二3

國度的掌權,十誡第四條誡命

 

Gen 2:1  天地萬物都造齊了。 

[註1]         另譯:「天地都造齊了,並滿了萬物」。

[註2]         這節是神在六日工作後的結語,是神在第六日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的原因(創一31)。不只是造齊了,並且滿了萬物

[註3]         「滿了萬物」。“萬物”原文 צבאםhosts),在其它多處經節也翻譯為“軍隊”(出六26)。“萬物”這字希臘文LXX譯本翻譯爲κοσμος / kosmoscosmos) ,“世界”。兩者都含有“有秩有序的安排起來”的意思。這個世界是神有秩序的安排;而軍隊的特點更是眾多的人被有秩有序的組織起來的。以色列人出埃及時,摩西所帶領的六十萬人,稱為耶和華的“軍隊”(出十二41),就是與“萬物”這字同字根。這六十萬人是一個很龐大的人群。如果這六十萬人不能秩有序的被組織起來,有如一支軍隊服在摩西的帶領下,那麼以色列人是很難出得了埃及的。因此,這節首先告訴我們:神創造了“天”和“地”,接著強調萬物都有秩有序的,各守本位的,充滿了天和地!在天上有日,月,星辰和飛鳥;在地上(包含海)有青草,菜蔬,樹木,走獸(和海裡的魚)。這種有秩有序,各守本位,按著神所安排的各從其類的光景,叫神不只看為是好的,並在第六天創造了人,並讓人來管理之後,就甚好!這甚好的光景就是神國度的來臨:「萬有都服在下!」(弗一22)。就如尼布甲尼撒王被管教,認識了神的權柄後,就讚美、尊崇、恭敬神為天上的王(但四37)。

 

Gen 2:2  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 

[註1]         「到第七日」。希臘文LXX譯本作「到第六日」。神完成的造物之工是在第六日,到了第七日是歇了一切的工,安息了。

[註2]         「歇了一切的工」,或「歇了一切造作的工」。神在第七日歇了造作的工,在3節是說也歇了祂創造的工。

[註3]         「安息」,原文 שׁבת  / shabath,含有“禁止”的意思(詩篇八2)。神在第七日安息了,當然不是因為六日的工作疲乏困倦而需要休息,因為“永在的神耶和華,創造地極的主,並不疲乏,也不困倦”(賽四十28)。而且神在第七日安息,也不是單純的因為的造物之工已經完畢的這個事實。神在第七日之所以安息,是因為六日之所完成的造物之工,已經達到了所計劃的光景,再也沒有任何的工可以做,如同“禁止作工”一樣!這個光景,就是創世記第二章第1節所描述的:天地都造齊了,並滿了萬物;也就是萬有都服在下(弗一22)!創世記第二章第1節是相對於第一章第1節,指出起初神所造的天地之所以被“砍下”的原因,因爲神在當初所造的天地已經沒有服在下。所以,神在第七日的安息,最重要的屬靈意義是神國度的建立,是神的完全掌權,預表將來千年國度的掌權。

 

Gen 2:3  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因為在這日,神歇了他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 

[註1]         另譯:「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所以在這日,神歇了一切造作所開始的工,就安息了(LXX)。

[註2]         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賜福”見創一22註解。賜福”原文 ברך  / barak,字根“下跪”“to kneel”,在創世記二十四章11節,也用同樣的字,眾女子出來打水的時候,叫駱駝跪在城外的水井那裡,意思就是叫駱駝在城外的水井那裡休息。這裡神賜福給第七日,也含有同樣 “休息”的意思。因為神歇了他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另外,神之所以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是因爲在這日有一件神聖的事會發生,就是約翰福音第二章所形容的娶親筵席。也就是約翰福音二章1節的“第三日”,意思是第四日之後的第三日,也就是第七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一場娶親的筵席。那娶親的筵席就是這節神所賜福的第七日。約翰福音沒有提到第五日和第六日,而是將第五日和第六日,一起歸於第七日,因為這三日是一組,都是蒙神祝福的(創一22註解)。所以,我們可以説,神在第五日和第六日所造出的活物,所建立的國度,就是爲了這第七日的娶親筵席。第七日是神的安息,預表千年國。在千年國裡,我們要與主一同作王一千年,應驗神在創世記一章6節所吩咐的,作王掌權。並且千年國也是羔羊婚娶的時候(啟十九7),羔羊的妻就是神為亞當所準備的配偶所預表的(創二2224)。另外,約翰福音沒有提到第五日和第六日,不只是因為這兩日是神所祝福的,更是因為這兩日是預表教會奧祕的時期,等到日期滿足的時候(弗一10),就是滿了六日,到了第七日就是千年國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七”這字原文 שבעה,字根 שׁבע / shabaswear),意“起誓”。 按着翰福音的記載,神的安息是娶親的筵席。所以,第七日是神與人那神聖婚約盟誓的實現

[註3]         「所以在這日,神歇了他一切創造的工」。 “所以”原文 כי / kıy,有表明“因”和“果”的關係,可以翻譯為“因爲”或“所以”。這裡應該翻譯為“所以”。因著神賜福給第七日,所以神就歇了一切的工。“一切創造的工”,在希臘文LXX譯本翻譯為“一切造作所開始的工(LXX)”。神既開始了創造的工,就必成全這工(腓一6)。

[註4]         「就安息了」。請注意,這裡是說神安息了,並沒有說安息了。六日作工,第七日安息,這是神的律法,是人所必須遵守的。就如希伯來書所明確指出的:那進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正如神歇了祂的工一樣(來四10)。人不可能凌駕在神的律法之上。馬可福音二章78節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請注意“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這句話,意思是前面所說的安息日與人的關係,也是談到誰是主人的問題。也就是說,安息日是人的主,人不是安息日的主,而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就如十誡是神所說的十句話,所以神乃是十誡的主。神將這十句話賜給以色列人,就成為以色列人的主,以色列人就必須遵守十誡。如果以色列人不遵守十誡,就等同於凌駕在十誡之上,否認十誡是他們的主。因此,神所造的人,在第七天並沒有馬上進入安息。這節的第七日,對於已經工作六日的神來說是安息,但是對於剛有份於神經營的人來說,這第七日含有兩方面的意思:第一,見證神乃是安息日的主(太十二1),主已經為安息日立下人必須先作工再安息的原則。第二,接受這第七日是神給人安息的應許(來四1),是人要竭力進入的(來四11)。在屬靈的意義上,人六日的工作,預表神的百姓要在“六日”内預備好自己,就如新婦要妝飾整齊,等候丈夫(啟廿一2),好享受千年國的安息。

[註5]         神在起初的創造,乃是公義的神宣告摩西十誡的第一條誡命:除了祂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以羅欣)。接著六日的創造,到了第七日,就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乃是為了宣告摩西十誡的第四條誡命(出二十8-11,申五12-15)。所以,神六日的工作,就是為了在第七日宣告這第四條誡命。至於十誡的第三條和第四條誡命,是與人被擺在伊甸園的工作有關。因此,在下節聖經又再一次提起神創造天地的來歷,最主要是為了吩咐人這兩條神所明言“不可”的誡命。摩西十誡共有兩塊石版,這兩塊石版是一樣的,因為立約是一式兩份。第一條至第四條誡命是刻在石版的一面;第五條至第十條誡命是刻在石版的另一面。第一面石版的四條誡命是神的計劃,公義的神按著自己的旨意創造萬物,為了在地上建立祂的國度,這就是創世記第一章和第二章所包含的內容。第二面石版是神計劃的實行,要實際將國度帶到地上。這第二面石版的內容,將隱藏在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三位列祖的事蹟裡。

 

參、伊甸園(二4~三23

啟示錄的第一個教會以弗所

 

人的塑造(二47

使人有神的形象和樣式

 

Gen 2:4  創造天地的來歷,在耶和華 神造天地的日子,乃是這樣, 

[註1]         另譯:「天地被創造時,它們的來歷乃是這樣。在耶和華神造地造天的日子,」

[註2]         「天地被創造時」。這裡是重複第一章天地的創造,但是與第一章不同的是:在第一章,只是簡單的指出神的創造和審判,和六日恢復的工作。但是在這章的重點乃是神要將所造的人安置在伊甸園裡,也就是神要人有分於祂的計劃和工作。

[註3]         來歷」,原文  תולדות / toledah,有“後代”(創五1),“出生”(出廿八10),的意思。在希臘文LXX譯本,“來歷”翻譯為 βιβλος γενεσεως,和馬太福音第一章1節的“家譜”同字。希臘文LXX譯本就以“來歷”這字命名這卷書為“創世記”。所以,所謂天地的來歷,是指天地所衍生出萬物的歷史,尤其是指人最初被造的歷史。

[註4]         「耶和華神」,或「耶和華以羅欣」,以下各節同。“耶和華”原文 יהוה ,四個別子音,只能分別發音為YOD HEY WAH HEY,對照英文是以頭四個字母YHWH來表示。根據聖經,神是要人呼求祂的名的(撒下廿二7),因此在古時,人是直接呼求神的名的,只是後來因著傳統的錯誤教導,認為人不可以直接稱呼神的聖名,以至於至今就沒有人真正知道古人是如何稱呼神的聖名。今天有些英文聖經譯本是將YHWH翻譯為 Lord,“主”。這是根據希臘文譯本意譯為 κυριος / kuriosLord)。在希伯來文聖經,多處經節在YHWH這名之前加上 אדני / AdonayLord),“主”,以形容YHWH這名。因此就有人依據Adonay這字的母音AOA,加入YHWH這四個子音,成為可以發音的YAHOWAH。而英文再根據YAHOWAH,改為YEHOVAH,中文和合本就根據英文音譯為“耶和華”。所以,嚴格來說,YAHOWAHYEHOVAH、或耶和華,都是人所發明出來的,並沒有出現在聖經中。但是不管在古時,人是如何呼求神的名重要的是神如何啟示YHWH這聖名的意義。在出埃及記三章14節解釋神的聖名爲 אהיה אשר אהיה / Eheyeh asher EheyehI am that I am,直譯“我是那我是”,和合本翻譯為“自有永有者”。希臘文LXX譯本翻譯為 εγω ειμι ο ων, I am he who exists,“我是那存在者”,所以YHWH這名的意思就是“我是(I am)”,就是“存在(exist)”的意思。因此,舊約的耶和華就是新約的耶穌,因爲耶穌就是“我是(I am)”(約八58)。所以耶和華不只是創造者,祂也是萬物之所以繼續存在的根源是我們的救主。在摩西之前,神並沒有將耶和華這名啓示給人(出六3),乃是到了神要差遣摩西拯救的百姓從埃及地出來時,才將耶和華這名啓示給摩西。所以耶和華這名代表神的恩典。在神賜給摩西十誡的法版後,就親自宣告祂自己的名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出卅四6)。在第一章的創造,神是公義的神,以羅欣,在第二章提到神的創造時,神是恩典與公義的神,耶和華以羅欣。今天神的恩典是為了讓我們認識神乃是公義的神。當那日審判來臨時,我們所面對的將是公義的神。我們可以說,神所賜的恩典,重點不在於賜給人福利平安,而在於要人有分於神的計劃和工作,並能面對神將來公義的審判。所以,耶和華以羅欣這名啓示神是一位有恩典的審判者。神的恩典讓我們能有分於祂的計劃和工作;更重要的,神的恩典是讓我們的工程在那日都能耐火(林前三13)。

[註5]         「造天地的日子」。和合本的翻譯是根據希臘文LXX譯本。希伯來原文作「造地造天的日子」。這裡先造地,再造天,是調“地”乃是神計劃和工作的中心。嚴格來説,教會的盼望不是在天,而是在地!教會的盼望是要將天帶到地上。所以,我們雖然是盼望天上那座有根基的城(來十一10),但是我們真正所盼望的是那座有根基的城,能從天降到地上。這要實現在將來的新天新地,那時聖城新耶路撒冷要從天而降(廿一2)。

 

Gen 2:5  野地還沒有草木,田間的菜蔬還沒有長起來;因為耶和華 神還沒有降雨在地上,也沒有人耕地 

[註1]         另譯:「地上的田野還沒有綠色植物,田野的草本菜蔬還沒有長起來;因為耶和華神還沒有降雨在地上,也沒有人耕地,」

[註2]         「綠色植物,草本菜蔬」。見創一11注解。

[註3]         「還沒有降雨在地上,也沒有人耕地」。還沒有降雨,代表地缺少神的恩典;也沒有人耕地,代表地也沒有人與神同工。也就是說這時的地,就是屬靈意義上的外邦地,與神的恩典隔絕,無份於神的經營(弗二12)。

 

Gen 2:6  但有霧氣從地上騰,滋潤遍地。 

[註1]         「有霧氣從地上騰」。在希臘文LXX譯本將“霧氣”翻譯為 πηγή / pegefountain),“泉源”。 這裡霧氣從地上騰,是在沒有降雨之前,使地得著滋潤的方法。在屬靈的意義上,地有霧氣從地上騰,以滋潤地,就如外邦人被造,也都有來自神所賜的本性,行出合乎自己律法的行為(羅二14)。

[註2]         「滋潤遍地」。“滋潤”原文意“喝”,也翻譯 “澆灌”(申十一10)。地因有霧氣而得著滋潤,目的是爲了使地適合撒種生長。所以,地得著滋潤後,接著就需要有人耕地。因此在下節,神就用地上的塵土塑造人。

 

Gen 2:7  耶和華 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 

[註1]         另譯:「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塑造人,將生命之氣吹進他的鼻孔裡,他就持續成為一個活魂。

[註2]         「用地上的塵土造人」。或「用地上的塵土塑造人」。這地是接續上節的地,是被霧氣滋潤過的地,是適合“塑造”成人的形狀。“地”原文אדמה  / adamah,和“亞當”同字根。是“塵土”所造,是出於土,也要歸於塵土(創三19)。亞當被猶太人視爲他們的祖先,因此在聖經中,所謂“地”都是指與猶太人有關的地 。例如,挪亞時代氾濫在地上的洪水,最主要是發生在與猶太人有關的地,而非全世界。在洪水過後,聖經所凡地上有血肉、有氣息的活物,無一不死(創六17)。意思也只是指那些與猶太人有關的地上的活物。也就是,洪水過後,地上的人類不是都來自挪亞後代;同樣的,現今地上的活物也不是都源於挪亞所帶進方舟的動物。

[註3]         「塑造」,原文yatsarformed希臘文LXX譯本翻譯為 επλασεν / eplasenshaped),用於提摩太前書二章13節,指出先塑造的是亞當,後塑造的是夏娃。人是神創造(bara)的,是神造作(asah)的,也是神塑造yatsar)的。“創造”指明神是人的源頭;“造作”是指明神在人身上的主權;而“塑造”是指神在人身上工作的開始。請注意,這裡只說“塑造人”,並沒有如同一章26節說“照著神的形象和樣式”(見創一26註解)。因為這節描述人的被造,在時間上早於第一章26節。在這裡是先造了人,等到了第一章26節,再將祂所造的人,按著神的形象和樣式,如同新人一樣創造出來(弗二15),使亞當成為祂在地上的代表權柄,有份於國度的掌權。但這裡的塑造則只是描述人被造的開始。請注意,在第一章的第六日,神是賜福給亞當與夏娃,要他們共同治理全地。但是在這章,是先提到亞當的塑造。夏娃乃是後來才從亞當而出。也就是說亞當與夏娃不是同時在第一章的第六日被造。這也證明,這章所記載亞當被造的時間,是早於第一章的。神是先造了亞當,之後夏娃才從亞當而出。如果我們根據主耶穌為了成全律法,是在三十歲開始盡職,經過三年半為罪人而死(太五17)。那麼,二章7節與一章26節之間,也許相隔了三十年。在亞當被塑造後,過了三十年的無罪生活之後,就在第一章的第六日,在他三十歲時,被創造成一個新人,開始有份於神國度的掌權。接著,也許亞當在伊甸園工作了三年半之後,因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犯了神的律法而死。

[註4]         「生氣」或「生命之氣」。“氣”原文נשׁמה  / neshamah,字根意“吹走”,所以是帶有力量流動的風或氣。這字在其它處經節也翻譯為“靈”(伯廿六4,箴廿27)。“靈”這字的原文  רוח / ruach,就是“風或氣”的意思,而neshamah是風或氣的力流動,所以是代表靈的運作。神將生命之氣吹進人的鼻孔裡,就是聖靈的運作,進入人裡面,成爲人的靈。因此,基本上,人的靈和神的靈並沒有區別,因爲只有一位靈(弗四4),行事都在同一個靈裡(林後十二18)。就如枝子的汁漿是來自葡萄樹的汁漿,兩者並沒有區別。所不同的是,枝子只要一離開葡萄樹,枝子的汁漿就會枯乾(約十五6)。同樣的,人的靈一離開神的靈,就會昏暗(賽五七16),這就是人在伊甸園失敗後的光景。因著人的失敗,人的靈與神的靈是分開的。這種光景一直持續到主耶穌為我們成功了救贖爲止。當主復活後,向的門徒吹一口氣,:你們受聖靈(約廿22)!主耶穌向的門徒所吹的那一口氣,就如同這節神向人所吹的這一口氣,將神的靈吹進人裡面,使人再一次連結於神。

[註5]         「吹在他鼻孔裡」,或「吹進他鼻孔裡」。“鼻孔”原文 aph,也有“臉”的意思(創三19)。希臘文LXX譯本就翻譯為 προσωπον / prosoponface),“臉”。臉代表一個人,所以吹進臉裡,就是從鼻孔吹進入全人裡。

[註6]         「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最好翻譯為「他就持續成為一個活魂」。“活魂”見一章20節註解。身體是塵土所造,而塵土是出於土;但魂卻是來自神的靈。所以,人有體和魂兩部分,分別來自地和神的靈。“成為”的原文היה  / hayah,有“持續存在”(exist)的意思。例如,但以理一章21:“到古列王元年,但以理還在”,其中“還在”就是hayah。又如民數記三十六章12節,分有業的女兒,只要嫁給同宗支派的人,業就可以仍保留在同宗支派中;其中“保留”也是hayah這字。所以神在人的鼻孔所吹的生命之靈的氣,不只是使人的魂有功能,並且使魂持續有功用。主耶穌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太十28)。身體是出於土,人可以殺了身體;但是魂是出於聖靈,唯有神可以毀滅它。當司提反殉道時,他求主耶穌接收他的靈(徒七59,“靈魂”原文“靈”)。“靈”就是“生命”,當神接收司提反的靈,司提反的身體就死了,並歸於塵土而腐朽(創三19);但是司提反的魂並沒有毀滅,而是安息在樂園裡(路十六22,路廿三43),這就是聖經所說的睡了(約十一11,帖前四13)。這時司提反的魂是處於比較低的活動層次,但並沒有滅亡,扔是持續以一個活魂存在。

[註7]         「名叫亞當」。原文無此句。

 

生命樹與分別善惡樹(二89

神的恩典與公義,十誡第二條和第三條誡命

 

Gen 2:8  耶和華 神在東方的伊甸立了一個園子,把所造的人安置在那裡。 

[註1]         另譯:「耶和華神在東方的伊甸栽種了一個園子,把所塑造的人安置在那裡。

[註2]         「伊甸」,原文עדן / eden,意“歡樂”。所以神的伊甸園,就是神歡樂的園子。神也曾爲預表撒但的推羅王預備了一個伊甸園(結廿八13),但是在撒但背叛之後,這伊甸園和地一樣,失去神當初所造的樣子。所以,這裡神為了祂的經營,在地上又準備了一個伊甸園。

[註3]         「立了一個園子」,或「栽種了一個園子」。因為各樣的樹要從這園子的地裡長出來。“園子”,在希臘文七十士譯本是翻譯為“樂園”,παραδεισον / paradeison paradise)。 在啟示錄二章七節,聖靈就直接用樂園這字來替代這伊甸的園子。雖然我們並不知道當時的伊甸園,在地理上的確切位置,但重要的是伊甸園的屬靈意義。以賽亞書五十一章3節,說:“耶和華已經安慰錫安和錫安一切的荒場,使曠野像伊甸,使沙漠像耶和華的園囿;在其中必有歡喜、快樂、感謝,和歌唱的聲音”。錫安因著有神的安慰,錫安的荒場、曠野,就成爲伊甸。所以,伊甸園之所以是樂園,最主要的屬靈意義就是有神的安慰,也就是有神的同在!因此,主耶穌曾用樂園這字來形容一個與祂同釘十字架,死後所要一同去的一個陰間所在的地方(路廿三43)。陰間裡之所以有樂園,是因爲有主的同在。這陰間裡的樂園等同於在亞伯拉罕的懷裡,是拉撒路死後所躺臥的地方(路十六22)。感謝主,伊甸園之所以成爲樂園,因爲神是行走在伊甸園中的那位。人受造後被安置在伊甸園裡,就是被安置在有神同在的樂園裡。雖然在人犯罪被逐出伊甸園後,就失去了神的同在。但是神要人與祂同在的願望,並沒有失去。所以,我們從以色列人的歷史,就可以看見,神一再的表示祂要住在祂百姓中間(出廿九45),那是神的心頭願望。在舊約,神的伊甸園就是以色列人的營,那裡有代表神的帳幕支搭在其中。等以色列人進入美地,神的伊甸園就是耶路撒冷城,在城内有神的聖殿。到了新約奧秘的時期,神的伊甸園就是教會,背負著約櫃,也就是基督的見證。等到了新天新地,神的伊甸園就是那裝飾整齊的新婦,也就是聖城新耶路撒冷,從天而降(啟廿一2)。那時主神全能者和羔羊要作城内的殿(啟廿一22),是神與人同住的終極顯出。

[註4]         啟示錄的七個教會,預表神在人身上不同時期的經營,含蓋創世紀到啟示錄。同時因為神的百姓在聖經中,被形容為神所要得著的妻(賽五四56)。所以,啟示錄的七個教會的起初也隱含在創世記中,由亞當和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這四個最主要的四個人物,他們的七個妻子所代表。第一個教會以弗所,預表神在伊甸園的經營,由亞當的妻子夏娃所預表,因著人在伊甸園很快就離棄了主寶貴的愛,被逐出了伊甸園,所以神呼召以弗所教會得勝者的獎賞就是神樂園中的生命樹(啟二7)。第二個教會士每拿,是亞當在伊甸園失敗後,在神的審判下離開伊甸園,從此人就活在死的光景裡。士每拿的原文意就是沒藥(myrrh),意即死!這就是亞伯拉罕的妻撒拉所預表的,無法憑自己生出後裔。第三個教會別迦摩,也稱為“曠野的教會”( 徒七38原文),在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後,四十年的時間在曠野被神養活,才進入美地。這就是以撒的妻利百加所預表的。以撒娶利百加為妻的時候也是正四十歲(創廿五20),娶了利百加之後才得了安慰(創廿四67)。第四個教會推雅推喇教會,由其原文意“勞苦獻祭”,代表神的百姓進入美地建造聖殿向神勞苦獻祭。最後被擄亡國,而結束整個舊約的歷史。這就是由雅各的妻利亞所預表的。在利亞生了猶大後,就停止了生育(創廿九35),預表神的經營在舊約的結束。利亞“停止生育”,代表舊約神的百姓在神面前不對的光景,而處在漫漫的長夜中,等待晨星出現。感謝主,這晨星有一天出現了,被東方的幾個博士給看見(太二2)。這星是神應許要賜給推雅推喇教會的晨星(啟二28),神的經營就來到了撒狄教會,也就是主的道成肉身的時期,開啟了新約恩典的時代,由雅各的妻子拉結所預表。拉結如何是雅各所愛的,撒狄也是神所愛的,就如主所表明的,祂奉差遣是爲了到祂所愛的以色列家(太十五24)。當主第一次來時,以色列人是在羅馬掌權的統治下。馬太福音就引用耶利米在被擄之地的心情,來形容當時神百姓可憐的光景,就如同拉結遭遇產難,哭她的兒女都不在了(耶卅一15,太二18)。因此今天神的經營就來到了新約的外邦教會,也就是啟示錄的第六教會,非拉鐵非教會,是恩典時代奧秘的時期,由拉結的使女辟拉所代表。辟拉之所以能成爲雅各的妻子,是因爲拉結無法生育。預表在主道成肉身的時期,以色列是不結果子的無花果樹(太廿一19),因此神的經營就臨到了外邦教會(羅十一11)。身爲外邦信徒的我們,應當謙卑的認識自己妾的地位,因爲我們本是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腓二12)。辟拉所生的兩個兒子,“但”是神命定普世的人都伏在祂的審判之下,並且是從神的家起首。“ 拿弗他利”是神命定福音的廣傳,教會若不傳福音就有禍了(林前九16),都難免審判台前的審判。這是今天外邦教會所該有的見證:爲了那日的審判,廣傳福音。最後,神的經營就來到啟示錄的第七教會,老底嘉教會,預表主再來時,救恩可以再次臨到以色列人。老底嘉教會由利亞的使女悉帕所預表。悉帕之所以能成爲雅各的妻子,是因爲利亞見自己“停了生育”,如同以色列人認識自己是神棄絕的。所以,悉帕所代表的就是啟示錄的第七個教會,老底嘉教會,因著以色列人認識自己在神面前不對的光景,如同外邦人一樣,本是被神所棄絕的,也該謙卑的處於使女的地位,使神的恩典可以再次臨到他們。利亞的使女悉帕所生的迦得和亞設這兩個兒子,也表明當主再來時,猶太人是萬幸的(迦得),是有福的(亞設)。雖然即使到如今,猶太人還是棄絕主,但主還是站在門外叩門。只要悔改的猶太人開門,主最終還是要與他們在一同坐席(啓三19~20)。

 

Gen 2:9  耶和華 神使各樣的樹從地裡長出來,可以悅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園子當中又有生命樹和分別善惡的樹。 

[註1]         另譯:「耶和華神使各樣的樹從地裡長出來,可以悅人的眼目,好作食物。園子當中又有生命樹和非別善惡的樹。

[註2]         「可以悅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原文「可以悅人眼目,好作食物」。這是從地裡長出來的樹的兩個特點。第一,樹可以悅人眼目,是因爲樹的美麗,會吸引人的眼目,叫人渴望去注視。這是樹外在的顯出,成爲人的吸引。第二,樹本身可以作食物(創二16註解),這是樹内在的素質,是屬於施捨的生命。伊甸園裡的樹,一面是吸引人,一面又施捨給人。主就是衆人的吸引(約六44,約十二32),將自己給了我們(約十11)。信徒在地的生活,也是要引衆人來歸主,並且是捨己的一生(太十六24)。

[註3]         「生命樹和分別善惡的樹」。這兩棵樹是伊甸園衆多的樹中最重要的兩棵樹,分別代表神的兩個重要屬性:恩典與公義。生命樹代表神的恩典,分別善惡樹,就如同律法的功能,可以判斷善惡,是代表神的公義。“分別”原文 דּעת / daath,字根“看見”,引申為“知道”,含有“判斷”、“審判”的意思。是主觀的依據所看見的善惡來判斷何者為善,何者為惡。所以,“分別善惡”等同於“審判善惡”。值得注意的是,“分別善惡”在希臘文LXX譯本翻譯為ειδεναι γνωστον καλου και πονηρουto know knowing good   and evil。也就是希伯來文的“分別”這字用了兩個“知道”來解釋。第一個“知道”,ειδεναι / eidenaito know),是一個動詞,源於字根 ειδω / eidoto see),意“看見”(太四16),如同希伯來文的daath,是主觀事實的知道。第二個“知道”,γνωστον / gnostonknowing),是一個受格形容詞,是客觀事實的知道,也就是客觀的依據一個人的行爲,指出那人善惡的事實。所以,“分別善惡”的審判,不只是主觀的依據律法,也是客觀的依據個人的行爲,這就是律法的審判。所以,“分別善惡樹”最好不要如恢復本翻譯為“善惡知識樹”,因為分別善惡樹的重點,不是叫人具有“認識善惡”的知識,而是強調律法“審判善惡”的公義。其實,神造人時所賜給人的本性,就已經能叫人認識善惡(羅二14),不需要從分別善惡樹得著善惡的知識。人若憑著本性活著,就有善惡的知識,就能行出合乎律法的行爲,但是若逆著本性,就會落在律法的審判之下。

[註4]         這節的前文先提到園子中的樹都是可以吃的,之後再提到生命樹與分別善惡樹,代表這兩棵樹都是可以吃的。神將生命樹和分別善惡樹擺在人的面前,就是將的恩典與公義擺在人面前,也就是向人啓示的名是耶和華以羅欣(見二章4節)。耶和華代表神是恩典的神,是生命樹;以羅欣代表神是公義的神,是分別善惡樹。生命樹是為了分別善惡樹,神所賜的恩典是爲了叫人能面對公義的要求。但是在人還沒有藉著生命樹,成為一個長成的人之前,分別善惡樹是不可以吃的(創二17)。如同吃奶的嬰孩是無法吃乾糧的,唯有長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糧,才能吃分別善惡樹(來五1214)。

[註5]         如果我們從整本的聖經來看這兩棵樹,它們所代表的真理,一路從創世記的伊甸園發展到啓示錄的新天新地新耶路撒冷。所謂伊甸園或新耶路撒冷,都是代表神與祂百姓同在的地方。在人犯罪被趕出伊甸園後,伊甸園在舊約就以曠野裡的以色列營,和之後在美地裡的聖城耶路撒冷城來代表。其中,生命樹由約櫃中的嗎哪所代表,分別善惡樹由約櫃中的法版所代表。但因著以色列人的悖逆,神在新約就呼招的小群,也就是教會,成為伊甸園的代表。教會就是今天的伊甸園;其中,生命樹就是主自己成了那賜生命的靈,分別善惡樹成了寫在我們心版上的律法。到了啓示錄的新天新地,伊甸園就是新耶路撒冷城。而伊甸園中的生命樹又再一次出現在新耶路撒冷,但卻看不見分別善惡樹,因為律法公義的要求已被滿足!請注意:在新天新地的生命樹,特別提到每月都能結果子(廿二2)。生命樹所結的果子,代表神的稱義。所以嚴格來説生命樹所結的果子,不應該稱為生命果,而是應該稱為義果(林後九10),代表伊甸園裡,那棵分別善惡樹所代表的公義的要求已經得了成全。在伊甸園裡,第一個人,亞當,失敗在分別善惡樹所代表的律法;第二個人,基督,就是為了來成全律法。我們的主之所以要道成肉身,成爲生命的糧,就是爲了成全律法(太五18)。

[註6]         感謝主,當我們看見伊甸園裡的生命樹和分別善惡樹,就必須領悟神的心意是要人藉著生命樹,成全律法公義的要求。這就是十誡的第二和第三條誡命所表明的。第二條誡命是爲了成全第三條誡命。第二條誡命: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因爲基督乃是神的像(西一15,林後四4),是神所預備的身體(來十5),是可以吃的,是人唯一的真食物,就是生命樹所預表的。第三條誡命,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耶穌這名乃是我們的救恩,天下人間,除了耶穌的名,神沒有賜下別的名,是我們可以靠著得救的(徒四12)。所以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就是輕忽神的救恩,是絕對無法逃脫律法審判的(來二3),這就是分別善惡樹所預表的。在摩西十誡中,只有第二和第三條誡命,有明言人的罪。神爲我們預備了救贖;我們卻輕忽神的救贖,在神面前就是罪人,是絕對難逃律法審判的。

[註7]         請注意:對不要把分別善惡樹,錯誤的解釋為代表撒但那叫人死亡的源頭(見恢復版聖經該節註解)。因爲不只 “生”掌握在神的手裡,“死”也是掌握在神的手裡(18)。希伯來書二章14節,並非魔鬼是掌死權的,而是撒但是那在死的領域裡掌權的。人因著犯罪,在神定罪下,就死在過犯罪惡之中,構成了死的領域(弗二1),撒但才得以在這死的領域裡掌權。撒但不格掌死權,因爲撒但即使要將災難加在約伯身上,都需要有神的許可(伯一12),更遑論掌死權。撒但充其量只不過是偷偷溜進伊甸園裡的那條蛇。蛇可以誘惑人,卻沒有能力叫人死。人的死是因爲人自己要接受蛇的誘惑,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等同面對律法的審判(林前十一29),就在律法的審判下死了

 

一條四個源頭的河(二1014

神成全人的四方面工作 - 魂、體、獨身、赤身露體

 

Gen 2:10  有河從伊甸流出來,滋潤那園子,從那裡分為四道: 

[註1]         另譯:「有一道河從伊甸流出來,滋潤那園子,從那裡分為四個源頭。

[註2]         「有一道河從伊甸流出來」。這道河在新天新地稱為生命水的河,從神和羔羊的寶座流出來(廿二1)。這道河在以西結所看見的異象裡,是從天上祭壇的南邊往下流(結四十七1)。伊甸和後來的耶路撒冷,都是預表神和百姓所在的地方。所以這道從伊甸流出來的河,預表基督在創世之前就是神所預備的祭物,成爲一道生命水的河,要從信之人的腹中流出來(約七38),流向地的四方。

[註3]         「滋潤那園子」。在6節是有霧氣滋潤遍地,這園子更是有河水的滋潤。霧氣的滋潤是爲了所有造物;河水的滋潤是特別爲了伊甸園,神的百姓。

[註4]         「分為四道」,原文「分為四個源頭」。“道”原文 ראשׁים / roshheads),意“源頭”。在希臘文LXX譯本翻譯為 αρχας / archasbeginnings),“起頭”,和創世記一章1節的“起初”,αρχη,同字。這河唯一的源頭是來自神的寶座。但是這河在園中就分爲四個源頭,流向全地。從伊甸園流出來的河是爲了滋潤園子;預表這河是爲了園子裡神所造的人。分爲四道則是代表神四方面的工作,爲了成全所造的人,使人夠格有份於祂的經營,進入安息。所以,這四道河的滋潤,可以視為是為了成全十誡的第四條誡命。詩篇四十六篇4:有一道河,這河的分汊使神的城歡喜;這城就是至高者居住的聖所。城代表神的百姓,這河的分汊使神的城歡喜,因爲分爲四道的河代表神在人身上的工作,爲了成全自己的旨意,使的百姓成爲的居所和配偶,好進入安息。所以,這四道河,啓示神在人身上四方面的工作。

[註5]         當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所造的人還如同一個睡了的人。因此神向人吹了一口生命之氣,使人成爲一個有功用的活魂(創二7),同時人的身體也有了活動的能力。這是第一道比遜河和第二道基訓河的功用。這兩條河的滋潤方式是“環繞”,代表這兩條河分別環繞滋潤整個裡面的人(魂),和外面的人(體)。接著第三道希底結河和第四道伯拉河的功用,是神在人身上進一步的工作。分別爲了那時的人還是獨居,以及人還有赤身露體羞恥的問題。神在人身上這四層的工作,在新約是四卷福音書所啓示的神的四層救恩。在舊約則是由利未支派安營在帳幕的四圍所預表(民一50),代表神的百姓以祭司的身份,將神的恩典帶到地的四方。

 

Gen 2:11  第一道名叫比遜,就是環繞哈腓拉全地的。在那裡有金子, 

[註1]         「第一道名叫比遜」。“比遜”原文字根“增加”,increase擴展”,spread,表示這河的“流暢”,含示神所造的人,須要在生命上的“長大”,特指裡面的人,魂,在智慧和年紀上的增長(路二52)。就如箴言所:要切切保守我們的心,因為那是關乎生命的事(箴四23另譯)。“生命的事”就是“魂的事”,是首先要關切的。因為人的失敗就是心思被敗壞了(林後十一3,“心或偏於邪”,原文“心思被敗壞”)。

[註2]         「環繞哈腓拉全地」。“哈腓拉” 原文意“圓”,circular,字根意“疼痛”,pain。意即“圓”所代表的疼痛,似乎是無始無終的。有如懷胎婦人,雖有生的盼望,但卻有懷胎之苦(賽廿六17~18)。哈腓拉可以預表以色列人在未進入美地之前,迷失在曠野裡。預表人在屬魂曠野裡的迷失。林後十一章3節指出,夏娃之所以被誘惑,是因爲心思被敗壞,也就是因著魂的不成熟而被敗壞。夏娃不是因爲是罪人,所以犯罪;夏娃是神所造一個無罪的人,但卻還是會犯罪,因爲夏娃的魂還沒有成熟,沒有被比遜河所環繞滋潤。因此保羅勸告弟兄們,不要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弗四14)。信徒的信,只是一個起點;信徒最終所要得著的就是魂的救恩(彼前一9)。 這魂的救恩有如生的婦人,在生的盼望中經歷懷胎之苦。

 

Gen 2:12  並且那地的金子是好的;在那裡又有珍珠和紅瑪瑙

[註1]         「金子、珍珠、紅瑪瑙」。“珍珠”在希臘文LXX譯本翻譯為 ανθραξburnning),意“燃燒”,在羅馬書十二章10節翻譯為“炭火”, 可能是一種紅色的寶石。“紅瑪瑙” 在希臘文LXX譯本翻譯為 ο λιθος   ο  πρασινος,意“綠色石頭”。金子、珍珠、紅瑪瑙,都是貴重的材料。“金子”預表寶貴的信心(彼前一7);“石頭”則是建造的材料。主是房角石(太廿一42),是活石,我們來到主面前也是活石(彼前二45)。箴言形容,金子和紅寶石等貴重的珍寶乃是人擁有知識的嘴(箴廿15)。所以,金子、珍珠、紅瑪瑙與人的魂有關。金子、珍珠、紅瑪瑙是貴重的珍寶,也表示魂的貴重。信心的果效,就是要得著魂的救恩(彼前一9)。一個健全的魂,就能在哈腓拉出貴重的金子、珍珠、紅瑪瑙,成爲聖城新耶路撒冷建造的材料。另外,哈腓拉雖然有金子、珍珠、紅瑪瑙,但是哈腓拉也是以實瑪利後裔所在的地方(創廿五17~18),也就是有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地方。因此,神在人身上的工作,還需要有第二道基訓河,爲了那屬血氣的肉體。

 

Gen 2:13  第二道河名叫基訓,就是環繞古實全地的。 

[註1]         「第二道河名叫基訓」。“基訓”原文意“湧出” ,bursting forth。比遜河是爲了裡面的人,魂,的救恩,是看不見的。基訓河是爲了身體,外面之人的顯出。第一道比遜河,是關於魂的救恩,如同那看不見之父神的工作,是隱藏的“源”。而基訓河所代表的,就如同一道從隱藏的“源”湧出來,成爲一股可以讓人看見的“泉”。第一道比遜河,是關於魂的救恩,那看不見之父神的工作;第二道基訓河,則如同道成肉身的神,基督,將那不能看見的神彰顯出來。

[註2]         「環繞古實全地」。“古實”原文意“黑”,black。在希臘文LXX譯本翻譯為 αιθιοπιαςEthiopia,衣索比亞。基訓河所環繞的古實,是爲了外面之人,身體,的顯出。但基訓河所環繞的古實卻是黑的。“黑”的意思不是穢,而是缺少“光”。人的身體雖然是照著神的樣式造的,是要彰顯神的。但是人真正要能彰顯神,不單是要有外面的樣式,更是要如同光體一樣,顯在這黑暗的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腓二15)。另外,以賽亞書將古實和埃及並列(賽廿5),古實是以色列人所仰望的,埃及是以色列人所誇耀的,都是預表人所活在其中的世界。以色列人在沒有出埃及之前,是活在被奴役的世界裡;以色列人在進入流奶與蜜的美地之後,也有可能是活在黑暗的世界裡,如同古實所代表的。因著古實盛貨物(賽四五14,就成爲以色列人所仰望的黑暗世界(賽廿5)。這就使人即使在光來了的情形下,還是拒光(約一5),而寧願住在黑暗裡(約十二46)。

 

Gen 2:14  第三道河名叫希底結,流在亞述的東邊。第四道河就是伯拉河。 

[註1]         「第三道河名叫希底結」。“希底結”原文意“迅速” ,rapid,含有“急切”的意思。希臘文七十士譯本翻譯爲τιγριςTigris,底格裡斯河。但以理在希底結河看見關於以色列民必遭遇的事(但十14),與主的再來有關。當主再來時,羔羊的妻就要準備好。在神造了亞當後,因爲那人獨居不好(創二18),神所急切要做的事,就是要為亞當找一個幫助,成爲他的配偶。所謂獨居不好,代表沒有人與亞當同心。因此神急切要爲亞當找一個配偶,讓這配偶與亞當有同樣的心思和意念,成爲亞當的幫助。因此,這第三道希底結河,是第一道比遜河所要達到的目標。人所要達到的魂的救恩,就是成爲基督的配偶,二人成為一體,能以基督的心思為心思,以基督的意念為意念。

[註2]         「流在亞述的東邊」,或「流到亞述前」,希臘文LXX譯本作“流向亞述人”。“亞述”的字根 אשׁר / ashar意“正直”,含有“引導前進”(賽九16),“有福”(瑪三12),的意思含示神經營的中心,基督與教會,乃是神賜給世人的祝福

[註3]         「第四道河就是伯拉河」。“伯拉河”原文意“豐”,fruitfulness。希臘文七十士譯本翻譯爲ευφρατηςEuphrates),幼發拉底河。很清楚的,這第四道伯拉河的工作,是神向人所囑咐的“要生養眾多”(創一28)。在屬靈的意義上就是多結果子,目的是為了使神得著榮耀(約十五8)。神前四日工作的計劃和目的,為了天上光體的出現,彰顯造物主的榮耀。在本章的結束,我們看見神所造的人還是赤身露體。赤身露體不是罪,但是不榮耀。赤身露體不只是自己羞恥,更是不能彰顯榮耀的神,使神得著榮耀。主說,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約十五8)。神前四日的工作是神的計劃,到了第四日就是天上光體的出現,彰顯造物主的榮耀,這就是第四道河的目的。這伯拉河和其它三道河不同,並沒有提到這河是環繞何地,或流在何地,因爲伯拉河所預表的生養眾多,是產生天上的光體,照耀全地,帶進神的國度,治理全地(創一28第三道希底結河,如何是針對第一道比遜河,是裡面的人,魂,所要達到的目標,與基督成爲一體,以基督的·心思為心思。同樣的,第四道伯拉河,也是針對第二道基訓河,是外面的人,體,所要達到的目標,成為榮耀的生體,生眾子,成爲神團體榮耀的彰顯,不再有赤身露體的羞恥(創二25)。不只有神的生命,更是有神兒子的名分(弗一5)。

 

分別善惡樹的特別囑咐(二1517

解決獨居與赤身露體的問題

 

Gen 2:15  耶和華 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 

[註1]         「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安置”含示神的主權,為了特定的目的。就如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林前十二18)。

[註2]         「修理,看守」。人被造後,神就把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代表神造人的目的是為了有人與祂同工。“修理”原文意“服事”(創廿九18),“事奉”(出三12)。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裡,使他修理,看守園子;就如勞力的農夫,在教會中栽種、澆灌(提後二6,林前三6);也如忠心的管家,在教會中看守監督神的群羊(多一7)。

 

Gen 2:16  耶和華 神吩咐他:「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 

[註1]         另譯:「耶和華以羅欣囑咐亞當:園中所有的每一棵樹,你可以隨意吃,」

[註2]         「吩咐他」,或「吩咐人」。“人”這字就是“亞當”。在這節之前,希臘文LXX譯本都是翻譯為ἀνθρωπος / anthroposman),“人”,但這節是第一次,翻譯為翻譯為Αδαμ / Adam,“亞當”,等同是將他所造的人視為祂的百姓。所以,這裡神對亞當吩咐不可吃分別善惡樹,等同於是神將祂的百姓置於律法底下的一幅圖畫。

[註3]         「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或「園中所有的每一棵樹」。原文沒有果子。所謂園中“各樣”的樹,當然包含分別善惡樹。與一章29節的吩咐相同。所不同的是,在這節,當神說分別善惡樹是可吃的時候,不只是以審判官,以羅欣,的身份吩咐人,也是以耶和華所代表的恩典來吩咐人。意思是人要有符合神公義原則的行爲,必須依靠神的恩典,也就是生命樹所預表的生命的恩典。而在一章29節,神是以審判官,以羅欣,的身份將分別善惡樹賜給人作食物,代表人最終都必須面對神公義的審判。請注意,神是將樹賜給人吃,不是將果子賜給人吃。到了啟示錄,神所賜給以弗所教會得勝者的也是生命樹(啟二7,原文沒有果子)。其實,即使在蛇誘惑女人時,蛇也是說樹(創三1,原文沒有“果子”)。唯獨女人說神賜果子給人吃(創三2),這是女人按著天然的知識理解神的話。

[註4]         樹是神所賜給人的食物,就如主是神所賜天上的糧,祂的肉是可以吃的(約六55)。主的肉是可以吃的,如同樹能成為食物,的確都讓人覺得這話甚難(約六60),但卻是聖經所啟示的真理。信徒都能作見證,這天上的糧(生命樹)乃是神所賜給信徒的莫大恩典,使基督成為我們的義(林前一30),為了讓我們能面對分別善惡樹所代表的律法。但是神不說將果子賜給我們作食物,因為基督所結的果子是屬於基督的,是基督自己的義(彼後一1),不能成爲我們的義(請參閱倪柝生弟兄文集 “基督是我們的義”一文)。基督自己的義叫基督有資格可以成為萬人的救主。神是公義的神,神將基督這生命樹賜給我們作食物,是為了讓我們可以憑著基督的生命,結出屬於我們自己的果子,主耶穌稱為結出“你們的果子”(約十五16),也就是結出屬於我們自己的義。我們自己所結出的果子,才是我們可以吃的,也是必吃的(賽三10,箴一31

[註5]         在以西結書四十七章12節,說到樹和果子都是食物,但是有些許的差別。上半節是說:在河這邊與那邊的岸上必生長各類的樹木,可作食物(原文沒有果子);在下半節是說:樹上的果子必作食物。上半節的“樹可作食物”在希臘文LXX譯本是 ξυλον βρωσιμον eatable tree,“可吃的樹”。 “可吃”, βρωσιμον,是主格形容詞,代表樹作食物是“施”的生命。下半節“果子作食物”,翻譯為 ο καρπος αυτων εις βρωσινtheir fruit for food,,“他們的果子為食物”。“食物”, βρωσιν,是受格名詞,代表果子作食物是“受”的生命,是自己所結出的果子,代表自己的行為,是可以吃,也是必吃的(賽三10,箴一31)。

[註6]         關於樹與果子,還有兩點值得默想的。第一,生命樹所結的果子應該是生命果,但多處聖經節卻告訴我們說:信徒接受恩典所結的果子是公義的果子(林後九10,腓一11,來十二11)。所以,神要人吃生命樹,是為了讓人接受神所賜的恩典產出自己的“公義果”,爲了面對分別善惡樹公義的審判。這就是一幅因信稱義的圖畫:信徒是因信接受神的恩典(生命樹)而被稱為義,結果就要產出義果,好在將來面對神的審判(分別善惡樹)。但是女人卻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分別善惡樹的果子是基督自己的義,不是女人可以吃的。女人首先所該吃的是生命樹。這一棵生命樹到了將來新天新地新耶路撒冷,就是那一棵每月都結果子的生命樹。生命樹每月都結果子,一年就結十二樣公義的果子。“十二”是神百姓的代表,十二樣公義的果子代表神的百姓都是公義的百姓,都成全了律法。這是主耶穌應許的應驗:祂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成全(太五17)。成全律法,就是使罪人都因神的恩典而成為完全的人(太五48),是律法所無法定罪的人。感謝主,第一個人亞當雖然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死了,也就是在律法的審判下死了;末後的亞當,基督,就道成肉身,成為生命的糧(生命樹),親自來成全律法。好讓我們那日能坦然無懼的站在基督的審判台前(分別善惡樹)。到了新天新地,神的百姓都是神公義的百姓,是神所栽的公義樹(賽六一3),就再無設立基督審判台的必要,因此在新天新地就再也沒有分別善惡樹。另外,關於樹與果子,值得默想的第二點是:箴言指出:出於義果的湧出生命樹(箴十一30另譯)。意思是,神所賜的生命樹所結的果子,乃是出於基督的義。基督的義是基督自己的義,不是我們可以吃的;出於基督的義所湧出的生命樹卻是我們可以吃的。這也代表我們享受神這生命樹,結出自己的義果後;從這義果又要湧出生命樹,成爲別人可以享受的恩典,感謝主!

[註7]         「可以隨意吃」。原文為“吃吃”。第一個“吃”是名詞,代表食物,第二個“吃”是動詞。所以“你可以隨意吃”,意思是“你要當食物吃”。在希臘文LXX譯本翻譯為βρωσει   φαγηfood you shall eat,就是將第一個“吃”翻譯為βρωσει   ,“食物”。“你要當食物吃”,不是只針對生命樹,也是針對分別善惡樹。生命樹要當食物吃,分別善惡樹也要當食物吃。但不是隨意吃,而是按著神的命令吃,如下節。

 

Gen 2:17  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註1]         另譯:「只是分別善惡樹,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註2]         「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原文沒有“果子”。見上節註解。

[註3]         「你不可吃」。在上節神吩咐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都可以當食物吃,在這節囑咐分別善惡樹不可吃,不是說分別善惡樹是例外。同時要注意:神將這一棵會導致人死亡的分別善惡樹擺在人面前不是為了尊重人的自由意志因爲世上沒有一個父親爲了尊重兒女的自由意志,會安排一種致命的食物讓兒女自由選擇,更何況是父神(太七11)。只是神如果沒有安排這棵分別善惡樹,就也不需下命令說不可以吃,豈非更好?但神不能這麼做,因為神是公義的神!即使神要將恩典賜給人,也必須基於公義的原則,如箴言指出:生命樹是由義果所湧出(箴十一30)。生命樹所代表的恩典,乃是來自公義的果子。伊甸園的分別善惡樹,是公義之神的工作法則。對於人來説,神要人認識神公義的法則,是一種必要的保護和引導。所以,分別善惡樹就如同神公義的律法,是訓蒙的師傅,可以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加三24)。但是因著人的過犯,律法也是惹動忿怒的(羅四15)。可是律法的忿怒,也是爲了讓人從律法中受了教訓,好曉得神的旨意(羅二18)。有一件事是值得注意的:在9節提到分別善惡樹後,並沒有馬上吩咐不可吃,而是在插入1014節,描述了那滋潤園子的四道河之後,才吩咐人不可吃。代表分別善惡樹不是不可吃,而是必須要先有這四道河的滋潤,也就是在人的身上需要有進一步的成全。第一和第二道河,預表人的魂與身體需要成熟長大。希伯來書的作者很清楚的告訴我們,所謂能吃乾糧,就是能分別善惡(來五14,“分辨好歹”或“分別善惡”)。分別善惡樹是要吃的,只是惟獨長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糧。在舊約,所羅門就是一個能吃乾糧的長成的人。 他為了能判斷他的民,在夜間夢中向神求智慧,使他能分別善惡(王上三9,“辨別是非”原文“分別善惡”)。所以,所羅門所求的,就蒙主喜悅(王上三10)。伊甸園的那棵分別善惡樹,目的就是叫人能分別善惡,執行審判,好作王管理全地。另外,魂的成熟和身體的長成,是人要能吃分別善惡樹的基本條件。真正正確的吃分別善惡樹,還必須不獨居,以及不赤身露體。不獨居就是二人成為一體,叫人的心思與神合一。這就是第三道河的目的。不赤身露體就是彰顯榮耀的神,使神得著榮耀。這就是第道河的目的。

[註4]         「必定死」,原文為「死死」。第一個“死”是名詞,第二個“死”是動詞,代表審判。意思是在神的審判下而死。在希臘文LXX譯本翻譯為 θανατω   αποθανεισθεdeath you shall die,“死,你會死”。“死”的意思是被逐出伊甸園離開神,再也無法接觸神,也就是「靈」的死。這就如葡萄樹的枝子一離開葡萄樹,就等同枝子“已經死了”。“ 你會死”是指人的身體一天毀壞過一天(林後四16),直到歸於塵土(創三19)。離開葡萄樹的枝子,也是漸漸的枯乾,最終被人拾起來,扔在火裡燒了(約十五56)。所以,在屬靈的意義上,“吃的日子必定死”,就是吃喝自己的審判而死,雖然人就被趕出伊甸園後還活著,但實際上已經按著神的律法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二1)。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弗二12)。

 

Gen 2:18  耶和華 神:「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註1]         或「耶和華神: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照著他造一個幫助」。

[註2]         「那人獨居不好」。這是接續上節,解釋爲何神吩咐分別善惡樹不可吃。就是因爲這時的人還是獨居,以及25節所指出的赤身露體的羞恥。這裡,神首先要為亞當找一個配偶。亞當獨居不好的原因是沒有人與他同心。在屬靈的意義上,教會若不曉得基督的心思,基督也是獨居,也是不好的。

[註3]         「造一個配偶幫助他」,或「照著他造一個幫助」。“配偶”原文 נגד / neged,有“對面”,against,或“面前”,presence,的意思。希臘文LXX譯本翻譯爲κατ / kataccording,“照著”。所以,造一個配偶幫助他,意思就是神照著亞當造一個與他相似的夏娃,放在亞當面前。這夏娃稱爲亞當的幫助,就如枝子連於葡萄樹(約十五4),枝子就成爲葡萄樹的幫助。因爲葡萄樹藉著枝子,就可以結出葡萄,彰顯這棵葡萄樹。人是藉著果子認識樹(太七16),但果子是由枝子結出來,所以能結出果子的枝子才是真正意義上對樹的幫助。在屬靈的意義上,教會要成爲基督的幫助,也必須連於基督,結出屬靈的果子,彰顯基督。所以,保羅說女人是男人的榮耀(林前十一7),彰顯男人。

 

Gen 2:19  耶和華 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麼。那人怎樣叫各樣的活物,那就是他的名字。 

[註1]         另譯:「耶和華神用土所塑造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都帶到亞當面前,看他叫什麼。亞當怎樣叫各樣的活魂,那就是他的名字。」

[註2]         「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麼」。在前節,神認爲亞當獨居不好,要為他造一個幫助。緊接著卻把所造的活物帶到亞當面前,看亞當叫什麼。這兩節,看似不相干,但是如果我們仔細默想這兩節,其實這節就是接續上節,是同一件事。所謂“看他叫什麼”,意思不是爲了讓亞當命名,而是爲了讓亞當從活物中去找到他的幫助。只是到了最後,亞當無法從這些活物中找到幫助(創二20)。

[註3]         「那人怎樣叫各樣的活物,那就是他的名字」。“活物”或“活魂”。命名代表主權。所以,一般是父母為兒女命名。當約翰的父親要給約翰取名為撒迦利亞,約翰母親:不可!要叫他約翰(路一59~60),因爲約翰是屬於神的,所以這名是神藉著天使命名的(路一13)。神所造的人為各樣的活物命名,代表人是高於各樣活物,擁有從神所得的權柄,管理各樣的活物(創一28)。

 

Gen 2:20  那人便給一切牲畜和空中飛鳥、野地走獸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 

[註1]         另譯:「亞當便給一切牲畜和空中飛鳥、野地走獸都起了名;只是亞當沒有遇見和他相似的幫助。」

[註2]         「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或「只是亞當在他面前沒有遇見幫助」。“在他面前”在希臘文LXX譯本是翻譯為ομοιος  / omoiossimilar),“和他相似”。也就是被帶到亞當面前的活物,亞當沒有發現有和他相似的,可以成爲他的幫助。我們都知道,後來亞當的幫助就是夏娃,是從亞當身上所取的肋骨所造成的一個女人(創二22)。那麽,爲何神還要將所造的活物,帶到亞當面前,要亞當在活物中找他的幫助?那是因爲帶到亞當面前的活物,的確有他的幫助,只是亞當找不到而已!否則神可以直接在18節之後,馬上接著21節,為亞當造一個女人成爲他的幫助。感謝主,亞當之所以在活物中找不到幫助,因爲這幫助是奧秘的,就是外邦的教會!在馬太福音十五章26節,主説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就是在伊甸園裡,亞當為神所造的活物命名的一幅奧秘的圖畫。猶太人被比為主人的兒子,而外邦迦南婦人被比為主人兒子的狗,就是被帶到亞當面前的活物。今天的外邦教會,就是當初神要亞當找的配偶。感謝主!在馬太福音十五章的這事例中,得救的不是被當成狗的婦人,得救的是婦人的女兒,代表基督的配偶要出於外邦人!

 

Gen 2:21  耶和華 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 

[註1]         另譯:「耶和華神使亞當魂遊象外,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側邊,又把之下的肉修補起來。」

[註2]         「沉睡」,原文 תרדמה / tardemahlethargy),希臘文七十士譯本翻譯爲 εκστασιν / ekstasina change of state,在其它處經節翻譯為“魂遊象外”(徒十10,徒十一5,徒廿二17)。代表一個人的魂離開它原來身體所在的地方。所以,亞當睡了,不是一般意義上的睡,而是指亞當如同先知一樣,他的魂被神帶到另外一個地方,看見神所啓示關於教會的異象。因此,這裡的沉睡不是豫表主在十字架上的代死。因爲主在十字架上的代死是為罪人代死。神使亞當沉睡,是要為亞當造一個幫助,完全與罪無關。與罪有關的是在人犯罪後,神為犯罪的人所準備的皮衣,預表基督為教會捨了自己(弗五25),成爲教會的遮蓋。

[註3]         「一條肋骨」。“肋骨”原文字根 מצלעתיו sides)意“側邊”,是亞當旁邊的一部分,所以應該不單單是指肋骨,也包含構成身體所需的肉,就如在23節,亞當稱夏娃為他的骨中骨,肉中肉(創二23)。“肋骨”這字在希臘文LXX譯本翻譯為πλευρων / plevronsides),意思也是一樣。這字在其它處經節翻譯為“肋旁”,是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時,兵丁拿槍所扎的地方(約十九34,約廿20)。兵丁拿槍是扎在肋旁,但沒有扎到肋骨。在主耶穌復活後,將手上的釘痕和肋旁的槍痕指給門徒們看。主耶穌手上的釘痕是爲了人的罪;肋旁的槍痕是爲了生教會,與罪無關。因爲兵丁拿槍扎主耶穌時,主耶穌已經為罪人付了流血的代價(約十九33)。所以,亞當沉睡,魂遊象外所看見的異象,就是看見主耶穌如何在無罪的情形下產生教會。感謝主,當兵拿槍扎主耶穌時,肋旁的槍痕是爲了向世人啓示:神起初在伊甸園計劃的實現,神要從基督生教會,成爲的骨中骨,肉中肉。

[註4]         「又把肉合起來」,或「又把之下的肉修補起來」。“合起來”在原文字根 סגר / sagar,有“修補”的意思(王上十一27)。在希臘文LXX翻譯為 ανεπληρωσεν / aneplirosensupplied),“補足” 。所以,這裡的意思不只是將肉合起來,也將在亞當側邊所取的部分補齊,應該包含肉和骨。希臘文的“補足”這字的字根只用於在歌羅西書,保羅說他的受苦,是為教會,在他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西一24)。其中“補滿”這字是ἀνταναπληροω / antanapleroo,字根就是補足”,意思是to fill up in turn,“依次填滿”。 保羅的意思是:亞當為了夏娃如何受苦,保羅也為了教會如同基督一樣受苦。

 

Gen 2:22  耶和華 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他到那人跟前。 

[註1]         另譯:「耶和華神就用亞當身上所取的肋骨,建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亞當跟前。」

[註2]         「造成一個女人」。“造成”原文 בּנה  / banahbuild),“建造”。男人是從塵土塑造的,女人是從男人的肋骨建造的。“塑造”是指神在人身上工作的開始和目標,要使人有神的形象和樣式。而“建造”是指神在人身上計劃的安排(林前十二18,弗四11~12),為了使基督向著教會作萬有的元首(弗一22~23)。女人是從亞當所取的肋骨建造而成的這幅圖畫,在屬靈的意義上,啟示教會是出於基督,是基督的骨中骨,肉中肉(創二23)。主耶穌說,祂要把祂的教會建造在一塊磐石上。這磐石不是指基督,這磐石指的是這節所描述的圖畫:女人(教會)要出於亞當(基督)這事實。這事實本身就是磐石,就是彼得所得的啟示(見太十六18註解)。

 

Gen 2:23  那人: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他為「女人」,因為他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 

[註1]         另譯:「亞當這一次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

[註2]         「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或「這一次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這一次” 有別於上一次在19節,亞當無法從神所造的活物中找到與他相似的幫助。但這一次,當神將女人領到亞當跟前,亞當就發現這女人是他骨中的骨,肉中的肉,是從他而出的。“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代表神不只從亞當的側邊取下一條肋骨,也包含亞當的側邊的肉(創二21)。所以,“骨中的骨,肉中的肉”這詞比為血肉至親,弟兄(創廿九14~15)。基督是神所差遣到世上的長子(來一6),教會乃是的衆子。教會就是基督的骨中骨,肉中肉,有神兒子的模樣,使基督能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羅八29)。另外,“骨中的骨,肉中的肉”這詞也代表“身體”本身。所以,聖經乃是以妻子預表人的身體,需要保養顧惜(弗五2829)。

[註3]         「女人」,原文 אשׁה / ishshah,源於男人אישׁ / ısh這字。這就是女人這字的定義:因為女人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

[註4]         「男人」,原文אישׁ / ısh,是אנושׁ / enosh的簡寫。Enosh一般翻譯為人,與塞特所生的兒子“以挪士”同字根,有“脆弱”的意思(創四26)。亞當,Adam,也是翻譯爲人,但亞當的字根意是“血色紅潤”的意思。Enosh一般是指人,但Adam這字是凸顯神所特別創造的人,代表神的百姓。猶太人的歷史就是從亞當的被造開始算起,至今快要滿六千年。

 

Gen 2:24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註1]         另譯:「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成為一體。」

[註2]         「人要離開父母」。“人”原文ısh,同上節“男人”。 人要離開父母,預表神差遣的獨生子來到世上(來一6)。

[註3]         「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原文「與妻子連合,成為一體」。和合本翻譯為“二人成為一體”是根據希臘文LXX譯本,οι δυο εις σαρκα μιανthe two into one flesh。主耶穌和保羅引用這句時(太十九5,林前六16),都是依據希臘文LXX譯本加上“二人”。因為夫妻二人成為一個肉體,也就只有一個魂;預表教會與基督的行動是一,教會與基督的心思也是一。教會是以基督的心思為心思,以基督的意念為意念。因此,人要能吃分別善惡樹,不只需要有成熟的心思,並且他的心思必須與神的心思合一。這就是伊甸園那四道河的功用。第一道河,魂成熟;第二道河,身體是一個長成的人;第三道河,魂要與神合一;第四道河,身體是一個榮耀的身體。其中最重要的是第三道河,人的魂要與神合一。人的魂只要與神合一,自然就能盼望身體的得榮。人在伊甸園的失敗,就是女人的心思,魂,被敗壞了(林後十一3),她的心思並沒有與神合一。

 

Gen 2:25  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 

[註1]         另譯:「當時亞當和他的妻子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

[註2]         「赤身露體」。原文 ערומ / aromnude)。亞當和他的妻子二人赤身露體,代表所有受造之物在主面前沒有一樣是不顯然的(來四13),也就是沒有一樣是不在神的審判之下的。赤身露體雖然不是罪,但卻是羞恥的,是不榮耀的。所以,在啟示錄十六章15節說,那警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叫人見他羞恥的有福了!神在人身上工作的最終目標,就是叫人成為一個榮耀的身體,能吃分別善惡樹,夠格代表神管理全地。赤身露體的羞恥,在屬靈的意義上有兩層的含義:第一:沒有叫基督在我們的身上顯大(腓一20),也就是不能彰顯基督。因為受造的身體並非是一個與主相似的榮耀身體(腓三21)。第二,所謂赤身露體,其深層的屬靈意義是沒有結出彰顯基督的果子,讓人因果子而認識基督(太七17)。因此值得注意的是,“沒有孩子” ערירי / arıyrıychildless),的原文字根 ערר / ararbare),意思是一個被脫衣服,是赤身露體的(賽卅二11),也隱含“毀滅”的意思(耶五一58)。所以沒有孩子如同赤身露體一樣是羞恥的,在人面前是有惡名的(創卅23)。主說: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約十五8)。所以,赤身露體”就是一棵不能結果子的樹,那不只是羞恥的,更是受咒詛的(太廿一19),因為不能滿足神,讓神得著榮耀。

[註3]         「並不羞恥」。不是不知道羞恥,而是因爲他們的赤身露體還沒有被定罪,所以不覺得羞恥。保羅說,若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羅七7)。意思就是所有貪心的人,如果沒有被律法定罪為貪心,就好像他可以貪心一樣。同樣的,這赤身露體的二人,在沒有吃分別善惡樹所代表的律法審判前,也不覺得羞恥。但是吃了分別善惡樹後,在律法的審判下,就被判定為赤身露體,是該羞恥的,就開始躲避耶和華的面(創三10)。因此,在人還是赤身露體前,神吩咐人不可以分別善惡樹,乃是神的憐憫。同時這也代表神造了人後,在還是赤身露體的人身上,必定有祂進一步的工作,就是要使人的身體成為一個榮耀的身體,夠格吃分別善惡樹,執行律法審判,代表神管理全地。

[註4]         按著聖經的啟示,人需要有兩件衣服:以基督作我們的義,這是我們外面的依衣服;另外一件衣服是細麻衣,是聖徒所行的義(啟十九8)。關於這兩件衣服,我們可以從創世記得著啟示。在神造了亞當後,神為亞當所造的身體,被比喻為地上的帳棚,其實就是一件衣服(林後五12)。也就是說,我們裡面的人,魂,以身體為我們的第一件衣服。但是身體這外面的衣服,並無法真正的遮蓋我們的羞恥,所以亞當與夏娃在神的面前還是如同赤身露體的。因此,神還要為亞當與夏娃準備第二件衣服,這第二件衣服就是上節所說“二人成為一體”,也就是夫妻彼此以對方為自己的衣服,成為彼此的遮蓋。例如,申命記二十二章30節:「人不可娶繼母為妻;不可掀開他父親的衣襟。」繼母就是父親的衣襟,所以娶繼母為妻,就是要去掀開父親的衣襟,成為你自己的衣襟。在屬靈的預表上,二人成為一體,就是在人信入主之後,就披戴基督(加三27),以基督為我們的第二件衣服。但是即使我們披戴基督,仍然不能否認我們的第一件衣服是不榮耀的事實。更糟糕的是,因著人的犯罪,我們的身體不只是不榮耀,而且已經成為一個卑賤的身體,是必朽壞的身體。所以,信徒都盼望那日我們這卑賤的身體能改變形狀,能和主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三2021),那是一個不朽壞的身體,就是我們的身體得贖,得著兒子的名份(羅八23)。但是在女人沒有自己的義這件衣服之前,在第三章,蛇就偷偷進入伊甸園誘惑了夏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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