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8日 星期二

以撒和以實瑪利(1/2)- 燔祭羊羔

以撒和以實瑪利(1/2- 燔祭羊羔

 

創二十二2: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 

 

在創世記第四章,記載了亞當後代的第一對兄弟亞伯和該隱不幸的故事之後。到了創世記二十一章,聖經又記載了另外的一對兄弟,那就是亞伯拉罕的兩個兒子,以撒和以實瑪利。

 

亞伯和該隱這對兄弟在屬靈的預表上讓我們看見:因著亞當的犯罪,人為了恢復與神的關係,就需要有亞伯流血的牲祭和該隱的素祭。亞伯的牲祭啟示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了自己。該隱的素祭啟示基督要得著一個聖潔沒有瑕疵的教會。但是,因著該隱殺了亞伯,在屬靈的意義上就是人拒絕了神的救贖,那麼聖經就給我們看見,人就墮落到神的靈不與人相爭(創六3),因此人的魂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創六5),以至於肉體所行出來的,就都是敗壞(創六12)。也就是說,當罪人拒絕了神的救贖,那麼人的靈、魂、與身體,就會全然墮落,而帶來洪水的審判。但在洪水的審判後,人又建造了一座巴別城和高塔,也就是在地上建立起自己屬人的權柄。這巴別就是巴比倫,也正是亞伯拉罕還未被神呼召出來之前,亞伯拉罕所在的地方。所以,神從迦勒底的吾珥呼召出亞伯拉罕,就是將亞伯拉罕從背叛神政權的撒但黑暗權勢中呼召出來。

 

感謝主,亞伯和該隱的祭物,是啟示出神經營裡的計劃;而以撒和以實瑪利這對兄弟,又進一步啟示神計劃的執行。在神的計劃裡,人要恢復與神的關係,需要有亞伯所獻的牲祭。感謝主,以撒就預表在神時間的經營裡,神的獨生子來執行父神的計劃,成為亞伯所獻預表的牲祭。

 

因順成義

 

基督徒都知道“因信稱義”是聖經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基要真理;但是“因順成義”卻是很多基督徒所忽略的另外一個極其重要的真理。羅馬書六章16節就是讓我們看見因順成義:「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其中,“以至於”死,或“以至成”義,的原文是同一個字,意為“所到達或進入的目標”。作罪的奴僕,最終會到達或進入的目標就是“死”;作順命的奴僕,最終會到達或進入的目標就是“義”。

 

請注意這經節相對的表述:「罪的奴僕」相對於「順命的奴僕」;「以至於死」相對於「以至成義」。什麼是罪?罪就是不順從!什麼是死?死就是沒有成義。不是沒有成為義人,而是沒有歸給那義者基督。那義者基督就是信徒最終要到達或進入的目標。“因信稱義”是信徒的起點,為了叫信徒可以“因順成義”,就是將自己的身體當做活祭獻給基督(羅十二1)。

 

當初人被趕出了伊甸園離開了神,在神的眼中就是死人(創二17)。但是感謝主,因著亞伯的祭,就叫我們能恢復與神的關係;更因著以撒的順從,叫我們能將自己的肢體獻給義作奴僕,其結局就是與死相對的永生(羅六22)。

 

童子以撒

 

關於亞伯拉罕獻以撒的這段經節,大部分的信息都著墨於亞伯拉罕,而很少有談及以撒的。因為在這件事上,以撒好像只是一個不懂事的小孩,一切都聽從父親的意思。但是,很多的解經家都認為那時的以撒並非只是一個不懂事的小孩,因為聖經記載,那時的以撒已經強壯到可以背燔祭的柴(創二十二6)。其實,創世記二十二章5節,翻譯為“童子”這字的希伯來文,naar,也可以翻譯為少年人。在創世記三十四章記載了示劍玷污了雅各的女兒底拿,在19節聖經稱示劍為少年人,其原文就是naar。在創世記三十七章2節,記載約瑟與他哥哥們一同牧羊,聖經也稱約瑟為naar,但那時約瑟的年紀已經是十七歲,是一個年輕人了。也就是說摩利亞的山上要有燔祭的關鍵,重點不在於亞伯拉罕,而是在以撒身上。在亞伯拉罕獻以撒這件事上,神只稱許亞伯拉罕聽神的話,不留下自己獨生的兒子(創二十二16)。因此,亞伯拉罕獻以撒只是預表父神要執行祂自己的計劃。但亞伯拉罕要能成功的執行這計劃,其關鍵就必須要有以撒的配合。

 

燔祭的羊羔在那裡?

 

既然以撒已經成人,那麼,這裡就有一件事是值得一問的:以撒到底知不知道他自己要成為燔祭的祭物呢?答案是肯定的!

 

因為,第一:當亞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放在他身上時,亞伯拉罕手裡只拿著火與刀,並沒有燔祭的羊羔。這一定叫以撒心裡已經有了疑問。第二,在創世記二十二章第7節,因著以撒的懷疑,就問了他父親亞伯拉罕一些話。我們由以撒的問話內容,就可以斷定,其實以撒已經知道他就是燔祭的祭物。我們需要仔細來看一下這段話:

 

創二十二7:以撒對他父親亞伯拉罕說:「父親哪!」亞伯拉罕說:「我兒,我在這裡。」以撒說:「請看,火與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那裡呢?」

 

如果這節我們只按照上面中文的翻譯來讀,讀起來是以撒和亞伯拉罕的一問一答;但其實這節的原文整節都是以撒的問話,並沒有亞伯拉罕的回答。就如以下的LITV英文版本,是按照希伯來原文的翻譯:

 

And Isaac spoke to his father Abraham and said, My father. And he said, Behold me. And he said, Behold, the fire and the wood! But where is the lamb for a burnt offering? 

 

中文可以翻譯如下:

 

以撒對他父親亞伯拉罕說話:「說,父親哪;他說,看啊,你兒子;他說,看啊,火和柴,但燔祭的羊羔在那裡呢?」

 

這節因為是直譯,所以讀起來很不順。但是,如果我們仔細的默想這節,就不能不說聖經實在是神的呼出,絕非是一部人文的作品。

 

這節的開始是以 “以撒對他父親亞伯拉罕說”為引言,目的是在告訴讀者,這引言接下來的內容才是以撒問他父親亞伯拉罕的一段話,因此就以冒號來表示。而以撒向他父親亞伯拉罕所說的話不是一次說完,而是分為三次。第一次,只呼叫他父親,沒有內容;第二次,特別叫他父親看他;第三次,再叫他父親看火和柴,並問為何沒有燔祭的羊羔呢?

 

如果我們仔細默想以撒對他父親亞伯拉罕所說的話分為三段,就可以斷定其實以撒已經有感覺他就是那隻所缺的羊羔。第一句話,以撒只呼叫他父親,然後停頓,目的是要確定他父親能注意到他接下來要講的話。等以撒確定他父親有注意聽了以後,以撒的第二句話就特意叫他父親先看他,然後第三句話再叫他父親看看火和柴。以撒的意思已經非常的清楚是在問他父親:難道他就是那隻燔祭的羊羔嗎?因為這裡只能看到他自己,也能看到火和柴,但就是看不見燔祭的羊羔。

 

在以撒問完話後,接下來的一節才是亞伯拉罕的回答。基本上,以撒所問的話,作為父親的亞伯拉罕是非常難以回答的。因為,亞伯拉罕如果直接回答“你就是燔祭的羊羔”,這是任何為父者都很難啟齒的。但是亞伯拉罕也不能欺騙以撒,而回答以撒說:他不是燔祭的羊羔。以撒實在問了一個叫亞伯拉罕非常難回答的問題。

 

那麼亞伯拉罕是如何回答的呢?亞伯拉罕回答以撒說:「我兒,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這節中文的翻譯不是很好,因為這種翻譯會讓讀者有錯誤的領會,以為亞伯拉罕意圖在消除以撒的疑慮,所以告訴以撒說:雖然我們沒有預備燔祭的羊羔,但是神會為我們預備。

 

這節最好按照原文翻譯為:「我兒,神必看見燔祭的羊羔」(創二十二8)。以撒是告訴他父親,現在我們可以看見的只有你的兒子,還有火和柴;但看不見燔祭的羊羔。亞伯拉罕的回答是針對以撒的問話,告訴以撒說:我兒呀,你說的沒有錯,你雖然看不見燔祭的羊羔,但是神必看見燔祭的羊羔。亞伯拉罕的回答是很有智慧的,以撒那時不知道他就是燔祭的羊羔,因此他看不見燔祭的羊羔;但是亞伯拉罕知道以撒就是燔祭的羊羔,所以他很確定的告訴以撒,神必看見燔祭的羊羔。

 

很多人在傳講亞伯拉罕獻以撒這件事時,都會強調亞伯拉罕是憑著信心獻以撒。因爲他相信神必定會準備另外一隻羊羔來代替以撒。但是這種教導是值得再思考的。是的,希伯來書是說亞伯拉罕獻以撒是憑著信心,但同時也說亞伯拉罕獻以撒,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來十一17)。所以如果我們仔細的讀整段亞伯拉罕獻以撒的經文,我們可以確定的說,在亞伯拉罕獻以撒這件事上,並不是在強調亞伯拉罕的信心,而是在強調亞伯拉罕如同父神一樣沒有留下自己的獨生兒子,這也正是神讚美亞伯拉罕的點(創二十二12)。我們感謝主,亞伯拉罕如何沒有留下自己的獨生兒子,我們的父神也捨了祂的獨生子,為我們的罪釘在十字架上。因此,亞伯拉罕的角色就如同父神一樣,要執行心中所定的計劃。

 

亞伯拉罕告訴以撒,神必看見燔祭的羊羔。但是,明明沒有燔祭的羊羔,所以,以撒應該很清楚他父親的回答就是在告訴他:其實他就是神所將看見的燔祭羊羔。

 

神對亞伯拉罕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創二十二2),這是神的命令,但要亞伯拉罕直接回答以撒,他就是那隻燔祭的羊羔,作為一個父親,這是何等的難以開口。感謝主,亞伯拉罕的回答實在太有智慧了。他的回答可以在不欺騙以撒又不為難的情形下,讓以撒明白他就是燔祭的羊羔。

 

於是二人同行

 

在詳細看完以撒與亞伯拉罕的對話之後,我們就可以確定的說:摩利亞的山上要有燔祭的羊羔,不只是需要有亞伯拉罕所預表的父神所要執行的計劃,更需要有以撒所預表的,一個順服的靈,願意與神的計劃配合。因此,摩利亞的山上有燔祭羊羔,必須要有亞伯拉罕與以撒的二人同行:父有計劃,子來執行計劃。

 

基督徒愛讀聖經,就是因為聖經的每句話中所蘊含的智慧。人要明白聖經就需要對聖經的話仔細的咀嚼。耶利米說:耶和華萬軍之神啊,我得著你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你的言語是我心中的歡喜快樂(耶十五16)。耶和華言語能成為耶利米的歡喜快樂,不只是因為耶利米吃了,更是因為仔細咀嚼了。前面我們看過,以撒和亞伯拉罕之間的對話是簡單的,但我們只要好好的默想,好好的咀嚼,就能摸著聖經所要啟示的真理。這裡,只要我們再好好默想聖經兩處經節重複提到“於是二人同行”,也能深深的摸著神話中的靈。

 

第一處提到“於是二人同行”,是在二十二章第6節,當亞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兒子以撒身上,自己手裡拿著火與刀準備上山時,聖經說:「於是二人同行」;到了第8節,當亞伯拉罕回答了以撒的問話後;聖經又再一次重複:「於是二人同行」。在第6節的二人同行,以撒還不是很確定他就是燔祭的羊羔;但是第8節的二人同行,以撒已經非常清楚的知道他就是燔祭的羊羔。

 

何等寶貝這兩節的「於是二人同行」,讀來直讓人摸著以撒那柔順的靈!以撒對亞伯拉罕的順服,就如同我們的主順服父神的旨意。我們的主在客西馬尼禱告後,在清楚了父神的旨意後,就順服父神,起來告訴他的門徒說「我們走吧」(太二十六46)。

 

當初主在地上時,有很多人要跟從主並不稀奇,因為至少可以吃餅得飽(約六26);但是當人確實瞭解「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只是人子沒有枕頭的地方」的這一個事實後,卻還要跟從主,那才真是一個追隨主的人。彼得是一個絕對跟從主,願意撇下他一切所有的來跟從主的人,但是彼得也問主:「將來要得什麼呢?」,主就明確的告訴彼得,會得著百倍的應許(太十九27-29)。但是主在復活後,卻告訴彼得要怎樣死,來榮耀神,然後再一次呼召彼得:「你跟從我吧!」弟兄姐妹一個有主那應許百倍的祝福才跟隨主的彼得並不稀奇;但是在彼得清楚的知道他必須以殉道來跟從主,卻還願意跟從主,那才是主所稱許的彼得(約二十一19)。

 

被看見的羊羔

 

因著以撒的順從,亞伯拉罕才有可能按著神的計劃將以撒獻為燔祭,但是在亞伯拉罕伸手拿刀要殺以撒時,耶和華的使者就阻止了他,並以一隻公羊為代替。於是,「亞伯拉罕就給那地方起名叫「耶和華以勒」(意為耶和華必看見),直到今日人還說:在耶和華的山上必被看見。」(創二十二14原文)。

 

亞伯拉罕獻以撒這件事在全本聖經佔有很重要的地位。而聖經特別指明,亞伯拉罕獻以撒的地方是在摩利亞地的一個山上(創廿二2);毫無疑問的,摩利亞這個地方一定隱含著非常重要的屬靈意義。

 

但是,很稀奇的,摩利亞這麽一個重要的地方,其真正字面意義和確切地點,卻是一直沒有一個定論,因為每一個論點都有其依據,但又有可被質疑的地方。這裡,我們不去討論各種論點的爭執,而是簡單的依據聖經,來看摩利亞所代表的屬靈意義。

 

首先,關於摩利亞的所在地。在歷代志下三章1節非常明確的指出,所羅門在耶和華向他父大衛顯現的摩利亞山建造耶和華的聖殿。儘管這節聖經並沒有明確的指出,耶和華向大衛顯現的摩利亞山,就是亞伯拉罕獻以撒的山。但是,全本聖經只有這兩節同時提到摩利亞和山,可見這兩節是說到同樣一個地點。神的殿就建在亞伯拉罕獻以撒的地方。這個結論是重要的,但是這結論不能僅僅是依據邏輯的斷案,我們也要從殿的本身和獻以撒的屬靈意義,來斷案神的殿必須建在亞伯拉罕獻以撒的地方。

 

我們要知道,大衛蓋聖殿的本意是要蓋耶和華的居所。但是神明言,天是祂的座位,地是祂的腳凳(賽六十六1,徒七49);因此,人根本蓋不出可以讓神居住的殿。跟何況,即使蓋得起來,神也不住人手所蓋的殿(徒十七24),也不進入人手所造的聖所(來九24)。但是儘管如此,最後神還是允許大衛的兒子所羅門來蓋聖殿;最主要的目的不是當祂的居所,而是為了預表神自己。當主耶穌在地上時,就曾指著聖殿並預言聖殿將被拆毀;就是將自己比喻為殿(約二21),要為世人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聖殿被拆毀,就是主為世人的罪流血,成為神所預備的祭物,這正是亞伯拉罕獻以撒所預表的。大衛之所以指定要將耶和華的殿蓋在摩利亞山,必是耶和華在摩利亞山向大衛顯現時所指示的。這其中的屬靈意義就再也清楚不夠了:在摩利亞的山上先是有一隻燔祭的羊羔,而這羊羔就是所羅門所要蓋的殿,為了讓祂的百姓能獻祭贖罪。

 

其次,關於摩利亞這字的意義,也有不同的解釋。我個人是比較接受摩利亞在希伯來原文是由“看見”和“耶和華”兩字組成。所以,猶太人有一句諺語說“在耶和華的山,祂必被看見”。在前面我們已交通到,當以撒問亞伯拉罕為何看不見燔祭的羊羔;亞伯拉罕就回答以撒說,「我兒,神必看見燔祭的羊羔」(創二十二8)。人之所以看不見燔祭的羊羔,是因為那隻羊羔本是人所看不見的。神是住在人所不能靠近的光中,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提前六1516)。但是,在摩利亞山這裡,人卻可以看見羊羔,就是看見那本是人所不能看見的神。

 

逾越節羊羔

 

感謝主,這一隻在耶和華的山上必被看見的羊羔,有一天就騎著驢駒來到耶和華的山上,進入耶路撒冷。錫安的居民也都看見了,並喊著說:「耶路撒冷的民哪,應當歡呼。看哪,你的王來到你這裡!他是公義的,並且施行拯救,謙謙和和地騎著驢,就是騎著驢的駒子。」(亞九9,太二十一5)。

 

感謝主,以撒成為燔祭,如何是按著神的計劃;我們主騎著驢駒來到耶和華的山上,成為被看見的羊羔,也是按著神的計劃,而不是一件歷史的偶然事件。

 

首先,在逾越節被宰殺的羊羔,就是預表我們的主要為世人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舊約的律法告訴我們,每年的逾越節是在正月的十五日(從正月十四日的黃昏開始,到十五日的黃昏結束)。所謂正月就是亞筆月,而被擄到巴比倫後稱為尼散月。所以,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就是在尼散月十五日,星期五,這一天。

 

那麼,我們就可以從逾越節這天的日期往前推。聖經記載在主耶穌還沒有進入耶路撒冷之前,在逾越節前六日,耶穌來到伯大尼(約十二1)。逾越節前六日就是尼散月初九日,星期六,也就是安息日。所以,主耶穌就是在尼散月初九日,來到了伯大尼。到了該日的晚上,也就是安息日結束後,在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裡,馬利亞拿著一斤極貴的真哪噠香來膏了主耶穌(約十二3)。接著約翰福音十二章12節,聖經很清楚的告訴我們,主耶穌在第二天,也就是尼散月初十日,星期日,進入耶路撒冷。

 

感謝主,主耶穌是在尼散月初十日進入耶路撒冷。而按著神的律法,正月初十日正是以色列人要選擇好逾越節羊羔的日子(出十二3)。我們的主就是按著神的律法,在正月的初十日,星期天,也就是在一星期的第一天,騎著驢駒進入耶路撒冷,成為被選,被眾人所看見的羊羔,並被保留直到十四日(出十二6)。被保留的四天時間,祭物如何要被查驗沒有瑕疵,我們的主也是被人查驗了四天,確認為是無瑕疵的羔羊後,就在尼散月十五日的逾越節這天,星期五,為世人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

 

感謝主,我們的主騎著驢駒進入耶路撒冷絕不是偶然的歷史事件,而是按著神的律法,照著神的計劃,在正月初十日成為被選擇出來的逾越節羊羔(出十二3),讓錫安的百姓都看見。

 

贖罪日

 

請注意:在亞伯拉罕獻以撒的事例中,以撒最後並沒有被獻上為祭,被獻為祭的是神所預備的一隻兩角扣在稠密的小樹中的公羊,代替了亞伯拉罕的兒子(創廿二13)。摩利亞的山上,不只看見了亞伯拉罕所準備的羊羔,以撒,也看見了神所預備的那隻兩角被扣在稠密小樹中的公羊。以撒和公羊都是基督的預表。但嚴格的說:以撒是長子,預表神的百姓,因為神的百姓就是神的長子(出四22),是要歸給神的。而這隻公羊是預表基督自己,是神所預備的身體(來十5),代替了以撒所預表的神的百姓。因此亞伯拉罕獻以撒,正是贖罪日的一幅圖畫,分別預表以色列人在每年贖罪日所獻的兩隻贖罪祭的羔羊。那隻兩角被扣在稠密小樹中的公羊,就是在贖罪日拈鬮歸與耶和華的羊,要在耶和華面前被殺獻祭。而以撒是預表那隻在贖罪日拈鬮歸與阿撒瀉勒的羊,因為阿撒瀉勒的原文意就是“被送走的羊”。以色列人在贖罪日,將那隻歸與耶和華的羊殺了獻完贖罪祭後(利十六20,原文),才將那隻歸與阿撒瀉勒的羊送走。同樣的,在亞伯拉罕將代替他兒子的羊獻祭後,以撒就和亞伯拉罕離開。感謝主,贖罪日的這兩隻羊,就是保羅在以弗所書一章7節所啟示的:那“歸與耶和華的羊”是神的愛子,使我們藉愛子的血得蒙救贖,成爲可以“被送走的羊”,因為我們的過犯已經得著赦免。

 

驢與驢駒

 

當我們的主進入耶路撒冷的時候,有一件事是值得一提的,那就是:在四福音中,我們的主到處傳福音時,都沒有特別記載祂有乘坐任何牲口,但是當主進入耶路撒冷時才特別記載主是騎著驢駒進去的。而且當主耶穌吩咐門徒去牽驢和驢駒時,告訴門徒說:若有人對你們說什麼,你們就說:『主要用他。』(太二十一3)。我們的主進入耶路撒冷需要用驢和驢駒,這是主清楚且明確的告訴門徒的話;而且主說:當人聽到這話,就會將驢和驢駒讓門徒帶走。這是值得我們注意的點。

 

當日主在地上時,就囑咐門徒說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太二十四14)。等聖靈降臨在門徒的們身上,門徒就得著能力,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主的見證(徒一8)。其中,作主的“見證”,原文是作主的“殉道者”。而作主的殉道者的最直接意思,當然是為主殉道,這是每一個走主道路之人所該有的心志。但是作主的殉道者的更深屬靈意義是成為一個背負主十字架見證的人。主如何面向耶路撒冷,為我們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這才是我們要背負的見證。甚至我們應該謙卑的說:主呀,我們根本不夠格為你殉道,我們所知道所傳揚的是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林前二2)。這就是主騎驢進入耶路撒冷的原因。驢要背負著耶穌基督的見證,見證主要為我們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

 

感謝主,我們的主進入耶路撒冷需要用驢和驢駒!而當人聽見主的這需求時,就會主動的配合,讓主擁有驢和驢駒背負主進入耶路撒冷。因此,驢和驢駒一點不差的就是預表為真理作見證的人。有一些聖經教師說,驢和驢駒就分別代表猶太人和外邦信徒這兩班屬神的人:驢代表猶太人,而驢駒代表外邦信徒。我個人是認同這種說法的。因為有以下幾點理由:

 

第一:驢是負過軛的,代表這隻驢是在律法的軛底下,是猶太人;但是驢駒沒有被人騎過,所以這隻驢駒代表不在律法底下外邦人

 

第二,這驢駒被稱為驢駒子(太二十一5);所謂“驢駒子”,翻譯得更白話一點就是母驢所生的小驢。當時門徒所牽回的兩隻驢中,一隻是母驢,另外一隻是這母驢所生的小驢。的確,外邦信徒的救恩就是來自猶太人的(羅十一11)。

 

第三,主是騎著驢駒而不是騎那隻生驢駒的母驢。代表在恩典的時代裡真正背負神見證的是外邦的信徒,而不是猶太人。但是母驢還是和主耶穌一起進入耶路撒冷代表神並沒有棄絕猶太人

 

感謝主,以撒所預表的就是那溫柔的主,順服父神的旨意,面向耶路撒冷。而以實瑪利本該是預表主所騎的驢,從律法的捆綁下被解開,見證神的恩典。但是,很可惜的,以實瑪利不只沒有見證神的恩典,反而成了一隻野驢(創十六12)。不只無法與以撒一同承受產業,並且成了神經營的攔阻,叫亞伯拉罕很是憂愁(創二十一11)。這是我們接下來,在以實瑪利的身上所要看見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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