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8日 星期二

以撒和以實瑪利(2/2)- 兩約之子


以撒和以實瑪利(2/2- 兩約之子

 

加四22-26:「因為律法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使女生的,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氣生的;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這都是比方:那兩個婦人就是兩約。一約是出於西乃山,生子為奴,乃是夏甲。這夏甲二字是指著亞拉伯的西乃山,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因耶路撒冷和他的兒女都是為奴的。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他是我們的母。」

 

如果我們比較以撒和以實瑪利這對兄弟以及亞伯和該隱這對兄弟;表面上,以撒和以實瑪利之間所發生的事,並沒有亞伯和該隱的不幸。但是當該隱殺了亞伯,聖經並沒有告訴我們到底亞當有什麼反應;可是對於以撒和以實瑪利這對兄弟之間所發生的事,聖經卻說:亞伯拉罕很是憂愁(創二十一11)。

 

亞伯拉罕的憂愁,由以下的事實就可以了解:以撒和以實瑪利都有來自神的應許和賜福。神如何祝福以撒神也使以實瑪利昌盛,極其繁多,成為大國(創十七20)。

 

對於殺亞伯的該隱,神沒有祝福,只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創四15);但是對於逼迫以撒的以實瑪利,雖然也被趕出去,但卻有神的祝福,而且是極大的祝福,這是為何?原因沒有別的,因為在神的經營裡,絕對不能有該隱所走的道路;但是卻需要有以實瑪利所預表的立約之子。

 

兩約之子

 

以撒是撒拉所生以實瑪利是夏甲所生撒拉和夏甲這兩個婦人,保羅稱為兩約。請注意,保羅在提到這兩個婦人時,是說:「律法上記著」。撒拉這婦人所代表的約記載在律法裡夏甲這婦人所代表的約也是記載在律法裡。基本上,撒拉夏甲這兩個婦人所代表的約都是來自神的律法之約,稱為兩約。只不過,撒拉的律法之約所生的兒子是基於應許而夏甲的律法之約所生的兒子是出於血氣。但是,不管是基於應許或出於血氣,這兩個婦人都有神與其所立的約

 

保羅說這夏甲之約是出於西乃山,相當於現在的耶路撒冷西乃山是在曠野那裡有神頒佈的律法放在約櫃裡;而耶路撒冷是在美地那裡是聖殿所在的地方其中也有存放神律法的約櫃不管是西乃山或耶路撒冷都是神的約櫃所在的地方都是神見證的中心都是神聖的但也都是屬地的。但撒拉之約不是出於地而是出於天是在上的耶路撒冷夏甲之約是出於血氣出於地,相當於現在地上的耶路撒冷但是撒拉之約是出於應許出於天是將來的耶路撒冷。請注意,不論是在地的耶路撒冷或是出於天的耶路撒冷都屬於神經營的一部分。我們由以撒和以實瑪利這兩約之子,讓我們看見:在神的經營裡,不只要有出於天的,也要有出於地的,因此都有來自神的祝福

 

關於這個真理,我們可以來看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的教導。保羅說,如果我們要認識死人的復活就先要認識什麼是必朽壞的,然後才能認識所謂的不朽壞(林前十五42)。因此,倪柝聲弟兄曾經說過:為何基督徒對於主那復活的大能,很少有實際的經歷?原因只有一個,因為我們沒有死透!沒有死就沒有復活,這是復活的原則。同樣的,保羅接著說:要有屬血氣的在先,然後才有屬靈的;要先有頭一個人是出於地,乃屬土;然後才有第二個人是出於天(林前十五4647)。所以,要先有屬血氣的以實瑪利,然後才有屬應許的以撒。以實瑪利在神的經營裡是不可以少的,而且是在先的。

 

但是,為何撒拉會要求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使女和他兒子趕出去」?因為

夏甲沒有服在她主母手下(創十六9)。

 

我個人非常喜歡聖經說:亞伯拉罕因他兒子的緣故很是憂愁。亞伯拉罕當初很憂愁,我們今天讀起來也很為難。但神卻對亞伯拉罕說:「你不必為這童子和你的使女憂愁。凡撒拉對你說的話,你都該聽從;因為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當初亞當的失敗是聽從夏娃的話;但在這裡,神卻要亞伯拉罕聽從撒拉的話。因為夏娃沒有站在妻子的立場成為亞當的幫助,而撒拉卻是真正站在妻子的立場成為亞伯拉罕的幫助,讓每一個人都能與神的經營配合。

 

神時代的經營

 

神在每一個時代,都有祂不同的經營。例如,如果你活在舊約,你就要好好遵守神的律法,但你今天是活在新約恩典的時代,就要向律法死了,叫你可以向神活著(加二19),如果你還要靠肉體守律法,那就是無知(加三1)

 

同樣的,神在每一個人身上,也都有祂不同的經營。神在摩西身上,在亞伯拉罕身上,和在大衛身上,都有神不同時期的經營。摩西、亞伯拉罕、和大衛所要做的,就是守住自己的身份與神的經營配合,完成神的計劃。所以,保羅說今天如果妳是一位姐妹,就守住姐妹的身份,好好的順從妳的丈夫;但如果你是一位弟兄,也要站在弟兄的立場,好好的愛妳的妻子。同樣的,今天你如果是一位奴僕,就好好的服事你的主人;但如果你是一位主人,就好好的待你的僕人,因爲知道我們同有一位主。

 

回到妳主母那裡,服在她手下

 

那麽神在以撒和以實瑪利身上的經營是什麽?簡單的說,神在以撒身上的經營,所給我們看見的就是自主的兒女;而神在以實瑪利身上的經營,就是為奴的兒女。如前所交通的,神的經營要有以實瑪利所代表為奴的兒女,神的經營也要有以撒所代表的自主的兒女。我們不只不能盲目的去貶低為奴的兒女,而去高舉自主的兒女;相反的,我們要確實認識:神的經營先需要有以實瑪利所代表的為奴的兒女,然後才能有以撒所代表的自主的兒女。

 

為何?因為保羅說「那承受產業的,雖然是全業的主人,但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奴僕毫無分別,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加一1~2)。要成為全業的主人,就必須先有奴僕的身份被看管。也就是說,在以撒還沒有到父親預定的時候,以撒的身份和奴僕是毫無分別的,需要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被看管,這就是以實瑪利所預表的神的經營。

 

所以我們不能說,以實瑪利所代表為奴的兒女是負面的以實瑪利為奴的角色,就是告訴全業的主人在孩童的時候,也要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到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因此神祝福以撒的後代,神也祝福以實瑪利的後代。神在以撒和以實瑪利身上都有祂的經營。

 

但是以撒和以實瑪利的後代最後為何彼此為仇呢?這並非是神的計劃,而是人不願與神的經營配合。

 

首先,我們來看夏甲。有人說撒拉不應該自己的意思建議亞伯拉罕娶她的使女夏甲,以致生出以實瑪利。這種說法並不完全正確,因為如前所說,以實瑪利的出生在神的經營裡是必須的。因此神允許亞伯拉罕聽從撒拉的話娶了夏甲(創十六2。但是問題就出在夏甲懷了孕之後,不守住她使女的地位而小看她的主母。

 

亞伯拉罕的兩個兒子的名字都是神取的以實瑪利這字的希伯來原文意為“神聽見”;子撒的希伯來原文意“笑聲”。所以,神的心意是要聽到笑聲,但是神卻從夏甲聽到苦情。這不是神原初的計劃,而是人沒有與神的計劃配合。

妾的地位是神在夏甲身上的經營,但是夏甲沒有守住這地位,反而小看她的主母。撒拉因著受屈就對亞伯拉罕說「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判斷。」亞伯拉罕是如何回答撒拉的呢亞伯拉罕對撒拉說「使女在你手下,你可以隨意待他。」亞伯拉罕允許撒拉可以隨意待夏甲,不只是因為夏甲使女的地位是比較低的,更是因為亞伯拉罕知道那是神判斷。因此撒拉就苦待夏甲,夏甲就從撒拉面前逃走了。夏甲逃走了後,耶和華的使者又是如何對夏甲說的呢?耶和華的使者對夏甲說:「妳回到妳主母那裡,服在她手下」(創十六9)。夏甲要服在撒拉手下,這就是耶和華的斷案。感謝主,夏甲要服在撒拉手下,這就是與神的經營配合。

 

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

 

其次,我們來看當以撒斷奶的日子,亞伯拉罕為以撒設擺豐盛的筵席,以實瑪利卻戲笑以撒(創二十一9)。 翻譯為“戲笑”的這個字,也可翻譯為“遊戲”、“運動”。猶太的拉比在解釋這段經文時,大多認為所謂的“運動”,就是作戰訓練,這裡特別指練習射箭,因此聖經說以實瑪利後來成為弓箭手。根據拉比的說法,當時以實瑪利要藉著“射箭運動”,來射殺以撒。這種解釋也許過激,但至少表明以實瑪利要藉著練習射箭和以撒競爭。所以,戲笑”這字也有“爭鬥”的意思。例如在撒母耳下二章1417,押尼珥和約押双方的人馬彼此對峙,在14節說双方的人馬是“戲耍”,但17節卻說那日所發生的事是“戰事”。因此在加拉太四章29節,保羅在引用創世記二十一章9節時,不用“戲笑” 而用“逼迫”: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亞伯拉罕是應該憂愁的,因為不只歷史的事實告訴我們,以撒和以實瑪利的後代是如何的彼此為仇;在屬靈的預表上,保羅說,這對兄弟之間的“戰事”,是一直持續到現在。也就是說,當時亞伯拉罕因著兄弟之間的戰事,而必須趕出以實瑪利時,是如何為這對兄弟而憂愁,保羅也是為加拉太信徒的光景而憂愁!

 

以撒斷奶

 

以實瑪利戲笑以撒是在以撒斷奶的時候,亞伯拉罕為以撒設擺豐盛的筵席。爲何亞伯拉罕以撒斷奶時,要設擺豐盛的筵席?這是值得我們默想的。

 

在希伯來原文,“斷奶”這字的字根意是“採取適當的行動去對待人(或善或惡)”。例如,當雅各去世後,約瑟的哥哥們害怕約瑟懷恨會報復他們(創五十15);其中“報復這字就是斷奶”。當一個人能採取適當的行動去對待人,代表這個人已有分別善惡的能力,因此“斷奶”這字也有成熟的意思;例如,摩西按照耶和華的吩咐,將以色列十二支派首領的杖,存在法櫃的帳幕內,只有「利未族亞倫的杖已經發了芽,生了花苞,開了花,結了熟杏。」(數十七8)。其中“結了熟杏”的“結了熟”這詞也是“斷奶”。代表亞倫的杖不只發了芽,生了花苞,開了花,並且已經成熟到一個地步,長出了杏仁果子。

 

所以“斷奶”在基督徒屬靈的意義上是生命成熟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值得亞伯拉罕為以撒設擺豐盛的筵席。但是,因著哥林多人一直無法斷奶,保羅就必須要一直用奶餵他們。爲何哥林多人一直無法斷奶?因爲哥林多的信徒不能被當作是屬靈的,都是屬肉體都是在基督裡為嬰孩的(林前三1-2

 

同樣的,希伯來書的作者也責備希伯來的信徒都是無法斷奶的嬰孩,只能吃奶,不能吃乾糧。爲何希伯來的信徒一直無法斷奶?因爲希伯來的信徒,他們不熟練仁義的道理(公義的話),心竅沒有習練得通達,無法分辨好歹(來五12-14)。

 

一個基督徒斷奶了,就熟悉公義的話,就能分辨善惡了,這就是伊甸園那棵分別善惡樹所預表的!一個基督徒斷奶了,就能重新回到伊甸園,有份於神的經營!

 

野驢以實瑪利

 

亞伯拉罕為以撒設擺豐盛的筵席,對以撒來説一個非常重要的里程碑。因爲那是宣告父親為以撒預定的時候已經來到。以撒已經可以成為全業的主人,就可以不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了。但是以實瑪利卻逼迫以撒,不理會神在祂的經營裡所定的時候已經來到。在神的經營裡,以實瑪利要守住為奴的地位以實瑪利就是要作一隻負軛的驢,但是以實瑪利卻被稱為野驢是一隻會攻打人的驢(創十六12),長大後就住在曠野,成了弓箭手(創二十一20

 

以實瑪利成為負軛的驢是在神的經營裡;但是成為野驢卻與神的經營相對。

 

以實瑪利的光景正是施洗約翰職事的寫照。施洗約翰的職事是:「預備主的道,修直祂的路。」(太三3;可一3;路三4)。約翰的職事是被主所讚美的,因為約翰是為光作見證。但是約翰只是暫時被點著而發亮的燈,終究並非是光的本身,最終還是要熄滅(約五35)。基本上,當主受了約翰的浸之後,主的職事也就開始了,那麼約翰的職事就必須結束。我們可以說,雖然約翰也認為「主必興旺,他必衰微」,但是這句話卻也說明約翰並不真正認為他的職事必須要結束。很清楚的,因著約翰的職事沒有結束,就成為主耶穌職事的攔阻。例如,我們看見即使神使約翰下到監裡,不只約翰的門徙用問題質問耶穌(太九14);約翰自己在監裡也打發他的門徒帶話去問耶穌:那要來者是你麼?還是我們該期待別人?(太十一2-3)。

 

不管是以實瑪利或施洗約翰,我們都能看見同樣的屬靈原則:真正攔阻神經營的,不是人不為主作工;而是人把持自己的事工不放,攔阻了神的工作,卻還以為在為神發熱心。

 

每一次我讀聖經,只要讀到施洗約翰被砍了頭,放在盤子裡,就有說不出來的傷感(太十四10,11;可六27,28)。不是傷感約翰的殉道,而是傷感主的工人有可能為主發熱心,卻沒有與工頭的計劃配合。所以,即便施洗約翰在地上的職事是被神所稱許的,但是他的頭必須被砍下來放在盤子裡;因為神所定的時候已經來到,天上的職事就要開始,地上再也沒有任何的職事可以頂替基督當頭!所以施洗約翰的頭必須被放在盤子裡,這是神時期經營的原則。

 

我們如何不忍讀到施洗約翰的頭被放在盤子裡;同樣的,很多弟兄姐妹在讀到撒拉要求亞伯拉罕把夏甲和以實瑪利趕出去,也會非常的傷感(創二十一10),甚至會為夏甲和以實瑪利抱不平。雖然以實瑪利也是神所祝福的,但是亞伯拉罕已經為以撒設擺豐盛的筵席,神所定的時候已經來到,那麼就再也沒有任何使女的兒子,可以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的。所以使女和使女的兒子必須被趕出去。

 

如前所交通的,以撒所預表的就是那溫柔的主,順服父神的旨意,面向耶路撒冷。而以實瑪利本該是預表主所騎的驢,從律法的捆綁下被解開,見證神的恩典。但是,很可惜的,以實瑪利不只沒有見證神的恩典,反而成了一隻野驢(創十六12)。不只無法與以撒一同承受產業,並且成了神經營的攔阻,叫亞伯拉罕很是憂愁(創二十一11)。

 

在亞伯和該隱這對兄弟我們看見該隱被稱為惡人,是一個殺人犯;而在以撒和以實瑪利這對兄弟,以實瑪利被稱為野驢是一隻會攻打人的驢(創十六12殺人犯叫世人死在罪犯過惡之中;但野驢卻叫信徒活在以血氣逼迫那屬靈的苦境裡。這種苦境不是罪的捆綁,而是如同羅馬書七章那個苦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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