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 23:1 那時,耶穌對眾人和門徒講論,
[註1] 到了第二十二章,基本上所有的祭司長、長老、文士、法利賽人、撒都該人、和律法師,都己經沒有人敢再問主耶穌什麼。所以,從這章開始,主耶穌就開始定罪他們。
[註2] 主耶穌是對著眾人和門徒講論,所以是公開的講論。而講論的內容是針對文士和法利賽人兩方面的定罪。這兩樣的定罪就是箴言所說:耶和華所恨惡和憎惡的頭兩樣:高傲的眼和撒謊的舌(箴六16~17)。神所以最恨惡和憎惡這兩樣,因為這兩樣就是撒但的特質:高傲和虛假。撒但原文意「對頭」,撒但就是神的對頭,這就是撒但高傲的眼。同時撒但也叫魔鬼(啓十二9),魔鬼原文意「毀謗者」, 撒但就是晝夜控告毀謗神兒女的那位(啓十二10),這就是撒但撒謊的舌。
Mat 23:2 說:「文士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
[註1] 從這節到12節,主耶穌先向門徒指出文士和法利賽人高傲的眼。從13節到本章的結束,主耶穌接著就直接定罪文士和法利賽人撒謊的舌。
[註2] 「坐在摩西的位上」。猶太人是站著訓讀聖經(路四16);坐著教導律法。保羅說:「你稱為猶太人,又倚靠律法,在神裡面誇口」(羅二17)。「倚靠律法」的「倚靠」這字,它的字面意義是「安置(在)」, 比喻「依賴(在)」。文士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就是文士和法利賽人依賴律法,以律法為他們的座位。這就是文士和法利賽人高傲的眼裡,喜愛會堂裡的高位(路廿46),坐在律法上,教導律法,在神裡面誇口。
Mat 23:3 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
[註1] 「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指所所吩咐的律法,不是指所教導的傳統(太十五3)。神的律法本就托付給以色列人,只要文士和法利賽人是本著律法教導百姓,那麼主說:「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所以,神的兒女不應該因人廢言。就如,神可以利用巴蘭向以色列人祝福,神也可以使用巴蘭的驢子來責備巴蘭(民廿二28),但是神的話並不會因為巴蘭的不義或一隻牲畜而打折扣。
[註2] 「能說,不能行」。神頒布律法是為了百姓能謹守遵行。那日,我們在基督的審判台前,神是要照個人的行為審判個人。
Mat 23:4 他們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個指頭也不肯動。
[註1] 「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難擔的重擔”就是“不能負的軛”( 徒十五10),就是“律法”。“擱在人的肩上”,就是將律法擱在人的肩上,就如同農夫將軛加在犁田之牛的頸項。基本上牛負軛犁田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對於文士和法利賽人來說,卻是難擔的重擔,是不能負的軛,因為軛的兩邊是不平衡的,也就是他們的行為無法與律法的要求相配。他們的軛是一個不平衡的天平。
[註2] 「一個指頭也不肯動」。“十誡”或“十句話”,是神親口所說的,但也是神用指頭寫在十石版上的,隱含律法是要有行為行出來的。文士和法利賽人一個指頭也不肯動,就是沒有行出與律法相配的行為。
Mat 23:5 他們一切所做的事都是要叫人看見,所以將佩戴的經文做寬了,衣裳的繸子做長了,
[註1] 「佩戴經文」,是神的吩咐(申六8),代表猶太人生在律法以下。傳統的猶太人佩戴經文,主要出自出埃及記和申命記的四處經文。這四處經文說明律法的重點是:第一,以色列中凡頭生的,都要分別為聖歸給神(出十三2);第二,神要將美地賜給以色列人(出十三13);第三,耶和華是以色列人獨一的主(申六4);第四,以色列人要愛耶和華神,盡心盡性事奉祂(申十一13)。
[註2] 「衣裳的繸子」。以色列人在衣服邊上要做繸子,是依據神在民數記的吩咐:「你吩咐以色列人,叫他們世世代代在衣服邊上做繸子,又在底邊的繸子上釘一根藍細帶子。」這繸子的意義是表示以色列人願意遵行神一切的命令,不隨從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成為聖潔,歸與神的百姓(民十五38-40)。在福音書中,患了十二年血漏的婦人所代表的外邦人,因著摸了主耶穌的衣裳繸子,就成為聖潔,歸與神的百姓。
[註3] 以色列人佩戴經文是宣告自己是生在律法以下,但是文士和法利賽人將經文做寬了,為了凸顯自己的敬虔。以色列人在衣服邊上要做繸子,是宣告自己願意遵行神一切的命令。但是文士和法利賽人將衣裳的繸子做長了,卻是隨從自己的心意,不是要歸給神,而是要得人的尊敬。文士和法利賽人將人對神本該有的敬虔當成自己的誇口,這是何等的可怕!這就是瑪拉基書所說的:奪取神之物(瑪三8~9)。
Mat 23:6 喜愛筵席上的首座,會堂裡的高位,
[註1] 愛筵場所與會堂是猶太人屬世與屬靈聚集在一起的場所。文士和法利賽人喜愛首座與高位,就是喜愛在眾人中被稱為大。
Mat 23:7 又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安,稱呼他拉比。
[註1] 「拉比」的原文之根rab,意「豐富的」,不管是在數量,大小,等級,…等等都是比較多、比較大、比較高。是猶太人對人的一種尊稱。
[註2] 「稱呼他拉比」原文「稱呼他這人,拉比、拉比」。就是喜歡來自人不斷的奉承。
[註3] 文士和法利賽人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安,就是喜愛在眾人中被稱為大的明證。
Mat 23:8 但你們不要受拉比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夫子;你們都是弟兄。
[註1] 「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夫子」。意即“基督是教會的頭”。這裡以“夫子”比喻為“教會的頭”,代表做頭的意義是為了教導,不是為了管轄。
[註2] 「你們都是弟兄」。意即“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在身體裡,我們都是彼此作肢體。這裡不說“你們都是學生”,而是說“你們都是弟兄”。代表我們都是神所愛的兒女(來十二5~6)。
Mat 23:9 也不要稱呼地上的人為父,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
[註1] 「也不要稱呼地上的人為父」,最好翻譯為「所以不要稱呼地上的人為父」。這是接續上一節,因著門徒們都是弟兄,所以不要稱呼地上的人為父。
[註2] 保羅對於家中的父老,也稱他們為父(徒廿二1),所以「不要稱呼地上的人為父」,不在於教會中是否有教父或神父…等等的稱呼,而在於人往往都會無知的去建立屬人的權威。切記主所說的話: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拜祂也是枉然(太十五9)。
[註3] 請注意:主耶穌不是說:「不要受父的稱呼」,而是說「不要稱呼地上的人為父」。“稱呼地上的人為父”就是將“父”視為“稱號”。基本上保羅對於家中的父老,也稱他們為父(徒廿二1),所以自然也有受父稱呼的,但不是以“父”為“稱號”。這裡所謂“稱呼地上的人為父”,就如色列人稱呼他們製造所製造出來的金牛犢,為領他們出埃及地的神(出卅二8)。同樣的,屬人的教導之所以能成為權威,也是因為眾人所製造出來的。教會的墮落,往往都是我們過分高舉人的教導,將“父”這稱號加在人身上。以色列人的金牛犢如何取代神,人所高舉的教導也會凌駕在神的話之上。弟兄姐妹們,慎思之!
Mat 23:10 也不要受師尊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師尊,就是基督。
[註1] 「師尊」是8節「夫子」的複數。它的原文字根有領導、帶有權威命令和教導的意思。「也不要受師尊的稱呼」也是接續第8節。門徒不要彼此受拉比稱呼的原因:因為只有一位是門徒們的夫子,就是基督。而門徒們的身份都學生。
[註2] 在教會中,是有教導的職分(林前十二28,弗四11),但是任何人的教導都應該站在學生的地位來教導。也就是說,任何人的教導都必須是因為得了啓示。人有了來自基督的啓示,那麼他的教導,就是站在學生的地位教導人。任何沒有來自基督啓示而有的教導,都是得罪基督,得罪我們唯一的夫子。這些人都有敵基督和假先知者的靈。
[註3] 稱人為父是高擧人;受師尊的稱呼是被高舉,這就是一個宗派之所以產生的原因。
Mat 23:11 你們中間誰為大,誰就要作你們的用人。
Mat 23:12 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註1] 在二十章,主耶穌也有同樣的教導(太廿26)。在二十章的教導,主耶穌是以「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最為結語。這裡是以「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作為結語。在二十章是強調人子的捨命,作了多人的贖價(太廿28)。而這裡是強調人子在復活裡,被父神升為高,坐在神的右邊(可十六19,徒五31)。
Mat 23:13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正當人前,把天國的門關了,自己不進去,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不容他們進去。(有古卷在此有
[註1] 主耶穌在定罪了文士和法利賽人高傲的眼之後,從這節到本章的結束,主耶穌接著定罪文士和法利賽人撒謊的舌(箴16-17),由主耶穌稱文士和法利賽人為「假冒為善」所表明。
[註2] 假冒為善這字的希臘文字根 ὑποκρίνω / ypokríno(separate gradually),有「逐漸的分別」的意思,也就是從大量的含有虛假的信息中,將真理逐漸的分別出來,因此翻譯為「解釋者」。文士和法利賽人熟悉律法,拿有知識的鑰匙(路十一52),就是律法的解釋者。但有意思的是,從這個字根衍生出來的「假冒為善」這字的希臘文 υποκριτης / hupokrites(hypocrite),意為「扮演一個假定的角色」,也就是演員演戲。文士和法利賽人只解釋律法,卻無法成全律法本身;演員只詮釋所演之角色,也不是所演之角色本身。
[註3] 我們的主實在太有智慧了,當祂責備文士和法利賽人時用了「假冒為善」這字,一面說出文士和法利賽人應該是律法的解釋者,但實際上是責備文士和法利賽人成全律法的方法是「演員演戲」!!
[註4] 在馬太福音第五章3-12節,主耶穌應許給他的信徒是有福的人。有人說主所應許的福有八福,也有的人說九福。嚴格來說,主所應許的福,只有一個,那就是:「天國是他們的」。到了馬太福音第二十三章13~33節,主責備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有人說有八禍,也有人說有七禍,但嚴格來說,主責備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禍也只有一個,那就是「棄絕天國」。
[註5] 天國是神的掌權,能擁有天國就是擁有基督那掌權的生命;棄絕天國就是棄絕基督那掌權的生命。你有福了,若你擁有基督;你有禍了,若你棄絕基督。因此主在責備完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之後,就告訴他們:「看哪,你們的家成為荒場留給你們。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你們不得再見我,直等到你們說:『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太二十三38-39)。猶太人棄絕基督的結果,就是被基督所棄絕。真的是有禍了!!
[註6] 第13節是主耶穌定罪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第一個禍。文士和法利賽人:「正當人前,把天國的門關了,自己不進去」,也就是公開的棄絕天國,棄絕基督;而且「正要進去的人,也不容他們進去」。要愛我們的鄰捨,這是神的命令,在神的經營裡,主永遠關心祂的身體。文士和法利賽人不只棄絕基督也棄絕基督所愛的教會,這是他們的第一個禍。
Mat 23:14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做很長的禱告,所以要受更重的刑罰。)
[註1] 中文和合本聖經備註這14節只出現在一些古卷。有些權威的聖經手抄本是將這節放在12節和13節之間。這種的順序,和馬可以及路加所寫的順序一樣。因此有一些英文譯本就將這節拿掉(例如Darby聖經)。
Mat 23:15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走遍洋海陸地,勾引一個人入教,既入了教,卻使他作地獄之子,比你們還加倍。
[註1] 這是主耶穌定罪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第二個禍。
[註2] 「入教」,原文 προσηλυτον / prosilyton(proselyte),字根意簡單的說,就是把外邦人猶太化,共有兩種:第一種是叫外邦人放棄異教的外邦神,而認同猶太人的信仰,但並不要求他們遵守猶太人的做法。這種的猶太化稱為「在門口式的猶太化(Proselytes of the gate)」,也就是這種的猶太化還沒有真正進入內室,成為被認可的猶太人。後來這種的「門口式的猶太化」漸漸發展成「公義的猶太化(Proselytes of righteousness)」,也就是要求外邦人不只是要認同猶太人的信仰,還要實行猶太人的律法(比如受割禮),成為公義的百姓,才是被認可的猶太人。這種猶太化就是主在這節所說的「勾引一個人入教」。文士和法利賽人叫人入教,不是為了神的國,而是為了建立起「自己的國」。
[註3] 「使他作地獄之子,比你們還加倍」。那就是外邦人的不潔再加上成為猶太人的高傲。
[註4] 教會的歷史和我們的經歷都告訴我們,我們若不是單純為了基督,都會有我們自己所認定的「猶太化」標準,雖然我們走遍了洋海陸地,但我們工作的結果都會成為我們的誇耀,使它依照我們「猶太化」的標準,成為一個「自己的王國」,這就形成了今天基督教世界的各宗各派。基本上,任何「猶太化」的工作都不是在生命的職事裡,它工作的結果都是木、草,禾楷,那日都要被燒毀。這是主耶穌定罪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第二個禍。
[註5] 文士和法利賽人雖然擁有知識的鑰匙,但卻棄絕基督也棄絕基督所愛的教會,甚至建立起「自己的王國」。所以接著,主說文士和法利賽人都是瞎眼的人。在舊約,神差遣以賽亞說:「你去告訴這百姓說:你們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因著以色列百姓的悖逆,神基本上已「廢掉」 以色列百姓聽和看的功能,由猶大國的最後一個王西底家被剜了眼睛,被擄到巴比倫所代表(王下廿五7)。所以,主說,文士和法利賽人都是瞎眼的人。這種的瞎眼,叫文士和法利賽人有接下來的第三,第四和第五個禍,分別說明文士和法利賽人不認識神的救贖、經營、和審判。
Mat 23:16 「你們這瞎眼領路的有禍了!你們說:『凡指著殿起誓的,這算不得什麼;只是凡指著殿中金子起誓的,他就該謹守。』
[註1] 16~19節,主耶穌責備瞎眼的文士和法利賽人分不出殿與金子之間的我大小,來表明他們不認識神的救贖。這是法利賽人的第三禍。
[註2] 「謹守」,同18節的“謹守”,原文 οφειλει / ofeilei(debtor),在馬太福音十八章31節翻譯為“欠債”。殿裡的金子是指殿裡用金包裹的器具。指著這些殿中金子起誓,就成為欠債的,就是猶太人將所要供獻給神的作成了各耳板。自己就再也無法改變所要奉獻之物的用途,所以要謹守,等於是欠債的。
Mat 23:17 你們這無知瞎眼的人哪,什麼是大的?是金子呢?還是叫金子成聖的殿呢?
[註1] 「什麼是大的」。金子若沒有被分別為聖,就不可能在殿裡;就如以色列人若不是基於神的救贖,被神分別為聖,根本沒有可能成為神家裡貴重的器皿。以色列人能成為神的選民,是神救贖裡的揀選和分別。但是瞎眼的文士和法利賽人,一面自稱為猶太人,又指著神誇口(羅二17),實在分不出大小!
Mat 23:18 你們又說:『凡指著壇起誓的,這算不得什麼;只是凡指著壇上禮物起誓的,他就該謹守。』
Mat 23:19 你們這瞎眼的人哪,什麼是大的?是禮物呢?還是叫禮物成聖的壇呢?
[註1] 金子若沒有被分別為聖,就不可能在殿裡;同樣的,禮物若沒有被分別為聖,也不可能出現在壇上。若不是壇將禮物分別為聖,根本沒有人可以在壇上獻上禮物。
[註2] 百姓因自己的罪,為了恢復與神的和平,就必須獻祭。但是,獻祭就必須要有壇。這壇預表新約的十字架。若不是主的十字架,就沒有人可以與神有和平。
Mat 23:20 所以,人指著壇起誓,就是指著壇和壇上一切所有的起誓;
Mat 23:21 人指著殿起誓,就是指著殿和那住在殿裡的起誓;
[註1] 人指著壇起誓,最主要還不是壇本身,而是壇上有來自天上的烈火,預表神的審判(來十二29)。是天上的烈火使壇分別為聖;壇再使禮物分別為聖。
[註2] 人指著殿起誓,最主要也不是殿本身,而是那住在殿裡的約櫃。這約櫃裡有神公義的律法。櫃上的蓋被稱為施恩座,也就是蔽罪座(來九5),代表神恩典裡的寬容(羅三25)。所以,是神的約櫃使殿分別為聖,殿再使金子分別為聖。
[註3] 主耶穌將殿比喻為自己的身體要被拆毀(約二21),而壇有烈火的焚燒。所以,殿與壇分別代表神恩典裡的救贖和神公義的審判。殿在壇前就是基督釘十字架所描繪的一幅救贖的圖畫。神的百姓是因神的救贖,使他們可以面對神公義的審判。但文士和法利賽人,卻認為金子和禮物比殿和壇還大,這是何等的瞎眼。
Mat 23:22 人指著天起誓,就是指著神的寶座和那坐在上面的起誓。
[註1] 地上的壇與殿都是天上行政的預表。人指著天起誓,就要知道在天上有榮耀的神坐在寶座上。詩篇八十九篇說:公義和公平是神寶座的根基,但慈愛和誠實也行在神的前面(詩八十九14)。所以,這坐寶座的榮耀的神,是有恩典的神,要救贖祂的百姓;這坐寶座的榮耀的神,也是公義的神,要審判祂的百姓。
Mat 23:23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註1] 這是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第四個禍,主耶穌責備他們分不出輕重,來表明他們不認識神的經營。
[註2] 「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十分之一的意義不是字面意義的十取一。十分之一的奉獻是獻上個人上好的部分,代表全部的奉獻。薄荷是為了物品聞起來芳香;茴香、芹菜是作為調味品,使食物更有味道。獻上薄荷、茴香、芹菜的十分之一,不只是很微不足道的奉獻,甚至這些奉獻並非律法的規定,而是人根據律法的原則(利廿七30),所發展出來的更嚴格的教導,成為人所遵守的傳統。雖然這種的奉獻不是律法的規定,而是口傳的教條,但是神也認可。因為奉獻的意義,預表我們就是祭物,要奉獻給神,為了神的經營。
[註3] 「公義、憐憫、信實」。在路加福音作「那公義和愛神的事」。十分之一是律法,但是這律法上更重的事,是「公義、憐憫、信實」。按著神的公義,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因此,神在祂的憐憫裡,就為罪人準備了基督這身體;並在祂的信實裡,將救恩賜給一切相信的人。十分之一的律法,就是為了讓人看見這更重的事:將我們的身體獻上,是基於神的公義、憐憫、與信實。
[註4] 外面的敬虔是不可不行的,但公義、憐憫、與信實是律法上更重的事,是我們所當行的。神救贖了以色列人,就是要以色列人作祂的百姓;主拯救了我們,就是要得著我們,為了祂的經營。神的拯救是消極的救恩;而神要得著我們,才是神拯救我們的積極目的!因此,保羅以神的慈悲勸我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我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十二1)。
Mat 23:24 你們這瞎眼領路的,蠓蟲你們就濾出來,駱駝你們倒吞下去。
[註1] 「蠓蟲你們就濾出來」。與飲食的條例有關(利十一42)。人為了避免吃到不潔之物,就很小心的,將蠓蟲這麼輕的不潔東西,從酒中也濾出來,雖然這也不是神的律法,但這外面的敬虔也是神所稱許的。飲食的條例,也是為了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叫人成為一個聖潔,合乎主用的器皿。
[註2] 「駱駝你們倒吞下去」。人若沒有看見這更重的事,而只注重外面的敬虔,不只會叫自己成為一個瞎眼的人,也會叫自己成為一個瞎眼領路的人。人的教導可以叫人濾出蠓蟲,但卻吞下駱駝這麼重的不潔之物,這真是瞎眼。
[註3] 不管是神的律法、是祖宗的遺傳、是聖經教師的教導、…等等,都是為了更重的事。人在外面實行律法,遵守祖宗的遺傳,研讀聖經教師的教導,都是好的,都是不可不行的;但這些都是為了「更重的事」,就是叫我們成為一個奉獻的人,成為一個自潔的人,成為一個合乎主用的器皿,為了神在地上的經營。
Mat 23:25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洗淨杯盤的外面,裡面卻盛滿了勒索和放蕩。
[註1] 這是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第五個禍,主耶穌責備他們因著瞎眼分不出緩急,用以表明他們輕忽神行政裡的審判。
[註2] 根據24節的飲食條例,說出我們的主就是我們的真飲食(約六55)。但這潔淨的飲食,必須用潔淨的器皿來承裝。神的救贖,在神的一面,主成了我們的真飲食;在人的一面,人必須是一個乾淨的器皿才夠格承裝主這真飲食。
[註3] 在聖經的末了,啓示錄告訴我們:神是察看人肺腑心腸的那位,要照我們的行為報應我們各人(啓二23)。神的經營,到了最後就帶來神的審判。施洗約翰和我們的主耶穌出來盡職時,所傳的福音就是:天國近了,你們要悔改。神的國最終要帶來神的掌權,施行祂行政裡的審判,因此以色列人要悔改。
[註4] 但是文士和法利賽人,只洗淨杯盤的外面,裡面卻盛滿了勒索和放蕩。這些瞎眼的人要認識:神是察看人肺腑心腸的那位!外面的潔淨是需要的,但裡面的潔淨是更優先的!
Mat 23:26 你這瞎眼的法利賽人,先洗淨杯盤的裡面,好叫外面也乾淨了。
[註1] 「先」洗淨杯盤的裡面,代表外面的乾淨是需要的,但是洗淨杯盤的裡面是更優先的。人若沒有審判台前的亮光,就會分不出先後緩急,雖然洗淨杯盤的外面是好的,裡面卻盛滿了勒索和放蕩。主說:要先洗淨杯盤的裡面,要分出緩急,要認識神行政裡的審判才是最緊要的。人若真認識神的審判,就會先洗淨杯盤的裡面,外面也就會乾淨了。
Mat 23:27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裡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
[註1] 這是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第六個禍。文士和法利賽人本該是一個乾淨的器皿,但在神的審判下卻成了墳墓,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
[註2] 「粉飾的墳墓」,是對假冒為善這詞最傳神的描述。這就是保羅所說的:有敬虔的外形,卻否認了敬虔的能力(提後三5)。感謝主,今天教會的見證應該是神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而不是粉飾的墳墓。
Mat 23:28 你們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顯出公義來,裡面卻裝滿了假善和不法的事。
[註1] 「在人前,外面顯出公義來」,如第5節所說的:將佩戴的經文做寬了,衣裳的繸子做長了。教會是神在肉身顯現,但是文士和法利賽人卻是粉飾的墳墓。公義是屬神的,卻成了文士和法利賽人外面的粉飾。
[註2] 「假善和不法」,是撒但「虛假與高傲」的兩項特質。這撒但的兩樣特質,如同死人的骨頭與污穢,成了文士和法利賽人裡面的實際。
[註3] 以賽亞書六十一章3節說:神要將華冠、喜樂油、讚美衣,賜給錫安悲哀的人,以代替他們的灰塵、悲哀、和憂傷之靈,使他們稱為「公義樹」。人的公義是因人的悔改,但是文士和法利賽人卻將公義拿來粉飾墳墓,實在是有禍了。
Mat 23:29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建造先知的墳,修飾義人的墓,說:
[註1] 這是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第七個禍。
[註2] 文士和法利賽人以建造先知的墳,修飾義人的墓,來表明他們不會和他們的祖宗一樣,同流先知的血。
Mat 23:30 『若是我們在我們祖宗的時候,必不和他們同流先知的血。』
[註1] 文士和法利賽人在神的眼中就是墳墓,那是神的審判。但先知的墳和義人的墓,卻是見證了他們的祖宗流了先知的血。文士和法利賽人如何無法以粉飾自己墳墓來顯出自己的公義;他們也無法以建造先知的墳,修飾義人的墓,來掩飾自己的不義。
Mat 23:31 這就是你們自己證明是殺害先知者的子孫了。
[註1] 文士和法利賽人誇口他們必不和他們的祖宗同流先知的血。就是承認他們的祖宗流先知的血。所以,他們就是自己證明他們是殺害先知者的子孫。
Mat 23:32 你們去充滿你們祖宗的惡貫吧!
[註1] 「惡貫」,原文 μετρον / metron(measure), 同馬太福音七章2節的「器量」。這器量對神來說是神的寬容(創十五16);但是這器量對文士和法利賽人來說,是神任著猶太人的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羅二5)。等到這器量充滿了忿怒,神震怒的日子就要來到,就要顯出祂公義的審判。
Mat 23:33 你們這些蛇類、毒蛇之種啊,怎能逃脫地獄的刑罰呢?
[註1] 「蛇類、毒蛇之種」,就是「蛇類、毒蛇之後裔」。這蛇很明顯的是指偷進伊甸園的那條蛇。蛇要和女人彼此為仇,蛇的後裔也要和女人的後裔彼此為仇(創三15)。文士和法利賽人就是那蛇的後裔。蛇與其後裔都難逃脫地獄的刑罰。
Mat 23:34 所以我差遣先知和智慧人並文士到你們這裡來,有的你們要殺害,要釘十字架;有的你們要在會堂里鞭打,從這城追逼到那城,
[註1] 「我差遣先知和智慧人並文士到你們這裡來」。“我”在路加福音作“神的智慧”;“先知”是神在舊約代表神說話的人;“智慧人並文士”是神在新約代表神說話的人,在路加福音作“使徒”。 智慧是神自己,信徒也是智慧之子,是神所差遣的人。
[註2] 文士和法利賽人和他們的祖宗一樣流先知的血,充滿他們祖宗的惡貫!
Mat 23:35 叫世上所流義人的血都歸到你們身上,從義人亞伯的血起,直到你們在殿和壇中間所殺的巴拉加的兒子撒迦利亞的血為止。
[註1] 「巴拉加的兒子撒迦利亞」。這位撒迦利亞應該就是先知撒迦利亞(亞一1),他的父親叫“比利家”。在希臘文LXX譯本,“比利家”就音譯為“巴拉加”,Βαραχίας / Barachias。聖經雖然沒有記載先知撒迦利亞的殉道,但聖經也沒有記載保羅,彼得的殉道,但卻有殉道的事實。有一些猶太經典學者指出先知撒迦利亞是在贖罪日在聖殿被殺。
[註2] 亞伯是舊約所記載第一位殉道者(創四8),而先知撒迦利亞就代表舊約所記載最後一位殉道者。從義人亞伯的血起,直到撒迦利亞的血為止,代表所有的殉道者。
Mat 23:36 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一切的罪都要歸到這世代了。」
[註1] 「歸到這世代」。就是歸到文士和法利賽人所代表的整個棄絕主的世代,也就是下節的耶路撒冷。主所感歎的這世代,到了啟示錄十四章就成為神忿怒的大酒醡。
Mat 23:37 「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這裡來的人。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
[註1] 「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這裡將耶路撒冷人位化,是代表主的百姓。在啓示錄,聖城新耶路撒冷要由神那裡從天而降,就如新婦妝飾整齊,等候丈夫(啓廿一2);但是這裡地上的耶路撒冷,是以文士和法利賽人為代表的,棄絕主的猶太人。
[註2] 「你常殺害先知」,如舊約以利亞指控以色列人背棄了神的約,毀壞了神的壇,並用刀殺了神的先知,只剩下他一個人(王上十九10)。
[註3] 「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這裡來的人」,如新約的司提反指控以色列人硬著頸項、是心與耳未受割禮的人,常時抗拒聖靈!他們的祖宗怎樣逼迫先知,他們們也逼迫先知,並且又把那義者賣了,殺了(徒七52-53)。
[註4] 「母雞」也可翻譯為“鳥”。「翅膀底下」是一種保護的說法(詩十七8,詩九十一4)。以賽亞書說:雀鳥怎樣覆雛,萬軍之耶和華也要照樣保護耶路撒冷(賽三十一5)。神是多次的如同母雞一樣,要保護祂的百姓,把祂的百姓聚集在祂的翅膀底下,只是他們不願意,好像主的膀臂不向他們顯露一樣(約十二38,賽五十三1)。
Mat 23:38 看哪,你們的家成為荒場留給你們。
[註1] 「你們的家」,就是以色列家,是37節的耶路撒冷所代表。你們的家成為荒場,就如耶利米書所說的:「我離了我的殿宇,撇棄我的產業,將我心裡所親愛的交在他仇敵的手中。」(耶十二7)。
[註2] 「留給你們」的「留」,原文αφιεται / afietai,有放棄的意思。主呼召門徒,門徒就立刻“捨了”網,跟從了主(太四20)。因著以色列家棄絕基督,以色列家就被基督所棄絕,真的是有禍了。
Mat 23:39 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你們不得再見我,直等到你們說:『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
[註1] 「從今以後,你們不得再見我」,指主的死而復活以後。
[註2] 「你們不得再見我」,不只是字面意義的見不到主,而是指猶太人被主所棄絕。
[註3] 直等到你們說:『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就是到了主的第二次再來,以色列家就要得著拯救(羅十一25-26;詩一百十八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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