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
27:1 到了早晨,眾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大家商議要治死耶穌,
[註1]
「到了早晨」,就是猶太曆正月十五號,星期五,的早晨。也就是過了第四更天,早上六點。
[註2]
眾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所代表的全公會的人,商議要治死耶穌。其實人的商議之所以能成功,是按著神所預定的計畫。因為,逾越節的羊羔要被保留直到正月十四日(出十二6),到十五日才被殺。
Mat
27:2 就把他捆綁,解去,交給巡撫彼拉多。
[註1]
「交給巡撫彼拉多」。公會所商議要治死耶穌的方法就是將主耶穌交給巡撫彼拉多。因為按著律法,公會知道憑著假見證無法治死耶穌,所以要藉著政治問題來治死耶穌。這是宗教與政治的邪惡結合。
Mat
27:3 這時候,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把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說:
[註1]
第3~10節是主耶穌被交給巡撫彼拉多審問,所插進來的一段關於猶大賣主的結局。
[註2]
「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應該是在彼拉多定了耶穌死罪以後,而不是被公會定罪之後。
[註3]
「後悔」與「悔改」不同。“後悔”原文μεταμεληθεις / metamelitheis(changed
mind),由μετά / meta(after),後來,和μέλω
/ melo(care),關心,兩個字根組成。意思是:事後才關心之前所不關心的,如同馬太福音二十一章的那的大兒子(太廿一29)。所以後悔這字和約翰與主耶穌所傳講的悔改不一樣(太三2,太四17)。悔改是向著神,後悔只是自己本身對一件事看法的改變。
Mat
27:4 “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們說:“那與我們有什麼相干?你自己承當吧!”
[註1]
「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猶大之所以有這樣看法的改變,就如同法老對摩西、亞倫所說的:“這一次我犯了罪了。耶和華是公義的;我和我的百姓是邪惡的。”(出九27)。法老認為他有罪,無非是因為神的擊打,猶大認為他有罪也是在同樣的原則裡!所以,在猶大賣了主耶穌後,神必定就將猶大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如同保羅將哥林多書那位犯淫亂的弟兄交給撒但一樣(林前五5)。在使徒行傳形容賣主的猶大因為身子僕倒,肚腹就崩裂,腸子都流出來(徒一18),代表在猶大賣主後,他的身體狀況是急遽變壞,這就叫他有一個深切的認知。知道他的確是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
[註2]
「那與我們有什麼相干?你自己承當吧!」。主說:“叫世上所流義人的血都歸到你們身上,從義人亞伯的血起,直到你們在殿和壇中間所殺的巴拉加的兒子撒迦利亞的血為止。”(太廿三35)。的確,犯罪要自己承當,所以猶大賣主要自己承當;猶太人也要自己承當把主釘在十字架上的罪。
Mat
27:5 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裡,出去吊死了。
[註1]
「把那銀錢丟在殿裡」,或「把那銀錢丟進入殿裡」。“殿”原文ναος
/ naos(temple),是指聖殿裡的至聖所。至聖所只有大祭司才能進入。代表猶大後悔後,來到聖所要將錢交回給祭司長。但在被拒絕後,就將三十塊錢,隔著幔子將錢丟進入至聖所裡。猶大不直接將三十塊錢丟在聖所,而要將錢丟進入至聖所,因為在至聖所裡的約櫃,就是猶太匠人所估定的三十塊錢。
[註2]
「出去吊死了」。但在使徒行傳是說猶大“身子僕倒,肚腹崩裂,腸子都流出來”(見徒一18註解)。使徒行傳是指猶大身體的惡劣狀況,而馬太福音是說猶大因著自己的身體惡劣的狀況,就以吊死來結束自己的生命。在新約聖經中,猶大出去吊死了的記載是獨特的;在舊約中,則是只記載了拿設計陷害大衛的亞希多弗也是吊死的(撒下十七23)。兩者的性質是一樣的,“吊死”都是因為惡人對王邪惡計謀的自我審判。那日,世人也都要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十六8)。
Mat
27:6 祭司長拾起銀錢來,說:“這是血價,不可放在庫裡。”
[註1]
「祭司長拾起銀錢來」。至聖所只有大祭司可以進入,所以祭司長可以進去至聖所拾起銀錢來。祭司長拾起銀錢來,就是祭司長也拾起自己的罪來,代表祭司長也在流無辜之人的血上有份。
[註2]
「這是血價,不可放在庫裡」,代表祭司長自己都知道他們流了無辜之人的血。
Mat
27:7 他們商議,就用那銀錢買了窯戶的一塊田,為要埋葬外鄉人。
[註1]
「外鄉人」,在馬太福音二十五章翻譯為綿羊所照顧的“客旅”(太廿五35)。所有奔跑屬天道路的信徒都是客旅(來十一13)。感謝主,窯戶的這一塊田,將成為客旅的暫時安息之所。
Mat
27:8 所以那塊田直到今日還叫做“血田”。
[註1]
「血田」。見徒一19註解。血田的原名“亞革大馬”,是亞蘭文。就是「血田」的意思。這“血田”就是主耶穌在天國的比喻裡,所說的那花了極大的代價,變賣一切所有的,所買的一塊地(太十三44)。感謝主,這地裡是藏了寶貝的,就是神所計畫那奧秘的時期,也就是恩典時期的外邦教會。
Mat
27:9 這就應驗了先知耶利米的話,說:“他們用那三十塊錢,就是被估定之人的價錢,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
Mat
27:10 買了窯戶的一塊田;這是照著主所吩咐我的。“
[註1]
「應驗了先知耶利米的話」。馬太所引用的經節出自撒迦利亞書:“我對他們說:“你們若以為美,就給我工價。不然,就罷了!”於是他們給了三十塊錢作為我的工價。耶和華吩咐我說:“要把眾人所估定美好的價值丟給窯戶。”我便將這三十塊錢,在耶和華的殿中丟給窯戶了。“(撒十一12-13)
[註2]
馬太福音引用撒迦利亞書的經節,卻說應驗了先知耶利米的話。這可能是因為馬太福音對於事件的屬靈啟示,重點在於窯戶。在眾先知中,
耶和華曾吩咐耶利米下到窯匠的家裡去,看窯匠如何製作器皿(耶十八1~6)。神就是窯匠,以色列家就是窯匠所製作的器皿。泥在窯匠的手中怎樣,以色列在神的手中也怎樣。賣主的猶大就是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羅九22)。但不是因為窯匠的權柄,而是因為賣主的猶大自己不自潔,不脫離卑賤的事(提後二21)。
Mat
27:11 耶穌站在巡撫面前;巡撫問他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說:“你說的是。”
[註1]
這節是接續第2節。
[註2]
「耶穌站在巡撫面前」。耶穌站在巡撫面前受審問,是耶穌以人子的身份站在地上代表權柄前受審。
[註3]
「你是猶太人的王嗎?」。根據約翰福音,巡撫之所以問這問題,並不是自己要問,而是別人的意思(約十八34),也就是祭司長和民間長老的意思。目的是要將猶太人本身的宗教事件,演變成羅馬政權所關心的政治事件。
[註4]
「你說的是」,應該翻譯為「你說的」。也就是說主耶穌並沒有直接回答巡撫的問題,而是就著巡撫的問話來回答。在約翰福音,主耶穌有告訴彼拉多,祂的國不屬這世界(約十八36)。如果主耶穌直接回答巡撫祂就是猶太人的王,就是背叛該撒了(約十八12),就會被抓住把柄而被定為有罪。
Mat
27:12 他被祭司長和長老控告的時候,什麼都不回答。
[註1]
祭司長和長老在之前已經審問過主耶穌。這裡他們又控告主耶穌。控告的內容最主要的就是要使巡撫同意主耶穌“煽惑百姓”(路廿三5)。同樣的,主耶穌什麼都不回答。
Mat
27:13 彼拉多就對他說:“他們作見證告你這麼多的事,你沒有聽見嗎?”
[註1]
「告你這麼多的事」。祭司長和長老告主耶穌的事,就是路加所說的:“我們見這人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該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路廿三2)。
Mat
27:14 耶穌仍不回答,連一句話也不說,以致巡撫甚覺希奇。
[註1]
「耶穌仍不回答,連一句話也不說」。地上的政權都要認識,沒有權柄不是來自於神的。人子就是服在父神的權柄底下,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賽五十三7)。
[註2]
「巡撫甚覺希奇」。對於一個被人稱為王的人,在聽到人的控告而不反駁,這對彼拉多這種高高在上的政客來說是一件頂稀奇的事。
Mat
27:15 巡撫有一個常例,每逢這節期,隨眾人所要的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
[註1]
「巡撫有一個常例」,在約翰福音是說“猶太人的規矩”(約十八39)。在每年的逾越節釋放一個囚犯,雖然是人所發明的規矩,不是根據猶太人的律法。但這規矩也說出因為羔羊的被殺,人從此就從罪得了釋放。
Mat
27:16 當時有一個出名的囚犯叫巴拉巴。
[註1]
在約翰福音說這巴拉巴是一個強盜(約十八40)在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說,這巴拉巴是因作亂殺人,下在監裡的(可十五7,路廿三19),所以彼得稱巴拉巴為兇手(徒三14)。一個作亂殺人的強盜就是人在神面前的光景。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但主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十10)。
[註2]
「巴拉巴」原文“一個父親的兒子”。人子是父神的兒子,是一位好牧人,巴拉巴在字意上也是一個父親的兒子,但卻是一位進行偷竊,殺害,毀壞的強盜。
Mat
27:17 眾人聚集的時候,彼拉多就對他們說:“你們要我釋放那一個給你們?是巴拉巴呢?是稱為基督的耶穌呢?』
[註1]
彼拉多自己就可以決定他要釋放誰,但是他刻意讓眾人來決定。這就是政客的本質,以為他的權柄來自人,要叫眾人喜悅(可十五15),而否認他的權柄是來自於神(羅十三1)。
Mat
27:18 巡撫原知道他們是因為嫉妒才把他解了來。
[註1]
箴言說:“心中安靜是肉體的生命;嫉妒是骨中的朽爛。”(箴十四30)。在祭司長和長老的眼中,主耶穌的存在已經威脅到他們在百姓中的地位。今天,人的嫉妒也使得教會走向墮落,導致基督骨中骨(教會)的朽爛。
Mat
27:19 正坐堂的時候,他的夫人打發人來說:“這義人的事,你一點不可管,因為我今天在夢中為他受了許多的苦。”
[註1]
「你一點不可管」。代表主耶穌最後被釘在十字架上,不是依據地上權柄審判的結果,而是來自天上父神對人子的審判。神所設立的地上代表權柄,無法決定主耶穌審判的結果。所以,當彼拉多對主耶穌說他有權柄釋放祂,也有權柄把祂釘十字架,主就回答:“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約十八10-11)。
Mat
27:20 祭司長和長老挑唆眾人,求釋放巴拉巴,除滅耶穌。
[註1]
「挑唆眾人」。祭司長和長老之所以能挑唆眾人釋放一個強盜,反而去除滅一個義人。有人認為祭司長和長老美化這巴拉巴的“作亂”,是因為鼓動猶太人反對羅馬政權的統治。所以,這巴拉巴被祭司長和長老塑造為民族的英雄,而耶穌就被污蔑為褻瀆神(太廿六65)。
Mat
27:21 巡撫對眾人說:“這兩個人,你們要我釋放那一個給你們呢?”他們說:“巴拉巴。”
Mat
27:22 彼拉多說:“這樣,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我怎麼辦他呢?”他們都說:“把他釘十字架!”
[註1]
「把他釘十字架!」正是照著主向門徒所說的(太廿19;太廿六2),應驗了經上所預言的:掛在木頭上成為咒詛(申廿一23)。
Mat
27:23 巡撫說:“為什麼呢?他做了什麼惡事呢?”他們便極力的喊著說:“把他釘十字架!”
[註1]
「他做了什麼惡事呢?」。彼拉多一共有三次問群眾(路廿三22);主耶穌也在客西馬尼園三次向父神求問。彼拉多是問人,人子是問父神。
[註2]
「他們便極力的喊著說」。群眾要把主釘十字架,釋放巴拉巴。最終他們的聲音得了勝(路廿三23)。我們的主是:“不爭競,不喧嚷;街上也沒有人聽見他的聲音。”(太十二19)。主耶穌所作的一切,都是照著父神所教訓的(約八29)。
Mat
27:24 彼拉多見說也無濟於事,反要生亂,就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
[註1]
「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猶太人以洗手表示自己的無辜(申廿一6-7,詩廿六6)。彼拉多依照猶太人的習俗洗手,就是明白的告訴猶太人,在流耶穌血的這件事上他是心清手潔的(雅四8)。
[註2]
「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彼拉多在眾人面前的洗手,是不可能使他因此就無份於流耶穌的血。在約翰福音就說他在神面前是有罪的,只是他的罪比那些耶穌交給他的人輕而已(約十八11)。
Mat
27:25 眾人都回答說:“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
[註1]
主說:流義人血的一切罪,都要歸到這世代(太廿三36)。眾人的回答,只是親口阿門主所說的話。
[註2]
流耶穌血的罪不只歸到他們身上,也歸到他們子孫的身上,就是主耶穌所說的歸到這世代。
Mat
27:26 於是彼拉多釋放巴拉巴給他們,把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
[註1]
彼拉多是宣判神在創世以前所定下的定旨:因著義人被釘十字架,罪人就得以從罪中得了釋放(羅六18)!
Mat
27:27 巡撫的兵就把耶穌帶進衙門,叫全營的兵都聚集在他那裡。
Mat
27:28 他們給他脫了衣服,穿上一件朱紅色袍子,
[註1]
“脫”與“穿”,在屬靈的意義上是一個人身份地位的改變(林後五4)。
[註2]
「朱紅色袍子」,在馬可福音和約翰福音是說他們給主耶穌穿上一件紫色的袍子(可十五17,約十九2)。紫色是作王的顏色,朱紅色如同紫色,也是王者之色,但聖經特別用來形容罪的顏色。以賽亞書一章18節說:你們的罪雖像硃紅,必變成雪白。意思是不管人的罪有多大,即使是朱紅所代表的王者之罪,也能得著神的赦免。所以,馬太福音說他們給主耶穌穿上一件朱紅色的袍子,不只是戲弄主耶穌為王,而且是戲弄主耶穌為罪人之王。感謝主,我們的主耶穌的確是所有罪人的王。
Mat
27:29 用荊棘編做冠冕,戴在他頭上,拿一根葦子放在他右手裡,跪在他面前,戲弄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
[註1]
「荊棘」,在聖經中代表神的咒詛 (創三17~18),預表墮落的以色列人。所以神被形容為是住在荊棘中的那位(申三十三16)。保羅是以弟兄姐妹為他的冠冕(腓四1),眾人是以被咒詛的百姓為主的冠冕。感謝主,我們主不管祂的選民如何的敗壞,主還是以他們為可誇耀的冠冕(帖前二19)。
[註2]
「拿一根葦子放在他右手裡」,就是眾人以葦子當作王的權杖。在啟示錄,主應許推雅推喇的得勝者,賜給他權柄制伏列國,要用鐵杖轄管他們(啟二26-27)。但是眾人給主的權杖是一根葦子,代表神的百姓不只失去作王的權柄,還成為在列國中被壓傷的蘆葦(太十二20)。
[註3]
主耶穌被人戲弄,就如以撒被以掃戲笑(創廿一9)。以掃戲笑以撒,保羅形容為那是:“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加四29)。眾人戲弄主耶穌,正是說明所有的世人都是屬血氣的。
Mat
27:30 又吐唾沫在他臉上,拿葦子打他的頭。
[註1]
「吐唾沫在他臉上」。人的口本是要用來頌揚主,但眾人卻從口中“吐唾沫在他臉上”,就是眾人用口棄絕主。這正是應驗以賽亞書所說的:“天哪,要聽!地啊,側耳而聽!因為耶和華說:我養育兒女,將他們養大,他們竟悖逆我。
牛認識主人,驢認識主人的槽,以色列卻不認識;我的民卻不留意。嗐!犯罪的國民,擔著罪孽的百姓;行惡的種類,敗壞的兒女!他們離棄耶和華,藐視以色列的聖者,與他生疏,往後退步。”
(賽一2~4)。這裡眾人所作的,正是將來假先知所要作的。假先知有權柄叫獸像有生氣,並且能說話,又叫所有不拜獸像的人都被殺害(啟十三15)。
[註2]
「拿葦子打他的頭」,就是眾人奪取主手中的權杖,攻擊主。在屬靈的預表上,代表地上的政權不站在神代表權柄的地位,不只奪了神所給的權柄,還攻擊神。這正是將來敵基督所要做的,自稱是神(帖後二4)。
Mat
27:31 戲弄完了,就給他脫了袍子,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帶他出去,要釘十字架。
[註1]
「就給他脫了袍子」。眾人先是脫了主的衣服,給主穿上朱紅色的袍子戲弄祂。但是,主釘十字架之前,眾人就脫了朱紅色的袍子,代表使人否認耶穌是他們的王。
[註2]
「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為了應驗聖經所說的:眾人要拈鬮分他的衣服(太廿七35,賽廿二18)。
Mat
27:32 他們出來的時候,遇見一個古利奈人,名叫西門,就勉強他同去,好背著耶穌的十字架。
[註1]
「古利奈人,名叫西門」。他有一個兒子叫魯孚(可十五21)。保羅稱魯孚的母親為他的母親(羅十六13)。可見這位古利奈人西門是一位敬虔的人,甚至可能也是主的門徒之一。主耶穌在馬太福音教導門徒說:“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太五41)。西門就是照著主所教訓的,被人強逼走路,好背主耶穌的十字架。
[註2]
「背著耶穌的十字架」。並非說西門一個人背著耶穌的十字架。這十字架是主的,所以主當然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太十六24)。約翰福音告訴我們,主耶穌是一路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到髑髏地(約十九17)。所以,西門是和主耶穌一起背十字架。只不過主耶穌在前,西門在後。這是一幅信徒交通於基督苦難的美麗圖畫。
Mat
27:33 到了一個地方名叫各各他,意思就是“髑髏地”。
[註1]
「各各他」。原文 γολγοθα / golgotha,音譯於希伯來文
גּלגּלת / gulgoleth,意“顱骨”(王下九35),引申為“頭”(代上十10),指每一個人(民一2)。
[註2]
「髑髏地」,原文 κρανιου / kraniou(skull),是“各各他”的解釋。聖經只描述各各他在耶路撒冷城外(來十三12),那裡有一個園子,是主耶穌埋葬的地方(約十九41)。但是聖經並沒有明確的告訴我們確切的地點。在舊約,就有這麼一個“髑髏地”,人也不知確切的地點,那就是摩西所埋葬的地方。聖經只告訴我們耶和華將摩西埋葬在摩押地、伯毗珥對面的谷中,但是並沒有人知道他的墳墓是在那裡(申三十四6)。主來到髑髏地,就是表明祂是摩西所預言的:“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申十八15)。
Mat
27:34 兵丁拿苦膽調和的酒給耶穌喝。他嘗了,就不肯喝。
[註1]
「苦膽調和的酒」。“酒”原文 οινον / oinon(wine),有古卷作
ὄξος
/ óxos(vinegar),“醋”。酒是葡萄壓榨而成,在聖經中代表基督的受苦叫人心得以喜樂(詩一百零四15)。醋也是代表基督的患難,使勞苦的人能得到紓解(得二14),所以在48節,主耶穌接受人給祂的醋。但是在這裡,人給主耶穌的,並不是酒或醋,而是用苦膽調和而成的,可以令人昏昏欲睡,減輕痛苦的。在馬可福音是說“沒藥調和的酒”(可十五23)。苦膽和沒藥有如苦艾、罌粟等,有舒緩疼痛的效果。但是主耶穌不肯喝,一面是因爲主耶穌願意全然接受十字架的咒詛,不願意藉助外力,減輕苦難。另外一面,更重要的是因為:苦膽和沒藥在屬靈的意義上如同苦菜和茵蔯,在聖經中代表以色列民心裡偏離耶和華神(申廿九18),所帶來的苦和死,再加上酒所代表的喜樂,等同是享受罪中之樂(來十一25),是主耶穌所拒絕的。所以,人拿苦膽調和的醋給主耶穌,代表人無法體恤和安慰在十字架為我們受死的主;是應驗詩篇所說的:“我指望有人體恤,卻沒有一個;我指望有人安慰,卻找不著一個。他們拿苦膽給我當食物;我渴了,他們拿醋給我喝。”(詩六十九20-21)。
Mat
27:35 他們既將他釘在十字架上,就拈鬮分他的衣服,
[註1]
這是應驗以賽亞書所說的:“他們分我的外衣,為我的裡衣拈鬮。”(賽廿二18)。在約翰福音是說四個兵丁將主耶穌的衣服分為四分,每兵一分;但裡衣是以拈鬮來決定誰能得到(約十九23-24)。
[註2]
衣服在聖經的意義是為了遮蓋人赤身的羞恥(創九23)。我們的主在十字架上,衣服被人瓜分拈鬮,就是主耶穌親自為我們成為羞恥。
[註3]
衣服在聖經的意義除了遮蓋人赤身的羞恥,衣服還代表一個人的人位。例如,在列王記下二章,以利沙把自己的衣服撕為兩片,然後拾起以利亞身上掉下來的外衣(王下二12-13),代表以利沙繼承以利亞的職事,不是一個外面工作的繼承,而是棄絕自己的人位,傳承了以利亞的人位。同樣的,信徒披戴基督(加三27),以基督為衣服,就是以基督為我們的人位。所以,人瓜分主耶穌的外衣,就是否認基督;人拈鬮耶穌的裡衣,就是竊奪基督的人位。今天很多教會內部的事工或話語的服事,都是用拈鬮裡衣的方式,而不是依據聖靈的安排;而整個外在宗教的組織其實是被撕裂的外衣。我們不能說教會沒有彰顯基督,只是教會所彰顯的基督是一件破了的外衣。
Mat
27:36 又坐在那裡看守他。
[註1]
兵丁所看守的是他們所看為羞辱的耶穌。但信徒所注視的卻是一位在榮耀裡的基督。
Mat
27:37 在他頭以上安一個牌子,寫著他的罪狀,說:“這是猶太人的王耶穌。”
[註1]
「在他頭以上安一個牌子」。這牌子是安在主耶穌頭上的十字架上。就是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擄來,明顯給眾人看,仗著十字架誇勝(西二14-15)。
[註2]
「猶太人的王」。在約翰福音,猶太人的祭司長對彼拉多說:“不要寫『猶太人的王』,要寫『他自己說:我是猶太人的王。』”但是彼拉多回答說:“我所寫的,我已經寫上了。”這是神主宰的安排,神藉著彼拉多宣告主耶穌就是猶太人的王,不是“罪狀”,而是“名號”(約十九19)。
[註3]
路加福音,有一些古卷是說:用希利尼、羅馬、希伯來的文字寫著:“這是猶太人的王。”(路廿三38)。希利尼,希臘文,是當時通用的語言,羅馬文(拉丁文),是當時主政者所用的語言,希伯來文是神百姓所用的語言。所以用這三種語言寫“這是猶太人的王。”等於是向全世界宣告,主耶穌是猶太人的王。
Mat
27:38 當時,有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
[註1]
「有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眾人捉拿主耶穌就是把耶穌視同強盜一樣捉拿(太廿六55)。所以,彼拉多就將主耶穌和兩個強盜同釘,一共三個人。但是,彼拉多這種做法並不符合猶太人的習俗。不要說三個人,即使在一天內也不能審判兩個人,除非他們犯了同樣的罪,並在同一天處死。按著福音書的描述,主耶穌先被釘在十字架上,然後再將這兩個強盜釘在十字架上。所以,聖靈的意思是告訴猶太人:主耶穌是無罪的,有罪的就是那兩個犯同樣死罪的強盜。
[註2]
這兩個強盜,被分別釘在主耶穌的兩邊,是應驗了以賽亞書所說的:“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賽五十三12,可十五28)。主耶穌不是罪犯,只是被列在罪犯之中。在主耶穌活著的時候,祂與罪人同在(太九10);在祂被釘十字架時,還是被列在罪犯之中。這就是摩西所看見的火燒荊棘的異象。荊棘(罪人)被火(主)燒著,卻沒有燒毀(出三2)。今天的教會,金燈台,的見證:神要與罪人同在。今天荊棘不會被火燒毀,等恩典時代結束後,那日就沒有荊棘是不被火燒毀的。
Mat
27:39 從那裡經過的人譏誚他,搖著頭,說:
Mat
27:40 “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吧!你如果是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
[註1]
這是應驗詩篇所說的:“但我是蟲,不是人,被眾人羞辱,被百姓藐視。凡看見我的都嗤笑我;他們撇嘴搖頭,說:他把自己交托耶和華,耶和華可以救他吧!耶和華既喜悅他,可以搭救他吧!
”(詩廿6-8)。
[註2]
主耶穌是神為罪人所準備的羔羊,十字架是神所設計的祭壇。羔羊必須按著神的命定被獻在祭壇上。所以,我們的主不能從十字架上下來。
Mat
27:41 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也是這樣戲弄他,說:
Mat
27:42 “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他是以色列的王,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他。
[註1]
感謝主,神藉著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的口說出福音的真諦:“祂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
[註2]
我們的主若從十字架上下來了,救恩就無法成就,那麼信祂也是枉然。
Mat
27:43 他倚靠神,神若喜悅他,現在可以救他;因為他曾說:『我是神的兒子。』“
[註1]
當我們的主受了洗從水裡上來的時候,父神就宣告:“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 (太三17)。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必須要認識,神所喜愛的愛子是在十字架上的愛子。所以祂不能下來。
Mat
27:44 那和他同釘的強盜也是這樣的譏誚他。
[註1]
感謝主,在神的憐憫裡,兩位強盜中的一位,責備另外一位譏誚主耶穌的強盜,並為主作了美好的見證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嗎?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路廿三40-41)。
[註2]
經過的人譏誚主,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也戲弄主,唯有一位強盜相信主。我們的主實在沒有辦法救義人;唯有罪人,才有可能蒙恩得救。
Mat
27:45 從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
[註1]
午正(中午12點)到申初(下午三時),一共三個小時,遍地都黑暗了,在路加福音是形容“日頭變黑了”(路廿三45)。這是應驗阿摩司書的話說:“主耶和華說:到那日,我必使日頭在午間落下,使地在白晝黑暗。”(摩八9)。
[註2]
遍地都黑暗了,代表全地都在神的審判底下。這是神在埃及所降下的第九災,暗災,所預表的;因著神的審判,埃及遍地就烏黑了三天。
Mat
27:46 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著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
[註1]
「約在申初」是指下午三時。主耶穌是在巳初(上午9時)被釘在十字架上(可十五25)。從巳初(上午9時)到午正(中午12時),主耶穌是受到人的嘲笑,被人所棄絕。午正(中午12點)到申初(下午三時),主耶穌是受到神的審判,代替世人為神所棄絕。
[註2]
主耶穌所呼喊的“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是引用自詩篇二十二篇第一節,但主耶穌是以希伯來文和迦勒底文混合發音。其中“以利”是希伯來文,意思是“神”!“拉馬”也是希伯來文,意思是“為什麼”。“撒巴各大尼”是迦勒底文,也就是亞蘭文,意思是“離棄”。
[註3]
主耶穌在客西馬尼三次向父神禱告的杯,就是父神要棄絕祂。父神所命定的十字架,主可以接受;但是父神的棄絕是主所不願意接受的。
Mat
27:47 站在那裡的人,有的聽見就說:“這個人呼叫以利亞呢!”
[註1]
因著主耶穌混合希伯來文和迦勒底文發音,可能就使眾人沒有聼清楚主耶穌所說的話。
[註2]
眾人聽不清楚主耶穌以希伯來文發音的“以利”,以為主耶穌呼叫以利亞。曝露了眾人還是認為主耶穌只是眾先知中的一位。其實,時至今日,大多數的猶太人還是認為主耶穌只不過是一位猶太人的拉比,而不是彌賽亞。但眾人卻聽清楚主耶穌以迦勒底文發音的“撒巴各大尼”,也就是“離棄”。迦勒底文是古巴比倫地區廣泛使用的語言,是閃的後裔亞蘭所使用的語言,因此也稱為亞蘭文。亞蘭文一直沿用到主耶穌的時代。主耶穌以迦勒底文說“撒巴各大尼”
,就是讓猶太人清楚的知道祂是為了他們祖宗的罪而被神所“離棄”。
Mat
27:48 內中有一個人趕緊跑去,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葦子上,送給他喝。
[註1]
見34節註解。
Mat
27:49 其餘的人說:“且等著,看以利亞來救他不來。”
[註1]
「其餘的人說」,馬可福音是描述拿醋給主耶穌的人,同時也說:“且等著,看以利亞來不來把他取下。代表人拿醋給主耶穌喝,是在嘲笑主耶穌呼喊以利亞來救祂。人的可憐不只是不認識主的所是,也不認識主的所作。
Mat
27:50 耶穌又大聲喊叫,氣就斷了。
[註1]
十字架的苦,是主可以忍受的,但是父神的棄絕是讓主難過到大聲呼喊直到斷氣(太廿七50)。
[註2]
主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如同雅各在毗努伊勒與神摔交。但是,雅各答應神可以離開,只要神給祝福(創三十二26);而主耶穌不願意父神離開祂,即使十字架加在祂身上,直到交出祂的靈。
[註3]
『氣就斷了』,原文“交出靈”。當初人所接受的靈就是神吹進人鼻孔的一口氣(創二7)。現在主耶穌完成了救贖,就將靈交給父神,氣也就斷了(路廿三46,約十九30)。主耶穌交出靈是自己願意的(約十18),是自己交出靈。但司提反殉道時,是求神接收他的靈(徒七59)。雖然司提反是自己願意殉道,但他也無權柄自己交出靈,必須求神接收他的靈。
Mat
27:51 忽然,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地也震動,磐石也崩裂,
[註1]
「殿裡的幔子」,就是隔開聖所和至聖所的幔子(出廿六33),這幔子預表基督的身體(來十20),其上有巧匠的手所繡的基路伯,阻止人進入至聖所。這幅至聖所的圖畫,就是人犯罪後被趕出伊甸園的光景。在伊甸園中有生命樹和分別善惡樹;在至聖所的約櫃裡也有嗎哪所代表的生命樹,和摩西的律法,法版,所代表的分別善惡樹(參看“分別善惡樹的再思”一文)。但是,在人犯罪後,人再也無法進入伊甸園,因為有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把守生命樹的道路(創三24)。基路伯代表神的榮耀,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代表神的公義。同樣的,人要進入至聖所,也要面對神的公義和榮耀,因為聖所前的祭壇,有永不熄滅的火所代表的公義(利六12),幔子上也有基路伯所代表的神的榮耀。
[註2]
「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因為幔子就是基督的身體(來十20),所以,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代表主的身體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裂開(所以,把守在道路上的基路伯也就裂開),滿足神公義的要求(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如此,就重新為我們打開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叫我們得以進入至聖所,也就是重新回到伊甸園,再一次面對生命樹(嗎哪)和分別善惡樹(法版)。
[註3]
「地也震動」,是因人棄絕神的說話。希伯來書說:“再一次我不單要震動地,還要震動天。”因為人不只棄絕在地上警戒他們的,人還違背那從天上警戒他們(來十二25)。
[註4]
「磐石也崩裂」,是因為神公義的憤怒。那鴻書說:“祂發忿恨,誰能立得住呢?祂發烈怒,誰能當得起呢?祂的忿怒如火傾倒;磐石因他崩裂。”(鴻一6)。
Mat
27:52 墳墓也開了,已睡聖徒的身體多有起來的。
[註1]
「墳墓也開了」,代表擊敗了死亡的權勢(來二14)。見證我們的主是拿著死亡和陰間鑰匙的那位(啟一18)。
[註2]
「已睡聖徒的身體多有起來的」,這要發生在主耶穌復活以後,如下節所表明的。主的死,使地震動,磐石崩裂,也使墳墓打開,但聖徒的身體還躺在墳墓裡,等待主的復活。
[註3]
「多有起來的」,代表只是部分聖徒的復活。在末次號筒吹響的時候,死了的人才都要復活(林前十五52)。
Mat
27:53 到耶穌復活以後,他們從墳墓裡出來,進了聖城,向許多人顯現。
[註1]
耶穌的復活是初熟的果子(林前十五20),是從死人中復活的首生者(啟一5)。
[註2]
復活的聖徒“向許多人顯現”,代表這些復活的聖徒應該也是當時的人所認識的。讓那些堅持沒有復活的人無可推諉。
Mat
27:54 百夫長和一同看守耶穌的人看見地震並所經歷的事,就極其害怕,說:“這真是神的兒子了!”
[註1]
當時的人看見地震並所經歷的事,就極其害怕,並見證主耶穌真是神的兒子,是極其正常的事。但是只提到百夫長和一同看守耶穌的人,卻沒有提到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路加福音還提到聚集觀看的眾人見了這所成的事都捶著胸(路廿三48)。這等於是聖靈間接的定罪祭司長和民間長老不悔改。我們由主耶穌被埋葬後,他們還要求彼拉多把守妥當墳墓,就可以得到印證。
Mat
27:55 有好些婦女在那裡,遠遠的觀看;他們是從加利利跟隨耶穌來服事他的。
[註1]
「有好些婦女在那裡」。當主耶穌被釘十字架時,四卷福音書都是提到婦女在那裡,而沒有提到門徒。雖然約翰福音有提到主耶穌看見約翰也在那裡,但主耶穌提到約翰這位祂所愛的門徒,也是為了吩咐約翰照顧祂的母親(約十九26-27)。
[註2]
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教會豈非要站在女人的立場,為十字架上受苦的主憂傷。
Mat
27:56 內中有抹大拉的馬利亞,又有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並有西庇太兩個兒子的母親。
[註1]
「抹大拉的馬利亞」。這馬利亞用香膏抹主,又用頭髮擦主的腳(約十一1),和他姐姐馬大,並兄弟拉撒路,住在伯大尼(約十一1~2)。這三姐弟素來為主耶穌所愛(約十一5)。在七日的第一日清早,耶穌復活以後,就先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可十六9)。
[註2]
「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見太十三55。這馬利亞是耶穌母親馬利亞的姐妹。她的丈夫是亞勒腓也稱為革流巴(路廿四18),或革羅罷(約十九25)。
[註3]
「西庇太兩個兒子的母親」,就是雅各和約翰的母親(太四21),她曾為她這兩個兒子求主耶穌在祂的國裡,一個坐在主的右邊,一個坐在主的左邊(太廿20)。她的名字叫撒羅米(可十六1)。
[註4]
約翰福音記載,這些婦人是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而不是遠遠的觀看。可能實際的情形是,在耶穌被釘十字架時是不能靠近的,所以只能遠遠的觀看。等到人戲弄完主耶穌以後,他們才來到十字架旁邊。這時主耶穌就交代約翰要照顧好祂的母親(約十九27)。
Mat
27:57 到了晚上,有一個財主,名叫約瑟,是亞利馬太來的,他也是耶穌的門徒。
[註1]
「到了晚上」。猶太人的安息日是在星期五下午六時,日落後開始。所以這裡的“到了晚上”,是在日落之前,約瑟趁著安息日還沒有開始,來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
[註2]
「亞利馬太」是希臘文,源於希伯來文,ramah。這字在馬太福音二章18節翻譯為“拉瑪”。希律為了除掉主耶穌,殺掉凡兩歲以裡的嬰孩,馬太就引用耶利米的話說:“在拉瑪聽見號啕大哭的聲音,是拉結哭她兒女,不肯受安慰,因為他們都不在了。”(太二18-19)。現在,主耶穌為罪人而死,世人豈非又都要聽見拉結在拉瑪號啕大哭的聲音。
[註3]
約瑟“也是耶穌的門徒”,但約瑟因畏懼猶太人的領袖,就暗中作了門徒(約十九38)。感謝主,主實在是憐憫人的軟弱。保羅說:人以為軟弱的肢體更是不可少的,我們看為不光彩的肢體,越發給它加上光彩;不俊美的,包上尊嚴(林前十二22-23)。
Mat
27:58 這人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彼拉多就吩咐給他。
[註1]
約瑟不只有錢,也是一位有地位的人。馬可福音路稱他為尊貴的議士(可十五43),路加福音也稱他當議士是善良公義(路廿三50),在眾人籌畫殺害主耶穌時,他並沒有附從(路廿三51)。所以,在當時的環境,在耶穌的門徒中,唯有約瑟才有可能“放膽進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可十五43)。約瑟的財富與地位,是為了這時候可以為主所用;就如舊約的以斯帖貴為皇后,也是為了有機會為她的同胞向王陳情(帖四14)。
Mat
27:59 約瑟取了身體,用乾淨細麻布裹好,
[註1]
「乾淨細麻布」。用乾淨細麻布裹好耶穌的身體,是照猶太人殯葬的規矩(約十九40),這細麻預表耶穌的義。在那日羔羊婚娶的時候,新婦也要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啟十九7-8)。
Mat
27:60 安放在自己的新墳墓裡,就是他鑿在磐石裡的。他又把大石頭輥到墓門口,就去了。
[註1]
「新墳墓」。“新”原文 καινω / kaino(new),不是時間上的新,而是形容這墳墓是從未使用的。我們的主活著的時候是不知罪的,所以死了也被放在新墳墓裡,也不被死人所污穢。這位約瑟是一個財主(太廿七57),他把耶穌“安放在自己的新墳墓裡”,是應驗以賽亞書所說的:“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賽五十三9)。
[註2]
「鑿在磐石裡」。我們的主不只在世時沒有枕頭的地方(太八20,路九58),而且活著的時候,也不為自己預先在磐石中鑿出將來的安身之所(賽廿二16)。
[註3]
「把大石頭輥到墓門口,就去了」。對於世人來說,這就是人生的終結。墓門封了,就只能離開。
Mat
27:61 有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在那裡,對著墳墓坐著。
[註1]
「抹大拉的馬利亞」,見太廿七56註解。
[註2]
「和那個馬利亞」原文「和那個另外的馬利亞」,馬可福音是指約西的母親馬利亞(可十五47),也就是耶穌母親的姐妹,她的丈夫是亞勒腓也稱為革流巴(路廿四18),或革羅罷(約十九25)。
Mat
27:62 次日,就是預備日的第二天,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來見彼拉多,說:
[註1]
星期五晚上,還沒有日落前,就是安息日的前一日,稱為預備日的第一日(可十五42)。所以次日,是預備日的第二天,也就是安息日(星期六)。在安息日本當是安息的日子,但是祭司長和法利賽人因為主耶穌所說『三日後我要復活。』而完全沒有安息。所以,他們就聚集在一起來見彼拉多。
Mat
27:63 “大人,我們記得那誘惑人的還活著的時候曾說:『三日後我要復活。』
[註1]
『三日後我要復活。』是主耶穌對門徒說的(太十六21,太十七23,太廿19),但是祭司長和法利賽人卻說“我們記得”。可見,主耶穌當時對門徒們的教導也廣傳在人們中間。
Mat
27:64 因此,請吩咐人將墳墓把守妥當,直到第三日,恐怕他的門徒來,把他偷了去,就告訴百姓說:『他從死裡復活了。』這樣,那後來的迷惑比先前的更利害了!“
[註1]
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要求彼拉多“將墳墓把守妥當,直到第三日”,是怕主的門徒把主耶穌偷了去。但這反而加強了主復活的見證。
[註2]
祭司長和法利賽人害怕主耶穌的復活,比先前的人認為祂為彌賽亞還害怕。因為復活是一個明證,證明主耶穌一點不差的就是彌賽亞。
Mat
27:65 彼拉多說:“你們有看守的兵,去吧!盡你們所能的把守妥當。”
Mat
27:66 他們就帶著看守的兵同去,封了石頭,將墳墓把守妥當。
[註1]
墳墓的石頭是祭司長和法利賽人所帶去的兵丁親自封印確認的。人盡他們所能的把守妥當墳墓,都要叫世人對主三日後的復活沒有任何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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