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2日 星期六

雅各與以掃(4/4)- 蟲與人

 

雅各與以掃(4/4- 蟲與人

 

詩二十二1:「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為什麼遠離不救我?不聽我唉哼的言語? 」

 

詩二十二6:「但我是蟲,不是人,被眾人羞辱,被百姓藐視。

 

賽四十一14:「你這蟲雅各和人以色列,不要害怕!耶和華說:我必幫助你。你的救贖主就是以色列的聖者。 」(原文另譯)

 

感謝主,雅各要成為神的產業,他的名字不只是要叫雅各,還得必須叫以色列。在創世記,神曾兩次重複的說到雅各的名應該叫以色列(創三二28,創三五10)。但不是改名,而是除了雅各這名,也要叫以色列。所以,在聖經中,雅各和以色列這兩個名字,都一直被使用。

 

以色列這名的原文意,很多人都領會為“神掌權”,或“神的王子”,…等等,代表一個本是抓奪的雅各,因著聖靈的工作,帶進生命的成熟,最終變化成為神的王子,如神一樣掌權。這種生命的成熟就叫雅各在年老的時候能給法老祝福。的確,以色列是神的王子。我們在雅各的身上是可以看見神在雅各身上的製作,而雅各的一生其實就是我們的一生。神如何要得著雅各成為祂的產業;神也要得著我們成為祂的產業。神為了得著雅各成為祂的產業,如何在雅各身上作工;神也照樣作工在我們身上。不管今天教會的光景如何的滿了斑點皺紋,至終神都會得著一個聖潔沒有瑕疵的教會。

 

但是以色列這名的最重要屬靈意義,並不是形容雅各如何被神對付而成爲有生命成熟的以色列。至少當法老王問雅各「平生的年日是多少呢?」的時候,我們由雅各的回答就可以得到證明。雅各回答說:「我平生的年日又少又苦」。我們都知道,這時的雅各已經是高齡一百三十歲的老人,但我們從雅各對法老的回答,實在看不到任何所謂的生命成熟;相反的,按著人天然的觀念,雅各向法老所作的見證是頂不榮耀的:我平生的年日實在是少呀,實在是苦呀!

 

蟲雅各與人以色列

 

其實,按著聖經的啓示,首先,在聖經中已經有為雅各和以色列這兩個名字下了定義。以賽亞書四十一章14節說:「你這蟲雅各和人以色列,不要害怕!耶和華說:我必幫助你。你的救贖主就是以色列的聖者。 」(原文另譯)。雅各是蟲,以色列是人,這是聖經對雅各和以色列這兩個名字所下的定義。在神六日的創造裡,神雖然造了很多造物,但是唯有造了亞當之後,才稱亞當為人。這裡的蟲不只是代表比人低下的其他造物,而且是代表不潔的造物,是該被棄絕的。

 

在大衛所寫的詩篇二十二篇,大衛就稱自己為是蟲,不是人,是被眾人羞辱,被百姓藐視的(詩廿二6)。所以,我們的主被釘在十字架上斷氣之前,所大聲吶喊的:「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太二十七46),就是引用詩篇二十二篇第1節:「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大衛認為他是一個被眾人羞辱,被百姓藐視,被神所棄絕的人;同樣的,我們的主耶穌為了世人的罪,也被眾人羞辱,被百姓藐視,最終被釘在十字架上,也是被神所棄絕的。

 

所以,雅各被取名為以色列,不是代表雅各生命的成熟與掌權,而是代表卑微的雅各,被神高舉為以色列。

 

有一件事是值得默想的:很多基督徒都將亞當視為所有人類的祖先,但是猶太人卻認為亞當只是猶太人的祖先,其餘的(包含外邦人)都只是神的造物。因此猶太人的希伯來曆就是以亞當被創造出來的那日為他們歷史的起始日,發生於公元前3760年,至今已有五千多年的歷史。

 

我們無法確定亞當是否在公元前3760年被創造的,但是猶太人認為亞當只是猶太人的祖先的這種看法,是很符合聖經真理的。首先,我們必須要知道亞當並非是人類的起源,因為亞當被造時,當時已有其他的人生活在地上。這就是為何亞當所生的第一個兒子,該隱,殺了他的兄弟亞伯後,害怕在他所流離飄蕩的地上,會有其他的人殺他;而且聖經也記載,該隱在被逐之地也確實遇到了可娶為妻的人並和她生子(創四1417)。聖經雖然沒有明言這些人何時就已生活在當時的地上,以及這些人和亞當的族類有何不同;但是有一件事是可以確定的,這些人都如同被逐的該隱一樣,無法見神的面(創四14),也就是說這些人就如保羅在以弗所書所形容的,「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弗二12)。

 

所以,不管在亞當多久以前就已有人生活在地上;在神的眼裡,唯有在亞當被造後,出於亞當的族類才夠格被神稱為“人”。猶太人認為只有他們是亞當的後代,這句話如果我們說白了一點,那就是猶太人認為只有他們是“人”的後代,其餘的都不夠格稱為人;都只是如同蟲一般的活物。

 

不管我們是否同意猶太人的觀點。我們不得不承認,在神六天的創造裡,當耶和華造了亞當,即使那時已經有人生活在地上,亞當就是在耶和華眼中唯一的“那人”,是一個獨居的人,所以就要為那人造一個配偶來幫助他。接著耶和華神將祂所造的各種活物,帶到那人面前。請注意,耶和華將這些造物帶到那人面前,不是要亞當為這些造物命名,而是要看亞當“如何叫”這些造物。也就是說要看亞當能不能從這些造物中找到其他的“人”可以成為他的配偶,但結果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創二20)。

 

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因為亞當所看見並命名的造物,正是彼得在異像中所看見的種種走獸、昆蟲、和飛鳥。在神當初的創造裡,只有亞當是那“人”;同樣的,今天所有的世人,也只有神的選民才是那“人”,其餘的都是彼得在魂遊象外所看見的各樣四足的走獸、昆蟲,並天上的飛鳥等等的俗物和不潔之物,而這些活物都是預表外邦人(徒十2834-35)。在神的經營裡,唯有神的百姓才是“人”,而其他的只是俗物和不潔之物。不只是彼得如此看待猶太人和外邦人,連我們的主也稱迦南的外邦婦人為狗(太十五26)。

 

感謝主,雅各基本上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但卻被稱為是比其他造物都低下的蟲,這是因爲雅各的地位是不如以掃這長子的。並且因著被逼迫流離在外,成爲更低下的蟲,是被棄絕的的不潔之物。感謝主,雅各被改名為以色列,其實也預表我們這些外邦人,雖然也是屬於不潔之物,但是卻也能被稱爲神的選民。所以,雅各被稱爲以色列,對於我們這些外邦人是一種鼓勵,是極大的福音!

 

與人與神較力

 

那麽,蟲雅各是如何成爲人以色列的?聖經也已經明言,那是因爲雅各是一個與神與人較力,都得了勝的人(創三二28)。他不只是一個勝過人的雅各,也是一個勝過神的以色列。

 

以色列 ישׂראל / yisraelIsrael)這字就是源於“較力”, שׂרה / sarahpower),這字。在何西阿書十二章3節說:「他在腹中抓住哥哥的腳跟,壯年的時候與神較力」,其中“較力”這字就是sarah。“較力”的意思雖然類似於“抓奪”,但是卻有很大的分別。

 

教會要成為神的產業,不只需要是雅各,教會要成為神的產業,也必須是以色列。雅各只是“抓奪(羨慕)”屬靈的恩賜;但是要得著屬靈的恩賜還必須與那賜恩者較力,這就是以色列!

 

在創世記中提到雅各與天使摔跤時,只說雅各勝了天使求祝福,但是何西阿書卻特別加上“哭泣懇求”(何十二4)。所以雅各在毗努伊勒與神摔跤哭泣懇求的這幅圖畫,就如同主耶穌在客西馬尼流淚禱告父神一樣。什麼是禱告?禱告就是與神較力。神要有抓奪的雅各,神也要有與祂較力的以色列。神要人切慕屬靈的恩賜,神更要叫人看見祂才是那恩賜者。切慕屬靈的恩賜是雅各,但是要得著所切慕的屬靈恩賜,還必須是以色列,與神較力(哭泣懇求),並勝過神(得著答應)。

 

請注意,雅各被取名為以色列,並非像亞伯蘭被改名為亞伯拉罕,而是如同他的哥哥以掃一樣,同時使用兩個名字。以掃也叫以東;同樣的,雅各也叫以色列。以掃這名是從人而來的名稱,但在神的眼中他就是以東;雅各也是從人而來的名稱,但是在神的計劃裡,他應該叫以色列。神之所以兩次重複的說到雅各的名應該叫以色列(創三二28,創三五10),因為那是神的心意:神不只希望雅各勝過人,同時神也希望雅各勝過祂而被稱為以色列。所以,在聖經中我們看見雅各和以色列的名稱是一直同時被使用的。請注意,在創世記三十五章10節,當神再一次提到雅各從今以後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時,這是神再一次重申祂的心意,接著後半節說:「這樣,他就改名叫以色列」,原文應該是:「這樣,祂(神)就叫他(雅各)的名為以色列」。不是雅各改名為以色列,而是神叫雅各的名為以色列。

 

感謝主,神是雅各的神,神也是以色列的神!神要得著一般“與人與神”較力而得勝的人。神是雅各的神,雅各與以掃較力而得勝;感謝主,神也是以色列的神,神要得著雅各是一個與祂較力而勝過祂的人。雅各是懂得抓奪恩賜的人;但是神要叫雅各為以色列,因為雅各要認識神才是那賜恩者。雅各為了他想要的恩賜就必須來與神較力(禱告,哭泣懇求),並勝過神(得著答應)。

 

請注意,在何西阿書十二章提到雅各如何“在腹中抓住哥哥的腳跟,壯年的時候與神較力”,在第2節先提到說:「耶和華與猶大爭辯,必照雅各所行的懲罰他,按他所做的報應他。」這節的“懲罰”應該翻譯為“臨到”。當神臨到人時,會有懲罰也會有獎賞;至於是懲罰或是獎賞,都是根據人所行和所做的來報應各人。因此這節正確的意思是耶和華如何臨到雅各,按雅各的行為報應雅各;神也會臨到猶大,要按猶大的行為報應猶大。君王要由猶大而出,猶大就必須要有雅各的特質:與人與神較力都得勝。教會的得勝者將來也要與神一同作王掌權,那麼教會在世人的眼中也必須被人稱為雅各,最後蒙神稱許,被神稱為以色列。

 

感謝主,雅各與人與神較力都得勝而被神稱為以色列。雅各與人較力得勝,説出雅各比以掃更羡慕屬靈的恩賜;雅各與神較力得勝,説出因著雅各的祈求,最終也得著賜恩者的稱許。這就是雅各蒙神喜悅的原因;但是以掃卻是一條位於門口的道路被人隨意踐踏,這是神惡以掃的原因。願神祝福我們,叫我們也如同雅各一樣成爲一個與人與神較力都得勝的人!勝過以掃只是切慕屬靈的恩賜,勝過神是得著賜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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