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6日 星期四

太:馬太福音第25章


Mat 25:1  那時,天國好比十個童女拿著燈出去迎接新郎。

[註1]         在馬太福音,一共有五處提到天國的比喻。第一處在馬太福音十三章,包含六個比喻,是神整個時期經營的鳥瞰,從人子將國度之子,撒在世界裡,到將網撒在海裡,終結這個世代(太十三2450)。第二處在馬太福音十八章,就在教會建造的啟示之後,將天國比喻為一個王免了僕人的債(太十八27),啓示基督愛祂的教會。所以,主如何免了我們的債,我們也必須免了弟兄姐妹們的債。第三處在馬太福音二十章,天國好像家主雇人進他的葡萄園做工(太廿1),是神在新約的經營,啟示救主是主人,我們是僕人。第四處在馬太福音二十二章,天國好比一個王為他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啟示救主在將來是我們的丈夫,我們是祂的新婦。但是,這個娶親的筵席必須坐滿了客人,王才會進來觀看賓客(太廿二1011)。我們都知道,即使到了今天,這個娶親的筵席還沒有坐滿客人,因為外邦人的數目還沒有添滿(羅十一25)。外邦人的數目被添滿了,乃是到了馬太福音二十五章,主耶穌第五次提到天國的比喻,由十個童女拿著燈出去迎接新郎所預表的。

[註2]         「十個童女」。馬太福音二十四章,在田裡工作的和推磨的是兩個人,代表主回來時,還活在地上的兩類百姓:信徒和猶太人;而在這個比喻裡的童女是有十個,是指當主回來時,那些已經死了的人,他們息了地上的勞苦,由第5節的睡著了所表明的。這兩個比喻都是講到主的再來。基督徒活著的時候,是以工人的身份盼望主的再來;安息了,是以童女的身份,爲了迎接新郎。這裡的童女,按著字面的意思是指沒有結過婚的女人,但在屬靈的意義上,是泛指神的百姓(林後十一2)。特指因著死,脫離了丈夫的律法,成為屬於主的童女。

[註3]         「拿著燈」。這字比較正確的翻譯,應該如約翰福音十八章第3節,翻譯為火把(約十八3)。火把就是在火炬的頂部沾了油,再點火發光。箴言二十章27節說: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鑒察人的心腹。”在啟示錄第四章第5節說到:在神的寶座前有點著的七盞火燈,那七燈被稱為神的七靈。基本上,不管人的靈或神的靈,火把本身不是靈,因燃燒而發光的油才是靈(賽六十一1)

[註4]         「出去迎接新郎」。有一些聖經版本,在出去迎接新郎這句之後加上和新娘。雖然很多聖經學者認為不應該加上和新娘這句,但是這也讓我們注意:這十個童女只是迎接新郎的角色,還有一位新郎所要娶的新婦並沒有提到。因為這新婦是奧秘的,她是羔羊的妻,是恩典時代接受羔羊之血的得勝者。

[註5]         值得注意的是:這童女一共有十個。很清楚的,這是一個線索,讓我們聯想到波阿斯要娶路得為妻時,也是有十人為證(得四2)。路得是外邦摩押女子,預表神恩典時期的教會,也就是啟示錄的非拉鐵非教會。所以,主耶穌這十個童女的比喻,還是接續二十四章,與以色列家的荒涼有關。主要叫那些自稱是猶太人的來到教會腳前下拜,見證主是已經愛了教會(啟三9)。

 

Mat 25:2  其中有五個是愚拙的,五個是聰明的。

[註1]         在神每個時期的經營裡,總是有得勝者,也有失敗的。但是一個人的得勝或失敗,卻完全取決於個人如何盡神所賜給個人的恩賜·,如1430節所描述的。這十個童女,如同以色列的歷史,尤其是以色列亡國後,由這數目所預表的那失落的十個支派一樣,成為我們外邦信徒的鑒戒;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林前十11)。

 

Mat 25:3  愚拙的拿著燈,卻不預備油;

[註1]         「愚拙的拿著燈」。“愚拙”原文有一個字γαρ / garbecause),加強解釋前節所提到那五個愚拙的童女,愚拙的原因是因為不預備油。

 

Mat 25:4  聰明的拿著燈,又預備油在器皿裡。

[註1]         「聰明的拿著燈」。愚拙的和聰明的都拿著燈,而且燈裡都有油,代表他們都有神所賜內住的聖靈(羅八9)。

[註2]         「預備油在器皿裡」。童女的愚拙或聰明,不在於燈裡是不是有油,而在於器皿裡是不是有預備的油。能保證燈一直發光的,不是燈裡的油,而是器皿裡要有油。我們就是神所造的器皿(羅九2);所以,預備油在器皿裡,就是叫神的靈充滿我們這個器皿(弗五18)

[註3]         主向我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所以,保羅說: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話)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西三16上)。一個器皿裡有油的聰明童女,就是將主的話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代表一個人生命的成熟。因爲主的話就是生命。

 

Mat 25:5  新郎遲延的時候,他們都打盹,睡著了。

[註1]         「新郎遲延的時候」,是因爲還沒有到新郎預定的時間(約七6),也是主的忍耐和寬容(羅九22,林後一23)。

[註2]         「打盹,睡著了」。“打盹”,原文簡單過去時態(aorist),一般屬靈的意義代表不警醒,如13節所說的。而睡著了,原文 不完全時態(imperfect),代表持續性。對比於第二十四章,有活著在地上忙碌的人;而這十個童女,代表在主回來時,已經息了他們地上的勞苦。活著的時候,我們的身份是工人;安息了,我們的身份就是要迎接新郎的童女。

 

Mat 25:6  半夜有人喊著說:『新郎來了,你們出來迎接他!』

[註1]         「半夜有人喊著說」,原文「半夜有一喊叫聲」。羔羊娶妻的時間是在倒下盛滿末後七災的七碗時。這七碗是第七號的內容,保羅稱為末次的號筒。有人喊著說就是這末次號筒吹響時,死人就要復活(林前十五52)。所以,童女就都起來迎接新郎。

[註1]         「新郎來了」。這新郎是啟示錄二十一章910節的羔羊,要來娶祂的妻。

[註2]         「出來迎接他」。這是童女等待新郎的目的,為了能與新郎和新娘一同坐席(太廿五10)。

 

Mat 25:7  那些童女就都起來收拾燈。

[註1]         「收拾」。原文 εκοσμησαν / ekosmisantrimmed),在其它出經節翻譯為“妝飾”(彼前三5)。“妝飾燈”,除了修剪燈蕊,最主要的就是為燈加上油,如下節。

[註2]         「燈」,原文「自己的燈」。當主來的時候,得勝是一件非常個人的事。

 

Mat 25:8  愚拙的對聰明的說:『請分點油給我們,因為我們的燈要滅了。』

[註1]         「我們的燈要滅了」。愚拙的並非燈裡沒有油,只是器皿裡沒有預備的油,使得他們的燈要滅了。

 

Mat 25:9  聰明的回答說:『恐怕不夠你我用的;不如你們自己到賣油的那裡去買吧。』

[註1]         「恐怕不夠你我用的」。“不夠”原文 ου μη / ou mino no),雙重否定,意“絕對不夠”。這不是拒絕,而是陳述一個事實:油是絕對不夠兩個人用的。箴言說:正直人的義只能拯救自己(箴十一6)。在神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時,祂只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羅二5-6)。所以,神明確的說到,當災難臨到一國時,即使這國中有挪亞、但以理、約伯這三個義人,這三個義人也只能因他們自己的義救自己的性命,而無法救別人的性命(十四14)。

[註2]         「賣油的」,並沒有指明是誰賣油,但有可能是指主再來的時候,神所差遣來幫助祂百姓的兩個見證人,就是那兩棵橄欖樹(啟十一3-4)。這兩棵橄欖樹,在撒迦利亞書稱為兩個受膏者,也就是兩個油的兒子(亞四11~14)。

[註3]         「不如你們自己到賣油的那裡去買吧」。“油”代表“聖靈”,不是用錢可以彼此交易的。在這裡,“賣”與“買”不是純粹金錢的交易,而重在買賣雙方的意願,尤其是賣方的意願。如果賣油的不願意賣,就沒有人可以買得到油。所以,這裡買賣的屬靈意義是“施與受”的觀念。

 

Mat 25:10  他們去買的時候,新郎到了。那預備好了的,同他進去坐席,門就關了。

[註1]         「他們去買的時候,新郎到了」。睡了的人要到末次號筒吹響的時侯才會醒過來。等醒過來的時候,雖然可以買油,但新郎就要到了,一切都太晚了。所以,希伯來書說:我們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裡就剛硬了。(來三13)。

[註2]         「同他進去坐席」,就是同新郎進去參加婚宴。

[註3]         「門就關了」,代表教會恩典的時代已經結束了。當這恩典的門開著的時候,沒有人能關;但是一旦關了,就也沒有人能開(啟三7)。

 

Mat 25:11  其餘的童女隨後也來了,說:『主啊,主啊,給我們開門!』

[註1]         主曾應許,叩門的就給他開門(太七8)。但在這裡,這些隨後也來的童女雖然喊『主啊,主啊,給我們開門!』。這時的門是再也不可能開啟,因為恩典的門已經關了。

 

Mat 25:12  他卻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認識你們。』

[註1]         「我不認識你們」。若有人愛神,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林前八3)。主對這些童女說:“我不認識你們”,豈非告訴我們一個真正愛神的人,必然是一個警醒等候主來的人。

 

Mat 25:13  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那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

[註1]         主在這裡是重複馬太福音二十四章36節的話。在這個比喻裡,聰明的和愚拙的都睡著了,誰也沒有儆醒。所以,你們要警醒,意思是必須在活著的時候就警醒。做一個忠心有見識的僕人(太廿四45)。因此,接下來1430節,主就再以僕人所得的才幹來解釋如何警醒。

 

Mat 25:14  天國又好比一個人要往外國去,就叫了僕人來,把他的家業交給他們,

[註1]         「天國又好比」,原文「就好比」,沒有“天國”這詞。所以,1430節並非是天國的另外一個比喻,而是進一步解釋童女的聰明或愚拙,是在於主回來前如何做生意賺錢,也就是預先買油放在器皿裡。

 

Mat 25:15  按著各人的才幹給他們銀子:一個給了五千,一個給了二千,一個給了一千,就往外國去了。

[註1]         另譯:按著各人自己的才幹:一個給了五他連得,一個給了二他連得,一個給了一他連得,就往外國去了。

[註2]         「按著各人的才幹給他們銀子」。代表神所賜給人的恩賜是依據人本身特定的能力。就如保羅所說的,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所以,神所給我們的恩賜,也就各有不同(羅十二4-6)。

 

Mat 25:16  那領五千的隨即拿去做買賣,另外賺了五千。

[註1]         「拿去做買賣」。神是一位有旨意、有目的、有計劃的神,所以神在地上有祂的經營。人從神那裡領受了恩賜,就馬上拿去做買賣,代表人所領受的恩賜,一切都是為了祂在地上的經營。

 

Mat 25:17  那領二千的也照樣另賺了二千。

[註1]         那領五他連得的和領二他連得的,都另外賺了一樣的錢。在屬靈的意義上,就是人依照所得的恩賜,盡他所該盡的功用。就如羅馬書所說的:或說預言,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說預言,或作執事,就當專一執事;或作教導的,就當專一教導; 或作勸化的,就當專一勸化;施捨的,就當誠實;治理的,就當殷勤;憐憫人的,就當甘心。(羅十二6-8)。

 

Mat 25:18  但那領一千的去掘開地,把主人的銀子埋藏了。

[註1]         「掘開地埋藏了」。我們不能將這領一他連得的掘開地,就是在世界裡為自己鑽營。也不能解釋這領一他連得的,把主人的銀子埋藏了,是輕忽神所賜的恩賜。因為這兩種解釋和後文所說的都不符合。請注意,這領一他連得的並沒有隨意花費主人所給的,而是保存起來並交還給主人。並且這領一他連得的也認識主是忍心的,是一個懂得害怕主的人,並沒有輕忽神所賜的恩賜。

[註2]         所以,所謂“掘開地埋藏了”,應該就著字面意義領會為“死”。主乃是那一粒的麥子,已經落在地裡為我們死了,如今在復活裡,祂所賜的恩賜,卻被這領一他連得的埋入地裡。對於這領一他連得的人來說,他雖然是珍賞主的死,但卻不領會主在復活裡的恩賜是為了工作。因為主是在第八日復活(星期天),是六日工作開始的第一天。這就是那五個愚拙的童女,他們的器皿裡沒有足夠油的原因。他們不明白主所給的恩賜是讓他們用來買油的。也就是說,上一個比喻中的五個愚拙的童女,他們的器皿裡所有的就是“這一他連得”,與他們一起埋葬死了。

 

Mat 25:19  過了許久,那些僕人的主人來了,和他們算帳。

[註1]         「和他們算帳」。主人與僕人算帳,預表那日的審判。

[註2]         審判是要從神的家起首(彼前四17),這要發生在末次號筒吹響的時候,那時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而有些活著還存留的人,也會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帖前四1617)。

 

Mat 25:20  那領五千銀子的又帶著那另外的五千來,說:『主啊,你交給我五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五千。』

[註1]         在上一節是說主人來了,要和僕人算帳。而這節是說僕人帶著所賺的錢來到主人這裡。這是預表那日在半空中,基督審判台前的審判(林後五10;羅十四10)。

[註2]         「請看,我又賺了五他連得」。有五他連得的又賺了五他連得。就是這僕人照著神所給的恩賜,每一他連得,又賺了一他連得,代表僕人完全盡了他所該盡的功用。

 

Mat 25:21  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註1]         「不多的事,許多事」。“不多的事”是指今天盡自己的功用;“許多事”是指將來管理人的事,也就是主所應許的,在千年國裡與主作王一千年。

[註2]         「良善又忠心」,等同於一個人對神的敬虔(彼後一3)。“敬虔”這字原文ευσεβης / efsevis,由ευ/ efgood),“良善”,和σεβομαι / sebomaiworship),“敬拜”等同“忠心”,兩個字根組成。今天在教會中,所謂良善又忠心的僕人,只是在身體裡,盡自己肢體的功用而已,完全沒有可以誇口的。但是,因著我們今日的盡功用,那日就可以重新回到神原初造人的心意,代表神作王掌權。

[註3]         「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就如五個聰明的童女,可以進去享受婚宴的快樂。

 

Mat 25:22  那領二千的也來,說:『主啊,你交給我二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二千。』

[註1]         領二他連得的,因為他們的每一他連得,也都另外賺了一他連得,所以他從主那裡所得的獎賞和讚美是和那領五他連得的一樣。在教會中,每個弟兄姐妹雖然有功用大小的區別,但是神所要求於每一個人的並沒有分別,那就是用一他連得,另外賺了一他連得。

 

Mat 25:23  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註1]         「又良善又忠心」,見太廿五21註解。

[註2]         一個良善又忠心的僕人,就是在一個身體裡,全身都靠主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好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弗四16)。

 

Mat 25:24  那領一千的也來,說:『主啊,我知道你是忍心的人,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

[註1]         「忍心」,原文σκληρος / sskliroshard),“堅硬”,形容對於人或事的無法妥協。這字也用在約翰福音第六章,當主告訴祂的門徒: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約六55)。就有很多人退去,不與主同行,因為他們認為這話甚難,誰能聽呢?(約六60)。其中“甚難”,就是這裡的“忍心”。主所說的話甚難,叫人無法跟隨。主的忍心也叫這領一他連得的僕人為難,因而退卻害怕。

[註2]         「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僕人認識主人的忍心是到了幾乎無理的地步,因為沒有播種的地方,也要收割;沒有散到各處的東西,也要去收集起來。但是,主的無理,不就是我們蒙恩的見證嗎?我們所得的恩典不就是白白的恩典嗎?白白的恩典就是收割我們所沒有播種的,白白的恩典就是可以收集我們所沒有散去的!感謝主,主的“忍心”,正是我們能得著恩典的原因。我們若真的害怕主的忍心,就必然是一個忠心運用恩賜的人,而不是以主的忍心成為我們的藉口。

 

Mat 25:25  我就害怕,去把你的一千銀子埋藏在地裡。請看,你的原銀子在這裡。』

[註1]         「請看,你的原銀子在這裡」。這領一他連得的僕人,因為害怕主的忍心而埋藏起來,以免主來的時候,沒有銀子可以還給主。但是他卻忽略了還要加上利息(太廿五27)。

 

Mat 25:26  主人回答說:『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你既知道我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

[註1]         「又惡又懶的僕人」。在二十一章葡萄園的比喻裡,園戶為了占家主兒子的產業,就殺害家主的兒子而被責備為惡人,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這個領一他連得的僕人,只因著害怕主,而將主人所給的一他連得保管好,卻被主人責備為又惡又懶的僕人,這是值得我們默想的。

[註2]         在二十一章葡萄園的比喻裡,園戶所預表的猶太人的惡,是將家主的兒子殺了。這裡領一他連得的僕人所預表的新約信徒的惡,則是輕忽主復活裡的恩賜。因此主人不只責備他是“惡”,也責備他是“懶”。因為主耶穌是在第八天(星期天)復活,也就是也就是在一星期六天工作的開始。復活就是六日工作的開始,但是這領一他連得的僕人,是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來六5),卻將主復活裡的恩賜“埋了”,如同殺害主的猶太人一樣,要把主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主(來六6)!這豈非是一個又惡又懶的僕人!

 

Mat 25:27  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

[註1]         「兌換銀錢的人」。以色列人是不能從自己的弟兄取利息的(尼五710)。所以,這裡的兌換銀錢的人必是指外邦人。我們的主道成肉身,是要往以色列家的群羊那裡去;同樣的,我們從主所得的恩賜,最主要也是為了造就弟兄姐妹,為了身體的建造,而不是為了外邦人。如果我們將主所給的恩賜,用來造就弟兄姐妹,那麼一他連得,就可以另外賺一他連得。但是將主所給的恩賜用在外邦人身上(例如從事公益事業),最多只能賺到百分之一的利息(尼五11)。雖然如此,主說:到祂來的時候,至少還可以連本帶利的收回。

 

Mat 25:28  奪過他這一千來,給那有一萬的。

[註1]         「一千一萬」,原文「一他連得十他連得」。不是字面意義的從那有一他連得的,將他的一他連得奪過來,給那有十他連得的。這裡的“奪”與“給”,就如在葡萄樹的比喻裡,“奪”是奪去枝子結果子的能力;是使本就能結果子的枝子結果更多(約十五2)。

 

Mat 25:29  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

[註1]         「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凡有的”指有賺到錢的。“還要加給他”,指使他賺得更多。“叫他有餘”,指在交賬的時候,除了所該交給主人的賬,還有多餘的。這是主對又良善又忠心之僕人的額外獎賞。

[註2]         「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沒有的” 指沒有賺到錢的。“連他所有的”,指當初他從主所得的。“也要奪過來”,指使他再也沒有錢可以用來做生意賺錢,等同於葡萄樹的枝子被剪去,再也無法結果子。

 

Mat 25:30  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註1]         「丟在外面黑暗裡」。主就是光,所以「外面黑暗」就是沒有主同在的地方。這無用的僕人被丟在外面黑暗裡,就如葡萄樹的枝子離開了葡萄樹,被丟在外面枯乾。所謂“枯乾”是失去結果子的能力,也就是失去主所給的恩賜,不是失去救贖的永生。

[註2]         「必要哀哭切齒」。這是馬太福音第四次提到神的百姓要哀哭切齒(參太廿四51注解)。哀哭切齒不是永久的滅亡。所以,神讓祂的百姓哀哭切齒,也是祂審判裡的恩典。

 

Mat 25:31  當人子在他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

[註1]         前面1930節,主人與僕人算帳,是主來到半空中,是基督審判台前的審判。到復興的時候,也就是三年半大災難結束後,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 ”(太十九28)。所以,萬民都要聚集在祂面前,神所要審判的對象,最主要是指在列國中的猶太人聚集在祂面前。

 

Mat 25:32  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

[註1]         「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耶利米書說,神的聖所就是神榮耀的寶座,從太初就安置在高處(耶十七12)。所以,萬民都聚集在祂面前,就是祂的百姓都聚集到聖所這裡來。因此,這些萬民最主要是指在列國中的以色列人,而不是指所有列國的人。

[註2]         「分別綿羊山羊」。在末日,神審判祂的百姓就如同牧人分別綿羊山羊。綿羊代表義人(太廿五37),山羊代表被咒詛的人(太廿五41)。

 

Mat 25:33  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

[註1]         安置在右邊或左邊代表審判的結果。右邊的人,是主所扶持和堅固的人(詩八十17)。

 

Mat 25:34  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

[註1]         「創世以來」。神榮耀的寶座,從太初就安置在高處(耶十七12),所以父所賜給義人的國是從創世以來就預備好的。

[註2]         保羅說: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林前六9)。王之所以向那右邊的說:可以承受那創世以來所預備的國,就是因為他們在神的眼中都是義人(太廿五37)。

 

Mat 25:35  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

Mat 25:36  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

[註1]         餓、渴、作客旅、赤身露體、生病、與在監裡,是一個信徒活在地上必須經歷的六件事。“餓與渴”是讓我們認識主是我們的真飲食(約六5);“客旅”是因我們盼望一座神所經營所建造的有根基的城(來十一10);“赤身露體”指明我們需要穿上新人(弗四24),來遮蓋我們的羞恥(創二25);“生病”是表明我們的軟弱,經歷神的憐恤(腓二27),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們(林後十二9)。“在監裡”是見證唯有基督能釋放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不再被奴僕的軛挾制(加五1),也叫我們交通於基督的苦難,磨成祂的死。

[註2]         保羅見證,不管他所忍受的是何等的逼迫;從這一切苦難中,主都把他救出來了(提後三11)。所以,在末日的大災難,就有綿羊來照顧祂的信徒。

[註3]         這些受綿羊照顧的人,主在40節是稱他們為祂的弟兄,也就是信主的信徒。但是,主卻告訴綿羊,他們所照顧的人是祂自己。

 

Mat 25:37  義人就回答說:『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你餓了,給你吃,渴了,給你喝?

Mat 25:38  什麼時候見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體,給你穿?

Mat 25:39  又什麼時候見你病了,或是在監裡,來看你呢?』

[註1]         這些綿羊之所以被稱為義人,是因為行為稱義。但是這些綿羊並不知道他們所照顧的信徒,主把他們看為是祂自己。

[註2]         請注意:這些綿羊並不是指將來在神國裡的百姓。因為第一,主再來的時候,世上的國都成了主的國(啟十一15),那時地上的百姓自然才是神國裡的百姓,而不是這裡的綿羊。第二,這些綿羊被稱為義人,能承受那創世以來神所預備的國,是特別指神的選民以色列,是因為行為稱義,而神的另外一批選民,信徒,是因信稱義(羅三28),也是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所揀選的人(弗一4)。雖然信徒被稱為義,是因信稱義;綿羊被稱為義,是因行為稱義(羅二13)。但是稱義的事實並沒有差別。將來信徒在基督的審判台前也要依行為受審判。

 

Mat 25:40  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

[註1]         「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代表這些義人在主回來時還沒有信主。雖然在主回來時,恩典的門已關,但是他們因著行在信徒身上的義行,也要被稱為義人,也可以承受那創世以來神為他們所預備的國。雖然保羅說,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那是指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所以,保羅確定的說:原來在神面前,乃是行律法的稱義(羅二13),只是沒有一個屬肉體的人,可以行全律法,特指那字句的律法,而被稱為義。感謝主,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羅十4),不只是使凡信主的都得著義;也叫這些綿羊因行在主身上,而被稱為義。

[註2]         義人行義在信徒身上,卻不知道是做在主身上。其實,很多時候,我們在環境中所經歷的苦難,我們頂多只是認為我們是為主受苦難,卻沒有認識到我們的主是與我們一同經歷餓了、渴了、病了、和一同在監裡。人在環境中若有這樣的認識,那將是何等的安慰和有福!

 

Mat 25:41  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

[註1]         「永火」,就是火湖,不是為人所預備,而是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

 

Mat 25:42  因為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吃,渴了,你們不給我喝;

Mat 25:43  我作客旅,你們不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不給我穿;我病了,我在監裡,你們不來看顧我。』

[註1]         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雅二13)。

 

Mat 25:44  他們也要回答說:『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你餓了,或渴了,或作客旅,或赤身露體,或病了,或在監裡,不伺候你呢?』

[註1]         「我們什麼時候不伺候你呢?」山羊的回答和綿羊的回答表面上是一樣,但是實質上山羊是很自義的回答:主啊,我們什麼時候不伺候你呢?。法利賽人就是這麼誇口的:『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 (路十八11-12)。所以,主說:蛇類、毒蛇之種,怎能逃脫地獄的刑罰呢?(太廿三33)。

 

Mat 25:45  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不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

Mat 25:46  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

[註1]         「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就是山羊有份於火湖裡永遠的滅亡。

[註2]         「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就是綿羊要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他所預備的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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