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3日 星期三

創世記第20章

創世記20

 

再次往南地遷移,來到基拉耳(廿1),

經歷魂的救恩

 

Gen 20:1  亞伯拉罕從那裡向南地遷去,寄居在加低斯和書珥中間的基拉耳

[註1]         向南地遷去」。聖經沒有解釋爲何亞伯拉罕要離開他所住的希伯崙向南地遷移,也許也是因為飢荒。但值得注意的是,這兩次的向南地遷移,都是為了記載女人如何順服丈夫,以丈夫為頭。在十二章,是撒萊順服亞伯蘭;在這裡是改名後的撒拉順服亞伯拉罕(見創十二11註解)。

[註2]         「基拉耳」。是屬迦南的西南方邊境(創十19),非利士人所居住的地方。亞伯拉罕寄居在基拉耳,是寄居在兩個曠野,加低斯和書珥,之間。一個是靠近迦南地的加低斯曠野。摩西因著兩次擊打磐石,而無法進入迦南地(民廿1~13)。一個是靠近埃及的書珥,被稱為“埃及前的書珥”(創廿五18)。以色列人在摩西的帶領下過了紅海,就來到書珥的曠野(出十五22)。使女夏甲逃離她的主母撒萊,也是來到書珥的曠野(創十六7)。基拉耳夾雜於迦南與埃及之間,預表信徒生活於屬靈與屬世之間,也就是生活在屬魂的情形下。請注意,信徒信心的果效,最終所要得著的乃是魂的救恩(彼前一9),也就是神的救恩是讓我們的魂在靈與肉體之間,有一個自由選擇的權利。我們的魂若體貼肉體,就是死;但我們的魂若體貼靈,乃是生命、平安(羅八6)。亞伯拉罕在十二章的失敗,是因飢荒而下到埃及所代表的世界,與身體有關。而亞伯拉罕在這裡再次的失敗,則是與魂所代表的曠野有關。我們可以說信徒一生的功課,就是天天經歷魂的救恩,直到我們的魂能以基督的心思為心思,以基督的意念為意念。所以身為信心之父的亞伯拉罕,在神的帶領下來到基拉耳,叫他藉著環境經歷魂的救恩。

 

撒拉順服亞伯拉罕(廿218),

仰賴神的聖潔婦人,再次順服自己的丈夫

 

Gen 20:2  亞伯拉罕稱他的妻撒拉為妹子,基拉耳王亞比米勒差人把撒拉取了去。

[註1]         「亞伯拉罕稱他的妻撒拉為妹子」。希臘文LXX譯本加上“因為他害怕稱她為妻子,這城的人就隨時會殺了他”。 這是亞伯拉罕重複他之前的軟弱。見創十二1113註解。

[註2]         「把撒拉取了去」。這時的撒拉已經是八十九歲,生育已經斷絕。但是亞比米勒還是差人把撒拉取了去。這可能是出於政治結盟的考慮,但更有可能的,還是因為撒拉的美貌(創十二13)。雖然這時的撒拉不如她之前在埃及受到眾人的讚美,但撒拉的美絕對是亞比米勒差人把撒拉取了去的重要原因之一。基本上,撒拉所代表的美貌,該是世人對教會的欣賞,不會因年日而改變。

 

Gen 20:3  但夜間,神來,在夢中對亞比米勒說:「你是個死人哪!因為你取了那女人來;他原是別人的妻子。」

[註1]         「你是個死人哪」。神為撒萊的緣故降大災與法老和他的全家,這大災本身就是神對法老的指責。但是神為撒拉的緣故,是使亞比米勒家中的婦人不能生育(創廿18)。這是沒有事先警吿式的刑罰,因此神還需要的在夢中親自指責亞比米勒的不是。神在夢中對亞比米勒的責備,指出世人都死在過犯罪惡之中而不自知(弗二1)。

[註2]         「別人的妻子」。希臘文LXX譯本作“她與男人同住”,代表妻子在丈夫活著的時候,受到丈夫律法的綑綁(羅七2)。所以取了別人的妻子就是違背律法。在神眼中,違背律法就是一個死人。

 

Gen 20:4  亞比米勒卻還沒有親近撒拉;他說:「主啊,連有義的國,你也要毀滅嗎?

[註1]         「還沒有親近撒拉」。“親近”意“靠近”,在希臘文LXX譯本翻譯為 ηψατοtouch),“碰觸”,同6節的“沾著”。所以還沒有親近撒拉,就是還沒有與撒拉同房,也就是還沒有干犯淫亂的律法。因為撒拉實際上是有丈夫律法綑綁的。

[註2]         「有義的國」,希臘文LXX譯本作“不知情又有義的國”。“ 不知情”,就是事先不知道撒拉已經有了丈夫。“有義”,不是亞比米勒認為自己的國是義的,而是因為他接納亞伯拉罕全族的人,所以亞比米勒認為他的國在這件事上是有義的。

 

Gen 20:5  那人豈不是自己對我說『他是我的妹子』嗎?就是女人也自己說:『他是我的哥哥。』我做這事是心正手潔的。」

[註1]      「心正手潔」,或「心潔手正」。“潔”,在希臘文LXX譯本翻譯為 καθαραpure),“清潔”。“正”,希臘文LXX譯本翻譯為 δικαιοσυνηrighteousness),“公義”。“心潔”就是清潔的良心,也就是神所赐给人的“本性”。保羅說: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羅二14)。所謂“順著本性”就是“心潔”;而“行律法上的事”就是“手正”。亞比米勒是心潔手正的,意思就是他按著神所賜給他的良心,行符合律法的事。

 

Gen 20:6  神在夢中對他說:「我知道你做這事是心中正直;我也攔阻了你,免得你得罪我,所以我不容你沾著他。

[註1]         「心中正直」,或 「心中清潔」。見上節註解。對於外邦人來說,亞比米勒按著神所造的清潔良心行事,是神所稱許的。所以,神才攔阻他。

[註2]         「不容你沾著她」。“沾著”原文義“碰觸”。見4節。因著亞比米勒行事憑著神所賜給他的良心。所以亞比米勒取了撒拉,又沒有碰觸撒拉,是神的保守。

 

Gen 20:7  現在你把這人的妻子歸還他;因為他是先知,他要為你禱告,使你存活。你若不歸還他,你當知道,你和你所有的人都必要死。」

[註1]         「因為他是先知」。神向亞比米勒指出亞伯拉罕是先知,是告訴亞比米勒,亞伯拉罕可以為他禱告,使他存活。神沒有直接赦免亞比米勒,而是間接的藉著亞伯拉罕的禱告。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屬靈原則:神在地上的工作,需要有人與祂同工。所以所謂“先知”,並非強調其地位的尊崇,是神的代表,為神說話。更重要的,先知乃是一般有神的心思,懂得與神配合的僕人。

[註2]         「你和你所有的人都必要死」。這是何等的嚴厲。但這不是說亞比米勒取了撒拉,就都要死。而是在亞比米勒知道撒拉是有丈夫的人之後,如果還不歸還,就都必要死。因為比米勒取了撒拉是罪人,但知道了卻還不歸還,是不悔改的罪人。將來下火湖的,不是罪人,而是不悔改的罪人。

 

Gen 20:8  亞比米勒清早起來,召了眾臣僕來,將這些事都說給他們聽,他們都甚懼怕。

[註1]         「將這些事都說給他們聽」,或「將這些話都說進他們的耳裡」。意即亞比米勒轉述神在夢中對他所說的話。

[註2]         「他們都甚懼怕」。所以亞比米勒對神說他的國是義的國(創廿4)。“義”就顯示在人對審判的懼怕。

 

Gen 20:9  亞比米勒召了亞伯拉罕來,對他說:「你怎麼向我這樣行呢?我在什麼事上得罪了你,你竟使我和我國裡的人陷在大罪裡?你向我行不當行的事了!」

[註1]         「你向我行不當行的事了」,或「你向我行了沒有人該行的事」。這是神藉著亞比米勒對亞伯拉罕的責備。

 

Gen 20:10  亞比米勒又對亞伯拉罕說:「你見了什麼才作這事呢?」

[註1]         「你見了什麼才作這事呢」。埃及法老與亞比米勒在這件事上都責備亞伯拉罕。但兩者卻有幾點的不同。第一,亞比米勒不只責備亞伯拉罕,並且想知道是否亞伯拉罕看見他國中有任何不對的情形,才陷他於如此軟弱的地步。 “義” 重在對自己的審查,“不義”只重在對人的審判。

 

Gen 20:11  亞伯拉罕說:「我以為這地方的人總不懼怕神,必為我妻子的緣故殺我。

[註1]         「我以為這地方的人總不懼怕神」。這是一個義人,寄居在世所該有的戒慎恐懼的態度。但因此犧牲自己的妻子,也顯示亞伯拉罕肉體的軟弱。見創十二11註解。

 

Gen 20:12  況且他也實在是我的妹子;他與我是同父異母,後來作了我的妻子。

[註1]         「是我的妹子」。更精準的說,撒萊是亞伯拉罕的侄女,但對於亞伯拉罕來說,撒萊也的確是他親族中的妹妹。見創十一29註解。

 

Gen 20:13  當神叫我離開父家、飄流在外的時候,我對他說:『我們無論走到什麼地方,你可以對人說:他是我的哥哥;這就是你待我的恩典了。』」

[註1]         見創十二11註解。

 

Gen 20:14  亞比米勒把牛、羊、僕婢賜給亞伯拉罕,又把他的妻子撒拉歸還他。

[註1]         「把牛、羊、僕婢賜給亞伯拉罕」,希臘文LXX譯本作「把一千銀子、羊、牛、僕婢賜給亞伯拉罕」。埃及法老是在不知詳情下,因撒萊才厚待亞伯拉罕(創十二16);但是亞比米勒是在得知詳情後,厚待亞伯拉罕。這是義與不義之間的第二個差別。“義”重在捨,“不義”在於得。

 

Gen 20:15  亞比米勒又說:「看哪,我的地都在你面前,你可以隨意居住」;

[註1]         「你可以隨意居住」。埃及法老是送走亞伯拉罕,但是亞比米勒是接納亞伯拉罕。這是義與不義之間的第三個差別。“義”重在於接納,“不義”在於棄絕。亞伯拉罕後來就寄居在非利士人之地多日(創廿一34)。也許就居住在別是巴(創廿一31),以撒也就生在別是巴。

 

Gen 20:16  又對撒拉說:「我給你哥哥一千銀子,作為你在閤家人面前遮羞的(羞:原文作眼),你就在眾人面前沒有不是了。」

[註1]         另譯:又對撒拉說:「我已經給你哥哥一千銀子,作為妳在閤家人面前的價值,妳就在所有的事上都是真實的。」(LXX)。

[註2]         「我給你哥哥一千銀子」,或「我已經給你哥哥一千銀子」。“一千”原文 אלף / eleph thousand),是一個重要的數目,目的是使撒拉在眾人面前凡事被稱義。代表在千年國,我們被稱義,能與主一同作王一千年。

[註3]         「作為你在閤家人面前遮眼」。是遮與撒拉同在之人的眼,不是遮撒拉的眼眼。這一千銀子是證實撒拉,也是定罪亞比米勒和亞伯拉罕的不是。所以,眾人以一千銀子遮眼,就是眾人所看見的只有亞比米勒和亞伯拉罕的不是,而看不見撒拉的不是。這是義與不義之間的第四個差別。“義”重在悔改,“不義”在於自義。

[註4]         「在眾人面前沒有不是了」。或「在所有的事上都是真實的」,也就是在所有的事上都是真實的,也就是在眾人面前凡事被稱義」。撒拉被稱義是因爲眾人看見自己的不是。唯有認識自己的不是,才能認識何爲義。

 

Gen 20:17  亞伯拉罕禱告神,神就醫好了亞比米勒和他的妻子,並他的眾女僕,他們便能生育。

[註1]         「亞伯拉罕禱告神」。亞伯拉罕的禱告是配合神的行動,有如神與人之間的中保。

 

Gen 20:18  因耶和華為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的緣故,已經使亞比米勒家中的婦人不能生育。

[註1]         亞比米勒家中的婦人先是不能生育,後來恢復生育的能力。可以意指這時的撒拉應該已經從聖靈懷孕(創十八1011),或至少快要懷孕。所以,那應許給亞伯拉罕的那唯一的後裔,以撒,即將從她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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