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第22章
獻以撒(廿二1~19),
贖罪日的燔祭,十誡的第十條誡命
Gen 22:1 這些事以後,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
[註1] 「這些事以後」。就是亞伯拉罕在非利士人之地寄居了多年以後。亞伯拉罕離開別是巴,往北到了摩利亞地接受神的試驗。亞伯拉罕在試驗得著神的稱許之後,又回到別是巴居住(創廿二19)。
[註2] 「神要試驗亞伯拉罕」。也就是試驗亞伯拉罕關於後裔應許的信心。但不是要試驗亞伯拉罕是不是真的相信,而是為了進一步使亞伯拉罕的信心比金子更寶貴(彼前一7)。所以,“神要試驗亞伯拉罕”,也可以翻譯為“神要驗證稱許亞伯拉罕”。基本上,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雅二17)。亞伯拉罕獻上以撒,就是在行為上證明他的信心是活的。
[註3] 「我在這裡」。這是神的僕人所該有的,隨時準備好回應神呼喚時的警醒態度(創四六2,出三4)。
Gen 22:2 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
[註1] 「帶著你的兒子,就是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希臘文LXX譯本作:「帶著你你的愛子,你所愛的以撒」。以撒是基督的預表。以撒是亞伯拉罕獨生的兒子,是亞伯拉罕所愛的;基督也是神獨生的兒子(約三16),是神所愛的(太三17)。在亞伯拉罕獻以撒這件事上,不重在亞伯拉罕的信心,而重在以撒如何順服父親。在這裡,亞伯拉罕的心是如同父神一樣,要執行他心中的計劃,將自己的兒子,獨生的兒子,所愛的兒子以撒獻上。問題是,以撒幣續順服父親,使父親的計畫得以實行。
[註2] 「摩利亞地」。“摩利亞”的希臘文LXX譯本翻譯為την γην την υψηλην (the land of high),“高地”, 意指摩利亞地是一片比較高的地,是成為後來所羅門蓋聖殿的地方(代下三1)。另外,“摩利亞”的希伯來原文由 ראה / raah(seen),“看見”, 和 יהּ / yahh(Jah),“耶和華”,兩個字根組成,意“耶和華被看見”。 神是住在人所不能靠近的光中,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提前六15,16)。但是,在摩利亞地這裡,人卻可以看見一隻神所預備的羊羔,就是看見那本是人所不能看見的神。因此,摩利亞地就成為所羅門蓋聖殿的地方,因為聖殿是代表主自己(約二19~21),是那本不能被看見的神。因著道成肉身,就被世人所看見。
[註3] 「指示你的山上」。“山”是複數,原文意“眾山中的一座山”,也就是摩利亞地其中的一座山。這山應該是主釘十字架的地方(約十九17),也是屬於摩利亞地。
[註4] 「燔祭」。見創八20。
Gen 22:3 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備上驢,帶著兩個僕人和他兒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
[註1] 「清早起來」。可能神是在晚上,在異象中呼叫亞伯拉罕。所以,亞伯拉罕一大早起來,就馬上按著神所吩咐,以父親的角色,代表神,要執行父神心中的計劃。
[註2] 「備上驢」。主耶穌在進入耶路撒冷前,也是先打發兩個門徒去備了驢(太廿一2)。主耶穌騎驢駒表示自己降卑(太廿一5,亞九9),而對於驢駒來說,是背負著神的羔羊,進入耶路撒冷完成救恩(賽六二11)。因此,驢也代表那些背負神見證的神的兒女,包含新約和舊約。
Gen 22:4 到了第三日,亞伯拉罕舉目遠遠的看見那地方。
[註1] 「第三日」。代表從別是巴到摩利亞山的距離有兩天的路程,到了第三天才到達神所指定的山。“第三日”是創世記的地出於海的日子(創一9)。對於神來說,“第三日”代表神將顯現在摩利亞山,如以色列百姓在第三天要預備好自己,等待耶和華降臨在西乃山(出十九11);“第三日”對於神的百姓來說,也是潔淨自己的日子(民十九12),因為在摩利亞山那被看見的羔羊將潔淨世人的罪。
[註2] 「舉目遠遠的看見那地方」。“那地方”就是摩利亞地。是將來耶路撒冷城所在之地。亞伯拉罕能從遠處看見並知道那是神所指示的地方,必然是因為那時榮耀的神如同雲彩遮蓋摩利亞山。
Gen 22:5 亞伯拉罕對他的僕人說:「你們和驢在此等候,我與童子往那裡去拜一拜,就回到你們這裡來。」
[註1] 「你們和驢在此等候」。如同以色列百姓第三天預備好自己等候在山下(出十九11),因為榮耀的神將顯現在山上。
[註2] 「童子」。“童子”原文נער / naar,一般也指少年人。在出埃及記三十三章11節,約書亞被稱為少年人,原文也是童子。但那時的約書亞不只是少年人,更是一個成年人,可以成為摩西的幫手。只是相對於摩西來說,約書亞只是一個童子。同樣的,這時的以撒已經是一個可以背著燔祭柴的成年人,只是相對於他的父親亞伯拉罕來說,也只是一個童子。我們不知道這時以撒的實際年齡。但在這事件之後,接著創世記二十三章第1節就記載撒拉享壽一百二十七歲,也就是在以撒三十七歲時去世。所以,也許這時被當作祭物的以撒,和主耶穌上十字架的年齡一樣,約三十四歲。過了三年,撒拉去世。又過了三年,在以撒四十歲時娶了利百加為妻(創廿五20)。
[註3] 「回到你們這裡來」。是亞伯拉罕和以撒要一同回來。同樣的,這不是強調亞伯拉罕的信心,而是強調亞伯拉罕是代表父神,在父神的計劃裡,不只要捨棄自己的獨生子,也要復活祂的獨生子。所以,神之所以被稱為是亞伯拉罕的神,因為神是活人的神,不是死人的神(太廿二32)。
Gen 22:6 亞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兒子以撒身上,自己手裡拿著火與刀;於是二人同行。
[註1] 「柴、火、刀」。這三樣是宰殺祭物獻爲燔祭所必要的工具。但是獨缺最重要的獻爲燔祭的羊羔。
[註2] 「二人同行」。亞伯拉罕與以撒“二人同行”一共提了兩次。第一次是這這地6節,第二次是在第8節。第7節是以撒問他父親亞伯拉罕的話。我們由第7節的問話就可以知道,這時亞伯拉罕與以撒二人同行,不只是亞伯拉罕計劃將以撒獻為燔祭的羊羔,其實以撒自己心裡也已經知道:他自己就是那隻將被獻爲燔祭的羊羔。只是他必須要清楚明白父親的心意是如何。因此問了他父親以下第7節的話。
Gen 22:7 以撒對他父親亞伯拉罕說:「父親哪!」亞伯拉罕說:「我兒,我在這裡。」以撒說:「請看,火與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那裡呢?」
[註1] 直譯:以撒對他父親亞伯拉罕說:「說,父親哪;他說,這是你兒子;他說,看啊,火和柴,但燔祭的羊羔在那裡呢?」
[註2] 「以撒對他父親亞伯拉罕說」。接著所說的話都是以撒對他父親亞伯拉罕所說的話,並沒有亞伯拉罕的回答。在以撒對他父親亞伯拉罕所說的話裡,一共分為三次:第一次,只呼叫他父親,沒有內容;第二次,特別叫他父親看他這兒子;第三次,再叫他父親看火和柴,並問為何沒有燔祭的羊羔呢?以撒向他父親三次所問的話,代表以撒已經知道他自己就是燔祭的羊羔,只是他必須知道他父親的心意到底如何。以撒對他父親亞伯拉罕這三次的問話,就如同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三次向父神禱告(太廿六44)。等禱告完了以後,主耶穌就清楚父神的旨意;同樣的,以撒問了父親三次以後,也知道父親的心意如何,就繼續下節與他父親二人同行。
Gen 22:8 亞伯拉罕說:「我兒,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於是二人同行。
[註1] 另譯:亞伯拉罕說:「我兒,神必自己看見燔祭的羊羔。」於是二人同行。
[註2] 「神必自己預備」,原文「神必自己看見」。不是神要另外預備一隻燔祭的羊羔,因為以撒自己就是那隻已經預備好的燔祭羊羔(來十5)。所以,亞伯拉罕回答以撒的意思是:當我們到了摩利亞山上,神必看見燔祭的羊羔,因為神看見你,就是看見燔祭的羊羔。
[註3] 「於是二人同行」。這是第二次提到以撒與亞伯拉罕二人同行。在第6節,第一次的二人同行,那時以撒要確定父親的意思,問了父親一些話;第二次的二人同行是以撒在清楚了父親的意思後,就順服父親,與父親二人同行。亞伯拉罕被稱為信心之父,是因信稱義;而以撒則是在行為上,因順服成義。如羅馬書六章16節: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感謝主,我們的主本有神的形像,卻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 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6~8)。
Gen 22:9 他們到了神所指示的地方,亞伯拉罕在那裡築壇,把柴擺好,捆綁他的兒子以撒,放在壇的柴上。
[註1] 「築壇、擺好柴、捆綁、放在壇的柴上」。這是預表父神的亞伯拉罕,要執行他獻上以撒的計劃。但是亞伯拉罕要確保這計劃的執行,必須要有以撒的配合。沒有以撒的配合,亞伯拉罕最多只能築壇、擺好柴,但無法捆綁以撒、將以撒放在壇上。
[註2] 主耶穌在地時,也被人捆綁,被交給人(太廿七2,約十八12),最終被釘在十字架上。救恩的完成不只要有父神的計劃,更需要有基督的順服!在屬靈的原則上,“順服”不是美德,而是清楚神的旨意。任何不清楚神旨意的順服,是無知的順服,只是彰顯自己的美德;但是因著清楚神旨意的順服,是與神心意合拍的順服,是讓神得著榮耀的順服。
Gen 22:10 亞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殺他的兒子。
[註1] 「要殺他的兒子」。這是舊約的獻祭。所有獻在祭壇上的祭物不只是要沒有殘疾的,而且必須先流血而死,預表得著赦免(來九22)。一個沒有殘疾,並且付清罪的工價的祭物(羅六23),才夠格作為祭物獻給神。
Gen 22:11 耶和華的使者從天上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
[註1] 「呼叫他」。耶和華的使者呼叫亞伯拉罕是為了阻止亞伯拉罕殺害以撒,如下節。
Gen 22:12 天使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
[註1] 「一點不可害他」。以撒是基督的預表,神阻止亞伯拉罕拿刀殺以撒,卻不阻止基督死在十字架上,因為這裡亞伯拉罕獻以撒是後來贖罪日的預表,見下節註解。
[註2] 「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敬畏”原文ירא / yare(fear),意“害怕”,含有“因對主權的認識所產生的畏懼”。這是受造之物對造物主所該有的態度。
[註3] 「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以實瑪利也是亞伯拉罕的兒子,但是以撒是按著應許生的獨子(加三16),同時以撒在地位上也是亞伯拉罕的長子,因此是屬於神的(出十三2)。
Gen 22:13 亞伯拉罕舉目觀看,不料,有一隻公羊,兩角扣在稠密的小樹中,亞伯拉罕就取了那隻公羊來,獻為燔祭,代替他的兒子。
[註1] 「有一隻公羊」。希伯來原文作 “在後面有一隻公羊”。亞伯拉罕本是低著頭舉刀要殺以撒,但因著聽見天上聲音的呼叫,他一舉頭就看見一隻兩角扣在稠密小樹中的公羊。
[註2] 「兩角扣在稠密的小樹中」。這隻公羊也是基督的預表。公羊的角象徵能力,因為基督是君王;但兩角扣在稠密的小樹中,就猶如主耶穌頭上所戴的荊棘冠冕,被人所戲弄(太廿七9)。
[註3] 「代替他的兒子」。在亞伯拉罕獻以撒的事例中,以撒和公羊都是基督的預表。但嚴格來說:以撒是長子,也預表神的百姓,因為神的百姓就是神的長子(出四22),是要歸給神的。而這隻公羊是預表基督自己,是神所預備的身體(來十5),代替了以撒所預表的神的百姓。因此亞伯拉罕獻以撒,正是贖罪日的一幅圖畫,分別預表以色列人在每年贖罪日所獻的兩隻贖罪祭的羔羊。那隻兩角被扣在稠密小樹中的公羊,就是在贖罪日拈鬮歸與耶和華的羊,要在耶和華面前被殺獻祭。而以撒是預表那隻在贖罪日拈鬮歸與阿撒瀉勒的羊,因為阿撒瀉勒的原文意就是“被送走的羊”。以色列人在贖罪日,將那隻歸與耶和華的羊殺了獻完贖罪祭後(利十六20,原文),才將那隻歸與阿撒瀉勒的羊送走。同樣的,在亞伯拉罕將代替他兒子的羊獻祭後,以撒就和亞伯拉罕離開。感謝主,贖罪日的這兩隻羊,就是保羅在以弗所書一章7節所啟示的:那“歸與耶和華的羊”是神的愛子,使我們藉愛子的血得蒙救贖,成爲可以“被送走的羊”,因為我們的過犯已經得著赦免。
Gen 22:14 亞伯拉罕給那地方起名叫「耶和華以勒」(就是耶和華必預備的意思),直到今日人還說:「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
[註1] 「耶和華以勒」,原文由 יהוה / yehovah,“耶和華”,和 ראה / raah(see),“看見”兩個字組成。所以,“耶和華以勒”不是“耶和華必預備”,而是“耶和華必看見”。在希臘文LXX譯本也是翻譯為 κυριος ειδεν,Lord saw ,“主必看見” 。這是亞伯拉罕在第8節回答以撒的話。以撒在上山的途中,認為他看不見燔祭的羊羔。亞伯拉罕就回答以撒:神必看見。因為以撒就是那隻燔祭的羊羔,所以當以撒到了獻祭的地方,神自然就看見這隻燔祭的羊羔。
[註2] 「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原文「在耶和華的山上必被看見」。希臘文LXX作 κυριος ωφθη,Lord was seen,“主被看見”。神是住在人所不能靠近的光中,卻在摩利亞山上,也就是耶和華的山上,被看見。感謝主,基督就是那不能被看見的神,是神的像,因著道成肉身,就成為被看見的神。
Gen 22:15 耶和華的使者第二次從天上呼叫亞伯拉罕說:
[註1] 第一次呼叫是為了阻止亞伯拉罕殺害以撒。第二次呼叫是為了以起誓,再次堅定他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
Gen 22:16 「耶和華說:『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
[註1] 「就是你獨生的兒子」,希臘文LXX譯本作 υιου σου του αγαπητου,son your beloved,“你的愛子”。
[註2] 「指著自己起誓」。希伯來書的作者指出,神應許亞伯拉罕的時候,因為沒有比自己更大可以指著起誓的,就指著自己起誓(來六13)。
Gen 22:17 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
[註1] 「天上的星,海邊的沙」。見創十三16註解。在創世記十三章16節,神應許亞伯拉罕的後裔要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是指神在地上的選民,以色列人。在創世記十五章第5節,在亞伯拉罕救回羅得後,應許亞伯拉罕的後裔要如天上的眾星,預表神的百姓,要有屬天的性質。在這裡,又再一次提到亞伯拉罕的後裔要如同天上的星,但加上海邊的沙,預表亞伯拉罕屬靈的後裔,外邦的信徒。
[註2] 「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這要應驗在基督身上。“子孫”單數,預表基督,等同女人的後裔要傷蛇的頭(創三15),就是叫仇敵服在神的權柄底下(羅十六20,西二15)。也就是基督要將萬有服在祂的腳下,使祂為教會作萬有之首(弗一22)。
Gen 22:18 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
[註1] 「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萬國”,或“萬邦”,特指外邦列國。“後裔”,單數,指以撒所預表神獨一的後裔基督。
[註2] 「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或「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聲音」。意思就是聽從神即時的命令。聽從神的話,是叫人蒙福的關鍵。亞伯拉罕聽從神的話,就叫地上的萬國都蒙福,因為所獻上的以撒成為萬國救恩的泉源(賽十二3)。
Gen 22:19 於是亞伯拉罕回到他僕人那裡,他們一同起身往別是巴去,亞伯拉罕就住在別是巴。
[註1] 「回到他僕人那裡」。如亞伯拉罕在第5節所說的。
[註2] 「住在別是巴」。“別是巴”希臘文LXX譯本作“盟誓的井”。亞伯拉罕回到別是巴,應該只是短暫住在別是巴,之後就回到希伯崙。因為下一章就馬上提到撒拉死在希伯崙(創廿三2)。
介紹利百加的出生(廿二20~24),
引進基督的配偶
Gen 22:20 這事以後,有人告訴亞伯拉罕說:「密迦給你兄弟拿鶴生了幾個兒子,
[註1] 「這事以後」。在亞伯拉罕獻上以撒後,就馬上介紹亞伯拉罕兄弟拿鶴的八個兒子,最主要是爲了引進利百加,也就是以撒的妻子。利百加的出現是在有羊羔代替以撒之後,在屬靈的意義上, 代表教會的出現是因著基督的救贖。
[註2] 「兄弟拿鶴」。亞伯拉罕和拿鶴分別娶了他們的兄弟哈蘭的女兒撒拉(亦迦)和密迦。亞伯拉罕和撒拉生了以撒;拿鶴和密迦的兒子彼土利生了利百加(創廿二22)。所以,利百加是以撒的姪女,如同撒拉也是亞伯拉罕的姪女。因此亞伯拉罕和以撒都分別稱撒拉和利百加為他們的妹妹。
Gen 22:21 長子是烏斯,他的兄弟是布斯和亞蘭的父親基母利,
[註1] 「烏斯」。約伯所在的烏斯地(伯一1),也許和拿鶴所生的長子烏斯有關。烏斯地位於和以東接壤的亞拉伯。後來部份的烏斯地也成為以東人所居住之地(哀四21)。
[註2] 「布斯」。也許是布西人的後裔,因為布西人原文源於布斯這字。以利戶就是布西人巴拉迦的兒子(伯卅二2)。在聽了約伯的話後,向約伯發怒。
[註3] 「亞蘭的父親基母利」。“亞蘭”在希臘文LXX翻譯為 συρων / syron(syrian),“敘利亞”(路四27)。
Gen 22:22 並基薛、哈瑣、必達、益拉、彼土利(彼土利生利百加)。」
[註1] 「彼土利生利百加」。這裡不提利百加的哥哥拉班,只提利百加,因為20到24節這段家譜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引進加百加,將成為以撒的妻子。
Gen 22:23 這八個人都是密迦給亞伯拉罕的兄弟拿鶴生的。
Gen 22:24 拿鶴的妾名叫流瑪,生了提八、迦含、他轄,和瑪迦。
[註1] 拿鶴的十二個兒子,八個兒子是主母所生,四個兒子是妾所生,共有十二個兒子。“十二”代表完全,是閃這個家族後裔的數目。以撒的兒子雅各也生了十二個兒子。對照於拿鶴的十二個兒子,雅各的十二個兒子,有八個兒子是兩個主母所生,四個兒子是兩個妾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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