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9日 星期五

創世記第36章

創世記36

 

以掃的後代(卅六143

政治聯姻的雛形

 

Gen 36:1  以掃就是以東,他的後代記在下面。

[註1]         「以掃就是以東」。“以東”原文意“紅”。這名不是意指他出生的特徵(創廿五25),而是標記以掃為了紅豆湯而輕忽自己長子的名份(創廿五30),因此被神所厭惡(瑪一2)。“紅色”在聖經中就是代表罪(賽一18)。這罪也使以東成為神百姓的仇敵(結廿五12,俄一10)。在8節又重複一次“以掃就是以東”,代表18節是以掃後裔的引言,指出以掃如何藉著聯姻在迦南地和周圍發展自己家族的勢力。

[註2]         「後代」。原文同創世記二章4節,創造天地的“來歷”。

 

Gen 36:2  以掃娶迦南的女子為妻,就是赫人以倫的女兒亞大和希未人祭便的孫女、亞拿的女兒阿何利巴瑪,

[註1]         「以掃娶迦南的女子為妻」。就是亞大和阿何利巴瑪。

[註2]         「亞大」。在創世記二十六章34節的名字是猶滴。亞大是赫人以倫的女兒,赫人也許是迦南七族中最強大的一族(申七1)。以掃與亞大的聯姻,使以掃家族在迦南地擁有一定的影響力。

[註3]         「阿何利巴瑪」。在創世記二十六章34節的名字是巴實抹。阿何利巴瑪是希未人祭便的孫女,希未人也是迦南七族之一,可能是比較小的一族。而阿何利巴瑪的父親是亞拿。但亞拿是何利人西珥的兒子(創卅六20)。所以何利人亞拿應該是娶了希未人祭便的女兒,生了阿何利巴瑪。因此,阿何利巴瑪其實是祭便的外孫女。以掃與亞大的聯姻,使以掃家族在迦南地擁有一定的影響力。而以掃和阿何利巴瑪的聯姻,則使以掃家族和迦南地南邊的西珥,以後的以東,建立初步的關係。

 

Gen 36:3  又娶了以實瑪利的女兒、尼拜約的妹子巴實抹。

[註1]         「巴實抹」。應該是創世記二十八章9節的瑪哈拉。巴實抹是連於以實瑪利的家族。以實瑪利的後裔亞捫人和摩押人分佈在迦南地的東北和東南邊。所以以掃和巴實抹的聯姻,就使以掃家族的勢力擴展到迦南地的東邊。

[註2]         基本上,以掃藉著聯姻,不只是自己在迦南地保持影響力,並且將家族的勢力擴展到迦南地的東方和南方。

[註3]         「巴實抹」。應該是創世記二十八章9節的瑪哈拉。

 

Gen 36:4  亞大給以掃生了以利法;巴實抹生了流珥;

[註1]         「以利法…流珥」,應該分別是以掃的長子和次子。

 

Gen 36:5  阿何利巴瑪生了耶烏施、雅蘭、可拉。這都是以掃的兒子,是在迦南地生的。

[註1]         「是在迦南地生的」。與雅各的兒子不同的是,除了便雅憫,雅各的兒子都是在巴但亞蘭生的。迦南地是神所應許給雅各後裔的,但不是基於出生。

 

Gen 36:6  以掃帶著他的妻子、兒女,與家中一切的人口,並他的牛羊、牲畜,和一切貨財,就是他在迦南地所得的,往別處去,離了他兄弟雅各。

[註1]         「家中一切的人口」。“人口”原文“魂”,有時是指花錢所買的奴隸(創十二5)。

[註2]         「往別處去,離了他兄弟雅各」。“往別處去”應該就是往以掃所住的西珥(創卅二3,創卅三16)。因著以撒的死,以掃才又回到迦南地,與雅各在希伯崙一同埋葬了他們的父親以撒(卅五29)。

 

Gen 36:7  因為二人的財物群畜甚多,寄居的地方容不下他們,所以不能同居。

[註1]         「財物群畜甚多」。我們不知以掃與雅各在一起住了多久,但應該是在他們埋葬他們的父親以撒後不久就彼此分開。在他們同住的這一段時間,也許會有些許財物的增加,但應該不多。所以,雅各的大部份財物應該是從巴但亞蘭帶回來的。而以掃的財物,最主要是在雅各離開後,他與父親以撒在一起所得的財物。後來他到了西珥,就將財物留在父家。在以撒死後,以掃就帶走這些他留在父家的財物,應該也帶走以撒所遺留的財物。留給雅各的,只有那塊在希伯崙麥比拉洞的田地。

[註2]         「寄居的地方容不下他們」。迦南地對於雅各來說,還是寄居之地。這裡雅各和以掃不能同居,和亞伯拉罕與羅得分開的原因是一樣的(創十三6)。在神安排的環境裡,羅得因為財富的增加,使亞伯拉罕最終按著神所命定的離開本族(創十二1)。這裡以掃也因為財富的增加,離開迦南地,使雅各也按著神所應許的,以迦南地為神所賜之地(創卅五12)。

 

Gen 36:8  於是以掃住在西珥山裡;以掃就是以東。

[註1]         「住在西珥山裡」。以掃本就住在西珥(創卅二3,創卅三16),所以這裡的意思是以掃回到西珥居住。西珥原是何利人所住之地(創卅六20),後來以掃後裔驅逐了何利人,西珥就成為神所賜給以掃後裔之地(申二5,書廿四4)。

[註2]         「以掃就是以東」。重複第一節,見該節註解。

 

Gen 36:9  以掃是西珥山裡以東人的始祖,他的後代記在下面。

[註1]         「以掃是西珥山裡以東人的始祖」。西珥原有的居民是何利人。以掃藉著娶亞拿的女兒阿何利巴瑪為妻,在西珥發展自己家族的勢力。後來以掃的子孫將何利人除滅,得了他們的地。因此西珥地後來就叫以東地(申二12)。以掃後裔也稱為以東人。在詩篇所提到的迦巴勒(詩八三7),也許一部分是屬於以東。在羅馬統治巴勒斯坦(迦南地)的時代,就按著以東希臘文εδωμ / edom,稱以東Ιδουμαία / Idoumaia “以土買”。在羅馬政權的幫助下成為猶太人的王大希律就是以土買人(也就是以東人)

[註2]         「他的後代記在下面」。在18節的引言,記載了以掃藉著聯姻發展自己的家族勢力,以及他在迦南地所生的兒子。從這節開始就記載以掃的兒子進一步藉著聯姻,使他的後裔發展出族長的制度來。

 

Gen 36:10  以掃眾子的名字如下。以掃的妻子亞大生以利法;以掃的妻子巴實抹生流珥。

[註1]         「以利法流珥」,應該分別是以掃的長子和次子。

 

Gen 36:11  以利法的兒子是提幔、阿抹、洗玻、迦坦、基納斯。

[註1]         「提幔」。應該是以掃長子以利法所生的長子。34節的提幔地,位於以東地南方,也許以利法所生的長子以該地名稱而命名。約伯記所記載約伯的三個朋友,就有一個人也叫提幔人以利法(伯二11)。

 

Gen 36:12  亭納是以掃兒子以利法的妾;他給以利法生了亞瑪力。這是以掃的妻子亞大的子孫。

[註1]         「亭納」。是何利人西珥的長子羅坍的妹妹(卅六2022)。

[註2]         「亞瑪力」。早在亞伯拉罕來到迦南地前,就有散居在南地的亞瑪力人(創十四7)。這裡以利法為他的兒子取名為亞瑪力,也許與他的妻子亞大有關,因為亞瑪力被稱為“亞大的子孫”。 亞大的父親是赫人(創卅六2),但很有可能亞大的母親是亞瑪力人,也許她的兒媳亭納也是亞瑪力人(見創卅六22註解)。所以,亞大就將亭納所生的兒子取名為亞瑪力,成為日後居住在迦南南地的亞瑪力人的最主要源頭(民十三29)。亞瑪力妾所生,所以是處於為奴的地位。在摩西的時代,以色列人還沒有進入迦南地,居住在迦南南地的亞瑪力人就一直是以色列人的仇敵(出十七9,申廿五17),因此在屬靈的意義上,亞瑪力所代表的正是“罪的奴僕”(羅六6),是被罪所綑綁的。所以耶和華對摩西說:祂要將亞瑪力的名號從天下全然塗抹(出十七816)。

[註3]         「這是以掃的妻子亞大的子孫」。不說“亞大所生的子孫”,而說“亞大的子孫“,代表以掃是藉著亞大娘家的勢力,赫人,來發展他自己的家族。

 

Gen 36:13  流珥的兒子是拿哈、謝拉、沙瑪、米撒。這是以掃妻子巴實抹的子孫。

[註1]         「以掃妻子巴實抹的子孫」。見卅六3。巴實抹娘家是以實瑪利人。

 

Gen 36:14  以掃的妻子阿何利巴瑪是祭便的孫女,亞拿的女兒;他給以掃生了耶烏施、雅蘭、可拉。

[註1]         「祭便的孫女,亞拿的女兒」。見創卅六2註解。阿何利巴瑪應該是祭便的孫女

 

Gen 36:15  以掃子孫中作族長的記在下面。以掃的長子以利法的子孫中,有提幔族長、阿抹族長、洗玻族長,基納斯族長、

[註1]         「族長」。源於 אלף / alaphassociate ),字根意“聯合”,含有藉著教導而成為一個群體。這字也代表希伯來文的一千,所以族長就如一個軍隊的千夫長,藉著軍令管理軍隊,在家族中是一個領袖。雅各的族人是牧羊的(創四七3),但以掃族人卻有族長的軍隊組織,正是應驗以撒所說的:以掃要倚靠刀劍度日(創廿七40)。

[註2]         「提幔族長」。以掃子孫共有十四位族長。有七位出於亞大,四位出於巴實抹,三位出於阿何利巴瑪。

 

Gen 36:16  可拉族長、迦坦族長、亞瑪力族長。這是在以東地從以利法所出的族長,都是亞大的子孫。

[註1]         「可拉族長」。14節的可拉是以掃的兒子,這裡的可拉是以掃的孫子。

[註2]         「以利法所出的族長」。出於長子以利法的族長共有七位,都是因為亞大娘家的勢力,赫人,造就了以掃的這些孫子在以東地成為族長。

 

Gen 36:17  以掃的兒子流珥的子孫中,有拿哈族長、謝拉族長、沙瑪族長、米撒族長。這是在以東地從流珥所出的族長,都是以掃妻子巴實抹的子孫。

[註1]         「從流珥所出的族長」。出於以掃的次子流珥的族長共有四位,也是因為巴實抹娘家的勢力,以實瑪利,造就了以掃的這些孫子以東地成為族長。

 

Gen 36:18  以掃的妻子阿何利巴瑪的子孫中,有耶烏施族長、雅蘭族長、可拉族長。這是從以掃妻子,亞拿的女兒,阿何利巴瑪子孫中所出的族長。

[註1]         「耶烏施族長、雅蘭族長、可拉族長」。亞大和巴實抹分別藉著娘家的勢力,使她們的孫子成為族長(創卅六1517)。但阿何利巴瑪所生的這些兒子就是族長,因為她的父親亞拿本身就是西珥地的族長。

 

Gen 36:19  以上的族長都是以掃的子孫;以掃就是以東。

[註1]         「以掃就是以東」。這是第三次重複(創卅六1,創卅六8)。是介紹以掃子孫中成為族長的結語。

 

Gen 36:20  那地原有的居民何利人西珥的子孫記在下面:就是羅坍、朔巴、祭便、亞拿、

[註1]         「原有的居民何利人」。在亞伯拉罕的時代就有何利人(創十四6)。

[註2]         「西珥的子孫記在下面」。從這節到30節記載西珥的子孫和族長。以東地原稱為西珥地,是何利人所居住之地(創十四6。以掃藉著聯姻,就在這地漸漸強大,最後以掃的後代驅逐了西珥的子孫,西珥地就稱為以東地。以掃後裔的族長制度,應該是沿襲自西珥的子孫。

[註3]         「亞拿」。西珥的族長之一,他的女兒阿何利巴瑪嫁給了以掃(創卅六2)。

 

Gen 36:21  底順、以察、底珊。這是從以東地的何利人西珥子孫中所出的族長。

[註1]         這裡記載西珥的兒子共有七個,每一個都是族長。

 

Gen 36:22  羅坍的兒子是何利、希幔;羅坍的妹子是亭納。

[註1]         這節到28節是介紹西珥七個兒子所生的孫子,共有十九位。

[註2]         「希幔」。在歷代記上一章39節是“荷幔”。

[註3]         「亭納」。嫁給以掃兒子以利法為妾,生了亞瑪力(創卅六12)。西珥有七個兒子,但聖經特別指亭納是羅坍的妹子。羅坍應該是長子,亭納應該和羅坍有比較特殊的關係,也許亭納和羅坍是同父同母,但卻嫁給以掃兒子以利法為妾,這是不太可能的。所以,亭納並非是羅坍的親姐妹,而是羅坍姻親關係的妹子。非常有可能亭納的父家是亞瑪力人,所以她所生的兒子就命名為亞瑪力(創卅六12)。

 

Gen 36:23  朔巴的兒子是亞勒文、瑪拿轄、以巴錄、示玻、阿南。

[註1]         「示玻」。在歷代記上一章40節是“示非”。

 

Gen 36:24  祭便的兒子是亞雅、亞拿(當時在曠野放他父親祭便的驢,遇著溫泉的,就是這亞拿)。

[註1]         「溫泉」。希伯來原文意不明,可能是“溫泉”或“騾子”。這字在希臘文LXX譯本翻譯為ιαμιν / iamin在創世記四十六章10節翻譯為“雅憫”,是人的名字因此,根據LXX,也許亞拿所遇見的是一個人,而這人也許是從迦南地往南來到西珥的以掃。所以,“遇著溫泉的,就是這亞拿”可以翻譯為“遇著那人的,就是這亞拿”。以掃就因著遇著亞拿,就與西珥家族建立關係,並娶了他叔叔,也叫“亞拿”,的女兒阿何利巴瑪(創卅六2)。

[註2]         「就是這亞拿」。以別於他的叔叔(創卅六20)。

 

Gen 36:25  亞拿的兒子是底順;亞拿的女兒是阿何利巴瑪。

[註1]         「亞拿」。是西珥的的兒子亞拿(創卅六20),不是上節祭便的兒子亞拿。他的女兒阿何利巴瑪嫁給以掃為妻(創卅六2)。

 

Gen 36:26  底順的兒子是欣但、伊是班、益蘭、基蘭。

[註1]         「底順」。指21節的底順,是西珥的兒子,所以是上節所提底順的叔叔。

[註2]         「欣但」。在歷代記上一章41節是“哈默蘭”。

 

Gen 36:27  以察的兒子是辟罕、撒番、亞干。

Gen 36:28  底珊的兒子是烏斯、亞蘭。

Gen 36:29  從何利人所出的族長記在下面:就是羅坍族長、朔巴族長、祭便族長、亞拿族長、

[註1]         2930所記載的七位族長,就是2021節所記載西珥的七個兒子。

 

Gen 36:30  底順族長、以察族長、底珊族長。這是從何利人所出的族長,都在西珥地,按著宗族作族長。

[註1]         「都在西珥地」,或「都在以東地」(LXX)。

[註2]         「按著宗族作族長」。意思就是“按著他們的家族作族長”。 族長的特點就是以家族為背景。

 

Gen 36:31  以色列人未有君王治理以先,在以東地作王的記在下面。

[註1]         「以色列人未有君王治理以先」。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是有君王要從他而出(創十七6)。這是預指彌賽亞,基督,要出於伯拉罕的後裔。但是摩西在神的啟示下,預知以色列人將來在迦南地,必會要求為他們立一位王來治理他們(申十七14)。這果然發生在撒母耳作士師的時候,百姓要求撒母耳為他們立一個王來治理他們,像列國一樣(撒上八5)。對於神的百姓來說,神就是他們的王,因此以色列人要求立王,是厭棄神作他們的王(撒上八7),是犯了一件打雷降雨的大罪(撒上十二17)。撒母耳雖然不喜悅以色列百姓的要求,但是撒母耳最終按著摩西所預言的,為以色列人立了一位神所揀選的人(申十七15),掃羅,為王(撒上九17,徒十三21之後神廢了掃羅,選立追隨祂心意的人,大衛為王(撒上十三14,徒十三22)。而彌賽亞,基督,就是出於大衛。

[註2]         「在以東地作王的記在下面」。從32節到39節所記載的王,沒有一位是出於以掃的後裔,而且與族長世襲制度不同的這些王都不是世襲的。以賽亞書說:以東人要召貴冑來治國(賽卅四12)。所以,這些以東王應該大多都是由以東地族長之間最有聲望的人來擔當。代表族長是同時存在的。另外,這些王在死了以後,也就是代表權利的終結之後,都不是由兒子來繼位,而是由另外家族的人來取代。代表這些王都是政治權利鬥爭的產物,無法直接傳給後代聖經提到這些以東王,與末日神對列國的審判有關(賽卅四5)。

 

Gen 36:32  比珥的兒子比拉在以東作王,他的京城名叫亭哈巴。

[註1]         「比拉」。應該是以東地的第一位王。作王的時間也許是在亞伯拉罕生活的年代。最後一位王哈達(創卅六39),也許是在摩西時代,阻止以色列人從他們邊界經過的那位以東王(民廿14)。

[註2]         「他的京城名叫亭哈巴」。王的特點就是有城,但族長的特點是家族。亭哈巴地理位置不明。

 

Gen 36:33  比拉死了,波斯拉人謝拉的兒子約巴接續他作王。

[註1]         「波斯拉人」。耶利米書以賽亞書、和阿摩司書所提到的波斯拉也許源於波斯拉人(賽三四6,賽六三1,耶四九1322,摩一12)。波斯拉位於鹽海東南方約四十公里的以東地。以賽亞書預言,末日耶和華在波斯拉大行殺戮(賽三四6),並以大施行拯救(賽六三1)。

[註2]         「接續他作王」。不是以血緣關係接續作王,而是以本身家族的實力推翻其他家族作王。以下所記載的王應該都是如此。

 

Gen 36:34  約巴死了,提幔地的人戶珊接續他作王。

[註1]         「提幔地」。在波斯拉的南方在阿摩司書,將提幔地和波斯拉並提,提到神要降火在提幔,燒滅波斯拉的宮殿(摩一12,都與神在末日對列國的審判有關。

 

Gen 36:35  戶珊死了,比達的兒子哈達接續他作王;這哈達就是在摩押地殺敗米甸人的,他的京城名叫亞未得。

[註1]         「這哈達就是在摩押地殺敗米甸人」。應該是米甸人攻擊摩押,哈達幫助摩押擊敗米甸人。只要有王,就必有國攻打國的情形發生。也許在哈達作王的時候,以掃來到西珥。

[註2]         「亞未得」。位置不詳。

 

Gen 36:36  哈達死了,瑪士利加人桑拉接續他作王。

Gen 36:37  桑拉死了,大河邊的利河伯人掃羅接續他作王。

[註1]         「大河邊的利河伯人」。利河伯就在亞述(創十11),大河必是指幼發拉底河。所以,掃羅是從異地來到以東地作王的。也許在桑拉死後,以東地沒有一個族長有實力可以作王,因此引用外力介入以東地的政權(賽卅四12)。

 

Gen 36:38  掃羅死了,亞革波的兒子巴勒哈南接續他作王。

Gen 36:39  亞革波的兒子巴勒哈南死了,哈達接續他作王,他的京城名叫巴烏;他的妻子名叫米希他別,是米薩合的孫女,瑪特列的女兒。

[註1]         「哈達」。摩西記載這位哈達,沒有提及他的死,並且很詳細的指出他妻子的家族。可能這位哈達王就是摩西時代的王,是摩西所熟知的。也許這位哈達王是在摩西時代,阻止以色列人從他們邊界經過的那位以東王(民廿14)。他的後裔被神興起,作所羅門的敵人(王上十一14)。

[註2]         「巴烏」。在以東地,但位置不詳。

 

Gen 36:40  從以掃所出的族長,按著他們的宗族、住處、名字記在下面:就是亭納族長、亞勒瓦族長、耶帖族長、

[註1]         「從以掃所出的族長」。對比歷代志上一章5154節,在提到哈達死了之後,才列舉以東人的族長。從40節到43節所列舉的十一位族長,也許是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後,出於以掃後裔的族長。和1519節所記載的十四位族長的不同在於:1519節所記載的十四位族長,都是按著宗族,在以東是寄居的,沒有屬於自己的地土。但是4043節所記載的族長,還按著住處、名字。所以,4043節所記載的特點是這些族長都有屬於自己所得為業之地(創卅六43)。

 

Gen 36:41  阿何利巴瑪族長、以拉族長、比嫩族長、

Gen 36:42  基納斯族長、提幔族長、米比薩族長、

Gen 36:43  瑪基疊族長、以蘭族長。這是以東人在所得為業的地上,按著他們的住處。(所有的族長都是以東人的始祖以掃的後代。)

[註1]         「所得為業的地上」。就如以色列人進入美地以後,各支派都是以所分得的地,立為支派。所以,這裡記載以掃所出的族長是為後來雅各的十二支派作鋪陳。

[註2]         「所有的族長都是以東人的始祖以掃的後代」。無疑的,以掃在聖經中佔有一定重要的地位。以掃的出生,本有長子的名份;但因貪戀世俗而失去了這長子的名份(來十二16),是為神所惡的(瑪一3)。在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以後,除了北方以外,圍繞迦南地的,在南邊是亞瑪力人;在東邊是亞捫人和摩押人,都與以掃有聯姻的關係。因此,以掃的後裔就成了以色列真正的惡鄰居(耶十二14)。主耶穌教導門徒說: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太十36)。以掃就是最佳的寫照:他是雅各的弟兄,卻成為雅各的仇敵。主耶穌在地時,真正逼迫主耶穌的不是外邦人,而是猶太人;同樣的,保羅職事的最大難阻也是骨肉至親的猶太人(徒十三50)。令人悲哀的是,對於加拉太人來說,保羅是他們的屬靈父親,也因猶太人的緣故視保羅為仇敵(加四16)。我們可以說,以掃是神所給祂百姓最大的警戒:神的仇敵是自己家裡的人,我們要保守自己,不要成為今日的以掃,成為神工作的仇敵。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