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9日 星期二

創世記第26章

創世記第26

 

南地饑荒,以撒住在基拉耳(廿六133),

經歷魂的救恩

 

Gen 26:1  在亞伯拉罕的日子,那地有一次饑荒;這時又有饑荒,以撒就往基拉耳去,到非利士人的王亞比米勒那裡。因為

[註1]         「又有饑荒」。饑荒在聖經中是預表神話語的缺少(創十二10註解)。聖經特別提到在以撒的時候,和亞伯拉罕的日子一樣有饑荒,代表神的白心在舊約與新約,都有缺少神話語的時候。

[註2]         「以撒就往基拉耳去」。就是從所住的庇耳拉海萊,和他父親亞伯拉罕一樣往南到了基拉耳(創廿1)。亞伯拉罕有兩次置妻子於險地:第一次是發生飢荒時下到埃及,第二次是到了基拉耳。埃及與基拉耳分別代表世界與魂的曠野對神百姓所造成的難處。這裡是記載以撒在飢荒時也要下到埃及,並到基拉耳。但是這次神阻止以撒下到埃及。因為以撒預表神新約的百姓,是不屬於這世界的,但還是有屬魂曠野的難處,因此也就有一次置妻子於險地的經歷。

[註3]         「亞比米勒」。亞比米勒也許是非利士人對王的稱呼,而不是人的名字。這個亞比米勒應該不是亞伯拉罕時代的非利士王亞比米勒,因為已經過了約九十年。這個亞比米勒也許是已過世非利士王的兒子,或只是代表一位後繼的非利士王。

 

Gen 26:2  耶和華向以撒顯現,說:「你不要下埃及去,要住在我所指示你的地。

[註1]         「你不要下埃及去」。亞伯拉罕因飢荒下到埃及,之後回到迦南地,才到了基拉耳。這裡,以撒在南地又發生飢荒,但神吩咐以撒不要下埃及去,只要留在基拉耳。因為以撒預表已經出埃及的百姓,與埃及所代表的世界無關。

[註2]         「要住在我所指示你的地」。就是住在基拉耳,代表屬魂的曠野,見創廿1註解。神要以撒寄居在基拉耳,就是要信徒經歷魂的救恩,這是信徒一生的功課(彼前一9)!

 

Gen 26:3  你寄居在這地,我必與你同在,賜福給你,因為我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我必堅定我向你父亞伯拉罕所起的誓。

[註1]         「我必與你同在,賜福給你」。同樣的飢荒,神有不同的帶領。神帶領亞伯拉罕下埃及解決飢荒的問題;但是神帶領以撒留在饑荒之地,面對飢荒,結果因著神與以撒同在,賜福給以撒,以撒就昌大,日增月盛,成了大富戶(創廿六13)。以撒所預表的基督,凡事安息於父神所安排的環境裡。

[註2]         「我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和你的後裔」。這些地就是迦南地。以撒所寄居的基拉耳是屬於迦南地。

[註3]         「我必堅定我向你父亞伯拉罕所起的誓」。見創廿二16。就是在亞伯拉罕獻上以撒後,神指著自己對亞伯拉罕所起的誓。因著這誓,以撒不必有亞伯拉罕下埃及的經歷。就如摩西告訴法老的:「我必不再見你的面了。」(出十29)。

 

Gen 26:4  我要加增你的後裔,像天上的星那樣多,又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的後裔。並且地上萬國必因你的後裔得福

[註1]         「像天上的星那樣多」。見創廿二1718

 

Gen 26:5  都因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

[註1]         「都因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意思是,以撒也必須效法他父親亞伯拉罕,聽從祂的話。這是十誡的第五條誡命,孝敬父母,的定義:就是行父母所行的(見創十二1註解)。

[註2]         「吩咐、命令、律例、法度」。聽從神的話,就是遵守神的吩咐、命令、律例、法度。吩咐、命令是口傳律法;律例、法度是成文律法。法度原文 תּורה / torah妥拉,意“教訓”。猶太人以這字代表摩西五經,也廣義的代表整本舊約聖經。主耶穌向門徒見證:「父怎樣吩咐我,我就怎樣行」(約十四31),就是遵守第五條誡命孝敬父母,遵守一切父的吩咐、命令、律例、法度。

 

Gen 26:6  以撒就住在基拉耳。

[註1]         就是按著神所吩咐的(創廿六3)。

 

利百加順服以撒(廿六711),

教會站在女人的立場,順服基督

 

Gen 26:7  那地方的人問到他的妻子,他便說:「那是我的妹子。」原來他怕說:「是我的妻子」;他心裡想:「恐怕這地方的人為利百加的緣故殺我」,因為他容貌俊美。

[註1]         「那是我的妹子」。利百加是以撒的侄女,如同撒拉也是亞伯拉罕的侄女(見創十二13註解),雖然也可以稱為他親族中的妹子,但都是用世俗合理的說法,以掩蓋是自己妻子的事實,用以安慰自己的良心。

[註2]         「原來他怕說是我的妻子」。以撒和亞伯拉罕在對待自己妻子的事上都有同樣失敗的經歷。這是值得我們的默想的。亞伯拉罕有兩次置他妻子於險地,一次在埃及,一次在基拉耳;以撒只有這次在基拉耳置他妻子於險地。置妻子於險地就是遺棄幼年所娶的妻(瑪二14),就是遺棄教會所代表的弟兄姐妹。在屬靈的預表上,人在伊甸園的失敗是因為心思,魂,被敗壞(林後十一3),因而導致肉體的死。所以,肉體的毀壞,與心思的敗壞,是基督徒見證失敗的兩大因數。亞伯拉罕是父,他所代表的兩次失敗,就是所有世人的失敗。其中在埃及的失敗,就是屬肉體之人的失敗,由埃及所代表。埃及預表世界,是屬肉體之人所無法勝過的。在基拉耳的失敗,就是屬魂之人的失敗,由基拉耳所代表(見創廿1註解)。而以撒是子,他所代表的失敗是經歷神救恩之百姓的經歷。神的百姓蒙恩出了埃及後,就與埃及無份無關,因為已經不屬世界(約十七14),但是還必須經歷魂的救恩。這就是以撒之所以在基拉耳也失敗的原因。基督徒的得勝不是勝過世界,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約壹五4);基督徒的得勝乃是天天經歷心思的更新(羅十二2,林後四16),最終得著魂的救恩(彼前一9原文)。

 

Gen 26:8  他在那裡住了許久。有一天,非利士人的王亞比米勒從窗戶裡往外觀看,見以撒和他的妻子利百加戲玩。

[註1]         「住了許久」。沒有明言住多久,但應該住了一段不算短的時間,因為後來亞伯拉罕在基拉耳成為大富戶(創廿六13)。亞伯拉罕在基拉耳住下來,表明以撒在飢荒之地,持續堅守神所吩咐的,沒有往埃及去(創廿六2),並在那地開始耕種(創廿六12)。

[註2]         「非利士人的王亞比米勒」。應該是亞伯拉罕時代那位亞比米勒的繼任者。以撒在同樣的地方,一樣遭遇到非利士人的王,代表以撒在對待妻子的失敗,將和亞伯拉罕一樣。在屬靈的意義上,都是魂的失敗。人在伊甸園的失敗是魂的失敗(林後十一3),亞伯拉罕和以撒也都經歷魂的失敗(見創廿六7註解),可見基督徒的一生就是為了得著魂的救恩(彼前一9)。另外一面,利百加順服以撒,則如同撒拉順服亞伯拉罕,是仰賴神的聖潔婦人。在屬靈的意義上,撒拉預表舊約的百姓順服神,利百加則是預表新約的教會站在女人的立場,順服基督(見創十二11註解)。

[註3]         「以撒和他的妻子利百加戲玩」。也就是親密的在一起,代表任何人看見了,不會認為他們是兄妹,而是夫妻。所以這裡特別指明利百加妻子的身份。也就是說,即使以撒向人表明利百加是他妹子,但是任何人看見他們之間的親密,必會想到他們是一對夫妻。所以亞比米勒這時應該認為以撒和利百加就是一對夫妻。

 

Gen 26:9  亞比米勒召了以撒來,對他說:「他實在是你的妻子,你怎麼說他是你的妹子?」以撒說:「我心裡想,恐怕我因他而死。」

[註1]         「亞比米勒召了以撒來」。原因是下節所說:民中險些有人和以撒的妻同寢,把他們陷在罪裡。

[註2]         「她實在是你的妻子」,或「她實在是你的妻子吧?」。這是因為亞比米勒看見以撒和他的妻子利百加是如此的親密,對以撒的質問。請注意,在亞伯拉罕兩次置妻子於險地的事上,都是神親自出來阻止(創十二17,創廿3)。但在以撒的事上,是神安排環境讓亞比米勒有了懷疑。神藉著天使親自的阻止,是神在舊約的作為;但神在環境中的說話,讓人懂得神的意思,是神在新約的作法。

 

Gen 26:10  亞比米勒說:「你向我們做的是什麼事呢?民中險些有人和你的妻同寢,把我們陷在罪裡。」

[註1]         「民中險些有人和你的妻同寢」,或「如果民中有人和你的妻同寢,豈是一件小事」。如果民中有人可能是指亞比米勒自己。他一面喜歡利百加,但又懷疑她是以撒的妻子。

[註2]         「把我們陷在罪裡」。就如亞伯拉罕可以成為眾人的祝福,但是亞伯拉罕的過犯也會為成為眾人的咒詛。

 

Gen 26:11  於是亞比米勒曉諭眾民說:「凡沾著這個人,或是他妻子的,定要把他治死。」

[註1]         「於是亞比米勒曉諭眾民」。其實是神藉著亞比米勒曉諭眾民。亞比米勒只是神所設立的代表權柄。

[註2]         「定要把他治死」。以撒和利百加所代表的就是基督與教會,是神經營的中心,成為世人的救恩。沾著以撒,或利百加,就是敵擋神的經營,拒絕神的救恩。嚴格來說,敵擋神經營的人被治死,是因為自己行為斷定自己入沈淪。

 

以撒從基拉耳上別是巴(廿六1233),

,不被鄰舍接納,脫離宗派

 

Gen 26:12  以撒在那地耕種,那一年有百倍的收成。耶和華賜福給他,

[註1]         「以撒在那地耕種」。必然是在他聽從神的吩咐,沒有下埃及之後就馬上在那地耕種。雖然是在飢荒之年,但飢荒的問題還是要面對。感謝主,以撒所耕種之地雖然是飢荒之地,卻又有百倍收成的祝福。

[註2]         「那一年有百倍的收成」。如詩篇所説:完全人在饑荒的日子必得飽足(詩篇三七18~19節)。 這裡在飢荒之地耕種卻有百倍的收成,不只是神祝福以撒,也是神因著亞比米勒的行為(創廿六911),使那地如同是一塊好土,因此以撒撒種就有百倍的收成(太十三8)。

 

Gen 26:13  他就昌大,日增月盛,成了大富戶。

[註1]         另譯:「這人就被高舉,越發昌盛,就成了大富戶。」

[註2]         「這人就被高舉」。就是以撒被神高舉,稱為大富戶。一面這是神的祝福,但是這又一次讓我們看見神的祝福也使以撒再也無法和非利士人同居。同樣的,亞伯拉罕從埃及回到南地時,也因著神的祝福而無法和羅得同居。在這兩件事例中,都不是因為神的祝福出問題,而是人在神的祝福下,最容易暴露人的光景。在亞伯拉罕的事例中是暴露人喜歡作頭(創十三78)。在以撒的事例中是暴露人的嫉妒。在亞伯拉罕的事例中是羅得的僕人不願服在亞伯拉罕底下,是基督作頭的問題。在以撒的事例中是非利士人嫉妒以撒,以至於不接納以撒,這是身體肢體的問題。

 

Gen 26:14  他有羊群牛群,又有許多僕人,非利士人就嫉妒他。

[註1]         「非利士人」。這裡的非利士人是屬於本地的迦南人,但與以撒同居,就是以撒的鄰舍。在屬靈的意義上,在這事例中,非利士人是以撒的鄰舍,就是以撒的弟兄。

[註2]         「嫉妒他」。嫉妒原文  קנא  / qanaenvied),含有的負面意思,也有正面熱心的意思。不管是負面或正面,嫉妒出發點都沒有惡毒的意思,都是代表一個人在情緒上的高亢,很難自我控制。這字在希臘文LXX譯本翻譯為ζηλόω / zeloo,也是同樣有負面與正面兩種意思,本身並無惡毒的意思。但是另外一個字φθονος / phthonos,雖然也翻譯為嫉妒,卻是懷有惡意的嫉妒。祭司長和長老將耶穌交給巡撫,就是使用phthonos這字,是懷有惡意的(太廿七18)。雖然嫉妒這字,qana,不懷惡意,但也正因為如此,嫉妒就非常容易成為那惡者所使用的工具,用來攻擊神的百姓,也就是自己的弟兄。例如,約瑟被賣,是因為弟兄們的嫉妒(創卅七11,徒七9)。以色列會中有名望的人聚集攻擊摩西、亞倫,也是因為嫉妒(民十六23,詩一零六16)。在這裡,從外面來看,非利士人嫉妒以撒是因為以撒擁有許多羊群牛群和僕人,但實際上非利士人嫉妒以撒,是在不知不覺中成為那惡者所使用的工具。

 

Gen 26:15  當他父親亞伯拉罕在世的日子,他父親的僕人所挖的井,非利士人全都塞住,填滿了土。

[註1]         「他父親的僕人所挖的井」。以撒所預表的基督,見證父神乃是源頭,他所有的都是承受父親的,由亞伯拉罕所挖的井所預表。

[註2]         「塞住,填滿了土」。非利士人將所有亞伯拉罕所挖的井都被塞住、填滿了土,代表仇敵的工作就是斷絕人與神的關係。

 

Gen 26:16  亞比米勒對以撒說:「你離開我們去吧。因為你比我們強盛得多。」

[註1]         「離開我們去吧」,或「從我們中間離開」。就是驅趕以撒離開。在十三章,亞伯拉罕要羅得離開,是為了向外擴展(見創十三9),但這裡亞比米勒驅趕以撒離開,是不接納弟兄。這是聖經第一次給我們看見弟兄開除弟兄的例子。教會的歷史告訴我們,教會之所以要開除弟兄,往往都不是為了捍衛真理,而是為了捍衛自己在教會中的屬人宗教地位。

[註2]         「因為你比我們強盛得多」。字面意義雖然是亞比米勒認為以撒比他強盛,但實際意思是告訴以撒他的強盛是得力於以撒是住在他的地。因此亞比米勒要以撒離開他們出去。

 

Gen 26:17  以撒就離開那裡,在基拉耳谷支搭帳棚,住在那裡。

[註1]         「以撒就離開那裡」。以撒並沒有和亞比米勒爭執就離開了。這是基督徒離開宗派的屬靈原則。宗派開除人,人就立刻脫離宗派。

[註2]         「在基拉耳谷支搭帳棚」。原文字根 נחל / nachalacquire),意得著 1922節,以撒在基拉耳谷得著三口活水井,就是基拉耳谷原文意所代表的。基拉耳谷還是屬於基拉耳,代表以撒雖然離開了亞比米勒,但並沒有完全離開,而是在附近支搭帳棚。在基拉耳谷支搭帳棚這幅圖畫,就有如以色列人拜了金牛犢之後,摩西就將本來支搭在以色列營裡的帳棚支搭在營外,並稱之為會幕(出卅三7)。從此,以色列人要聽到神的話語,就需要來到會幕這裡。

 

Gen 26:18  當他父親亞伯拉罕在世之日所挖的水井因非利士人在亞伯拉罕死後塞住了,以撒就重新挖出來,仍照他父親所叫的叫那些井的名字。

[註1]         「重新挖出來」。這節是接續15節。這節也解釋為何以撒沒有離開基拉耳太遠,因為在那裡有他父親生前所挖的井,被非利士人所塞住。亞伯拉罕所挖的井代表父神是源頭;但被塞住後,以撒重新挖出來,代表基督是神的像,再次將神這生命的源頭彰顯出來。另外,非利士人和亞伯拉罕曾定過盟約(創廿一23)。所以,非利士人塞住亞伯拉罕所挖的井,就是違背了誓言。在屬靈的意義上,以色列百姓違背了誓言,拜了金牛犢,神的帳幕就離開了以色列營,但又沒有離開太遠,為了重新得著以色列民。

[註2]         「仍照他父親所叫的叫那些井的名字」。不只代表以撒的繼承權,也代表神的帳幕雖然離開以色列營,但並沒有遺棄以色列營。

[註3]         今天的巴勒斯坦人和舊約的非利士人有關(見創十14)。迦南地之所以後來被羅馬人改名為巴勒斯坦(Palestine),就是源於非利士人 (Philistines)這字。所以,巴勒斯坦人和以色列人自古就有很深的歷史淵源和爭執。而且這彼此之間的爭執,一直持續至今。在屬靈的意義上,這裡的非利士人所代表的就是屬世的宗教,堵住神在教會中的工作。因此,將被堵住之井挖出,還是今日教會的重要工作。

 

Gen 26:19  以撒的僕人在谷中挖井,便得了一口活水井。

[註1]         「在谷中挖井」。這谷就是基拉耳谷,如希臘文LXX譯本所翻譯的。

[註2]         「得了一口活水井」。以撒不只重新挖開那些在基拉耳被堵住的井,也在基拉耳谷得著兩口活水井,並且在離開基拉耳谷後,又得著了另外一口活水井。在基拉耳谷所得的兩口井都有爭競,預表屬肉體的百姓與信徒的爭競。在離開基拉耳谷後,所得著了另外一口井就沒有爭競,因為離開了屬宗教的煩擾。

 

Gen 26:20  基拉耳的牧人與以撒的牧人爭競,說:「這水是我們的。」以撒就給那井起名叫埃色(就是相爭的意思),因為他們和他相爭。

[註1]         「埃色」。原文相爭,希臘文LXX譯本作 αδικια  / adikiainjustice),不公義。因為井是以撒的牧人挖的,所以基拉耳的牧人與以撒的牧人爭競就是不公義。但基拉耳的牧人認為這井還是在非利士人的地。在屬靈的意義上,這是屬肉體的百姓與信徒的相爭。信徒是因著信得著活水,屬肉體的猶太人認為外邦人所得的活水,神,只屬於猶太人。神是猶太人的神不是外邦人的神。

[註2]         「因為他們和他相爭」,希臘文LXX譯本翻譯為「因為他們不義的待他」。

 

Gen 26:21  以撒的僕人又挖了一口井,他們又為這井爭競,因此以撒給這井起名叫西提拿(就是為敵的意思)。

[註1]         「西提拿」。字根源於שׂטנה / siṭnahaccusation),意控告(結四6),所以是對頭敵人的意思(詩一零九4,詩一零九20)。希臘文LXX譯本作 εχθρια / echthriahatred),仇恨,指基拉耳的牧人對以撒的仇恨,與以撒為敵。埃色井的競爭是指猶太人不義的對待信徒;但西提拿的競爭是進一步的將信徒視為仇人。這就是主所說的,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太十36)。保羅也見證加拉太人是如何的把保羅視為仇敵(加四16)。

 

Gen 26:22  以撒離開那裡,又挖了一口井,他們不為這井爭競了,他就給那井起名叫利河伯(就是寬闊的意思)。他說:「耶和華現在給我們寬闊之地,我們必在這地昌盛。」

[註1]         「以撒離開那裡,又挖了一口井」。離開那裡意思不是離開基拉耳谷,而是離開有基拉耳牧人所在的地方。因此以撒這裡所挖的第三口井,仍然屬於基拉耳谷,只是離開了基拉耳牧人。所以基拉耳的牧人,就沒有與以撒的牧人相爭。基拉耳的牧人與以撒的牧人的爭競,就如保羅在猶太人中是被逼迫和棄絕的;保羅的職事就只好轉向外邦人(徒十三46)。

[註2]         「利河伯」,原文意寬闊之地或街道。希臘文LXX譯本作 ευρυχωρια / evrychoriaexpanse),含有擴展的意思。

[註3]         「耶和華現在給我們寬闊之地」,或「耶和華現在擴大我們」。這第三口井之所以能代表耶和華給以撒的寬闊之地,不在於這地本身是寬闊的,而在於以撒離開了基拉耳的僕人後,就有神的擴大。主耶穌囑咐門徒,對於不接待他們的家或城,離開的時候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太十14)。門徒所跺下的塵土是屬基拉耳的,門徒一跺下離開了,前面就有神所賜的寬闊之地。

 

Gen 26:23  以撒從那裡上別是巴去。

[註1]         「別是巴」。希臘文LXX譯本作盟誓的井。以撒回到別是巴,就是回到是亞伯拉罕與當時的非利士王亞比米勒簽訂盟約的地方(創廿一31)。以撒的一生是追隨亞伯拉罕的一生。信徒的一生也是追隨主腳蹤的一生(彼前二21)。

 

Gen 26:24  當夜耶和華向他顯現,說:「我是你父親亞伯拉罕的神,不要懼怕!因為我與你同在,要賜福給你,並要為我僕人亞伯拉罕的緣故,使你的後裔繁多。」

[註1]         「我是你父親亞伯拉罕的神」。啓示神乃是活人的神(太廿二32)。所以,亞伯拉罕雖然死了,被埋葬了,但是實際上亞伯拉罕仍然活著,見證神所應許給他後裔的祝福。

[註2]         「不要懼怕」。因為以撒雖然離開了基拉耳的牧人,但基本上基拉耳的牧人隨時還會再來侵擾他。就如亞伯拉罕雖然打敗了四王,但還是害怕,因此神也曾鼓勵亞伯拉罕不要懼怕(創十五1),要大大的賞賜亞伯拉罕。那時亞伯拉罕所關心的是沒有後裔。所以這裡,神鼓勵以撒不要懼怕,就是要使以撒的後裔繁多。

[註3]         「因為我與你同在」。在希臘文LXX譯本作 ειμι / eimiam)。我是是啟示神的名字(出三14)。主耶穌告訴猶太人,還沒有亞伯拉罕,祂就是我是(約八58)。這裡與以撒同在的就是那我是

 

Gen 26:25  以撒就在那裡築了一座壇,求告耶和華的名,並且支搭帳棚;他的僕人便在那裡挖了一口井。

[註1]         「在那裡築了一座壇」。亞伯拉罕在別是巴栽了一棵垂絲柳樹,求告耶和華永生神的名(創廿一33)。 亞伯拉罕也許也曾在那裡築了一座壇,但是已經不存在了。因此以撒就再築一座壇,求告耶和華的名。

[註2]         「求告耶和華的名」。見創四26註解。

[註3]         「並且支搭帳棚」。代表以撒就住在別是巴。

[註4]         「在那裡挖了一口井」。希臘文LXX譯本作「在基拉耳谷挖了一口井」。基本上,以撒在基拉耳谷一共挖了四口井。只是前兩口井有基拉耳僕人同在;而後兩口井則是離開了基拉耳的僕人。在有基拉耳的僕人同在時所挖的井,名稱叫埃色和西提拿,意不公義對頭,代表來自宗教的不公義對待,而被視為仇敵。但在沒有基拉耳的僕人同在時所挖的井,名稱叫利河伯和是巴,意擴展盟誓,代表信徒在遠離宗教困擾的情形下,就滿了神的祝福和保證。

 

Gen 26:26  亞比米勒,同他的朋友亞戶撒和他的軍長非各,從基拉耳來見以撒。

[註1]         「同他的朋友亞戶撒」。朋友在希臘文LXX譯本將其解釋為婚禮中的儐相。亞戶撒這名在創世記二十一章22節的希臘文譯本也提到。因此亞戶撒顯然並不是一個人的名稱,而是一個職稱,所以這裡所謂朋友,應該是指亞比米勒所信靠的策士。

[註2]         「和他的軍長非各」。亞戶撒共和非各這兩人,應該不同於亞伯拉罕所見的(創廿一22)。因為因為時間跨度超過九十年(創廿六1註解)。比米勒是王的稱呼,以撒時期的亞比米勒應該是亞伯拉罕所見之亞比米勒的兒子;而“亞戶撒”、非各也是職務名而非人名。

[註3]         如同創世記二十一章,亞比米勒王有策士和軍長同行,是為了與亞伯拉罕建立友好的關係,為了在政治上正式結盟;這裡亞比米勒王也有策士和軍長同行,也是為了與以撒再次友好結盟。

 

Gen 26:27  以撒對他們說:「你們既然恨我,打發我走了,為什麼到我這裡來呢?」

[註1]         「恨我,打發我走」。亞比米勒恨以撒,趕走以撒,都是因為嫉妒(創廿六14)。

 

Gen 26:28  他們說:「我們明明的看見耶和華與你同在,便說,不如我們兩下彼此起誓,彼此立約,

[註1]         「看見耶和華與你同在」。就是看見耶和華在以撒挖井的事上,如何祝福以撒。

[註2]         「兩下彼此起誓,彼此立約」。這是再次重複之前的亞比米勒與亞伯拉罕的盟約(創廿一23)。這兩次的盟約,提議方都是亞比米勒。

 

Gen 26:29  使你不害我們,正如我們未曾害你,一味地厚待你,並且打發你平平安安的走。你是蒙耶和華賜福的了。」

[註1]         「你是蒙耶和華賜福的了」。亞比米勒意識到以撒能挖得活水井與亞比米勒的地無關,而是因為耶和華與以撒同在。

 

Gen 26:30  以撒就為他們設擺筵席,他們便吃了喝了。

[註1]         「以撒就為他們設擺筵席」。設擺筵席代表以撒如同王一般恩待亞比米勒。以撒為他們設擺筵席,就如神所應許亞伯拉罕的: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十二3)。

 

Gen 26:31  他們清早起來彼此起誓。以撒打發他們走,他們就平平安安的離開他走了。

Gen 26:32  那一天,以撒的僕人來,將挖井的事告訴他說:「我們得了水了。」

[註1]         「那一天」。就是以撒和亞比米勒彼此起誓的這一天。就在這一天以撒的僕人挖井得水。這井就是第25節所提到以撒的僕人所在挖的第四口井,只是那時還沒有挖到水。

 

Gen 26:33  他就給那井起名叫示巴;因此那城叫做別是巴,直到今日

[註1]         「那井起名叫示巴」。示巴盟誓

[註2]         「那城叫做別是巴,直到今日」。別是巴意思盟誓的井。別是巴是亞伯拉罕與亞比米勒盟誓的那天就取了的名字(創廿一31)。因為以撒在與亞比米勒起誓立約的同一天挖井得水,就再次提到城的名叫做別是巴,代表今日是那日盟誓的見證。

[註3]         「直到今日」。就是直到摩西寫這創世記的時候。

 

以撒為長子以掃愁煩(廿六3435),

,使預定的雅各成為長子

 

Gen 26:34  以掃四十歲的時候娶了赫人比利的女兒猶滴,與赫人以倫的女兒巴實抹為妻。

[註1]         「以掃四十歲」。對照以撒四十歲娶妻是按著父親的安排,不娶迦南的女子為妻(創廿四3,創廿五20)。以撒也吩咐雅各不能娶迦南的女子為妻(創廿八1)。因此以撒必然也曾吩咐以掃不能娶迦南的女子為妻。所以,以掃在四十歲娶迦南的女子為妻,非常有可能是按著自己的意思。

 

Gen 26:35  他們常使以撒和利百加心裡愁煩

[註1]         心裡愁煩」,或「靈裡愁煩」。這時以撒是一百歲(創廿五26)。非利士人是外在的難處,以撒可以打發這難處走(創廿六31),但是以掃娶迦南的女子為妻,使以撒和利百加心裡愁煩,是無法打發走的難處。教會的難處往往不是外面的難處,而是教會本身不行在神所喜悅的道路上。

[註2]         以撒和利百加的愁煩是下一章長子祝福的鋪陳。在下一章記載了一段神如何主宰一切,成就祂所預定的雅各成為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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